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法院食堂劳务外包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0-11-16 11:01
项目概况 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法院食堂劳务外包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资阳市雁江区正兴街209号东风明大大厦7楼701-704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1月27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项目编号 | 5120022020000758 |
项目名称 | 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法院食堂劳务外包采购项目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采购 |
预算金额(元) | 520000 |
最高限价 | 520000元 |
采购需求 | 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 | 1年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时间: | 2020年11月17日到2020年11月2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 | 资阳市雁江区正兴街209号东风明大大厦7楼701-704室 |
方式: | 获取磋商文件现场发售,不提供邮寄发售: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验原件,留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验原件,留本人签字的复印件)。 现场缴纳文件款(请自带U盘拷贝或通过邮箱发送竞争性磋商文件电子版本)。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
售价: | 200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截止时间: | 2020年11月27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
地点: | 资阳市雁江区正兴街209号东风明大大厦7楼701-704室 |
五、开启 |
时间: | 2020年11月27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
地点: | 资阳市雁江区正兴街209号东风明大大厦7楼701-704室 |
六、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
七、其它补充事宜 |
本项目监管部门:雁江区财政局 电话:028-269209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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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法院 |
地址: | 资阳市雁江区新城路202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申老师;联系电话:028-26630386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四川亚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资阳市雁江区正兴街209号东风明大大厦7楼701-704室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蒲龙;联系电话:028-61389950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申老师 |
电话: | 028-266303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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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项目概述 2. 项目服务要求
(一)服务内容
服务单位为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法院干部职工提供早中晚三餐劳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餐品制作、就餐服务、环境卫生、餐具洗涤消毒、垃圾处理清运等有关事项。
(二)运作模式
1. 采购人按月付给服务单位劳务服务费,由服务单位负责派驻餐饮专业技术人员和服务人员,并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菜品结算标准由采购人和服务单位在履约过程中结合实际协商确定。
