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体工程研究所餐饮服务外包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信息时间:2020-11-20 15:08 】
总体工程研究所餐饮服务外包项目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XHTC-FW-2020-1244
二、项目名称:总体工程研究所餐饮服务外包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北京快客利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六路5号院15号楼1、2、3层
中标金额: 7640395.2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总体工程研究所餐饮服务外包项目 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正式开始执行合同任务(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后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考核合格后方能续签合同。 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
五、评审专家名单:李开新、曹阳、李素娟、杜涛、肖宏伟(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 :中标人中标后以中标金额作为代理服务费收费计算基数,以差额定率累进法按以下标准计取采购代理服务费(若采用框架协议方式的采购项目,代理服务费按单批次供货金额,分别计取代理服务费),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银行转账/电汇等方式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
中标金额 | 货物 | 服务 | 工程 |
100万以下 | 1.5% | 1.5% | 1.00% |
100—500万 | 1.1% | 0.8% | 0.70% |
500—1000万 | 0.8% | 0.45% | 0.55% |
1000—5000万 | 0.475% | 0.2375% | 0.35% |
5000—10000万 | 0.225% | 0.09% | 0.20% |
10000—50000万 | 0.04% | 0.04% | 0.05% |
50000—100000万 | 0.035% | 0.035% | 0.05% |
100000—500000万 | 0.006% | 0.006% | 0.01% |
500000—1000000万 | 0.005% | 0.005% | 0.01% |
1000000万以上 | 0.005% | 0.005% | 0.01% |
收费金额:58881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用 公开招标 方式进行采购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总体工程研究所
地 址: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绵山路64号
联系方式:杨先生 0816-249114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总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8层810室
西南总部地址:成都市高新区环球中心W1区W9层1425号
绵阳分处地址:绵阳市涪城区高水中街29号院内二楼
联系方式:张晟 189892897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晟
电 话: 18989289715
十、附件
附件 1:招标文件
附件:附件1:总体工程研究所餐饮服务外包项目--招标文件.pdf
采购编号:XHTC-FW-2020-1244 总体工程研究所餐饮服务外包项目 招 标 文 件 采购人: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总体工程研究所 采购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共同编制 2020年10月 1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7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29 第四章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和投标人应当提 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57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 60 第六章 评标办法............................................................... 60 第七章 政府采购合同........................................................... 84 2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总体工程研究所餐饮服务外包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绵阳市涪 城区高水中街 29 号院内二楼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年 11 月 17 日 09 点 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 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XHTC-FW-2020-1244 2.项目名称:总体工程研究所餐饮服务外包项目 3.预算金额:810 万元 4.最高限价:810 万元 5.采购需求: 序号 服务内容 服务地点 服务周期 1 ①餐食制作、设备设施使用维护、加 工场所日常管理各项工作; ②送餐服务; ③职工餐厅餐食加工、售卖; ④工作现场餐余垃圾处置、餐具清洗 消毒、卫生保洁等内容。 注:不涉及食品原材料采购。 四川省绵阳 市,采购人 指定地点。 正式开始执行合同任务 (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 准)后三年,合同一年 一签,考核合格后方能 续签合同。 其余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6.合同履行期限:正式开始执行合同任务(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后三年, 合同一年一签,考核合格后方能续签合同。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3.2 截 至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 供 应 商 不 得 为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 3 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 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3.3 被列入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 名下的其他企业在禁止期内不得参加本次釆购活动;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 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 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5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三、 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 2020 年 10 月 28日至 2020 年 11 月 03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 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 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9:30至 12:00,下午 1:30 至 5: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绵阳市涪城区高水中街 29号院内二楼 3.方式:投标人可以选取以下任意一种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 资格不能转让): 3.1现场购买:投标人应当委托经办人持下列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1)“供应商信息登记表”(请供应商在公告附件中自行并填写此表); (2)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自然人购买招标文件的无需提供单位介绍信); (3)加盖单位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参与的无需盖章); (4)标书款转款凭证; (5)供应商开票基本信息和发票邮寄地址(电子档)。 以上资料无误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向供应商提供采购文件。 3.2远程购买: 供应商应当把下列资料发送到采购代理机构的电子邮箱,并通过电话提醒采 购代理机构查看邮箱。 (1)“供应商信息登记表”(请供应商在公告附件中自行并填写此表); (2)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原件扫描件,自然人购买招标文件无须提供单 位介绍信); (3)加盖单位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自然人参与的无需盖章); 4 (4)标书款转款凭证; (5)供应商开票基本信息和发票邮寄地址(电子档)。 以上资料无误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向供应商提供采购文件。 注:未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售价:300元。 购买文件的费用直接汇款到以下账户: 户名: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科学园支行 银行账号:6232593799002802950 注:此账号只针对本项目,请在汇款备注中注明缴费单位名称(单位对公账 户转款的除外)。 四、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 11 月 17 日 9:3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 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20日) 地点:绵阳市涪城区高水中街 29号院内一楼本项目开标厅。 五、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六、 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 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优先购买节 能产品政策、优先购买环境标志产品政策、强制购买节能产品政策、优先采购无 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策、《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 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3.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未按照招标文 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本次采购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4.本公告在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 七、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总体工程研究所 5 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绵山路 64号 联系方式:杨先生 0816-249114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 39号西金大厦 8层 810室 西南总部地址:成都市高新区环球中心 W1区 W9层 1425号 绵阳分处地址:绵阳市涪城区高水中街 29号 联系方式: 谷婉秋、张晟 18989289720、189892897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晟 电话:18989289715 邮箱:guwanqiu@xhtc.com.cn 2020年 10月 27日 6 附件:供应商信息登记表(上传至公告附件) 项目名称 总体工程研究所餐饮服务外包项目 采购编号 XHTC-FW-2020-1244 包号 / 购买单位全称 纳税人识别号 标书款汇款账 号 收款单位: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科学园支行 银行账号:6232593799002802950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日期 发票邮寄地址 领取人(签字) 7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采购预算 见“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作无效 处理。 1.1.3 ★最高限价 见“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作无效 处理。 1.1.4 项目名称 总体工程研究所餐饮服务外包项目 1.2.1 资金来源 财政性资金 1.2.2 资金落实情 况 已落实 1.3.1 服务期★ 正式开始执行合同任务(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后三年,合同一 年一签,考核合格后方能续签合同。 1.3.2 服务地点★ 四川省绵阳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1.7 招标文件、开 标、评标工作 咨询 联系人:张晟 联系电话:18989289715 1.8 低于成本价 不正当竞争 预防措施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 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 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说 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 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 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 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 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1.9 小微企业(监 狱企业、残疾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 除: 8 人福利性单 位视同小微 企业)价格扣 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 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 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价格扣 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同时为以上两种及以上企业的, 价格不重复扣除)。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 件,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及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 件(加盖鲜章),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声明函》原件。 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 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 联合体投标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 合体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3%的价格扣 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 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1.10 节能、环保及 无线局域网 产品政府采 购政策、扶持 不发达地区 和少数民族 地区政策 一、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不涉及) 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 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 〔2019〕9 号)相关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 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依 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 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 制采购。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应按 9 上述要求提供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鲜 章),否则投标无效。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优先采购范围的,按照第六章《综 合评分明细表》的规则进行加分。 注: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 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 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 二、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不涉及)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无线局域网认证 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按照第六章《综合评分明细表》的规则 进行加分。 三、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供应商评审排名存在并列情况的,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人时,优 先确定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供应商为中标人(不发达地 区或少数民族地区的供应商需提供属于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 区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供应商注册地为少数民族地区)。 2.3.1 答疑会和现 场考察 □统一组织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时间: 地点: ■供应商自行现场考察(如需要) 联系人:张晟 联系电话:18989289715 3.4 联合体 见“第一章 招标公告” 3.8 ★投标保证 金 1、金额:150000元(大写:壹拾伍万元整) 2、交款方式:供应商投标保证金应当由本单位以支票、汇票、本 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包括 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 10 投标保证金收取账户: 收款单位: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科学园支行 银行账号:6232593799002802950 3、交款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保证金的交纳以采购代 理机构银行到账时间为准。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方式递交投标 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支票、汇票、本票入账时间(建议至 少预计 7个工作日),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提交支票、汇票、本票或 支票、汇票、本票不符合相关要求,导致投标保证金不能按时进 入指定账户的,视为未按时递交投标保证金)。 4、供应商应将支票或汇票或本票或保函或银行转账凭证或电汇凭 证的扫描件(复印件)附入投标文件中,采用保函方式递交投标 保证金的,需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保函原件递交给采购 代理机构。 注:不满足以上 1.2.3.4 投标保证金要求的,将在资格审查时作 无效投标处理。 4.2.4 评标委员会 人数 评标委员会人数 5人(其中采购人代表 1名) 4.3.1 推荐的中标 候选人数量 3人。 5.2 合同分包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 5.5 ★履约保证 金 □本项目无需缴纳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履约保证金金额:中标金额的10%。 交款方式:履约保证金可以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出 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 收款单位:待中标后采购人提供。 