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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林芝市分行物业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 西藏
  • 状态:公告
所在地区西藏招标类型公告
请点击下载发布时间2020-12-02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林芝市分行物业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2020年12月02日 10:05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林芝市分行物业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房地产服务/物业管理服务

采购单位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林芝市分行
行政区域西藏自治区公告时间2020年12月02日 10:05
评审专家名单达娃顿珠、潘国栋、赵晋艳、柳建兵、莫川江
总中标金额¥148.461221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舒小璐
项目联系电话13982950642
采购单位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林芝市分行
采购单位地址林芝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联系人:舒小璐 联系电话:13982950642
代理机构名称陕西智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林芝市巴宜区财富阳光504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联系人:肖女士 联系电话:0894-5905555
附件:
附件1招标文件.pdf

一、项目编号:SXZXG-XZZB-202011094(招标文件编号:SXZXG-XZZB-202011094)

二、项目名称: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林芝市分行物业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四川艾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成都市青羊区德盛路91号10楼1008号

中标(成交)金额:148.461221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四川艾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林芝市分行物业服务项目 物业服务 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林芝市分行办公楼设物业管理部,物业管理部配设物业经理、客户接待人员、食堂工作人员、驾驶员、保洁员等各类岗位人员共14人(详细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1年 按合同约定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达娃顿珠、潘国栋、赵晋艳、柳建兵、莫川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下浮20%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51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林芝市分行

地址:林芝市

联系方式:联系人:舒小璐 联系电话:1398295064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陕西智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林芝市巴宜区财富阳光504

联系方式:联系人:肖女士 联系电话:0894-59055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舒小璐

电 话: 13982950642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林芝市分行物业服务项目 招 标 文 件 采购项目编号:SXZXG-XZZB-202011094 采 购 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林芝市分行 采购代理机构:陕西智鑫工程造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二〇二〇年十一月 1 目 录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2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4 第三部分 合同书范本……………………………………………………………………17 第四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35 第五部分 采购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60 2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林芝市分行物业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陕西智鑫工程造价咨 询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林芝市巴宜区财富阳光 504)领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年 11 月 30日 10 时 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ZXG-XZZB-202011094 项目名称: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林芝市分行物业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507676.95 元(大写:壹佰伍拾万零柒仟陆佰柒拾陆元玖角伍分) 最高限价:1507676.95 元(大写:壹佰伍拾万零柒仟陆佰柒拾陆元玖角伍分) 服务需求: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林芝市分行办公楼设物业管理部,物业管理部配设物 业经理、客户接待人员、食堂工作人员、驾驶员、保洁员等各类岗位人员共 14人(详细参 数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⑵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16-2018 年)经会计 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从成立当年开始提供); 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 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0 年以来连续 3 个月供应商 税收缴纳(税务查询记录不能代替纳税凭证)和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⑸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格式自 拟); ⑹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购买服务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截至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信 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和政策; 2.2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 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商品包装政府采 购需求标准(试行)通知》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通知》、本项目涉及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 2.3执行节能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制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 11 月 10日至 2020年 11月 17日,每天上午 10:00 至 12:00,下午 3:30 至 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陕西智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林芝市巴宜区财富阳光 504) 方式:现场获取。须提交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报名的需提供授权委 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 公章)、本公告第 2条相关资料胶装成册,交招标代理公司留存。 售价:850.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0 年 11月 30 日 10时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林芝市巴宜区财富阳光 504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西藏商报》上刊 载。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林芝市分行 地 址:林芝市 联系电话:1398295064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陕西智鑫工程造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林芝市巴宜区财富阳光 504 联系方式:0894-59055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女士 联系电话:0894-5905555 2020年 11月 10 日 4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 1.适用范围 本次招标依据采购人的采购计划,仅适用于本招标文件中所叙述的项目。 2.采购方式、合格的投标人 2.1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 2.2 合格的投标人:详见第一部分“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自愿承担与参加本次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发生的费用不 承担任何责任。 二、招标文件说明 4.招标文件的构成 4.1 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合同书范本 (4)投标文件格式 (5)项目要求 (6)采购过程中发生的澄清、变更和补充文件 4.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列示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要求等内容。如果投标 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对招标文件未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要求,此类投标将被拒绝(视为无效投标)。 5.招标公告、招标文件、采购活动和中标结果的质疑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 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如信件、传真等)向采购人或者 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不接受匿名质疑。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 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 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 5 序环节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书面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参与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对评审过程或者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 组织原评审委员会协助答复质疑。 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一)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 限届满之日; (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三)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6.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6.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 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 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2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 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在发布本 次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 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7.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7.