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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XD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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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状态:公告
所在地区江苏招标类型公告
请点击下载发布时间2020-11-13
[0]XDG-2020-9号地块开发建设一期项目(世界物联网大会永久会址)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WXJK202011007 项目名称 XDG-2020-9号地块开发建设一期项目(世界物联网大会永久会址)
标段编号 WXJK202011007-X01; 标段名称 XDG-2020-9号地块开发建设一期项目(世界物联网大会永久会址)工程总承包;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20年11月13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20年11月18日
工程类型 设计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招标公告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XDG-2020-9号地块开发建设一期项目(世界物联网大会永久会址)(项目名称)XDG-2020-9号地块开发建设一期项目(世界物联网大会永久会址)工程总承包 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XDG-2020-9号地块开发建设一期项目(世界物联网大会永久会址) (项目名称)已由江苏无锡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无锡国际会议中心有限公司XDG-2020-9号地块开发建设一期项目(世界物联网大会永久会址)核准的批复 锡经行审投许[2020]2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国际会议中心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0.0%、其他国有: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 无锡国际会议中心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新慧恒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无锡经开区震泽路与清舒道交叉口西南侧
工程规模:本项目为大型会展类建筑,用地面积约71000平方米,新建商务、商业用房及地下停车场等,总建筑面积约12.4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7.3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5.1万平方米。
工期:880 日历天
合同估算价:210000.0 万元
招标范围: ①投标人应在招标人提供的方案图纸的基础上进行设计。设计范围包括初步设计(含扩初设计和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本项目所涉及的各专业的专项设计(含方案设计)、专项论证以及相关的深化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弱电智能化、消防、钢结构、太阳能、人防及人防配套、专变配电、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装配式建筑、精装修施工图设计(包括家具、软装、艺术品等)、室内灯光施工图设计、声学、舞台工艺、厨房及洗衣房、幕墙施工图设计、泛光照明施工图设计、标识设计(含交通设施)、交通流线。红线范围内的市政及室外配套管线综合、市政附属工程(市政给水、桥梁、地基处理、河道等)、海绵城市、景观绿化工程等专项设计、基坑围护,建筑信息模型设计(BIM)、模型、视频、动画等所有设计工作。 不包括供电、自来水、燃气等外部接入配套工程设计,中标人应牵头协调上述专项设计,负责报批报审工作,并进行总体设计管控。 各专项设计确定方案时,需提供三个以上方案进行比较,供招标人选择。如果提供的方案均不满足招标人的要求,招标人有权要求另行委托设计; ②、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无锡国际会议中心建设项目报批报审工作、地基与基础、地上建筑工程、地下室工程、屋面工程、幕墙工程、室内装饰、室内电气工程、室内给排水工程、消防水工程、火灾自动报警工程、暖通工程、防排烟工程、智能化工程、泛光照明工程、电梯工程、变配电工程、室外工程(道路、景观绿化、综合管线、亮化等)、标识系统、艺术品、软装、家具、联调联试等实施内容,不含厨房设备]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工程总承包全部工作,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标段划分:1
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各阶段设计成果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关于建设工程或相关设计深度的要求,经招标人书面认可且最终通过相关部门批准和施工图审查合格。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验收合格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物资采购质量标准: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材料)采购质量须符合现行国际及行业标准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资质条件:
(1)
(2)企业应当同时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A) 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建筑行业设计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 (B) 施工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财务要求:2017 至2019 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业绩要求:一、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2017年 11 月 13 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9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B)设计业绩要求:2017年 11 月 13 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9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负责人; (C)施工业绩要求:2017年 11 月 13 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9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业绩,且担任项目经理。 注: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工程总承包业绩与施工业绩的有效日期以竣工验收证明落款日期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若数据不一致时,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提供的材料为准;设计业绩的有效日期、面积均以合同为准,提供的合同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 二、企业应当具有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2017年11月13 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5亿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 (B)设计业绩要求:2017年11月 13日(签订日期)以来设计过单项投资额或建安费15亿元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业绩。 (C)施工业绩要求:2017年11月 13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额15亿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注: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业绩有效日期以竣工验收证明落款日期为准,设计业绩的有效日期、金额均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若金额数据不一致时,以合同为准。 上述资格条件中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投标人业绩,及评分标准中的投标人业绩,所有业绩项目均不得重复使用。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投标人没有隐瞒,虚假,伪造等弄虚作假行为;投标人不曾因其自身违约或不恰当履约造成与本次招标人之间存在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等行为;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联合体投标的双方都须提供。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一级注册建筑师或者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建筑工程)或者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③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2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2)所有联合体各方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联合体单位不超过2家; (4)申请人为联合体的,其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 名义单独投标或再与其他单位组建新的联合体申请人同 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5)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 分工相适应的资质条件; (6)提供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的在职员工。 (7)如承包人为联合体,所有付款节点中所明确需提供的资料需由联合体牵头方书面确认,联合体协议书需明确相关开票和收款主体。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1月13日 9:00 时至2020年11月18日 17:00 时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购买并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出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0 元(≤250元),售后不退。
4.2 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2月14日 9时30 分,地点为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无锡市市民中心观山路 199 号 2 号门 12 号楼 2 楼大开标室9 ,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无锡国际会议中心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新慧恒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 无锡市经济开发区金融一街10号国联大厦18楼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史需要 联系人: 倪晓琦
