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天津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20-11-12 |
天津市公安局宁河分局(机关) 公安宁河分局机关及部分下属单位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NHCG2020244)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包号 |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 预算(万元) | 最高限额(万元) | 采购目录 | 采购需求 |
第1包 | 否 | 150 | 150 | 物业管理服务 | 详见谈判文件 |
天津市宁河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0年11月12日
公安宁河分局机关及下属部分单位
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编号: NHCG2020244
天津市宁河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二○年十一月
目 录
TOC \o "1-2" \h \z \u HYPERlink \l "_Toc292265330" 第一部分 谈判邀请函 2
HYPERlink \l "_Toc292265332" 一、项目内容 5
HYPERlink \l "_Toc292265333" 二、资质要求 5
HYPERlink \l "_Toc292265334" 三、技术要求 5
HYPERlink \l "_Toc292265335" 四、商务要求 17
HYPERlink \l "_Toc292265336" 五、谈判程序 17
HYPERlink \l "_Toc292265337" 六、评定成交的方法 19
HYPERlink \l "_Toc292265338" 七、其他注意事项 20
HYPERlink \l "_Toc292265339" 八、项目需求——用户需求书 23
HYPERlink \l "_Toc292265340" 第三部分 谈判须知 23
HYPERlink \l "_Toc292265341" A 说明 26
HYPERlink \l "_Toc292265342" B 竞争性谈判文件说明 27
HYPERlink \l "_Toc292265343" C 谈判响应性文件的编写 28
HYPERlink \l "_Toc292265344" D 响应性文件的递交 32
HYPERlink \l "_Toc292265345" E 谈判程序及评标方法 34
HYPERlink \l "_Toc292265346" F 授于合同 39
HYPERlink \l "_Toc292265347" 第四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 42
HYPERlink \l "_Toc292265348" 第五部分 合同特殊条款 45
HYPERlink \l "_Toc292265349" 第六部分 响应性文件格式 46
第一部分 谈判邀请函
受天津市公安局宁河分局的委托,天津市宁河区政府采购中心将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对公安宁河分局机关及下属部分单位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一)项目名称:公安宁河分局机关及下属部分单位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NHCG2020238
二、项目内容:
序号 | 采购目录 | 采购商品名称 | 计量单位 | 服务期限 | 数量 | 预算额(万元) |
1 | 综合服务 | 公安宁河分局机关及部分下属单位物业管理服务 | 项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1 | 150 |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三、项目预算:150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二)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四)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五)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六)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
(一)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以上均需提供原件;
(二)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投标人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三)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9年度审计报告或开标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四)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五)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六、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3日至2020年11月17日,每日9:00-11:30、14:30-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天津市宁河区政府采购中心,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光明路62号(宁河区财政局407室)。
(三)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方式:
现场报名
(四)报名费用:本项目报名免费。
七、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一)提交谈判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1月18日9:30
(二)提交谈判文件地点: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商业道与震新路交口幸福总部大厦九楼。
(三)开标时间:2020年11月18日上午9:30
(四)开标地点: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商业道与震新路交口幸福总部大厦九楼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刘老师
(二)联系方式:022-69591734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公安局宁河分局
(二)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新华道9号
(三)采购人联系人及电话:于警官 022-69593151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宁河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光明路62号
十一、质疑方式: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或谈判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谈判文件之日或谈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天津市宁河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处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谈判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采购代理机构:天津市宁河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0年 11月12日
第二部分 谈判项目要求
本项目就公安宁河分局机关及下属部分单位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投标人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所投项目的技术标准应符合国家标准。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均可参加谈判。本部分内容若与其他部分内容有不同之处,以本部分内容为准。
一、项目内容
天津市公安局宁河分局机关,宁河区看守所及下辖所队民警及其他工作人员工作就餐及物业综合项目,本项目服务处所位于宁河区,服务单位集中位于宁河分局院内及宁河区看守所和下辖14个所队,最为特殊的为看守所食堂及保洁服务,服务对象为民警和在押人员,对物业人员保密及政治素质要求较高。(需求33人。包含:项目经理1人,维修工1人,保洁工4人,厨师23人(含一名厨师长),食堂其他岗位人员人,面点师2人,理发师1人,会议服务1人)。
二、资质要求
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以上均需提供原件;
(二)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投标人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三)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9年度审计报告或开标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四)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五)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三、服务需求
序号 | 项目服务范围 | 服务需求 |
宁河分局(机关) | 民警食堂满足常态每日140人次(高峰备勤期人180次/日)就餐所需,及400平方米保洁等相关物业服务人员。需配备相应的维修、理发、会议等物业人员。 | |
2 | 宁河区看守所 | 在押人员食堂满足常态每日200人次(高峰备勤期人260次/日)所需相关物业服务人员。 |