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此投标发生的所有来往函 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 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 7.2 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 量单位。 7.3 附有外文资料的须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果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 资料出现差异与矛盾时,以中文为准,其准确性由投标人负责。 8.投标报价及币种 8.1 投标报价为投标总价。投标报价必须包括:服务费、人员工资、管理费、验收费、 手续费、保险费、培训费、中标服务费及服务过程中包含的不可预见等全部费用。 8.2 投标报价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8.3 投标报价为闭口价,即中标后在合同有效期内价格不变。 6 8.4 投标币种是人民币。 9.投标保证金 9.1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期前按以下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00万元整(大写:叁万元整); 开户银行、户名及账号如下: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拉萨市纳金支行 开户名称: 陕西智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 账 号:1388 0282 1255 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如采购项目变更开标时间,则保证金交纳时间相应顺延。 9.2缴费方式: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 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9.3 投标保证金退还: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采购代理 机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 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 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或者转为中标人的履约 保证金。 采购代理机构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除应当退还投标保证金本金外,还应当按中国 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 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9.4 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 保证金。 10.投标有效期 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60日历天。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招 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 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11.投标文件构成 11.1 投标人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作为其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证明。 编写的投标文件须包括以下内容(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7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投标人承诺函 (5)投标人诚信承诺书 (6)资格证明材料 (7)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9)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10)投标保证金证明 11.2 投标文件(下册) (11)评分对照表 (12)开标一览表(报价表) (13)分项报价表 (14)服务需求响应表 (15)服务能力与要求 (16)人员情况 (17)投标人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18)制造(生产)企业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从业人员声明函 (19)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0)投标人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 注:投标人须按上述内容、顺序和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按要求编制目录、页码,并 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信,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12.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12.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分别填写招标文件第四部分的 内容;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要求签 字、盖章。 12.2 投标人应准备纸质投标文件正本1份(上、下册)、副本4份(上、下册),电子文 档1份(上、下册)。若发生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统一使用A4幅面的纸 张印制,必须胶装成上、下两册并编码,其他方式装订的投标文件一概不予接受。 12.3 投标文件的正本(上、下册)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副本(上、 8 下册)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电子文档(上、下册)用光盘或U盘制作(需提供PDF、WORD格 式),内容必须和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上、下册)完全一致,包括封面、页码、签字、盖章 等。 12.4 投标文件中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须由投标人法定代 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公章。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13.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3.1 投标文件正本(上、下册)、所有副本(上、下册)、电子文档(上、下册),应分 别封装于不同的密封袋内,密封袋上应分别标上“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字样, 并注明投标人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 13.2 密封后的投标文件密封袋用“于 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之前 不准启封”的标签密封。 13.3 投标人如投多个包,投标文件每包分别按上述规定装订(如果有)。 14.提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4.1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正本、 副本、电子文档)密封送达投标地点,并按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采 购人、集中采购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应当拒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 应当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签收保存,并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回执。任 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 14.2 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本部分第13.1-13.2条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 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15.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15.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 章、密封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五、开标 16.开标 16.1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采购代理 机构应当按本文件中确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活动。 9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开标、评标现场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应当清晰可辨, 音像资料作为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16.2 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参加。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 动。 16.3 开标时,应当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 误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其他主要内容。 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 16.4 开标过程应当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 作人员签字确认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 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 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六、资格审查程序 17.资格审查 17.1 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性审查文件(上 册)进行审查。 17.2 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17.3 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1) 不具备第一部分“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的要求的; (2)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或未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3) 未按本部分第11.1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 (4) 资格性审查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的; (5) 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6) 投标有效期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7)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电子文档的。 七、评审程序及方法 18.评标委员会 18.1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标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 10 (1)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责 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财政部门报告; (2)宣布评标纪律; (3)公布投标人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 (4)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 (5)在评标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标活动不受外界干扰; (6)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招标文件; (7)维护评标秩序,监督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 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 (8)核对评标结果,有本部分20.4规定情形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复核或者书面说明 理由,评标委员会拒绝的,应予记录并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 (9)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由采购人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 费,不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 (10)处理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事项。 