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广东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20-11-30 |
招标项目需求
说明:
1、本招标项目要求中所出现的工艺、材料、设备或参照的品牌仅为方便描述而没有限制性,投标人可以在其提供的文件资料中选用替代标准,但这些替代标准要优于或相当于技术规格中要求的标准。
2、标注“▲”的条款为重点审查的要求,作为评分参考的标记,但不作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标注“★”的条款为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不符合将视为不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作投标无效处理;未标注“★”的条款不作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3、投标人应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投标:
①投标人报价明显低于成本或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审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对成本构成进行介绍,并要求投标人用书面的形式进行报价合理性说明(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能够大幅节省经费的手段或原因);
②未做出报价合理性说明的,评审委员会认定为该报价低于成本价,并按投标无效处理;
③供应商的报价说明是否合理,由评审委员会判定;
④如该报价成为中标价格,该项目将成为重点监管、重点验收项目。
⑤若评审委员会成员对是否须由投标人作出报价合理性说明 ,以及书面说明是否采纳等判断不一致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评审委员会的意见。
4、本项目由采购人授权评审委员会确定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数量为1。
5、评标优惠政策: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投标人企业类型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扣除6%_后参与评审。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投标报价扣除。如有其它政策支持因素(如鼓励创新等)需一并列出。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
项目名称 | 东周小学2021年教师食堂托管服务 |
预算金额 | (超出预算金额的报价将被当作无效投标处理) |
服务期限 | 1年 |
二、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深圳市光明区东周小学食堂运营服务,教职工用餐人数约为180人左右,学校食堂厨具、餐具齐全,中标单位承担学校教职工三餐供餐(工作日)、食材配送及食堂管理运营服务。
为了给本校教职工提供安全、营养丰富均衡的餐饮服务,营造一个安心、放心、和谐的幸福校园,本校正致力于师生人文关怀和膳食改善,正寻找合法经营、资质良好、业绩优良、有共同价值理念的餐饮企业,致力于打造与学校发展相匹配及适应膳食管理的专业服务。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在社会高度发展的现阶段民众对食品要求已经超越饥饿基本要求,如何保障实物“安全、健康”已经为民众高度关注的要素,同时目前社会食品供应中存在的种种安全隐患引发的一系列食品安全事故问题已经成为近年来高度关注的热点。因此,东周小学的教职工供餐问题,不能看做简单的餐饮供应问题,而应上升为一项“食品安全保障,健康保障”的系统工程
二、服务内容
(一)服务范围:东周小学教师食材配送、餐饮服务
(二)服务内容
1. 食堂每日供餐所需的蔬菜类、鲜肉类、水产类、冻品、面食、点心、农产品、水果、粮油、副食、干货、杂货、调配料、洗洁等食堂日用品等配送服务;
2.提供早餐(150人)、中餐(180人)、晚餐(80人)的餐饮服务;
3.寒暑假安排食堂服务人员值班,保障学校加班人员的供餐服务;
4.食堂卫生保洁与管理;
5.食品安全保障管理;
6.食堂设备日常维护;
7.构建有特色的校园餐饮文化。
(三)人员要求
1.人员数量要求
中标人须为采购单位配置厨房服务人员7人,主要人员构成:大厨兼主管1人、厨师1人、面点师1人、帮厨1人、切配1人、洗碗工2人,中标单位必须派出全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常驻学校。
2.人员素质要求
(1)管理人员须具备优秀的团队管理能力和工作规划能力,熟悉餐饮服务行业,精通食堂管理,以及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沟通协调能力强,有经验为优。
(2)中式烹调师须持国家认可的厨师资格证,服务意识强,精通两种以上的菜系烹饪方法。
(3)面点师须持国家认可的面点师资格证,精通各类中式、西式面点的制作和烹饪方法。
(4)食品安全管理员具有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
(四)食堂人员岗位安排
序号 | 岗 位 | 职能描述 | 人数 |
1 | 大厨兼主管 | 全面负责食堂的管理、制定菜单、饮食安全、卫生、早、中餐出品及成本核算等工作。 | 1人 |
2 | 厨师 | 负责食堂中晚餐烹饪加工、出品制作、食品安全、厨房管理等工作。 | 1人 |
3 | 面点师 | 国家认可的面点师资格证,负责制作早中晚餐面食、点心。 | 1人 |
