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浙江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20-11-17 |
发布时间:2020-11-17
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市东郊监狱职工食堂厨房设施设备更新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11-17 浏览次数:33项目概况
杭州市东郊监狱职工食堂厨房设施设备更新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省采中心-网上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年12月08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OB-DJJY-202017
项目名称:杭州市东郊监狱职工食堂厨房设施设备更新项目
预算金额(元):1066000
最高限价(元):1066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杭州市东郊监狱按需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1066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主要采购内容:包括采购冷库、不锈钢厂制品、冷藏柜、炉灶、洗碗机等厨房设备及智盘系统和排烟系统,包含了完成本项目的供货、安装、调试等全部内容。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因采购人原因未提供符合安装条件的,不计入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0年12月08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省采中心-网上报名”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2月08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https://www.zcygov.cn
开标时间:2020年12月08日 09:00
开标地点(网址):https://www.zcy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专区。
2.其他事项:落实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对符合财政扶持政策的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优惠扶持;执行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政策,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政策。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杭州市东郊监狱
地 址: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红垦蒙正路22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超级机构管理员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 838-91727
质疑联系人:沈警官
质疑联系方式:0571-838917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一西路558号西溪诚园诚公馆一号楼9楼
传 真:0571-88808387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琛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758250560
质疑联系人:张琛
质疑联系方式:13758250560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杭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杭州市中河中路152号617办公室
传 真:87715261
联系人 :吕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87715261
附件信息:
杭州市东郊监狱厨房设施设备更新项目公开招标(定稿).doc
862K
杭州市东郊监狱职工食堂厨房设施设备更新项目
政府采购文件
(在线电子招投标)
采购编号:ZJOB-DJJY-202017
采购人:杭州市东郊监狱
采购代理机构: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
目 录
TOC \o "1-2" \h \u \* MERGEFORMAT 第一部分 公开招标公告 3
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 6
前 附 表 6
一、总 则 9
二、采购文件 10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0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4
五、开 标 14
六、评 标 15
七、定 标 22
八、合同签订及其他 23
第三部分 项目需求 26
第四部分 采购合同的一般和特殊条款 87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有关格式范例 92
资格文件 93
商务技术文件 99
报价文件 101
第一部分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杭州市东郊监狱职工食堂厨房设施设备更新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2月 8日 9: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OB-DJJY-202017
项目名称:杭州市东郊监狱职工食堂厨房设施设备更新项目
预算金额(元):1066000
采购需求:
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万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职工食堂厨房设施设备更新项目 | 1 | 106.6 | 项 | 主要采购内容:包括采购冷库、不锈钢厂制品、冷藏柜、炉灶、洗碗机等厨房设备及智盘系统和排烟系统,包含了完成本项目的供货、安装、调试等全部内容。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因采购人原因未提供符合安装条件的,不计入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2)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3)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不得参与承接购买服务;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 至2020年12月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 (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 “浙江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省采中心-网上报名”(http://zfcg.czt.zj.gov.cn/bs_other/2018-03-30/12002.html)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2月 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https://www.zcygov.cn
开标时间:2020年12月8日 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网址):https://www.zcy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专区。
2.其他事项:落实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对符合财政扶持政策的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优惠扶持;执行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政策,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政策。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杭州市东郊监狱
地 址:杭州市萧山区红垦蒙正路22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沈警官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3891729