采购人可以在评标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 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说明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18.2 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 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2)现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采购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 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 (3)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4)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5)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6)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7)配合答复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 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8)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18.3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1名和评审专家4名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 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采购项目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应当为7人以上单数: 11 (1)采购预算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 (2)技术复杂; (3)社会影响较大。 评审专家对本单位的采购项目只能作为采购人代表参与评标。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不得参加由本机构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评标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 18.4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从财政相关部门的评审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评审专 家。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经主管 预算单位同意,采购人可以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的评审专家。自行选定评审专家的,应 当优先选择本单位以外的评审专家。 18.5 评标中因评标委员会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组成 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 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无法及时补足评标委员会成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停止评 标活动,封存所有投标文件和开标、评标资料,依法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原评 标委员会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采购文件一并 存档。 19.评审工作程序 19.1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符合性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 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19.1.1 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 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 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 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9.1.2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1)符合性审查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2)未按部分第11.2(11)-(15)款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 (3)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4)服务时间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5)投标总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采购预算额度或者最高限价的; 12 (6)存在串通投标行为; (7)投标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又不按本部分19.1.1进行确认的; (8)评标委员会认为应按无效投标处理的其他情况; (9)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19.1.3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 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 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本部分 19.1.1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 19.2 评审过程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服务能力与方案优的投标单位;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属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产品), 投标人须提供该制造(生产)企业出具的《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从业人员声明函》, 其划型标准严格按照国家工信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出台的《中小企业划 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投标人提供的《小型、微型企业声明 函》、《从业人员声明函》资料必须真实,否则,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出台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投标人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声明函》,并由投标人加盖公章,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 份额、评标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 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资 料必须真实,否则,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19.3 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 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 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19.4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 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19.5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 13 可能影响服务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 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 效投标处理。 19.6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 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 实质性要求,且按照服务能力与方案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20.评审方法和标准 20.1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该项目的特点制定本评 审办法。 20.2 本次评审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评审项目 内容 满分 分值 评审标准 价格评分 (30分) 物业人员 工资报价 20 根据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人员工资情况进行评分,得分=(人员工资 基础价/物业公司报价)*20 物业管理 费报价 10 根据物业公司收取的管理费比例进行评分,管理费率以 15%为基础, 每降低一个百分点得 1分。 商务评价 30分 业绩情况 10 提供(2017年 1月至今)以来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每提供一项有效 证明材料得 2分,最高分为 10分;不提供不得分。 服务应答 20 完全符合招标文件服务内容及要求的得 10分; 优于招标文件采购需每一项加 2分,最多得 10 分。 服务能力 与方案 40 分 业务人 员证书情 况 10 物业人员获得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占总人数 50%以上得 6分,70%以上得 8分,90%以上得 10分。 物业服务 项目服务 质量目标 及管理考 核方案 20 依据管理考核方案内容评分,管理考核方案应对各个岗位的服务质量 要求明确,制定具体考核办法,达到承诺的服务目标。 考核方案合 理、完善、可行性强得 20分;考核方案合理、完善得 10分;考核方 案较合理得 5分;不提供不得分。 培训计划 5 根据培训计划内容评分,应对消防、安保、烹饪等业务知识进行培训。 培训方案满足工作要求且切实可行的得 5分;培训方案合理规范、满 足多样化的工作需求得 2分;培训方案不完整或者不提供不得分。 物业管理 应急及方 案 5 根据应急预案内容评分,能应对各种突发事件。方案计划完整、响应 时间迅速、方案合理、实用性强得 5分;方案计划较完整、响应时间 较迅速、方案较合理得 3分;方案计划不完整、响应时间不迅速,得 1分;不提供不得分。 20.3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 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 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服务能力与方案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 人。 20.4 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 ⑴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⑵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14 ⑶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⑷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 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 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 财政部门。 投标人对以上情形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 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应当书面报告行政监督部门。 21.推荐并确定中标人 21.1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应当 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 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 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若得分相同时,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相同且报价相同 的,按服务能力与方案优劣顺序排列确定确定中标人。 21.2 采购人自行组织招标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确定中标人。 21.3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 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为中标人。 22.中标通知 22.