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福建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20-11-17 |
莆田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莆田市荔城区第二实验小学
乙方:莆田市博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304]GDHLJS[GK]2020003的户外设备、室内游戏装备、厨房设备及教玩具等设备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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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类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数量 (单位) | 单价 (元) | 金额 | 产地 类型 | 规格型号 | 产品属性 |
5-1 | A090499 其他文教用品 | 教玩具设备 | 上海智高、武汉亿童 | 1(批) | 294760 | 294760 | 国内 | 详见招标文件 | 无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拾玖万肆仟柒佰陆拾元整(¥29476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20)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西天尾镇溪白村;
4.3交付条件: 指定地点交付并安装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1、验收时中标人代表必须在场,招标人将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所供货物的规格和产品标准及我国相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进行验收。 2、结构、外观、制造、装配材料及工艺要求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承诺,招标人在验收时如发现不符合招标采购要求的,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进行换货或退货。 3、在招标人安装现场进行,最终检验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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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
1 | 95 | 不接受预付款。货物安装验收完毕后,中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供中标价相应的发票,招标人收到发票后七天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款的95%。 | |
2 | 5 | 余额作为质保金,从所有设备验收之日起满一年后10个工作日内付清合同余额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壹年。
10、违约责任
因乙方原因造成货物延误交付,延误每七日,应向甲方支付延期交货货物总值2%的违约金。但违约金总值不超过该批(次)货物总值的20%。当乙方的某一批货物交货时间延退超过一个月时,除应按规定向甲方支付延迟交货违约金外,甲方有权通知终止本合同并要求赔偿。。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中标人应保证招标代 理公司和用户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 利权及其他知识产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指控,中标人应与第三方交涉,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并赔偿招标代 理公司和用户的损失。。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莆田市仲裁院仲裁。。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肆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无 。
甲方: | 莆田市荔城区第二实验小学 | 乙方: | 莆田市博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住所: | 莆田市荔城区西天尾镇溪白村 | 住所: |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范宇豪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
联系方法: | 13850249068 | 联系方法: | 13277047601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行 | |
账号: | 账号: | 35050163243300002801 |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2020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