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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十里丰监狱高戒备分监狱炊事设备采购的合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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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十里丰监狱高戒备分监狱炊事设备采购的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0-12-02

浙江省十里丰监狱高戒备分监狱炊事设备采购的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0-12-02 浏览次数:27

一、合同编号:11N02482760020201601

二、合同名称:浙江省十里丰监狱高戒备分监狱炊事设备采购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SLF-B2020046

四、项目名称:浙江省十里丰监狱高戒备分监狱炊事设备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浙江省十里丰监狱

地 址:/

联系方式:13625703998

供应商(乙方):浙江武义陈奇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0579-87919518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浙江省十里丰监狱高戒备分监狱炊事设备采购(标段二)
数量:1
单价(元):97358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按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要求 规格型号:按投标文件要求

2.合同金额(元):97358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0年10月16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0-12-02 15:15:00

九、其他补充事宜:/

浙江信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附件信息:

  • 武义陈奇高戒备分监狱炊事设备采购合同.pdf

浙江省十里丰监狱高戒备分监狱炊事设备 采购合同(二) 合同编号:CG202010SH03 甲方:浙江省十里丰监狱 乙方:浙江武义陈奇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15088229396 根据公开招标结果,为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并信守下列 条款,共同严格履行。 一、项目名称:炊事设备(标段二) 二、交货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 45 日历天内完成安装。 三、交货地点:浙江省十里丰监狱高戒备分监狱。 四、货物数量、价款,总价款:玖拾柒万叁仟伍佰捌拾元整。 具体报价清单: 序号 名称 规格 品牌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合计(元) 1 多功能切菜机 / 小曹娥 3 台 48000 144000 2 去皮机 / 银鹰 1 台 16500 16500 3 大型肉类切丁机 / 旭众 1 台 28000 28000 4 卧式和面机 单次 75 公斤 银鹰 1 台 13500 13500 5 可倾式电稀饭锅 容量 300 千克 国龙 3 台 8500 25500 6 双门热风循环消毒柜 1300*570*1930mm 美厨 40 台 4800 192000 7 大型洗碗机(带烘干系统) 3500 人/使用 良基 1 台 97000 97000 8 高脚水龙头 / 泉赢 40 只 50 2000 9 电动牵引车 / 厂制品 3 辆 28000 84000 10 干手器 / MODUN 1 台 380 380 11 小组菜桶 可叠放(上大下小) 厂制品 800 只 65 52000 12 分监区保温菜桶 500*500mm 厂制品 120 只 180 21600 13 分菜瓢 每组 1 只 厂制品 400 只 15 6000 14 开温饮水一体机 / 济达 40 只 2300 92000 15 塑料净菜框 / 厂制品 100 只 65 6500 16 炒菜大铁锹 / 厂制品 50 只 48 2400 17 辅料食品箱 / 厂制品 300 只 60 18000 18 其他辅助设施 / 厂制品 1 套 5000 5000 19 风幕机 / 绿岛风 3 台 2800 8400 20 挂衣柜 / 厂制品 4 组 200 800 21 食品留样柜 / 速霸 2 只 3800 7600 22 手推式电动洗地机 / 厂制品 1 台 12000 12000 23 农残检测仪及配套检测设 施 / 安晟 1 台 16000 16000 24 杀鱼机 / 厂制品 1 台 12000 12000 25 四门冰柜 容量 800 升 速霸 2 台 4500 9000 26 烤箱 外尺寸:长 1680mm 宽 890mm 高 1655mm 一足 1 台 6800 6800 27 保鲜盒 长 26CM,宽 19CM,高 14.5CM 厂制品 60 只 35 2100 28 醒发箱 1000*700*1625MM 得宝 1 台 3800 3800 29 豆浆机 外尺寸:长480mm宽350mm 高 470mm。 九康 1 台 4800 4800 30 6 号轴流风机 外尺寸:长 1060mm 宽 1060mm 厚 350mm。 德粤 1 台 1500 1500 31 榨汁机 果肉残渣盒容量:2L; 外尺寸:长250mm宽400mm 高 350mm; 厂制品 1 台 1200 1200 32 吸油机 外尺寸为:长 5 米 宽 1.2 高 1.5 厂制品 1 台 20000 20000 33 烙饼机 外尺寸:长740mm宽620mm 高 720mm; 瑞乐 1 台 1500 1500 34 大小电磁灶 大小一体式商用双 头电磁灶;灶台外尺 寸约:长 2000mm 宽 1200mm;高 800mm 锅口直径:φ小锅 400mm 大锅 900mm,安 装时需配备单独供电 箱,左 15KW 右 25KW 沁鑫 1 台 16000 16000 35 蒸饭车 外尺寸:1415*645*1540 厂制品 1 台 9800 9800 36 洗菜机 臭氧消毒洗菜机规格 2000*800*950 厂制品 1 台 6800 6800 37 操作台 不锈钢操作台外尺寸:长 2200mm 宽 1200mm 高 1000mm;上置防蝇罩,防 蝇罩规格 2200*1200*600mm,不锈 钢网纱,支架采用 40*40mm厚0.8mm304不锈 钢材质方管。 