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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横街村大桥下、状元桥村电大、状元桥村龙腾路等老人周转房内公共食堂运营服务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 浙江
  • 状态:公告
所在地区浙江招标类型公告
请点击下载发布时间2020-12-01
关于横街村大桥下、状元桥村电大、状元桥村龙腾路等老人周转房内公共食堂运营服务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0-12-01 关于横街村大桥下、状元桥村电大、状元桥村龙腾路等老人周转房内公共食堂运营服务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0-12-01 浏览次数:28

项目概况

横街村大桥下、状元桥村电大、状元桥村龙腾路等老人周转房内公共食堂运营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投标人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上自主报名(未注册政采云账号的请尽早办理),不接受现场报名。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2月11日 14: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QCG-XZ-2020-022

项目名称:横街村大桥下、状元桥村电大、状元桥村龙腾路等老人周转房内公共食堂运营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395600

最高限价(元):无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横街村大桥下、状元桥村电大、状元桥村龙腾路等老人周转房内公共食堂运营服务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13956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横街村大桥下、状元桥村电大、状元桥村龙腾路等老人周转房内公共食堂运营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一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一: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生产经营登记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01日至2020年12月0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投标人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上自主报名(未注册政采云账号的请尽早办理),不接受现场报名。

方式:投标人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报名后,再将报名资料发送到采购代理机构邮箱(2186436381@qq.com)报名确认,方可报名成功。

售价(元):5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1日 14:30(北京时间)

地点:温州瓯海梧田街道南瓯嘉园二组团1幢201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0年12月11日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温州瓯海梧田街道南瓯嘉园二组团1幢2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潜在供应商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进行免费注册,具体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要求,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前完成注册并成为正式注册供应商; 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磋商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磋商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磋商公告为公告发布后至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3、书面质疑受理地点:温州市会展路1268号市民中心世界温州人家园1幢903室,联系人:吴先生,联系电话:13867729391。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温州市状元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龙湾区状元街道办事处

传 真:/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199066871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温州鑫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郭溪街道曹埭村燎原西路5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吴先生/张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15058782669/15058782669



附件信息:

  • (11-30发布)横街村大桥下、状元桥村电大、状元桥村龙腾路等老人周转房内公共食堂运营服务.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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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国企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编号:ZQCG-XZ-2020-022

项目名称:横街村大桥下、状元桥村电大、状元桥村龙腾路等老人周转房内公共食堂运营服务

采购方式:竞 争 性 磋 商

采 购 人:温州市状元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温州鑫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


目 录

TOC \o "1-3" \h \z \u 关于横街村大桥下、状元桥村电大、状元桥村龙腾路等老人周转房内公共食堂运营服务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

第一部分 供应商须知 7

一、 说明 7

二、 磋商文件 7

三、 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8

四、 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0

五、 磋商和评审 11

第二部分 合同格式 14

第三部分 附件 25

第四部分 采购内容及要求 35

第五部分 磋商原则及方法 43

注:磋商文件中部分加“▲”且加下划线的条款,为本次采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着重提醒各磋商供应商注意,并认真查看磋商文件中的每一个条款及要求,因误读磋商文件而造成的后果,采购人概不负责。


关于横街村大桥下、状元桥村电大、状元桥村龙腾路等老人周转房内公共食堂运营服务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温州鑫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温州市状元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就横街村大桥下、状元桥村电大、状元桥村龙腾路等老人周转房内公共食堂运营服务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国有企业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磋商编号: ZQCG-XZ-2020-022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标项内容

数量

预算金额

(万元)

简要规格描述

1

横街村大桥下、状元桥村电大、状元桥村龙腾路等老人周转房内公共食堂运营服务

1项

139.56

横街村大桥下、状元桥村电大、状元桥村龙腾路等老人周转房内公共食堂运营服务,具体招标内容及要求见本采购文件相关部分。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生产经营登记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五、报名方式、时间及地址:

1、发售采购文件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2020年12月8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30)。

2、采购文件售价:每本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3、采购文件发售地点:投标人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使用投标人账号系统,网上报名后直接(投标截止时间前报名均有效)。

4、报名方式:投标人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上自主报名(未注册政采云账号的请尽早办理),不接受现场报名。

5、投标人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报名后,再将报名资料发送到采购代理机构邮箱(2186436381@qq.com)报名确认,方可报名成功。

六、磋商相关时间及地址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1日14时30分整。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温州瓯海梧田街道南瓯嘉园二组团1幢201室

开标时间:2020年12月11日14时30分整。

开标地点:温州瓯海梧田街道南瓯嘉园二组团1幢201室

七、磋商保证金及交付方式:本项目无需提交保证金

八、其他事项:

1、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1)? 法定代表授权书或供应商介绍信;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如五证合一则不需提供);

3)?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以上资料若为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以扫描件形式2186436381@qq.com。

2、潜在供应商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进行免费注册,具体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要求,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前完成注册并成为正式注册供应商;

3、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磋商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磋商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磋商公告为公告发布后至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4、书面质疑受理地点:温州市会展路1268号市民中心世界温州人家园1幢903室,联系人:吴先生,联系电话:13867729391。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温州市状元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9906687179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温州鑫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会展路1268号市民中心世界温州人家园1幢903室

