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湖北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20-11-18 |
一、项目编号
HBYB2020-08-023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孝南财采计〔2020〕2166号 孝南财采计〔2020〕2341号
三、项目名称
孝感市孝南区肖港镇路西小学学生餐桌、排烟系统、厨房设备等采购项目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湖北铭田体育设施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孝感市广场街九真村2组34号
中标(成交)金额:47.9(万元)
货物类 |
名称:学生餐桌、排烟系统、厨房设备等 品牌(如有):详见明细表 规格型号:详见明细表 数量:详见明细表 单价:详见明细表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邹雪萍,黄国武,彭景祥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0-11-13
2、评审地点:湖北阳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孝感市北京路48号湖北一号汽贸院内108评标室)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
2、收费金额:0.5(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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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孝感市孝南区肖港镇路西小学
地 址:孝感市孝南区肖港镇
联系方式:139958764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阳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孝感市北京路48号(湖北一号汽贸院内)
联系方式:0712-25157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工
电 话:0712-2515789
孝感市孝南区肖港镇路西小学学生餐桌、排烟系统、厨房设备等采购项目
采购计划备案文号:孝南财采计〔2020〕2166号
孝南财采计〔2020〕2341号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磋 商 文 件
项目名称:孝感市孝南区肖港镇路西小学
学生餐桌、排烟系统、厨房设备等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BYB2020-08-023
采购单位:孝感市孝南区肖港镇路西小学
代理机构:湖北阳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人意见备案表
采购人备案意见: 你公司代理我单位的“孝感市孝南区肖港镇路西小学学生餐桌、排烟系统、厨房设备等采购项目”而制作的磋商文件,经复核、审核后,符合我单位要求,同意发售此文件。 采购人意见(盖章): 年 月 日 |
第一章 磋商邀请函(同公告)
项目概况
孝感市孝南区肖港镇路西小学学生餐桌、排烟系统、厨房设备等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孝感市北京路48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1月13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YB2020-08-023
2.采购计划备案文号:孝南财采计〔2020〕2166号、孝南财采计〔2020〕2341号
3.项目名称:孝感市孝南区肖港镇路西小学学生餐桌、排烟系统、厨房设备等采购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50(万元)
6.最高限价:50(万元)
7.采购需求:学生餐桌、排烟系统、厨房设备等采购(参数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8.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并落实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0年11月2日至2020年11月6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阳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孝感市北京路48号,湖北一号汽贸院内106室)
3、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下列材料至指定地点获取采购文件(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是法定代表人报名则只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申请人的资格中所列内容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以供存档)。
4、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0年11月13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0年11月13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湖北阳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孝感市北京路48号,湖北一号汽贸院内208室)
五、开启
1、时间:2020年11月13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阳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孝感市北京路48号,湖北一号汽贸院内208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发布媒体: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孝感市孝南区肖港镇路西小学
地址:孝感市孝南区肖港镇
联系方式:139958764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阳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孝感市北京路48号(湖北一号汽贸院内)
联系方式:0712-25157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工
联系方式:0712-2515789
第二章 磋商须知
一、磋商须知前附表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第二章“磋商须知”,下面所列资料是对“磋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说明。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
序号 | 内 容 | |
1 | 采购人:孝感市孝南区肖港镇路西小学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阳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2 |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质保期:三年 | |
3 | 响应供应商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符合本文件第一章第二条要求。 | |
4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接受,提供联合体协议 | |
5 | 投标货币:人民币 | |
6 | 备选方案:本次招标不接受备选方案,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 |
7 | 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不满足要求的响应文件视为无效投标。☆ | |
8 | 响应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正副本保持一致,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响应文件退还:概不退还。 | |
9 | 文件的装订: 1、响应文件必须胶装成一册,装订牢固、不易拆散,不得活页装订。 2、响应供应商在投标时请另外准备“法定代表人代表授权书原件(一份)”,供开标现场核验身份; | |
10 | 文件的密封:文件密封完好,封口处、骑缝处加盖公章。 | |
11 | 文件封装的封面标记要求: (项目名称、包号) 响应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供应商名称(公章): 响应供应商地址: | |
12 | 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本文件第一章 | |
13 | 开标时间和地点:详见本文件第一章 | |
14 | 成交后分包: 不允许 允许 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分包资质要求: | |
15 | 现场考察: 不组织 组织 考察时间: 考察地点: _ | |
16 | 政府采购政策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不允许 允许 |
小型和微型企业政策: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联合投标的,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 | ||
采购节能产品政策: 不适用 适用 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予以优先采购。响应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证书的,不享受该项政策。 | ||
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策: 不适用 适用 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予以优先采购。响应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证书的,不享受该项政策。 | ||
17 | 招标代理服务费: 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标准计取。 招标代理服务费: 中标单位支付 采购单位支付 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账户信息: 户 名:湖北阳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 号:498401040003773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孝感城东支行 行 号:103535049845 | |
18 | 适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解释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本文件有最终解释权。 | |