宁河分局下辖派出所、交警队、巡警支队等 | 满足常态宁河分局下辖潘庄、造甲、俵口、丰台、岳龙、板桥、七里海、宁河等派出所、刑侦五大队、交警潘庄大队、交警七里海大队、治安支队、巡警支队等。 |
1、本项目所涉及相关岗位人员需求
序号 | 岗位名称 | 人数 | 要 求 | 工作时间 |
1 | 项目经理 | 1 | 55周岁或以下,负责项目人、财、物的综合管理,管理项目现场。 | 每日8小时 每周倒班双休 |
2 | 维修工 (分局) | 1 | 60岁以下,负责分局机关给排水、供电、电梯、消防设备、办公设备等设施维护、修理工作。*电工需具备电工操作证。 | 每日8小时 每周倒班双休 |
3 | 保洁员 (分局) | 3 | 60周岁或以下、女55周岁或以下,负责机关大院内大厅、走廊、楼梯、卫生间、浴室、值班室、外围等公共区域的巡回保洁及管辖区域的保洁保养及控烟管理。 | 每日8小时 每周倒班双休 |
4 | 厨师 (分局) | 2 | 55岁或以下、女50岁或以下,负责食堂管理辖区的菜品烹饪制作。 *需具备中级以上厨师证。(投标文件中附复印件加盖标供应商公章)。*持有健康证 | 每日8小时 每周倒班双休 |
5 | 切配 (分局) | 1 | 55岁或以下、女50岁或以下,*持有健康证,负责食堂管理辖区菜品制作的辅助、库管、洗碗、卫生清洁、服务等工作 | 每日8小时 每周倒班双休 |
6 | 面点师 (分局) | 2 | 60周岁或以下、女55周岁或以下。熟练掌握各类面点的制作工艺。*持有健康证 | 每日8小时 每周倒班双休 |
7 | 理发师 (分局) | 1 | 60岁或以下、女55岁或以下,负责各员工干警的理发工作,*持有健康证 | 每日8小时 每周倒班双休 |
8 | 服务员 (分局) | 2 | 55岁或以下、女50岁或以下,负责食堂管理辖区菜品制作的辅助、库管、洗碗、卫生清洁、服务等工作。*持有健康证 | 每日8小时 每周倒班双休 |
9 | 会议接待 | 1 | *30岁以下,负责机关办公区会议室、接待室等各类会议、接待活动等提供会议服务。*持有健康证 | 每日8小时 每周倒班双休 |
10 | 厨师 (派出所、交警、巡警支队等) | 14 | 55岁或以下、女50岁或以下,负责食堂管理辖区的菜品烹饪制作。 需具备中级以上厨师证。(投标文件中附复印件加盖标供应商公章)持有健康证 | 每日8小时 每周倒班双休 |
11 | 厨师及保洁员 (看守所) | 4名厨师1名保洁 | 55岁或以下、女50岁或以下,负责食堂管理辖区的菜品烹饪制作。需具备中级以上厨师证,及健康证。(投标文件中附复印件加盖标供应商公章,保洁员负责看守所院子公共区域及监区垃圾清理。 | 每日8小时 每周倒班双休 |
注:本项目共需要服务人员33人;每人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无犯罪证明记录、;
2、总体要求:
*(一)本项目费用为封顶费用,每月度采购方依据对中标方的考核结果情况支付实际产生费用,超出费用中标供应商自行担负。(包含:1、人员的工资、福利、保险、服装、加班补助等所有人员相关费用;2、因公安工作特殊性节假日停休、重要时间节点、临时性任务及突发事件备勤加班所需食堂及物业服务所产生的人员加班费用;3、因公安机关常态24小时值守,提供加班人员夜宵及物业等服务产生的加班费用等;4、合同期内,如遇国家对人员工资等费用进行调整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方负责。5、因其他不可预见因素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服务人员的工资、福利费、保险费、工服及洗涤费、加班费、管理费、清洁卫生费、保洁工具及设备费、秩序维护人员费、办公费、与本项目相关的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费、税金、利润及其他不可预见费等相关所有费用。)
(二)采购方按季度向中标方依据考核结果核算支付当季度实际产生费用。(首先扣除因考核减去的费用后,再支付实际产生的费用如有超出部分费用中标方担负)。中标方须配合采购方每季度做好对实际在岗人员数量情况、人员相关费用支出情况、在岗人员出勤及加班情况、服务质量测评情况、突发事件保障情况等的考核与相关数据材料的审验工作。中标方须提供考核所需的人员花名册,在岗人员考勤记录,加班记录,缴纳人员保险等福利费数据材料等。
(三)食堂、物业服务等相关服务所需的食料、耗材等均由采购方安排。
(四)采购方不提供住宿,交通工具等。
(五)中标供应商进驻人员必须严格符合招标文件中对需求人员提出的年龄等相关招标需求条件,不符的采购方有权辞退。
(六)供应商须在招标文件中提供所有进驻人员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文件内附复印件加盖公章)、健康证(投标文件内附复印件加盖公章)、无犯罪记录(投标文件内附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中标供应商,须确保中标后所有投入到本项目的服务人员与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人员信息一致。进驻人员变化超过10%,采购方终止合同。由于公安工作特殊性,要求中标供应商进驻人员在经营过程中变动不得超过10%。合同期内有一个月人员变动超过10%的扣除当月费用的5%;合同期内有两个月超过10%的扣除当月费用的10%;合同期内有三个月超过10%采购方终止合同。且由中标供应商承担所有由此产生的经济及法律责任。人员变动必须提前至少十五日报请采购方审核同意后,方可调整。
(八)中标后,必须与每名服务人员签订保密协议,每季度要组织不少于两次的安全及思想培训教育会,并有会议记录,中标供应商在从业人员解聘、辞职前应与签订离岗保密承诺书,并对其离岗后提出保密要求。
(九)采购方每月组织警、辅等被服务人员进行满意度测评,合同期内有一个月测评满意度达不到80%的,扣除当月费用5%;合同期内有两个月满意度达不到80%的,扣除当月费用的10%;合同期内有三个月满意度达不到80%的,采购方终止合同且由中标供应商承担所有由此产生的经济及法律责任。
(十)中标供应商需具备突发情况及事件的应急保障服务能力。中标供应商需具备7*24小时随时接到通知后,一小时内为突发情况及事件相关人员(项目需求书中,高峰备勤就餐人员数即为各单位突发情况及事件备勤时最高就餐人数)提供膳食保障及物业相关服务的能力。合同期内发生一次突发情况及事件保障不到位情况扣除当月费用5%;合同期内,发生两次突发情况及事件保障不到位情况,扣除当月费用10%;合同期内,发生三次突发情况及事件不到位情况采购方终止合同且由中标供应商承担所有由此产生的经济及法律责任。
(十一)合同期内,由于中标供应商责任发生一次卫生或内部安全责任事故即终止合同,中标供应商承担所有由此产生的经济及法律责任。
(十二)采购方每月对卫生、安全、内部管理等进行的其他考核内容。
(十三)中标供应商应服从采购方的管理与监督,配合采购方做好各项考核制度的制定、验收、监督、相关费用材料的审验及结算等工作。
(十四)因中标供应商违法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所引发的后果一律由中标供应商担负相应的法律及赔偿责任。
(十五)投标人所配服务人员均为本单位人员,且上齐各种保险(包括以外伤害险),中标后在物业公司管理过程中发生的任何问题(包括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中标供应商一方承担。并做出书面承诺(投标人自行编制)。
*(十六)投标供应商须承诺:中标后负责协助采购方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投标人自行编制并加盖公章附在投标文件中)
(十七)供应商应确保服务质量稳定性,不能由于供应商公司自身内部原因及中标后交接工作原因影响对采购方的服务质量,需投标文件内附书面承诺书。从签订合同之日起,包括交接期内,发生的一切影响为采购人提供的服务情况,出现一次扣除5%,出现三次有权终止合同(其它考核条款另有约定的除外),供应商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及法律责任。
3、本项目具体需求
(一)食堂服务基本情况及总体要求
要求严格把好食品卫生质量关,坚持做到不买入、不验收、不使用、不加工腐烂变质的原料和食品,并按照低温保藏的卫生要求贮存食品,防止食品腐烂变质。不吃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肉。不吃有毒或不认识的野菇、木薯、发芽马铃薯,限制食用四季豆等。厨务人员必须定期进行健康检查,证明无“五病”才能上岗,并经过卫生知识培训,懂得基本卫生知识。
投标人须制定详细的食堂服务方案供评标委员会评审,须明确各岗位的人员配置、工作内容、菜单明细、职责和标准等。就餐情况及需求:主要为采购人提供日常就餐服务。每周四将菜谱上交采购人征得采购人认可,并及时公示。
食堂供餐时间要求:1、提供采购单位日常就餐人员早、中、晚三餐。2、人员加班餐及夜宵;3、备勤期间人员三餐及夜宵。注:全年365天用餐。负责厨具、餐具的清洗。
食材选用要求:餐饮加工每次食用油、大米、白面和肉类等须具有卫生检验部门出具的合格证。
食堂菜品实行留样要求
确保菜品及主食留样时间达到48小时,在此期间确保无污染。
菜品要求:
早点主食八种、鸡蛋或牛奶四种、汤粥两种杂粮两种、拌菜三种咸菜两种。
午餐主荤两种、次荤两种、素菜两种,拌菜两种一种水果,主食两种,汤或粥各一种。
晚餐主荤一种、次荤一种、素菜一种,拌菜一种,一种水果,汤一种。
具体菜谱由投标方自行编制并符合甲方需求。
人员要求:
食堂工作人员需按招标要求保持稳定,持有效健康证上岗,并定期组织其进行体检,确保食堂工作人员身体健康,在食堂内无吸烟、穿拖鞋等不文明举止。
(2)投标人须按照国家相应标准购置食堂工作人员的工作服、帽等,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上班时间,食堂工作人员必须穿戴浅色工作服、帽,头发不露帽外,操作直接入口食品时应戴口罩,不戴戒指,不涂指甲油、上墙公示健康证。
(3)食堂餐饮从业人员操作仪器前和大小便后,应洗手消毒,不得穿戴工作服、帽进入卫生间。
(4)操作食品时不吸烟,不挖鼻孔,掏耳等,不得对着食品打喷嚏。
(5)应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理发、洗澡、勤换洗工作服、帽。不随地吐痰,不乱丢废弃物。
(6)厨师根据就餐人员数量严格把控食物数量和质量,严禁浪费、厉行节约。
(7)配备的相关服务人员(厨师、帮厨等)要不断地学习专业技术与服务等,保持不断地满足就餐人员的口味。
(8)做好相关问题的预案工作,做到防患于未然。
(9)按采购人要求配备相关厨师人员,承包过程中不间断地组织厨务技术与服务等相关培训与学习,能满足就餐人员的口味。
(10)遇突发状况,如停水、停电、停气等情况,须保证按照原配餐标准按时提供餐饮服务。
(11)在规定的时间内按公示菜谱及合同要求准时提供饭菜等。
(12)负责餐厅的保洁工作及潲水的及时处理,做好环境卫生工作,严防食物中毒。如发生安全卫生事故或相关部门检查不合格,中标供应商承担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食堂卫生及食堂周围包干区由中标供应商负责打扫,保证操作间、售饭间、洗菜间、用餐地点以及卫生包干区等地方每次餐后清扫干净,保证地面清洁,确保食堂(墙壁、门窗、洗碗池、餐桌椅、案板用具等)无油污、无废纸果壳、无灰尘、无卫生死角,保证操作环境要保持卫生整洁. 达标,保证加工食品过程中安全健康。