开 户 行:待中标后采购人提供。 11 银行账号:待中标后采购人提供。 交款时间:中标通知书发放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 5.6 合同公告和 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中国工 程物理研究院招投标信息网上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 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报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采购招标管 理机构备案。 7.1 供应商询问 供应商询问由新华招标有限公司负责答复。 联系人:张晟 联系电话:18989289715 地址:绵阳市涪城区高水中街 29号 邮编:610000 7.2 供应商质疑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 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 提出质疑。且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 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1、受理质疑方式:书面方式 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 当包括下列内容: 2.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2.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2.4事实依据; 2.5必要的法律依据; 2.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 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 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供应商委托代理人递交质疑函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授 12 权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授权 委托书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授权委 托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3、受理部门:新华招标有限公司综合运营部 4、联系人:徐女士 5、联系电话:010-63905903 6、邮箱: zhangsheng@xhtc.com.cn 7、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 39号西金大厦 8层 810室 8、邮编:100036。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 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 供应商针对同一 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7.3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固定资产投资建设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816-2482753 联系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绵山路 64 号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供应 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8.1 信用信息查 询 1、截止时点:截至投标截止日。 2、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 2.1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 www.ccgp.gov.cn)。 2.2 中 国 工 程 物 理 研 究 院 招 投 标 信 息 网 (http://ztbxx.caep.ac.cn/)。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 在以上网站进行在线查询并打印查询结果,与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 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 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 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13 4、使用规则: 4.1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 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 案件当事人记录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 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为无效供应商(处罚决 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4.2被列入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及其 法定代表人名下的其他企业在禁止期内不得参加本次釆购活动。 8.2 采购代理服 务费 收款单位: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科学园支行 银行账号:6232593799002802950 中标人支付,投标人报价应包含代理服务费。中标人中标后以中 标金额作为代理服务费收费计算基数,以差额定率累进法按以下 标准计取采购代理服务费(若采用框架协议方式的采购项目,代 理服务费按单批次供货金额,分别计取代理服务费),在领取中 标通知书前以银行转账/电汇等方式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 中标金额 货物 服务 工程 100万以下 1.5% 1.5% 1.00% 100—500万 1.1% 0.8% 0.70% 500—1000万 0.8% 0.45% 0.55% 1000—5000万 0.475% 0.2375% 0.35% 5000—10000万 0.225% 0.09% 0.20% 10000—50000万 0.04% 0.04% 0.05% 50000—100000万 0.035% 0.035% 0.05% 100000—500000万 0.006% 0.006% 0.01% 500000—1000000万 0.005% 0.005% 0.01% 1000000万以上 0.005% 0.005% 0.01% 8.3 ★投标人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重要任职人员中是否有中国工程 物理研究院职工及其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应在投标文件 中提供说明材料(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下属事业单位除外),格式 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6 ★采购人在确定中标人前应在裁判文书网上对中标候选人及其现 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若发现中标 14 候选人或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 其中标资格。 8.7 本项目交货/服务地点涉及军事管理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军事设施保护法》第二十条 军事管理区管理单位以外的人员、 车辆、船舶进入军事管理区,或者对军事管理区进行摄影、摄像、 录音、勘察、测量、描绘和记述,必须经过军事管理区管理单位 批准。”的规定,本项目中标人须在合同签订前,自行办理完成 进入军事管理区的相关手续,逾期不能办理完成的,招标人有权 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其对招标人造成的相关损失。 说 明 本招标文件中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投标人不得有负偏离, 否则其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 1.总则 1.1 招标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 施条例》、《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采购管理规定》、《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采购(外 协)业务工作规范(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的规定,对本项目 进行招标。 1.1.2 采购预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最高限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服务期、服务地点 1.3.1服务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服务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费用承担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5 ★保密 15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 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6投标风险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所有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招标文件、开标、评标工作咨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8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9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见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0节能、环保及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政策、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 民族地区政策: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1★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 1.11.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 性检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 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以其中投标报价最 低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且投标报价相同的,以其 中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 评审得分相同、投标报价相同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也相同的,以 现场抽签方式确定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根 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确定核心产品,本项目的核心产品为: / , 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 1.11.1条前述处理。 1.11.2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 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11.3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 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 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 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 目提供规范编制。 1.11.4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2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 16 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 人,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 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是供应商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 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招标文件用以阐明采购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 服务及报价等要求、采购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 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一) 招标公告; (二) 投标人须知; (三) 投标文件格式; (四)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和投标人应当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五) 采购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六) 评标办法; (七) 合同主要条款。 根据本章第 2.2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 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2.2.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依法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2.2.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 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中 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 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 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投标 截止时间至少 15日前、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3日前;不足上述 时间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 2.2.3投标人认为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构提出申请,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决定是否采纳 17 投标人的申请事项。 2.3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2.3.1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可以 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 开开标前答疑会。本项目是否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以及是否召开开标前答疑 会,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3.2供应商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语言 3.1.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 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 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供应商本人或其授权 代表签字即可)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所提供的外文资料将可能被视 为无效材料。(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 护照除外。不适宜以中文表述或者已经形成国际惯例的标准、范本、证书证件名 称除外。) 3.1.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 嫌虚假响应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3.2计量单位 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 定的计量单位。 3.3★投标货币 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3.4★联合体投标 3.4.1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的,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投 标,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 合本采购文件第一章第二条第 1-3.4项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 方符合 3.5项规定的要求。 18 3.4.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 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联合体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人或 采购代理机构。 3.4.3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投标的全权代表,负责参加投标的一 切事务,并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3.4.4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 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3.4.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 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3.4.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 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4.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招标公告”。 3.5★知识产权 3.5.1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 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 纠纷,如因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 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3.5.2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3.5.3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 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 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 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3.5.4如采用不归投标人所有的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 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3.6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 应包括下列部分: 19 3.6.1★资格性审查材料。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要求集中在此部分 提供资格证明材料,未在此部分提供的资格性证明材料在进行资格性审查时不予 认可。 3.6.2其他材料。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除资格性审查材料以外的 其他一切材料。 3.6.2.1报价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开标一览表”。本次采 购报价要求: (1)★ 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采购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 现,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2)★ 投标人每种货物/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 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 3.6.2.2商务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及优惠承诺。 