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财政部门指 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 22.2 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 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 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 22.3 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22.4 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采用综 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22.5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 弃中标。 八、授予合同 15 23.签订合同 23.1 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 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 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23.2 签订合同时,可将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或中标人应当 以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向采购人指定的账户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数 额由采购人确定,但不得超出采购合同总金额的10%。 23.3 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23.4 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及其澄清、说明文件、承诺等, 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23.5 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 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3.6 采购人应当及时对采购项目进行验收。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 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 资料一并存档。 23.7 采购人应当加强对中标人的履约管理,并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及时向中标人支 付采购资金。对于中标人违反采购合同约定的行为,采购人应当及时处理,依法追究其违 约责任。 23.8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建立真实完整的招标采购档案,妥善保存每项采购 活动的采购文件。 九、招标代理费 1、收取对象:中标人。 2、收费金额: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按中标金额的相关规定缴纳。 说明:根据《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项业务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 [2002]1980号)规定下浮20%,应严格遵守《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 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共同确定合理的收费金额。 16 十、其他 1、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 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 告本级财政部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3、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 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 (2)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 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行政监督部门批准。 4、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出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废标公告。 5、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 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条款执行。 17 第三部分 合同书范本 18 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合同编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甲方: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林芝市分行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住所:林芝市巴宜区福州大道东段 3号 邮编:860000 电 话:0894-5200050 乙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营业执照号码: 住所: 邮编: 电话及传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 中 国农业发展银行林芝市分行 (物业名称)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的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 商业物业 权属证编号: 土地号 04120014 (森绿公司林下资源深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无标段产 品研发中心、配套附属设施以及围墙内占用的土地) 座落位臵: 林芝市巴宜区福州大道东段 3号 委托管理服务物业总建筑面积:2700㎡,占地面积 1330㎡。 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业主和物业 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 甲方需求书 第四条 甲方对乙方的总要求 4.1 日常服务内容主要包括:车辆运维、食堂服务、客户接待、维修技工、保安、保 洁等。 19 4.2 对业主、物业使用人和其他人员违反物业管理制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 情节轻重,采取规劝、制止、批评、警告、损坏赔偿、等措施进行处理。 4.3 甲方对物业管理服务的重要岗位的设臵、人员录用与管理及重要的管理决策有 直接参与权和审批权。 4.4 在处理特殊事件和紧急、突发事故时,甲方对乙方的工作人员有直接指挥权。 乙方每年必须组织全体员工进行消防学习,学习相关消防知识及对各种消防器材和设备的 正确使用。组织学习培训演练应不少于四次,并需做好记录,对新招入服务人员要及时培 训。 4.5 为保证服务质量,乙方对所录用人员要严格审查,保证录用人员无刑事犯罪记 录,持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上岗资格证,乙方管理队伍要保持稳定。 4.6乙方物业服务人员按岗位要求着装统一,言行规范,注意仪容仪表,公众形象, 录用人员年龄、身高等要符合甲方的规定。 4.7 乙方各类人员上岗前,需持有与乙方签订的合法的用工合同,甲方对此产生的纠 纷不负责。另外乙方需为职工购买社会保险和人身意外险,并需给甲方提供相关凭证,乙 方如未购买社会保险和人身意外险,甲方可扣除该部分费用并有权立即终止合同。乙方要 按照当地要求给予物业服务人员休假时间,乙方因未履行合同法造成的用工纠纷与甲方无 关,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 4.8 人力成本要求:因本次项目为物业服务,其服务实质是劳务输出,因此本项目 每季度人力成本费用占比不得低于 82%,并且严格按照相关人力成本费进行履约,否则按 本合同约定追究相关违约责任。 4.9乙方需严格按照甲方招标文件执行,否则按约定追究相关违约责任。 第五条 岗位设臵和人员配备要求 5.1为达到物业管理要求和质量保证,根据实际情况,乙方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林芝 市分行办公楼设物业管理部,物业管理部配设物业经理、客户接待人员、食堂工作人员、 驾驶员、保洁员等各类岗位人员共 14人。具体人员如下: 部门 人数 物业管理部 物业经理 1人 客服部 客户接待人员 2人 保安部 保安 3人 餐饮部 3 人:厨师 2人、洗碗工 1人 驾驶员 2 人 保洁部 保洁 2人 工程部 水电维修工 1人 20 5.2其他要求:如遇有临时重要任务,乙方以上配备人员不能满足服务要求时,应另 行临时调配人员协助,保证完成临时工作任务,且双方一致同意不另计服务报酬。物业服 务人员如有变动,乙方应提前告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变更。 第六条 岗位人员素质要求 6.1物业经理:要求具有物业管理工作经验 5年以上,具备领导力和亲和力,善于沟 通,责任心和团结协作意识强,有敬业精神。 6.2 客户接待:要求女性,年龄在 28 周岁以下,身高在 1.6 米以上,具有写字楼客 服工作经验 1年以上,外表端正,性格温和、稳重大方,待人有礼,吃苦耐劳,服务意识 强,服从安排,有敬业精神。 6.3保安:要求男性,具有相关保安工作经验并持有相关证书,政治清白,无不良嗜 好,吃苦耐劳,遵章守纪,责任心强,服从管理,年龄 45周岁以下,身高在 1.65米以上, 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原则上退伍军人优先。 6.4主厨:持有相关厨师资格证和健康证,有相关工作经验 5年以上,无不良嗜好, 创新能力强,能响应加班要求。 6.5白案(帮厨):持有健康证,有相关工作经验 2年以上,有敬业精神,服从管理, 能响应加班要求。 6.6洗碗工:持有健康证,有相关工作经验 2年以上,有敬业精神,服从管理,能响 应加班要求。 6.7 驾驶员:男性, 1 名驾驶员须持有交警部门颁发的 A2 及以上驾照,1 名须持有 交警部门颁发的 B2 及以上等级驾照;安全驾龄在 5 年以上,对林芝市及其他地市交通情 况较为熟悉;无酗酒等不良嗜好,无犯罪或交通肇事前科;具备基本的车辆维修常识。 6.8 保洁员:要求女性,年龄在 45 周岁以下,熟悉写字楼物业的保洁流程,五官端 正,身体健康,吃苦耐劳,为人诚实,责任心强。 6.9水电维修工:要求男性,具有相关工作经验 5年以上,持有相关资格上岗证,熟 悉水、电、气等设备设施维护工作,吃苦耐劳,责任心强,服从管理。 第七条 物业管理服务要求 7.1 物业经理职责 7.1.1负责物业服务中心的全面工作,对后勤工作负责人负责; 7.1.2根据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和有关物业管理的法规、政策,组织物业员工向所服务 辖区提供公共秩序、安全、保洁、绿化养护、房屋及设备设施运行维护保养等服务; 7.1.3根据岗位需求配备物业工作人员,并确保业务水平达到上岗标准; 7.1.4负责制定所在物业管理的各类规章制度和防范措施; 7.1.5每周召开物业管理会议,并做好相关记录; 21 7.1.6 针对可能出现的突发状况,进行协调或向甲方主管部门及时汇报; 7.1.7我行认为必要的其他工作安排。 7.2 客户接待职责 7.2.1负责外来人员的引导、接待工作。工作日上班期间须确保办公楼一层、二层接 待员在岗;非工作日或非上班期间需要接待员在岗时,应服从我行工作安排; 7.2.2负责各办公室信件、报刊等收发工作; 7.2.3负责会议服务工作,根据我行会议需求提前对会场进行布臵,撤摆桌椅,会议 期间每 20分钟定时续水,会后整理会场; 7.2.4负责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办公室内卫生清理工作; 7.2.5负责餐厅日常用餐服务,确保每餐按时上菜; 7.2.6负责公务接待期间餐厅用餐服务; 7.2.7我行认为必要的其他工作安排。 7.3 保安职责 7.3.1负责对出入我行的外来人员、车辆进行登记; 7.3.2负责维护营业大厅及办公楼各层办公秩序; 7.3.3确保每天有 3名保安执勤,其中有 1名保安工作时间在一层执勤,另 2名保安 每 2小时(夜间每 1小时)在各层巡逻一次并及时查看监控视频; 7.3.4负责停车场车辆管理; 7.3.5负责消防、安防设备的管理、使用和维护,确保处于可使用状态; 7.3.6定期对消防通道、安全出口进行检查,确保畅通并做好登记; 7.3.7及时制止发生在我行的斗殴等恶性事件,确保我行员工及客户人身、财产安全; 7.3.8每日下班后巡视各楼层,及时锁闭营业大厅落地卷帘门和大楼门窗,关闭照明 设备等; 7.3.9负责保安室卫生清理; 7.3.10确保办公大楼外台阶、停车场周边区域无明显垃圾或障碍物; 7.3.11我行认为必要的其他工作安排。 7.4 主厨职责 7.4.1工作日期间供应员工食堂一日三餐,开餐时间为夏季 8:20、12:15、18:00, 冬季 8:50、12:30、18:00;节假日期间供应中餐、晚餐,开餐时间为 12:30、18:00。 7.4.2按照科学营养、搭配合理的原则,每周四前制定下一周饮食计划; 7.4.3 确保菜品安全、卫生,工作期间注重个人卫生仪表; 7.4.4负责公务接待餐饮服务及我行临时性加班工作餐; 7.4.5负责厨房设备、厨具的管理、维护及卫生; 22 7.4.6我行认为必要的其他工作安排。 7.5 白案(帮厨)职责 7.5.1根据每周菜单,提前一天与定点食材配送单位联系,预定第二天所需食材; 7.5.2负责对配送食材的质量、数量进行把关,确保食材新鲜,数量准确后方可签收; 负责食堂、餐厅和厨房区域卫生及餐具的清洗; 7.5.3负责厨房设备、厨具的卫生清洁; 7.5.4做好食堂仓库管理工作,做好每日物品出入库、支用登记。确保仓库内物品摆 放整齐有序,确保无过期、变质和“三无”食材或调料。及时对食堂仓库物品出入库进行 登记,每周清点日常所需物品,提前向我行后勤工作人员报送采购需求; 7.5.5我行认为必要的其他工作安排。 7.6 洗碗工职责 7.6.1每日按时清理餐具、餐厅桌椅、餐厅卫生,并及时清理厨余垃圾; 7.6.2负责餐厅、接待包间区域卫生; 7.6.3定期清理残破用具,并报备更换; 7.6.4我行认为必要的其他工作安排。 7.7 驾驶员职责 7.7.1严格按照我行派车单公务出车,服从调度安排; 7.7.2负责我行员工市内、区内、区外出差用车; 7.7.3法定节假日等非派车期间,车辆应统一停放在区分行指定的停车场,并将公车 钥匙上交办公室统一保管; 7.7.4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确保依法合规安全出车(驾驶员违章扣分与罚 款原则上由驾驶员自行承担,有特殊情况的需在违章后 3个工作日内提供证明); 7.7.5爱惜车辆,做好日常车辆保养; 7.7.6负责车内外卫生的清理; 7.7.7定期对车况进行检查,确保行车安全; 7.7.8我行认为必要的其他工作安排。 