(13)随时改善日常工作中所出现的各种问题,配合采购方的日常检查工作,确保按时供应膳食。
(14)逢需要食堂加班工作等情况,中标供应商应无条件派遣优秀厨师提供餐饮服务。
(15)若有相关部门对食堂进行例行检验检疫,若检验检疫不合格,应停止服务,经济损失及及所造成影响中标供应商承担。
(16)服务方每日须检查煤气及自来水管道,自查安全隐患,因管道老化引起的跑冒及火灾等损失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服务要求:
(1)在供餐的过程中,当日的餐饮不允许使用上一餐的剩菜剩饭。
(2)中标供应商应恪守经营项目,严禁超范围经营。保证不断增加食品花色品种。如发现中标供应商违约,采购方有权责令服务方作出检查或停业整顿后,停业整顿期间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3)中标供应商必须对员工加强防火、防盗和劳动防护安全教育,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如因中标供应商原因发生火灾、工伤等事故,应由中标供应商全部负责,如造成财产及人员伤亡的, 中标供应商应负责赔偿责任。
(4)要求实现菜式多样化,顾及就餐人员的口味,
(5)保证食品及厨房、餐厅的卫生达到卫生部门规定的标准。
(6)全天候按时服务,风雨不改,不误工时。
(7)要求开放式经营,接受采购方的监督。采购方有权不定时对厨房原材料的数量、质量、卫生进行监督。采购方将指定监督员,对中标供应商食堂的食品卫生、服务质量等方面进行监控。
(8)要求设立食堂意见箱,听取群众建议,负责每月一次的满意度调查。按照就餐对伙食的意见及时调整、沟通和改善。
(9)食材应及时冷藏储存,保证食材的质量安全可靠,确保所有食品原材料的安全健康。
(10)菜品应保证新鲜、无污染,加工过程保证卫生清洁。
厨房及环境卫生要求
(1)厨房地面和墙壁水管要保持干净卫生无油污,下水通道保持畅通。
(2)厨房设备(灶台、灶具、和面机、压面机、绞肉机、豆浆机、电饼铛、削皮机、食品加工、电加热、冷冻、消毒灯设备、配电设备、燃气及其管道设备、下水道管灯)每月定期保养一次,确保所有设备处于良好正常工作状态,消除一切隐患。调料的容器要干净,排放整齐。室内外排烟管道每半年进行彻底清洁一次。
(3)每餐后须对用餐餐具进行清洗并消毒处理,并将餐具运至用餐地点。
(4)隔油池须及时清理,保持排污畅通,无严重油污和污垢。
(5)炒完菜后,须把工作台上下的脏物冲刷干净。
(6)应保证食堂大厅、操作间等的环境清洁卫生,物品摆放整齐,定期消杀,无老鼠、蟑螂、苍蝇等小动物或虫类;餐具、饮具、灶具、厨具、冰柜等需及时清洗干净并按要求消毒,防止交叉感染。
(7)安全用火,用电,用气;中标供应商必须对员工加强防火、防盗和劳动防护安全教育,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如因中标供应商原因发生火灾、工伤等事故,由中标供应商全部负责,如造成财产及人员伤亡,中标供应商负责全部赔偿责任。
(8)负责每日泔水清运,隔油池油中标供应商负责定期清理。
(9)冷菜间须保持各种原料的清洁卫生,不准无关人员进入,以免发生食品污染,刀、砧板和用餐餐具须进行消毒处理。
(8)库房保持空气流畅,地面干净,物品摆放整齐,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9)餐厅的门口、楼梯、下水道等的卫生须由专职卫生员负责。
(10)餐厅的垃圾要有专一的地点存放,每餐要清倒并打扫干净。
(11)餐厅的走廊要保持干净,无脏物、杂物堆放,地面无脏水。
(12)餐厅要做到消灭四害,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13)餐厅玻璃须定期擦洗,保证清洁洁净。
(14)须保证用餐环境清洁、舒适,餐桌和餐椅应每日清洗,保证用餐环境的卫生。并建立餐厅清洁记录台帐,以备采购人随时检查。
(3)库房卫生要做到存放食品隔墙10-15公分,离地面20公分,食品精进、勤销、勤检查,防火,防鼠,防潮,防变质。
(4)用餐后认真清洗、消毒餐具,食堂内部、用餐大厅环境卫生全面清洁整理。经常清理食堂内外水池、下水道,确保畅通;经常清理灶台及炊事用品,保持洁净、光亮、无污垢。
(5)冰柜定期清理、除霜、消除异味。
食品卫生管理要求
(1)食品存放要实行四隔离:生与熟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物与杂物、药物隔离;食品与天然冰隔离。
(2)食品加工要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标准进行,冻品要完全解冻,需浸泡的物品要充分浸泡,食品须煮熟,杜绝任何有毒、霉、变质的食品在餐厅售卖。
(3)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生存条件的预防措施。
(4)不做不供变质、腐烂食品。
(5)生熟分开、荤素分开、冷热分开、食品与非食品分开、半成品与成品分开。
(6)防止食品与原料交叉感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和不洁物。
(7)餐具、饮具等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或器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
(8)禁止加工、配餐下列食品:
a.腐饭变质、生虫、污秽不洁、混有杂物或其他感官性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b.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c.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掺假、掺杂的;
d.超过保质期的;
e.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
燃煮烹调卫生要求
(1)检查食品质量,变质食品不下锅,不蒸煮,不烧烤。
(2)食品充分加热,防止里生外熟。
(3)炒菜、烧煮食品勤翻动、勤洗刷炒锅。
(4)烘烤食品受热均匀、蜜糖、麦芽糖使用前须消毒处理。
(5)抹布生熟分开,不用抹布擦碗、盘、碟,溢出碗边汤汁用消毒布擦掉。
(6)工作结束调料加盖,工具、用具、灶上、灶下、地面清扫刷干净。
食品库卫生要求
(1)食品仓库应专用,并设有防鼠、防蝇、防潮、防霉的设施及措施。
(2)食品存放应分类分架、隔墙离地。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蚀食品及时冷藏保存。
(3)建立仓库进出库专人验收登记制度,做到勤出勤进,先进后出。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及时清理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4)食品成品、半成品及食品原料应分开存放。食品不得与药品、杂品等物品的混放。
(5)食品仓库应经常开窗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净和整洁。
公共餐具清洗消毒要求
(1)公用餐具必经消毒后方可投入下一次的使用,保证每餐对每个餐具消毒达标。
(2)公用餐具消毒程序为一洗、二泡、三冲、四烤、五放。一洗:用清水和洗涤灵清洗用餐后的餐具,洗掉残渣和油污。二泡:用消毒液按比例进行浸泡30分钟,进行化学消毒。三冲:在高温洗碗机上用沸水进行冲洗。四烤:用远红外线高温消毒柜进行物理消毒。五:餐具洗消后放置在碗柜中,关严柜门,以免蚊、蝇进入,并用消毒后的盖布盖上。
(3)定期用擦丝擦掉油垢,保持不锈钢餐具的清洁,明亮。
食品质量要求
(1)熟制后食品完整不碎及不松散。
(2)热菜供餐时保持温热。
(3)热菜食品表面无风干及水浸现象
(4)素食食品即时烹炒并控干过多汤汁和水分。
(5)所供食品保证质量。
(二)物业服务基本情况及总体要求
保洁服务基本要求及内容
1、保洁工作的基本要求
保洁人员配置结构合理,岗位职责明确。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业务能力。
根据具体情况建立、完善并严格执行相应的保洁服务管理制度。保洁服务管理制度应规定保洁工作的具体职责、区域、流程和要求。
保洁员要求在岗期间应穿着统一服装,身体健康,举止大方,具有良好的精神风貌和职业素质。服装由投标方统一配备。
根据具体情况完善保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留存相关资料备查。
制定检查标准和奖惩制度。
保洁服务工作的范围
会议室、食堂、淋浴室、楼道、楼梯间、卫生间、安全通道、大厅、走廊、洗浴室、洗衣间、院区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和其他公共区域等。(不包含指挥调度室、讯问区、枪库、警械室、档案室、办公室及宿舍等部位)
保洁服务的标准
(1)楼道地面每天整天擦洗2遍,随时保持干净,要求无污渍、印迹、纸削、烟蒂等杂物。
(2)大厅、走廊、楼梯间、电梯间、栏杆、瓷砖墙面、护墙板、踢脚线、窗台、窗户沟槽、消防栓、画框、各类指示牌、形象墙、告示栏、桌椅家具、各类开关等公共设施。玻璃门每日刮擦一次,随时污染随时清洁:饰物、墙壁(人力可及处)及其附着物每日至少清洁一次。标准:地面光亮、洁净,无污渍、无污物,其他清洁物洁净、无污渍。
(3)楼梯、消防通道、消防器材每天整体擦洗2遍,要求干净整洁,护栏扶手每日至少擦拭2遍,要求表面光亮无尘,墙面每周清扫一遍,要求无尘,消防器材每日擦拭1遍,要求无尘,无污渍、无烟蒂等杂物。
(4)楼道顶蓬、楼道扶手、顶蓬每月擦拭1遍,要求无污渍、印迹。楼道扶手每天擦拭2遍,要求表面光亮、无印迹。
(5)楼道、大厅内公共设施及桌椅每天整体擦拭1遍,随时保持干净,要求无污渍、表面光亮。
(6)群众接待室、会议室,每日清洁桌面,地面、座椅、饰物、烟缸等,每周大清一次。标准:地面洁净、桌面光亮、无污渍、无污物。
(7)卫生间地面、洗手池、洁池每天整体擦拭1遍,保持干净,要求无污渍、无碱锈、无异味。门窗、玻璃、顶蓬、管道、墙壁每天整体擦拭1遍,随时保持干净,要求无浮尘、无污渍、垃圾袋每天至少更换2次,垃圾运送到指定地点。
(8)院区:大院每天早7:30前清扫1次,每日巡视随清,确保无杂物堆积,院区摆设每日清洁。标准:无尘土,无污渍。大门口周边及院区每日循环清洁,每周大清一次。标准:无烟头、无纸屑、无杂物。围墙灯、围墙护栏每周清洁一次。标准:无尘土、无污渍。大门每周清洁一次。标准:无尘土、无污渍。雨雪天气及时对门前场院积水、积雪进行清扫,夜间降雪在次日8点前清扫完毕。
(9)二米以下玻璃,所有玻璃要求玻璃保持明亮、框槽无尘土、无污渍、印迹。玻璃门随时擦拭,保持干净。
(10)门前台阶、台阶、垃圾桶、不锈钢栏杆、地面随时清扫,垃圾袋随时更换,要求地面干净、无杂物、纸削、烟蒂等。垃圾桶、栏杆表面光亮整洁、无印迹。
(11)在进行湿拖、洗地机作业、雨天时要在作业区醒目位置放置警示牌,放置人员滑到或绊倒。
(12)检查保洁范围要求有专人每小时巡视检查1遍,发现问题随时解决,及时填写检查记录。
