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化连云港循环经济产业园协同公用工程及设施建设项目(应急救援中心部分)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中化连云港循环经济产业园协同公用工程及设施建设项目(应急救援中心部分) 已由 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经济发展局 以 示范区经备〔2020〕16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中化连云港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已落实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中化连云港循环经济产业园协同公用工程及设施建设项目(应急救援中心部分)施工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连云港市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石化三路以东、石化七道以北
2.1.2建设规模: 新建1座特勤消防站,具备气防站、专业医疗应急、HSE教育培训中心、应急指挥中心等功能,同步实施训练塔、训练场、跑道等配套工程。项目占地约19.5亩,总建筑面积约6867平方米。
2.1.3招标控制价: 3080 万元
2.1.4工期要求: 248 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为准)
2.1.5质量要求: 执行国家现行验收标准,等级为合格 。
2.2招标范围:中化连云港循环经济产业园协同公用工程及设施建设项目(应急救援中心部分)施工总承包,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2.2.1 1)采购、施工、调试、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业务。界区内单体建筑的桩基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结构、钢结构工程、防水及雨水工程、砌体抹灰工程、门窗工程、内墙面工程、外墙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包括精装修)、全部设备基础工程、防雷接地系统工程、消防工程、暖通空调工程、屋顶太阳能工程、室外竖向工程(地坪、道路等)、地下管网工程、设备及材料采购(甲供材及办公家具除外)、设备安装、设备调试、设备试车运行、电气仪表工程、变配电工程以及在项目执行阶段中管理办公室和施工现场保安、保洁、水电费管理、临时设施的维护等;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全过程承包。2)要求投标人对项目的先进性、完整性、可靠性、实用性以及工程质量、进度、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3)为完成本工程招标范围内的所必须的技术、赶工、安全、文明环保、协调管理等一切措施。
2.2.2招标范围
界区内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应急救援中心主楼、训练塔、消防泵房、消防水池、消防水箱、电梯、厨房设备、空调设备、篮球架、训练设施、化粪池、门卫、室外停车场和自行车棚、围墙、道路、界区内配套辅助设施。消防给排水及自动报警系统、空调系统、CCTV监控系统、应急广播系统、防雷接地系统、照明系统(包括路灯、应急照明)、消防控制系统、配管设备安装工程、地基工程、主体结构、门窗工程、墙体工程、屋面工程、装修工程、防腐工程、太阳能工程、标识工程、电话系统、IT系统(综合布线)、室外总体工程(包括绿化、景观、总体水电)等均属招标范围。具体详见图纸、招标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均在有效期内)。
3.3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须提供2017-2019年度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并且连续三年净利润>0。
3.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类似业绩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2017年10月01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至今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在24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并已竣工验收合格。
注:(1)项目负责人相关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项目,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类似业绩的项目负责人有变更情形的,该业绩不予认可。上述类似业绩的认定必须由投标人同时提供类似业绩的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提供的业绩相关证明必须真实,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2)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名称、工程规模、合同价款、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不能证明,则须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类似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工程,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类似业绩时间的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签订的时间为准,业绩价款以施工合同签约金额或中标金额为准,其余任何补充、变更及结算审计等金额均不作为业绩价款认定的依据。
(4)类似业绩认定的所有资料(要求为原件扫描件)均从企业诚信库中获取。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6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7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苏清办〔2013〕10号、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文、苏清办〔2018〕4号、连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19﹞3号、示范区建发〔2019〕132号、连清办〔2020〕3号、苏清办〔2020〕2号、示范区建发〔2020〕179号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和按徐圩新区履约考核办法考核被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
(2)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公布为准, 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不同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公布的信息为准。
(3)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及连建发〔2018〕421号文执行。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在岗履职、绝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市场不良行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布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及以上,不含县级市、县(区))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4)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2020年05月至2020年10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投标单位确定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全过程参与(含异议投诉)。
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5)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9〕182号文,建筑企业参加我市建设工程投标前,应自觉、主动查验本企业资质动态监管情况(查询网址为:http://221.226.118.170:8080/app/jscesis/qualCheck/queryQualCheckPublic.ftl),核查结果不合格的,不得参加投标。对于弄虚作假的企业,将按规定记录失信行为,并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做出书面承诺,若投标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将主动放弃中标资格。(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6)本工程执行连建管〔2020〕47、48号文件之规定。
(7)投标企业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4.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提供有效的:
4.1营业执照(副本);
4.2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4.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4 2017-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4.5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4.6项目负责人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20年05月至2020年10月);本项目要求项目负责人全过程参与,包括开标、异议投诉等投标过程的各项活动(执行连建发〔2018〕95号文);
4.7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的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详见招标公告第 3.3
条有关规定;
