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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交通运输局机关餐厅厨房设备购置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 河南
  • 状态:公告
所在地区河南招标类型公告
请点击下载发布时间2020-11-12
洛阳市交通运输局机关餐厅厨房设备购置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2020-11-12 22:28:40.0 洛阳市交通运输局机关餐厅厨房设备购置项目成交结果公告发布机构:河南泓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0-11-12 16:58 328

一、项目编号:HSZB20200011号

二、项目名称:洛阳市交通运输局机关餐厅厨房设备购置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山东科宇厨业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博兴县兴福镇西

成交金额:368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见附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韩玲、冯瑞玲、贺红克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洛财购【2015】10号。3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洛阳市交通运输局地 址:洛阳市交通运输局联系方式:张先生 0379-6323997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 称:河南泓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太康路39号奥林商务11楼联系方式:王先生 0379-8088982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先生电 话:0379-80889828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附件
  • 1-谈判文件-洛阳市交通运输局机关餐厅厨房设备购置项目.pdf
  • 清单.doc
洛阳市交通运输局机关餐厅厨房设备 购置项目 谈判文件 项目编号:HSZB2020011 号 采 购 人 : 洛 阳 市 交 通 运 输 局 采购代理机构: 河南泓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 : 二 〇 二 〇 年 十 月 1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2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5 第三章 采购项目需求...................................................................................... 23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24 第五章 谈判响应文件格式.............................................................................. 25 河南泓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洛阳市交通运输局机关餐厅厨房设备购置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洛 阳市洛龙区太康路 39 号奥林商务 11 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 年 11 月 5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编号:HSZB2020011 号 1.2 项目名称:洛阳市交通运输局机关餐厅厨房设备购置项目 1.3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1.4 预算金额:483042.00 元 1.5 采购需求: 1.5.1 项目概况:包含后厨电磁炉、操作台、冰柜、电饼铛、货架、 工作台等购置、运输、设备安装、维护等。 1.5.2 质量要求:合格。 1.5.3 供货期:20 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支持小微(监狱、残福)企 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 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 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 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5 号)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 的、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 河南泓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3 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 (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投标。供应商必须将本公司在上述四个 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打印,分别装订入响应文件正副本(应当将 信用记录清晰打印,否则视同未提供)。 3.3 供应商须提供近一年内任意 3 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 金的证明资料:主要是指供应商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供应商提供加载 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 以及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 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 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4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 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 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 关 于在 政 府采 购 活动 中查 询 及使 用 信用 记 录有 关 问题 的 通知 》( 财 库 〔2016〕 15 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 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 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 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投标文件中附投 标人在上述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 3.5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见采购文件。资格后审 不合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谈判。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 年 11 月 2日至 2020 年 11 月 4 日,每天上午 8:30 至 12:00,下午 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洛阳市洛龙区太康路 39 号奥林商务 11 楼西。 方式:有意向参与谈判的供应商请于获取采购文件时间持本单位法定代 表人授权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资格要求的 河南泓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4 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到洛阳市洛龙区太康路 39 号奥林商 务 11 楼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 售价:100 元/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 年 11 月 5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洛阳市洛龙区太康路 39 号奥林商务 11 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0 年 11 月 5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洛阳市洛龙区太康路 39 号奥林商务 11 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 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洛阳市交通运输 局网》公告。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洛阳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洛阳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方式:张先生 0379-632399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河南泓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太康路 39 号奥林商务 11 楼 联系方式:王先生 0379-808898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379-80889828 2020 年 11 月 01 日 河南泓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5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1 采购人 名 称:洛阳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洛阳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方式:张先生 0379-63239979 1.1.2 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泓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太康路 39 号奥林商务 11 楼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379-80889828 邮 箱:hsgczjzx668@163.com 1.1.3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1.1.4 项目名称 洛阳市交通运输局机关餐厅厨房设备购置项目 1.1.5 项目地点 洛阳市交通运输局 1.1.6 质保期 按国家标准执行 1.2.1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1.2.2 采购预算金额 483042.00元 1.2.3 采购项目性质 货物采购 1.2.4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采购范围 包含后厨电磁炉、操作台、冰柜、电饼铛、货架、工作 台等购置、运输、设备安装、维护等。 