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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广西食品药品检验所食堂外包采购(GXZC2020

  • 广西
  • 状态:公告
所在地区广西招标类型公告
请点击下载发布时间2020-12-02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广西食品药品检验所食堂外包采购(GXZC2020-C3-004881-KWZB)成交结果公告 附件1定稿:广西食品药品检验所食堂外包采购(GXZC2020-C3-004881-KWZB).doc

一、项目编号:GXZC2020-C3-004881-KWZB(招标文件编号:GXZC2020-C3-004881-KWZB)

二、项目名称:广西食品药品检验所食堂外包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南宁真武真品质餐饮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宁市青秀区双拥路32-3号

中标(成交)金额:71.2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南宁真武真品质餐饮有限公司 广西食品药品检验所食堂外包采购 广西食品药品检验所食堂外包采购 单位职工食堂(南宁市青湖路9号、南宁市新民路1-1号)对外承包(含食堂管理、服务、食材加工)。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贰年(具体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官燕萍、李宗侃、俞洪水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收费标准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的规定下浮20%向成交人收取,由成交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8544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网上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

地址:详见公告内文

联系方式:周丹娜,联系电话:0771-582824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详见公告内文

联系方式:详见公告内文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沈慧珠

电 话: 0771-2023852

ta http-equiv="Content-Type" content="text/html; charset=gbk">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ta content="LZH" name="author">

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项目名称:广西食品药品检验所食堂外包采购

项目编号:GXZC2020-C3-004881-KWZB

采购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

目 录

TOC \o "1-1" \h \z \u

广西食品药品检验所食堂外包采购(GXZC2020-C3-004881-KWZB)竞争性磋商公告 2

第一章 竞标人须知前附表 5

第二章 评标方法 13

第三章 采购项目要求 16

第四章 磋商响应文件基本格式 26

第五章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 39

提醒潜在供应商:为避免供应商不良诚信记录的发生,及配合采购单位政府采购项目执行和备案,未在政采云注册的供应商可在获取采购文件后登录政采云进行注册,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者需要技术支持,请致电政采云客服热线:400-881-7190。


广西食品药品检验所食堂外包采购(GXZC2020-C3-004881-KWZB)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广西食品药品检验所食堂外包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财务部(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五层D区)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1月3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ZC2020-C3-004881-KWZB,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广西政采[2020]19190号-001

项目名称:广西食品药品检验所食堂外包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72万元(贰年)

最高限价:与预算金额一致

采购需求: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服务要求

1

广西食品药品检验所食堂外包采购

1项

单位职工食堂(南宁市青湖路9号、南宁市新民路1-1号)对外承包(含食堂管理、服务、食材加工)。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贰年(具体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18日至2020年11月25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财务部(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五层D区)

方式:现场获取或邮购

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购,每本另加邮费50元(邮购文件的,需于发售截止时间将工本费及邮费汇到采购代理机构指定帐号)

招标采购文件联系人:朱瑜萍,电话:0771-2023962,传真:0771-2023829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银行账号:

开户名称: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0101012090615689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11月3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五层D区)

五、开启

时间:2020年11月30日09时00分截标后(北京时间)

地点: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评标室(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五层D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保证金(人民币):7200.00元整(须足额交纳)

磋商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磋商保证金以汇票、电汇、转帐、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0101012090615689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实际控制、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供应商磋商。

5.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我区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采〔2015〕24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我区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采〔2015〕24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公告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

地 址:南宁市青湖路9号

联系方式:周丹娜,联系电话:0771-582824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民族大道路141号中鼎万象东方大厦D区五层

联系方式:0771-2023852(电话)、0771-2023997(传真)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沈慧珠

电 话: 0771-2023852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18日


第一章 竞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号

内 容

1

1.1

项目名称:广西食品药品检验所食堂外包采购

项目编号: GXZC2020-C3-004881-KWZB

2

3

供应商资格: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3

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进行信用查询

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截止时点: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在查询网站中直接打印查询记录,打印材料作为评审资料保存。

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资格审查不通过,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

7.4

磋商报价:竞标人须就《采购项目要求》中的所有服务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

5

8.1

竞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6

竞标有效期:竞标截止之日起60天。

7

磋商保证金按人民币(须足额交纳):柒仟贰佰元整(¥7200.00)

竞标人应于竞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磋商保证金以电汇、转帐、网上银行、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至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营业部,银行账号:0101012090615689,磋商保证金应在竞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

8

竞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1月30日上午9时整(此为竞标截止日期)

地址: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五层)

