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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阳市交通运输局食堂改造及厨房设备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东阳八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浙江
  • 状态:公告
所在地区浙江招标类型公告
请点击下载发布时间2020-12-03
东阳八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东阳市交通运输局食堂改造及厨房设备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2020-12-03 东阳八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东阳市交通运输局食堂改造及厨房设备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2020-12-03 浏览次数:8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DYBWCG2020-04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东阳市交通运输局食堂改造及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11月2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五)合同价款、合同价款调整: 1、本工程合同价款为固定总价。其计算公式为:合同价款=(由招标人提供的本项目预算价款)×(1-中标单位承诺的投标让利率)。 2.工程结算及调整 2.1工程结算时,工程量及单价(暂定价除外)以本工程预算中列出的工程量、单价为准,除设计变更和工程条件变化引起的工程量变化部分(本条第2.2款规定)调整外,均不再调整。 2.2工程实施过程中遇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按实调整分部分项工程量项目或数量: ①因设计图纸缺项、修改引起实物量变化; ②设计变更引起清单项目工程量增减的; ③因现场条件变化等原因引起实际施工范围与设计(预算编制)范围有不同的。 2.3如发生本条2.2款所述调整时,分部分项工程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应按照下列方法确定: ①合同中有类似工程项目单价的,可以参照合同中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计算确定。 ②合同中没有类似工程项目综合单价的,由承包人根据合同中约定的组价原则或参考“计价依据”提出适当的单价,经发包人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审定后,作为结算的依据。 ③由于清单项目中项目特征或工程内容发生部分变更的,应以原综合单价为基础,仅就变更部分相应定额子目调整综合单价。 ④以上重新组价的综合单价 1、本工程合同价款为固定总价。其计算公式为:合同价款=(由招标人提供的本项目预算价款)×(1-中标单位承诺的投标让利率)。

更正日期:2020年12月0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标一食堂改造、标二厨房设备投标报价为完成整个项目的全部费用,如涉及图纸变更等,由二家中标单位双方自行协商解决,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阳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东阳市人民路220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郭向科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819935233

质疑联系人:王世坤

质疑联系方式:0579-893220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东阳八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东阳市城南东路487号

传 真:0579-86090018

项目联系人(询问):韦张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6090018

质疑联系人:钱喜信

质疑联系方式:0579-86090018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东阳市采购办

地 址:东阳市人民北路8号

传 真:/

联系人 :东阳市采购办

监督投诉电话:0579-86662677

事项更正 1204321


附件信息:

  • (更正公告)东阳市交通运输局食堂改造及厨房设备采购项目.doc

    17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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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八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东阳市交通运输局食堂改造及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更 正 公 告

东阳市交通运输局食堂改造及厨房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DYBWCG2020-048)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需求中:

一、(五)合同价款、合同价款调整:

1、本工程合同价款为固定总价。其计算公式为:合同价款=(由招标人提供的本项目预算价款)×(1-中标单位承诺的投标让利率)。

2.工程结算及调整

2.1工程结算时,工程量及单价(暂定价除外)以本工程预算中列出的工程量、单价为准,除设计变更和工程条件变化引起的工程量变化部分(本条第2.2款规定)调整外,均不再调整。

2.2工程实施过程中遇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按实调整分部分项工程量项目或数量:

①因设计图纸缺项、修改引起实物量变化;

②设计变更引起清单项目工程量增减的;

③因现场条件变化等原因引起实际施工范围与设计(预算编制)范围有不同的。

2.3如发生本条2.2款所述调整时,分部分项工程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应按照下列方法确定:

①合同中有类似工程项目单价的,可以参照合同中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计算确定。

②合同中没有类似工程项目综合单价的,由承包人根据合同中约定的组价原则或参考“计价依据”提出适当的单价,经发包人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审定后,作为结算的依据。

③由于清单项目中项目特征或工程内容发生部分变更的,应以原综合单价为基础,仅就变更部分相应定额子目调整综合单价。

④以上重新组价的综合单价不能高于按浙江省和金华市现行工程造价计价规则和计价依据规定计算的价格,并按中标时审定预算价和中标的下浮幅度下浮。

更正为:

(五)合同价款:

1、本工程合同价款为固定总价。其计算公式为:合同价款=(由招标人提供的本项目预算价款)×(1-中标单位承诺的投标让利率)。

二、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标一食堂改造、标二厨房设备投标报价为完成整个项目的全部费用,如涉及图纸变更等,由二家中标单位双方自行协商解决,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特此通知

东阳市交通运输局

东阳八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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