质疑联系人:沈警官
质疑联系方式:0571-838917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一西路558号绿城西溪诚园诚公馆1号楼9楼
传 真:0571-88808387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琛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758250560
质疑联系人:方晨
质疑联系方式:13175415658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杭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杭州市中河中路152号617办公室
传 真:0571-87715261
联系人:吕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1-87715261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
前 附 表
条款 | 内容规定 | |
---|---|---|
1 | 项目说明 一、项目名称:杭州市东郊监狱职工食堂厨房设施设备更新 二、采购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三、项目实施地点:杭州市东郊监狱。 四、要求质量标准: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五、采购需求:详见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六、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因采购人原因未提供符合安装条件的,不计入合同履行期限。 七、质保期: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年。 | |
2 | 合同名称 | 《杭州市东郊监狱职工食堂厨房设施设备更新合同》 |
3 | 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 | |
4 | 一、投标文件形式: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文件格式.jmbs]:“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 2)“备份投标文件”[文件格式.bfbs]:“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未加密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的“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 二、投标文件的组成和份数: (1)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均由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组成。 (2)投标文件份数: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 一份:在线上传递交。 2)“备份投标文件” 一份: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U盘)并密封包装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邮寄等方式,邮寄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一西路558号绿城西溪诚园诚公馆1号楼9楼)。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被拒收。包装上标注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 | |
5 | 投标文件签章: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按“投标文件格式”中提供的格式签署、盖章(电子签章)。 | |
6 | 投标文件的上传和递交: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 a.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 b.“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 (2)“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递交: a.投标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未加密的“备份投标文件”(一份); b.“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 (3)供应商递交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U盘)的备份投标文件时,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拒收: 1)未密封或标记的; 2)由于包装不妥,在送交途中严重破损或失散的; 3)未按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 4)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 | |
7 |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 (1)开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通知,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 (2)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如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解密失败时,“备份投标文件”未提供或通过“备份投标文件”仍无法解密的,投标无效。 (3)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 | |
8 | 采购文件澄清: 已获取采购文件的投标人,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2020年11月24日下午17时前,以书面或传真形式送达采购代理机构。 | |
9 | 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资格后审是指在开标后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对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 |
10 | 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 |
11 | 履约保证金:合同总价的5%(取整数到百元) 缴纳形式:支票/汇票/电汇/现金/招标人认可的形式 缴纳时间: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 接收人:采购人(杭州市东郊监狱) 退还时间:待系统验收合格后转为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履约保证金是合同生效的必备条件。 | |
12 | 现场组织:本项目现场组织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组织管理办法》浙财采监〔2015〕13号文件执行。 | |
13 | 信用记录查询: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执行 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截止时点:截止提交首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年内; 查询记录和证据的留存:网站查询,打印留存。 使用规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它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 |
备注 |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发改价格[2011]534号》及《2002》1980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的 60 %计取。不足4500元按4500元计取。 2、中标人应在中标公示发出后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提供与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的纸质投标文件一正二副,装订成册,采用胶装或线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胶装或线订以外装订形式视为活页装订)。 |
一、总 则
1. 项目说明