9

磋商时间:2020年11月30日上午9时整截标后(具体时间由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

磋商地点: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

10

答疑与澄清:竞标人如认为磋商采购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排他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应于竞标截止日期3天前,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书面解释、澄清或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将竞标截止日期5天前组织答疑;答疑内容是磋商采购文件的组成部份,并将以书面形式送达所有已报名的竞标人;因其他紧急情况影响本项目正常招标采购活动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于竞标截止日期前书面通知所有已报名的竞标人。

11

7.1

本项目采用总价包干制,竞标人做出的报价包含服务期内完成本项目需要开支的一切费用,业主将不再追加支付任何其他形式的其他费用。

12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百分制综合评分法(具体详见评标办法)。

13

评标结果公示:采购代理单位将在评标结束后将评标结果送采购单位,采购单位在五个工作日内确认后,成交结果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等网站上进行公示。

14

成交通知:在成交公告发布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成交结果通知成交人,成交人在接到成交通知后须在五个工作日内至采购代理机构处办理成交手续,否则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15

15.1

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收费标准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的规定下浮20%向成交人收取。签订合同前,成交人应向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一次付清代理服务费。


磋商须知

一、总 则

1. 适用范围

1.1 本文件仅适用于本文件中所叙述的货物、服务类政府采购项目。

2. 定义

2.1“采购人”是指: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

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2.3“磋商供应商”是指购买了磋商采购文件,响应本文件要求,参加磋商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即“竞标人”。如果该供应商在本次磋商中成交,即成为“成交供应商”。

2.4“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2.5“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

2.6“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简称“磋商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根据本文件要求,编制包含报价、技术和服务等所有内容的文件,即“竞标文件”。

3. 磋商供应商的基本条件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 磋商费用

4.1 磋商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和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责任承担此类费用。

二、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5.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编制基本要求

5.1磋商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应按要求装订和封装。

5.2磋商供应商提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以及磋商供应商与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和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磋商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使用别的语言,但其相应内容必须附有中文翻译文本,在解释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时以翻译文本为主。

5.3磋商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承诺并履行本文件中各项条款规定及要求。

5.4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必须按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通知及附件进行编制。

5.5如因磋商供应商只填写和提供了本文件要求的部分内容和附件,而给评审造成困难,其可能导致的结果和责任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

5.6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应分为价格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两个部分组成。

5.6.1价格文件(注明“必须提供”的必须提供,如未提供,评审小组有权拒绝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1)磋商报价表(附件一)(必须提供,否则竞标无效);

5.6.2 商务技术文件(注明“必须提供”的必须提供,如未提供,评审小组有权拒绝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1)磋商书(附件二)(必须提供,否则竞标无效);

2)服务响应、偏离情况说明表(附件三)及商务响应表(附件四)(必须提供,否则竞标无效);

3)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证书)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竞标无效);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附件五)(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否则竞标无效);

5)磋商保证金缴纳证明(必须提供,否则竞标无效);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附件六)(必须提供,否则竞标无效);

7)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七至附件九)

8)服务团队及拟派人员配备(格式自拟);

9)服务方案(格式自拟);

10)磋商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有关资料。(如:业绩、人员证明、服务承诺、以及有关部门颁发的与服务相关的各种荣(信)誉奖项证书复印件)。

6. 计量单位

6.1除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文件所要求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三、磋商报价要求

7.1对于本文件中未列明,而磋商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成交供应商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总报价中。

7.2成交供应商负责本项目服务的全部工作。

7.3竞标人应在磋商报价表上标明单价和总价。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除上述原因以外,如果因竞标人原因引起的报价失误,并在磋商时被接受,其后果由竞标人自负。

7.4竞标人须就《采购项目要求》中的所有服务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

四、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份数、封装和递交

8. 磋商响应文件的份数和封装

8.1磋商供应商应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密封在信封(或包装袋或包装箱)中。

8.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信封(或包装袋或包装箱)封面上应写明:

1)竞争性磋商项目编号;

2)竞争性磋商项目名称;

3)磋商服务名称;

4)磋商供应商名称。

9.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9.1所有竞争性磋商竞争性响应文件应于“第一章 竞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前递交到规定地点。

10.迟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将拒绝或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收到的任何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五、磋商的步骤

11.1实质审查

(1)磋商小组审查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是否符合磋商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磋商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

11.2磋商文件修正

(1)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2)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逾时不交的,视同放弃磋商。修正文件与响应文件同具法律效力。