(13)高空作业、危险作业、外檐清洁距地面(2米以上玻璃幕墙)、地毯清洗、地面石材保养等服务项目不在此次服务测算中,不作相关规定要求。
理发服务内容
(1)理发工负责每天为分局民警及辅警人员理发,做到服务热情,工作细腻,让被服务人员满意。
(2)理发间卫生要保证整洁,做到每理发一次,清理头发渣一次,并且保证理发工具的整洁,要勤消毒,做好保洁服务。
设施设备管理服务和日常碎修服务要求
(1)维修电工必须经过岗位培训,取得国家部门组织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2)保障大楼电力系统运行正常。
(3)确保配电室(柜)电力运行设备设施的正常。
(4)水泵房、电器设备保障良好运行。
(5)对供暖系统实行维护,保障供暖正常。
(6)供电设备在有停电倒换的状态下做好设备的清洁卫生,做到干净整洁。
(7)及时处理好突发电器故障,维修电工维修后,收好工具、材料,清整现场,按操作技术规程执行。
(8)负责协助和监督维保单位的维修、保养工作。
(9)维修人员要做好办公设施的日常养护维修工作。
(10)每月接受甲方相关部门的监督及考核,服务过程中如遇问题及时沟通解决。
五、所有服务人员应严格执行服务单位的相关工作要求及规定。
(1)派驻人员具有服务行业从业经验,有良好的服务态度,责任心强,并经严格政审,保证所派驻人员没有刑事犯罪记录和劣迹。所派驻的人员必须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人员一致,进场服务如发现人员不一致,须提供书面说明。人员变动达到总人数的10%,采购人终止合同。
(2)为保证服务管理工作的高效,中标供应商应确定一名项目经理管理,在合同期内所有岗位人员均不得随意变动,有特殊原因必须更换的须提供书面说明并进行人员变动备案,征得采购人同意。变动人员比例超出固定范围,按照考核规定扣除当月相应服务费用,直至终止合同。
(3)中标人应根据公安宁河分局特点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岗位职责,并排专人进行现场管理,落实好各项制度,采购人将派专(兼)职人员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全面考核。
(4)中标人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岗位培训,道德教育,调高服务质量,遵守法律、法规及天津市公安宁河分局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章制度,若发生人身伤害等工伤事故,有中标人自负,与天津市宁河分局无涉。
(5)工作期间员工应佩证上岗,统一着装,衣着端正,服务态度和蔼。
(6)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物业管理质量体系,合理安排岗位,做好室内、外保洁、食堂餐饮管理服务工作。为确保服务的质量,相关岗位不得互相顶替调换。员工应服从宁河分局监督指导。
(7)不定期对日常服务项目进行检查,在检查中对不合质量要求的人员,采购方有权提出更换。
(8)对不遵守劳动纪律,且有采购方或相关人员投诉,经查实后酌情处罚,情节严重的采购方有权要求中标人辞退。
(9)每月至少一次征求被服务人员
意见,满意度要求达到80%以上。如满意度达不到采购方要求,第一次、第二次扣除当月相应服务费用,第三次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单位承担。
(10)采购方不安排项目所派驻人员的住宿。
(11)各项服务工作时间和标准必须符合公安工作特点及需要,包括周六、日,公众假期、临时性加班、突发事件备勤期间都不得停止工作。
(12)严格考勤制度,采购方按照实际人数及出勤情况支付费用。
(13)本项目所派驻服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遵守公安宁河分局相关管理制度规定,不得进入非物业服务区域,按采购人要求签订保密协议。
(14)本项目所涉及的费用为包干费用,首先扣除因考核产生的扣款后,如有超出费用中标方承担,采购方不另行增加。
四、商务要求
(一)报价要求
1. 报价以人民币填报。
2. 投标人所报价格为最优惠总价格,包含货物购置费、安装调试、备品备件费、运输费、质保期内售后服务及维修等相关费用。
3. 投标人所报价格不能低于成本报价。若低于成本报价,投标人又无具体理由表述清楚的,评标委员会认为报价明显不合理的将被予拒绝。
4. 不接受选择性的投标产品及报价。
5. 投标人负责提供所有货物的验收及售后服务,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负责承担。
6. 商务报价既要有总报价,也要有各部分的明细报价。
(二)服务要求
详见用户需求书。
(三)付款方式
按季度结算费用。每季度以实际考核结果作为季度服务费结算依据(首先减去因考核产生的扣款后,如有超出中标费用部分由中标方自行担负),每季度后一月15日前以非现金方式付给中标人前季度的服务费,中标人应提前一周开具正规发票交付采购人报账,如遇特殊情况顺延。(四)谈判有效期
(四)本项目谈判有效期为60天。
(五)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整包进行投标,不得拆包分项投标。
2.成交供应商不得转让合同,不得转包或分包。
五、谈判程序
(一) 报名
投标人应在信息公告发布后到天津市宁河区政府采购中心报名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二) 响应性文件的递交
开标时,投标人须携带纸质响应性文件到天津市宁河区政府采购中心。
(三) 谈判步骤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部分第24至29条。
(四) 参加人员及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如缺少任何一项,视为无效投标。
1、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以上均需提供原件;
2、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投标人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9年度审计报告或开标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5、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谈判
1.谈判时间:详见第一部分
2.谈判地点:详见第一部分
3.在有投标人代表在场的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组织谈判,参加谈判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参加谈判仪式,并随时准备对评委的询问予以解答。
谈判仪式上,监督人员和招标代理人员共同检查各投标人的“相关证件”(“相关证件”必须为合格有效的原件,复印件无效)包括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如法定代表人不能亲自参加谈判会议的,还应有由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4.谈判时,邀请监督人员查验响应性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代理当众拆封、唱标。
5.采购代理机构按规定作开标记录,存档备查。
6.谈判小组:谈判小组依法由相关专家和采购人代表三人以上单数组成。
(1) 谈判小组负责审查响应性文件是否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并进行审查、询标、评估和比较。必要时,谈判小组可向投标人进行询标。
(2)谈判小组负责完成全部评标过程,向采购人提出谈判小组签字的书面评标报告。
7.供应商参加人员及要求
(1)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参加谈判仪式,随时准备对评委的询问予以解答。
(2)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参加谈判仪式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以备查验。
8.实质性响应文件的审查。谈判小组依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从供应商递交响应性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未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得进入具体谈判程序。(详见第三章第26条)
六、评定成交的方法
(一)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方法。
(二)谈判小组首先对投标人所投产品中涉及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的符合性进行评定,经评定符合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的投标人可进入谈判阶段,否则为无效标。
(三)不能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中任何一条实质性要求和经谈判小组认定有重大偏离的响应性文件,不进入价格谈判阶段。
(四)谈判分为两个阶段:
1.对投标人的技术方案、服务承诺、企业实力、业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评议,满足竞争性谈判要求的进入报价阶段。
2.对投标人进行价格谈判。
(五)成交候选投标人产生办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合理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成交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七、其他注意事项
(一) 本项目不收取中标服务费。中标供应商缴纳不超过中标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合同验收后,持采购人出具的验收报告退回。
(二)投标人如发现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有排斥投标人或有倾向性等情况,请以书面形式送达天津市宁河区政府采购中心,逾期将视为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无异议且无条件地接受竞争性谈判文件所表述的内容。