联系人:吴先生/张女士

联系电话:15058782669/15058782669

电子邮箱:297343229@qq.com

3、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龙湾区国资办

联系电话:0577-85600837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

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温州市状元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77-86800371

2

采购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名称:温州鑫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温州市会展路1268号市民中心世界温州人家园1幢903室

项目经办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15058782669

3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状元街道老人周转房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ZQCG-XZ-2020

4

偏离情况

偏差允许幅度及其处理方法:允许细微偏差,不允许重大偏差。由评标委员会判断,细微偏差要求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前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按要求进行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做无效标处理,详见投标人须知“22.磋商响应文件的澄清。”

5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6

相关公告发布媒介

浙江政府采购网

7

合格供应商

详见采购公告规定

8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详见采购公告规定

9

踏勘现场

不组织,自行前往

10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

分包和转包

不允许 。

12

投标有效期

磋商响应文件自投标截止时间起生效,有效期90天

13

磋商保证金

金额详见采购公告规定

14

磋商响应文件份数

磋商响应文件一式四份,正本一份,副本三份,磋商响应文件的封面应注明 “正本”、“副本”等字样。

磋商响应文件未标明正副本或磋商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作无效标处理。

15

包装要求

磋商响应文件密封于包封袋中,正副本可密封在同一个密封袋内,在包装袋上分别注明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磋商响应文件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开标时启封”字样,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对不符合封装要求的磋商响应文件,由现场工作人员退还供应商代表。

16

投标截止时间

详见采购公告规定

17

递交投标

文件地点

递交时间:2020年12月11日14时30分整。

递交地点:温州瓯海梧田街道南瓯嘉园二组团1幢201室

18

开标时间

和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12月11日14时30分整。

开标地点:温州瓯海梧田街道南瓯嘉园二组团1幢201室

19

评标委员会

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成员人数为3人及以上单数,除采购人代表外的专家将按有关规定随机抽取产生。

20

原 件

不提交

?提交,具体参照第五部分评标原则及方法

21

履约担保

□不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形式:银行转账

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价的 5 %

中标人在接到中标(成交)通知书后须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并且要保证履约担保在合同履行期间的有效性,在服务期满后无息退还。

22

注意事项

(1)本采购文件中如有前后不一致的,一律以本“《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为准;

(2)本采购文件涉及的时间为“北京时间”;

(3)本采购文件涉及的货币为“人民币”;

23

解释顺序

(1)如供应商须知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内容不一致的,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

(2)发布采购公告的媒介网站供的采购文件与纸质采购文件不一致的,以上传至网站的采购文件为准。

(3)构成本采购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主要条款约定内容为准,且以合同主要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在招标投标阶段,按采购公告、供应商须知、评标办法、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24

采购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标准的90%计取,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服务费可以是现金、支票或汇票。

结算方式及时间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付清。


第一部分 供应商须知

一、 说明

1.? 本次采购是按照《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及有关法规组织和实施的。

2.? 合格供应商要求以磋商公告表对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的表述为准。

3.? 磋商供应商代表

指全权代表磋商供应商参加磋商活动并签署磋商响应文件的人。如果磋商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 磋商费用

磋商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 磋商文件

5.? 磋商文件的澄清

?  供应商对磋商文件如有疑点或未尽事宜要求澄清,或认为有必要进行说明或交流,供应商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下同)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但质疑不得迟于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5日前使采购人收到,采购人将用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如有必要,可将不说明问题来源的答复发给各有关磋商供应商或召开答疑会。如果标书答疑期内未收到有关疑问,视为供应商完全同意磋商文件所有条款,且对于磋商文件相关表述以及未尽事宜如有争议,以采购人解释为准。

6.? 磋商文件的修改

17.1? 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期5天前,采购人无论是出于何种原因,均可对磋商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并在指定信息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和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截止时间三天前,作出延长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的决定,并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磋商文件收受人,并在指定信息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17.2? 磋商供应商收到澄清和修改的补充文件,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回复确认已收到补充文件。

三、 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7.? 磋商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磋商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磋商文件各个方面做出实质性响应,导致报价被拒绝的风险由供应商人自行承担。

8.? 磋商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文件资料的真实性,所有文件资料必须是针对本次磋商的。如发现磋商供应商提供了虚假文件资料,其报价将被拒绝,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9.? 磋商响应文件的构成:

110.1? 磋商响应文件由以下资料构成:

序号

内容

备注

1)

磋商函

附件一

2)

磋商报价一览表

附件二

3)

分项报价表

附件三

4)

技术规格、商务条款偏离表

附件四

5)

资格证明文件:

a)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附件五

b)

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或其它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只需提供改革后取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c)

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生产经营登记证复印件

d)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e)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新成立不满三年的组织机构自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6)

资信证明文件(本部分为技术资信分评分内容,各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提供)

a)

磋商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须附业绩证明材料)

附件六

7)

拟投入技术人员情况

附件七

8)

项目实施方案(未提供格式的,由供应商根据评审办法自行拟定)

9)

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注:

1)? 磋商供应商可根据磋商文件中的技术规格书表,提供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2)? 以上所需的各种证书、证件、证明、执照若系复印件,须在复印件上加盖供应商有效的公章。

110.2?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1)? 磋商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中所提供的格式,内容按顺序填写并装订成册并密封;