11.3最后报价

磋商小组只要求商务评审和技术(服务)评审合格的磋商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密封递交磋商小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11.4响应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均超过了政府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磋商活动终止;终止后,采购人需要采取调整采购预算或项目配置标准等,或采取其他采购方式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财政部门批准。

六、确定成交供应商办法

12.1本项目评标办法是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二章:评标办法》。

12.2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七、签订合同

13.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供货服务合同。

八、适用法律

14.采购当事人的一切活动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

最终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不得再与竞标人进行任何形式的商谈。

九、其他事项

15.1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须向本公司一次付清成交服务费。

(1)成交服务收费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收费标准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下浮20%向成交供应商收取。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应当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付清成交服务费。

(2)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金额

(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以下

1.5%

1.5%

1.0%

100-500

1.1%

0.8%

0.7%

500-1000

0.8%

0.45%

0.55%

1000-5000

0.5%

0.25%

0.35%

5000-10000

0.25%

0.1%

0.2%

10000-100000

0.05%

0.05%

0.05%

1000000以上

0.01%

0.01%

0.01%

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货物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5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1.5%=1.5万元

(500一100)万元×1.1%=4.4万元

(1000-500)万元×0.8%=4.00万元

(5000—1000)万元×0.5%=20万元

合计收费=1.5十4.4+4.00+20=29.90(万元)

15.2.解释权

本磋商文件解释权属本公司。

15.3.有关事宜

所有与本磋商文件有关的函件请按下列通讯地址联系: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530001

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五层

电话:0771-2023852 传真:0771-2023997

十、质疑、投诉

16.1质疑和投诉

(1)磋商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2)磋商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具体计算时间如下: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就采购人委托授权范围内的事项在收到磋商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磋商供应商对采购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4)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成交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质疑联系部门及电话为: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办公室 电话:0771-2023972

投诉联系部门及电话为: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0771-5331544

(5)质疑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委托代理人应为质疑供应商的正式员工并熟悉相关业务情况。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时,除提交质疑书外,还应当提交质疑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提交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近期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


第二章 评标方法

一、评标原则

(一) 磋商小组的构成:本采购项目的磋商小组分别由依法组成的评审专家、采购人代表等三人组成,其中专家人数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二) 评标依据:磋商小组将以磋商响应文件为评标依据,对竞标人的报价、技术、商务方面内容按百分制打分。其中价格分20分;技术分60分;商务分20分。

(三)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竞标人为小型和微型企业,并在其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其所竞标产品全部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对其竞标价格给予10%的扣除,即评标磋商报价=磋商报价×(1-10%);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示其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竞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四)竞标产品提供企业按《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认定为监狱企业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以竞标人按第五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要求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评分依据。

(五)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该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否则不予价格扣除;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磋商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六)除上述情况外,评标磋商报价=磋商报价;

评标方式:以封闭方式进行。

二、评定方法(按四舍五入取至百分位):

(一)价格分……………………………………………………………………………………20分

1.以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最低的评标磋商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20分。

2.价格分计算公式:

某磋商供应商报价分 =评标基准价(金额)/某磋商供应商评标磋商报价(金额)×20分

(二)技术分……………………………………………………………………………………60分

1.管理制度(16分)

食堂管理服务的各项规章制度。从管理制度的完善性、合理性、科学性、有效性进行评审。

一档(4分):总体工作计划、食堂管理服务的各项规章制度基本满足采购人要求。

二档(8分):总体工作计划、食堂管理服务的各项规章制度满足采购人要求,有一定合理性。

三档(16分):总体工作计划、食堂管理服务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完善性、合理性、科学性、有效性。

2.服务承诺(8分)

根据竞标人提供服务承诺对比评分:

一档(2分):服务承诺方案基本满足采购人要求,考虑不全面,针对性和可行性不足。

二档(4分):服务承诺方案满足采购要求,方案具有一定的针对性和可行性,考虑较全面评价为良;

三档(8分):服务承诺方案完善,有建设性意见方案切合采购人单位特点,符合采购人需求,考虑全面,具有很强针对性和可行性,评价为优。

3.对服务主体的熟悉情况(8分)

根据采购人对服务主体的熟悉情况及项目的了解程度对比评分:主要包括对采购人食堂管理的了解,服务需求分析等。(满分8分)

一档(1分):对采购方食堂管理了解,服务需求基本满足采购单位要求;

二档(4分):对采购方食堂管理了解,服务需求分析完全满足采购单位要求;

三档(8分):在二档的基础上,服务需求分析有建设意见。

4.项目服务方案(28分)