1.1 项目说明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称“前附表”)第1项所述。
1.2 杭州市东郊监狱为本项目的采购人(合同中的甲方),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为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自愿参加本次项目投标的单位为投标人。
1.3 潜在投标人领取采购文件后,必须按照国家《保密法》以及保密工作的相关规定,对采购文件内容应承担保密义务,维护采购人的权益,发生窃、泄密事件潜在投标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4 投标人一旦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即被视为接受了本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任何异议,均应在采购文件规定时间前提出。
1.5 投标人须对所投产品、方案、技术、服务等拥有合法的占有和处置权,并对涉及项目的所有内容可能侵权行为指控负责,保证不伤害采购人的利益。在法律范围内,如果出现文字、图片、商标和技术等侵权行为而造成的纠纷和产生的一切费用,采购人概不负责,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供应商应承担相应后果,并负责赔偿。供应商为执行本项目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等归采购人所有。
2.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线上电子招投标)。
3. 定义
3.1 “采购人”系指杭州市东郊监狱。
3.2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3.3 “投标人”系指响应本次招标采购,参加本次投标的单位。
3.4 “货物”系指投标人按采购文件或合同要求,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材料、设备、机械、仪器、备件、配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技术资料和文字材料。
本项目货物类产品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3.5 “服务”系指采购文件或合同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服务以及其他项目采购需求规定的服务。
3.6 “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邮等。
3.7“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系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文件扩展名为.jmbs),“备份投标文件”系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文件扩展名为.bfbs);
3.8“公章”除特殊说明外系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政采云投标客户端)中投标人的电子签章;
3.9“▲”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投标人应当做出实质性响应。
4. 投标费用
投标人需自行承担涉及投标的一切费用。
二、采购文件
5. 采购文件的构成
5.1 采购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
第一部分 采购公告
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
第三部分 招标项目要求
第四部分 合同的一般和特殊条款
第五部分 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
5.2 投标人应认真审阅采购文件中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没有从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采购代理机构拒绝。
6. 采购文件的修改、澄清及补充
6.1 已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前附表规定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送达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研究后,对认为有必要回答的问题,将以书面解答形式通知所有采购文件收受人。
6.2 采购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后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如对采购文件有异议,请在规定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送达采购代理机构。
6.3 不论采购代理机构向投标人发送的资料文件,还是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均采用书面形式,任何口头提问及答复一律无效。
7. 采购文件的解释
7.1 从采购文件发出至投标截止日期,采购代理机构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采购文件。补充通知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以书面形式同时发给所有采购文件的收受人。
7.2 若有必要,采购代理机构将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8.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
9. 投标文件的语言
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如果本项目涉及硬件设备采购,还需提供投标产品规格配置清单(设备名称、品牌及型号、规格配置详细说明、数量等)。所有技术指标表述均应采用中文,如当前公布的技术指标只有英文表述的,必须由投标人作出中文注释(评审时以中文注释为准)。否则任何含糊不清的表述导致评标委员会技术扣分直至认定为投标无效都将是投标人的责任。
10. 投标报价
10.1 标的物:
杭州市东郊监狱职工食堂厨房设施设备更新,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项目需求》。
10.2 报价
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的利润和应交纳的税金等(包括人员工资、《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各种社会保险费、人员食宿与交通、工具、办公费等),投标人对合同内容的费用、质量、安全、文明服务等实行全面承包。
10.3 其它费用处理
采购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
10.4 投标货币
投标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报价应是唯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接受有选择的报价。
11. 投标文件组成明细:
11.1 投标人的资格文件至少应包括:证明其为合格供应商的有关资格证明文件,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等。
(1)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2)声明书;
(3)单位营业执照副本。
(4)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
出具符合以下情况的证明材料(五选一):
A.如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
B.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C.如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D.如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E.如供应商是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或公安机关出具的临时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或港澳台胞证或护照)。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
良好的商业信誉:
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代理机构以开标当日网页查询记录为准)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
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出具符合以下情况的证明材料(三选一):