2)? 磋商响应文件应有目录以及页码,以便评委检索。

10.? 磋商报价

111.1? ▲磋商报价是指供应商在服务期限内的承包费用报价。承包费用报价为供应商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所有人员工资福利、各种社会保险、人员食宿与交通、人员培训、专用设备及工具、器材的维修维护、办公费、利润及应缴纳的税金、其他不可预见费用、代理服务费等全部费用以及其他可能发生的费用总和,实行固定费用总包干,供应商应根据上述因素自行考虑含入磋商报价内。

111.2? 磋商供应商必须按第三部分附件的磋商报价一览表(统一格式)、磋商分项报价表(统一格式)的内容填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

111.3? 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以其它货币报价的磋商不予接受。

111.4? 采购人不接受任何选择报价,对每项内容只允许一个报价。

111.5? 采购人要求分类报价是为了方便评标,但在任何情况下不限制采购人以其认为最合适的条款、条件签订合同的权利。

111.6? 磋商供应商所报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的要求,将被认为是非实质性响应报价而予以拒绝。

111.7? 最低报价不能作为成交的保证。

11.? 磋商保证金

112.1? 磋商供应商须提供由磋商供应商单位提交的磋商保证金(金额祥见《磋商公告》),否则采购将不接受其磋商。

112.2? 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 磋商供应商在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撤回报价;

(2)? 磋商供应商在报价文件中提供虚假技术指标及参数,经评磋商小组确认属实的;

(3)? 经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查认定磋商供应商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12.? 报价文件有效期

113.1? 自开标之日起 90天内报价应保持有效。报价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将视为非响应性报价而予以拒绝。

113.2? 特殊情况下,在原报价有效期截止前,采购人可与磋商供应商协商延长报价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磋商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导致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意延长报价文件有效期的供应商不得修改磋商响应文件。有关退还和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的规定在标价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13.? 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署和规定

114.1? 磋商供应商须提供一式四份磋商响应文件,装订成册。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三份,每套磋商响应文件的封面应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14.2? 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必须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副本可用正本的复印。

114.3? 磋商响应文件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由磋商响应文件签字人在修改和增删处旁签署或盖章,方才有效。

114.4? 磋商响应文件字迹模糊或在关键的技术、商务条款上表述不清楚,将可能导致其报价被拒绝。

14.? 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15.1? 磋商供应商必须将报价文件的“磋商响应文件”密封,且在各自的密封袋上标明“磋商响应文件”字样。

115.2? 如果磋商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人对磋商响应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不负责任。

四、 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 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1▲磋商响应文件必须在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前送达到指定的收标地点;

1.2供应商如是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需同时递交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企业/事业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1.3供应商如是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需同时递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1.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企业/事业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参加)等如密封在磋商响应文件中,在磋商响应文件开启后经查验符合要求亦为有效;

2. 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 在磋商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用书面形式提出修改或撤回其磋商并送达到采购人,但不得影响开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2.2 “磋商响应文件修改”或“磋商响应文件撤回通知”都应密封并在密封袋上写明磋商项目名称、编号、供应商名称,并注明“磋商响应文件修改”或“磋商响应文件撤回通知”字样。

2.3 从磋商截止日期起至磋商有效期满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磋商,否则磋商保证金将被不予退还。

3.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磋商响应文件将拒收:

3.1 在磋商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磋商响应文件;

3.2 未购买磋商文件;

3.3 未密封或未装订的磋商响应文件及由于包装不妥在送达途中严重破损或失散的磋商响应文件;

五、 磋商和评审

1. 磋商小组

1.1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的成员在磋商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1.2 磋商小组由3人(含)以上的单数组成,磋商小组负责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比较及确定成交候选人。

1.3 磋商期间,磋商供应商代表必须到场,负责解答有关事宜。

2. 磋商和评审

2.1 磋商双方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竞争性磋商。

2.2 首先检查各磋商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开启。▲经审查确认通过的磋商响应文件由磋商小组进行评审,审查确认未通过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3 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对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对磋商文件作出了实质性响应。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报价将被拒绝。

2.4 评审过程中磋商供应商有义务对磋商小组提出就磋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并在磋商结束前,对澄清、说明或者纠正的相关内容以书面形式进行最终确认承诺,并由磋商供应商代表签字,但不得改变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5 ▲经澄清后,若偏差仍存在,且不可接受,磋商供应商则被认为是“没有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其磋商不进入下一步评审。

2.6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所有成员按顺序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单独封闭式磋商。磋商内容包括服务价格、服务质量水平和保障措施、服务期限、服务方案、履约能力、培训计划、付款方式等方面进行磋商和综合分析考评,以确定是否满足采购要求。在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都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磋商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所作出的各种承诺都必须用书面形式,并由磋商供应商代表签字。磋商轮次最多不超过3轮。

2.7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8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供应商不得向磋商小组成员询问磋商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磋商结果的活动,否则将取消其磋商资格,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

2.9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与磋商供应商私下交换意见,在竞争性磋商结束后,凡与磋商情况有接触的人不得将磋商情况扩散出磋商小组成员外。

2.10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磋商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以密封书面形式统一进行最后报价,最后报价不得高于一次报价(磋商小组另有决议的除外)。

3. 宣布最终报价

3.1 宣布最终报价时邀请所有磋商供应商代表参加,参加的代表应准时出席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磋商供应商代表未参加磋商会的,事后不得对磋商结果提出异议。磋商供应商代表应对最终报价的内容及记录结果当场进行校核和签字确认,如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否则视为默许同意。