1)托管式经营管理的理念分(满分12分)

一档(3分):了解托管式经营管理的理念,基本满足采购人要求。

二档(6分):了解托管式经营管理的理念,完全满足采购人要求。

三档(12分):了解托管式经营管理的理念,使采购单位所给予职工的食堂福利在所有中间环节上无任何流失。

2)项目服务方案分。(满分8分)

一档(2分):竞标人的项目服务方案的完善性、合理性、可执行性不足,不能满足采购单位要求。

二档(4分):竞标人的项目服务方案具有一定的完善性、合理性、可执行性,基本满足采购单位要求。

三档(8分):竞标人的项目服务方案的完善性、合理性、可执行性强,完全满足采购单位要求,具有建设性意见。

意见。

3)特殊用餐、接待工作服务方案分。(满分8分)

一档(2分):特殊用餐、接待工作服务方案,基本或者不满足采购人要求。

二档(4分):特殊用餐、接待工作服务方案,完全满足采购人要求。

三档(8分):特殊用餐、接待工作服务方案有建设意见,完全满足采购人要求且有具体的保障措施。

(三)商务分……………………………………………………………………………………20分

1.业绩分(10分)

供应商2016年以来具有同类项目业绩的(提供合同复印件或是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每个项目得2分。(满分10分)

【注:评审时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信誉分(10分)

1)拟投入的大厨具备高级及以上厨师资格证的得2分,满分2分。

2)拟投入的大厨有在三星级以上或大型餐饮酒店任职满三年经历或在大型连锁餐饮公司任职满三年或有承包行政、事业单位食堂三年工作经验,并提供工作证明的得2分,满分2分。

3)拟投入的中厨(含白案)具备中级厨师及以上资格得2分,满分2分。

4)拟投入的中厨(含白案)有在三星级以上或大型餐饮酒店或大型连锁餐饮公司或行政、事业单位职工食堂两年以上工作经验,并提供工作证明的得2分,满分2分。

5)拟投入的管理员在大型餐饮酒店任楼面经理等以上职位职满三年工作经历或大型连锁餐饮公司担任经理等以上职位职满三年工作经历,或有管理行政、事业单位食堂三年工作经验,并提供工作证明的得2分,满分2分。

【备注:所有得分项目的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总得分=1+2+3

三、成交候选人推荐原则

磋商小组将根据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得分相同时,以磋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相同且磋商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并推荐三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单位应当确定磋商小组推荐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磋商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采购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


第三章 采购项目要求

一、采购项目编号:

二、采购项目类别:服务类

三、采购服务内容:

1、下表中标记▲代表实质指标,不满足将导致竞标被否决。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服务要求

1

广西食品药品检验所食堂外包服务

1项

一、项目内容

单位职工食堂对外劳务承包(含食堂管理、服务、食材加工)。

二、项目地点

单位职工食堂(南宁市青湖路9号、南宁市新民路1-1号)。

三、项目简介

(一)基建设施情况:1、南宁市青湖路9号食堂一部分为厨房,另一部分为员工餐和接待餐用餐区(含2个包厢),总面积约630平方米(其中厨房80平方米,用餐区300平方米),按烹饪区、切配区、粗加工区、洗碗区等规范配置使用区域,用餐区域均配有餐桌椅,可同时容纳200人就餐(含包厢),基本能满足正常的生产和经营;2、南宁市新民路1-1号食堂一部分为厨房,另一部分为员工餐,总面积约150平方米(其中厨房40平方米,用餐区110平方米),按烹饪区、切配区、粗加工区、洗碗区等规范配置使用区域,用餐区域均配有餐桌椅,可同时容纳60人就餐,基本能满足正常的生产和经营。

(二)设备设施情况:职工食堂配备有相应的硬件设施设备,无需承包方进行规划、装修及添置设备等。如需整改,由承包方提出意见、建议;承包方须爱护好设施设备,加强厨具、设备、用具的管理,发现问题要及时报修不得拖延,确保所有设施设备保持良好和正常工作;在承包期满或解除、终止合同时,提供的设施设备完好无损,破损者须照价赔偿;自备、自购的设施设备由承包方自行处理。

(三)目前每天供餐情况:

1.每周服务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含早餐、中餐以及不定期公务接待等接待餐,节假日如有特殊情况加班根据需要开餐)。

2.每天开餐时间为:早餐7:30-8:30,中餐12:00-13:30。

3.每天用餐人数为:早餐约100人/天,中餐约170人/天。

(四)员工就餐结算方式:采取刷卡方式。

四、食堂管理及服务工作要求

(一)承包方负责做好整个食堂区域的所有管理和服务工作,具体如下:

1.负责每日菜品出品及餐厅服务工作,保证每日正常供餐;

2.负责食堂临时公务接待用餐的供餐及服务;

3.协助招标方做好日常食材采购工作;

4.协助招标方做好菜品定价、成本核算等工作;

5.负责食堂卫生保洁工作,确保食品卫生安全及环境整洁;

6.负责食品及物料的接收、清理、分类和入库;

7.负责按照相关规定做好餐厨垃圾的处理。

(二)日常食材出品及加工要求:

1.早餐:每天至少10个种类(每个种类2个品种)以上,含饮品类、蛋类、蔬菜类、中式面点类、粉类、粥类、杂粮类。

2.中餐:每天至少6个种类(20个品种)以上,其中菜品类7个(荤菜2个、半荤素2个、素菜3个),主食类:2个,小菜类:1个,甜品类:1个,汤类:1个,水果类:1个。

3.根据职工预订情况每周五下午出品至少4种左右外卖熟食。

4.日常公务接待、节假日加班用餐根据需要具体而定,公务接待只收食材费用(开餐饮票具),如一年合同期内包厢接待及节假日开餐累计超过36次(餐),超出部分则按照300元/次的标准支付加班费。

五、食堂服务人员配置要求

最低人员要求配备管理员1人、大厨2人、中厨(含白案)2人、服务员(含小工)3人,共计8人(包括切配、杂工、采购员等人员)。食堂工作人员应按相应规定持有厨师证、健康证、学历等相关证件,要求品行端正,无违法记录,职业素质好。岗位需求如下表:

序号

岗位

名称

人数

人员配置及要求

1

管理员(兼采购员)

1

1.要求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2.要求三年以上食堂或餐饮酒店管理经验;

3.要求熟练掌握办公软件,具备较强的语言及文字表达能力,具有良好的后勤人员统筹管理能力;

4.熟悉食品安全相关细则,具备食堂管控能力、成本核算及控制管理、厨房设备知识;

5.熟悉食材采购工作,熟练分辨食材品质、品种,具有良好的食材采购经验。

2

大厨

2

1.要求初中以上学历;

2.具备中级及以上中式烹饪师职业资格证(签订合同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磋商供应商提供资格证书复印件);

3.在三星级以上酒店任职满或有承包行政事业单位食堂(就餐人数100人以上)两年工作经验;

4.具有开发创新新产品的能力。

3

中厨(含白案)

2

1.要求初中以上学历;

2.要求具备初级厨师及以上资格;

3.具有在行政事业单位职工食堂(就餐人数100人以上)二年以上工作经验,;

4.白案能够独立烹制多款中西式面点,并对烘焙专业知识有全面的了解;

5.熟悉各种米粉及其他早点的烹饪方法;

6.具有开发创新新产品的能力。

4

服务员(含小工)

3

1.包厢专职服务员1名,要求女性,初中以上学历,熟练掌握酒店餐饮服务基本流程及礼仪规范,身高1.55米以上,40岁以下,五官端正,气质佳,反应敏捷;

2.服务员2名,要求初中以上学历,外型端庄,身高1.55米以上。

备注:如有公务接待餐时要有1名专职服务员接待包厢。

六、服务质量及卫生标准

(一)承包方按国家食堂和饮食行业的有关规定,按照餐饮企业IS0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和五常法(或7S)的管理标准进行管理。

(二)严格遵照相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等要求规范操作,杜绝食品安全事故;严禁违规使用燃料,确保安全用电,杜绝火灾事故;保持厨房、配餐中心操作间内的场地清洁卫生(包括地面、台面、设施设备及自来水池等),用餐结束后乙方应将餐具用品、剩饭、剩菜等及时运离现场,积极做食堂日常卫生保洁工作,有效的做好防“四害”工作,确保食堂环境卫生清理干净,每周进行消毒和大扫除。因承包方管理不善造成人员食物中毒或火灾等安全事故,或受到工商管理部门或卫生防疫部门处罚,由承包方承担一切责任。

(三)承包方所出品销售的食品质量符合国家卫生安全标准,做到每一餐足量(每份饭菜数量足量、满足用餐总人数的需求)、优质(质量保证)、味美(色香味俱全)、品种多样化(每天列出供应品种,每周列出下周菜谱,每个月要有新菜品出品)、食材新鲜(新鲜食材当天采购,不售卖隔夜菜)、保温保质。