7.8 保洁职责 7.8.1负责我行办公楼及部分周转房卫生清扫,以及垃圾的收集、清运; 7.8.2负责我行办公场所内所有花草等绿色植物的摆放、浇水、养护等工作,定期进 行剪枝、施肥、补栽,及时移除枯死植物,及时清理枯枝,定期清理绿色植物上的灰尘, 保持环境优雅; 7.8.3合理布设垃圾桶,垃圾及时装袋、清运,确保垃圾桶无满溢现象,无异味; 7.8.4每日清扫一次电梯,每天更换电梯地毯;一楼大厅及二楼楼道每日清理两次, 23 大厅落地玻璃每月清理一次;各办公室玻璃每季清理一次;室外标识、宣传栏等设施每周 清理一次;活动室、设备间等每周清扫两次;无会议时会议室每周清扫一次,有会议时, 会议开始前和会议结束后及时清扫。 注:卫生清扫不仅限于地面清理,还应包括桌椅、柜子、门窗及其他设施或设备; 7.8.5定期检查我行墙壁,确保无乱贴乱画、乱堆放,无明显暴露垃圾、卫生死角等, 保证责任区内干净整洁; 7.8.6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消毒和灭虫除害工作,有效控制老鼠、蟑螂等孳生; 7.8.7我行认为必要的其他工作安排。 7.9 水电维修工职责 7.9.1负责我行办公楼及员工周转房水电维修; 7.9.2负责我行办公楼及员工周转房桌椅、门窗、柜子等维修; 7.9.3定期检查我行电路、供配电系统,防范因线路老化造成的风险隐患; 7.9.4每天检查我行电梯是否运行正常,发现故障或隐患应立即报专业维保单位维修, 同时向我行后勤工作人员报告; 7.9.5逢节假日,对全行水电设备进行全面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7.9.6负责我行安防、消防等设备设施等的日常检修、维护,如需专业人员修理,及 时向我行后勤工作人员报告; 7.9.7我行认为必要的其他工作安排。 7.10其它要求 7.10.1 协助监督绿化公司履行绿化合同执行情况,做好绿地、花木的保养,确保花 木摆放与环境协调、植物鲜活。 7.10.2协助做好周转房的管理。 7.10.3协助完成重大活动礼仪接待、商务活动接待和场地布臵等。 7.10.4负责办公楼物业内的桶装水管理。 7.10.5 乙方要结合本单位物业服务需求情况制定完善的物业管理实施方案,明确岗 位职责和工作流程,在非正常上班时间内安排主管以上人员履行行政值班职责。 7.10.6我行对物业服务人员不提供食宿,如在我行食堂就餐,按成本价收费。 7.10.7 乙方在林芝市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提供营业执照或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复 印件)。 7.10.8 乙方《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物业管理和酒店或餐饮类管理服务,并能 提供合规有效的物业管理、餐饮服务发票。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第八条 委托管理期限自 2020年 12月 1日起至 2021年 11月 30日止。 24 第四章 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 甲方权利义务 9.1 合同生效后,甲方指定物业管理协调联系部门及负责人,代表和维护产权人、物 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监督、配合和支持乙方的日常管理工作; 9.2 教育员工自觉遵守物业管理的规章制度,配合物业管理服务人员的工作; 9.3 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 9.4 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管理制度、服务方案、服务质量标准的执行情况; 9.5 审定乙方编制的大楼及附属建筑物、构筑物、公共场地、设施、设备、绿化以及 物业范围内配套的市政公共设施等年度维修计划、养护计划,审查物业的财务预算、决算 及维修费用的开支; 9.6 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5 日内向乙方无偿提供 15 平方米建筑面积管理用房(产权 属甲方)。 9.7 负责收集、整理物业管理所需的建筑、设施设备等有关资料、并于合同生效后向 乙方移交; 9.8 按时支付乙方物业管理服务费; 9.9 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物业管理遗留问题; 9.10 根据具体情况,协调乙方进行设备使用、管理的技术培训; 9.11 随机不定期检查乙方人员定岗、定位和出勤情况;审查乙方人员岗位配臵情况; 9.12 甲方由办公室组成考核小组,每月对乙方各项服务进行考核(具体考核内容详 见附件:日常服务考核表)。每月支付物业管理费时需由甲方办公室考核小组对乙方该月 物业服务情况参照标准进行考核评分:得分 90分以上为优秀,全额支付当月物业管理费; 得分 80-90 分为良好,支付当月物业管理费的 95%;得分 70-80 分为合格,支付当月物业 管理费的 90%;得分 70 分以下为不合格,支付当月物业管理费的 80%。因乙方考核不达标 扣除的费用应当从管理费中扣除,严禁扣除人员费用。 第十条 乙方权利义务 10.1 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的责任要求,根据甲方授权对物业实施综合管理, 确保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的标准实现各项管理目标,承担相应责任,自觉接受物业主 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和甲方的监督检查; 10.2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制度,并经甲方审查同意后 实施; 10.3 不得将物业管理项目承包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但政策法规有规定的或个别单项 项目确需分包的,必须征得甲方的同意; 25 10.4 负责编制大楼及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以及物业范围内配套市政公 共设施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更新改造方案,经甲方同意后组织实施; 10.5 对本物业的公共设施、设备没有处臵权,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 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经甲方同意,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10.6 严格按照投标文件中物业管理服务方案确定的工作量、质量标准及承诺提供管 理与服务,对甲方指出的问题应及时纠正; 10.7 建立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录有关变更情况;对甲方移交的全部 资料负有妥善保管、管理与保密的义务,不得擅自复制,避免损坏和丢失;本合同终止时, 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物业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10.8 合理安排照明、供暖、制冷系统等设施设备的运行时间,满足甲方的正常需要, 并尽量为甲方节约能源,避免浪费; 10.9 物业管理服务所需各种工具、材料、办公设备及其他自身消耗物品均由乙方负 担,所用物料应符合国家质量和卫生标准,不得使用有损建筑和设施、设备的维修、保洁 材料; 10.10 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服从甲方的管理,保证物业管理服务人员具备良好 的政治、业务素质及敬业精神,正确履行职责,对甲方提出的不称职人员,应尽快予以调 换; 10.11 每月向甲方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帐目; 10.12 乙方负责物业管理服务人员的人身安全和保险,对在物业管理服务工作时,由 于人员操作原因,造成的人员伤害或设备损坏,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损 失及人员伤害,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0.13 乙方根据国家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办理一切劳动用工手续;有关员工 劳务纠纷及赔偿概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承诺不因劳动纠纷而影响正常的物业服 务质量; 10.14 乙方对履行本合同所获悉的甲方的商业信息负有保密的义务,否则承担本合同 约定的违约责任并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上述商业信息是指: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直接或间接地以书面、口头、电子媒介或其 他形式从甲方获悉的任何非公开的信息、资料或数据,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技术成果、 研究成果、商业计划、客户信息、财务数据、文档模板、业务流程、双方的管理经验、职 员个人信息等非公开的信息、资料或数据;乙方涉密人员包括乙方管理人员、派出人员等 能够接触到保密信息的相关人员。 26 第五章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及标准 第十一条 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管理目标(各指标按行业规范统计计算) 11.1 大楼及配套设施完好率 99%以上; 11.2 大楼、设备零修、急修及时率 99%以上,设施设备返修率小于 3‰; 11.3 维修工程质量合格率 100%; 11.4 消防设备完好率 100%,火灾事故发生率为 0%; 11.5 清洁保洁率 99%以上; 11.6 公共照明路灯完好率 98%以上; 11.7 设备完好率 99%以上; 11.8 道路、停车场完好率 99%以上; 11.9 排水管、明暗沟、化粪池完好率 99%以上; 11.10 区内避免重大治安案件发生; 11.11 客户对管理服务满意率 95%以上; 第六章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和支付方式 第十二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 12.1 本物业的年度管理服务费为人民币元(大写:),包括物业人员工资、绩效补 助、社保费用、管理费、税费等。 12.2 支付方式:由甲方每月 20 日内采用 汇款方式向乙方支付上月物业管理服务 费,物业管理费严格按照 9.12项规定,根据考核结果支付。 12.3 乙方应开具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要求的增值税发票,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 的扣税凭证并审核无误后依约向乙方支付款项。 12.3.1 乙方信息: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乙方如需改变上述信息,应提前10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未按约定通知而造成甲方 损失的,应予赔偿。 12.3.2 乙方应在接到甲方索取扣税凭证要求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开具并 送达扣税凭证,并确保甲方凭此扣税凭证能够取得本合同约定的增值税总额。 12.3.3若合同标的属于增值税免税范围(由乙方提供相应证明),乙方应向甲方开具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12.4 若乙方非增值税纳税义务人的,乙方应按甲方的财务制度要求及时、足额为甲 方开具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要求的正式票据。否则,甲方有权拒付有关费用。 27 第十三条 大楼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维修、养护费用: 13.1 大楼设施、设备和附属建筑物的维修、养护、更新费用,在乙方尽到充分日常 维护义务后出现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如因乙方日常维护不当造成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3.2 当甲方认为价格有较大差异时,以甲方询价为准。 13.3 电梯、避雷器等设备的年检费用由 甲方负责承担;由于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罚 款由乙方承担。 13.4 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采用包干制,上述约定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已全部包含在合 同总价款内。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九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 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但需提前 10 天书面通知甲 方,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十五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章约定义务以及未达到第五章约定的管理目标、内容、 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但需提前 3 天 书面通知乙方,乙方还应当按照本合同价款的 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造成甲方经济损失 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十六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乙方还应当按照本 合同价款的 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 应给予经济赔偿。 第十七条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开具、送达扣税凭证(或其他约定票据)的,甲方有权 迟延支付相应款项直至乙方开具合格票据之日,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此期间乙方的各 项合同义务仍应按合同约定履行。 