4. 无效条款

4.1▲ 在磋商过程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磋商小组认定后按无效报价处理:

(1)? 磋商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2)? 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3)? 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4)? 磋商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5)? 经磋商小组认定供应商串通投标的;

(6)? 同时出现两种及以上不一致价格且修正后供应商不确认报价的;

(7)? 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且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8)? 无法定代表人合法、有效委托的;

(9)? 磋商小组认定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4.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磋商响应文件无效:

1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磋商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5.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5.1 本项目采购由磋商小组向采购人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5.2 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综合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综合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由磋商小组抽签决定排序。

5.3 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磋商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或者经质疑,采购人审查后,确认因排名第一的候选人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质疑成立的,采购人可以视情况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

5.4 拒签合同的违约责任

供应商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借故否认已经承诺的条件而拒签合同的,以违约处理,其磋商保证金将被不予退还。

6.▲在磋商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最终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

1磋商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最终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为2家,则由磋商小组讨论后决议本项目是否仍具备竞争性:

1若磋商小组决议项目仍具备竞争性,则按照《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相关规定继续评审磋商程序,按照两名供应商的综合得分排名推荐为第一及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

2若磋商小组决议项目不具备竞争性,则项目流标,重新组织采购流程。

2磋商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最终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仅有1家,本项目流标,应重新组织采购流程。

7. 履约保证金

7.1 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须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7.2 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采购因成交供应商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7.3 履约保证金自合同签定生效之日起至服务完结之日止有效, 有效期满后,采购人应及时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成交供应商。

8. 磋商小组不向未成交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不退还磋商响应文件。

9. 磋商和评审方法详见《磋商原则及方法》。

10. 未详尽事宜,遵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11. 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标准的90%计取,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服务费可以是现金、支票或汇票。


第二部分 合同格式

甲方(采购人):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中标人):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中标范围内食堂服务外包给乙方,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履行各自的职责,高效优质地完成食堂服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共同协商一致,现签订食堂服务外包合同。

一、合同内容及要求、服务期限

本项目为温州市状元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老年周转房食堂服务外包,服务内容及要求、服务期限如下:

1.乙方式及内容:本项目为老年周转房整体公共食堂运营服务,即乙方负责温州市状元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老年周转房食堂每日用餐所需菜谱的配制、保管、存储、制作加工、配售、管理等所有食堂后勤服务工作。食堂日常的食品及原材料、调料等的采购均由乙方自行采购,在经营服务活动中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以服务收费形式运作。

2.服务要求:符合老年周转房员工及经营户的用餐要求。

3.服务期:1年,本次招标合同期按1+1模式进行。在合同期满后如中标供应商达到采购人各项考核目标,年度考核结果评定为优秀,且项目内容和资金预算符合采购预算安排要求,采购人有权在经双方协商后,将合同承包期限顺延1年,最多续签1次。若中标供应商有违约行为或经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按招标文件、合同约定,或按考核办法单方面解除合同或不续签下一年合同。采购人对本条款有决定权。

4.乙方必须在合同签订后5天内配合甲方取得主管部门颁发的与食堂经营相关的证件,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保留追究赔偿的责任。

5.乙方更换重要岗位人员需报请甲方同意;甲方有权对不符合要求的服务的工作人员提出更换要求;乙方以高标准、严要求的服务态度为甲方提供优质的人员保障及就餐服务;在特殊情况下,甲方有权调派乙方的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乙方不得擅自制作饭菜票或收取现金,不得对外经营。

二、合同总价及付款方式

1、服务费:以实际提供的劳务人员数量按月进行结算(包括提供所有承包服务所需的一切人员工资、奖金、福利、人员培训费、各种社会保险费、人员食宿费、体检费、交通费、服装费、运输费、管理费、税费、利润等完成合同所需的一切本身和不可或缺的所有工作开支、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全部费用。)

2、付款方式:在合同签订前,乙方需向甲方提供合同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转账或银行保函形式),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签订合同。

服务费按实际提供劳务服务人数结算,由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次月的10日之前支付乙方上月度的款项(乙方提供上月度的服务费正式发票)。履约保证金在服务期限满后无息退还。

3.服务单价除按本合同规定外,不能作任何调整。任何计算错误皆视为已获双方接受,合同价也不会因人工、物价或汇率等的变动而作任何调整。

乙方凭完税发票,由甲方签署付款凭证,办理付款手续。

三、相关人员配置

1.乙方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食堂管理经验,并提供相应资料。

2.相关工作人员:设主厨师长、副厨师长、改刀人员、服务员

3.厨师配备要求:

(1)聘请有经验能烧大锅菜的厨师长;

(2)要烧温州菜。

4.本项目服务人员配置:服务期内甲方将根据食堂实际运营情况决定是否增加人员,乙方应积极配合,不得拒绝。

四、应遵守的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

GB16153《饭馆(餐厅)卫生标准》

GB14934《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

GB18483《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GB13495《消防安全标志》

GB / T 18883-2002《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若同一标准已颁发新标准,则按最新标准执行。若同一标准同时有几个标准(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等),则按最高层次的标准执行。