(四)使用的所有原材料应有正规合法的来源渠道,不使用假冒伪劣产品、不使用过期变质产品、不使用无牌无证产品,均保证质优、干净、卫生安全。指定使用的大米为农贸市场价格3.5元/斤以上的优质米;食用油使用胡姬花、鲁花、金龙鱼等大品牌花生油或调和油;酱油使用海天、厨邦、李锦记等大品牌;蔬菜、肉类等必须是当天购买,保证新鲜;鸡鸭等要求现杀;对于米、油、酱油等品牌按季度更换;菜品品种丰富。

七、其他要求

建立节能、节约方面的工作制度,承包方要教育员工做好节能工作,不能浪费水、电、燃气等能源;在工作过程中,须爱护设施设备,对食材及餐厨用品要合理安排、节约使用、杜绝浪费。

八、服务标准和考核办法

服务标准另行制定,考核办法详见附件《单位职工食堂承包方服务质量考核办法》。

商务要求表

▲项目服务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贰年(具体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服务期内,由采购单位按照《单位职工食堂承包方服务质量考核办法》对供应商的服务质量进行月度考核并统计年度考核结果,如供应商第一年的考核扣款累计金额超过2000元,视为年度考核不通过,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

服务地点

单位职工食堂(南宁市青湖路9号、南宁市新民路1-1号)。

验收考核要求

详见附件《单位职工食堂承包方服务质量考核办法》。

付款方式

成交人每月开具正规发票,采购人按月支付外包服务费,比例为成交价除以24个月,磋商供应商的磋商报价必须包含服务费、管理费、社保(以实际缴纳金额为准)及税金等全部费用。

其他要求

1.报价要求

在磋商报价中按两年的服务费进行报价(报价包含但不限于员工工资、各项保险、培训费、体检费、服装费、劳保费、税费、管理费、餐厨垃圾处理等一切服务成本费用的总和,不含食材采购费用)。(食材费:每人大约4000元/年,最后以实际消费情况结算,公务接待的另计)。

2.响应文件中请提供管理制度、服务方案、人员配置方案。

三、竞标人的资信要求表

政策性加分条件

其它加分条件

详见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附件

单位职工食堂承包方服务质量考核办法

为提高职工食堂的服务质量,加强食堂食品卫生的管理工作;全面、有效的监督承包方的工作质量,制定本考核办法。本考核办法适用于职工食堂对承包方的服务质量考核工作。

1.管理人员职责

负责对食堂承包方的日常工作检查考核,每月至少一次的不定期检查考核。

2.检查考核方式

采取日常检查和不定期检查方式相结合,按检查考核项目内容及合同约定的相关条款进行检查。

3.服务质量考核内容详见附表《单位职工食堂劳务承包服务质量考核表》。

4.检查考核处理方式

(1)日常检查结果由单位食堂管理人员进行汇总,作为每月考核依据之一。

(2)单位食堂管理部门组织的不定期考核结果汇总后,作为每月考核依据之一。

(3)当月考核中存在的问题(表内列明直接扣款的项目),承包方必须立即整改。若存在的问题在一个月内出现两次,双倍扣款;连续三次出现同一问题,每项加扣当月服务费500元。

(4)考核中未列及直接扣款的内容,若在当月考核中存在的问题,承包方必须立即整改。若存在的问题在一个月内出现两次,每项扣当月服务费50元。连续三次出现同一问题,每项加扣当月服务费500元。

(5)对非食堂管理方采购物料原因而造成员工食物中毒等恶性事件的,扣除承包方全部质保金,并由承包方承担全部责任。

5.本考核办法作为食堂劳务承包合同附件,与承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表

考核内容

考核标准

未达标处罚标准

总体要求

从业人员持证上岗

厨师必须持两证(厨师证、健康证)上岗,其他服务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

每出现一例扣300元,同时承包方须辞退无证人员或健康状况不符合从事餐饮业人员。

食品卫生安全责任

承包方在食堂内发生轻微安全责任事故

除每次扣300元外,还需承担一切责任。

做好每餐食物进行24小时留样制度

每次扣200元。出现二次以上(含二次)留样食物与记录不符,扣300-500元。

用餐者投诉饭菜有异物、异味、食品不熟等质量问题的(经用餐者提出、采购方及承包方双方确认)

在一个月内累计发现超过3次(含3次),扣100元

人员配备

承包方不按采购方订餐计划备餐、或由于配备人员不足、食材准备不充分等情况造成员工就餐时拥挤排长队情况;或无故(不可抗拒的特殊情况、突发事件及甲方原因所致除外)造成采购方员工不能按时就餐。