投标人的商务应答应当包括本招标文件第三章“第二部分商务部分”所列内容, 并按照本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规范性要求进行编制。 3.6.2.3技术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 采购项目的技术需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投标人的技术应答应当包括本招 标文件第三章“第三部分技术部分”所列内容,并按照本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 文件格式”中的规范性要求进行编制。 3.6.2.4其他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的其他应答和承诺。本部 分内容本招标文件无强制性要求,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自行提供。 3.7投标文件格式 3.7.1投标人应执行招标文件第三章的规定要求。 3.7.2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3.8★投标保证金 3.8.1投标人投标时,必须以人民币提交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 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3.8.2投标保证金交款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8.3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 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 20 金(注:①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保证金延迟退还或者投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书面协商可以延迟退还的,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②供应商因涉嫌违法 违规,按照规定应当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有关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 计入退还保证金时限之内。) 3.8.4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1) 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撤销投标的; (2) 在采购人确定中标人以前放弃中标候选资格的; (3) 中标后放弃中标、不领取或者不接收中标通知书的; (4) 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的; (5) 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6) 在采购活动中存在串通投标、提供虚假材料(或声明)谋取中标 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9★投标有效期 3.9.1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之日起90天。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必须载 明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可以长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但 不得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3.9.2因不可抗力事件,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 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 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投标 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3.9.3因采购人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 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 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应当予以赔偿或者合理补偿。 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3.10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3.10.1★投标人应按规定准备资格性审查材料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 份,其他材料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电子文档壹份(包含资格性审查 材料投标文件和其他材料投标文件)以及用于开标唱标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 21 表及分项报价明细表”壹份。 3.10.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 本”字样。若正本、副本、电子文档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 准。 3.10.3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 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副 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及分项报价明 细表”应为原件。 3.10.4★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 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 3.10.5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取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 装订。 3.10.6★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 外,均指加盖单位公章)。 3.10.7投标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图纸、报表除外),并自目录第一页 开始按自然数逐页编码。 3.1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3.11.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的封面上注明投标人名称、资格 性审查材料(或其他材料)、采购编号、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 3.11.2投标文件包括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和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 标一览表及分项报价明细表”。投标文件应当分开密封,其中,投标文件(资格 性审查材料)正本一个封装、投标文件(资格性审查材料)副本一个封装(当 副本超过一份时,投标人可以每一份副本一个包装)、投标文件(其他材料)正 本一个封装、投标文件(其他材料)副本一个封装(当副本超过一份时,投标 人可以每一份副本一个包装)、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包含资格性审查材料和其他 材料)一个封装、用于开标唱标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及分项报价明细表” 一个封装。投标文件的密封袋上应当注明投标人名称、资格性审查材料(或其 他材料、电子文档、开标一览表及分项报价明细表)、采购编号、项目名称及分 包号(如有分包)。 22 3.11.3★密封袋应当完好。 3.12投标文件的递交 3.12.1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 密封送达投标地点。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投 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签收保存,并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回执。任何单位 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 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 3.12.2★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投标文件。 3.13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3.13.1投标人在递交了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须在 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3.13.2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 权代表签署并盖单位公章。修改书应按投标须知第3.11条规定进行密封和标注, 并在密封袋上标注“修改”字样。 3.13.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撤销投标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4.开标、评标和中标 4.1开标 4.1.1开标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开标由采购人或者采购 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参加。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 4.1.2开标时,可能根据具体情况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开标活动进行现 场监督。 4.1.3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先检查其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的 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工作人员将投标人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及 分项报价明细表”当众拆封,并由唱标人员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宣读。 4.1.4开标时,“开标一览表”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 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分项报价明细表”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 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为准;单价金额有明显小数点错误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 价。 23 4.1.5投标文件中相关内容与用于开标唱标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不一 致的,以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为准(按单独递交的“分项报价明细表”修 正报价的,以修正的报价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 以中文文本为准。 4.1.6所有投标唱标完毕,如投标人代表对宣读的“开标一览表”上的内容 有不同意见的,应在获得开标会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如确实属于唱标人员宣 读错误的,经现场监督人员核实后,当场予以更正。 4.1.7开标程序 开标会主持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要求主持开 标会。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1) 宣布开标会开始。当众宣布参加开标会主持人、唱标人、会议记 录人以及根据情况邀请的现场监督人等工作人员,以及宣布参加投标的供应 商名单。 (2) 根据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投标文件密封的检查结果,当众 宣布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3) 开标唱标。主持人宣布开标后,由现场工作人员按任意顺序对投 标人的“开标一览表”当众进行拆封,由唱标人员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 格(价格折扣)、或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 要内容。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或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 案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同时,做好开标记录。唱标人员在唱标过 程中,如遇有字迹不清楚或有明显错误的,应即刻报告主持人,经现场核实 后,主持人立即请投标人代表现场进行澄清或确认。唱标完毕后投标人或者 其推选的代表需现场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 唱标内容有疑义的,可以当场提出,并要求会议记录人在开标记录中予以记 录,或者另行提供书面说明资料,不签字又不提出疑义的,视同认可唱标内 容和结果,且不得干扰、阻挠开(唱)标、评标工作。 (4) 宣布开标会结束。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所有投标人代表应立 即退场(招标文件要求有演示、介绍等的除外)。同时所有投标人应保持通 讯设备的畅通,以方便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必 24 要澄清、说明和纠正。 4.2评标 4.2.1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4.2.2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 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 标依据。 4.2.3开标和评标过程进行全过程电子监控。 4.3中标 4.3.1采购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 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3.2中标公告在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 4.3.3中标通知书 4.3.3.1中标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 分。 4.3.3.2投标人中标后,拒绝领取中标通知书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 于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采取邮寄、快递方式,按照投标人投标文 件中的地址发出中标通知书。 4.3.3.3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 责任。 4.3.3.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 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 以后,将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也应当 缴回),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4.3.3.5中标公告发出后,中标供应商自行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可凭有效身 份证明证件到绵阳市涪城区高水中街29号领取中标通知书。联系人:张晟,联系 电话:18989289715。 5.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5.1签订合同 25 5.1.1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由于中标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 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5.1.2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 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5.1.3中标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可以 与排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也可以依法重 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5.2★合同分包 5.2.1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该要求应当 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 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中标的标的物一致。 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中标 人的主要合同义务。 5.2.2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 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5.2.3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 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5.2.4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详见“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3★合同转包 本采购项目严禁中标人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 指中标人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 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 为。 中标人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5.4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 26 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 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 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 5.5★履约保证金 5.5.1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5.5.2如果中标人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 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中标。 5.6合同公告和备案 5.6.1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2 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招投标信息网上公告,但政 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5.6.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 签字盖章)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报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采购招标管理机 构备案。因签订的合同不符合法规、投标文件、招标文件要求,中国工程物理研 究院采购招标管理机构有权要求合同双方重新签订合同。 5.6.3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 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5.6.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5.7验收 5.7.1本项目采购人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采购人的要求进 行验收。 5.7.2 验收结果合格的,中标人凭验收报告到采购人处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 付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继续支付采购资 金。同时保留追究中标人相关责任的权力(包括要求中标人退回采购人已支付的 资金)。 5.8资金支付 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中标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 27 6.