五、服务工作及设备维护

(一)食堂设备、工具等

1.食堂室内外均已装修,交乙方使用时不应改变。如确需改动的,必须经甲方同意,方可改动。

2.食堂所需的桌椅、厨房设备,甲方提供给乙方免费使用,乙方应爱惜财物保持其完好性。日常维护由甲方负责。如发现属人工操作不当或故意损坏由乙方负责维修和赔偿。

3.碗、勺、筷、盘、酒杯等日常餐具乙方按需登记造册领用,每周清点一次,每月统计一次,年损耗率不超过10%,超过部分由乙方承担,在服务费里扣除。如由就餐人员引起的损耗应及时报甲方管理人员核销。

(二)用餐时间及服务时间

本项目服务时间为除春节假期外,全年无休。

1.中标人提早餐、中餐、晚上。早餐服务时间为6:00-8:00,设稀饭、豆浆、糯米饭、包子、馒头、煮粉干、面条、大饼、油条、面包等服务;午餐服务时间为10:30-12:30;晚餐服务时间为16:30-18:30;(具体就餐时间根据作息时间作相应调整,春节、抗台等特殊情况另作调整)。

2.中标人必须科学安排菜谱,做到一周菜谱不重复,每日的菜肴品种不少于10个,保证荤素搭配合理,菜单必须经采购人及其委托的管理人员认可方可执行;中标人必须每天拟定菜单。

3.菜品定价:菜品每顿每人最高收费3元,价格不得变动,午餐、晚餐至少保证两荤两素一汤。

4.中标人在服务区域的各项服务,其工作时间,必须满足采购人的工作要求,包括双休日及公众假期。

(三)服务质量要求

1.乙方需本着对企业品牌的延伸,以社会化效益为主的原则进行服务。对服务期内的人员费用、质量、安全、文明服务等实行全面承包。

2.乙方应制订具体的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及相关服务承诺,如因质量未达到要求,乙方就因此承担质量安全责任和经济赔偿。

3.应建立健全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做到工作有计划,行为有规范,操作有程序,质量有标准,劳动有纪律。从食品质量、花色品种、口感味道、服务方式、饮食卫生等方面制定服务规范或质量标准,不断提高食堂的服务水平。

4.对食堂工作的全过程,即对食品及原材料、调料的保管、储存、制作加工等工作进行全面质量管理,对食堂进行质量管理教育,了解全面质量管理的基本知识和方法,树立质量意识。

5.加强内部质量自查和自我监督,建立内部质量检查小组,定期实施质量检查工作,记录检查结果,建立质量检查档案,组织职工在日常工作中开展质量自查、互查活动。

6.服务区内垃圾用袋装收集,存放在指定地点,清扫、保洁及生活服务的工作质量按国家卫生城市管理的有关标准严格验收。

7.乙方须按现代企业制度运行,发挥自身优势,以热心、爱心、专心、贴心的服务,为甲方提供全方位、一体化的专业服务保障,确保老年周转房食堂正常运转,各项重大活动顺利完成。

8.乙方达不到甲方要求及各项服务承诺,甲方有权要求其整改,直到扣款或终止合同。

9.乙方应严格执行甲方统一管理标准,认真做好防盗、防毒、防火、防食品变味变质、防工伤事故和消防安全、秩序管理工作。需制定消防、抗台、安全等应急措施,并切实地培训到每个岗位人员。

(四)节能措施要求

1.全面贯彻落实甲方有关节能的各项规章制度。

2.积极协助甲方做好各项节能项目的改造工作。

3.积极协助甲方做好节能工作的宣传教育工作。

4.乙方所承担的温州市状元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老年周转房食堂的各项服务要求严格按照有关节能要求来实施服务工作。

5.甲方已将节能内容列入对乙方100分考核制之中,甲方组织人员定期与不定期对乙方落实各项节能措施进行检查考核。

六、食品安全管理要求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GB16153《饭馆(餐厅)卫生标准》等卫生安全法律法规及标准。

2.认真执行《食品加工、销售、饮食业卫生“五、四”制》,并结合甲方单位的具体情况,建立健全卫生制度,保证食品卫生,保障就餐人员的身体健康,并按甲方要求对食堂所需有关蔬菜、食品卫生实行最优质的保证。

3.食品的卫生质量按《全国救灾防病预案》的规定,不用来源不明的原料;不加工、不发售来源不明的食品,防止疾病传染和食物中毒。

4.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健康合格证上岗,定期复查,严禁患病上岗。负责餐饮加工和冷拼人员须戴口罩、手套上岗。出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餐用具。食堂工作人员讲究个人卫生,统一着装,规范操作。

5.食品原料的验收

(1)乙方派员协助甲方做好采购的食品及原料的登记、验收工作。

(2)食品采购验收人员对每次清点验收的加工食品及原料,必须检查其商标、出产地(厂家)、检验合格证等是否齐全,严禁接收加工无证产品。

(3)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新颁布的《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发现有毒、有害、腐烂变质、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无检验合格证明的食品,超过保质期限及其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应禁止接收或加工制作,并上报甲方处理。

6.食品加工:

(1)食品加工人员在工作前、处理食品或接触直接入口的食品前,都必须洗手消毒;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勤理发,勤修面,勤洗澡,勤换衣;不得有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不得在食品加工和出售场所内吸烟;厨师应当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头发应梳理整齐并置于帽内。

(2)食品加工人员必须认真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其他食品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或使用。