2. 采购人负责提供食品制作场地,厨房和餐厅的设备设施、餐具和正常维修维护等。服务单位因操作和使用不当或故意损坏设施设备造成损失的,由服务单位负责;造成严重后果的,移送相关部门依法处理。采购人在合同期内免费向服务单位提供管理用房,服务单位不得改变其用途,并于合同终止5日前将业务用房及相关资料等交还采购人。
3. 水电气费、以及烟道深度清洁、防灭鼠等维保费用,由采购人承担。
4. 服务期限:1年。
(三)服务需求
1.服务目标
(1)提供规范、优质服务,确保供应,准时供餐,营养结构、菜肴搭配合理,制作安全卫生。
(2)坚决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确保符合《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和《食堂食品安全标准》。
(3)加强安全操作,无爆炸、火灾、食品中毒和厨房设备严重损坏等事故发生。
(4)发生投诉,虚心听取意见或建议,及时核实整改并争取投诉者的谅解。
2.供餐服务需求
按照厉行节约、合理饮食、文明用餐、安全卫生的原则,结合本地特色,尽量满足干部职工的用餐需求。
(1)早餐:面条、鸡蛋、豆浆、稀饭、馒头、包子、油条、牛奶等。
(2)中餐。提供 2道荤菜、2道素菜、1份例汤(荤菜汤或蛋汤)。搭配提前1周制定,最终以采购人的安排为主。
(3)晚餐。提供一荤两素。
(4)公务用餐。由双方共同制定用餐标准,采购人根据用餐标准据实支付。
3.人员配置需求 项目经理、主厨等应具有符合卫生部颁布的《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要求的资质,具体要求如下。
岗位人员配置表
备注:人员岗位在服务期间可适当调整,但总人数不得低于9人,其中经理和主厨原则上保持稳定,人员调整应提前告知采购人。
4. 运作管理要求
(1)服务单位要爱护厨房设备设施和餐具,保证餐具、厨具成色新、无缺损,及时更换成色旧或缺损的餐厨具;配合厨房设施设备养护单位做好相关保养工作,建立设备台账和维护保养记录。
(2)每周五下班前完成下周菜单的制定并交采购人。
(3)服务单位要围绕食堂特点和实际情况,加强食品卫生安全,提高菜肴点心质量;坚持优质服务,提高保障水平;提高烹饪技术和员工服务技能;加强员工劳动纪律教育、监督、检查,制订一整套严格、完善的规章制度和具体落实方案,提出目标指标和相应承诺等,以保障提供优质服务。
(4)对服务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突发或服务单位员工安全事件,由服务单位负责妥善处置,确保供餐正常进行。
(5)做好48小时餐食留样。
(6)配合做好财务有关工作。
(7)服务单位应积极做好日常检查,对其他服务需求应积极响应。
5. 财务运作要求
(1)服务单位根据餐具清单,列出损耗率,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在损耗率内,由采购人负责购买,超出年度损耗预算(不锈钢的餐厨具损耗为每年15%以内,陶瓷餐厨具损耗为每年25%以内)的餐具添置费由服务单位承担。如餐具、厨具因使用管理不当造成损失,服务单位需承担相关经济责任。
(2)服务单位需建立规范的经营收支帐目。采购人有权对明显影响餐饮服务水平和供餐质量的不合理项目予以调整。
(四)管理标准
1. 服务质量
(1)服务人员着装统一规范,接待使用礼貌用语,站立微笑服务,以良好的形象接待就餐人员。
(2)遵守就餐供应时间,在规定时间内不得提前停止供餐,必要时需适时延长供餐时间。
(3)每天备有半成品菜肴作应急使用,保证供应不断档。
(4)在员工就餐完毕离席后,服务人员应立即做好餐桌、座椅的整理、清洁,确保就餐环境整洁。
2. 菜品质量
(1)原材料进货质量。合理控制原料进货量和仓储量,确保原料的新鲜度。一般情况下肉制品、水产品绿叶菜、豆制品、鲜活原料(除冻肉及冻制水产品外)当天购进,当天使用。严格区分原料的种类,按类存放,防止串味,做到一餐一查,先进先用。
(2)原材料加工质量。厨房在加工原料过程中,按岗定位,分工负责,规范操作,严格把好质量关。切配好的原料由专人负责,分类存放,确保菜肴的色泽和新鲜度。烹调按等级、技能分配相应灶位,承担不同种类、不同规格、不同方法、不同要求完成烹调任务。严格控制菜肴一次成熟总量,做到大锅小炒,分批现炒,保持菜肴的色香味。
(3)卫生管理
A.个人卫生:工作人员必须无传染病史,持有食品操作健康证,保证每半年一次例行体检;工作人员上岗必须穿戴整洁统一的工作衣帽,直接接触食品的人员必须做到“三白”(口罩白、服装白、帽子白);食品操作人员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不得留长发、留胡须,不得带戒指、手镯,在直接用手接触食品前,必须洗手消毒;工作人员不得在厨房、切配间等食品加工和出售场所抽烟、吃零食,不得有对着食品咳嗽、打喷嚏等影响食品卫生的行为。
B. 环境卫生:厨房备有固定专用的残菜容器,残菜必须一日一清,不得久放;在食品操作场所和供应场所实施防尘、防蝇措施,正确使用灭鼠、灭蝇、灭蟑螂的设备;餐厅、厨房保持整洁,地面、墙壁无污垢,天花板、墙壁无蛛网,门窗明亮,空调风口无积灰,餐桌整洁,餐厅、厨房区域内的消防设施设备定期清洁,所有工作场所和餐厅无杂物;过道及堆放残渣、泔水的场所每天由专人负责清扫,保持环境整洁。
