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澄清时间:2020年11月12日 00:00 答疑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标段名称:邢台市廉政教育基地(办案点)二期项目厨房设备项目
关于“邢台市廉政教育基地(办案点)二期项目厨房设备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函 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现对有关问题进行澄清。现将“邢台市廉政教育基地(办案点)二期项目厨房设备项目”招标文件中有关问题通知如下,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函内容为准: 一、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供货要求三、采购清单“邢台市廉政教育基地(办案点)二期项目厨房设备清单”中 (1)67单眼燃气低汤灶:▲4.产品具有燃气生产许可证 变更为▲4.产品具有强制性产品认证证明; (2)69 双炒双汤燃气灶:▲4.产品具有燃气生产许可证 变更为▲4.产品具有强制性产品认证证明; (3)70单头燃气大锅灶:▲4.产品具有燃气生产许可证 变更为▲4.产品具有强制性产品认证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