每次扣500元

承包方是否根据合同按岗位配齐服务人员

人员配备要求:管理员1人、大厨2人、中厨(含白案)2人、服务员(含小工)3人,共计8人(包括切配、杂工、采购员等人员)

如出现服务人员离职应3日内增补人员,如不能及时增补出现缺勤,在当月支付劳务费时,按缺岗人员的缺勤天数×日平均劳务费金额=应扣金额进行抵扣。

工作纪律、

节能减排

如发生承包方人员未经采购方许可私自烹煮食物或做餐接待的自用现象

除补偿食物金额外,按每人每次扣承包方200元

如发生承包方人员偷盗财物

移交采购方按有关规定处理,按每人每次扣承包方200元,承包方须立即对相关人员进行辞退。

是否指定专人在每天下班前,对厨房设备按安全要求进行检查并进行记录。是否发现长明灯、长流水、空调不关等现象。

每次扣50元

人员仪容仪表、服务态度

按规定着装上岗,工作服干净整洁,服务员要佩戴牌上岗。

10元/次

厨师、服务员洗手后才能上岗操作;上班期间不化装、不佩带首饰;个人卫生符合相关要求。

10元/次

在分发饭菜时戴工作帽、使用一次性口罩、手套

10元/次

正确处理与就餐员工的矛盾,不起冲突。

发生当面争吵辱骂现象每人每次扣200元;发生肢体冲突现象的每次扣500元。

厨房设施设备卫生要求

后厨

漏水槽、水池无杂物、无油垢、无异味、水流畅通

10元/次

菜墩、砧板、刀具、不锈钢桌子、柜子、货架、工作台等器皿干净、无污、无油、无锈、无霉迹、不得落地存放、台面干净整洁、外表光亮,干爽、无油腻、柜内无杂物、货物分类摆放整齐

10元/次

消毒柜无尘土,定时开关并有记录,紫外线灯管能有效使用

10元/次

配菜柜、菜框、料罐等干净、整齐,用料新鲜卫生,菜台利落无油垢、无血迹、无水迹、无私人物品

10元/次

锅头干净,没糊点,锅沿没黑灰

10元/次

灶台干净无油垢、熄火时无黑烟

10元/次

调料类操作台清洁干净无杂物,调料之间无混杂,料罐光亮,干湿分区。

10元/次

冷藏库、冰箱整齐、清洁,机器运转正常,风叶片干净无污染物,生熟分开、荤素原料分开、水产品和禽类肉类原料分类放,层次分明,密封皮条无油腻、血水异味,不得随意堆放、冰箱内无私人物品