(实质性要求)投标纪律要求 6.1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三)与单位、其他供应商或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四)向单位及相关人员、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或评审小组成员行贿 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五)招标采购过程中与单位进行协商谈判的; (六)评审阶段资格发生变化,未按规定通知单位和采购代理机构的; (七)中标或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单位签订采购合同,或未按照采购文 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的; (八)将采购合同转包的; (九)提供假冒伪劣产品的; (十)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采购合同的; (十一)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 (十二)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十三)供应商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重要任职人员中有中国工程物理研究 院职工及其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未按规定说明的; (十四)其他违反国家和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规定的行为。 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一)-(六)条情形 之一的,同时将取消被确认为中标/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或者认定中标/成交无效。 7.询问、质疑和投诉 7.1询问,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质疑,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3投诉,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国工 程物理研究院采购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处理。 8.其 他 28 8.1信用信息查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2采购代理服务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3★投标人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重要任职人员中是否有中国工程物理研 究院职工及其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说明材料(中国 工程物理研究院下属事业单位除外),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4本招标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 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文件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 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 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招标文件不再做调整。 8.5★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和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 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 8.6★采购人在确定中标人前应在裁判文书网上对中标候选人及其现任法定 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若发现中标候选人或现任法定代表 人、主要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8.7本项目交货/服务地点涉及军事管理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 施保护法》第二十条 军事管理区管理单位以外的人员、车辆、船舶进入军事管 理区,或者对军事管理区进行摄影、摄像、录音、勘察、测量、描绘和记述,必 须经过军事管理区管理单位批准。”的规定,本项目中标人须在合同签订前,自 行办理完成进入军事管理区的相关手续,逾期不能办理完成的,招标人有权取消 其中标资格,并追究其对招标人造成的相关损失。 29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文件的资格性审查材料和其他材料应分册装订。投标人须将用于 资格性审查的材料集中编制入投标文件(资格性审查材料)册。 二、投标人应按本章给定格式编写投标文件,投标人改变给定格式但不影响 实质投标的可以继续进行评审。没有给定格式的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三、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投标情 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四、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 目无关,在不改变投标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投标人可以 不予填写。 30 正本/副本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包号及名称: (如有) 投 标 文 件 (资格性审查材料) 投标人名称: 投标日期: 31 目录 (自拟) 32 一、声明函 致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我公司参加 (项目名称)(采购编号: ,包号(如有) ) 投标,现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要求提交以下资格性证明材料,并保证所提供材料 为真实的、合法的、有效的。 1、 2、 3、 ……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期: 33 二、承诺函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招标文件有 疑义,已经在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招标文件有疑义 的同时又参加投标以求侥幸中标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我单位不与采 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 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 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本单位未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 等服务。未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提供 咨询论证。 五 、 截 至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 我 公 司 不 是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失 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 围内)。 六、我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七、我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名下的其他企业未被列入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不 34 良行为记录名单,未处于禁止期内。 八、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 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九、如本项目评标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中标后将 要提供的中标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 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导致未能中标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 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期: 注:1、本承诺函为参考格式,投标人可提供自有格式的承诺函。 2、重大违法记录中的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是:若采购项目所属行 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 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为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 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投标人营业执照注册地(自然人参与 的以身份证签发机关)所在省(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金 额标准为准。 3、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 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 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部门处罚(处理)的,不能 认定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5 36 三、投标保证金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本投标人自愿参加 (项目名称)(采购编号: ,包号 (如有) )的投标,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大 写) 。 本投标人承诺所交纳投标保证金是 方式交纳的,若有虚假, 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均由我公司承担。 附:支票或汇票或本票或保函或银行转账凭证或电汇凭证的扫描件(复印件)。 投标人名称:(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投标日期: 37 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本授权声明: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 责人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 ”项 目(采购编号: ,包号(如有) )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 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材料。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名章: 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个人名章: 投标人名称:(单位盖章) 日期: 注:1、供应商委托授权代表参与采购活动时,需按以上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如是供应 商单位法定代表人(适用供应商为法人单位的)/单位负责人(适用供应商为非法人单位的) 亲自参加采购活动的,则仅需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即可。供应商为自然 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即可。 2、授权代表、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包括有效期内的护照(仅适用于外籍人士)或居民 身份证或军官证。 3、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包括有效期内的护照(仅适用于外籍人士)或 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附件,也可由供应商 38 自拟格式)。 39 附: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供应商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成立时间: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 经营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 系_____________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职务: 电话: )。 特此证明。 供应商:(盖章) 年 月 日 40 五、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格式自拟 41 正本/副本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包号及名称: (如有) 投 标 文 件 (其他材料) 投标人名称: 投标日期: 42 目录 (自拟) 43 第一部分 报价部分 一、开标一览表 采购编号: 包号: 序号 服务内容 服务期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服务地 点 备 注 投标总价(元):? (大写:人民币 ) 注:1.投标报价为固定总价,包含完成本采购项目的所有费用。 2.“开标一览表”为多页的,每页均需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 表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3. 如采用不归投标人所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已包括合法获取该 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4、“开标一览表”表格可根据需要自行扩展。 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投标日期: 44 二、分项报价明细表 采购编号: 包号: 序号 内容 单位 数量 单价 合价 备注 1 2 3 4 5 6 7 …… …… …… 投标总价(元):? (大写:人民币 ) 注:1、投标人必须按“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详细报出投标总价的各个组 成部分的报价,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2、上表表格可根据需要自行扩展。 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投标日期: 45 第二部分 商务部分 一、投标函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我方全面研究了“ ”项目(采购编号: ,包号(如有) ) 招标文件,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投标。我方授权 (姓名、职务) 代表我方 (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一、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和服务, 投标价为“开标一览表”中所述价格(按单独递交的“分项报价明细表”修正报 价的,以修正的报价为准)。 二、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三、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1套,副本2套,电子文档1份,用于 开标唱标的“开标一览表及分项报价明细表”1份。 四、我方同意本次采购的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之日起 90 天。 五、我方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 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 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我方承担所有相 关责任。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现声明,我 方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将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 该知识成果后,我方会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 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 用权)。 六、我方承诺,我方及我方所提供的产品符合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的技术标 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强制性规定。 七、我方愿意提供贵公司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 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日期: 年 月 日 46 二、商务应答表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序号 招标文件条 目号 采购要求 投标应答 响应/偏离 注: 1、只填写投标文件中与招标文件有偏离(包括正偏离和负偏离)的内容, 投标文件中商务应答与招标文件要求完全一致的,不用在此表中列出。 2、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应答,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投标日期: 47 三、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单位负责人为 同一人或者存 在直接控股、管 理关系的不同 单位 备注 投标人名称:(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投标日期: 48 四、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年份 用户名称 项目名称 完成时间 合同金额 备注 注:投标人以上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 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投标日期: 49 五、说 明 我单位的□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任职人员中有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职 工及其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其中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子女,主要 社会关系指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亲友,包括岳父母、公婆、兄弟姐妹、叔、伯、姑、 舅、姨等。 序号 股东姓 名 实际控 制人姓 名 重要任职 人员姓名 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重要任职人员 在中国工程物理 研究院的具体工 作单位 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重要任职人员 的家庭成员、主要 社会关系人在中国 工程物理研究院的 具体工作单位及姓 名 二者之间 关系 1 2 3 …… 备注:1、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填写“说明”,在相应的“□”内打勾并在表格 内填写相关内容,表格内没有需要填写内容的可以空白或“/”表示。未按实际 填写“说明”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做无效处理。 2、供应商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重要任职人员有多名是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职 工及其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的,应按上表格式分别填写,表格可根据需要 自行扩展。 3、上表“二者之间关系”指: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重要任职人员与其家庭成员、 主要社会关系人之间的关系。 4、如供应商未填写以上说明的,视为供应商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重要任职人 员中没有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职工及其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 5、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下属事业单位可不用提供本说明。 