(3)各种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必须洗净,蔬菜应当与肉类、水产品类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当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处理;对怀疑带有农药的蔬菜,不得投入加工制作或使用。

(4)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或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并做到分开使用,尤其是生、熟工具要分开,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5)需要热制加工的食品必须烧熟煮透;加工后的热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

(6)在烹饪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 0度或低于1 0度的条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当放凉后再冷藏。凡隔餐、隔夜的熟制品必须经充分再加热后方可食用。

(7)不允许使用食品添加剂和来源不明的调味品,若确需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应严格按照国家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使用。

(8)加工出售食品时要做好防蝇、防虫、防尘、防霉变、保洁及秋冬季节的食品保温工作。出售食品必须坚持使用清洁的专用工具,严禁用手直接接触食物。

7.食品储存

(1)储存食品场所、设备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仓库应当通风良好。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

(2)库房食品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30公分以上)存放,并贴上标签:定期检查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报甲方处理。

(3)库房必须安排专人负责保管。凡新购食物必须经专人检查合格后,才允许入库;需冷冻食品应及时放入规定冰柜存放。

(4)每次、每批食品入库、领用都必须做好登记。

(5)当餐未出售完的食品,应按卫生规定要求放入冰箱、冰柜。

(6)保管人离开库房时,应立即将门锁好。

8.餐饮具消毒卫生

(1)餐饮具使用前必须做到一清、二洗、三消毒、四保洁,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未经消毒的餐饮均不得使用,禁止重复使用—次性餐具。

(2)洗刷餐饮具必须在专用水池,不得与清洗蔬菜、肉类及其他水池混用。

(3)洗涤消毒餐饮具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食品卫生标准要求。

(4)餐饮具,尤其是配餐餐饮具,每餐洗净后必须放入电子消毒柜中消毒或高温消毒;若用消毒剂消毒必须按正确的使用剂量和规定时间程序消毒清洗。

(5)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在餐饮具专用保洁柜内备用;已经消毒与末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存放,并在餐饮具贮存柜上有明显标志。

(6)餐饮具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9.要保持餐厅内餐桌、餐椅、墙面、地面等环境设施的消毒清洁。每次售餐完毕后,应按卫生管理规范收放好食品,清洗餐具、柜台,清扫场地。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严防各种污染。

10.洗碗间、冷菜间、烹调制作间保持清洁卫生,厨房用具应及时清洗、消毒,严格做到生熟分开。

七、质量监督检查和考核

1、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管理服务采用《温州市状元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食堂管理服务考核评分细则》考核,考核小组每月采取定时或抽查形式进行考核,考核采用百分制(附考核评分细则),从承包费中留取5万作为百分考核基准,年度考核达到90分或90分以上的,考核评定结果优秀,给予全额奖励;年度考核为85以上(包括85分)、90以下的,给予3万元奖励; 85分以下的,不予奖励 。服务单位在考核期限内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或安全事故,没收考核奖罚金。百分考核制度小组由相关人员组成,定期或不定期对食堂各个环节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将记录登记作为年底100分制考核的依据。

2、采购人原则上每季度组织1次对成交供应商食堂后勤服务、烹饪、卫生、安全等方面进行满意度测评。连续两个季度低于85分,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进行整改或终止承包合同。

3、必须按照采购人要求做好食堂后勤服务工作,食堂不得对外经营,每日的菜品(食材、调料等)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采购、加工、制作、发售,制作好的菜肴按采购人规定的价格进行发售,并接受采购人的监督与检查。成交供应商要确保为采购人提供优质、高效的专业服务,并根据采购人要求改变不满意的服务状况。

4、在承包期内成交供应商应保持承包区域内的设施完好、环境状况良好,并接受采购人或其授权人员的检查,对由成交供应商引起或造成设施的损坏及环境卫生不理想状况,采购人将书面通知成交供应商修复或整改,在书面通知下达一周后,仍未按要求修复或整改,采购人将负责完成这一工作,所需费用及管理费全部有成交供应商承担。采购人提供的所有设备、设施、工具由成交供应商使用的,除正常使用折旧外,成交供应商保证各设备、设施、工具的完好性。

5、成交供应商应切实做好节水、节能、防盗、防火、饭菜食品的卫生安全工作,若有发生责任事故,如属加工环节所造成的,后果由成交供应商全部承担,采购人有权进行监督和检查。

6、成交供应商应重视安全工作各环节的管理,科学安排餐饮服务的工作流程,做到精细化管理,如发生餐饮安全、卫生事故(如在菜品里发现异物)、人员安全责任事故,所产生的一切事故责任及损失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且采购人将采取重罚措施,直至解除合同。

八、劳动管理

(1)乙方从实际出发,结合甲方运营情况对服务岗位要求,劳动条件和其他方面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职工人数。

(2)所有人员都要经过医院体检,持健康证上岗,患有不适合在食堂工作疾病的,不得录用。 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规定,重视劳动保护教育,落实劳动保护措施, 逐步改善劳动条件,确保职工的安全与健康。

(3)乙方应将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包括体检证明、年龄、从事岗位)等报甲方审查,特殊岗位必须持证上岗,上岗人员要求政治上可靠、身体素质好、无不良行为记录方可录用。