10元/次

蒸箱箱内干净、无杂物、污迹、开关阀门使用有效,不漏气

10元/次

烟罩内外光亮,罩内灯光明亮,无油迹

10元/次

菜托干净光亮,消毒后才能使用

10元/次

所有面食加工机器、果汁机等机器内不留残余物,无杂物、无发霉变质物,外表干净,无油、无其他脏东西

10元/次

烘烤炉干净、无杂物、污迹、开关阀门、各功能使用正常

10元/次

配餐区

发饭台、售饭台表面干净无油渍、水渍、无杂物堆放、桌面光亮

10元/次

保温车每餐餐后更换保温水,做无油迹、无杂质

10元/次

餐具储存

餐具回收车表面干净无油渍、水渍、无杂物堆放

10元/次

清洗池无油渍、无异味、下水管道通畅

10元/次

工作台面干净无油渍、水渍、无杂物堆放

10元/次

备用餐具、酒具无油腻、污渍、水渍

10元/次

食材加工要求

食材入库

是否做好每天食材入库的质检把关工作

10元/次

肉类加工

洗、刮后才能加工猪肉类、禽肉类,无变质

10元/次

鱼肉类加工

必须使用水清洗河、海鲜肉类,无变质

10元/次

蔬菜加工

按照一冲、二浸、三洗加工蔬菜,无变质

10元/次

食材存储

严格执行食材存储制度,做到防潮、防鼠、保温、分类存放。

10元/次

用餐区服务要求

餐前准备工作

桌椅物品摆放整齐

10元/次

桌料新鲜,装瓶符合规定要求

10元/次

餐具、用品准备充足

10元/次

包厢环境符合日常卫生标准,通风无异味。

10元/次

开餐用具、用品按标准摆放

10元/次

桌椅、柜子、电视应清洁,摆放符合标准

10元/次

灯光照明正常,空调温度符合要求

10元/次

餐中服务工作

服务员按服务程序和标准进行服务

10元/次

能够正确使用礼貌用语

10元/次

及时添加汤水、小菜、甜品等自助食品。

10元/次

及时撤换、添加餐具

10元/次

及时清理桌面垃圾、汤迹。

10元/次

正确处理职工投诉及突发事件

10元/次

递送包厢物品使用托盘

10元/次

包厢内按操作标准斟酒

10元/次

客人招呼时,能迅速到达餐桌

10元/次

餐后清扫工作

查看桌、椅和地面有无客人遗留物品,收到遗留物要上报并登记。

10元/次

按标准程序清扫桌面、地面及周围的环境卫生、重新布桌

10元/次

及时清理工作桌,所剩食品应按要求存放。补充必备物品。

10元/次

做好交接班记录,交接事宜落实到人

10元/次

天面光亮清洁无积尘、蜘蛛网;地面光亮、无油污和杂物、无烟头、保持地面干净无水;洗手台台面光亮、无油污和杂物。

10元/次

正常每周清洗一次桌布,如桌布特别脏需立即撤换。

10元/次


第四章 磋商响应文件基本格式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磋商内容:

(磋商供应商名称)

年 月 日


一、价格文件

附件一

磋商报价表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内容

数量及单位

单价

合计金额

总报价(人民币大写): (¥ 元)

服务期限: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磋商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 期:


二、 商务技术文件

1.磋商书(附件二)…………………………………

2.服务响应、偏离情况说明表(附件三)…………………………………

3.商务响应表(附件四)…………………………………

4.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证书)复印件…………………………………

5.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附件五)…………………………………

6.磋商保证金缴纳证明…………………………………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附件六)…………………………………

8.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七至附件九)…………………………………

9.服务团队及拟派人员配备…………………………………

10.服务方案…………………………………

11.磋商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有关资料。(如:业绩、人员证明、服务承诺、以及有关部门颁发的与服务相关的各种荣(信)誉奖项证书复印件)…………………………………


附件二

磋 商 书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依据贵方[广西食品药品检验所食堂外包采购/项目编号GXZC2020-C3-004881-KWZB]项目政府采购的磋商邀请,我方(姓名和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磋商供应商(磋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四份。

1.价格文件

1)磋商报价表;

2.商务技术文件

1)磋商书;

2)服务响应、偏离情况说明表及商务响应表;

3)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证书)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附件五);

5)磋商保证金缴纳证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8)服务团队及拟派人员配备;

9)服务方案;

10)磋商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有关资料。

在此,授权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 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约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2. 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补遗书)(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3. 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4. 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电话/传真: 电子函件:

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磋商供应商名称(盖章):

开户银行: 帐号/行号:


附件三

服务响应、偏离情况说明表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序号

服务名称

磋商文件要求

磋商响应文件具体响应

响应/偏离

说明

1

2

3

4

5

说明:应对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采购项目要求”中“服务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的服务已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并申明与项目要求及技术需求的响应和偏离。如果仅注明“符合”、“满足”或简单复制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将导致磋商被拒绝。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磋商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 期:

附件四

商务响应表格式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项目

磋商采购文件要求

是否响应

竞标人的承诺或说明

说明:竞标人应对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采购项目要求”中“商务要求表”的内容说明所提供的服务已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磋商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 期:


附件五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兹授权 同志为我公司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 )采购活动的竞标代表人,全权代表我公司处理在该项目活动中的一切事宜。代理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授权单位(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附:代理人工作单位:

职务: 性别:

身份证号码:

粘贴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六

声 明(格式)

致: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我公司郑重声明,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竞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七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说明:请竞标人在竞标时认真审核竞标产品生产厂家的规模以及竞标人自身规模并如实填写,如有虚假,视为竞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八 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附件九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附件十:其他资质文件(格式自拟)


第五章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采购单位(甲方):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 采购计划号:

供应商(乙方): 项目编号:

签订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 签订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采购人名称)(以下简称:“甲方”)通过磋商采购确定 (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乙方”)为 项目的成交供应商。甲乙双方同意签署《 项目(项目称)合同》(合同编号: ,以下简称:“合同”)。

一、合同标的

服务名称

数量

具体服务承诺(包含但不限于服务内容、范围和基本要求)

食堂劳务外包

1项

单位职工食堂对外劳务承包(含食堂管理、服务、食材加工)

地址:①南宁市青湖路9号职工食堂;

②南宁市新民路1-1号职工食堂。

二、合同金额

本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 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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