A.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最近一个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提供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两张基本报表),未经审计的,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
B.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如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可以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C.新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须出具情况说明。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出具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内容根据项目情况由投标人自定)
特别说明:法律和国务院行政法规规定或授权有关部门规定供应商或产品进入市场须先行取得相关认证或许可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的认证或许可证明材料。
(7)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
须同时出具满足以下要求的证明材料:
A. 供应商须提供由税务部门出具的最近三个月内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纳税证明。
B. 供应商须提供最近三个月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缴税付款凭证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8)无违法记录声明书;
(9)廉政承诺书;
注:上述(1)-(9)项为资格证明文件,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电子公章,未提交或提交不完整,或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将可能会被认定投标无效。
(10)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或说明。
11.2投标人商务技术文件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人企业介绍;
(2)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整体方案(格式自拟);
(3)项目组人员情况(格式自拟);
(4)服务承诺(如有)(格式自拟);
(5)商务技术偏离说明表;
(6)其余内容依据评分细则中商务技术评分内容按顺序编写;
(7)其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
11.3投标人的报价文件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函;
(2)投标(开标)一览表;
(3)报价明细表
(4)中小企业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是,请按以下材料提供):
①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五部分);
(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格式见第五部分);
(6)监狱企业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投标人为监狱企业):
(7)其它报价相关材料(如有)。
12. 投标保证金
12.1 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12.2 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况,将上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进行依法处罚:
12.2.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撤销投标文件的;
12.2.2 投标人未按规定签订合同或转让中标的;
12.2.3 投标人在投标期间存在提供虚假材料、相互串通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
13. 投标文件修改与撤回
13.1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及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13.2 在投标截止日期与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有效期终止日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能撤回投标文件。
14. 投标有效期
14.1 投标文件合格投递后,自投标截止日期起,至前附表第3条所列的日期内有效。
14.2 在原定投标有效期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5. 投标文件的编制、签署、上传
15.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
15.2投标人应当按照“11.投标文件的组成明细”规定的内容及顺序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其中《资格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中不得出现本项目投标文件报价,如因投标人原因提前泄露投标文件报价,后果自负。
15.3本文件中有提供格式的,投标人须参照格式进行编制(格式中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还需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并按格式要求在指定位置根据要求进行关联定位并签章(CA签章);本文件未提供格式的,请各供应商自行拟定格式。
15.4《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
15.5投标人没有按照“11.投标文件的组成明细”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没有仔细阅读采购文件,或者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5.6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上传一份;备份投标文件:密封包装后邮寄等形式递交一份。
备注:
投标人可通过浙江省“电子交易/不见面开评标”学习专题提前进行专题学习,熟悉操作,避免影响采购活动(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
五、开 标
16. 开标
16.1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在线解投标文件),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如不在线参加开标大会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同时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16.2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采购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开标,开标原则上应采取先开启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后开启报价文件的顺序进行。具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6.2.1开启开标场地的录音录像采集设备,并确保其正常运行。
16.2.2核验出席开标活动现场的各相关单位人员身份,无关人员可拒绝其进入现场。
16.2.3向各投标人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自行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完成已上传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的,如已按规定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将由采购代理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
16.2.4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结束,组织各投标人签署《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