1.3.2 简要技术要求 详见第三章 1.3.3 供货期 20日历天 1.3.4 质量要求 合格 1.4 供应商资质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 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支持小微(监 河南泓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6 狱、残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 照)。 3.2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 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 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 2016 〕 15 号 ) 被 列 入 信 用 中 国 网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的、 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 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shixin.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 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 的 、 被 列 入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网 站 (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 投标。供应商必须将本公司在上述四个网站相关栏目 的信用记录截图打印,分别装订入响应文件正副本(应 当将信用记录清晰打印,否则视同未提供)。 3.3 供应商须提供近一年内任意 3 个月份依法缴纳税 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主要是指供应商有效 期内的税务登记证(供应商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 证)以及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缴纳社会 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 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 河南泓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7 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4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见采购 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谈判。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10.1 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 间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 1.11 分 包 不允许 1.12 偏 离 不允许 1.13 是否接受选择性报价方案 不接受:首次响应文件只允许一个报价方案 2.1 构成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其 他材料 / 3.3 谈判有效期 60日历天(谈判截止之日起) 3.4 谈判保证金 / 3.5.3 签字或盖章要求 见谈判响应文件格式要求 3.5.4 响应文件份数 纸质版:正本 壹 份,副本 贰 份。副本为正本的完全 复印件。 电子版: 壹 份(U盘盘身须注明项目名称及供应商单 位名称) 3.5.5 装订要求 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装订均应采用A4打印纸,编制目 录,胶装方式,不接收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装订方式 的响应文件 4.1 封套上写明 供应商的地址: 供应商名称: XX(项目名称)项目谈判响应文件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4.2.1 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 2020年11月5日09点30分 河南泓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8 间 4.2.2 首次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洛阳市洛龙区太康路39号奥林商务11楼会议室 4.2.4 是否退还谈判响应文件 否 5.1 竞争性谈判时间和地点 谈判时间:同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谈判地点:同首次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5.3.1 谈判小组的组建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组建,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 专家共3人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评审专家2人。 5.3.9 是否授权谈判小组确定成 交人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名 6.4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转账或现金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成交金额的3%,成交人确定后10 日历天内交至采购人处,否则自愿放弃成交资格。 9.1 谈判代理服务费 参照国家计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 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 [2003]857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 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 格[2011]534号)文件中招标代理收费标准计取,由中标 单位支付。 9.2 是否要求供应商在递交响 应文件时,同时递交响应 文件电子版 要求提交电子版; ①响应文件电子版内容:包含全部响应文件内容的电子 文档 ②响应文件电子版形式及份数:U盘一份(word格式) ③响应文件电子版密封方式:详见响应人须知 9.3 政府采购政策 支持小微(监狱、残福)企业 9.4 采购程序 1. 成立谈判小组 2. 制定或确认谈判文件 3. 确定不少于 3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4. 谈判 河南泓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9 5. 确定供应商 6. 在财政部门指定媒体公布结果 9.5 响应文件可能被拒绝的因 素 详见供应商须知第 5.3.5 款及 5.3.7 款规定内容 河南泓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10 1、总则 1.1 项目概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 已具备竞争性谈判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采购。 1.1.1 本次谈判项目采购人:<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1.1.2 本次谈判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组织采购活动,在采购过程中负 有相应责任的社会中介组织。 1.1.3 本次采购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4 本次谈判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5 本项目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6 本次谈判项目质保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谈判项目的资金来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2 本谈判项目的采购预算金额: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3 本谈判项目的采购项目性质: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4 本谈判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 采购范围、交货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采购范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2 简要技术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3 本项目的供货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4 本项目的质量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 供应商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5 费用承担 供应商必须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谈判有关的费用。不论谈判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在 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1.6 保密 1.6.1 谈判开始前,任何人不得向他人泄露供应商名单等可能影响谈判结果,或 11 形成获得信息不对、有差别等事实上形成的差别待遇的行为。 1.6.2 谈判期间,直到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止,凡是与谈判响应文件审查、澄清、 评价、比较以及推荐成交候选人等方面的情况,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1.6.3 在采购过程中,供应商有试图向谈判小组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 会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绝。 1.6.4 为保证成交结果的公正性,谈判期间直至授予供应商合同时,谈判小组成 员不得与供应商私下接触、交换意见。在谈判结束后,凡与谈判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 得也不应将谈判情况扩散出谈判小组成员之外。 