第十八条如乙方无法重新开具或开具的扣税凭证(或其他约定票据)与合同要求不符, 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全额赔偿;因此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等情况,甲方可终止 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遭受的全部损失,并按合同金额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九条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等要求开具、提供扣税凭证(或其他约定 的票据)的,乙方应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及时按甲方要求重新开具合法合规的票据, 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全额赔偿;若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等情况,甲方可终 止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遭受的全部损失,并按合同金额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条 甲乙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人民币(大写) 壹万元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充足赔偿。 第二十一条 甲方指定的协调联系部门有权随时对物业管理服务各项内容进行修改完 善监督检查和考核评比,若发现乙方未达到本合同约定标准,乙方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28 第二十二条因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失职或其他过错,在责任范围内未尽到安全防范义务, 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人身损害及财产被盗或损害的,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价款的 30%向甲方 支付违约金,由乙方承担法律后果及赔偿、补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处理相关事务产 生的差旅费、鉴定费、诉讼费、律师费等全部费用。 第二十三条 乙方因维护、保养不当、不及时或违规操作等,造成甲方建筑、设备设施、 车辆损坏或财产损失的,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价款的 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还应按 实际损失赔偿;侵害甲方或第三人利益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二十四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对房屋、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等进行改造 更新或占用、改变使用功能,如有上述行为引发的任何责任或风险全部由乙方承担,乙方 应当按照本合同价款的 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负责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或负责 恢复原状。 第二十五条 乙方未对甲方移交的文件资料进行规范管理,物业管理过程未建立完整 的物业档案,或对甲方移交的档案资料造成缺失、故意损坏的,视为违反合同约定义务, 应赔偿甲方损失。 第八章 不可抗力 第二十六条 不可抗力指在本合同期限内发生的不可预见(或可预见,但其发生或后 果不可避免)、非任何一方所能控制且使任何一方无法完全履行本合同的国家政策、法律、 法规的限制、地震、台风、火灾、水灾、战争、罢工、暴动、黑客攻击或任何其它社会、 政治动荡造成的灾难。 26.1 如果出现不可抗力,双方在本合同中的义务在不可抗力影响范围及其持续期间 内将中止履行。经另外一方确认的不可抗力影响时间,不计入本合同执行时间。本合同期 限可根据中止的期限作相应延长,但须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均不会因此而承担责任。 26.2 声称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不迟于5日(协商确定)内通知另 一方,并随附经有关部门确认的不可抗力书面证明,且应尽可能减少不可抗力所产生之影 响。 26.3 如发生不可抗力,双方应立即协商解决问题的方案并达成书面协议。如果不可 抗力持续 5 日以上,致使本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则任何一方均可解除本合同并不承担违 约责任。 26.4 在发生不可抗力时,双方对各自控制下的设备、资料负有保管责任,对于未受 不可抗力影响并且可以继续履行的合同义务应继续履行。 第九章 争议解决方式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可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按 29 下列第 27.1项方式解决,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27.1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7.2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为/),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 进行仲裁。 第十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乙方应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 办理完交接验收手续,按本合同约定内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之附件、补充协议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 律效力。 第三十条 甲、乙双方确认,本合同首页关于双方的通讯地址、电话、传真等基本信 息均真实有效,如有变更,变更方应在变更后 2个工作日内通知对方。因一方变更前述通 讯地址、电话、传真而未通知对方,造成对方无法发出通知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变更方 负责。甲方联系方式及人员:;乙方联系方式及人员:。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 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附件:日常服务考核表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人: 签订时间:年月日 签订时间:年月日 30 附件: 日常服务考核表 服务 项目 序号 考核内容及加、减分标准 得分 综合 管理 1 物业公司应提供各岗位工作职责及考核制度,不能及时提 供或提供的材料敷衍了事、不符合要求的,每月扣 10分, 直至达到要求后次月停止扣分。 2 物业公司对于我行反馈问题处理不及时,每超粗 1个工作 日扣 10分。 3 物业公司未经我行后勤工作负责人同意,擅自调整派往我 行工作人员的,每人次扣 10分。 4 物业公司派往我行工作人员请假,须征得我行后勤工作负 责人同意后方可离岗,违反此规定扣 10分。 5 经我行后勤工作负责人批准后,物业公司派往我行工作人 员发生变动的,新增人员必须经我行后勤工作负责人同意 后方可上岗,违反此规定扣 10分。 6 物业公司派往我行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我行作息时间规 定,不得迟到、早退或中途脱岗。违反此规定,每人次扣 5分。 7 对于需持证上岗的岗位,相关工作人员无证上岗,每人次 扣 10 分。 8 物业公司派往我行工作人员,须根据各自岗位统一着装, 佩戴物业公司标志,着装不统一的,每人次扣 1分。 9 不服从我行工作人员指挥和工作安排的,每人次扣 10分。 10 除保卫人员外其他物业人员擅自留宿的,每人次扣 5分。 11 每月 5日前,未将上月工作总结及本月工作计划提交给我 行后勤工作人员的,每超过到一个工作日扣 1分。 12 物业公司派往我行工作的人员行为不符合文明规范,每人 次扣 1分。 13 物业公司须在派往我行工作的人员中明确1名负责人直接 对口我行后勤工作人员,未明确负责人的扣 10分;该负 责人拒绝接受我行工作安排或联系不到的,每次扣 5分。 14 各岗位实际人员低于我行要求岗位配臵人员,每人扣 10 分。 车辆 运维 1 不服从我行车辆管理人员调度,每次扣 5分; 2 工作期间喝酒,每次扣 5分,并对相关人员作辞退处理。 3 未按期对车况进行检查,造成安全隐患的,每次扣 5分。 4 车辆清洁卫生检查不合格的,每次扣 1分。 31 5 车辆油耗明显不合理、维修费用过高等,经查故意骗取我 行资金的,每次扣 10分,并对相关人员作辞退处理。 6 车辆出现刮蹭,经交警部门认定是我方驾驶员责任的,每 次扣 1分。 7 车辆出现碰撞,经交警部门认定是我方驾驶员责任的,每 次扣 5分。 食堂 服务 1 食堂作人员须持有健康证,每年1季度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并向我行出具健康检查证明,违反此项规定每次扣 2分。 2 食堂负责人须根据我行基本用餐要求,于每周四向我行后 勤工作人员提供下一周餐厅及食堂菜单,违反此项规定每 次扣 5分。 3 食堂工作人员须对食材质量和数量进行验收,确保每餐使 用食材新鲜、健康,实际数量与采购单据一致后方可签收, 违反此项规定每次扣 1分。 4 食堂工作人员须每周清点日常所需物品,提前向我行后勤 工作人员报送物品采购需求,违反此项规定造成工作混乱 的每次扣 1分。 5 食堂工作人员应做好食堂库房管理工作,确保库房内物品 摆放整齐有序,对食堂耗用物品严格进行出入库登记,确 保无过期、腐烂、变质和“三无”食材或调料,违反此规 定每次扣 1分。 6 保证每天按时开饭,违反此项规定每次扣 2分。 7 制作饭菜过程中,生熟食材应分开加工,饭菜应符合卫生 标准,违反此项规定每次扣 1分。 8 制作饭菜过程中,厨师、助厨应按标准着装,戴帽子,违 反此项规定每人次扣 1分,饭菜中有异物每次扣 2分。 9 未经我行后勤工作人员同意,厨师擅自改变菜单的,每次 扣 5 分。 10 餐厅每餐不满意菜品达到半数的,每个不满意菜品扣1分。 11 厨师推出新菜品,达到满意及以上评价的,每个新菜品加 1分。 12 餐厅每餐无不满意菜品,每次加 1分。 13 餐厅连续一周无不满意菜品,每次加 5分。 14 餐厅在公务接待中,受到领导表扬的,每次加 5分。 15 餐桌上摆放的调味瓶、牙签等用品应及时更换并摆放整 齐,违反此项规定每次扣 1分。 16 厨具、餐具要做到一洗、二清、三消毒,厨具、餐具上有 油污或其他异物每次扣 1分。 17 厨房应保证清洁卫生,地面无积水、油污、垃圾等,违反 32 此项规定每次扣 1分。 18 全体食堂工作人员应具备安全常识,气、水、电或其他设 备、设施因使用和管理不当,存在安全隐患的每次扣 1分; 出现安全事故的每次扣 10分,并由物业公司承担赔偿责 任。 19 因使用和维护不当,造成厨房设备损坏的,每次扣 5分, 并由物业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20 制作饭菜过程中存在明显浪费的,每次扣 1分。 21 未及时与食材供应单位联系,造成工作混乱的,每次扣 2 分。 22 物业公司派往我行工作人员中除值班保安、驾驶员、当日 负责餐厅服务的客户接待人员外,其他人提前用餐的,每 人扣 1分。 23 未经我行后勤工作负责人同意,非在我行工作的物业人员 在食堂用餐的,每人扣 1分。 客户 接待 1 未按规定每日打扫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办公室卫生的,每 次扣 1分。 2 未按规定向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办公室来访客人提供茶 水等,超过 3分钟的,每次扣 1分。 3 未及时、妥善接待来访客户,对我行造成不良影响的,每 次扣 5分。 4 未按规定布臵会场,或没做好相关会前准备的,每次扣 1 分。 5 会议服务期间未关闭电子设备等,扰乱会场秩序的每次扣 1分。 6 会议服务期间未按规定倒水,超过 20分钟的,每次扣 1 分; 7 会议服务期间不按规定给全体参会人员倒水,受到投诉 的,每次扣 5分。 8 会议服务期间续水时烫伤参会人员,每次扣 5分,并由物 业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9 会议期间,客户接待人员不在岗的,每次扣 10分。 10 未能及时签收、送达各办公室信件、报刊等,每次扣 1分。 11 餐厅服务期间,未按规定上菜的,每次扣 2分。 12 餐厅服务期间,不及时向用餐人员提供相关服务的,每次 扣 2 分。 13 对于我行后勤工作人员明确的工作细节,拒不改变的,每 次扣 5分。 14 不服从我行后勤工作人员工作安排,每次扣 5分。 33 水电 维修 1 无法联络直接影响我行业务正常运行的,每次扣 5分。 2 未按时对我行电路、供配电设备进行巡检,导致风险隐患 的,每次扣 5分。 3 接到我行员工日常维修通知,一个工作日内未做处理也未 给出合理答复的,每达到一个工作日扣 1分。 4 未按规定每天对电梯进行检查的,每次扣 1分。 5 未及时对巡检情况进行登记的,每次扣 1分。 6 办公楼、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周转房出现漏水等,超过一 个工作日未处理的,每达到一个工作日扣 1分。 7 办公楼公共区域内照明设备故障率超过 10%,每次扣 1分。 8 设备检修时未提前告知、摆放标识等,每次扣 1分。 9 设备、设施维修费用过高等,经查故意骗取我行资金的, 每次扣 10分,并对相关人员作辞退处理。 保安 1 传达室无保安值班,每次扣 1分;脱岗时间达到半小时的, 每次扣 5分。 2 保安值班电话无人接听,每次扣 1分;连续半个小时内无 人接听的,每次扣 5分。 3 保安交接班未履行交接登记手续,每次扣 1分。 4 保安夜间值班未按规定进行巡逻,每次扣 1分。 5 安保设备、器械等未妥善保管,每次扣 5分。 6 下班后未及时锁闭办公楼大门、通道门等,每次扣 1分。 7 夜间未关闭公共空间门窗、照明设备等,每次扣 1分。 8 未及时查看监控,监控设备出现故障未及时报告,每次扣 1分。 9 工作期间喝酒扣 5分。 10 已到上班时间,未及时打开办公楼大门,每次扣 1分。 11 未及时检查消防设备,导致消防设备超过使用期限的,每 次扣 1分。 12 未及时对消防通道进行巡视,导致消防通道堵塞、消防门 无法开启等,每次扣 1分。 13 对于发生在我行内的争执、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等事件 未及时制止,每次扣 1分;临阵退缩的扣 5分。 14 对进入我行的外来人员未登记的,每人次扣 1分。 15 未对停放在我行停车场的车辆进行管理,导致停车场秩序 混乱的,每次扣 1分。 16 未对非在我行办理业务的外来车辆及时劝离的,每次扣 1 分。 17 保安室内卫生不合格,每次扣 1分。 34 18 确保办公大楼门外台阶、停车场周围区域,无明显垃圾或 障碍物,违反此规定,每次扣 1分。 19 在停车场入口设立障碍物后,对于我行车辆及客户车辆应 及时放行,未及时放行的,每次扣 1分。 保洁 1 办公大楼公共区域内卫生检查不合格,每项扣 1分。 2 办公大楼公共区域出现垃圾时间达到半小时的,每次扣 1 分。 3 垃圾桶未及时清理,出现垃圾满溢、有异味等,每次扣 1 分。 4 垃圾未及时装袋或装袋后未及时运走的,每次扣 1分。 5 卫生间卫生达不到要求,每次扣 1分。 6 垃圾桶布设不合理,经我行后勤工作人员提醒后一个工作 日未整改的,扣 1分。 