(三)请投标人在开标前随时关注天津政府采购中心(www.tjgpc.gov.cn)。若有补充文件,请投标人将“补充文件回执”后盖上公章,传真至天津市宁河区政府采购中心。传真号为:022—69119727。至投标截止时间仍未收到“补充文件回执”的视为已熟知补充文件内容,接受补充文件所表述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四)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的规定,对谈判开始后投标人提交、补交的资质性文件,评审时不予承认。
(五)谈判响应性文件编制要求
1.本项目须提交两阶段响应性文件,分别包括一份正本响应性文件、二份副本
响应性文件,随响应文件正本提供响应文件电子版光盘一份,其中,纸质响应性文件共分为资质文件、技术及商务文件(不含报价)和报价文件;
2.第一阶段提交资质文件、技术及商务文件(不含报价);
3.第二阶段提交报价文件。
(六)其他
1.本部分内容如与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部分至第六部分(范本)有不同之处,以本部分内容为准。
2.谈判开始后,不接受投标人及与投标人有关的任何一方递交的材料(谈判小组和监督委员要求提供的除外)。
3.投标人应在谈判响应性文件中对所提供的产品进行点对点应答,并逐一做出具体响应。谈判小组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产品点对点应答表、偏离说明一览表”响应情况进行审查。谈判小组应对各投标人提供的“偏离说明一览表”中所列项目,逐项做出是否“接受”的判断。
4.在技术性审查时,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如出现下述第(2)条情况的将列入供应商不诚信记录:
(1)响应性文件主要技术条款的指标需技术资料支持,经评标专家判定为不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
(2)响应性文件技术条款中做虚假响应或与事实严重不符的;
(3)投标人复制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技术条款相关部分内容作为其响应性文件的一部分的或技术点对点应答均无具体内容;
(4)响应性文件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无效标的其他技术条款。
5.未及时提交合同或未按时交纳保证金的供应商,将被取消参加此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
6.某品牌代理商因授权或资质等问题在谈判过程中发生争执,影响评标秩序,取消该品牌所有代理商本项目投标资格。
7.投标人有选择出席或不出席答疑会和踏勘现场的权利,有在会上提出各项涉及竞争性谈判文件内容问题的权利;未在答疑会和踏勘现场召开之时到达现场视为知悉答疑会举行并自愿缺席;无论是否参加答疑会和踏勘现场及提何问题,投标人必须自行承担缺席答疑会和踏勘现场可能产生的风险。
8.成交或成交候选供应商放弃成交或成交候选资格的将列为不诚信供应商,记入不良供应商记录。
第三部分 谈判须知
A 说明
1.适用范围
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仅适用于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所述项目的服务采购,解释权归招标采购单位所有。
2.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本次谈判活动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谈判活动的机构,即“天津市宁河区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统称“招标采购单位”。
2.2“合格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性文件的供应商。
2.3“竞争性谈判文件”系指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发出的采购文件。
2.4“谈判响应性文件” 指供应商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的用于参加谈判的文件。
2.5“服务”系指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维修以及其它类似的义务。
3.解释权
3.1本次竞争性谈判的最终解释权归为招标采购单位,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招标采购单位解释为准。
3.2本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招标采购单位将对此解释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合格的投标人
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有关规定,有能力提供谈判采购服务的供应商。
4.2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二部分关于投标人资质要求的规定。
4.3两个以上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
4.3.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4.3.2联合体应当向招标采购单位提交联合体协议。
4.3.3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并履约。
5.竞争性谈判的费用
无论谈判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竞争性谈判有关的全部费用。
B 竞争性谈判文件说明
6.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构成
6.1竞争性谈判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竞争性谈判程序和合同条款等。竞争性谈判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谈判邀请函;
(2)谈判项目要求;
(3)谈判须知;
(4)合同一般条款:
(5)合同特殊条款;
(6)附件——响应性文件格式。
6.2竞争性谈判文件以中文编印。
6.3除非有特殊要求,竞争性谈判文件不单独提供谈判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7.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修改
7.1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修改书,将构成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有约束力。
7.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可依据采购人或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竞争性谈判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已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每一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7.3为使投标人在准备响应性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已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每一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8.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有疑问,可在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按谈判邀请函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通知到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在其认为必要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已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每一投标人。
C 谈判响应性文件的编写
9.要求
9.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性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性文件可能被拒绝。
9.2投标人应认真填写第六部分表格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谈判语言及计量单位
10.1投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就投标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全部辅助材料及证明材料均应有中文文本,并以中文文本为准。外文资料必须提供中文译文,并保证与原文内容一致,否则供应商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未按上述规定提供中文文本的,谈判小组有权拒绝其投标。
10.2除在竞争性谈判文件中另有规定,响应性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响应性文件的组成
11.1 响应性文件共分两部分,第一阶段部分为资质、技术、商务和其他补充文件组成;第二阶段部分为价格部分,两阶段文件分别编制。
11.1.1第一阶段响应性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a.资质文件:包括本部分第15款规定的所有文件和第二部分资格要求中规定的所有文件(相关资料文件格式参见第六部分附件l、附件7和附件8制作);
b.技术文件:含技术方案、设备清单、产品性能说明、点对点应答等内容(相关资料文件格式参见第六部分附件2-4制作);
c.商务文件:含主要相关项目业绩、售后服务承诺、培训计划等内容(相关资料文件格式参见第六部分附件5-6制作);
d.其他补充文件:指投标人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它内容。投标人也可以根据文件内容编排到其他相关部分中。
投标人应将响应性文件资料按以上分类和排列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写“第一阶段响应性资料目录”。