16.2.5开启投标文件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与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投标无效。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按照采购文件要求,以确认承诺、现场查询等方式进行。
16.2.6商务和技术评审结束后,宣告商务和技术评审无效投标人名称,公布经商务和技术评审符合采购需求的投标人名单,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公布其商务和技术得分情况。
16.2.7开启投标人报价文件,公布开标一览表有关内容,同时当场制作开标记录表,记录人和现场监督员现场签字确认(不予确认的应说明理由,否则视为无异议)。由评标委员会对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核实。
16.2.8评标结束后,公布中标候选人名单,及采购人最终确定中标人名单的时间和公告方式等。
特别说明:如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程序执行。
六、评 标
17. 评标原则
17.1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
17.2评审专家因回避、临时缺席或健康原因等特殊情况不能继续参加评审工作的,应按规定更换评审专家,被更换的评审人员之前所作出的评审意见不再予以采纳,由更换后的评审人员重新进行评审。无法及时更换专家的,要立即停止评审工作、封存评审资料,并告知投标人择期重新评审的时间和地点。
17.3评审人员对有关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样品或现场演示(如有)的说明、解释、要求、标准存在不同意见的,持不同意见的评审人员及其意见或理由应予以完整记录,并在评审过程中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表决执行。对招标文件本身不明确或存在歧义、矛盾的内容,应作对投标人而非采购人有利的解释;对因招标文件中有关产品技术参数需求表述不清导致投标人实质性响应不一致时,应终止评审,重新组织采购。评审人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中签字又不说明其不同意见或理由的,由现场监督员记录在案后,可视为同意评审结果。
17.4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
18. 评标组织
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由5人或5人以上奇数的人员组成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询、评审和比较等。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政府采购咨询专家组成,其中政府采购咨询专家人数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19. 评标纪律
19.1 评标是招标工作的重要环节,评标工作在评标委员会内独立进行。评标委员会将按照评标原则的要求,公正、平等地对待所有投标人。
19.2 所有评标人员应忠于职守、廉洁自律、秉公办事、不徇私情。
19.3 评标人员不得接受或参加投标人或与投标有关的单位、组织或个人的有碍公务的宴请、娱乐活动等,不得以任何形式弄虚作假。
19.4 评标期间,评标人员不得随意出入评标地点、与外界通讯、会客等。
19.5 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机构人员及评标委员会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被取消投标资格。
19.6 为保证评标的公正性,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投标人或与中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在评标工作结束后,凡与评标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将评标情况扩散出评标委员会以外。
19.7 评标过程中,当发表结论性意见时,先听取专家评委意见,用户评委随后发表意见。评标专家对投标人的优劣情况,以及认为差异较大的情况等,应以书面意见做出真实、专业、诚恳负责的表述,不得违背客观、公正的原则。
19.8 评标结束后,各评标人员应将全部资料整理上交采购人,严禁将评标过程中的任何资料带出评标现场向投标人或其他单位提供。
19.9 在中标结果公布前应对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予以保密。
19.10 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商业秘密予以保密。
19.11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19.12 在整个评标过程中,投标人企图影响招标结果的任何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失败。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0. 评审程序
20.1 评审人员签到:出席评审活动现场人员凭有效身份证件登记、签到,签订《政府采购评审人员廉洁自律承诺书》。
20.2 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介绍评审现场的人员情况,宣布评审工作纪律,告知评审人员应当回避情形,通报报名参加本项目采购的供应商名单,宣读最终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名单。
20.3 推荐组长,组长由评标委员会各成员推选产生。组长负责主持评审工作,组织评标委员会进行有关评审的讨论和表决,负责组织询标工作,负责审核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评审情况,负责评分汇总审核,负责审核询标记录、废标决议、评标报告、授标结果意见等评标记录文件,负责组织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对相关文件的签字确认。
20.4 采购文件及评分细则审阅、确认。
评标委员会发现采购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采购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20.5 初审
20.5.1 符合性检查
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的完整性、有效性及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文件是否有效。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证据。
20.5.2 资格性检查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详见采购公告。
20.6 澄清与调整
(1)评标委员会对拟认定为投标文件无效、资格不符的,应组织相关供应商代表进行陈述、澄清或申辩,并签字确认。
(2)评审期间,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或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询标)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接到评标委员会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做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内容必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或电子签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但投标价格和实质性的内容不得做任何更改。
其中,投标报价修正原则如下: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需经投标人确认,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0.7 详细评审
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从投标报价、商务和技术评估、业绩等方面,综合比较与评价,并按照评标细则进行打分。原则上价格分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公式统一计算,业绩等客观分值由评标委员会统一意见后打分,其它评分由各评标专家独立记名打分。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20.8 授标意见
根据评标细则中的计算方法进行评分汇总计算,排出推荐中标的投标人的先后顺序。投标人得分排序:按最终评审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20.9 投标文件无效情形
(1)投标文件内容不能充分证明投标人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