1.6.5 采购人原则上不向落选方解释落选原因,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的供应商 如对本次评审推荐的拟成交供应商有异议或发现违规违纪行为,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向采 购人提出质疑,并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超过法律规定时间将不再受理。 1.6.6 谈判结束后,不退还谈判响应文件。 1.7 语言文字 除国外第三方出具的证明文件、专用术语外,与谈判有关的响应文件语言文字均应 使用中文。必须使用他国语言文字时,证明文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和翻译文件。 响应文件中因使用他国语言文字发生歧义时,以中文为准。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标准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 1.9.2 供应商如需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 产损失。 1.9.4 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项目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应商在编 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谈判文件提出问题和修改要求 1.10.1 供应商对谈判文件中如有需要澄清的疑问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 止之日前,以书面方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 同),并加盖企业公章按谈判须知前附表中的地址通知到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时间 12 内未提出疑问的,将被视为对谈判文件完全认可。 1.10.2 采购代理机构将按规定对收到的要求澄清的问题予以答复。采购代理机构 将答复发给所有供应商( 包括对要求澄清问题的说明,但不指明问题的来源),供应商 应签收并提供文件回执。 1.11 分包 本项目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允许分包。也不允许将同一包(标)下的项目内容坼分报 价。 1.12 偏离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3 选择性报价方案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 竞争性谈判文件 2.1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 本竞争性谈判文件包括: (1)谈判公告 (2)供应商须知 (3)采购项目概况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合同条款资料表 (6)谈判响应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1.10 款、第2.2 款和第2.3 款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 构成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 2.2.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 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任何对竞争性谈判文件认为有需要澄清的供应 商,均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且法人代表或其授权 代表人签字的原件,下同)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对竞争性谈判文件 予以澄清,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收到要求澄清的问题进行答复,答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 接收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 包括对要求澄清问题的说明,但不指明问题的来源)。 2.2.2 供应商在收到澄清后,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13 2.3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修改 2.3.1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可以 对已发出的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竞争性 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 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 所有接收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不足 3个工 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2.3.2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与竞争性谈判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澄清或者修改的 内容为准。 3 谈判响应文件 3.1 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 谈判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报价函 (2)报价函附表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授权委托书 (5)供应商的资格及证明文件(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6)售后服务承诺 (7)供应商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清单 (8)供应商及产品简介 (9)技术规格偏差表 (10)中小企业声明函 (11)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12)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它资料 3.2 谈判价格构成及报价要求 (1) 响应人对所项目根据市场行情自主报价,分二次报价:第一次报价必须按 照谈判文件的报价格式(报价格式见附表)填报,第二次报价在谈判中填报,第二次 报价(不得高于一次报价)即为最终报价将不予以公开; (2) 响应报价表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 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对不 14 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3.3 谈判有效期 3.3.1 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谈判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 其谈判响应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谈判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 延长谈判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谈判响应文件; 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谈判响应文件失效。 3.4 谈判保证金 (本项目不再收取谈判保证金) 3.4.1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缴 纳方式递交谈判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谈判保证金必须确保在前附表 要求的时间前到账,否则视为未递交,有效的谈判保证金进账凭证的复印件是竞争性谈 判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 3.4.2 供应商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 理。 3.4.3 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 供应商的保证金应当在采购合同签订后 5个工作日内退还。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不按规定足额交纳履约保证金,或非采购人的原因不按规定时间、地点交货 或提供服务的; (6)在交货或提供服务中以次充好的; (7)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3.5 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 3.5.1 谈判响应文件应按 “谈判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 附页,作为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报价函附录在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实质性 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 15 3.5.2 谈判响应文件应当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有关谈判报价、供货期、谈判有效期、 质量要求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5.3 谈判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谈判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 的授权委托书。谈判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 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 章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5.4 谈判响应文件正本、副本份数及电子文档格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正 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 以正本为准。 3.5.5 谈判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4 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响应文件的正副本应密封包装,电子版单独密封,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 封口处加盖响应单位公章。 4.1.2 响应文件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副本”、 “电子文档”字样, 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1.3 未按本章第 4.1.1 项或第 4.1.2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谈判响应文件, 采购人或谈判小组不予受理。 