供应商名称:X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X 50 日期: XXXX 51 中小企业声明(范本)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 [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 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 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 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 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 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 52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范本)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 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 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 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 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 53 第三部分 技术部分 一、技术服务应答表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序号 招标文件 条目号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应答 响应/偏离 注: 1、只填写投标文件中与招标文件有偏离(包括正偏离和负偏离)的内容, 投标文件中技术服务应答与招标文件要求完全一致的,不用在此表中列出。但招 标文件第五章要求在投标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技术服务条款应在上表应答, 并在本表后附相应的证明资料。 2、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应答,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投标日期: 54 二、实施方案 (格式自拟) 55 三、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情况表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拟在本项 目担任职 务 姓名 职称 常驻地 资格证明(附复印件,如有) 证书 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注:本表格可根据需要自行扩展。 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投标日期: 56 第四部分 其他部分 (格式自拟) 57 第四章 投标人的资格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和投标人应当提供的相 关证明材料 1.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和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法人证书复 印件;其他组织提供相应的登记证书;个体工商户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自然人 提供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复印件。】 注:在有效期内。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 承诺函。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①法人参加投标的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 2019年 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报表附注或 财务情况说明书)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自投标截止时间的上月开始计算) 投标人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②至投标截止时间成立不足一年的法人无法提 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或无法提供其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的,提供具有健全 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③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参加投标的,提供具有健全的财 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注: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资料,各供应商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提供。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 前十个月(自投标截止时间的上月开始计算)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税 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银行出具的交款凭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或截图;供应商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十个月(自投标截止时间的上月开始计算)内任意一个月缴纳 社会保险的凭据(收款部门出具的缴纳证明材料或社保查询网站打印的社会保险 缴纳清单或银行出具的交款凭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或截图。②投标截止时间前成 立不足 6 个月的法人或组织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的承诺函。③自然人参加投标的,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 记录的承诺函。④依法不需要缴纳税收或社保的单位,应当出具投标截止时间前 十个月(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上月开始计算)依法不需要缴纳税收或社保 的相关证明材料。】 58 注: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各供应商应根 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提供。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 函。】 (6)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提 供承诺函。】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 ( 8 ) 截 至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 供 应 商 不 得 为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提供承诺函】; 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对供应商进行信用信息查询, 具体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执行。 (9)被列入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名 下的其他企业在禁止期内不得参加本次釆购活动。【提供供应商单位及其法定代 表人名下的其他企业未被列入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未处于禁 止期内的承诺函】 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最新的“中国工程物 理研究院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进行核对。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其他类似效力要求及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1)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授权 代表身份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参加投标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 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 (2)按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3)自然人参加投标的提供其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4)已在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采购代理机构核对:领取招 59 标文件供应商名称与投标供应商名称一致<领取招标文件后名称进行变更的,应 提供工商管理等部门的变更证明资料>)。 注:①重大违法记录中的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是: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 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 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为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 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投标人营业执照注册地(自然人参与的以身份 证签发机关)所在省(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金额标准为准。 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 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 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 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60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 第一节 技术要求 一、任务范围和内容 (一)任务范围 1.本项目为约 900 名单位职工提供餐食服务,餐食类别为: (1)工作日职工工作餐,包含:早餐、午餐、晚餐; (2)非工作日加班工作餐(具体供餐时间和就餐人数由采购人根据实际需 要提前告知); 2.工作地点为: (1)制作区: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绵山路 64号,加工场所及主要配套设施 由甲方提供; (2)送餐及就餐区:在总体工程研究所 401厂区内,就餐区共两层。 3.本次采购内容包含但不限于:餐食制作、设备设施使用维护、后厨日常管 理各项工作;送餐服务;职工餐厅餐食加工、售卖;工作现场餐余垃圾处置、餐 具清洗消毒、卫生保洁等内容。不涉及食品原材料采购。 (二)任务内容 1、采用采购人监督管理、服务外包的模式。供应商承包工作日职工工作餐 制作并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按采购人要求进行分餐,同时须按时按质提供加班 用餐服务。 2、采购人提供就餐场所、厨房场地和厨房设备、餐具等硬件设施设备,并 承担食堂食品的原材料采购、硬件设施维修、厨房加工制作及就餐场所产生的水、 电、燃料等费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和处置权归属采购人所有。 3、服务期内设施、设备发生老化或因非人为故障等因素致使无法继续使用 以及服务期内可能产生的更新改造项目,均由供应商提出整改计划方案报采购人 审定,由采购人安排施工;材料采购费用由采购人支付;较大的维修工程项目, 按采购人核定专项计划施工,专项审定结算。 4、厨具、餐具和饮具等日常维修保养更换费用及材料费用均由采购人承担。 对需要维修的设施、设备,供应商应事先向采购人提出申请,采购人负责维修工 61 作,维修费用由采购人支付。 5、所有原材料、辅料等由采购人负责统一采购及结算,供应商负责保管、 使用。 6、供应商服务团队人员工作期间的饮食问题由采购人参照职工供餐标准提 供解决。 二、任务技术要求 (一)主要工作内容及要求: 1、供应需求 (1)就餐概况 本项目为约 900 名单位职工提供餐食服务,其中:早餐的就餐时间为--07:00 —08:00;午餐的就餐时间为 11:40—12:30;晚餐的就餐时间为 17:50--19:00。 节假日加班、提前或延后开餐等有关情形由采购人提前告知供应商、),供应商需 根据实际情况无条件执行保障任务。 (2)供应商供餐标准 早餐品种:早餐应搭配合理,为自助形式,至少包含:牛奶、面包、豆浆、 粥、鸡蛋、包子、馒头、米粉、咸菜、素菜、面条等品种。 午餐品种:荤、素菜营养搭配合理,采用自选形式,至少包含:九荤四素两 汤一水果(适时)一粗粮(适时)一酸奶(适时)。 晚餐品种:荤、素菜营养搭配合理,采用自选形式,至少包含:六荤四素两 汤一水果一粗粮(适时)一牛奶(适时)及四面点。 如三餐需要以盒装形式供餐,由采购人与供应商依照供餐合同另行协商。 (3)其他要求 ①供应商须于每周三 16:30前制定下周菜单及食材需求并提交采购人审核。 ②供应商需自备符合工作需要的小型工器具以及至少 1辆专用于本项目(满 足食品运输条件)的封闭式货车,并每天做好封闭式货车的清洁消毒工作,相关 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 ③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的要求,根据就餐人数,每日按时足量提供一日三餐 的主、副食的相关服务。 ④供应商须根据时令季节、职工工作状况、职工体检状况拟定每周食谱,保 62 证菜品三天内无重复,每日有主推菜,每月至少有三个新菜品推出,食谱在经采 购人审核确认后实施。 2、服务团队人员配置要求 (1)供应商应根据服务范围和工作内容配备服务团队 1 个,人员数量不少 于 35 人,至少包含:项目经理、餐厅现场主管、厨师长、厨师、面点师、服务 员、收菜员、库管员、后勤工等工作岗位 (库管员需征得采购人同意后方可上岗), 上述岗位人员年龄均为 20周岁-50周岁,并保证足员到岗。 (2)供应商配备的项目经理、厨师长、餐厅现场主管等主要岗位,在合同 执行过程中,需要对上述人员进行更换时,须报采购人批准同意后方可进行实施。 (3)供应商服务团队中的厨师队伍应资源丰富,可保证厨师长一个季度轮 岗一次。 (4)供应商应指定专人负责食堂的收菜(核实菜品质量及复核数量)工作。 (5)供应商服务团队人员由供应商自行管理。服务团队人员的福利待遇、 人员培训、体检、伤残疾病等所有费用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承担本项目 实施过程中的所有法律责任,且保证满足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6)供应商的服务团队人员必须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且无违法违纪的中国 公民,供应商须将人员的劳动用工合同、健康检查证明、饮食行业健康证、卫生 知识培训合格证明等相关材料报采购人备案。如有人员发生变化,供应商应及时 按照上述要求向采购人提交新进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合同期内服务人员的饮食 行业健康证必须保持在有效期内。 (7)供应商实际上岗的项目经理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人员一致,否则采购 人有权终止与供应商的采购合同。 3、服务方案 至少包含:(1)组织机构设置;(2)团队人员配置(含人员配备、行为规范、 岗位职责、人员工作计划安排、奖惩、员工培训计划等);(3)总体监控措施(含 总体监控大纲、配合采购人进行原材料采购的相应措施、成本控制措施、食品保 存管理措施);(4)质量控制措施(含食品质量控制措施、服务质量控制措施、 卫生质量控制措施(食品卫生,人员卫生,环境卫生,垃圾处理措施等);(5) 食品留样措施;(6)菜式出品方案;(7)进度保障措施;(8)安全保障措施(如 63 提供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及满足人员设备安全运行的保障措施、食品安全转运措 施);(9)投诉处理措施;(10)应急处理措施(如消防、治安及意外事故处理)。 (二)其他要求 1、供应商所负责的食品制作及就餐场所、以及与食品制作相关的过程须满 足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同时保证其他相关区域的卫生整洁。 2、供应商团队人员应按餐饮行业规定着装上岗。严格遵守行业操作规程, 安全、正确使用食堂设施设备及各类餐具用具;严格管理、妥善保管食堂设施设 备及各类餐具用具,不得故意损坏、毁坏、丢失,否则照价赔偿。供应商因管理 不到位、设施设备使用不当、人员操作失误等原因发生安全责任事故造成人身伤 害和设施设备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3、供应商服务团队人员不得将食堂物资(含食材)或(半)成品食物带出 后厨及就餐点以外区域,情节特别严重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4、供应商必须接受采购人的监督和管理,必须严格遵守采购人的相关规章 制度,必须满足采购人的用餐需求。 5、采购人提供食品加工场所、职工餐厅所需的设施设备,负责设施设备和 食材的采购,负责水、电、气等费用支出。 6、供应商负责加工、烹饪、供餐、打餐环节和过程的服务工作、清洁卫生 工作以及指定专人负责职工餐厅的收菜(核实菜品质量及复核数量)工作。 7、供应商不得在未经采购人同意的情况下,将采购人提供的场所改变用途、 超范围制作或租赁给第三方。 8、供应商服务团队人员的休息场所,由供应商自行解决。 9、服务期内食品加工场所、职工餐厅设备正常维修和必须添置或需要更换 的设备,由供应商提出申请,经采购人同意后负责安排落实,费用由采购人负担。 10、供应商配备的项目经理、餐厅现场主管需进行驻点管理,随时解决各类 问题。 (三)控制要求 序号 项目名称 技术要求 检测方法 检测仪器 检测方 1 食品安全与 卫生 全部满足 现场 检测 专用仪器 科学城食 品监管部 64 序号 项目名称 技术要求 检测方法 检测仪器 检测方 门 2 管理考核 ≥90分 打分 月度考核 打分表 采购人 3 满意度调查 满意度≥60% 填写满意度调查 表或职工餐厅订 餐管理系统 APP (手机) 半年满意 度调查表 采购人 (四)考核与支付要求 1、考核: 本项目考核结果与实际支付的服务费用实现挂钩,考核采取满意度考核及管 理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1)满意度考核: 采购人每半年开展满意度测评工作,考核实行核减服务费及一票否决制,因 供应商原因导致的满意度测评结果低于 60%时,在 60%的基础上每减少 1 个百分 点,扣减合同额 10000 元(不足 1 个百分点的按 1 个百分点计算),同时采购人 保留解除合同的相应法律权力。当满意度测评结果连续两次低于 60%时,采购人 有权终止合同。 (2)管理考核: 采购人按相应周期及不定期抽查方式进行考核,供应商应对加工场所及就餐 现场进行严格的日常管理,确保食堂的经营服务质量。采购人对供应商工作采取 暗查和明查方式进行考核,实行扣分制,按月公布考核得分。主要考核内容为: 供应商工作响应度、时效性、日常管理、成本控制、能耗控制、操作规范、环境 卫生、投诉率等。考核结果与实际支付的服务费用挂钩(考核标准详见附件餐饮 企业考核细则)。 (3)成本控制考核 ①供应商配合采购人完成月度成本核算分析报告(含管理费、食材、加工场 所水电气费),如未提供,当月月度考核总分扣减 10分。 ②原则上供应商每一季度内提供的菜品原材料清单总价应控制在采购人预 65 算范围以内(满足采购人相关管理规定)。 (4)行业管理考核 ①供应商在服务期内,应主动接受属地卫生监管部门检查,如检查中发生卫 生整改事项,供应商应及时进行整改并承担相应责任。同一整改事项连续两次被 查处的,扣减第二次当月月度考核分 10分,并追加扣减合同款 10000 元。 ②供应商在服务期内出现食品安全事件,由供应商承担被属地卫生监管部门 查处的相应责任及事件后续处置费用,扣减当月月度考核分 20 分,并追加扣减 合同款 30000元,同时采购人保留解除合同的相应法律权力。 (5)日常管理考核 ①日常考核中发现的重大问题或失误(如: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 人员道德品质等)导致严重后果的,由供应商承担重大问题或失误发生的相应费 用,扣减当月月度考核分 10分,并追加扣减合同款 30000元。 ②供应商服务团队人员私自将食堂物资(含食材)或(半)成品食物带出食 堂,被采购人发现的,扣减当月月度考核分 10 分,且赔偿采购人相应损失,并 在合同款中扣减涉事物资价值 10倍的赔偿金额。 ③有书面批评意见、署名投诉并经核实确认的,每次扣减当月月度考核分 1 分,并追加扣减合同款 1000元。 (6)能耗及其他考核 合同期内,采购人若发现供应商在加工现场存在违规用能的情况,则当月加 工现场总能耗相关费用的 5%由供应商承担。 (7)其它考核详见《 年 月职工餐服务管理工作考核表》(见附件)。 2、合同标的减少与追加处理 如因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变更,存在减少服务的情况,经双方书面确认,, 可对供应商成交时的固定总价进行调减,并按有关规定签订补充合同。 如因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需追加与本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追加部分的总价 不得超过本合同金额的 10%,在不改变合同条款的前提下,经双方书面确认,报 采购人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按供应商成交时的固定总价进行调增,并按有 关规定签订补充合同。 66 3、交付 (1)提供满足合同约定的职工餐及配套服务。 (2)提供合同约定的过程资料(纸质文档 1 份,由供应商保存备查,向采购人 提供电子文档 1份,电子文档采用光盘载体,内容为纸质文档扫描件)。 (3)提供合同执行情况总结报告(纸质文档 1份)。 