3 | 帮厨 | 负责食材采购、食材配送、切配、粗加工、厨房卫生等工作。 | 1人 |
4 | 切配 | 负责切配、粗加工、厨房卫生、冰箱管理、传送饭菜、米饭蒸制、汤类制作等工作 | 1人 |
5 | 洗碗工 | 负责餐具、用具、清洗消毒、食堂卫生、出售饭菜等工作。 | 2人 |
合计 | 7人 |
(五)投入设施要求
1、食堂、厨房设备设施由采购单位提供,中标方进驻食堂服务后,应当面与采购单位清点厨房设备和厨具情况,开列清单确认,认真保管,严格按使用规程操作厨房及食堂设施、设备,严禁私自改造采购单位提供的一切使用设备,服务期满如数退还采购单位。
2、做好食堂设备财产和物资管理,无财产及物资外流、人为损坏和偷盗等现象发生,如人为损坏或丢失的由中标方赔偿。
3、中标方应制定相关节能措施,落实水、电、燃气等能耗管理。
(六)成果要求
合同期内由采购单位不定期组织考核考察服务方服务态度、服务效率、信誉等方面。经采购单位综合考核认为合格的,合同继续执行;若考核不合格的,经采购主管部门批准,采购单位可依法终止合同。
(七)其他管理要求
管理要求
中标方应建立基本的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厨房纪律、厨房出品制度、清洁卫生制度、员工考勤休假制度、食堂设施设备使用维护制度、技术业务考核制度、厨房会议制度、厨房日常工作检查制度等(具体细节在合同中签定)。
1.人员管理要求
(1)中标方按核定岗位配足配齐人员,所派驻的服务人员必须服从采购单位的指挥和管理,按采购单位要求提供服务;中标方选派到采购单位的服务人员应当相对固定,不得随意更换服务人员,服务人员有变动时,中标方需提前报采购单位研究同意;如采购单位对中标方选派的服务人员不满意提出更换要求的,中标方必须无条件更换相同或更高级别的服务人员。
(2)中标方制定完善的岗位职责分工及考勤、值班管理制度,服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采购单位的规章制度,落实文明管理服务措施,提供文明优质的服务,并自觉接受采购单位的监督。
(3)中标方应提交由指定医院出具的体检证明,以确保其所有的服务人员均符合履行职责所需达到国家规定的饮食从业人员健康标准;厨师须具备厨师等级证书。
(4)中标方的服务人员上班时间必须统一服装,保持着装整洁、干净,保持良好的仪容仪表、精神面貌,正确使用服务用语,行为举止大方、有礼,工作积极主动、服务耐心周到,讲究服务效率;职工就餐期间,厨房工作人员要做好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清扫餐桌,及时补充就餐区各种饭菜等,就餐结束后及时清洁餐厅各项卫生,保持餐厅洁净。
(5)中标方须负责派驻人员的工资、奖金、福利等费用,足额按月支付给服务人员,不得拖欠,为服务人员提供办理劳动用工手续、结算发放工资、发放经济补偿金、缴纳社会保险、处理保险理赔、人事档案等方面的管理服务;负责处理合同服务期内所有劳资纠纷和调解管理纠纷。
2. 供餐要求
1)供餐模式:早中自选,晚餐套餐。
2)早餐菜品要求
序号 | 提供品种 | 标准 | 供餐品种数量 | 备注 |
1 | 炒粉/炒面类 | 270g | 1 | 早餐保证提供粥、豆浆、粉面; 中西点心:叉烧包、餐包等 粗粮:玉米、番薯、山药等 小菜:酸菜、榨菜、萝卜干等。 粥类:煲仔皮蛋瘦肉粥、煲仔艇仔粥等; 粉类:桂林米粉、云吞面、水饺 |
2 | 粗粮类 | 270g | 1 | |
3 | 中西点类 | 55g | 1 | |
4 | 豆浆/牛奶 | 200ml | 1 | |
5 | 粥类 | 400g | 1 | |
7 | 汤粉类 | 600g | 1 | |
8 | 小菜 | 50g | 1 |
3)中餐菜品要求
序号 | 提供品种 | 标准 | 中餐品种 | 说明 |
1 | 主荤 | 肉含75-100% | 2 | 全肉主荤类,例如:白切鸡、白灼虾、烧鸭、叉烧、酱牛肉、红烧鱼、清蒸皖鱼、啤酒鸭、梅菜扣肉、卤水猪脚、粉丝蒸青口等 |
2 | 副荤 | 肉含40-50% | 2 | 副荤类,例如酿茄子、西兰花炒肉、香干炒肉等、蒜苗炒虾、咖喱滑鸡等 |
3 | 小荤 | / | 2 | 小炒类:西红柿炒蛋、韭菜炒蛋、红烧茄子、 低嘌呤菜:蚝油清笋、地三鲜、 低脂低盐类:清蒸水蛋、凉拌海带 |
4 | 蔬菜 | / | 2 | 时令蔬菜:蒜蓉菜心、蚝油油麦菜等 |
5 | 汤类 | 炖汤盅 | 1 | 火炖汤,例如鲍鱼鸡汤、排骨莲藕汤、百合蜜枣龙骨汤、玉米萝卜大骨汤等 |
6 | 水果 | / | 1 | 根据不同季节提供应季水果 |
7 | 点心 | / | 1 | 点心:餐包、开胃菜、蛋挞、凉拌菜 |
8 | 饮料 | / | 1 | 咖啡、汽水、果汁;夏天提供凉茶、糖水、润喉茶 |
9 | 主食 | / | 1 | 米饭:东北珍珠米或丝苗香米,米质良好、色泽纯正,不糊、不夹生,软硬适当。 其他:白粥、炒牛河、粗粮 |
4)晚餐菜品要求
晚餐提供套餐,周一、周三为西餐套餐,周二、周四、周五套餐(标准为1主荤+1串荤+1青菜+米饭)。
3.配送要求
1)配送食品全部经过国家规定的职能部门检验并有检测报告,确保安全可靠,供应商从未出现配送食品安全事故。
2)所供食品的质量要求:所供食品均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食品卫生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
3)保证卫生安全,应当无毒、无害,具有相应的色、香、味等感官性状;
蔬菜水果均为除外包装后(如:泡沫箱装、纸箱装等),经过粗加工,如剔除烂叶,黄叶,部分削皮等,大小均匀、长短匀称、品相品质较好的品种,每日所配送蔬菜必须具有农残检测报告。
冻品表面无污渍血丝、无残毛、残骨和伤痕,无异味,品质品相较好的品种,必须附有同批次检验合格证,产品包装外观完整而且标注信息(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等)清晰完整。
干货类,含所送鲜米粉、河粉为送货当日出厂,并提供检验报告;豆制品须提供“深圳市大豆制品商会豆制品供货单” ,豆制品表面完整无残缺,大小均匀。包装好的产品,应在保质期范围内,并保持较好的外观和等级;