4.2 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4.2.1 供应商首次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2.2 供应商首次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2.3 供应商应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谈判截止时间前递交首次响应文件。 4.2.4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首次谈判截止时间后供应商所递交的 谈判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或谈判小组不予 受理。 4.3 谈判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首次递交谈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 16 回已递交的谈判响应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4.3.2 供应商修改或撤回已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5.3 项 的要求签字或盖章。采购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供应商出具签收凭证。 4.3.3 修改的内容为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谈判响应文件应按照本章 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 竞争性谈判 5.1 谈判时间和地点 采购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谈判响应文件首次递交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和<供 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进行竞争性谈判,并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 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2 谈判程序 5.2.1 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宣布谈判会议开始; 5.2.2 宣布谈判会议纪律; 5.2.3 由供应商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谈判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 5.2.4 谈判(采购人将对谈判过程进行记录,以存档备查)。 5.3 谈判及评审成交标准 5.3.1 谈判组织:谈判工作由谈判小组独立进行,谈判小组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组 建,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 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 数的 2/3,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或者服务采购项目,或者达到招标规模标准的 政府采购工程,应当由 5人以上单数组成。 5.3.2 谈判小组制定谈判文件或确认谈判文件符合政府采购政策规定,没有歧视 性、排他性条款和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 5.3.3 确定供应商名单。 5.3.4 审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并作出评价。谈判小组按先初审、后谈判的程序对 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谈判小组对密封情况完好的响应文件根据本须知第 5.3.5 款及 5.3.7 款规定的内容进行初审。 5.3.5 在初审阶段,属于下列情况的响应文件将不得进入谈判阶段: (1)谈判响应文件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的; (2)谈判响应文件没有实质性响应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 (3)谈判响应文件中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其它条件; 17 (4)谈判资格不合格的供应商。 5.3.6 在初审阶段,谈判小组还需对供应商的谈判报价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 或打印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 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5.3.7 在初审阶段,响应文件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属于重大偏差,为未能对竞 争性谈判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作废标处理: (1)谈判响应文件未按照谈判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2)谈判响应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 (3)谈判响应文件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 (4)响应文件有保留或合同条款有采购人不可接受条件; (5)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满足谈判文件规定的响应人资质要求的。 5.3.8 详细谈判: (1)谈判小组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谈判顺序为签到逆顺序,在谈判 中,谈判双方可以就谈判项目所涉及的价格、技术、服务等进行实质性谈判,但谈判的 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商业秘密、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 (2)谈判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 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 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 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 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 证明。 (4)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 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 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当以书面形 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18 (5)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 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 推荐 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6)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 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 应商不得少于 3家。 (7)最后报价(二轮报价)【注:1、最后报价不得超出采购人预算价;2、最后 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的,供应商需做出合理说明,否则将承担不被接受的风险】。最后 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情况特殊,经谈判小组根据谈判现场情况,可以要求供应商适当进行多轮报价。 (8)政府采购政策抵扣 ? 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 的价格参与谈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未 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在谈判过程中不予认可;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 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 件。 ? 供应商提供产品如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报价给予 6 %的扣除, 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谈判。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附该产品在国家有关部门公布的 最新一期节能清单中所在页的复印件,及在有效期内的《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复印件,否则谈判小组有权不予认可。清单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站 (http://www.mof.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阅。 ? 供应商提供产品如为“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报价给予 6 %的扣 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谈判。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附该产品在国家有关部门公 布的最新一期环保清单中所在页的复印件,及在有效期内的《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 证证书》复印件,否则谈判小组有权不予认可。清单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 站(http://www.mof.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 阅。 (注:政府采购项目以上价格分扣除项不得删除,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扣除幅度可 在6%-10%之间根据项目情况进行修改,其他项报价扣除幅度可根据项目情况自行修改。) 5.3.9 成交原则。 