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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天津市武清区委党校机关中共天津市武清区委党校2021

  • 天津
  • 状态:公告
所在地区天津招标类型公告
请点击下载发布时间2020-11-17


中共天津市武清区委党校机关 中共天津市武清区委党校2021-2023年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WQCG2020-868)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WQCG2020-868 二、项目名称:中共天津市武清区委党校2021-2023年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包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金额(万元)
第1包 深圳市明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广东,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街道深南大道1006号深圳国际创新中心A座24楼 847.3824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号 服务
第1包 名称:中共天津市武清区委党校物业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1.清洁保洁服务,公共秩序维护服务及消防监控运行值守服务,日常零星维修管理,客房服务,会议服务餐饮服务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服务期三年
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 袁忠庆,田淑娟,刘亮梅,张喜根,刘秀芝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费用收费金额(元):0.00 2.代理费用收费标准:本项目不收取代理服务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共天津市武清区委党校机关 地址: 天津市武清区 联系方式:138214866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武清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天津市武清区杨村镇雍阳东道12号 联系方式:022-221733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国良 电 话:022-22173322 十、附件 采购文件:2020武清党校招标文件.doc

天津市武清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0年11月17日

ta http-equiv="Content-Type" content="text/html; charset=gbk"> 招标 ta content="lenovo" name="author">

中共天津市武清区委党校物业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WQCG2020-868

招标单位:中共天津市武清区委党校 (公章)

法定代表人:祝海涛 (印鉴)

天津市武清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0年10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邀请函 5-8

第二部分 项目要求 9-31

一、项目内容 9

二、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 9

三、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9

四、实施能力 9-10

五、技术要求 10

六、商务要求 10-11

七、招标程序 11-12

八、评定成交的方法 12-17

九、其他注意事项 17-19

十、项目需求书 20-31

第三部分 招标须知 33-47

一、说明 33-34

二、招标文件说明 34-35

三、投标文件的编写 35-39

四、招标文件的递交 39-41

五、招标程序及评标方法 41-45

六、授予合同 45-47

第 一 分 册

第一部分 招标邀请函

受中共天津市武清区委党校委托,武清区政府采购中心将以公开方式,对中共天津市武清区委党校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进行公开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中共天津市武清区委党校物业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WQCG2020-868

二、项目内容

采购明细项目:中共天津市武清区委党校物业服务1项,技术要求详见附件。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所投产品详细配置清单,该清单在投标人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后上网公示,并作为验收的依据。清单内容应包括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详细配置及技术标准,并与交货时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说明书内容一致。

三、项目预算

889.8120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四)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9年度财务报告。

B.2020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2020年度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4.法人代表授权书并附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应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须与法人代表授权书授权代表一致)参加投标会议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备查验,否则投标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

5.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有能力履行其服务和义务所做出的书面承诺书(投标人自行编制)。

7.投标人须书面承诺:投标人所配物业服务人员均为本单位人员,且已按国家规定上齐各种保险(包括意外伤害险),中标后在物业服务管理过程中发生的任何问题(包括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中标单位一方承担(投标人自行编制)。

8.该招标项目严禁投标单位借照经营或再次外包。

9.投标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0年**月**日至日每日9:00-11:00,14: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鉴于目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为了有效减少人员聚集和交叉感染,保证报名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获取文件方式,具体要求如下:(1)按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复印件、注册成为合格供应商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联系人、联系电话及供应商邮箱以邮件形式发送至3623283526@qq.com。 (2)邮件主题为:***项目获取招标文件信息,未按“二、申请人资格要求”提供材料的视为无效。供应商在邮件中注明所投的包数。 (3)获取招标日期以邮件收到为准,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供应商提供的信息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4)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网址:www.tjgp.gov.cn)上完成供应商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

磋商文件的售价:招标文件售价为0元/本,标书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七、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时间:2020年11月16日 9:20 止

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天津市武清区杨村镇雍阳东道12号

3.招标时间:2020年11月16日 9:30

4.招标地点:天津市武清区杨村镇雍阳东道12号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朱先生

2.联系电话:022-82111072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中共天津市武清区委党校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武清开发区源春道1号

3.采购人联系人:朱先生

4.采购人联系电话:022-82111072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武清区政府采购中心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天津市武清区雍阳东道12号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22173322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或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中共天津市武清区委党校、武清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即自2020年10月26日至2020年10月30日止。

2020年10月26日


第二部分 招标项目要求

本项目就中共天津市武清区委党校物业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投标产品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本部分内容若与其他部分有不同之处,以本部分内容为准。

一、项目内容:

中共天津市武清区委党校物业服务项目

二、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9年度财务报告。

B.2020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2020年度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4.法人代表授权书并附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应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须与法人代表授权书授权代表一致)参加投标会议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备查验,否则投标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

5.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有能力履行其服务和义务所做出的书面承诺书(投标人自行编制)。

7.投标人须书面承诺:投标人所配物业服务人员均为本单位人员,且已按国家规定上齐各种保险(包括意外伤害险),中标后在物业服务管理过程中发生的任何问题(包括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中标单位一方承担(投标人自行编制)。

8.该招标项目严禁投标单位借照经营或再次外包。

9.投标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投标保证金收据。

(以上资格证件开标时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一)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四、实施能力:

自2012年至今投标人具有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政府机关写字楼物业管服务业绩,且服务期限满三年以上,并附文字说明。

1、合同彩色扫描件。包括合同金额、买卖双方名称及盖章、合同清单。

2、验收报告彩色扫描件。

3、用户出具的成功履行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

4、第2、3项可提供任意一项。

五、技术要求:

1、具体需求详见第二部分附件——项目需求书。

六、商务要求:

1、报价要求:

(1)投标报价以人民币填列。

(2)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人员工资、福利、社险等人工费用、服装费、清洁耗材费用、维修耗材费用(单价单品200元以内由供应商负责)、防雷检测费用、变压器维护、电梯系统维保年检、消防系统维保、弱电维修(单价单品500元以内零部件维修)、空调清洗、二次水箱清洗以及水质监测、化粪池清淤、企业利润及税金等其他应有的费用并分别单列。投标人所报价格为服务期内确保正常运行的的最终优惠价格。

