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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经开国资控股有限公司综合楼厨房设备及安装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吉林
  • 状态:公告
所在地区吉林招标类型公告
请点击下载发布时间2020-11-12
长春经开国资控股有限公司综合楼厨房设备及安装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附件1国控厨具采购公告1(2).doc 项目概况 长春经开国资控股有限公司综合楼厨房设备及安装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春市经开区总部基地二期C区D1栋401室(世纪大街与营口路交汇处)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2月02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FL2020-1104

项目名称:长春经开国资控股有限公司综合楼厨房设备及安装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4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厨房设备(详细采购需求见招标文件内技术参数)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日历天全部供货至现场;5个日历天全部安装及验收完毕,共计25个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12日 至 2020年11月18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经开区总部基地二期C区D1栋401室(世纪大街与营口路交汇处)

方式:领取,不办理邮寄业务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2月02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12月02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经开区总部基地二期C区D1栋301室(世纪大街与营口路交汇处)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吉林省法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长春经开国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其长春经开国资控股有限公司综合楼厨房设备及安装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项目资金企业自筹,出资比例100%。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长春经开国资控股有限公司综合楼厨房设备及安装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JLFL2020-1104;

3.预算金额:40万元;

4.采购需求:厨房设备(详细采购需求见招标文件内技术参数);

5.供货期、安装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日历天全部供货至现场;5个日历天全部安装及验收完毕,共计25个日历天。

6.质保期为验收合格之日起至12个月为止。

详细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

二、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本次招标所报项目的相关内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及服务能力。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2017年至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仅需提供本年度财务报表即可)】;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业绩要求:近三年(2017年、2018年、2019年)有一项及以上的同类厨房设备供货及安装业绩良好的相关业绩;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同一品牌的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

7、对在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对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需要提供的材料

潜在合格的投标人可于2020年11月12日 2020年11月18日,每日8时30分 16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及周六、周日除外)到长春市经开区总部基地二期C区D1栋401室(世纪大街与营口路交汇处)。

获取招标文件须按包号分别提交下列相关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人参加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被授权人公告之日前6个月内缴纳的社保证明并加盖公章(社保证明上的二维码要能够扫描识别验证真伪,如该投标人所在地区确实没有二维码的证明,需提供官网查询验证方式)

4、提供招标公告期内的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提供招标公告期内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以上截图须包括单位名称、查询内容及查询时间)。

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被授权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按规定参加开标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出示有效身份证)。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20年11月12日 2020年11月18日,每日8时30分 16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及周六、周日除外)。

2.发售地点:长春市经开区总部基地二期C区D1栋401室(世纪大街与营口路交汇处)。

3.发售方式:领取,不办理邮寄业务。

4.售价: 5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12月2日13时30分。

六、开标地点:长春市经开区总部基地二期C区D1栋301室(世纪大街与营口路交汇处)。

七、投标保证金:8000元。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____、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经开国资控股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长吉南线267号三楼305-2室工程部

联系人:赵程鹏

电 话:18946616110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法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经开区总部基地二期C区D1栋401室(世纪大街与营口路交汇处)

联系人:于丹

电 话:0431-81106630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经开国资控股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长吉南线267号三楼305-2室工程部

联系方式:赵程鹏189466161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法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经开区总部基地二期C区D1栋401室(世纪大街与营口路交汇处)

联系方式:于丹0431-811066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丹

电 话: 0431-81106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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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吉林省法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长春经开国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其长春经开国资控股有限公司综合楼厨房设备及安装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项目资金企业自筹,出资比例100%。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长春经开国资控股有限公司综合楼厨房设备及安装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JLFL2020-1104;

3.预算金额:40万元;

4.采购需求:厨房设备(详细采购需求见招标文件内技术参数);

5.供货期、安装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日历天全部供货至现场;5个日历天全部安装及验收完毕,共计25个日历天。

6.质保期为验收合格之日起至12个月为止。

详细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

二、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本次招标所报项目的相关内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及服务能力。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2017年至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仅需提供本年度财务报表即可)】;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业绩要求:近三年(2017年、2018年、2019年)有一项及以上的同类厨房设备供货及安装业绩良好的相关业绩;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同一品牌的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

7、对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对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需要提供的材料

潜在合格的投标人可于2020年11月12日—2020年11月18日,每日8时30分—16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及周六、周日除外)到长春市经开区总部基地二期C区D1栋401室(世纪大街与营口路交汇处)。

获取招标文件须按包号分别提交下列相关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人参加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被授权人公告之日前6个月内缴纳的社保证明并加盖公章(社保证明上的二维码要能够扫描识别验证真伪,如该投标人所在地区确实没有二维码的证明,需提供官网查询验证方式)

4、提供招标公告期内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提供招标公告期内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以上截图须包括单位名称、查询内容及查询时间)。

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被授权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按规定参加开标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出示有效身份证)。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20年11月12日—2020年11月18日,每日8时30分—16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及周六、周日除外)。

2.发售地点:长春市经开区总部基地二期C区D1栋401室(世纪大街与营口路交汇处)。

3.发售方式:领取,不办理邮寄业务。

4.售价: 5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12月2日13时30分。

六、开标地点:长春市经开区总部基地二期C区D1栋301室(世纪大街与营口路交汇处)。

七、投标保证金:8000元。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____、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经开国资控股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长吉南线267号三楼305-2室工程部

联系人: 赵程鹏

电 话:18946616110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法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经开区总部基地二期C区D1栋401室(世纪大街与营口路交汇处)

联系人:于丹

电 话:0431-81106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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