4.8投标人承诺书(包括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负责人在岗履职承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承诺和企业投标所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须为合格承诺等)(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承诺格式以招标文件中为准,否则视为无效承诺)。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不要求投标人提供有关证书原件资料,开标现场除列明需要提供原件核验的除外;以上材料原件(除网上的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的扫描件必须上传至投标文件中的“网上资格审查资料”模块,该模块中相关资格审查资料是从诚信库中同步关联过去的,资格审查需要提供的所有有关企业资质、人员资料等相关材料,以诚信库中相关信息为准,所以投标人务必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资料、企业、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基本信息、变更信息及其他材料等上传到诚信库中。不属于录入诚信库部分的资格审查材料上传至“其他投标文件”中。
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必须按资格审查文件要求提供真实、齐全的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或未提供需进行核验的原件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资格后审不合格,不得进入评标阶段。
投标企业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5. 招标文件的获取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0年 12 月 02 日至 2020 年 12 月 07 日;
5.2获取方式:投标人可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依据省电子化招标文件精神,已经取消投标人报名环节,投标人(已成功进入诚信库的)在系统内直接看到获取招标文件,不再有“我要报名”的模块提示。投标申请人必须在公告截止时间之前在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5.3 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中有关
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注:如有疑问请咨询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工作人员:何工:18452501766;朱工:15161373079;张工:18505182641;黄工:15896100880。
6. 投标截止时间6.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0 年 12 月 14 日 15 时 00 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6.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7.1评标入围
7.1.1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
7.1.2评标入围方法
本次招标评标入围方法选择:方法一
方法一∶全部入围。
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7.1.3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入围结果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7.2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根据苏建规字[2017]1号精神,以及省招标办关于印发《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入围、报价评审和预选招标规则》的通知(苏建招办[2017]7号)文件规定:招标人可以选择方法五(ABC合成法)作为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也可以在方法一至方法四中任选不少于两种计算方法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投标报价:100分
①评标价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100分;
②评标价每高于基准价1%的,扣减0.9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评标价每低于基准价1%的,扣减0.6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③基准价的确定: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在投标文件开启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现场通过随机抽取以下两种方法中的其中一种方法,计算出评标基准价: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 值在投标文件开启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现场通过随机抽取确定;K值取值范围: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的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值A),招标控制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 值取值范围:95%、96%、97%、98%;Q1、K1在投标文件开启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现场通过随机抽取确定。K2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88%~100%。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本工程K2值取为90%。
说明: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化连云港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
地 址:江苏省连云港市徐圩新区徐圩大道6号 | 地 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云湖社区服务中心409室 |
邮编:222000 | 邮编:222000 |
联 系 人:何洪平 | 联 系 人:徐安祥、江光祥 |
电 话:18916192315 | 电 话:0518-82250818、0518-82258298 |
电子邮箱:hehongping@sinochem.com | 电子邮箱:xuanxiang01@sinochem.com jiangguangxiang@sinochem.com |
10. 其他10.1本工程实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面谈制度:本工程实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面谈制度,在规定的时间里对每个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分别进行面谈(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不按规定进行面谈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10.2 依据苏建招办[2013]4号文相关规定,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加密文件)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10.3 投标人在网上招标文件,在投标准备期内及时制作网上投标文件。
10.4 开标时各投标人在开标系统使用CA锁对各自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10.5 依据苏建招办[2013]4号文相关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提交投标文件;或者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电子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或者开标结束后,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无法评标时,招标人可以选择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10.6 电子标书制作: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
招(投)标人在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招(投)标文件时,应使用连建招办[2018]2号文规定的示范文本格式。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代理登入”栏目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制作工具和驱动程序。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工具,并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5.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软件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广联达 郑磊 13812332568
刘书丹 18651253807
国泰新点 黄桂松 15896100880
朱家旺 18905137238
张海南 18505182641
提醒: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其他投标文件】中。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5.0版),请您先联系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因江苏CA业务已被国信CA承接,现将本市认可的2家CA信息认证机构名单公布如下:
企业名称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CA名称 CFCA 国信CA
联系人 孙丽丽18005133017 周梦雪15298603303
魏飞18261319191
电话 18005133017 客服电话:4000251010
办公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FCA窗口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国信CA]窗口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3号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CA、江苏翔晟(连云港办事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A签章窗口。
密码锁激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