(3)验收及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2、服务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详细的服务方案,服务应7×24小时响应。

3、交货要求:

(1)服务期:服务期三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2)服务地点:中共天津市武清区委党校

4、付款方式:

按月支付,甲方于每月5日前,向乙方支付上月物业管理服务费。

5、招标有效期:

本项目招标有效期为90天。

6、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7、其他要求:

投标人须整包进行投标,不得拆包分项投标,但不排除同一包中分项成交的可能。

七、招标程序:

1、参加人员及要求:

(1)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随时准备对评委的询问予以解答。代理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否则为无效投标。同时提供供应商资质(实质性要求)要求的文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否则为无效投标。

(2)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参加招标仪式时,须携带身份证或其他与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身份相符的有效证件原件,以备查验,未按时提供的视为无效投标。同时提供供应商资质要求(实质性要求)的文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否则为无效投标。

2、招标步骤: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第24至29条。

3、购买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邀请函。

4、招标文件的递交与标志:

(1)投标单位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并在包封上正确标明“投标文件正本”或“投标文件副本”,并在密封处加盖单位公章。

(2)包封上应写明投标单位的名称与地址、项目名称、并注明开标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3)如果包封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并加写标志,招标单位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单位。

(4)投标文件递交至前附表所述的单位和地址。

八、评定成交的方法:

1、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方法,具体评审因素详见《招标项目需求》。评分采用百分制,各评委独立分别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进行逐项打分,对评标委员会各成员每一因素的打分汇总后取算术平均分,该平均分为供应商的得分。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2〕69号)的规定,评标委员会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

3、评标委员会审查产品资质或检测报告等相关文件符合性时,应综合考虑行业特点、交易习惯、采购需求最本质原义等情况,而不应以投标文件中产品名称与招标文件产品名称是否一致作为审查的标准。

4、中标候选供应商产生办法: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采购人按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

5、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43条规定,如评审现场经财政部门批准本项目转为其他采购方式的,按相应采购方式程序执行。

6、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

项目

评分标准

分值

商务部分(10分)

(1)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无效,未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报价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

(2)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

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10分

技术部分(45分)

1.物业管理总体设想(满分6分)。

横向对比总体物业管理总体设想,包括:服务定位、管理目标、管理模式、工作计划、管理难点、管理重点方案等,优6分,良4分,一般1分,差或未提供0分。

6分

2.物业项目组织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及管理机制(满分5分)。

横向对比管理机构,以及管理人员配备、培训方案,优5分,良3分,一般1分,差或未提供0分。

5分

3.保洁管理方案(满分4分)。

横向对比投标人提供的环境卫生管理目标及管理措施(保洁范围包括招标文件约定的整个区域,确保做到整洁卫生,符合相关标准)进行评审,优4分,良3分,一般1分,差或未提供0分。

4分

4、秩序维护管理方案(满分4分)。

横向对比投标人提供的安全管理目标及管理措施,优4分,良3分,一般1分,差或未提供0分。

4分

5、工程维修管理方案(满分4分)。

横向对比投标人提供的日常和定期维护、维修等方面计划,优4分,良3分,一般1分,差或未提供0分。

4分

6、餐饮服务管理方案(满分4分)。

餐饮管理方面全面、目标明确合理,完全能够保证有效运行,优4分,良3分,一般1分,差或未提供0分。

4分

6、人员培训方案(满分4分)

横向对比投标人提供的各类人员培训方案,以满足工作人员的需求为基础,通过建立有序运转的服务支持系统,具有各类服务人员的培训计划、方式、目标及言行规范、仪容仪表、公众形象的内容,与高标准的整体要求相适应,优4分,良2分,一般1分,差或未提供0分。

4分

7、物业管理制度方案(满分3分)

根据投标人所承诺管理制度的严密性及实际操作性综合分析进行评审,优3分,良2分,一般1分,差或未提供0分。

3分

8、物业管理应急预案(满分3分)。

各类应急预案齐全,符合采购项目需求,得3分;

有应急预案,基本符合采购项目需求,得2分;

未提供应急预案,不完全符合采购项目需求,得0分。

3分

9、物资装备(满分3分)

装备配备体现科技环保理念,拟使用的清洁药剂具有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所出具的检验报告并提供供货合同,每具备一个得1分,满分3分。

3分

10、人员保密管理方案评价(满分3分)

人员保密管理方案规范、切实可行,优3分,良2分,一般1分,差或未提供0分

3分

11、公司或分支机构建立健全完备的党组织、制度(满分2分)

公司或分支机构建立健全完备的党组织、制度完善,提供上级党组织证明,优2分,良1分,差或未提供0分

2分

资信部分

(45分)

具备GB/T19001系列或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GB/T24001系列或ISO14001系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GB/T28001系列或OHSAS18001系列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GB/T22000系列或ISO2200系列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每个得1分,满分3分,否则,得0分。(提供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分

投标人被省级或以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2015年、2016年、2017年信用企业等级AAA级物业服务企业或AA级物业服务企业,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三年均具备AAA级的:3分,任意一年具备AAA级的或两年均具备AA资质的:2分,任意一年具备AA级的:1分,其他:0分。(提供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分

提供2018、2019年度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两年均盈利得1分,只有一年盈利得0.5分,两年均不盈利不得分。

1分

同类型党政机关办公楼物业服务经验(一体化服务满3年以上且必须包含秩序维护、保洁、维修),提供合同复印件及用户出具的成功履行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每1个案例2分,最高10分。

10分

写字楼类管理项目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评定为“全国物业管理示范项目”的,每个项目得1分,最多得5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5分

投标人注重且使用节能、环保材料及产品多,所服务项目因节能贡献受地方环保部门奖励,得2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2分

投标供应商连续3年以上获得省级以上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得2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2分

项目经理要求本科以上学历,具有注册物业管理师或持有天津市项目经理上岗证;提供所在单位近两年的社保证明的;提供用户服务证明扫描件,证明该项目经理具备五年(含五年)以上政府机关写字楼项目服务经验得4分。(提供以上证书和证明材料的彩色扫面件加盖公章)