鲜肉类全部来源于国家认可的正规肉厂,为当日新鲜商品,并经政府相关检验合格;
海鲜、河鲜产品必须鲜活;所送鱼类均为鳞片完整有粘液,眼睛饱满、明亮,游动灵活,大小均匀品相较好的品种,送到采购方指定地点后负责宰杀;虾、蟹等其它水产品须鲜活,来源于正规水产市场。
粮油、副食、调料等由大型正规厂供货,相关证件齐全,必需为非转基因产品;
禽蛋类须是无公害禽蛋,并提供相关证明;
干杂类须是正规厂家并具有合格证书且无任何添加剂的优质产品;
配送的蔬菜肉类需具有追踪溯源体系,并可追踪溯源;
严禁配送假冒、变质、过期的产品,不得弄虚作假或以次充好,对于不符合质量的品种采购方(采购单位)有权要求退货或换货。
因供应的货物质量达不到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而造成食物中毒或其它后果,经公安机关或卫生防疫部门鉴定属于供货方(配送单位)责任的,其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全部由供货方承担。
4)数量及验收要求:供货方应保证所供货物品种和数量、重量的准确性,对于出现质量、数量不符合要求等现象,采购方有权要求供货方及时退换,并按合同约定作出相应罚款处罚,供货方必须无条件退换,并保证员工正常就餐。
5)送货时间要求:根据采购方实际需要协商确定具体的送货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5)、采购方有权对供货方配送的各类物品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若检测不合格,或配送的货物达不到承诺书要求,第一次提出口头警告,要求供应商做出书面保证承诺并于2小时内补充配送符合要求的货物;第二次扣合同价的1%;不符合要求达到三次的,依法解除合同。
6)临时加货处理:对于采购方临时有客餐任务或临时增加员工用餐时,供货方需在接到采购方口头或书面通知2小时内将货物送到采购方的指定地点,派专人负责跟踪服务,保证用餐正常。如延误送达或因各种理由拒绝临时送货的,发生一次扣除合同价的1%。
7)在供货过程中,采购方对所供货物有任何意见,可随时向供货方反映,供货方应及时改进,否则采购方依法解除合同。
8)配送车辆要求:中标人需保证提供足够数量的冷藏车辆,满足采购人订货和补货的配送要求。
9)因配送运输中出现人身安全事故,供货方独立承担一切刑事、民事责任,与采购方无关。
10)供货方应向采购方提供各类各批次货物清晰准确的原产地以及检测报告,包括但不局限于肉类检验检疫、三鸟检验检疫、水产品、粮油类、蔬菜农残检验等检测报告;采购方如发现供货方配送的货物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问题的,有权追求其法律责任。
11)供货方应该按照采购方的要求,建立完整的各类物品追踪溯源体系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需建立专门台账,按深圳市食品进货索证和台账登记要求,按格式如实记录配送给采购方的各类物品,留存相关检验合格证明、资质证明、营业执照等有效资料,并可追踪溯源,采购方有权定期检查。
12)责任方面:如因供应商所送货物造成食物中毒等事故,供应商应承担全部责任。
三、商务要求
(一) 服务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本项目为长期服务类项目,采购单位根据服务单位上一年的合同履行情况,决定是否续签第二年合同,第三年同此。采购人将对中标单位总体服务质量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依法终止合同。
(二)项目报价:
1.报价要求:投标总价(人民币)须是完成该项目的一切费用总和;
1.总报价要求
1.1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企业的利润。由企业根据招标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投标报价;一经中标,投标报价总价作为中标单位与采购单位签定的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内不做调整。
1.2各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超过财政预算限额;同时应充分考虑投标报价的风险,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投标;投标人不得期望通过索赔等方式获取补偿,否则,除可能遭到拒绝外,还可能将被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并可能影响其以后参加政府采购的项目投标。
1.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本项目招标范围和招标文件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并以投标人在投标书中提出的综合单价或总价为依据;投标人未填综合单价或合价的项目,在实施后,将不得以支付,并视作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综合单价或合价内。
2.分项报价要求
2.1报价应包含采购文件要求的所有工作内容而产生的一切费用以及供餐、食材采购费用。
2.2服务费应包括人员工资、福利、住房公积金、伙食、各种法律规定的保险、税收、装备、管理等费用,以及相关证件的办理、意外、工伤、医疗、法定节假日、例休加班、年休假、派人顶班等费用。
2.3报价货币:人民币。
(三)付款方式:
本项目实行固定总价合同方式,按月包定,每月20日为上月食堂运营管理服务费结算日,凭承包方完税发票,由甲方签署付款凭证,办理付款手续。
(四)售后服务要求:采购方每学期组织老师及员工代表进行满意度考评,满意度不能低于80%,否则采购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或进行相应处罚。