67 交付成果清单 序号 名称 数量 成果类别 备注 1 硬件 2 3 4 软件 5 6 7 食堂 年 月份工作绩效考评表 文档资料 8 食堂年度执行情况报告 9 考核内容中的全部资料 10 68 附件: 年 月职工餐服务管理工作考核表 (依照《餐饮企业考核细则》填写) 检查人: 序号 扣分内容 扣分 分值 供应商 签字 时间 备注 餐饮企业考核细则 一、 食品卫生与安全 (一) 无关人员未经允许随意进入加工场所,每发现1次扣2分; (二) 库房未实行专人专管,每发现1次扣5分; (三) 除库房管理员外,其他人员未经采购人允许进入库房,每发现1 次扣5分; (四) 乙方人员上岗前未向甲方提交有效体检证明、新冠肺炎筛查证明 的,每发现1人次扣2分; (五) 送餐过程无食品卫生安全措施的,每发现1次扣2分; (六) 食品中出现异物,每查实一次,扣1分; (七) 乙方违反环保相关规定,每发现一次,扣2分; (八) 加工场所及职工餐厅人员着装、操作不满足食品卫生安全相关规 69 定的,每发现一起扣1分; (九) 餐具未按要求进行清洗、消毒的,每发现1次扣5分; (十) 冰箱、冰柜有血水、冰渣、异味的,每发现1次扣1分; (十一) 佐料容器有油污、异物,或未加盖密封的,每发现1次扣1分; (十二) 加工场所摆放杂乱、地面、墙面及台面有污渍的,每发现1次扣1 分; (十三) 未按要求对食品进行留样管理的,每发现1次扣2分; (十四) 甲方有权对加工场所、配送车辆等的食品卫生进行不定期的抽 查,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或不配合的,每发生1次扣5分; (十五) 加工场所、配送车辆、职工餐厅发现“四害”现象的,每发现1 起扣1分; (十六) 出现被卫生监管部门查处的食品安全事件,每次扣20分; 二、 供餐质量 (十七)因非不可抗拒力,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供餐时间供餐,每发现一 次扣2分; (十八)主要食材无验收记录,扣1分;主要食材有过期、霉变等现象的, 一次扣5分; (十九)甲方提出书面整改要求或建议,乙方无正当理由3个供餐日无响应 或落实不到位的,每发生一次扣5分; (二十)乙方3个供餐日内,午餐、晚餐菜品重复的,每发现1次扣1分;每 月新推菜品不足3个的,每少一个扣1分; (二十一)供餐现场出现垃圾、地面水渍或异物,10min内未得到清扫的, 每发现1次扣1分; (二十二)对于供餐数量不足无预案或预案不能落实的,每发生1次扣1分; 70 (二十三)乙方未按要求提前向甲方报备一周食谱的,每发生1次扣2分; 三、 安保及综合管理 (二十四)乙方人员车辆未按甲方要求停放的,每发现1次扣1分; (二十五)乙方未经甲方允许在甲方厂区内拍照的,每发现1次扣2分;擅 自将照片公开发布的,每发现1张扣5分; (二十六)乙方人员擅自对外透露甲方人员及业务活动信息的,每发现1次 扣2分; (二十七)乙方人员在甲方厂区吵闹的,每1人次扣1分;发生打架斗殴的, 每1人次扣5分; (二十八)乙方未能提供合同约定相关制度执行情况检查证据的,每1项制 度扣2分; (二十九)乙方在加工场所及职工餐厅现场新增用电设备,未提前得到甲 方许可的,每发现1次扣5分; (三十)拒绝配合采购人完成月度成本核算分析报告(含管理费、食材、 加工场所水电气费)的,扣10分; (三十一)出现重大问题或失误(如: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 人员道德品质等)导致严重后果的,每次扣10分,; (三十二)私自将食堂物资(含食材)或(半)成品食物带出食堂,每次 扣10分; (三十三)有书面批评意见、署名投诉并经核实确认的,每次扣 1分; 四、 员工管理 (三十四)乙方人员上岗前未向甲方提交身份证明的,每发现1人次扣2分; (三十五)乙方人员未按时到岗或脱岗的,每发现1人次扣2分; (三十六)乙方每季度未组织员工技能培训的,每发现1人次扣1分; 71 (三十七)厨师长每季度未轮岗的,扣2分; (三十八)乙方无人员岗位职责、分工的,扣5分; (三十九)乙方人员变动未提前至少1个工作日书面向甲方报备的,每发现 1人次扣2分; (四十)乙方在未指定负责人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据的,每发现1次扣1分; (四十一)随意更换送餐车辆、未经甲方认可的,每变动一次扣5分; (四十二)投入本项目从业人员数量低于投标方案的,少1人扣2分; (四十三)主要管理人员及厨师资质、从业经验低于甲乙双方约定的,扣2 分;经提出未进行整改的,扣2分; 五、 评价及结果应用 (四十四)每月甲方对乙方进行考核,满分为100分,并将考核评价结果作 为计算当月应付乙方合同款项的依据之一,具体如下: 当月考核结果得分在 95分及以上的,每扣减一分,从当月应付款中核减 200 元; 当月考核结果得分 90-94分的,每扣减一分,从当月应付款中核减 500元; 当月考核结果得分 85-89分的,每扣减一分,从当月应付款中核减 1000元; 当月考核结果得分 80-84分的,每扣减一分,从当月应付款中核减 1500元。 当月考核结果得分 70-79分的,每扣减一分,从当月应付款中核减 2000元。 当月考核结果得分 70分以下的,结算价仅为当月合同价款的 60%。 72 第二节 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 1.服务期:正式开始执行合同任务(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后,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考核 合格后方能续签合同。 2.服务地点:四川省绵阳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3.支付方式: 本合同采取 分期 方式支付,分 12 次支付(每3个月进行一次支付,以供应商的投标报 价平均计算每月应支付合同金额,并按照管理考核细则条款要求计算每月实际支付合同价 款)。 第一期:执行采购任务满3个月后,供应商提出支付申请,经甲方审核确认乙方提交的季 度成本核算分析报告、季度工作餐服务报告后的15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金额。 第二期:执行采购任务满6个月后,供应商提出支付申请,经甲方审核确认乙方提交的季 度成本核算分析报告、季度工作餐服务报告后的15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金额。 第三期:执行采购任务满9个月后,供应商提出支付申请,经甲方审核确认乙方提交的季 度成本核算分析报告、季度工作餐服务报告后的15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金额。 第四期:执行采购任务满12个月后,供应商提出支付申请,经甲方审核确认乙方提交的季 度成本核算分析报告、季度工作餐服务报告后的15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金额。 第五期:执行采购任务满15个月后,供应商提出支付申请,供应商提出支付申请,经甲方 审核确认乙方提交的季度成本核算分析报告、季度工作餐服务报告后的15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 金额。 第六期:执行采购任务满18个月后,供应商提出支付申请,经甲方审核确认乙方提交的季 度成本核算分析报告、季度工作餐服务报告后的15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金额。 第七期:执行采购任务满21个月后,供应商提出支付申请,经甲方审核确认乙方提交的季 度成本核算分析报告、季度工作餐服务报告后的15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金额。 第八期:执行采购任务满24个月后,供应商提出支付申请,经甲方审核确认乙方提交的季 度成本核算分析报告、季度工作餐服务报告后的15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金额。 第九期:执行采购任务满27个月后,供应商提出支付申请,经甲方审核确认乙方提交的季 度成本核算分析报告、季度工作餐服务报告后的15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金额。 第十期:执行采购任务满30个月后,供应商提出支付申请,经甲方审核确认乙方提交的季 度成本核算分析报告、季度工作餐服务报告后的15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金额。 第十一期:执行采购任务满33个月后,供应商提出支付申请,经甲方审核确认乙方提交的 73 季度成本核算分析报告、季度工作餐服务报告后的15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金额。 第十二期:执行采购任务满36个月后,供应商提出支付申请,经甲方审核确认乙方提交的 季度成本核算分析报告、季度工作餐服务报告后的15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金额。 在每个阶段的付款,乙方均应事先提供合法合规的等额增值税发票,如乙方未给甲方提供, 甲方可拒绝付款,并且不视为违约。 注:甲方指采购人,乙方指供应商。 4.其他要求: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中标后在规定时间内协助采购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 证等法定证件。 注:本章所有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任一条款负偏离视为不能满足采购项目最低要求,投 标作无效处理。 74 第六章 评标办法 1. 总则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 采购货物和服务采购投标管理办法》、《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采购(外协)业务工作规范(试行)》、 《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政府采购公开招标工作程序(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定,结 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 1.2 评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评标委 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1.3 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标程序和标准对待所 有的投标人。 1.4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一)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 (二)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三)根据需要要求采购单位对招标文件作出解释;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 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四)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五)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中标供应商; (六)起草评标报告并进行签署; (七)向采购单位、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 (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1.5 评标过程独立、保密。投标人非法干预评标过程的行为将导致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 理。 1.6评标委员会评价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对于投标人而言,除评标委员会要求其澄清、说 明或者更正而提供的资料外,仅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不寻求其他外部证据。 2、评标方法 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 3、 评标程序 3.1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和停止评标。 3.1.1评标委员会正式评标前,应当对招标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招标文件 中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标方法和标准以及可能涉及签订 75 政府采购合同的内容等。 3.1.2评标委员会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以及评标过程中,发现本招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 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标: (1)招标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 (2)招标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 制采购相关规定的; (4)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 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5)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是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之外的评标方法,或者虽然 名称为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但实际上不符合国家规定; (6)招标文件将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 (7)招标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3.1.4出现本条3.1.2规定应当停止评标情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向采购单位书面说明 情况。除本条规定和评标委员会无法依法组建的情形外,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 由停止评标。 3.2资格性检查。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依据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是否按照规定 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按照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是否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名称 与投标供应商名称一致、是否属于禁止参加投标的供应商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 否具备投标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3.3符合性检查。 3.3.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以确 定其是否满足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审查事项仅限于本招标文件的明确规 定。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必须以本招标文件的明确规定作为依据,否则, 不能对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臆测符合性审查事项。 3.3.2投标文件(包括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及分项报价明细表)有下列情形的,本项目 不作为实质性要求进行规定,即不作为符合性审查事项,不得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一)正副本数量齐全、密封完好,只是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分装或者统装的; 76 (二)存在个别地方(不超过2个)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但有法定代表人的私人印章或 者有效授权代理人签字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除外); (三)除招标文件明确要求加盖单位(法人)公章的以外,其他地方以相关专用章加盖的; (四)其他不影响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的情形。 3.3.3除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的情形外,本项目投标人或者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 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一)投标文件正副本、电子文档数量不足的; (二)投标文件组成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判的; (三)投标文件的格式、语言、计量单位、报价货币、知识产权、投标有效期等不符合 招标文件的规定,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判的; (四)投标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标底和其他报价规定的; (五)技术、商务、服务应答内容没有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 (六)招标文件有明确要求,但投标文件未载明或者载明的采购项目履约时间、方式、 数量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 (七)其他不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或属于招标文件中规定无效投标的。 3.3.4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应予废标。 3.4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未作无效投标处理的投标文件 进行综合比较与评价。 3.5复核。评分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 商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 3.6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中标候选供应商应当排序。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结果按 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 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报价相同且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并列,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 择优的方式选择中标供应商。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 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 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供应商。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 择优的方式选择中标供应商。 3.7出具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后,应当向采购单位出具评标报告。 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77 (一)采购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二)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三)评标方法和标准; (四)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五)评标结果,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经单位委托直接确定的中标人;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的澄清、说 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更换等。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签字确认,对评标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评 标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未写明不同意见或者未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拒不签字 又未另行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评标结果。 3.8评标争议处理规则。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对于符合性审查、对供应商投标文件 做无效投标处理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 论,但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 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采购单位书面反映。采购单位收到书面反映 后,应当书面报告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3.9供应商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3.9.1在评标过程中,供应商投标文件实质性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对 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应当以书面 形式(须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给 予供应商必要的反馈时间。 3.9.2供应商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加盖公章或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 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 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否则无效。澄清、 说明或者更正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材料,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 分。 