4分

秩序维护部主管45岁以下,是退伍军人并持有《职业资格证书(建(构)筑物消防员或消防设施操作员)》和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员证》,证明具备五年(含五年)以上物业项目服务经验,提供所在单位近两年的社保证明的,得3分。(提供以上证书和证明材料的彩色扫面件加盖公章)

3分

1、秩序维护员:均持有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员证》,且提供开标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由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复印件,每个合格证件得0.5分,最多不超过3分;

2、专项保洁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处作业)》证书并且提供开标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由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复印件,每个合格证件得1分,最多不超过2分;

3、工程维修工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低压电工作业)》及《智能楼宇管理师三级》证书提供所在单位近两年的社保证明得2分。(提供以上证书和证明材料的彩色扫面件加盖公章)

4、厨师:均具备壹级中式烹调师职业资格证书并且提供开标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由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复印件得2分。(提供以上证书和证明材料的彩色扫面件加盖公章)

5、面点师:具备《职业资格证书(中式面点师)》并且提供开标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由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复印件得2分。(提供以上证书和证明材料的彩色扫面件加盖公章)

11分

合计

100分

7、投标文件编制质量减分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5分:

①投标文件不完整,缺页的。

②投标文件无页码、无目录的。

③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目录顺序和格式制作的。

④投标文件未装订、装订有误的。

⑤投标文件正本文件与副本文件内容不一致的。

⑥响应样品与投标文件表述不符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10分:

①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复制招标文件的技术条款相关部分内容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的或技术点对点应答均无具体内容的。

②投标文件内容无法辨认的,包括盖章不清楚、印刷不清楚、字迹模糊等情形的。

③投标文件前后内容不一致的,包括开标一览表与开标分项一览表内容不一致、点对点应答表与技术资料内容不一致、投标文件内容与官方网站、彩页等公开发表的资料不一致、对同一问题的前后表述不一致等情形的。

④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招标小组提出的问题的。

8、其他

(1)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投标资格:

①围标或陪标的。

②扰乱评标现场秩序,无理取闹,恶意诽谤的。

③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④不实应答或虚假应标的。

(2)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其有围标串标行为:

①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字号、字体、排版、错漏之处非常一致的。

②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

③他人举报,经查证投标人确有围标串标行为的。

④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围标串标行为。

九、其他注意事项:

1、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文件规定,本次项目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收费标准如下:

成交金额

费率

500万以下

0.7%

500-5000万

0.25%

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成交金额为680万元,则应缴服务费等于500×0.7%+(680-500)×0.25%=3.95万元,其中成交金额以《成交通知书》为准。

2、请投标人在招标前随时关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tianjin.gov.cn/)。若有补充文件,请投标人将“补充文件回执”后盖上公章,传真至本中心。传真号为:022-22173322。至投标截止时间仍未收到“补充文件回执”的视为已熟知补充文件内容,接受补充文件所表述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3、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的规定,对招标开始后投标人提交、补交的资质性文件,评审时不予承认。

4、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本项目须提交两阶段投标文件,分别包括一份正本投标文件、三份副本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电子版需刻录一份,以光盘形式随投标文件正本一同密封递交。其中,纸质投标文件共分为资信文件、技术及商务文件(不含报价)和报价文件。第一阶段提交资信文件、技术及商务文件(不含报价),第二阶段提交报价文件,以上两阶段纸质投标文件应分别密封包装。

5、其他:

(1)本部分如与招标文件第二分册(第三部分至第六部分)有不同之处,以本部分内容为准。

(2)招标开始以后,不接受投标人及与投标人有关的任何一方递交的材料(招标小组和监督委员要求提供的除外)。

(3)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对所提供的产品进行点对点应答,并逐一做出具体响应。招标小组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产品点对点应答表”响应情况进行审查。实质性技术需求不得出现负偏离,发生负偏离即做无效标处理。

(4)在合同签订与执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站上予以公布:

①不按时签订合同的。

②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合同送交我中心备案的。

③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未按合同约定履约或不能提供现场条件导致不能履约的。

④其它经武清区政府采购中心认定应当公布的情况。

(5)未及时提交合同或未按时交纳履约保证金的投标人,将被取消本次招标项目的成交资格。

(6)某厂家因授权或资质等问题在招标过程中发生争执,影响评标秩序,取消该厂家本项目投标资格。

(7)投标人有选择出席或不出席答疑会和踏勘现场的权利,有在会上提出各项涉及招标文件内容问题的权利;未在答疑会和踏勘现场召开之时到达现场视为知悉答疑会举行并自愿缺席;无论是否参加答疑会和踏勘现场及提何问题,投标人必须自行承担缺席答疑会和踏勘现场可能产生的风险。

(8)投标人的诚信度及其行为将进行考核并记入投标人记录中。

(9)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按照《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津财采[2010]14号)的规定提出质疑,相关文件详见天津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tjgp.gov.cn/)。

特别提示:第一阶段纸质投标文件不得包含任何招标报价内容及暗示招标报价内容的资料,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纸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真诚投标承诺书。

十、项目需求书:

一般性技术需求:

1、项目概况

中共天津市武清区委党校新校区坐落于武清区翠亨路与北外环交口,新校区占地面积15.7亩(10479 平方米),建筑面积15538平方米。教学楼为独栋地上6层建筑地下一层,除办公区外,设计教室7个,包括可容纳300人多功能报告厅1个,大小教室6个,可容纳430人同时上课;会议室3个,可同时容纳90人;宿舍64间,包括专家公寓6间,标准间49间;单人间7间;三人间2间;可同时容纳117人住宿;大小餐厅5个,包括学员餐厅1间,可容纳160人;职工餐厅1间,可容纳40人;雅间3间,可容纳56人;可同时容纳256人用餐。

2、物业服务内容

物业服务包括:

清洁保洁服务。

公共秩序维护服务及消防监控运行值守服务。

日常零星维修管理。

客房服务。

会议服务

餐饮服务

3、服务标准及要求

(一)卫生保洁

1.服务内容

卫生保洁是指为保持服务范围内公共区域(教学楼大厅、大门、楼道、楼梯和办公大厅及上述部位内所有设施用品和饰物)、会议室、教室、客房、领导办公室、庭院、外场(大门前、院内停车场、通道、地下车库等)的环境卫生清洁管理。