(4)食堂内工作人员一律不得留宿。上班时间谢绝无关人员进入食堂或加工售菜区域。

(5)员工保险要求

1)员工人身意外:在合同期内,乙方所有人员的事故由乙方自行全权负责(如乙方应对其员工投保人身意外险),及时为进场人员投保第三者责任险并及时向甲方出示保险凭证,以保证甲方在乙方的工作人员索偿时不受任何责任的约束。

2)其他保险及费用:乙方应按政府各部门有关规定为全体服务人员交纳所有相关的社会保险及其他相关费用。乙方应对此全权负责。

九、双方承诺

(一)乙方对甲方做出如下承诺:

1.乙方应接受甲方或其授权的人员对服务区域内各项服务质量进行检查。

2.乙方在服务区域的各项服务,其工作时间,必须满足甲方的工作要求。遇特殊情况,甲方认为应提供方便或提高服务质量时,可要求乙方调整工作时间。

3.乙方负责人全权代表乙方与甲方保持密切联系并保证服务区域服务工作。

4.乙方要为服务区域的服务工作配备足够的人员,且聘用的工作人员必须符合劳动部门有关用工规定,并经乙方相关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甲方有权进行审核,该类费用开支由乙方负担。

5.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做好食堂后勤服务工作,每周的菜品(食材、调料等)由乙方拟定交甲方审核,由甲方指定原材料配送单位采购配送,乙方应专人负责做好清点验收,并接受甲方的监督与检查。乙方要确保为甲方提供优质、高效的专业服务,并根据甲方要求改变不满意的服务状况。

6.乙方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调度、指挥,如发现不符合甲方管理要求的工作人员,甲方有权提出整改、更换,如3天内整改、更换、不及时或不到位,经协商无效,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更换或调整人员应提前征求甲方意见,在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换、调整。

7.乙方应将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包括体检证明、年龄、从事岗位)等报甲方审查,特殊岗位必须持证上岗,上岗人员要求政治上可靠、身体素质好、无不良行为记录方可录用。

8.在服务期内乙方应保持服务区域内的设施完好、环境状况良好,并接受甲方或其授权人员的检查,对由乙方引起或造成设施的损坏及环境卫生不理想状况,甲方将书面通知乙方修复或整改,在书面通知下达一周后,仍未按要求修复或整改,甲方将负责完成这一工作,所需费用及管理费全部有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从乙方服务费中扣除。甲方提供的所有设备、设施、工具由乙方使用的,除正常使用折旧外,乙方保证各设备、设施、工具的完好性。

9.乙方应切实做好节水、节电、节油、节粮、节气、防盗、防火、饭菜食品的卫生安全工作,若有发生责任事故,如属加工环节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有权进行监督和检查。

10.乙方应加强对员工的管理,做好节电节水,非常温天气要保证冷暖气供应。

11.遇卫生、消防、安全检查或突发事件时,乙方必须配合甲方及有关部门做好工作,并指定专职人员协助工作,直到完成。

12.合同期满或合同解除,甲方按原移交清单进行财产清单验收,除正常损耗外,如有短缺或损坏,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3.禁止事项

(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工作人员支付小费或赠送实物。乙方人员也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老年周转房大楼内相关人员索取小费或钱物等。

(2)乙方不得在服务区域住宿或从事非法活动,也不得从事有损甲方利益的活动,同时不允许在服务区域对甲方正常办公有滋扰性的行为。

(3)未获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任何时候都不能在服务区域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挥发性大或气味浓烈的物品等。

(二)甲方对乙方作出如下承诺:

1.甲方保证乙方的员工按规定正常进入服务区域开展服务工作。

2.甲方保证乙方正常的水、电能源供应,如出现故障,应及时维修,确保乙方正常开展服务。

十、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协助乙方做好服务管理工作,配备必要的设备,确保乙方开展正常服务。

2、成立检查组,定期不定期组织人员对乙方的经营和服务(主要包括安全生产、食堂人事、原材料的采购、营养搭配、菜肴的制作、口味、数量、食品卫生、环境卫生、服务质量、设备维护等)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以食堂意见征求会或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进行整改,维护公司全体员工的基本保障和生活利益。

3、每月度对乙方工作进行考核和满意度测评。

4、对乙方工作能力欠缺、工作失职、不适合工作岗位的员工,有权提出更换要求。

5、根据协议规定审核乙方服务中的有关收费标准和经营情况。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不得将食堂服务转让给第三方。

2、自觉接受甲方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意见建议,采取切实措施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并将结果反馈给甲方。

3、熟练掌握应对突发事件或自然灾害的处理预案,如遇突发事件或自然灾害,应立即向甲方汇报,并立即采取必要措施。

4、严格遵守消防、用电、用气、用水等安全规定,严格按照行业标准进行操作,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不得在经营场所贮存有危险、违禁品,如因违反安全规定、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5、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有关规定,严禁供应腐烂变质的食品,保持菜肴的新鲜和卫生。并按规定进行菜品留样。如因提供的餐饮给用餐者造成任何食物中毒、伤害、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所有责任。

6、严格按照各类食品的检验标准规范食品的接收、验收,协助甲方对供应商的管理,确保源头食品的质量与卫生。

7、严格按照卫生管理标准,做好餐厅和厨房的清洁卫生、垃圾分类工作。

8、主动征求就餐人员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餐饮服务质量,做到新鲜可口、花样翻新、营养搭配得当。每周菜单实行一周一排一报,下周菜单在每周四报给甲方,并根据甲方的意见进行适当修调整。