(2)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3)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4)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未按规定的格式编制及签署、盖章的;
(5)投标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且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说明原因的;
(6)提供的投标产品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未满足带“▲”号实质性指标的投标文件;
(7)招标需求中要求提供的产品属于节能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的,投标人未提供该清单内产品的;
(8)投标人不接受报价文件中修正后的报价的;
(9)经评标委员会审核后认定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
(10)投标报价高于本项目预算或最高限价的;
(11)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2)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情形。
20.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视情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21. 评标办法
商务技术部分由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在相关分值要求范围内打分,如某项打分超出该项打分范围,则该份打分表无效。投标人的商务技术部分得分为全体有效得分的算术平均值。
21.1评分细则:
21.1.1、商务技术分(0-60分)。
评分项目 | 分值 | 评标要点及说明 |
商务分(16分) | 0-3 | 投标人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得3分; 证明材料: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
0-2 | 投标人具有由建设部门颁发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得2分。证明材料: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
0-5 | 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项目实施成功案例,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得5分。(注:提供合同及合格验收报告,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 | |
0-3 | 投标人提供的售后维护机构和人员等情况,是否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在本地是否拥有常驻服务和技术支持机构以及较强的专业技术队伍,能提供快速的售后服务响应。 | |
0-3 | 提供投标产品2017年度至今省级或省级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每提供一份得1分,最高得3分。 证明材料:产品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 |
技术分(44分) | 0-10 | 完全符合明确指标参数得10分,对非关键技术参数负偏离或缺漏项的每项扣1分,若负偏离达到4个及以上的按重大偏离处理。 |
0-6 | 投标货物的技术性能指标、技术参数属正偏离或高配的、有先进程度的正偏离每项加1分,最高得6分。无实质性意义的正偏离不加分。 | |
0-6 | 实物照片展示得分 根据产品照片及细节照片对制作质量、工艺制作水平、款式、尺寸、材料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外观式样,关键零件配置等情况,由评标委员综合评定后给分。 | |
0-3 | 根据投标人具体供货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审。 1、厨房设备的质量保障措施及承诺。(0-1分) 2、供货保证措施及承诺。供货及时性,响应速度,能否承诺在招标人指定时间内提前完成交货、安装并调试。(0-1分) 3、实施进度保证及承诺。包括工作进度、货物安装调试工作时间进度表、工作程序和步骤、配合招标人完成验收等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价。(0-1分) | |
1-2 | 维护计划(对采购人的特殊性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日常维护、定期巡检等情况)的有效性阐述。 | |
0-3 | 优惠条件: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实质性优惠条件承诺综合评价后打分。 | |
1-3 | 投标人根据质保期内外的维修成本进行阐述,包含但不限于保修价格、设备配件价格,维修服务费等。 | |
1-8 | 投标人提供的具体售后服务方案与承诺。 1、项目组配备:常驻服务和技术支持机构以及较强的专业技术队伍安排配备情况,人员的专业技术能力、经验资质等情况进行综合评议。(提供相应证书、在缴社保证明,不提供不得分)(1-2分) 2、售后响应速度承诺、应急维修方案。(0-2分) 3、承诺的质保期限长短:质保期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不得分,质保服务每增加一年得2分,最多得4分。(0-4分) | |
1-3 | 投标文件编制是否有序、字体图片等内容是否清晰、内容详实、完整,电子投标文件制作与评分标准的关联情况:关联定位是否明晰、准确。 |
注:商务评分内容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均应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真实清晰的原件扫描件,虚假提供材料或扫描件内容模糊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1.1.2、报价部分(0-40分)
(1)评标基准价
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作为评标基准价。
(2)报价得分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40
注: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中小企业局转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12]11号),对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入库供应商的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投标报价给予6%的扣除,并用扣除后的价格计算价格评分。
(3)报价是中标的一个重要因素,但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
21.1.3、投标人的最终得分=商务技术分+报价部分
经评审的有效投标人按最终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列,并推荐排序第一的为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时,报价低者优先;得分、报价均相同时,商务技术得分高者优先;得分、报价、商务技术得分均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记名确定排列顺序(不得弃权)。
21.2 评标报告
评标报告是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
(1)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2)购买采购文件的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3)评标方法和标准;
(4)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投标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5)评标结果,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或经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的中标人;
(6)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更换等。
22.废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七、定 标
23. 定标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
24. 中标通知书