2.服务标准及要求

(1)公共区域

服务标准

①地面光亮无水迹、污迹,无尘物。

②楼梯、走廊、指示牌、门牌、通风窗口、地角线、墙壁、柱子、顶板无尘和无污物。

③垃圾筒内垃圾不超过1/2,并摆放整齐,外观干净。

④花盆外观干净,花叶无尘土,花盆内无杂物。

⑤玻璃、门窗无污迹、水迹、裂痕,有明显安全标志。

⑥灯饰和其它饰物无尘土、破损。。

⑦大厅入口地台、梯级、墙壁表面、所有玻璃门窗及设施无尘土,大理石墙面光亮、无污迹、水迹。

⑧大厅天花板无尘埃。

服务要求

①清理大楼内的所有垃圾,收集及清理所有垃圾箱和花槽内的垃圾。

②清洁所有出入口、大门及门牌;清洁所有窗户及指示牌。

③清除所有手印及污渍,包括楼梯墙壁;清洁所有扶手、栏杆及玻璃表面。

④清扫所有通风窗口;清扫空调风口百叶及照明灯片。

⑤拖擦地、台表面;清洁所有楼梯、走廊及窗户。

⑥清洁所有灯饰。

⑦清扫、洗刷大厅入口地台及梯级;清扫大厅天花板尘埃。

⑧擦净入口大厅内墙壁表面和所有玻璃门窗及设施;

(2)公共卫生间

服务标准

①门、窗、天花板、墙壁、隔板无尘物、无污迹、无尘物。

②玻璃、镜面明亮无水迹。

③地面墙角无尘、无污迹、无杂物、无蛛网、无水迹。

④地面、水龙头、弯管、马桶座及盖、水箱等无污迹、无污物,电镀件明亮。

⑤便池无尘、无污迹、无杂物,小便池内香球不少于2个,并及时更换。

⑥桶内垃圾不超1/2即清理。

⑦设备(烘手器、灯、开关、暧气、通风口、门锁等)无尘、无污迹。

⑧空气清新、无异味。

⑨墩布间干净、整洁、无杂物,物品码放整齐,不囤积。

服务要求

①擦净所有门、天花板。

②擦、冲及洗净所有洗手间设备。

③擦净所有洗手间镜面。

④擦净地、台表面。

⑤天花板及照明设备表面除尘。

⑥擦净排气扇。

⑦提供并及时补充清洁液和卫生纸、抽纸等日常消耗品(客房卫生间除外)。

⑧清理垃圾桶脏物。

⑨清洁卫生洁具。便器清水冲洗后,使用洁厕灵刷洗次外围,随时保持清洁。

⑩门把手、水龙头、门窗、洗手池、便池随时保持清洁,抹布、拖把明确标记,严格区分,不得混用,每次使用后冲洗消毒。

(3)电梯间保洁

服务标准

①电梯门表面、轿箱内壁、指示牌无尘土、印迹,表面光亮。

②电梯天花板、门缝无尘土。

③井道、槽底清洁,无杂物。

④电梯大堂、走廊表面干净、明亮。

服务要求

①扫净及清擦电梯门表面。

②擦净电梯内壁、门及指示。

③电梯天花板表面除尘。

④电梯门缝吸尘。

⑤擦净电梯通风及照明。

⑥电梯表面涂保护膜。

⑦清理电梯槽底垃圾。

⑧擦净电梯大堂、走廊表面。

(4)外场保洁

服务标准

①庭院、广场地面清洁无废弃物。

②保洁重点是烟头、废纸、杂物等,随时捡拾入桶。

③清扫及时,地面无积水、积雪。

服务要求

①室外垃圾桶内垃圾的清运。

②围栏的清洁。

③全楼垃圾清运。

④庭院广场地面清洁。

⑤夏季清除积水、冬季清扫积雪。

(5)办公室保洁

服务标准及要求

①每组服务人员至少由2人组成,同进同出,同时进行作业。

②服务人员必须通过政审,政治可靠,有较强的保密、安全意识,组织纪律观念强,最好是中共党员。

③服务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身体健康,爱岗敬业,服务周到。

④门、窗、玻璃明亮、洁净,地面干净,无杂物,墙壁、顶棚清洁,无尘物。

⑤桌、椅、沙发、茶几、茶具、书柜等办公物品保持整洁、干净,无尘污,摆放整齐有序、陈列艺术化。

⑥文件、报刊、杂志、书籍等摆放整齐、有序、定位。

(6)客房保洁(客用品及耗材由采购人提供)

服务标准及要求

1.房间

① 房门:无指印,锁完好,完全指示图等完好齐全,请勿打扰牌及餐牌完好齐全,安全链、窥镜、把手等完好。

② 墙面和天花板:无蛛网、斑迹、无油漆脱落和墙纸起翘等。

③ 护墙板、地脚线:清洁、完好。

④硬家具:干净明亮,无刮伤痕迹,位置正确。

⑤床:铺法正确,床罩干净,床下无垃圾,床垫按期翻转。

⑥软家具:无尘无迹,如需要则作修补、洗涤标记。

⑦ 抽屉:干净,使用灵活自如,把手完好无损。

2.灯具:灯泡清洁,功率正确,灯罩清洁,接缝面墙,使用正常。

3.垃圾桶:清洁。

4.窗帘:干净、完好。

5.窗户:清洁明亮、窗台与窗框干净完好。

6.卫生间

① 门:前后两面干净。

② 墙 面:清洁。

③ 天花板:无尘、无迹。

④ 地面:清洁无尘、无毛发。

⑤ 座厕:里外都清洁。

(二)秩序维护、消防监控系统运行值守

1.服务内容

秩序维护管理是指为保证服务范围内安全和正常工作秩序,对来人来访进行登记、查验,做好安全保卫和防火防盗工作。消防监控运行值守。

2.服务标准及要求

(1)秩序维护

服务标准

①严格执行验证、登记制度,所有出入口设立安保人员职守,了解并能熟练使用和掌握门禁系统,及时识别外来人员,杜绝闲杂人员进入机关。

②庭院、校内环境秩序良好,道路畅通,车辆停放有序,机动车、自行车停车场秩序井然。物业范围内发生交通事故,5分钟到到达现场,保护现场疏导交通。

③熟悉和爱护配套公共设施、消防器材,并熟练掌握各种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④能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种安全和事故隐患,确保机关不发生安全方面问题,并能迅速有效处置突发事件。

