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廉政教育基地(办案点)二期项目厨房设备项目文件澄清 【发布时间 : 2020-1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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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澄清 标题 | 关于“邢台市廉政教育基地(办案点)二期项目厨房设备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函 | 类型 | 招标文件 | 澄清时间 | 2020年11月12日 14时18分 | 版本 | 第1次 | 澄清文件 | 澄清文件.pdf | 内容 | 关于“邢台市廉政教育基地(办案点)二期项目厨房设备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函 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现对有关问题进行澄清。现将“邢台市廉政教育基地(办案点)二期项目厨房设备项目”招标文件中有关问题通知如下,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函内容为准: 一、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供货要求三、采购清单“邢台市廉政教育基地(办案点)二期项目厨房设备清单”中 (1)67单眼燃气低汤灶:▲4.产品具有燃气生产许可证 变更为▲4.产品具有强制性产品认证证明; (2)69 双炒双汤燃气灶:▲4.产品具有燃气生产许可证 变更为▲4.产品具有强制性产品认证证明; (3)70单头燃气大锅灶:▲4.产品具有燃气生产许可证 变更为▲4.产品具有强制性产品认证证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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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邢台市廉政教育基地(办案点)二期项目厨房设备项目” 招标文件的澄清函 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现对有关问题进行澄清。现将“邢台市廉政教 育基地(办案点)二期项目厨房设备项目”招标文件中有关问题通知如下,如有 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函内容为准: 一、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供货要求三、采购清单“邢台市廉政教育基地(办 案点)二期项目厨房设备清单”中 (1)67单眼燃气低汤灶:▲4.产品具有燃气生产许可证 变更为▲4.产品具 有强制性产品认证证明; (2)69 双炒双汤燃气灶:▲4.产品具有燃气生产许可证 变更为▲4.产品具 有强制性产品认证证明; (3)70单头燃气大锅灶:▲4.产品具有燃气生产许可证 变更为▲4.产品具 有强制性产品认证证明。 2020-11-12T13:58:13+0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