第一阶段响应性文件不得包含任何投标报价内容及暗示投标报价内容的资料,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11.1.2第二阶段响应性文件(报价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报价书、报价一览表、报价分项一览表及投标人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它内容(相关资料文件格式参见第六部分附件9-11制作)。投标人应将第二阶段响应性文件单独装订成册。
11.2两阶段响应性文件应该分别编制背胶装订,并编制连续页码。
12.响应性文件格式
投标人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六部分中提供的两阶段响应性文件格式完整、如实编写,未尽事宜可自行补充。
l 3.报价
13.1投标人对谈判所提供服务应提供分项单价及总价。
13.2除特殊要求外,投标人对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任何选择性的报价。
13.3投标人按上述条款要求填写报价以便于谈判小组评审。
14.货币
报价书、报价一览表等各表中的报价,若无特殊说明应采用人民币填报。
15.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人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谈判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响应性文件的一部分。
(1)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二部分规定的资质文件;
(2)国家及行业对谈判项目规定的特殊资格证明文件;
(3)若投标人提供的货物不是投标人生产的,则必须得到货物制造商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商提供销售该种货物的授权文件;
(4)投标人对有能力履行响应性中合同条款和技术要求规定的由卖方履行的保养、修理、供应备件和其他技术服务和义务所做出的书面承诺;
(5)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技术和生产能力的证明材料;
(6)投标人资信证明材料,即由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报告或银行等相关部门出具的资信证明;
(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第六部分附件8)。
16.投标货物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16.1投标人须提交证明其拟供货物和服务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作为响应性文件的一部分。
16.2上述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须提供:
(1)货物主要技术性能的详细描述;
(2)一份在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保证货物正常和连续运转期间所需要的所有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详细清单,包括其现行价格和供货来源资料;
(3)逐条对采购人要求的技术规格进行评议,指出自己提供货物和服务是否做出实质性的响应并说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离。
17.投标保证金
17.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18.谈判有效期
18.1谈判有效期为谈判开始之日起60天。响应性文件中规定的有效期短于60天的,可以视为非响应投标予以拒绝。
18.2特殊情况下,招标采购单位可于谈判有效期满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谈判有效期的要求,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但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对于同意该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性,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19.响应性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9.1投标人按照谈判须知的要求准备一份电子响应性文件和纸质的两阶段响应性文件各一份(一份正本和两份副本),并各自装订成册。在每一份响应性文件上要明确注明“电子响应性文件”、“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如有差异,以正本为准。谈判当日同时递交电子响应性文件与纸质响应性文件,方被确认为有效投标。
19.2响应性文件正本和副本须用不褪色的黑色墨水书写或打印并由正式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盖章。
19.3除投标人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响应性文件中不得行间插字、涂抹或增删。若有修改须投标人盖章,并由签署响应性的投标人代表签字。
D 响应性文件的递交
20.响应性文件的密封、标记
20.1响应性文件的密封、标记
20.1.1密封与标注
投标人应将谈判第一阶段响应性文件(包括资质文件、技术文件、商务文件、其他补充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密封在一个内层包封内;第二阶段响应性文件(报价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密封在一个内层包封内,然后将两部分再密封在一个外层包封中。
20.1.2内层和外层包封都应注明
招标人名称和地址:
采购项目名称:
各部分名称(第一阶段响应性文件或第二阶段响应性文件):
招标编号:
2020年 月 日 时 分 开标,此时以前不得开封:
在内层包封上还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与地址、邮编以便投标出现逾期送达时能原封退回。
20.2内层包封的封口须齐缝加盖投标人公章印鉴。外层包封不得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外层包封上不得加盖各种印章、密封章及投标人任何标记、标志。
20.3未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要求密封和标记的,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均将视为无效投标,并对投标人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
20.4电话、传真及其它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20.5每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份响应性文件,一经投标,无论投标结果如何,其响应性文件恕不退还。
21.递交响应性文件
21.1如响应性文件由专人送交,投标人应将响应性文件按20.1-20.2中的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按谈判注明的时间和地址送至采购代理机构。
21.2采购代理机构在谈判邀请函中规定的地址收到第一阶段响应性文件的时间应不迟于谈判邀请函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21.3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竞争性谈判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
2l.4第二阶段响应性文件在投标人入围第二阶段价格谈判时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
22.迟交的响应性文件
按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或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响应性文件。
23.响应性文件的修改和撤消
23.1投标人在递交响应性后可对其响应性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采购代理机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收到该修改或撤消的书面通知。
23.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应按本须知第19条和第20条的规定进行编制、签署、密封、注标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性文件”或“撤回投标”字样。
23.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未经采购代理机构许可,投标人不得对其响应性文件进行修改。
23.4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性文件有效期届满前撤消其投标。
E 谈判程序及评标方法
24.响应性文件的开启
24.l采购代理机构在谈判邀请函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谈判仪式,投标人代表必须出席谈判仪式,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原件、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如法定代表人不能亲自参加谈判会议的,还应有由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以接受身份查验。
24.2谈判仪式上,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监督委员查验响应性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
24.3按规定,同意撤回的响应性文件将不予开封并原封退回。
24.4采购代理机构按规定作开标记录,存档备查。
25.谈判小组