7 一楼大厅、三四层通道、电梯每天打扫一次,每天更换电 梯地毯,未按规定打扫或更换地毯的,每次扣 1分。 8 宣传栏、活动室、设备间等,每周打扫一次,确保物品摆 放整齐,卫生清洁,未按规定打扫的,每次扣 1分。 9 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周转房每周打扫一次,卫生工作受到 投诉的,每次扣 1分。 10 一楼大厅玻璃每月清理一次,未按时清理的,每次扣 1分。 11 无会议期间,会议室每周打扫一次;有会议时,应在会前 及时打扫,违反此规定,每次扣 1分。 12 定期检查我行墙壁等,确保无乱写乱画等,违反此规定每 次扣 1分。 13 定期对办公楼公共区域和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周转房内 绿色植物进行浇水养护,负责的绿色植物当月死亡达到 3 株的,每株扣 1分;未达到 3株的不扣分。 14 负责的绿色植物死亡后未及时向我行后勤工作人员报告, 超过一个工作日不更换的,每株扣 1分。 15 对绿色植物浇水时,未及时清理溢出积水的,每次扣 1分。 16 负责的绿色植物灰尘过多或落叶未及时清理的,每株扣 1 分。 得分: 35 第四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文件封面(上册) 正本/副本 投 标 文 件 (上册)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投 标 包 号: 投标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36 二、投标文件目录(上册) 01.投标函……………………………………………………………所在页码 0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所在页码 0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所在页码 04.投标人承诺函……………………………………………………所在页码 05.投标人诚信承诺书………………………………………………所在页码 06.资格证明材料……………………………………………………所在页码 07.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所在页码 08.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所在页码 09.投标保证金证明…………………………………………………所在页码 10.其他要求…………………………………………………………所在页码 37 01.投标函 投标函 致:陕西智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我们收到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经研究,法定代表人(姓名、职 务)正式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职务)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投标文件。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已详阅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澄清、修改条款等有关附件,承诺对其完全 理解并接受。 2.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 60日历日内有效。如果我方在投标有 效期内撤回投标或中标后不签约的,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 3.我方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理解并接受贵方制定的 评标办法。 4.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 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投标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38 0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致:陕西智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姓名)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 性别: 年龄: 民族: 地址: 身份证号码: 附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双面扫描(或复印)件 投标人: (公章) 年 月 日 39 0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陕西智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 。 (法定代表人姓名)特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 项目的投标、答疑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资 料。 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 被授权人联系电话: 被授权人(委托代理人)签字: 授权人(法定代表人)签字: 职务: 职务: 附被授权人第二代身份证双面扫描(或复印)件 投标人: (公章) 年 月 日 40 04.投标人承诺函 投标人承诺函 致:陕西智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关于贵方2020年 月 日 (项目名称)采购项目,本签字人愿意参加投 标,提供采购一览表中要求的所有服务,并证实提交的所有资料是准确的和真实的。同时, 我代表(投标人名称),在此作如下承诺: 1.完全理解和接受招标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 2.若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的具体规定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 同义务,按时交货,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现质量、数量出 现问题,我方一定尽快更换或补退货,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3、我方保证甲方在使用该产品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 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若有违犯,愿承担相应的一切责任。 4、我方承诺,除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进口产品外,所投的产品均为国产产品,且均符 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若有不实,愿承担相应的责任。 5、在整个招标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贵方可按招标文件之规定给予处罚,我方 完全接受。 6、若中标,本承诺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投标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41 05.投标人诚信承诺书 投标人诚信承诺书 致:陕西智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为了诚实、客观、有序地参与采购活动,愿就以下内容作出承诺: 一、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社会公德,维护廉洁环境,与同场竞 争的其他投标人平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二、参加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时,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提供 所需的相关材料,并对所提供的各类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不虚假应标,不虚列业绩。 三、尊重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各相关方的合法行为,接受政府采购活动依法形成的意见、 结果。 四、依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不围标、串标,维护市场秩序。 五、积极推动政府采购活动健康开展,对采购活动有疑问、异议时,按法律规定的程 序实名反映情况,不恶意中伤、无事生非,以和谐、平等的心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六、认真履行中标人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全面执行采购合同规定的各项内容,保质 保量地按时提供采购物品。 若本企业(单位)发生有悖于上述承诺的行为,愿意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对投标人的相关处理。 本承诺是采购项目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42 06.资格证明材料 资格证明材料 资格证明材料包括: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或三证(五证)合一统一社会 代码证及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扫描或复印件); 企业法人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交“营业执照、组织 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事业法人需提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未换证的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其他组织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 “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个体工 商户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自然人需提 交身份证明。 (2)招标文件规定的有关资格证书、许可证书、认证等; (3)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43 07.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按照招标文件第2.2款(1)中第<2>条规定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1、提供近三年(2016-2018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扫描或复印件应全 面、完整、清晰)新成立企业从成立当年开始提供,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 表和财务(会计)报表附注,并提供第三方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投标人是其他组 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同时提供 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2、提供2020年以来连续3个月供应商税收缴纳(税务查询记录不能代替纳税凭证)和 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44 08.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致:陕西智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我单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符 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附“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投标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45 09.投标保证金证明 投标保证金证明 致:陕西智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我方为(采购项目名称)项目(采购项目编号为: )递交保证金人民币 (大写:人民币 元)已于 年 月 日转账方式汇入你方账户。 附件:1、保证金交款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 投标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46 10. 其他要求 其他要求 47 三、投标文件封面(下册) 正本/副本 投 标 文 件 (下册)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投 标 包 号: 投标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48 目录(下册) (11)评分对照表………………………………………………………所在页码 (12)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所在页码 (13)分项报价表………………………………………………………所在页码 (14)技术规格响应表…………………………………………………所在页码 (15)服务能力与方案…………………………………………………所在页码 (16)人员情况…………………………………………………………所在页码 (17)投标人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所在页码 (18)制造(生产)企业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所在页码 (19)从业人员声明函…………………………………………………所在页码 (2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所在页码 (21)投标人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所在页码 49 (11)评分对照表 评分对照表 序号 招标文件评分标准 投标响应部分 投标文件中对应页码 50 (12)开标一览表(报价表) 开标一览表(报价表) 投标人名称 投标报价 大写: 小写: 服务期 注:1.