评分标准
序号 | 评分项 | 权重 | |||
1 | 价格 | 20 | |||
一、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 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 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 A1、A2、……An 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 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二、评标优惠政策: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投标人企业类型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扣除_10%(必填,请在6%-10%范围内选择)后参与评审。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投标报价扣除。如有其它政策支持因素(如鼓励创新等)需一并列出。 2.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____%(允许联合体投标的项目必填,请在2%-3%范围内选择)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均享受评标优惠政策第一款的优惠政策。 3.采购人所采购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环保产品,投标人应当提供所投产品的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及《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 |||||
2 | 商务部分 | (28) | |||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范围 | 评分准则 | ||
1 | 同类项目业绩 | 5 | 1.评审标准: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的事业单位或政府机关的餐饮类项目业绩,每项业绩得1分,最高得5分。同一项目续签不重复计算。 2.证明文件:投标人提供中标通知书和相关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原件备查,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 ||
2 | 履约评价 | 5 | 1.评审标准:投标人在上述“同类项目业绩”评审项中参加评审的业绩,能够提供用户出具的履约评价书,且评价为优(或满意)的,每提供一份得1分,最高得5分。 2.证明文件:投标人须提供用户出具的履约评价书(加盖用户单位公章)复印件,原件备查,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 ||
3 | 企业认证 | 8 | 1.评审标准: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认证证书、诚信管理体系认证、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认证机构颁发五星售后服务认证证书 以上证书齐全者得8分,缺少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 2.证明文件:投标人须提供上述有效期内的认证书复印件以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认 e 云)(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须体现网站信息),原件备查,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 ||
4 | 企业荣誉 | 10 | 1.评审标准: ①投标人获得省级或以上餐饮技能大赛团体金奖的,得25%; ②投标人自2016年以来,连续四年获得市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的,得20%; ③投标人连续两年获得国家级行业协会颁发的中国团餐百强企业的,得15%; ④投标人为省级或以上餐饮服务行业协会会员单位的,得10%; ⑤具有政府机构或相关评定机构颁发的“中国3.15诚信企业” 的,得10%; ⑥具有中国质量管理中心颁发的“食品安全诚信企业” 的,得10%; ⑦具有AAA级信用等级证书的,得10%; 以上最高累计得100%。 2.证明文件:投标人须提供证书或奖牌复印件,原件备查,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 ||
3 | 技术部分 | (47) | |||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范围 | 评分准则 | ||
1 | 拟派本项目的服务人员及素质要求 | 7 | 1.评审标准:拟派团队人员:①具有市级或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中式烹调师二级或以上证书的,每提供一人得1分,此项最高得2分;②具有市级或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公共营养师三级或以上的,每提供一人得1.5分,此项最高得3分;③具有市级或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中式面点师三级或以上证书的,每提供一人得1分,此项最高得2分;以上三项累计最高得7分。 2.证明文件:投标人须提供以上证书复印件及开标日近三个月(2020年11月至2021年2月)投标人为以上人员缴交的社保(养老保险为准,如开标日上一个月的社保材料因社保部门原因暂时无法取得,可以往前顺延一个月)证明材料扫描件;以上材料原件备查,未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 ||