⑥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演练,提高消防安全防范技能和意识。

服务要求

①建立、健全和落实内部治安、消防管理规章制度;保安人员必须通过政审,政治可靠,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保密、安全意识,组织纪律观念强,退、复、转军人及中共党员优先。

②贯彻公安部门工作精神,落实各项安全保卫任务,并积极协助公安机关、国家安全部门调查各种违法活动和侦破各类案件。

③负责保安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定期组织考核,提高保安人员业务技能和自身素质。

④做好来人来访的通报、证件检验、登记等工作,并负责对携带的大宗物品进行检查。

⑤24小时巡逻,经常进行巡视检查,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保证机关安全。

⑥做好对易燃易爆、放射、剧毒等危险品的安全防范工作。

⑦经常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演练,消除不安全隐患,确保大楼消防安全。

⑧定期检查并更换失效消防设施,建立管理档案,制定保养方案和计划,并对消防系统设施进行保养,负责日常巡检记录。

(2)消防系统管理

消防系统管理是指负责办公楼区消防监控系统的运行值班。

服务要求

①控制室24小时值班,随时了解办公楼消防自动报警系统的运行情况。

②制定弱电设备维修计划,并组织实施。

③搞好设备机房的安全、防火工作。

服务标准

①24小时值班,每班次值班人员不少于2人。

②设备机房整洁。

③保证设备机房的安全。

(三)日常零星维修管理

1.服务内容

(1)公共设施,包括各类宣传栏、护栏、室内外照明设施、标牌导向标识、交通导示系统的日常管理及维修。

(2)办公家具、门窗、门锁等每日巡查,维修及时,保证正常使用,完成各类小型物件安装工作。

2.服务标准及要求

(1)公共设施无破损、变形,无明显锈蚀。照明设施、各类标识清洁、完好。

(2)办公家具、门窗、门(木门、不锈钢门、防火门)、窗(铝合金窗、推拉平开、百叶窗):牢固、平整、美观、无锈蚀、开关灵活、接缝严密,不松动,门窗及门窗配件齐全。

(3)配合处室小型物件安装。

(四)会议服务

会议服务是指在工作时间为项目的会议室举办的各类会议提供会议服务、礼仪服务。

1.服务标准

①会议服务人员布置会场要符合主办方要求。

②会场布置整洁、大方,会标、台签大小、颜色协调,花木适度,摆放合理,符合标准。

③保持室内整洁,保证设备正常运行使用。

2.服务要求

①会议服务员要求35岁以下,政治可靠,保密意识强,具备会务接待的礼仪知识,服务得体大方,礼貌热情,气质高雅。

②会议服务人员按会议要求安排和布置会场。

③会前按要求摆放桌、椅、台布、台裙、会标、台签、茶杯、纸、笔、饮用水,空调、音响、话筒、投影、灯光等设施良好,并调试完毕。

(五)餐饮服务

1.服务内容

负责教职工早、中、晚三餐制作及50人左右学员餐制作。

2.服务标准

(1)菜肴搭配合理,营养膳食,适合大多数人的口味,并掌握好供应时间节点,按需操作和供应,减少浪费。

(2)把好食品和原辅料卫生质量关,坚决杜绝不洁和变质食品及菜肴进厨房、上餐桌,发现质量问题,立即撤换,并进行调查、核实,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和整改措施,消除影响,造成严重后果,相关人员要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3)餐饮服务做到主动、热情、耐心、周到。

(4)工作人员上岗着装统一,衣帽整洁,带好口罩,佩戴工号牌;不在食品加工区域和餐饮供应场所吸烟。

(5)餐厅保持清洁,门窗光亮,空气清新、畅通;桌椅干净无尘,地面清洁,有饭菜打翻,及时清理;餐具严格消毒,无污垢,无异味。

(6)发生投诉,虚心听取意见或建议,经核实后,及时整改,争取投诉者的谅解。

(7)采购人负责办理餐厅营业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中标方协助办理;中标方负责办理食堂员工的健康证。

3.服务要求

(1)餐饮采取服务型模式,零利润销售。

(2)制定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餐饮管理服务方案。

(3)餐厅管理以满足工作人员的餐饮需求为基础,通过建立有序运转的服务支持系统,提供优质、高效、经济、便捷的餐饮服务和人性化管理,与高标准的整体要求相适应。

(4)建立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原材料管理制度、设备管理制度、岗位职责、工作规程、工作计划、考核标准。招标方负责对餐厅工作进行监督和管控,随时对餐厅的卫生、管理、服务情况进行检查,并建立和实施测评考评制度,对餐厅的各项工作进行监督和考核。中标方有接受招标方对食堂工作提出建议并及时纠正改进的义务。

(5)菜品样式多种选择,营养搭配科学合理,满足营养需求。具备开发各种饭菜花色品种的能力,满足不同层次就餐者要求。根据季节变化,不断创新出品和推出特色菜及点心。

(6)为保证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餐饮部各部门应配合工程部做好对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和保养,正确使用与维护厨房设备,加强日常管理,防止事故发生,严禁人为损坏。每日检查冰箱、案台、电源等的运转情况和卫生情况,每日对燃气灶具开关、燃气管、减压阀等设备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故障和安全隐患及时与工程部联系进行维修,确保燃气灶具安全使用。

(7)餐(炊)具清洗标准和程序完善,保持餐(炊)具清洁卫生;控制好餐(炊)具破损率及洗涤剂、清洁物品的消耗量。包间、粗加工区、冷藏室、厨房、面点间、洗碗间等各部位卫生责任明确,做到无污迹,无油渍,无异味。物品摆放有序、规范,建立并执行卫生包干制及每日检查制度。

(8)贯彻执行食品卫生制度,抓好卫生和安全工作,加强安全保卫、防火教育,确保餐厅厨房安全。认真记录并保持仓库规定的温度、湿度,做到防火、防潮、防霉变。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要求采购食品原材料,严禁采购腐败变质食品和过期食品。食堂工作人员必须保持食品和冰箱存放食品的清洁卫生。合理储存食品,做到餐具和食品生熟、荤素分开,防止食品相互交叉污染。