25.1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组建谈判小组,其成员由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抽取的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5.2谈判小组负责审查响应性文件是否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并进行审查、询问、评估和比较。谈判小组认为必要时,可向投标人进行询问。谈判期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必须在场准备接受询问,对提出的问题进行澄清,并作出书面答复。
25.3谈判小组负责完成全部谈判过程,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经所有谈判小组成员签字的书面谈判小组意见。
26.对响应性文件的初步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
26.l资格性检查。谈判开始后,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谈判小组审查响应性文件的
内容是否完整,要求的投标保证金是否已提供,文件签署是否正确,响应性文件是否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
26.2投标人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1)投标人未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或投标保函的有效期短于谈判有效期的;
(2)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
(3) 响应性文件(正本)中资格证明文件(第二部分中规定须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
(4) 响应性文件无法定代表人或其有效委托的授权人的签字,或未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加盖公章的,或授权期限不符合要求的;
(5)不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的;
(6)谈判有效期短于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
(7) 响应性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8)第一阶段响应性文件中含有报价或暗示报价内容的。
27.两阶段谈判程序
27.1响应性文件初审
谈判小组和监督委员按照本部分第26条的规定对各投标人的响应性文件进行初步审查和响应性确定,不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取消谈判资格。
27.2竞争性谈判采取两阶段谈判的方式进行,第一阶段进行技术和部分商务内容(不含价格)的谈判;第二阶段进行价格谈判。第一阶段谈判结束后,响应性文件中技术方案和商务内容无重大偏离的投标人方可进入第二阶段的价格谈判。
27.3第一阶段技术和商务谈判
(1)谈判开始后,首先由谈判小组对初审合格的响应性文件进行审阅。要求提供样品的,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谈判小组成员对统一编号后的样品进行测评。样品评议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向谈判小组公布每一样品编号对应的投标人;(本次采购对评标样品不作要求)
(2)为了有助于对投标内容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谈判小组有权向投标人询问,请投标人澄清其投标内容;或就投标内容与投标人进行进一步谈判。投标人有责任按照采购代理机构通知的时间、地点指派专人进行答疑、澄清及谈判;
(3)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根据谈判的情况可以做出修改谈判文件的决定,采购代理机构会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投标人。投标人应根据谈判小组的要求,以书面形式在规定时间内做出响应。未做出响应的响应性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4)澄清或谈判的答复,应全部以书面形式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并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正式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署,作为响应性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27.4第二阶段价格谈判
(1)采购代理机构将对第二阶段报价文件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改错误的原则如下:
①报价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报价文件中报价分项一览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
②报价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性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采购代理机构将要求投标人按上述修改错误的方法调整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改后的报价,其投标将被拒绝。
(2)进入价格谈判的投标人有均等的报价机会,投标人应在谈判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价,超过规定时间的报价将被拒绝;
(3)每一轮报价的修改全部为书面的,并须由正式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署,作为报价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28.谈判原则和评标方法
28.1谈判小组将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确定的谈判原则和评标方法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评估和比较。
28.2谈判原则
(1)竞争性谈判文件是评定成交的依据,谈判工作严格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
(2)在谈判中执行“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维护采购人和投标人的合法、正当的权益;
(3)不以最低价格作为确定获得谈判成功的唯一依据;
(4)对所有投标人的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28.3评标方法
28.3.1本项目评标方法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实质性要求不符合的投标将不进入报价阶段。
(一)技术、商务部分评审:
评审项目 | 评审标准 | |
技术 商务部分 | 供应商响应文件技术条款 | 满足采购文件需求中标注“*”主要条款 |
供应商响应文件商务条款 | 供应商响应文件商务条款响应谈判文件; | |
技术部分、商务部分评审合格的供应商进入报价阶段评审,技术部分、商务部分评审不合格的供应商按废标处理。
(二)报价评审
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以响应性文件中的报价作为投标报价;当响应性文件中有算数性修正报价时,以修正报价作为最终投标报价。
2)投标价合理性评审:
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对在招标人采购预算以下的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进行合理性评审。谈判小组认为投标人报价不合理的,投标人需作出书面的说明并交由谈判小组界定其报价的合理性。
3)有效投标报价:即通过资格审查、技术部分、商务部分符合性审查合格,且投标报价在招标人采购预算以下的合理投标报价为有效投标报价。
4)最低评标价的确定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有效投标报价称为“最低评标价”:
(1)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中最低的报价;
(2)投标单位的有效投标报价在招标人采购预算以下。
28.3.5 推荐中标候选人与定标
谈判小组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出由谈判小组全体成员签字的书面评标报告。谈判小组根据评标结果推荐标明排列顺序的三名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的确定
1)满足经评审的最低评标价唯一时,该投标人即为推荐的中标第一候选人;
2)满足经评审的最低评标价有两个或多个时,技术标得分高的投标人为中标第一候选人。
第二、三名中标候选人的确定
第一中标候选人确定后,按照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规则确定第二、三名中标候选人。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出的中标候选人的排列次序,确定第一名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担保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合同最终将授予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最评投标价的投标人。
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限,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29.保密及其他注意事项
29.1谈判是竞争性谈判的重要环节,谈判工作在谈判小组内独立进行。谈判小组将遵照评标原则,公正、平等地对待所有投标人。