24.1 确定中标人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发布采购公告的网站上公布中标结果,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
24.2 在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前,中标人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本项目要求行为的,则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上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八、合同签订及其他
25. 合同授予
25.1本项目的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23款所确定的中标人。
25.2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经批准按其他方式执行。
26. 签订合同
26.1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6.2中标人如不遵守采购文件或投标文件各项条款的邀约与要约,或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借故拖延,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上报监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予以赔偿。发出中标通知书后,如采购人违约拒签合同的,应赔偿中标人经济损失。但执行国家政策或不可抗力原因不在此列。
26.3采购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修改文件、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及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确认的询标回复和承诺及中标通知书均作为合同组成部分。
27. 履约保证
27.1中标人在合同签订之前,须按采购文件要求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以电汇、汇票、支票、保函形式支付。
27.2中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将有权取消该中标决定,并上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进行处罚。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将合同标授予下一个中标候选人或重新组织招标。
28. 采购方式改变
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第四十三条之规定,重新招标或变更其他采购方式采购。
29. 售后服务考核
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87号令)及相关财政监管部门管理规定,对供应商进行考核,发现弄虚作假,偷工减料,以次充好,达不到国家、行业有关标准和技术文件规定的,一经查实,采购人将视情况终止合同,并上报同级财政政府采购监管处。
30. 质疑和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0.1 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0.2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0.3 质疑人对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30.4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专区”,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30.5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的投标人。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应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0.6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一)捏造事实;
(二)提供虚假材料;
(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1. 解释权
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均属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第三部分 项目需求
序号 | 品名 | 品牌 | 技术参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冷库 | |||||||
1 | 冷藏库 | 厂制品 | —品牌:厂制品 —核心部件采用一线品牌(如“艾默生原装谷轮”压缩机、美乐柯冷风机,丹佛斯膨胀阀、电磁阀,或者同档次及以上) | 3780*3300*2400 | 台 | 1 | |
2 | 冷冻库 | 厂制品 | —品牌:厂制品 —核心部件采用一线品牌(如“艾默生原装谷轮”压缩机、美乐柯冷风机,丹佛斯膨胀阀、电磁阀,或者同档次及以上) | 3780*4000*2400 | 台 | 1 | |
杂项 | |||||||
1 | 风幕机 | 亚太/美的/松下同档次及以上 | 功率:220V/150W | 1500*220*195 | 台 | 2 | |
2 | 风幕机 | 亚太/美的/松下同档次及以上 | 额定电压220V | 900*220*195 | 台 | 1 | |
3 | 粘捕式灭蝇灯 | 迪门子/飞利浦/HECMAC同档次及以上 | | 360*210*170 | 台 | 10 | |
粗加工 | |||||||
1 | 四层档货架 | 厂制品 | —品牌:厂制品 | 1150*500*1800 | 台 | 2 | |
2 | 单星大盆台 | 厂制品 | —品牌:厂制品 | 1200*750*800/950 | 台 | 1 | |
3 | 双星盆台 | 厂制品 | —品牌:厂制品 | 1500*750*800/950 | 台 | 3 | |
4 | 星盆龙头 | Equip/ | — 8"(203mm)台出混水龙头 | 只 | 7 | ||
5 | 单星盆台(左剖鱼星盆) | 厂制品 | —品牌:厂制品 | 1500*750*800/950 | 台 | 1 | |
6 | 星盆龙头 | Equip/ | — 8"(203mm)台出混水龙头 | 只 | 1 | ||
7 | 工作台下层板 | 厂制品 | —台面板采用SUS 304-2B不锈钢板制造,厚度为1.2mm,下层板厚1.0mm | 1800*750*800 | 台 | 2 | |
9 | 洗地龙头 | Equip/ | 开放式洗地龙头;3/8"x35'(11m)软管; | 台 | 1 | ||
切配区 | |||||||
1 | 四层档货架 | 厂制品 | —品牌:厂制品 | 1150*500*1800 | 台 | 3 | |
2 | 砧板刀具存放架 | 厂制品 | —品牌:厂制品 | 800*500*1000 | 台 | 1 | |
3 | 单星盆台 | 厂制品 | —品牌:厂制品 | 750*750*800/950 | 台 | 1 | |
4 | 星盆龙头 | Equip/ | — 8"(203mm)台出混水龙头 | 只 | 1 | ||
5 | 工作台下层板 | 厂制品 | —台面板采用SUS 304-2B不锈钢板制造,厚度为1.2mm,下层板厚1.0mm | 1800*750*800/950 | 台 | 2 | |
6 | 多功能切菜机 | 旭众/银鹰/童缘同档次及以上 | 300-1000kg/h; 1.3kw | 1160*530*1000 | 台 | 1 |
|
烹饪间 | |||||||
1 | 双向工作台柜(移门) | 厂制品 | —品牌:厂制品 | 1800*800*800 | 台 | 2 | |
2 | 单星大盆台 | 厂制品 | | 1200*750*800/950 | 台 | 1 | |
3 | 星盆龙头 | Equip/ | — 8"(203mm)台出混水龙头 | 只 | 1 | ||
5 | 工作台下层板 | 厂制品 | —台面板采用SUS 304-2B不锈钢板制造,厚度为1.2mm,下层板厚1.0mm | 1800*750*800 | 台 | 2 | |
6 | 广式料台平板 | 厂制品 | —采用SUS304-2B不锈钢板制造 | 500*1200*800/1200 | 台 | 2 | |
7 | 广式料台水池 | 厂制品 | 采用SUS304-2B不锈钢板制造台面板厚1.2㎜,水斗板厚1.0mm | 500*1200*800/1200 | 台 | 1 | |
8 | 星盆龙头 | Equip/ | —品牌:厂制品 | 只 | 1 | ||
9 | 双眼大锅灶 | 厂制品 | —采用SUS304-2B不锈钢板制造 | 2000*1200*800/1200 | 台 | 1 | |
10 | 双炒单尾广式炉 | 厂制品 | 采用SUS304-2B不锈钢板制造 | 1800*1200*800/1200 | 台 | 1 | |
11 | 单眼矮仔炉 | 厂制品 | | 650*800*550/1200 | 台 | 1 | |
12 | 三门燃气蒸柜 | 厂制品 | | 1200*880*1850 | 台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