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江苏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5-10-13 |
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南通市港闸区陈桥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港闸区丽康幼儿园食堂厨房设备采购项目拟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港闸区丽康幼儿园食堂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GZCG2015206
三、项目预算:18万元
四、项目需求: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项目为港闸区丽康幼儿园食堂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法定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凡两家或两家以上公司法人代表为同一人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外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的响应活动,一经发现,取消相应资格。
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本项目投标供应商为厨具设备生产厂家或厨具设备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商;
(2)生产厂家需具备《燃气灶具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3、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具体资格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七章中“资格后审材料”
请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投标的,将被处以没收投标保证金,中标并签定合同后发现的,将视为无效合同重新招标,所产生的一切经济与法律后果由投标方或供应商承担,并视情公布在港闸区政府采购网。
六、投标保证金
1.需缴纳投标保证金3500元(递交形式:银行汇票,不接受以其他方式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将银行汇票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给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保证金上必须注明收款人为:南通市港闸区陈桥街道财政所,用途为:投标保证金;汇款人为:投标单位名称。
保证金账户信息如下:
账 户:南通市港闸区陈桥街道财政所
开户行:南通农商行陈桥支行
账 号:3206020901201000027010
(投标保证金不得密封在招标文件内)未按规定时间、数额、规定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供应商,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成交人中标后不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后不按合同履行,该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供货期:合同签订后三十日内按照采购单位要求送货并安装到位。
八、有关时间、地点等信息
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及评审开始时间:2015年11月 3日下午14:30
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南通市港闸区江海大道696号和丰大厦B座一楼港闸区便民服务中心2号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采购单位联系人:任国飞 联系电话:13615218788。
区公管办联系人:朱皓珏 联系电话: 81069848。
监督联系人: 黄 烨 联系电话:85609792。
九、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崇川区钟秀中路29号鼎典商务大厦503室
联系人:葛伟豪 联系电话:0513-55886303
邮 箱:224645992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