厂制品 3 组 3800 11400 38 筐架 总高度113CM,宽36.5CM, 长 58.5CM 厂制品 2 只 800 1600 39 筷子消毒机 长:285cm、宽 335mm、高 240mm 康庭 2 台 2300 4600 40 保温分餐台 长:300CM 宽:80CM 高:120CM 厂制品 1 组 6500 6500 41 不锈钢方形桌 不锈钢操作台外尺寸: 长 2000mm 宽 1000mm 高 1200mm; 厂制品 2 张 1500 3000 合计 大写:玖拾柒万叁仟伍佰捌拾元整, ?:973580.00 元 备注:具体数量以实际采购量为准,单价不变。所有电器设备均需有 CCC认证,电源线长度与插头式样均需与原固定插座配套,接线规范, 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 五、履约保证金与货款结算方式: 合同签订后 7 日内,乙方应先缴纳 48679 元履约保证金,全部安 装调试完毕后,甲方组织验收,验收合格情况下,甲方全额支付合同 款。同时在乙方缴纳合同款 5%(¥48679 元)的质量保证金后,无息 退还先前缴纳履约保证金,5%的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满后无质量、服 务等问题的,1 个月内一次性无息退还。甲方支付货款时,乙方必须 开具法定的销货发票。 六、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甲方在乙方送货、安装后对产品进行检查验收,其中大功率用 电设备,需要经过监狱劳安科、二大队以及监狱安全顾问等部门组成 专项验收组,对大功率用电设备的接线规范、漏电保护措施等方面进 行安全性评估,评估报告作为验收内容之一。对采购要求明确为 304 不锈钢材质制作的产品均将采用 304 不锈钢鉴别检测液进行识别鉴 定,若测试结果不符的,予以拒收。如果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 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根据采购需求及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或更换等 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安装调试完毕以后, 乙方必须及时向甲方提供本项目设施备合格证(包括不锈钢自制品的 原材料合格证)、技术资料等文件,否则不予验收。 所有炊事设施备质保期 5 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在质保期 内,一旦发生质量、技术问题,乙方保证在接到通知 1小时内赶到现 场进行维护,费用由乙方负责。24 小时内修复,若新设备在 15 天因 机器本身故障导致无法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免费更换全新产品。质保期 期间发生的一切质量问题,更换部件及其本身质量原因造成的直接经 济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质保期内,每 3 个月提供巡检一次,过了免 费质保期后,提供终身维修,只收取成本费。 乙方生产的所有产品必须是未曾使用的崭新产品。 乙方在生产各类不锈钢自制产品时,在批量生产前应实行首样确 认。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生产过程中完善工艺,乙方应无条件配合。 七、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期完成安装调试的,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承担方 式和违约金额如下:延误 5天内(含 5 天)每一天扣 2000 元(不足 一天按一天计算);延误超过 5 天的,每天扣罚 5000 元;累计超期 30 天,甲方有权终止执行合同或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合同,并没收乙 方支付的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金不足的,从货款中补扣。 2.乙方提供的货物达不到招标参数指标的或达不到其投标承诺 的参数正偏离指标的,乙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负责无偿调换满 足采购参数的合格产品或承诺的质量标准。若甲方验收时发现某货物 未达标的(包括货物规格、制作工艺、材质厚度、材质型号如 304 不 锈钢等),每种类货物扣罚乙方履约保证金 2 万元,并由乙方 5 天内 提供合格的同类商品替换不达标的货物(包括使用过的)。若乙方未 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合格的替换品的,比照违约责任第一款处罚。履 约金不足的,从货款中补扣。 3.甲方遇设施备故障的,乙方自接到甲方故障通知起算,未在承 诺的时间内或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到达故障现场进行检修的,24 小时 之内的每次扣罚履约保证金 5000 元;超过 24 小时的,在原处罚的基 础上,每超一天递增扣罚履约保证金 5000 元,即超过 1 天至 2 天内 的,扣罚 10000 元,超过 2 天至 3 天内的,扣罚 15000 元,依次类推。 4.乙方未认真履行质保期后维保承诺的,甲方有权将其列为不良 信誉供货商。 5.乙方安装调试人员违反甲方管理制度,发现一次扣除履约保证 金 5000 元。 6.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自逾期之日起,向供方每日偿付合 同总价 0.2‰的违约金;甲方无正当理由拒付货款的,应向乙方偿付 合同总价 3%的违约金。 八、诉讼约定:合同履行期内,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如 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 具有同等效力,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相关响应文 件、补充文件(如有)、及其澄清文件、成交通知书、服务计划承诺 书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四份,乙方二份,双方签 字盖章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或授权委托人(签名或盖 章): 开户银行: 账号: 日 期:2020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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