3.9.3评标委员会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招标文件的范围,不得以此 让供应商实质改变投标文件的内容,不得影响供应商公平竞争。 3.9.4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二)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78 (三)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章3.9.2 条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四)对不同语言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出现本条第(三)项规定情形,单价汇总金额比总价金额高,且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或者本 项目最高限价的,供应商投标文件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单价汇总金额比总价金额高,但未超 过政府采购预算或者本项目最高限价的,应以单价汇总金额作为价格评分依据。 注:评标委员会应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供应商的投 标文件可以要求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不得未经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而直接作无效投标处 理。 3.10现场复核评标结果。 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 (一)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三)客观评分不一致的; (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情形的。 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本条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 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 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中国工程物理 研究院财务部。 4. 评标细则及标准 4.1本次综合评分因素是:详见综合评分明细表。 4.2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分,加权汇总每项 评分因素的得分,得出每个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总分。 4.3综合评分明细表 4.3.1综合评分明细表的制定以科学合理、降低评委会自由裁量权为原则。 4.3.2综合评分明细表 序号 评分因素及 权重 评分标准 备注 79 1 报价15% 以本次最低有效投标报价为基准价,投标报 价得分=(基准价/投标报价)*15 注:评审价格扣除见“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1.9条。 2 企业业绩及 履约能力 18% 1.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以来,每具有1个类 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餐饮服务业绩)得2分,本 项最多得12分。 2.上述类似业绩对应的使用单位满意度评价 表,评价为满意(含优秀)的,得1分,本项最多 得6分。 注:(1)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 同签订时间为准,未提供合同复印件的不得分; 同一使用单位的业绩按一个进行计算,不进行重 复加分。 (2)使用单位满意度评价表需提供复印件并 加盖单位公章,至少包含:使用单位名称及联系 方式等以核实使用单位满意度评价表的真实性, 未提供不得分;同一使用单位的满意度评价表按 一份进行计算,不进行重复加分。 3 企业体系 认证8% 1、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认证证书得 2分; 2. 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环境管理体系认 证证书得 2分; 3. 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 证证书得 2分; 4. 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职业健康安全管 理体系认证证书得 2分。 注:(1)证书的颁发机构必须是国务院认证 认可监督管理部门确定的认可机构。(2)供有效 80 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及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 会网站查询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4 企业综合 实力8% 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供应商每多 提供1辆满足食品运输条件的封闭式货车,得4分, 本项最高得8分。 注:自有车辆提供有效行驶证复印件、购买 发票复印件、实车图片(含保温设施);租赁车辆 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须满足履约时间 要求)、有效行驶证复印件、实车图片(含保温设 施)。 5 新冠肺炎疫 情防控5% 供应商提供针对于本项目对新冠肺炎疫情的 防控措施,至少包括对人员病毒检测、人员上岗 操作规范、人员流动控制、人员防疫培训、厨房 设备设施的清洁消毒等。以上内容完全合理,对 本项目有针对性,符合项目需求得5分,每有一项 内容非针对本项目的或内容简单不能满足本项目 实际需求的扣1分,扣完为止。 6 团队配置11% (1)拟派本项目团队成员中,每提供1名具有二 级及以上中式烹调师职业资格人员得2分,每提供 1名具有二级以下(不含二级)中式烹调师职业资 格人员得1分。本项最多得6分; (2)拟派本项目团队成员中,每提供1名营养师, 得2分,本项最多得2分; (3)拟派本项目团队成员中,每提供1名食品安 全管理员得3分,本项最多得3分。 注:上述(1)-(2)提供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 明材料复印件;上述(3)提供岗位培训证书等相 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7 服务方案 1. 服务方案至少包含:(1)组织机构设置;(2) 81 35% 团队人员配置(含人员配备、行为规范、岗位职 责、人员工作计划安排、奖惩、员工培训计划等); (3)总体监控措施(含总体监控大纲、配合采购 人进行原材料采购的相应措施、成本控制措施、 食品保存管理措施);(4)质量控制措施(含食品 质量控制措施、服务质量控制措施、卫生质量控 制措施(食品卫生,人员卫生,环境卫生,垃圾 处理措施等);(5)食品留样措施;(6)菜式出品 方案;(7)进度保障措施;(8)安全保障措施(如 提供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及满足人员设备安全运行 的保障措施、食品安全转运措施);(9)投诉处理 措施;(10)应急处理措施(如消防、治安及意外 事故处理);以上内容完全合理,对本项目有针对 性,符合项目需求得35分,每有一项内容非针对 本项目的或内容简单不能满足本项目实际需求的 扣3.5分,扣完为止。 注:各项得分有小数点的,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5. 废 标 5.1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在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招投标信息网上公告,并公告废标的情形。 5.2对于评标过程中废标的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招标文件是否存在倾向性和歧视 性、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进行论证,并出具书面论证意见。 6. 定标 6.1. 定标原则:本项目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按顺序确定中标供 应商。 6.2. 定标程序 82 6.2.1 评标委员会撰写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 6.2.2 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6.2.3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 序确定中标供应商。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文件 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报价相同且满足招 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并列,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中标供应商。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 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 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供应商。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 择优的方式选择中标供应商。 6.2.4 根据采购人确定的中标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招投标信息网 上发布中标公告,并自采购人确定中标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6.2.5 采购单位不退回投标人投标文件和其他投标资料。 7. 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 准进行独立评审; (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四)及时向监督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采购组织单位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 或者说明,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受到的非法干预情况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发现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 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组织单位书面说明情况; (六)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8.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一)遵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 条例》第九条及财政部关于回避的规定。 (二)评标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单位统一保管。 (三)评标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 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83 (四)评标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标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 得修改或细化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评标因素和评标标准,不得接受供应商主 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标格式 评分和撰写评标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标意见签字确认。 (五)在评标过程中和评标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标资料,除因规定的义 务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标内容。 (六)服从评标现场采购单位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标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 (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 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组织单位的请托。 84 第七章 政府采购合同 合同密级: 合同编号: 总体工程研究所餐饮服务外包项目 合同书 项目名称: 甲方单位: 乙方单位: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总体工程研究所 85 甲 方 单位名称 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总体工程 研究所 法人(或委托 代理人)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纳税人 识别号 (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开户行 开户名称 账号 乙 方 单位名称 法人(或委托 代理人)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纳税人 识别号 (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开户行 开户名称 账号 86 一、合同组成 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总体工程研究所委托 (以下简称乙方)开展 总体工程研究所餐饮服务外包项目 (服务)。 合同组成文件: 1. 合同; 2. 保密承诺书(附件 1); 3. 廉政承诺书(附件 2); 4. 总体工程研究所职工餐厅安全卫生协议(附件 3); 5. 中标通知书; 6. 招标文件; 7. 投标文件; 8. 其它--。 二 、范围与内容 本项目为约 900名单位职工提供餐食服务,餐食类别为: 1.工作日职工工作餐,包含:早餐、午餐、晚餐; 2.非工作日加班工作餐(具体供餐时间和就餐人数由甲方根据实际需要提前告 知); 工作地点为: 1.制作区:制作区: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绵山路 64号,加工场所及主要配套设施 由甲方提供; 2.就餐区:在总体工程研究所 401厂区内,就餐区共两层。 3.本次采购内容包含但不限于:餐食制作、设备设施使用维护、后厨日常管理各 项工作;送餐服务;职工餐厅餐食加工、售卖;工作现场餐余垃圾处置、餐具清洗消 毒、卫生保洁等内容。不涉及食品原材料采购。 三、技术要求 ㈠ 功能及指标要求: 1.供应需求 (1)就餐概况 本项目为约 900 名单位职工提供餐食服务,其中:早餐的就餐时间为--07:00— 87 08:00;午餐的就餐时间为 11:40—12:30;晚餐的就餐时间为 17:50--19:00。节假日 加班、提前或延后开餐等有关情形由甲方提前告知乙方、),乙方需根据实际情况无条 件执行保障任务。 (2)供餐标准 早餐品种:早餐应搭配合理,为自助形式,至少包含:牛奶、面包、豆浆、粥、 鸡蛋、包子、馒头、米粉、咸菜、素菜、面条等品种。 午餐品种:荤、素菜营养搭配合理,采用自选形式,至少包含:九荤四素两汤一 水果(适时)一粗粮(适时)一酸奶(适时)。 晚餐品种:荤、素菜营养搭配合理,采用自选形式,至少包含:六荤四素两汤一 水果一粗粮(适时)一牛奶(适时)及四面点。 如三餐需要以盒装形式供餐,由甲方与乙方依照供餐合同另行协商。 (3)其他要求 ①乙方须于每周三 16:30前制定下周菜单及食材需求并提交甲方审核。 ②乙方需自备符合工作需要的小型工器具以及至少 1 辆专用于本项目(满足食品 运输条件)的封闭式货车,并每天做好封闭式货车的清洁消毒工作,相关费用甲方不 再另行支付。 ③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根据就餐人数,每日按时足量提供一日三餐的主、副 食的相关服务。 ④乙方须根据时令季节、职工工作状况、职工体检状况拟定每周食谱,保证菜品 三天内无重复,每日有主推菜,每月至少有三个新菜品推出,食谱在经甲方审核确认 后实施。 2.服务团队人员配置要求 (1)乙方应根据服务范围和工作内容配备服务团队 1个,人员数量不少于 35人, 至少包含:项目经理、餐厅现场主管、厨师长、厨师、面点师、服务员、收菜员、库 管员、后勤工等工作岗位 (库管员需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上岗),上述岗位人员年龄均 为 20周岁-50周岁,并保证足员到岗。 88 (2)乙方配备的项目经理、厨师长、餐厅现场主管等主要岗位,在合同执行过程 中,需要对上述人员进行更换时,须报甲方批准同意后方可进行实施。 (3)乙方服务团队中的厨师队伍应资源丰富,可保证厨师长一个季度轮岗一次。 (4)乙方应指定专人负责食堂的收菜(核实菜品质量及复核数量)工作。 (5)乙方服务团队人员由乙方自行管理。服务团队人员的福利待遇、人员培训、 体检、伤残疾病等所有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承担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法 律责任,且保证满足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6)乙方的服务团队人员必须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且无违法违纪的中国公民,乙 方须将人员的劳动用工合同、健康检查证明、饮食行业健康证、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 明等相关材料报甲方备案。如有人员发生变化,乙方应及时按照上述要求向甲方提交 新进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合同期内服务人员的饮食行业健康证必须保持在有效期内。 (7)乙方实际上岗的项目经理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人员一致,否则甲方有权终止 与乙方的采购合同。 3.服务方案 包含:(1)组织机构设置;(2)团队人员配置(含人员配备、行为规范、岗位职责、 人员工作计划安排、奖惩、员工培训计划等);(3)总体监控措施(含总体监控大纲、 配合甲方进行原材料采购的相应措施、成本控制措施、食品保存管理措施);(4)质量 控制措施(含食品质量控制措施、服务质量控制措施、卫生质量控制措施(食品卫生, 人员卫生,环境卫生,垃圾处理措施等);(5)食品留样措施;(6)菜式出品方案;(7) 进度保障措施;(8)安全保障措施(如提供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及满足人员设备安全运 行的保障措施、食品安全转运措施);(9)投诉处理措施;(10)应急处理措施(如消 防、治安及意外事故处理)。 (二)其他要求: 1、乙方所负责的食品制作及就餐场所、以及与食品制作相关的过程须满足国家规 定的卫生标准,同时保证其他相关区域的卫生整洁。 2、乙方团队人员应按餐饮行业规定着装上岗。严格遵守行业操作规程,安全、正 确使用食堂设施设备及各类餐具用具;严格管理、妥善保管食堂设施设备及各类餐具 用具,不得故意损坏、毁坏、丢失,否则照价赔偿。乙方因管理不到位、设施设备使 用不当、人员操作失误等原因发生安全责任事故造成人身伤害和设施设备损失的,由 89 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3、乙方服务团队人员不得将食堂物资(含食材)或(半)成品食物带出后厨及就 餐点以外区域,情节特别严重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4、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和管理,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必须满 足甲方的用餐需求。 5、甲方提供食品加工场所、职工餐厅所需的设施设备,负责设施设备和食材的采 购,负责水、电、气等费用支出。 6、乙方负责加工、烹饪、供餐、打餐环节和过程的服务工作、清洁卫生工作以及 指定专人负责职工餐厅的收菜(核实菜品质量及复核数量)工作。 7、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将甲方提供的场所改变用途、超范围制作 或租赁给第三方。 8、乙方服务团队人员的休息场所,由乙方自行解决。 9、服务期内食品加工场所、职工餐厅设备正常维修和必须添置或需要更换的设备, 由乙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后负责安排落实,费用由甲方负担。 10、乙方配备的项目经理、餐厅现场主管需进行驻点管理,随时解决各类问题。 11、乙方应在中标后的规定时间内协助甲方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等法定许可证件。 (三)控制要求: 序号 项目名称 技术要求 检测方 法 检测仪器 检测方 1 食品安全与卫 生 全部满足 现场 检测 专用仪器 科学城市 场监督管 理局 2 管理考核 ≥90分 打分 月度考核 打分表 甲方 3 满意度调查 满意度≥60% 填写满 意度调 查表 每半年填写 满意度调查 表或职工餐 厅订餐管理 系统 APP(手 甲方 90 机) 四、合同金额和支付条件 ㈠ 本合同总金额(含税) 本合同金额共计? 万元(大写: )。该费用包括但 不限于①员工的工资、福利(含五险一金)、体检、劳动卫生防护用品(包含但不限于: 制服(每年每人 4 套)、胶鞋、手套、口罩等)、培训等人力成本②送餐成本(包含但 不限于:油费、车辆使用折旧费、保险费、维修保养费用等)③管理费④税费等完成 本项目产生的所有费用。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合同执行期间固定总价保持不变,甲 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㈡ 支付方式和进度 本合同采取 分期 方式支付,分 12 次支付(每 3 个月进行一次支付,以乙方的 合同总价平均计算每月应支付合同金额,并按照管理考核细则条款要求计算每月实际 支付合同价款。): 第一期:执行采购任务满3个月后,乙方提出支付申请,经甲方审核确认乙方提交的季 度成本核算分析报告、季度工作餐服务报告后的15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金额。 