C.食品卫生:食品操作生熟分开、器皿分开、人员分开、工具分开、存放场所分开;所有食品应分类、分架存放,做到隔墙隔地、防潮、防四害、防异物;餐具消毒符合卫生标准,未经消毒的餐具不得投入使用,已消毒的餐具存放专用保洁柜,柜内定期清洗,保持整洁,工具、用具、器皿保持无油腻、无污垢、无异味、无水渍;洗涤水池,专池专用。分设餐具、蔬菜、水产品、肉类水池;每天提供的所有食物、菜肴均需留样,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00克,并落实专人负责。
D.加工卫生:原材料盛放冰箱必须做到生制品、半成品、熟制品专柜专放,定期清洁冰箱,存放原材料必须做到先进先出;严格按照卫生要求加工烹制菜肴,老油重复使用不超过三次;绿叶菜必须做到一拣二洗三水浸(半小时以上)四漂洗的操作过程,防止残存农药依附在绿叶菜上;每项加工工序操作前,必须检查原料、调味品、汤料是否变质、是否完好;每餐供应结束后,立即对灶面、锅、勺、铲、操作台、排烟罩、地面、水池等进行清理冲洗,做到一餐一清。
3. 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和节约使用能耗
(1)分类建立厨房餐厅设备设施台账制度,专人负责保管和保养。
(2)对因不负责或违章造成设备设施损坏的实行维修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3)指派专人对厨房专用设备定期检查维护,发现问题及时报请修复。
(4)由专人负责管理水、电、气的节能工作,并建立相关的制度。
(5)建立值班巡查制度,负责对水电气的使用进行检查,杜绝人为浪费。
4.食品安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五)考核方式
按季度实施考核。每季度首月初,随机选取10位科(室)或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按照“优秀、良好、中等、差评”的等次对上一季度服务情况进行考核评定,差评数在6个以上的,扣减劳务服务费2000元;差评数在3个以上6个及以下的,扣减劳务服务费1000元;差评数在3个及以下的,督促限期整改。 商务要求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规范及要求 服务期限
1 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法院食堂劳务外包采购项目 包括但不限于人工工资、加班工资、奖励工资、社会保障费、不可预见费、管理酬金、法定税金等。 1年 序号 职 位 任职要求 人 数
1 经 理 不超过45岁,身体健康,形象气质俱佳,在餐饮企业工作5年以上经历,具有3年以上的餐饮管理经历,协调沟通能力强,能吃苦耐劳。 1
2 主 厨 不超过50岁,男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相关职业资格,具有7年以上的从事餐饮工作经历,其中有3年及以上餐饮企业厨师经历,身体健康,善于统筹协调。 1
3 副 厨 不超过50岁,执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具有从事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身体健康,为人和善,能吃苦耐劳。 1
4 白 案 不超过50岁,具有从事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身体健康,为人和善,能吃苦耐劳。 1
5 墩 子 不超过50岁,具有从事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身体健康,为人和善,能吃苦耐劳。 1
6 服务员 不超过40岁,形象气质佳,身体健康,为人和善,能吃苦耐劳,有从事餐饮服务相关工作经历。 2
7 洗碗工 不超过55岁,身体健康,为人和善,能吃苦耐劳。 2
合 计 9 合同签订 时间 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10日内签订合同 服务开始时间 合同生效后5日内完工并交付使用或开始服务
服务期限 1年 质量要求 符合采购方要求。
考核方式 按季度实施考核 服务地点 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法院
考核标准 按季度实施考核。每季度首月初,随机选取10位科(室)或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按照“优秀、良好、中等、差评”的等次对上一季度服务情况进行考核评定,差评数在6个以上的,扣减劳务服务费2000元;差评数在3个以上6个及以下的,扣减劳务服务费1000元;差评数在3个及以下的,督促限期整改。
人员配置 人员按照岗位人员配置表进行配置,在服务期间可适当调整,但总人数不得低于9人,其中经理和主厨原则上保持稳定,人员调整应提前告知采购人。
付款方式 按月支付,上月服务费在次月月初支付,费用由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法院及其所属预算单位按照比例承担,并分别开具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