其他补充事项: 1、除本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磋商文件中出现的类似于“近三年”或“前三年”、“近五年”或“前五年”均指递交响应文件时间以前3年或前5年,以此类推。如:递交响应文件时间为2020年6月1日,则“近三年”是指2017年6月1日至2020年5月31日。 2)关于提交财务审计报告的年份要求: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如在当年6月30日以前,则近三年指上,上个年度往前推算的三年,如递交响应文件时间为2020年3月1日,则“近三年”是指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如在当年6月30日以后,则近三年是指上个年度往前推算的3年,如递交响应文件时间为2020年7月1日,则“近三年”是指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 3)本磋商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不包括本数。 4)响应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代表选中,“”代表未选中。 |
二、磋商须知
一、总则
1、适用法律及范围
1.1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中所述的项目的采购。
2、定义
2.1“采购人”是指:孝感市孝南区肖港镇路西小学
2.2“监管部门”是指:孝感市孝南区财政局政府采购股
2.3“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湖北阳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4合格的供应商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符合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第一章第二款要求。
2.5“成交供应商”是指经磋商小组评审,采购人确认,授予合同的供应商。
3、工程、货物及服务
3.1“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
3.2“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3.3“服务”是指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
4、费用
4.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招标代理服务费: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支付标准和方法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二、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5、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构成
5.1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包括:
1)磋商邀请函
2)磋商须知
3)采购需求
4)竞争性磋商采购评定办法
5)合同书格式(仅供参考)
6)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仅供参考)
7)采购过程中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澄清和修正文件
8)评审委员会在磋商过程中发出的对本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变动
6、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澄清
6.1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以书面形式(书面原件、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在磋商时间5日前用邮寄或专人递交的方式交给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所要求澄清的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或网上公告予以答复。必要时,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答疑会,并将会议内容以书面的形式发给每个购买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6.2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同意。
7、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修改
7.1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疑问时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
7.2修改后的内容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确认。
7.3为使供应商准备磋商时有充足时间对磋商文件的修改部分迸行研究,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适当推迟磋商时间,并书面通知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三、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8、语言和计量单位
8.1供应商提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8.2除非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计量单位。
9、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构成
9.1供应商编制的竞争性磋商响应件应包括但不少于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报价一览表
3)分项报价表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资格证明文件
6)其它资料(格式自拟)
10、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10.1供应商应当按照本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及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接受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核实的要求。
10.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本采购文件中的所有内容,并对本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如供应商没有按照本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本采购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
10.3 供应商应完整地按本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所有资料并按要求的格式填写规定的所有内容,无相应内容可填项的,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如未规定格式的,相关格式由供应商自定。
11、磋商报价
11.1 磋商报价包括供应商在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中的报价、磋商过程中的报价和最后报价。供应商的报价均应以人民币报价。
11.2 供应商应按照本采购文件规定的采购需求及合同条款等内容进行报价,并按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确定的格式报出。报价中不得包含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
11.3供应商应根据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市场价格水平及其走势、供应商的管理水平、供应商的方案和由这些因素决定的供应商之于本项目的成本水平等提出自己的报价。报价应包含完成本采购文件采购需求全部内容的所有费用,所有根据本采购文件或其它原因应由供应商支付的税款和其他应交纳的费用都应包括在报价中。但供应商不得以低于其成本的价格进行报价,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和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1.4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注明免费的项目将视为包含在报价中。
11.5 每一种采购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
11.6 成交供应商的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11.7开标时,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12、备选方案
12.1本项目不允许供应商有备选方案,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13、联合体
1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14.1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的证明文件(本文第一章第二款所列内容)。
14.2资格证明文件必须真实可靠、不得伪造,正本需要提供原件的A4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印章,供评委审核,副本可用正本的复印件。评审时如有必要,需验看原件。资格证明文件仅限于供应商本身,股东单位和独立负责人子公司的材料不能作为证明材料,但供应商兼并的企业的材料可作为证明材料。
15、证明报价内容、服务合格性和符合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规定的文件
15.1供应商业绩说明:供应商近年从事类似项目介绍,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
16、磋商有效期
16.1磋商有效期从磋商结束之日起计算,本次采购磋商有效期见《磋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承诺的磋商有效期不足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
16.2特殊情况下,在原磋商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要求供应商延长磋商有效期。需要延长磋商有效期时,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答复是否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
16.3供应商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其它实质响应内容,而只会被允许修正其投标有效期。
17、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装订、签署和数量