(9)食堂内各种物品表面的清洁和消毒。地面:无污染,湿式清扫,有效消毒液溶液擦洗,每日2 次;墙面:无污染,清水和消毒液清理,每周1 次;操作间内物品表面:无污染,清水或消毒液清洗,每日1-2 次,卫生间:门把手、水龙头、门窗、洗手池、便池随时保持清洁,抹布、拖把明确标记,厨房和餐厅用品严格区分,不得混用,每次使用后冲洗消毒。便器清水冲洗后,使用洁厕灵刷洗外围,随时保持清洁。

(10)接受卫生防疫部门不定期对食堂卫生进行防疫检查,接受招标方对原材料及成品价格的检查。

五、项目管理要求

1、一体化管理要求

本项目所涉及到的秩序维护、清洁、会服、餐饮服务不允许外包服务。

2、管理制度要求

投标人应制订切实可行的物业管理规章制度、各岗位工作计划、工作流程、员工守则等,负责抓好员工政治思想教育、业务培训,加强班组建设,营造良好的企业文化氛围。在企业管理制度中要有完善的政治思想教育和培训制度、严格的保密教育培训制度。在企业主管和普通员工中持续开展有为党政机关服务的特殊性教育,不断培养员工政治意识和政治素养,在企业中营造良好的政治氛围。

3、管理人员要求

中标人派驻现场的主要管理人员,如项目经理、部门主管等主要管理人员,均要求有5年以上政府机关办公楼物业服务工作经验,并有较好业绩,项目经理要具有天津市颁发的物业项目经理岗位证书或物业管理师资格证。工程技术人员必须具有相关专业的上岗证书,持证上岗。重要岗位工作人员要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共产党员优先考虑,或在重要岗位上注意培养共产党员。

4、服务人员要求

序号

岗位名称

人数

要求

是否接受退休人员

工作时间

1

项目经理

1

年龄45周岁或以下,大本以上(含大本)学历;

持国家住建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师资格证书》或天津市物业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天津市物业管理项目经理岗位证书》或天津市物业管理协会、全国房地产行业培训中心颁发的《天津市物业管理项目经理培训合格证书》上岗;

具备有三年(或以上)同类项目物业服务经验。

常驻项目现场,不得兼管其他项目

8小时

2

文员兼会议服务员

2

35周岁或以下,本科或以上学历,头脑清楚,有三年以上工作经验。

8小时

3

保洁员

5

年龄55周岁或以下,男女不限,有从事专业保洁工作经验。身体健康,具有类似工作经验的人员优先考虑。

8小时

4

客房服务员

4

年龄55周岁或以下,男女不限,有从事专业客房工作经验。身体健康,具有类似工作经验的人员优先考虑。

8小时

5

综合维修工

1

年龄55周岁或以下,男,有相关行业两年以上工作经验。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低压电工作业)》上岗。

8小时

6

秩序维护主管

1

40周岁或以下,退伍军人。具有3年以上非住宅项目秩序维护管理经验。持《职业资格证书(建(构)筑物消防员或消防设施操作员)》和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员证上岗。

8小时

7

秩序维护员

8

秩序维护人员40周岁以下,无高血压、心脏病等重史。具有3年以上非住宅项目秩序维护工作经验,责任心强。持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员证上岗。

24小时

8

消防监控员

6

55周岁以下,男性。两人一组,持《职业资格证书(建(构)筑物消防员或消防设施操作员)》上岗,具有2年以上非住宅项目设备维护工作经验,责任心强。

24小时

9

餐饮部员工

5

2、厨师2名:男性,具有三年以上厨师工作经验,须持有《中式烹饪师证书》;

2、粗加工1名,男女不限,初中及以上学历,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经验;

3、面点1名:男女不限,初中及以上学历,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经验;

4、洗碗工1名,男女不限,初中及以上学历,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经验;

5、服务员2名:女性,初中及以上学历,二年以上餐饮服务工作经验;

8小时

合计人数

35人

六、费用承担说明

1、物业服务费的结算形式采用包干制。

2、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管理服务人员,其工资、社保、福利等须符合天津市劳动用工政策。

3、党校公共区域厕纸、洗手液、日常清洁耗材费用、维修耗材费用(单价单品≤200元)均由中标方承担

4、设施设备维保、检测相关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包含:

防雷检测;

变压器箱变维护,2台;

电梯系统维保,包含客梯4台、餐梯1台;

消防系统维保检测;

弱电系统零部件维修(单价单品≤500元零部件维修);

空调清洗保养,按照30台空调计算;

二次水箱清洗及水质监测,

化粪池清淤,数量2个,每季度一次

5、客房用品(含客房卫生间客用品),维修耗材费用(单价单品高于200元),消杀费用,垃圾外运费用等其他费用由采购人负责。


第三部分 招标须知

一、说明:

1. 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邀请函中所述项目的货物及服务的采购。

2. 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本次招标活动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机构,即“武清区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统称“招标采购单位”。

2.2 “投标人”系指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2.3 “招标文件”系指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发出的采购文件。

2.4 “投标文件”系指投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的第一阶段投标文件和第二阶段投标文件。

2.5 “货物”系指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2.6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维修以及其它类似的义务。

3. 解释权:

3.1 本次招标的最终解释权归为招标采购单位,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招标采购单位解释为准。

3.2 本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招标采购单位将对此解释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 合格的投标人:

4.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有关规定,有能力提供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的制造商或供应商。

4.2 符合招标文件第二部分关于投标人资质要求的规定。

5. 招标的费用:

无论招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招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二、招标文件说明:

6.招标文件的构成:

6.1 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招标程序和合同条款等。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招标邀请函。

(2)招标项目要求。

(3)招标须知。

(4)合同一般条款。

(5)合同特殊条款。

(6)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6.2 招标文件以中文编印。

6.3 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7.招标文件的修改:

7.1 补充文件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有约束力。

7.2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可依据采购人或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招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7.3 为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招标文件的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投标截止日期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8. 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可要求澄清,并在投标截止日期五日前按招标邀请函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通知到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在其认为必要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

三、投标文件的编写:

9. 要求:

9.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文件可能被拒绝。

9.2 投标人应认真填写第六部分表格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 招标语言及计量单位:

10.1 投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就投标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全部辅助材料及证明材料均应有中文文本,并以中文文本为准。外文资料必须提供中文译文,并保证与原文内容一致,否则投标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未按上述规定提供中文文本的,招标小组有权拒绝其投标。

10.2 除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 投标文件的组成:

11.1 第一阶段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1)资格文件:包括本部分第15款规定的所有文件和第二部分资质要求中规定的所有文件(相关资料文件格式参见第四部分)。

(2)资信文件:含主要相关项目业绩、售后服务承诺、真诚投标承诺书、中小企业声明函等内容(相关资料文件格式参见第四部分)。

(3)技术文件:含点对点应答、人员简历、企业概况、项目具体方案等内容(相关资料文件格式参见第四部分)。

(4)其他补充文件:指投标人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它内容。投标人也可以根据文件内容编排到其他相关部分中。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资料按以上分类和排列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写“第一阶段投标文件资料目录”。

第一阶段投标文件不得包含任何投标报价内容及暗示投标报价内容的资料,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11.2 第二阶段投标文件(报价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投标书、开标一览表、开标分项一览表及投标人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它内容(相关资料文件格式参见第四部分)。投标人应将第二阶段投标文件单独装订成册。

12.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中提供的两阶段投标文件格式完整、如实编写,未尽事宜可自行补充。

13. 报价:

13.1 投标人对招标所提供货物应提供分项单价及总价。

13.2 除特殊要求外,投标人对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任何选择性的报价。

13.3 投标人按上述条款要求填写报价以便于招标小组评审。

14. 货币:

报价书、报价一览表等各表中的报价,若无特殊说明应采用人民币填报。

15.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人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招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招标文件第二部分规定的资质文件。

(2)国家及行业对招标项目规定的特殊资格证明文件。

(3)投标人对有能力履行投标文件中合同条款和技术要求规定的由卖方履行的保养、修理、供应备件和其他技术服务和义务所做出的书面承诺。

(4)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技术和生产能力的证明材料。

(5)投标人资信证明材料,即由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报告或银行等相关部门出具的资信证明。

(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详见第六部分)。

16. 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16.1 投标人须提交证明其拟供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投标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6.2 上述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或数据、并须提供:

(1)货物主要技术性能的详细描述。

(2)一份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保证货物正常和连续运转期间所需要的所有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详细清单,包括其现行价格和供货来源资料。

(3)逐条对采购人要求的技术规格进行评议,指出自己提供货物是否做出实质性的响应并说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离。

17. 投标保证金:

17.1 投标人应在开标之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17.2 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免受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

17.3 投标保证金应使用人民币支付,并采取下列任何一种方式提交:

(1)银行支票。

(2)现金。

17.4 投标人如以空头支票支付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5 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将被视为未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其投标将被拒绝。

17.6 未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可在采购结果公告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因投标人的原因,未能及时退回投标保证金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有关损失。

17.7 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可在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或抵作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因投标人的原因,未能及时退回投标保证金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有关损失。

17.8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

(2)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8. 招标有效期:

18.1 招标有效期为招标开始之日起90天。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有效期短于90天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18.2 特殊情况下,招标采购单位可于招标有效期满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招标有效期的要求,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但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对于同意该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但应要求其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19.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9.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按第二、六部分的格式如实编写,未尽事宜可自行补充。

19.2 投标人按照招标须知的要求准备纸质两阶段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及投标文件电子版光盘,纸质投标文件装订成册。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如有差异,以正本为准。招标当日在规定时间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方被确认为有效投标。

19.3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须用不褪色的黑色墨水书写或打印并由正式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盖章。

19.4 除投标人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中不得行间插字、涂抹或增删。若有修改须投标人盖章,并由投标人代表签字。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20. 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

20.1 投标人应将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装订成册,并分别用信封密封完好,每一密封信封上注明“于 正式招标之前(指招标邀请函中规定的招标日期及时间)不准启封”的字样,同时在密封处盖章。

20.2 投标人应在信封上注明正本或副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包(项)号、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邮编、联系电话、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等内容。

20.3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和标记的,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均将视为无效投标,并对投标人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

20.4 电话、传真及其它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20.5 每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份投标文件,一经投标,无论投标结果如何,其投标文件恕不退还。

21. 递交投标文件:

21.1 如投标文件由专人送交,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20.1-20.2中的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按招标注明的时间和地址送至采购代理机构。

21.2 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邀请函中规定的地址收到第一阶段投标文件的时间应不迟于招标邀请函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21.3 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

21.4 第二阶段投标文件在投标人进入第二阶段价格招标时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

22. 迟交的投标文件:

按本须知第21条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23.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消:

23.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采购代理机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收到该修改或撤消的书面通知。

23.2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应按本须知第19条和第20条的规定进行编制、签署、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投标文件”或“撤回投标”字样。

23.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未经采购代理机构许可,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

23.4 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截止时间起至投标文件有效期届满前撤消其投标。

五、招标程序及评标方法:

24. 投标文件的开启:

24.1 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邀请函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招标,投标人代表必须出席,以接受身份查验。

24.2 招标过程中,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监督委员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并查验投标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人代表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并收取投标保证金。

24.3 按规定,同意撤回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开封并原封退回。

24.4 采购代理机构按规定作开标记录,存档备查。

25. 招标小组:

25.1 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组建招标小组,其成员由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抽取的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5.2 招标小组负责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进行审查、询问、评估和比较。招标小组认为必要时,可向投标人进行询问。招标期间,投标人代表必须在场准备接受询问,对提出的问题进行澄清,并作出书面答复。

25.3 招标小组负责完成全部招标过程,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经所有招标小组成员签字的书面招标小组意见。

26. 对投标文件的初步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

26.1 资格性检查。招标开始后,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招标小组审查投标文件的内容是否完整,要求的投标保证金是否已提供,文件签署是否正确,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是否齐全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6.2 符合性检查。在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估之前,招标小组首先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是指经招标小组认定的无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文件。

26.3 招标小组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26.4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回不符合要求的重大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响应性的投标。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1)投标人未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的。