电话: 电话: 0510-82731799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31698705@qq.com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特殊公告 [0]
招标公告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XDG-2020-9号地块开发建设一期项目(世界物联网大会永久会址)(项目名称)XDG-2020-9号地块开发建设一期项目(世界物联网大会永久会址)工程总承包 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XDG-2020-9号地块开发建设一期项目(世界物联网大会永久会址) (项目名称)已由江苏无锡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无锡国际会议中心有限公司XDG-2020-9号地块开发建设一期项目(世界物联网大会永久会址)核准的批复 锡经行审投许[2020]2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国际会议中心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0.0%、其他国有: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 无锡国际会议中心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新慧恒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无锡经开区震泽路与清舒道交叉口西南侧
工程规模:本项目为大型会展类建筑,用地面积约71000平方米,新建商务、商业用房及地下停车场等,总建筑面积约12.4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7.3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5.1万平方米。
工期:880 日历天
合同估算价:210000.0 万元
招标范围: ①投标人应在招标人提供的方案图纸的基础上进行设计。设计范围包括初步设计(含扩初设计和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本项目所涉及的各专业的专项设计(含方案设计)、专项论证以及相关的深化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弱电智能化、消防、钢结构、太阳能、人防及人防配套、专变配电、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装配式建筑、精装修施工图设计(包括家具、软装、艺术品等)、室内灯光施工图设计、声学、舞台工艺、厨房及洗衣房、幕墙施工图设计、泛光照明施工图设计、标识设计(含交通设施)、交通流线。红线范围内的市政及室外配套管线综合、市政附属工程(市政给水、桥梁、地基处理、河道等)、海绵城市、景观绿化工程等专项设计、基坑围护,建筑信息模型设计(BIM)、模型、视频、动画等所有设计工作。 不包括供电、自来水、燃气等外部接入配套工程设计,中标人应牵头协调上述专项设计,负责报批报审工作,并进行总体设计管控。 各专项设计确定方案时,需提供三个以上方案进行比较,供招标人选择。如果提供的方案均不满足招标人的要求,招标人有权要求另行委托设计; ②、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无锡国际会议中心建设项目报批报审工作、地基与基础、地上建筑工程、地下室工程、屋面工程、幕墙工程、室内装饰、室内电气工程、室内给排水工程、消防水工程、火灾自动报警工程、暖通工程、防排烟工程、智能化工程、泛光照明工程、电梯工程、变配电工程、室外工程(道路、景观绿化、综合管线、亮化等)、标识系统、艺术品、软装、家具、联调联试等实施内容,不含厨房设备]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工程总承包全部工作,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标段划分:1
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各阶段设计成果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关于建设工程或相关设计深度的要求,经招标人书面认可且最终通过相关部门批准和施工图审查合格。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验收合格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物资采购质量标准: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材料)采购质量须符合现行国际及行业标准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资质条件:
(1)
(2)企业应当同时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A) 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建筑行业设计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 (B) 施工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财务要求:2017 至2019 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业绩要求:一、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2017年 11 月 13 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9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B)设计业绩要求:2017年 11 月 13 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9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负责人; (C)施工业绩要求:2017年 11 月 13 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9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业绩,且担任项目经理。 注: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工程总承包业绩与施工业绩的有效日期以竣工验收证明落款日期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若数据不一致时,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提供的材料为准;设计业绩的有效日期、面积均以合同为准,提供的合同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 二、企业应当具有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2017年11月13 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5亿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 (B)设计业绩要求:2017年11月 13日(签订日期)以来设计过单项投资额或建安费15亿元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业绩。 (C)施工业绩要求:2017年11月 13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额15亿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注: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业绩有效日期以竣工验收证明落款日期为准,设计业绩的有效日期、金额均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若金额数据不一致时,以合同为准。 上述资格条件中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投标人业绩,及评分标准中的投标人业绩,所有业绩项目均不得重复使用。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投标人没有隐瞒,虚假,伪造等弄虚作假行为;投标人不曾因其自身违约或不恰当履约造成与本次招标人之间存在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等行为;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联合体投标的双方都须提供。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一级注册建筑师或者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建筑工程)或者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③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2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2)所有联合体各方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联合体单位不超过2家; (4)申请人为联合体的,其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 名义单独投标或再与其他单位组建新的联合体申请人同 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5)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 分工相适应的资质条件; (6)提供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的在职员工。 (7)如承包人为联合体,所有付款节点中所明确需提供的资料需由联合体牵头方书面确认,联合体协议书需明确相关开票和收款主体。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1月13日 9:00 时至2020年11月18日 17:00 时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购买并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出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0 元(≤250元),售后不退。
4.2 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2月14日 9时30 分,地点为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无锡市市民中心观山路 199 号 2 号门 12 号楼 2 楼大开标室9 ,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无锡国际会议中心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新慧恒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 无锡市经济开发区金融一街10号国联大厦18楼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史需要 联系人: 倪晓琦
电话: 电话: 0510-82731799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31698705@qq.com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相关附件
招标信用承诺书.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
投标保证金缴退或电子投标保函办理说明.pdf
招标信用承诺书.pdf
评标办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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