9、加强员工的工作纪律和安全生产教育,统一着装、遵守礼仪及职业道德要求。保持人员相对稳定,并持有效健康证上岗。

9、如甲方需查看乙方每月经营报表时,乙方应无条件提供准确的经营报表给甲方进行审核。

10、加强甲方委托给乙方使用的房产、设施、设备的管理,不得擅自占有和改变房屋、设施的使用功能,如需要维修和购买新的设备须提出书面申请,由甲方负责维修和购买。

11、自觉遵守商业秘密,无论在合同的有效期内还是在合同终止以后,都不得将甲方各类信息透露给第三方。

12、乙方派出的工作人员发生任何人身、财产事故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派出的工作人员与乙方发生任何劳务纠纷等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不可抗力

1.在服务期间发生地震及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服务区域不能正常经营,合同不能或不能全部履行。双方可以按以下各项执行:

(1)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终止,并不影响任何一方对不可抗力先前发生的违约行为合法追偿。

(2)甲方不承担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甲方的损害,甲方的保险赔偿不受影响。对恢复服务合同期间的价格及其它费用双方可以协商解决。

2.遇国家政策性调整,影响合同履行,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合同生效和终止

1.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终止

(1)提前终止

① 因乙方连续二次服务未达到甲方的要求,通知整改而不见成效时,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服务,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② 乙方亦可向甲方提前三个月发出书面通知终止服务,由此造成终止服务的,乙方支付给甲方月度承包金额三倍金额的赔偿金,且甲方将没收履约保证金,。

③ 乙方未能履行合同和遵守有关规定,在甲方发出书面警告后仍无采取补救措施可立即终止承包。

④ 乙方破产清算、重组及兼并等事实发生,或被债权人接管经营,甲方无需通知乙方即可终止承包。

⑤ 服务期内,如乙方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或其他损害甲方形象或声誉的活动,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⑥ 合同规定的其他终止情况。

(2)协议终止

经双方协商同意,可在任何时候终止承包。

(3)自然终止

合同规定的服务期满,承包自然终止。

3.承包终止后果

(1)终止承包,不影响根据合同规定进行的赔偿、补偿。

(2)承包终止时,双方应进行结算,甲方同时进行乙方服务区域设施、设备状况检查并要求乙方三天内将乙方物品撤离服务区域,否则甲方将代理处理,并向乙方追偿收回甲方代理处理费及15%的手续费。

4.不放弃权利

甲方接受乙方的服务,但不放弃对乙方违约行为进行追究的权利;同时,若甲方对乙方某一违约行为放弃进行追究的权利,但不放弃对乙方其他违约行为进行追究的权利。

十二、其他

1.在乙方的责任区内由于乙方原因导致第三方的事故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本合同中所述通知,必须为书面形式,并有送达签收。

3.关于本合同争议,应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4.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以书面形式修改或补充本合同条款;合同的附件、修改(补充)件均与本主合同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伍份,甲乙双方各贰份,壹份送招标代理公司备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授权代表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三、合同附件

下列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采购人的招标文件与招标补充文件;

2、中标人投标文件;

3、承诺书;

4、中标通知书。

采购人(盖章): 中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开户名称: 开户名称:

账号: 账号: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注:本合同作为示范文本,具体以中标人与采购人所签定正式合同为准。

第三部分 附件

附件一

报 价 函

温州市状元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温州鑫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为 项目(采购编号: )的磋商邀请,我方 (磋商供应商名称)作为磋商供应商正式授权 (授权代表全名,职务)代表我方处理有关本次磋商的一切事宜。

在此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中,我方已按“磋商供应商须知”要求编制的磋商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并已密封装袋:

我方己完全明白磋商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重申以下几点:

(一)本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自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90天内有效,如成交,有效期将延至合同终止日为止;

(二)已详细阅读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竞争性磋商文件补充文件(如果有,包括相关的补充、更正、澄清公告和文件)、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三)我方明白并愿意在规定的磋商时间之后,磋商供应商在报价有效期内撤回磋商响应文件,其磋商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

(四)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五)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

(六)在参加本项目前三年内(被通报或者处罚的违法行为有: )或(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或处罚)或(在 至 期间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是期限届满,须附相关证明文件)

(七)在磋商截止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信用中国”或“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名单。)

(八)我方如果成交,将保证履行磋商文件以及磋商文件修改书(如有)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按质、按量、按期完成《合同书》中的全部任务。

(九)所有与本次磋商有关的函件请发往下列地址:

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磋商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 不提供此函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


附件二

磋商报价一览表

采购编号: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磋商报价

服务周期

横街村大桥下、状元桥村电大、状元桥村龙腾路等老人周转房内公共食堂运营服务

大写:

小写:

说明:

1.此表格中“磋商报价”应与附件三《分项报价表》中“合计总价”相一致。

▲此表不得自行增减内容,不提供《磋商报价一览表》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投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分项报价表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序号

内容名称

单位

数量

投标综合单价

(元/月)/每人

月数(月)

合价(元)(数量*综合单价*12)

1

主厨师长

3

12

2

副厨师长

3

12

3

配洗人员

6

12

4

采购配送人员

3

12

5

充刷卡人员

3

12

6

其他人员

4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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