2 | 项目经理(即食堂经理,仅限1人) | 10 | 1.评审标准:拟派项目经理: ①具有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 ②具有高级团餐职业经理人证书; ③具有高级餐饮经营管理师; ④具有高级食品检验师; ⑤具有高级食品质量管理师证; ⑥具有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师; ⑦具有省级或以人力资源保障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中式烹调师一级(技师)证书; ⑧具有省级或以人力资源保障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高级健康管理师证书; ⑨具有厨政管理师证书; ⑩具有“中国烹饪大师”或“中国服务大师”荣誉证书。 符合以上10项的得10分,缺少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 2.证明文件:投标人须提供以上证书复印件及开标日近三个月(2020年11月至2021年2月)投标人为其缴交的社保(养老保险为准,如开标日上一个月的社保材料因社保部门原因暂时无法取得,可以往前顺延一个月)证明材料扫描件;以上材料原件备查,未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 ||
3 | 食品安全及营养配餐保障 | 6 | 1.评审标准:投标人拟派营养专员(仅限一人):①具有省级或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高级健康管理师证书并具有公共营养师一级证书的得4分;②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的得2分;以上两项最高累计得6分。 2.证明文件:投标人须提供以上证书复印件及开标日近三个月(2020年11月至2021年2月)投标人为其缴交的社保(养老保险为准,如开标日上一个月的社保材料因社保部门原因暂时无法取得,可以往前顺延一个月)证明材料扫描件;以上材料原件备查,未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 ||
服务网点 | 2 | 评审标准:投标人注册地为深圳市或在深圳市设有分支机构或售后服务网点的得2分(分公司的必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扫描件,售后机构必须同时提供售后服务合作合同及售后机构营业执照)。 证明文件:投标人须提供相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 |||
4 | 服务方案 | 8 | 评审标准:投标人能够针对本项目制定科学合理的服务方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运营思路及理念、管理模式、根据不同群体制定经营计划、员工培训及定期体检计划、食堂设备设施的安全控制措施的,在上述方案内容基础上,方案合理性强得8分,方案合理性较强得6分,方案合理性一般得4分,方案合理性较差得2分,其他不得分。 | ||
5 | 管理制度 | 5 | 评审标准:投标人能够提供配餐经营各项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食品卫生和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岗位职责、服务标准、各项工作操作规范及流程、人员考(勤)核与奖惩规定、投诉处理措施等,在上述制度内容基础上,管理制度合理性强得5分,管理制度合理性较强得4分,管理制度合理性一般得3分,管理制度合理性较差得2分,其他不得分。 | ||
6 | 应急响应方案 | 4 | 评审标准:投标人能够根据自身经营经验并 结合工作用餐配送实际分析、预估经营过程中有可能产生的突发事件,并能针对不同突发事件制定应急预案及相应处理措施的,在上述方案内容基础上,方案合理性强得4分,方案合理性较强得3分,方案合理性一般得2分,方案合理性较差得1分,其他不得分。 | ||
7 | 疫情防控 | 5 | ①投标人纳入全国性名单或地方性名单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的得60%,提供至少一项自身属于重点保障企业的证明材料(名单查询网页链接或者名单网页截图或者政府部门出具的文件或者企业享受重点保障企业优惠政策的其他证明文件均可)。注:全国性或地方性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依据财金〔2020〕5号文的相关规定执行。②投标人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20%,即投标前一个月实际参加社会保险(至少包括养老保险)的员工人数(含免缴或延期缴纳社会保险人数)不低于2019 年12 月同口径人数80%(含)的企业,视为稳岗企业,提供自身符合稳岗企业条件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得40%;投标人提供虚假承诺的,将做无效投标处理,涉嫌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报主管部门处理处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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