(2)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

(3)投标文件(正本)中资格证明文件(第二部分中规定须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

(4)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或其有效委托的授权人的签字,或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加盖公章的,或授权期限不符合要求的。

(5)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

(6)招标有效期短于招标文件要求的。

(7)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8)第一阶段投标文件中含有报价或暗示报价内容的。

27. 评标两个阶段

27.1 第一阶段

(1)招标小组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招标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投标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做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文件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招标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招标。在招标过程中,招标小组可以根据招标文件和招标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招标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招标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招标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招标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变动情况和招标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投标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招标小组应当告知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27.2第二阶段

(1)经招标确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后,招标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经招标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招标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3)招标小组应当根据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由招标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招标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招标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招标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招标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招标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28. 招标原则和评标方法:

28.1 招标小组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招标原则和评标方法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评估和比较。

28.2 招标原则:

(1)招标文件是评定成交的依据,招标工作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

(2)在招标中执行“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维护采购人和投标人的合法、正当的权益。

(3)对所有投标人的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28.3 评标方法:

1、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方法,具体评审因素详见《招标项目需求》。评分采用百分制,各评委独立分别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进行逐项打分,对评标委员会各成员每一因素的打分汇总后取算术平均分,该平均分为供应商的得分。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2〕69号)的规定,评标委员会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

3、评标委员会审查产品资质或检测报告等相关文件符合性时,应综合考虑行业特点、交易习惯、采购需求最本质原义等情况,而不应以投标文件中产品名称与招标文件产品名称是否一致作为审查的标准。

4、中标候选供应商产生办法: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采购人按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

5、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43条规定,如评审现场经财政部门批准本项目转为其他采购方式的,按相应采购方式程序执行。

29. 保密及其他注意事项:

29.1 招标是招标的重要环节,招标工作在招标小组内独立进行。招标小组将遵照评标原则,公正、平等地对待所有投标人。

29.2 在招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向招标小组成员询问招标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招标结果的活动,否则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9.3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试图向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投标可能被拒绝。

29.4 为保证招标的公正性,在招标过程中,招标小组成员不得与投标人私下交换意见。在招标过程中及结束后,凡与招标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也不应将招标情况扩散出招标小组成员之外。

六、授予合同:

30. 成交供应商的产生:

30.1 采购人可以事先授权招标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30.2 采购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招标文件的要求确认成交供应商。

31. 合同授予标准:

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招标,择优确定成交供应商。除第34条规定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且满足下列条件者为成交候选供应商:

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采购人按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32. 最终审查:

32.1 招标小组将对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是否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资格进行最终审查。

32.2最终审查将根据投标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和其它认为必要的、合适的资料,对投标人的财务、技术、生产和供货能力及其信誉进行审查。

32.3 如果审查通过,采购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招标文件的要求确认成交供应商,并将合同授予该投标人。如果审查没有通过,招标小组将对下一个排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作类似的审查。

33. 取消采购任务:

采购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授予合同之前有权取消采购任务。

34. 结果通知:

34.1 招标有效期届满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政府采购指定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34.2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出《成交通知书》的同时,通知未成交供应商按照本须知第17条的规定退缴其投标保证金。

34.3 《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4.4 在采购过程中,供应商如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依法在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的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本中心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5. 签订合同:

35.1 采购代理机构组织成交供应商按《成交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洽谈合同条款并最终签订合同。

35.2 招标文件、成交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6. 履约保证金:

36.1 若招标文件第二部分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合同签订前,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至货到并最终验收合格之日。履约保证金应使用人民币支付,并采取银行支票的方式提交。

36.2 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与按规定提供履约保证金有关的全部费用。

36.3 如果成交供应商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37. 成交决定的撤消:

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第36条的规定执行,招标采购单位将有权撤消该成交决定,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在此情况下,招标采购单位可将合同授予下一个成交候选供应商,或重新组织采购。

38. 合同转让:

38.1 合同的转包、分包要严格按照投标文件进行,成交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此类事项。

38.2 合同未经采购人(包括买方和最终用户)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转让合同,转包或分包。

39. 合同款项支付方式:

资金已落实,由国库直接支付。招标报价和成交后的设备与施工价款结算和支付,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


第四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投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单位名称:

投标代表人姓名:

投标日期: 年 月 日


A.资信部分(第一阶段提交)

B.技术部分----辅助资料表(第一阶段提交)

C.投标书及报价表(第二阶段提交)


A.资信部分

A-1 供应商营业执照等资格要求相关证件

A-2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A-3 授权委托书

A-4 类似项目业绩

A-1 供应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

由供应商自行提供


A-2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时提供)

单位名称: 地址: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 系 的法定代表人。为施工、竣工和保修的工程,签署上述工程的谈判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和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A-3 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参加开标时提供)

兹授权 ,身份证号: 代表 进行天津市 项目的投标 (项目编号: ),此授权至 年 月 日有效,特此证明。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 月 日


A-4 类似项目业绩

招标单位

项目名称及地点

服务内容

服务期限

项目规模

合同价格

质量达到

标准


真诚投标承诺书

天津市武清区政府采购中心:

本投标人愿意参与“ 项目( )”的投标,并作出如下承诺:

1、未与其它任何公司\个人达成固定价格的协议。

2、在投标撤回之前,不做以下任何事项:

(1)向采购人以外的人员泄漏投标情况;

(2)与其他参与本次投标的人达成可能限制竞争的协议;

(3)为影响投标而向有关招标当事者提供金钱、物质及服务;

3、保证所投产品来自合法的供货渠道,若中标,则有义务向采购人提供其需要的有效书面证明材料。如果提供非法渠道的商品,视为欺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承担商品价值双倍的赔偿;同时承担采购人依据现行的国家法律法规追究的其他责任。

4、保证递交的投标文件不提供虚假材料,否则接受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处罚,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以下材料或情形之一不实的均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1)投标价格;(2)服务期;(3)业绩;(4)资质文件;

(5)技术响应;(6)服务及履约情况;

特此承诺。

投标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

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公章):
日 期:


B.辅助资料表

附件2-1投标产品点对点应答表

附件2-2 项目经理简历表

附件2-3 主要项目人员表

附件2-4 投标企业概况

附件2-5项目具体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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