第二期:执行采购任务满6个月后,乙方提出支付申请,经甲方审核确认乙方提交的季 度成本核算分析报告、季度工作餐服务报告后的15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金额。 第三期:执行采购任务满9个月后,乙方提出支付申请,经甲方审核确认乙方提交的季 度成本核算分析报告、季度工作餐服务报告后的15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金额。 第四期:执行采购任务满12个月后,乙方提出支付申请,经甲方审核确认乙方提交的 季度成本核算分析报告、季度工作餐服务报告后的15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金额。 第五期:执行采购任务满15个月后,乙方提出支付申请,乙方提出支付申请,经甲方 审核确认乙方提交的季度成本核算分析报告、季度工作餐服务报告后的15个工作日内 支付相应金额。 第六期:执行采购任务满18个月后,乙方提出支付申请,经甲方审核确认乙方提交的 季度成本核算分析报告、季度工作餐服务报告后的15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金额。 第七期:执行采购任务满21个月后,乙方提出支付申请,经甲方审核确认乙方提交的 季度成本核算分析报告、季度工作餐服务报告后的15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金额。 第八期:执行采购任务满24个月后,乙方提出支付申请,经甲方审核确认乙方提交的 91 季度成本核算分析报告、季度工作餐服务报告后的15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金额。 第九期:执行采购任务满27个月后,乙方提出支付申请,经甲方审核确认乙方提交的 季度成本核算分析报告、季度工作餐服务报告后的15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金额。 第十期:执行采购任务满30个月后,乙方提出支付申请,经甲方审核确认乙方提交的 季度成本核算分析报告、季度工作餐服务报告后的15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金额。 第十一期:执行采购任务满33个月后,乙方提出支付申请,经甲方审核确认乙方提交 的季度成本核算分析报告、季度工作餐服务报告后的15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金额。 第十二期:执行采购任务满36个月后,乙方提出支付申请,经甲方审核确认乙方提交 的季度成本核算分析报告、季度工作餐服务报告后的15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金额。 在每个阶段的付款,乙方均应事先提供合法合规的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乙方未 给甲方提供,甲方可拒绝付款,并且不视为违约。 五、考核方式 本项目考核结果与费用支付挂钩,考核采取满意度考核及管理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本项目考核结果与实际支付的服务费用实现挂钩,考核采取满意度考核及管理考 核相结合的方式。 (1)满意度考核: 甲方每半年开展满意度测评工作,考核实行核减服务费及一票否决制,因乙方原 因导致的满意度测评结果低于 60%时,在 60%的基础上每减少 1个百分点,扣减合同额 10000元(不足 1个百分点的按 1个百分点计算),同时甲方保留解除合同的相应法律 权力。当满意度测评结果连续两次低于 60%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管理考核: 甲方按相应周期及不定期抽查方式进行考核,乙方应对加工场所及就餐现场进行 严格的日常管理,确保食堂的经营服务质量。甲方对乙方工作采取暗查和明查方式进 行考核,实行扣分制,按月公布考核得分。主要考核内容为:乙方工作响应度、时效 性、日常管理、成本控制、能耗控制、操作规范、环境卫生、投诉率等。考核结果与 实际支付的服务费用挂钩(考核标准详见附件餐饮企业考核细则)。 (3)成本控制考核 ①乙方配合甲方完成月度成本核算分析报告(含管理费、食材、加工场所水电气 费),如未提供,当月月度考核总分扣减 10分。 92 ②原则上乙方每一季度内提供的菜品原材料清单总价应控制在甲方预算范围以内 (满足甲方相关管理规定)。 (4)行业管理考核 ①乙方在服务期内,应主动接受属地卫生监管部门检查,如检查中发生卫生整改 事项,乙方应及时进行整改并承担相应责任。同一整改事项连续两次被查处的,扣减 第二次当月月度考核分 10分,并追加扣减合同款 10000元。 ②乙方在服务期内出现食品安全事件,由乙方承担被属地卫生监管部门查处的相 应责任及事件后续处置费用,扣减当月月度考核分 20分,并追加扣减合同款 30000元, 同时甲方保留解除合同的相应法律权力。 (5)日常管理考核 ①日常考核中发现的重大问题或失误(如: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人 员道德品质等)导致严重后果的,由乙方承担重大问题或失误发生的相应费用,扣减 当月月度考核分 10分,并追加扣减合同款 30000元。 ②乙方服务团队人员私自将食堂物资(含食材)或(半)成品食物带出食堂,被 甲方发现的,扣减当月月度考核分 10分,且赔偿甲方相应损失,并在合同款中扣减涉 事物资价值 10倍的赔偿金额。 ③有书面批评意见、署名投诉并经核实确认的,每次扣减当月月度考核分 1 分, 并追加扣减合同款 1000元。 (6)能耗及其他考核 合同期内,甲方若发现乙方在加工现场存在违规用能的情况,则当月加工现场总 能耗相关费用的 5%由乙方承担。 其它考核详见《 年 月职工餐服务管理工作考核表》(见附件)。 六、 交付 (一)提供满足合同约定的职工餐及配套服务。 (二)提供合同约定的过程资料 1 份(纸质文档 1 份,由乙方保存备查,向甲方提供 电子文档 1份,电子文档采用光盘载体,内容为纸质文档扫描件)。 (三)提供合同执行情况总结报告(纸质文档 1份) 93 七、合同标的减少与追加处理 如因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变更,存在减少服务的情况,经双方书面确认,,可对 乙方成交时的固定总价进行调减,并按有关规定签订补充合同。 如因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需追加与本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追加部分的总价不得 超过本合同金额的 10%,在不改变合同条款的前提下,经双方书面确认,报甲方上级 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按乙方成交时的固定总价进行调增,并按有关规定签订补充合 同。 八、质量、安全与保密 (一)乙方加强食材库房管理,确保储存过程受控。 (二)双方按职责保持相应能力和条件,接受相关部门检查与监督,确保合规运行。 (三)双方共同建立职工食堂运行管理制度,加强管理与监督,严防“病从口入”,切实 保障食品和就餐卫生符合国家卫生部门的规定,杜绝供应腐烂变质的食物与食物中毒 事件的发生。 (四)乙方应确保其工作人员身体健康、无传染疾病、不带传染病菌必须持有效健康 证方能上岗。 (五)乙方负责职工食堂运行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应按照双方约定的相关条款执行,遵 守相关安全制度和安全规程,对工作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具备必 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确保人员及设备设施安全。 (六)甲方职工对乙方服务的投诉,经查实属乙方责任的,乙方必须对投诉有书面答复, 并提出整改措施。 (七)乙方工作人员如出现严重违反相关管理制度的,乙方须及时对违反规定的工作人 员进行更换。 (八)必须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规要求,履行保密义务。 九、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负责对乙方及乙方工作人员的工作日常监督管理和考核,并依据日常监督情 况、考核结果决定合同金额调整、合同终止(或延续)及乙方派遣人员去留等。乙方餐 饮服务工作人员与甲方不存在任何雇佣、委托等劳动关系,其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责任 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94 (二)甲方负责组织收集职工就餐意见,并与乙方进行沟通,促进乙方改进餐饮服务工 作。 (三)甲方为乙方提供满足职工食堂运行条件的设备设施、库房、办公室(兼值班宿 舍)、操作场所和水、电、天然气等配套设施,并负责水、电、气费和正常的设备设施 维修费用。 (四)甲方向乙方团队服务人员提供早餐、午餐及晚餐。 十、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应根据甲方需求变化,合理安排工作人员,提供满足甲方需求的服务。其工 作人员应具有相应资质、身体健康和服务能力,在甲方备案及办理厂区出入管理等手 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和安排。在合同履 行过程中,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后可对上述人员进行调换。 (二)乙方负责甲方提供的工作、生活条件的管理,确保按正常使用要求和操作程序和 维护。 (三)乙方负责根据甲方就餐标准提供职工食堂每天膳食安排,经甲方认可后提出食材 采购计划,参加食材到货验收(负责验证食材的规格、数量与质量),并负责食材出入库 管理。 (四)乙方负责职工食堂内部的卫生保洁工作,按照相关规定妥善处置餐厨垃圾及泔 水,确保职工食堂卫生、整洁,达到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 十一、违约责任 (一)乙方无正当原因未履行合同时,甲方有权停拨、追缴部分或者全部经费; (二)因乙方原因,乙方提交的工作成果经验收不符合甲方要求或本合同约定的技术 标准或验收标准的,由乙方进行整改、修复,任务完成期限不做顺延。若乙方经一次 整改或修复后提交的工作成果仍不符合甲方要求或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 同,乙方应在甲方发送合同解决通知后五日内退回全部已收取的费用,并向甲方支付 本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 (三)服务类以外的项目,乙方若未以书面形式提前申请延期而逾期提交工作成果的, 每逾期一天按延误阶段应付合同款0.1%的违约金支付甲方,逾期超30天的,甲方有权 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在甲方发送解除通知后的五日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费用; (四)乙方支付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该损失包括律师费、诉讼费、公证费、 95 第三方评估费用等)的,不足部分,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五)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非不可抗拒原因导致合同不能正常履行,责任方应向对 方赔偿经济损失; (六)若合同的一方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如战争、水灾、台风、地震、禁令和政府 的法令及其它双方认可的不可抗拒情况等原因的影响不能正常执行合同,则合同应顺 延执行或终止。受阻方应尽快将发生的不可抗力事件情况以电报、电传或电话等形式 通知另一方,并在一月内通过权威部门开具不可抗拒的证明。 十二、争议解决及其它问题说明 (一)甲乙双方协商沟通后同意解除本次委托的,可终止协议; (二)凡本合同之外未明确的相关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三)因本合同引发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合同法》有关条款执行,直至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乙方的廉政承诺书为本合同附件3。 十三、合同生效 (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四)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对本合同的补充或修改经双方签字、盖章, 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96 附件 1 院外单位人员进入总体工程研究所保密承诺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规定,任何单位和公民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 为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作为进入总体工程研究所进行 工作的单位负责人,愿履行以下保密承诺: 一、本人及本单位员工严格遵守国家的保密法律、法规及总体工程研究所的保密规定。 二、本人将采取措施加强参与该项工作人员的保密教育与提醒,提高其遵守保密规定的 责任和意识,未经允许,不对外泄露任何与总体工程研究所有关的工作内容和可能知悉的国家 秘密。 三、参与该项工作的人员须政治可靠,现实表现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四、本人清楚知道本单位员工如有违反保密规定行为,总体所保密部门有权按照所保密 奖惩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如因个人故意或不当行为导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将被依法追究法 律责任。 五、在本单位工作人员违反保密规定时,根据违反规定情节的轻重,总体工程研究所有 权终止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继续参与相关工作,有权终止本单位继续开展工作直至对相关人员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保密承诺书本人已仔细阅读,本人愿意为保守国家秘密承担义务和因工作人员个人 行为造成的泄密事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七、保密承诺书自本人签订之日起生效。 八、本保密承诺书一式贰份,总体工程研究所保密处壹份、责任单位壹份。 责任单位: 负责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97 附件 2 廉政合同书 项目名称: 承办单位(甲方): 投标单位(乙方): 为加强我所采购项目中的廉政建设,防止发生各种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 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特订立本廉政合同书。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责任 (一) 严格遵守国家关于项目采购、招标投标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 有关规定。 (二)严格执行项目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损害 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规章制度。 (四)甲、乙双方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 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 第二条 甲方的责任 甲方的领导和项目的工作人员,在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 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 (二) 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 不准要求、暗示和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 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和相关单位安排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 活动。 (五) 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介绍配偶、子女、亲属或他人参与同甲方项目合同有关的 业务等活动。 (六) 不准擅自违反规定接触乙方相关中介人员,严禁向其泄露标底、预算、评标内容 以及有关商务信息。 第三条 乙方的责任 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有关 98 方针、政策,遵守以下规定; (一) 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赠送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 重物品。 (二) 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 不准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就业以及出国(境)、 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 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安排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 健身、娱乐等活动。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合同责任行为的,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 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法予以 赔偿。 (二)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合同责任行为的,依据相关规定给予纪律、行政处理,涉 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有其它不良行为的,所纪委监察室予以登记;给甲方 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法予以赔偿。 第五条 本合同书作为项目合同的附件,与项目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签署后立即 生效。 第六条 本合同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 第七条 甲、乙双方应自觉接受所纪律监察室的廉政监督。 第八条 本合同书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向执一份,所纪委一份。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中共总体所纪委(盖章) 总体所监察室(盖章) 年 月 日 99 附件 3 总体工程研究所职工餐厅安全卫生协议 甲方:总体工程研究所(以下简称“总体所”) 乙方: 为确保总体工程研究所职工餐厅(以下简称“餐厅”)的安全与食品卫生,明确甲方与乙 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 适用范围 本协议适用于乙方向甲方供餐期间涉及的相关安全卫生管理工作。 二、 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有效期与甲乙方签订的供餐合同一致,具体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 总体要求及目标 (一) 遵守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行业标准与规范、甲方的相关管理制度; (二) 符合甲方、乙方的实际情况和具体管理要求; (三) 强化分工协作,明确责任,提高管理效率; (四) 规范食品安全卫生管理,预防安全卫生事故发生,保障甲方、乙方以及相关人员 的合法权益。 四、 权利与义务 (一) 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 授权总体所下属单位或部门负责餐厅安全卫生管理工作,委派餐厅现场主管具体履 行各项监管职责; 2. 确保加工场所、职工餐厅建筑、甲方提供的设备设施符合安全管理要求,负责维修、 维护并承担相关费用; 3. 制定餐厅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并书面告知乙方; 4. 对餐厅现场的危险源进行辨识、评价和控制,并书面告知乙方; 5. 对首次进入餐厅的乙方工作人员的健康状况进行确认,并予以公布; 6. 对乙方工作人员履行安全告知义务,定期组织进行安全教育; 7. 负责加工场所、职工餐厅的日常监督检查,对乙方违反安全卫生管理规定的行为进 100 行制止并督促整改; 8. 对成品类食品进行留样管理,对于成品类包装食品进行随机抽查; 9. 负责维护餐厅的正常秩序,调解矛盾纠纷; 10. 有权对加工、储存、配送等场所和工作进行不定期检查; (二) 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 取得营业执照、食品安全卫生许可证并确保其在有效期内; 2. 建立和完善内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并报甲方备案; 3. 乙方工作人员应取得健康证明并提前报甲方备案后,方可进入餐厅工作; 4. 乙方车辆应遵守甲方的出入管理规定,在指定地点停放,在甲方厂区内行驶速度不 超过 5Km/h; 5. 负责食品的安全卫生管理并承担非甲方原因造成的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食品存 储、加工、配送、售卖、餐厅保洁、餐具回收及清洗消毒、垃圾清运等各项工作;在甲方不定 期检查时,乙方应予以配合; 6. 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加工场所、职工餐厅的结构、布局及设备设施。 乙方在加工场所、职工餐厅新增用电设备,应提前得到甲方许可; 7. 对于食品卫生的投诉,应及时予以核实和答复; 8. 发生食品安全事件情况时,配合甲方进行处置、调查和责任认定及追究; 9. 乙方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入加工场所和甲方厂区。 五、 违约责任 (一) 因未履行安全义务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由违约方承担相应责任。 (二) 甲方加工场所、职工餐厅有重大安全隐患或存在严重影响使用的因素,乙方可 提出解除合同。 (三)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改变结构、固定设施及用途,或发生安全卫生责任事 故,甲方可提前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对甲方造成的损失。 六、 附则 未尽事宜或有争议的,由甲、乙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