19 谈判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 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 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 5.3.10 评审报告 谈判小组组应当根据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 (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以及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 商名单; (2)评审日期和地点,谈判小组成员名单; (3)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情况、谈判情况、报价情 况等; (4)提出的成交候选人的名单及理由。 评审报告应当由谈判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谈判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 谈判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 异议的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谈判小组书面记录相 关情况。谈判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 评审报告。 5.4 谈判过程的保密性 5.4.1 谈判期间,直到授予成交人合同止,凡是与谈判响应文件审查、澄清、评 价、比较以及推荐成交人等方面的情况,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5.4.2 在谈判过程中,供应商如向谈判小组成员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谈 判被拒绝,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记录其不良行为。 5.5 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发 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 3 家 的,但货物和服务项目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情形 除外。 5.6 确定成交人 5.6.1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谈判结束后 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采购 20 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 5个工作日内,按照谈判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 定成交人,并将结果通知未成交供应商。 5.6.2 采购人也可以书面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谈判小组直接确定 成交供应商的应在谈判文件中写明。 5.7 成交结果公告 5.7.1 采购人应当在成交人确定后 2个工作日内,在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上公告 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将谈判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公 告期限 1个工作日。 5.7.2 成交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 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 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或标的的基本概况以及谈判小组名单。 6 合同授予 6.1 成交通知 成交结果公示的同时,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将成交结 果通知未成交的供应商。 6.2 供应商的最后一轮报价为成交价,成交价即为合同价。 6.3 采购人和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供应 商的谈判响应文件及在谈判过程中对谈判响应文件作出的澄清、解释订立书面合 同。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6.4 履约保证金 6.4.1 供应商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三十(30)天内,向采购人提交“供应商须知 前附表”中所规定金额的履约保证金。 6.4.2 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采购人因供应商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6.4.3 履约保证金应采用合同货币,或采购人可以接受的其它货币并采用下述方 式之一提交: (1)银行保函或不可撤销的信用证; 由需方可接受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和营业的银行,或外国银行通过在中华人民 共和国注册和营业的银行提交。其格式采用竞争性谈判文件提供的格式或其他需方可接 受的格式; (2)银行本票、保兑支票或现金; 21 (3)由谈判保证金转换为履约保证金。 6.4.4 在供应商完成其合同义务包括任何保证义务后三十(30)天内,采购人将把 履约保证金退还供应商。 7 纪律和监督 7.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漏竞争性谈判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 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7.2 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谈判小组成员行贿谋取 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谈判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 干扰、影响谈判工作。 7.3 对谈判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谈判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谈判响应文件 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谈判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谈判活动中,谈 判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谈判程序正常进行。 7.4 对与谈判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谈判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 谈判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谈判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谈 判活动中,与谈判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谈判程序正常进行。 8 询问、质疑和投诉 8.1 供应商或有关当事人对谈判过程、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 机构提出询问。 8.2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8.3 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采购过程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 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8.4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 日,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8.5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8.6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 22 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 部门投诉。 8.7 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 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3 第三章 采购项目需求 见附件 注:供应商所投产品的技术参数不得低于以上要求。 24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双方应根据磋商文件、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包括澄清说明), 以及与本项目采购相关的资料签订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背离磋商文件的实 质性内容要求和响应文件的承诺。可以使用或参考《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合同范本》 签订合同。 《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合同范本》地址: 洛阳市政府采购网( http://luoyang.hngp.gov.cn/)首页“文件”栏。 25 第五章 谈判响应文件格式 项目竞争性谈判 响应文件 (封面) 供 应 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26 1 报价函 致 :(采购人) 1.根据已收到的 项目的竞争性谈判文件,遵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考察和认真研究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及其 它有关文件后,我方愿意遵守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各项规定,严格按照“采购项目概况” 实施本项目,谈判报价为(大写) (小写:¥ ),并承担其任何质 量缺陷等问题所造成的任何损失。 2.我方已详细检查全部竞争性谈判文件包括澄清文件、补充通知(如有的话)及 有关附件,并完全理解我方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权力,愿按照谈判文件中的 条款和要求按最后一次的报价做为最后报价。 3.我方在此承诺,我方若能成交,保证在 日历天内(供货期),全面履行竞 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职责和义务。 4.如果我方成交,我方保证按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内容执行;我方保证质量达到国 家及行业现行标准规范规定的合格要求,并按竞争性谈判文件和有关规定提交一切资 料。 5.如果我方成交,我方将按照采购人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6.我方同意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起 天内保持谈判响应文件有效,在此有 效期内,我方将严格遵守谈判响应文件的承诺,本谈判响应文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 可随时被接受成交。 7.除谈判响应文件所提交的资料外,我方同意随时接受贵方的检查、询问,并根 据谈判需要补充贵方要求提交的资料。 