填写此表时不得改变表格形式。 2.“投标报价”为投标总价。投标报价包括:服务费、人员工资、管理费、验收费、 手续费、培训费、中标服务费、及服务过程中包含的不可预见等全部费用。 3.投标报价不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报价方案,否则投标无效。 4.除在标书中编制此表以外,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应单独密封一份“报价表”, 并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该密封的“开标一览表”和投标文件正本中的“开标一览表” 应完全一致。 投标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51 (13)分项报价表 分项报价表(格式自拟) 52 (14)需求响应表 需求响应表 投标人名称: 采购需求参数、指标 投标需求参数、指标 偏离 序号 名称 采购需求 名称 投标需求 1 2 … 注:1.本表应按照每包“项目概况及技术参数”中产品序号的指标逐项填写,不得遗漏。 2.填写此表时以招标项目参数要求为基本投标要求,满足招标项目参数要求的指标需 列出“0”;超出、不满足招标项目参数要求的指标需列出“+”、“-”偏差,并做出详 细说明;如果只注明“+”、“-”或未填写,将视为该项指标不响应。 3.投标人响应采购需求应具体、明确,含糊不清、不确切或伪造、编造证明材料的, 按照实质性不响应处理。对伪造、编造证明材料的,将报送采购监管部门查处。 投标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53 (15) 服务能力与方案 服务能力与方案 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及服务承诺说明: 54 (16)人员情况 人员情况(格式自定) 55 (17)投标人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投标人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提供自(2017年1月至今)以来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类似业绩是指同类项目。需提 供包含合同首页、标的及金额所在页、供货合同签字盖章页的扫描(或复印)件或中标通 知书。 56 (18)制造(生产)企业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 制造(生产)企业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 致:采购代理机构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满足以下条件: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 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1、此函需声明参与本次投标的货物(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等相关资料; 2、此函须由投标产品的制造(生产)企业提供并声明,且加盖投标人公章。同时附 制造(生产)企业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审计报告; 3、此函若出现多家制造(生产)企业的货物(产品)投标时,可按制造(生产)企业 分别声明,一家制造(生产)企业填写一张。 4、若无此项内容,可不提供此函。 制造(生产)企业名称: (公章) 制造(生产)企业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57 (19)从业人员声明函 从业人员声明函 致:采购代理机构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工业和信息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 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本公司从业人员数为 人。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制造(生产)企业名称: (公章) 制造(生产)企业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58 (2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致:采购代理机构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 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为 人,安臵的残疾人人数 人。且本单位参加 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 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 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若无此项内容,可不提供此函。 企业名称: (公章) 企业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59 (21)投标人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 投标人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 (格式自定) 60 第五部分 项目要求 (一)投标要求 1.投标说明 1.1 投标人可以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包号选择投标,但必须对所投包号中的所有内容 作为一个整体进行投标,不能拆分或少报。否则,投标无效。 1.2 项目中标后分包情况:不允许。 (二)项目概况及服务要求 为达到物业管理要求和质量保证,根据实际情况,受托方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林芝市 分行办公楼设物业管理部,物业管理部配设物业经理、客户接待人员、食堂工作人员、驾 驶员、保洁员等各类岗位人员共 14人。具体人员如下: 部门 人数 物业管理部 物业经理 1人 客服部 客户接待人员 2人 保安部 保安 3人 餐饮部 3人:厨师 2人、洗碗工 1人 驾驶员 2人 保洁部 保洁 2人 工程部 水电维修工 1人 其他要求:如遇有临时重要任务,受托方以上配备人员不能满足服务要求时,应另行 临时调配人员协助,保证完成临时工作任务,且不得要求另计服务报酬。 一、服务时间、地点 (一)服务时间 自 2020年 12月 1 日期至 2021年 11月 30日止;如考核达标,可根据情况续签一年。 (二)服务地点 西藏自治区林芝市福州大道东段 3号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林芝市分行 61 二、岗位人员素质要求 (一)物业经理:要求具有物业管理工作经验 5年以上,具备领导力和亲和力,善于 沟通,责任心和团结协作意识强,有敬业精神。 (二)客户接待:要求女性,年龄在 28 周岁以下,身高在 1.6 米以上,具有写字楼 客服工作经验 1年以上,外表端正,性格温和、稳重大方,待人有礼,吃苦耐劳,服务意 识强,服从安排,有敬业精神。 (三)保安:要求男性,具有相关保安工作经验,政治清白,无不良嗜好,吃苦耐劳, 遵章守纪,责任心强,服从管理,年龄 45周岁以下,身高在 1.65米以上,五官端正、身 体健康,原则上退伍军人优先。 (四)主厨:持有相关厨师资格证和健康证,有相关工作经验 5年以上,无不良嗜好, 创新能力强,能响应加班要求。 (五)白案(帮厨):持有健康证,有相关工作经验 2年以上,有敬业精神,服从管 理,能响应加班要求。 (六)洗碗工:持有健康证,有相关工作经验 2年以上,有敬业精神,服从管理,能 响应加班要求。 (七)驾驶员:男性, 1 名驾驶员须持有交警部门颁发的 A2 及以上驾照,1 名须持 有交警部门颁发的 B2 及以上等级驾照;安全驾龄在 5 年以上,对林芝市及其他地市交通 情况较为熟悉;无酗酒等不良嗜好,无犯罪或交通肇事前科;具备基本的车辆维修常识。 (八)保洁员:要求女性,年龄在 45 周岁以下,熟悉写字楼物业的保洁流程,五官 端正,身体健康,吃苦耐劳,为人诚实,责任心强。 (九)水电维修工:要求男性,具有相关工作经验 5年以上,持有相关资格上岗证, 熟悉水、电、气等设备设施维护工作,吃苦耐劳,责任心强,服从管理。 三、物业管理服务要求 (一)物业经理职责 1.1负责物业服务中心的全面工作,对后勤工作负责人负责; 62 1.2根据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和有关物业管理的法规、政策,组织物业员工向所服务辖 区提供公共秩序、安全、保洁、绿化养护、房屋及设备设施运行维护保养等服务; 1.3根据岗位需求配备物业工作人员,并确保业务水平达到上岗标准; 1.4负责制定所在物业管理的各类规章制度和防范措施; 1.5每周召开物业管理会议,并做好相关记录; 1.6 针对可能出现的突发状况,进行协调或向委托方主管部门及时汇报 1.7我行认为必要的其他工作安排。 (二)客户接待职责 2.1负责外来人员的引导、接待工作。工作日上班期间须确保办公楼一层、二层接待 员在岗;非工作日或非上班期间需要接待员在岗时,应服从我行工作安排。 2.2负责各办公室信件、报刊等收发工作; 2.3负责会议服务工作,根据我行会议需求提前对会场进行布臵,撤摆桌椅,会议期 间每 20分钟定时续水,会后整理会场; 2.4负责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办公室内卫生清理工作; 2.5负责餐厅日常用餐服务,确保每餐按时上菜; 2.6负责公务接待期间餐厅用餐服务; 2.7我行认为必要的其他工作安排。 (三)保安职责 3.1负责对出入我行的外来人员、车辆进行登记; 3.2负责维护营业大厅及办公楼各层办公秩序; 3.3确保每天有 3 名保安执勤,其中有 1名保安工作时间在一层执勤,另 2名保安每 2小时(夜间每 1小时)在各层巡逻一次并及时查看监控视频; 3.4负责停车场车辆管理; 3.5负责消防、安防设备的管理、使用和维护,确保处于可使用状态; 3.6定期对消防通道、安全出口进行检查,确保畅通并做好登记; 63 3.7及时制止发生在我行的斗殴等恶性事件,确保我行员工及客户人身、财产安全; 3.8每日下班后巡视各楼层,及时锁闭营业大厅落地卷帘门和大楼门窗,关闭照明设 备等; 3.9负责保安室卫生清理; 3.10确保办公大楼外台阶、停车场周边区域无明显垃圾或障碍物; 3.11我行认为必要的其他工作安排。 (四)主厨职责 4.1工作日期间供应员工食堂一日三餐,开餐时间为夏季 8:20、12:30、18:30,冬 季 8:50、12:30、18:00;节假日期间供应中餐、晚餐,开餐时间为 12:30、18:00。 4.2按照科学营养、搭配合理的原则,每周四前制定下一周饮食计划; 4.3 确保菜品安全、卫生,工作期间注重个人卫生仪表; 4.4负责公务接待餐饮服务及我行临时性加班工作餐; 4.5负责厨房设备、厨具的管理、维护及卫生; 4.6我行认为必要的其他工作安排。 (五)白案(帮厨)职责 5.1根据每周菜单,提前一天与定点食材配送单位联系,预定第二天所需食材; 5.2负责对配送食材的质量、数量进行把关,确保食材新鲜,数量准确后方可签收; 负责食堂、餐厅和厨房区域卫生及餐具的清洗; 5.3负责厨房设备、厨具的卫生清洁; 5.4做好食堂仓库管理工作,做好每日物品出入库、支用登记。确保仓库内物品摆放 整齐有序,确保无过期、变质和“三无”食材或调料。及时对食堂仓库物品出入库进行登 记,每周清点日常所需物品,提前向我行后勤工作人员报送采购需求; 5.5我行认为必要的其他工作安排。 (六)洗碗工职责 6.1每日按时清理餐具、餐厅桌椅、餐厅卫生,并及时清理厨余垃圾; 64 6.2负责餐厅、接待包间区域卫生; 6.3定期清理残破用具,并报备更换; 6.4我行认为必要的其他工作安排。 (七)驾驶员职责 7.1严格按照我行派车单公务出车,服从调度安排; 7.2负责我行员工市内、区内、区外出差用车; 7.3法定节假日等非派车期间,车辆应统一停放在区分行指定的停车场,并将公车钥 匙上交办公室统一保管; 7.4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确保依法合规安全出车(驾驶员违章扣分与罚款 原则上由驾驶员自行承担,有特殊情况的需在违章后 3个工作日内提供证明); 7.5爱惜车辆,做好日常车辆保养; 7.6负责车内外卫生的清理; 7.7定期对车况进行检查,确保行车安全; 7.8我行认为必要的其他工作安排。 (八)保洁职责 8.1负责我行办公楼及部分周转房卫生清扫,以及垃圾的收集、清运; 8.2负责我行办公场所内所有花草等绿色植物的摆放、浇水、养护等工作,定期进行 剪枝、施肥、补栽,及时移除枯死植物,及时清理枯枝,定期清理绿色植物上的灰尘,保 持环境优雅; 8.3合理布设垃圾桶,垃圾及时装袋、清运,确保垃圾桶无满溢现象,无异味; 8.4每日清扫一次电梯,每天更换电梯地毯;一楼大厅及二楼楼道每日清理两次,大 厅落地玻璃每月清理一次;各办公室玻璃每季清理一次;室外标识、宣传栏等设施每周清 理一次;活动室、设备间等每周清扫两次;无会议时会议室每周清扫一次,有会议时,会 议开始前和会议结束后及时清扫。 注:卫生清扫不仅限于地面清理,还应包括桌椅、柜子、门窗及其他设施或设备; 65 8.5定期检查我行墙壁,确保无乱贴乱画、乱堆放,无明显暴露垃圾、卫生死角等, 保证责任区内干净整洁; 8.6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消毒和灭虫除害工作,有效控制老鼠、蟑螂等孳生; 8.7我行认为必要的其他工作安排。 (九)水电维修工职责 9.1负责我行办公楼及员工周转房水电维修; 9.2负责我行办公楼及员工周转房桌椅、门窗、柜子等维修; 9.3定期检查我行电路、供配电系统,防范因线路老化造成的风险隐患; 9.4每天检查我行电梯是否运行正常,发现故障或隐患应立即报专业维保单位维修, 同时向我行后勤工作人员报告; 9.5逢节假日,对全行水电设备进行全面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9.6负责我行安防、消防等设备设施等的日常检修、维护,如需专业人员修理,及时 向我行后勤工作人员报告; 9.7我行认为必要的其他工作安排。 (十)其它要求 10.1 协助监督绿化公司履行绿化合同执行情况,做好绿地、花木的保养,确保花木 摆放与环境协调、植物鲜活。 10.2协助做好周转房的管理。 10.3协助完成重大活动礼仪接待、商务活动接待和场地布臵等。 10.4负责办公楼物业内的桶装水管理。 10.5 受托方要结合本单位物业服务需求情况制定完善的物业管理实施方案,明确岗 位职责和工作流程,在非正常上班时间内安排主管以上人员履行行政值班职责。 10.6我行对物业服务人员不提供食宿,如在我行食堂就餐,按成本价收费。 10.7 受托方在林芝市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提供营业执照或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复 印件)。 66 10.8 受托方《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物业管理和酒店或餐饮类管理服务,并能 提供合规有效的物业管理、餐饮服务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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