29.2在谈判期间,投标人不得向谈判小组成员询问谈判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谈判结果的活动,否则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9.3投标人在谈判过程中,如试图向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9.4为保证谈判的公正性,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成员不得与投标人代表私下交换意见。在谈判工作结束后,与谈判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也不应将谈判情况扩散出谈判小组成员之外。
F 授于合同
30.成交供应商的产生
30.1采购人可以事先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30.2采购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确认成交供应商。
31.合同授予标准
严格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谈判,择优确定成交供应商。除第33条规定外,最大程度实质上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
32.成交结果确认
32.1谈判小组将对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是否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资格进行最终审查。
32.2最终审查将根据投标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和其它认为必要的、合适的资料,对投标人的财务、技术、生产和供货能力及其信誉进行审查。
32.3如果审查通过,采购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确认成交供应商,并将合同授予该投标人。如果审查没有通过,谈判小组将对下一个排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作类似的审查。
33.授予合同时变更数量的权力
在授予合同时,采购人按照相关规定有权对谈判中确定的货物和服务的采购数量予以增加或减少,但价格和其它的条款与条件不得改变。
34.取消采购任务
采购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授予合同之前有权取消采购任务。
35.结果通知
35.1谈判有效期届满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35.2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出《成交通知书》的同时,通知未成交供应商按照本须知第17条的规定退缴其投标保证金。
35.3《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5.4在采购过程中,供应商如认为竞争性谈判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依法在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的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本中心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6.签订合同
36.1采购代理机构组织成交供应商按《成交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洽谈合同条款。
36.2竞争性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性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6.3天津市政府采购行政监督委员会监督合同的执行,协调和处理履行过程中的问题。
37.履约保证金
37.1合同签订前,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交合同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至货到并最终验收合格之日。履约保证金应使用人民币支付,并采取下列任何一种方式提交:
(1)银行支票;
(2)汇票;
(3)由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银行机构出具的银行保函或不可撤销的信用证。
37.2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与按规定提供履约保证金有关的全部费用。
37.3如果成交供应商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38.成交决定的撤消
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第36条的规定执行,招标采购单位将有权撤消该成交决定,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在此情况下,招标采购单位可将合同授予下一个成交候选供应商,或重新组织采购。
39.合同转让
39.1合同的转包、分包要严格按照响应性进行,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性中明确此类事项。
39.2合同未经采购人(包括买方和最终用户)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转让合同,转包或分包。
40.合同款项支付方式
40.1采购人直接支付。
40.2国库集中支付,办理程序参见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支付指南》栏目,网址为www.tjgpc.gov.cn。
第四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
需方:
供方:
供、需双方根据 年 月 日天津市宁河区政府采购中心关于 项目(项目编号: )的磋商结果和磋商文件的要求,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物业服务合同:
供方(公章): 需方(公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行号: 开户银行行号:
帐号: 帐号:
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
第五部分 合同特殊条款
合同特殊条款是合同一般条款的补充和修改。如果两者之间有抵触,应以特殊条款为准。
合同特殊条款由成交供应商和需求方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协商拟订。
第六部分 响应性文件格式
一、第一阶段响应性文件格式
说 明
l、第一阶段响应性文件是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的资质、技术和商务等文件。
2、第一阶段响应性文件须分正本、副本单独装订、密封。
3、第一阶段响应性文件中不得包含谈判价格及任何与谈判价格相关的内容或暗示。
附件1
承诺书
致:天津市宁河区政府采购中心
根据贵方为天津市 项目的公开招标(采购编号: ),签字代表 (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及电子文件一份。
1.资质文件
1.1营业执照
1.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1.3产品授权书
2.技术文件
2.1货物分项一览表
2.2投标产品点对点应答表
2.3偏离说明一览表
3.商务文件
3.1近三年主要相关项目业绩一览表
3.2售后服务承诺及培训内容
…………
4.其他补充文件
…………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一F:
1.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2.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书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所有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3.本项目自开始开标之日起有效期为60天。
4.开标后,如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保证会将被采购代理机构没收。
5.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采购代理机构可能要求的与公开招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采购代理机构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参与的任何投标。
6.与本次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代表签字:
附件2
服务分项一览表
(格式自行编制)
附件3
投标产品点对点应答表(商务、技术、售后服务部分)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包号:
序号 | 名称 | 谈判要求 | 名称/型号 | 投标人应答 | 简要说明 |
商务部分(指资格要求等) | |||||
技术部分 | |||||
服务期服务及其他 | |||||
注:各项服务详细技术性能应另页描述,并附样本资料等。
投标人代表签字:
职务: 日期:
公章:
附件4
偏离说明一览表(商务、技术、售后服务部分)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包号:
序号 | 名称 | 谈判要求 | 投标应答 | 偏离 | 说明 | 备注 |
商务部分(指资格要求等) | ||||||
技术部分 | ||||||
服务期服务及其他 | ||||||
注:在点对点应答表中,投标人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需求对超出或未达到的条目在《偏离说明一览表》一一列出。不如实填写负偏离情况的投票文件将视为虚假材料。
投标人代表签字:
职务: 日期:
公章:
附件5
近三年主要相关项目业绩一览表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序号 | 用户单位名称 | 项目内容 | 项目实施地点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开始日期—完工日期 | 合同金额 | 政府采购项目合同编号 |
备注:供应商所列业绩应按第二部分的要求将证明材料按顺序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