17.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应包括正本、副本。本次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见《磋商须知前附表》,每套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响应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7.2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响应文件中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17.3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的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旁边签字才有效。
17.4响应文件应当采用不可拆卸的方法装订,对未经装订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及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四、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8、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8.1响应文件的正本、所有副本必须密封和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递交,包装上应注明采购编号、项目名称、包号、供应商名称及“(磋商时间)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18.2供应商在投标时请另外准备“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一份)”开标现场核验身份;
18.3未按要求密封和标记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
19、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19.1截止时间是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首次送达、提交响应文件的最后时间。本次磋商响应文件的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20、迟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20.1在本次磋商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不论何种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
2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21.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其响应文件,但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期之前将修改的响应文件递交到采购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期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可以撤回其投标,但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期之前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代理机构。
21.2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磋商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供应商不得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
21.3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在磋商结束后,无论成交与否都不退还。
五、磋商程序及步骤
22、竞争性磋商小组
22.1采购代理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现行法律规定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 人(含 3 人)以上单数组成。磋商小组人数详见第四章。
22.2 磋商小组中的评审专家人数不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除本采购文件另有规定,评审专家将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2.3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按开标会议签到表的顺序,集中与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23、磋商代表
23.1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参加磋商,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还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磋商代表经磋商小组核对身份后,方可参加磋商。
24、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24.1在正式磋商前,本磋商文件第四章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方可进入磋商程序。
25、磋商
25.1磋商小组将根据本磋商文件第四章规定的程序和方法与供应商进行磋商。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25.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25.3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供应商可以根据情况退出磋商。
25.4最后报价
采购代理机构将最后报价书发放至所有通过了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要求供应商在指定的时间内提交满足要求的最后报价。所有供应商递交最后报价后,磋商小组将记录所有供应商的最终价格。最后报价为本次竞争性磋商不可变动的最终价格。最终报价不得超过首次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标。☆
25.5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
25.6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合同有关单价等按成交供应商最终报价与磋商第一轮报价的变动比例作相应调整。
25.7如有需要,磋商小组可进行多轮磋商,直至最终确定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如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无需修改,可直接要求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
25.8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推荐成交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的书面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
26、保密
26.1 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监管人员、磋商小组及有关工作人员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它无关的人员透露。
六、成交与签订合同
27、合同授予标准
27.1采购人将把合同授予排名第一的供应商,特殊情况按本须知28.3的规定执行。
28、签订合同
28.1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对履约保证金有规定的,成交供应商应按规定在签订合同前缴纳履约保证金。
28.2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和成交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承诺订立书面合同,不得超出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范围,也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8.3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28.4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8.5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七、公告、质疑
29、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磋商公告、通知、磋商结果公告等磋商程序中所有信息,成交结果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
30、如果供应商对此次采购活动有疑问,可依据《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以书面形式提交质疑文件。
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孝感市孝南区肖港镇路西小学学生餐桌、排烟系统、厨房设备等采购项目
采购内容及要求:学生餐桌、排烟系统、厨房设备,预算价50万元,超过此预算为无效投标。
二、拟购货物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
(一)厨房设备类
1 | 调料工作台 | 900×400 | 台 | 2 | 材质:SUS304不锈钢;用料:台面采用实厚1.2mm不锈钢板制作,立柱采用38*38*实厚1.2mm不锈钢方管,横通采用38*25*实厚1.2mm不锈钢方管,配全钢可调节方脚。焊接点必须满焊、光滑、平整、呈均匀鱼鳞状直线,增加产品使用寿命。 |
2 | 单头大锅灶(电用) | 1100×1150×800 | 台 | 2 | 材质:SUS304不锈钢;用料:炉面板采用实厚1.2mm厚不锈钢板,前置板、侧板、背板采用实厚1.2mm厚不锈钢板;炉体骨架结构采用40*40*4mm国标角铁;炉膛采用3mm厚黑铁国标钢板焊接,炉膛采用不锈钢双层免维护保温炉膛,以及采用高级隔热材料与炉面隔热; 四脚立柱采用ф48*4mm钢管,刷漆二道,外套ф51*实厚0.8mm不锈钢管。(节能炉头)达到一级能效,热效率不低于65%,配备电子点火装置、长明火装置。 |
3 | 蒸饭车 (24盘) | 700×600×1200 | 台 | 2 | 采用选用优质不锈钢磨砂板制造,整体发泡而成,柜体内胆3041.0mm不锈钢材质,全自动进水装置,配304不锈钢无缝发热管功率:24KW/380V。 |
4 | 洗污池 | 1800×600×800 | 台 | 1 | |
5 | 四门冰箱 | 1200×720×1950 | 台 | 2 | 冷藏温度范围:+4℃~-5℃ 冷冻温度范围:-18℃-0℃, 推荐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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