8.如果我方成交后,我方没有任何正当理由而拒签合同,同时我方愿意补偿该项 工作因我方延误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9.我方愿接受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合同价款计算和调整方式。 10.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方的成交通知书和本谈判响应文件将成为约束我 方的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11.所有与本次竞争性谈判有关的函件请发往下列地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代表姓名: 职 务: 27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28 2 报价函附录 供应商 采购编号 谈判报价 大写: 小写: (供应商应在此填列第一次报价,但以供应商最后 一次的谈判报价为成交价) 供货期 质量要求 优惠与 服务承诺 (可另附页) 备 注 供应商: (盖单位章) 响应单位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29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 应 商: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 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30 4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 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 回、修改 (项目名称) 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 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 应 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31 5 供应商的资格及证明文件 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等能证明供应商资格的相应资料,具 体参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其他资料 32 6 售后服务承诺 供应商必须提供但不限于提供以下内容: 1. 详细说明售后服务的内容、形式、含免费维修时间、解决质量或操作问题的响 应时间、解决问题时间、维修单位名称、地点。 2. 技术培训、质量保证措施。 3. 该次项目所提供的其它免费物品或服务。 供应商: (盖单位章) 响应单位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33 7 供应商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清单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时间 实施单位 注:响应单位所列项目清单必须真实。时间要求为近三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合同复印件附后,要求清晰可见。 供应商: (盖单位章) 响应单位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34 8 供应商及响应产品简介 响应单位必须但不限于提供以下内容: 1. 响应单位简介:包括公司概况、组织机构、近三年经营情况、技术设备、人员 状况等; 2. 响应货物或服务详细介绍(需提供详细、有效证明文件); 3. 其他响应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 供应商: (盖单位章) 响应单位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35 9 技术规格偏差表 序号 名称 谈判文件规格 响应文件规格 偏差说明 注:“偏差说明”一栏必须写明偏差情况,不得以“满足”代替,否则视为不合格。 供应商: (盖单位章) 响应单位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36 10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 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 时满足以下条件: 1.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 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 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 本公司参加______(采购人)单位的______(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由本 企业承担项目、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 服务或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37 11 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我公司承诺: 在 (项目名称) 谈判活动中,我公司保证做到: 1. 公平竞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2. 杜绝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不向国家工作人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 员、评审专家及其亲属提供礼品礼金、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 费、赞助费、宣传费、宴请;不为其报销各种消费凭证,不支付其旅游、娱乐等费用。 3. 若出现上述行为,我公司及参与竞争性谈判的工作人员愿意接受按照国家法律 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的处罚。 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谈判经办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38 12 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3采购范围、交货期和质量要求 1.4供应商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5费用承担 1.6保密 1.7语言文字 1.8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10谈判文件提出问题和修改要求 1.11分包 1.12偏离 1.13选择性报价方案 2竞争性谈判文件 2.1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 2.2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 2.3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修改 3谈判响应文件 3.1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 3.2谈判价格构成及报价要求 3.3谈判有效期 3.4谈判保证金 (本项目不再收取谈判保证金) 3.5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2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4.3谈判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5竞争性谈判 5.1谈判时间和地点 5.2谈判程序 5.3谈判及评审成交标准 5.4谈判过程的保密性 5.5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5.6确定成交人 5.7成交结果公告 6合同授予 6.1成交通知 6.2供应商的最后一轮报价为成交价,成交价即为合同价。 6.3采购人和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及在谈判过 6.4履约保证金 6.4.1 供应商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三十(30)天内,向采购人提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所规定金 6.4.2 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采购人因供应商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6.4.3 履约保证金应采用合同货币,或采购人可以接受的其它货币并采用下述方式之一提交: (1)银行保函或不可撤销的信用证; (2)银行本票、保兑支票或现金; (3)由谈判保证金转换为履约保证金。 6.4.4 在供应商完成其合同义务包括任何保证义务后三十(30)天内,采购人将把履约保证金退还供应 7纪律和监督 7.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7.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7.3对谈判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7.4对与谈判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8询问、质疑和投诉 8.1供应商或有关当事人对谈判过程、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8.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8.3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采购过程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8.4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8.5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 8.6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 8.7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第三章 采购项目需求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 谈判响应文件格式 项目竞争性谈判 响应文件 (封面) 供 应 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1报价函 2报价函附录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授权委托书 5供应商的资格及证明文件 6售后服务承诺 7供应商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清单 8供应商及响应产品简介 9技术规格偏差表 10中小企业声明函 11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12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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