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天津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20-11-30 |
天津市南翠屏公园管理所政府采购意向公告
天津市南翠屏公园管理所2020年11月至2020年12月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天津市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 现将天津市南翠屏公园管理所 2020年11月至2020年12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 采购时间 | 执行的政府采购政策 | 备注 |
1 | 2021年南翠屏公园职工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 采购时限:一年(2021年1月-2021年12月)。 本项目内容为劳务服务,包含劳务人员工资、福利费、加班费、保险、食材原料,清洁用品耗材等所有费用。 | 78 | 2020-12 | 面向中小企业 |
天津市南翠屏公园管理所
2020年11月30日
南翠屏公园职工食堂项目需求书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南翠屏公园职工食堂为期一年的劳务服务及原料采购,项目总预算金额每年78万元,负责公园约83人(人数据实结算)的早餐和午餐,每人每天餐标17元。
采购人两处职工食堂餐厅总面积约260平米,厨房操作间面积约60平米。采购人提供食堂所需用的房屋、设备、用具、水、电、燃料。投标人负责食堂的人员服务及运行管理,提供食品原料,每周五天,全年运营,负责提供早餐和中餐供应及环境卫生服务,投标人应对项目运行及其工作人员和食品安全负责,保证其人员健康证、防疫证等证件有效。
2、? 劳务需求
(一)人员需求
投标人必须向食堂提供的工作人员不少于5人,具体包括:项目主管1人,厨师1人,面点1人,勤杂2人。投标人工作人员的住宿由投标人自行解决。
(二)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起 一 年,试用期三个月
(三)服务费用
1.食堂劳务服务人员费用为工资、福利费、加班费(含采购人因重大节假日加班、工作性质等特殊需求产生的人员加班费用)、保险等所有费用。
2.结算方式(支票或电汇):按月进行支付(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下个月初支付上一个月费用),该费用包括投标人的管理费、税费、政采代理费及提供人员(含人员工资及各类工伤、保险费、加班费、福利、健康体检费、生产许可证年检费等)和服务(含消杀清洁耗材)等全部费用。投标人必须向公园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投标人应按时支付其工作人员的工资如因拖欠工资产生的问题,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原材料采购每年费用的10%部分,采购人从天津市对口扶贫地区自行采购,这部分费用从原材料总额中扣除。
4.为保证项目顺利进行,预收合同总额5%的履约保证金。
(四)管理要求
1.投标人根据公园提供的员工就餐人数制定工作计划和供应菜单,按供应菜单及公园采购标准采购原材料。投标人需严格按菜单采购原材料及供餐,做到合格、及时、安全。满足公园员工的餐饮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足量、新鲜、卫生的食品。
2.餐饮服务时间:投标人为公园提供每日早、中两餐及临时性用餐服务。服务方式为现场制作,每周五提供最新本周菜谱,经审核后执行。
3.投标人应严格把关,不得向职工以外的人供餐,临时人员用餐须公园开具用餐证明。
4.原材料采购要求:投标人应遵守国家关于食品原材料安全标准,对原材料安全负责。按照公园采购标准、流程和公园菜单要求进行原材料采购,原材料费用统筹安排,合理有序使用。公园对采购全过程及品质、数量进行监督,对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原材料有权采取退换退回等措施;对投标人多次出现违规行为,有权责令投标人整改至终止供应资格。
5.供餐质量卫生的保证:投标人应遵守国家关于食品卫生和餐饮管理的相关法规和要求,保证所有和餐饮服务有关的行为均符合国家、当地法律法规的要求。保证菜肴的新鲜,严禁供应隔日菜品。(因投标人提供的食品造成职工食物中毒和不适,投标人应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应当配合公园进行食品留样(留在公园冰柜)用于卫生送检,留样需保留48小时,每个采样需达250克(主、次荤素菜)。
6.投标人统一制服、工作鞋、工作帽、口罩,其费用由投标人自担,投标人应有专人验收公园提供的食品原料记录,验收后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避免浪费和变质并承担相应责任。
7.投标人应对食品菜品及服务进行调研,根据公园职工集中意见及时整改,及时调整服务和菜品。
8.投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应对食堂运营及工作人员负安全责任,制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预案,进行日常检查和安全教育,对发生的安全事故和人员伤害负全责。
9.投标人应对食堂内外卫生全权负责,保持清洁。同时应做好食堂的安全防火,防盗,消除蚊、蝇、鼠害等工作。
10.投标人应管理和使用好厨房的设施设备和用具,包括水池和下水道。对因投标人员工违反操作规程和人为破坏的设施设备和用具的损坏,投标人应负责赔偿。
11.投标人员工应遵守公园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厨房管理规定。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操作间、储物间。
12.投标人的服务只限于供应公园单位职工(含工作招待餐)用餐,不得从事外卖活动。投标人食堂员工用餐应与公园职工用餐相同,不得利用公园提供的食品原材料单独制餐,不得将食品占为私有。
3、? 服务考核
1.公园有权按合同规定监督投标人的原料采购、食堂管理和服务,配合投标人的合法经营管理和服务,积极做好协调工作。有权对投标人(公司和员工)出现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公园监督标准按国家相应法规和管理及双方审核同意的食堂管理各项制度和要求执行,可从每月支付给投标人的服务费及原材料费中扣除(见合同细则)。
2.公园有权对投标人原材料采购数量、资金使用、菜品品质、配菜、营养搭配、服务水平及卫生状况等相关工作进行监督,要求投标人整改,并视情况有权要求投标人每三个月或半年更换主厨;项目经理、面点、勤杂有权更换。
3.由公园提供饭桶、汤桶、餐盘等相关用具双方应爱护使用用餐工具,如有现场遗失或损失,双方协商解决。
4.公园提供的厨房设备由投标人负责日常保养,投标人在正常使用情况下由公园负责提供和维修,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由投标人负责维修恢复,相关费用由投标人支出。
5.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如停水、停电等客观因素导致无法进行正常的供餐服务,甲乙双方应及时沟通、协商选择替代食物(确保质量和数量)或者另外订购。
6.投标人须与公园签订《安全责任书》,如发生安全事故、人员伤害和食物中毒等安全事故,投标人为责任主体,承担全部经济及法律责任,公园有权单方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