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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文物考古研究所营业房公开招租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宁夏
  • 状态:公告
所在地区宁夏招标类型公告
请点击下载发布时间2020-11-30
宁夏回族自治区文物考古研究所营业房公开招租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附件1文物考古研究所招租招标文件11.30.pdf 项目概况 宁夏回族自治区文物考古研究所营业房公开招租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宁夏汇程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贺兰山西路清水湾学子公寓十层(银川九中对面))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2月21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ZB-2020-(采)-44

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文物考古研究所营业房公开招租项目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营业房及停车位招租(具体规格详见招标文件);

2、项目概况:

房号

面积(㎡)

招租价

单位

经营范围

出租房位置

租赁期

1

20

2.5

万元/年

贺兰石、字画、文房四宝

新华街

2年

2

25

3.00

万元/年

贺兰石

新华街

2年

3

23

3.00

万元/年

土特产、养生保健

新华街

2年

4

94

12.50

万元/年

贺兰石

新华街

2年

5

27

3.50

万元/年

宁夏土特产

新华街

2年

6

38

5.00

万元/年

文房四宝

新华街

2年

7

56

6.30

万元/年

文房四宝

利民街

2年

8

30

3.5

万元/年

文房四宝

利民街

2年

9

119

8.50

万元/年

文房四宝

利民街

2年

10

24

2.50

万元/年

贺兰石

利民街

2年

11

24

2.50

万元/年

书画用品

利民街

2年

12

24

2.50

万元/年

文房四宝

利民街

2年

13

24

2.50

万元/年

贺兰石

利民街

2年

14

21

2.30

万元/年

文房四宝、篆刻

利民街

2年

15

22

2.50

万元/年

贺兰石

利民街

2年

16

24

2.80

万元/年

文房四宝

利民街

2年

17

23

2.50

万元/年

文房四宝

利民街

2年

18

23

2.50

万元/年

贺兰石

利民街

2年

19

44

5.00

万元/年

贺兰石

利民街

2年

20

27

3.00

万元/年

贺兰石、篆刻

利民街

2年

21

21

2.50

万元/年

贺兰石

利民街

2年

22

21

2.50

万元/年

贺兰石、字画、文房四宝

利民街

2年

23

82

7.50

万元/年

贺兰石

利民街

2年

24

48

5.00

万元/年

文房四宝

利群街

2年

25

19

2.00

万元/年

文房四宝

利群街

2年

26

19

2.00

万元/年

贺兰石、篆刻

利群街

2年

27

16

1.70

万元/年

酒店服饰用品

利群街

2年

28

45

5.0

万元/年

文房四宝

利群街

2年

29

330

11.00

万元/年

酒店用品、厨房设备

利群街自建彩钢房

2年

注:中标单位签订1整年合同,缴纳1整年房屋租赁费(中标价),第二年续签合同,续缴第二年房屋租赁费(中标价)

序号

车位数

招租价

单位

经营范围

车位位置

1

20个

1.9

万元/年

停车位

利群街

注:中标单位签订1整年合同,缴纳1整年停车场租赁费(中标价),第二年续签合同,续缴第二年停车场租赁费(中标价)

合同履行期限:投标截止时间后60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4)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供应商如符合以上政策标准,应提供声明函,未提供者不予以认定(自然人无须提供以上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投标人须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税务登记证或具有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如经营范围中涉及特许经营的必须提供相应的经营许可证);6、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主体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具体以开标前一天的查询信息为准;(个体工商户需查询法人否为失信被执行人)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30日 至 2020年12月07日,每天上午8:30至14: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汇程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贺兰山西路清水湾学子公寓十层(银川九中对面))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1月30日上午8:30至2020年12月07日下午17: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宁夏汇程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贺兰山西路清水湾学子公寓十层(银川九中对面))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有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信用中国”等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前来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1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12月21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银川市金凤区贺兰山西路清水湾学子公寓十层(银川九中对面)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夏回族自治区文物考古研究所

地址:银川市

联系方式:张润英 0951-50647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汇程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贺兰山西路清水湾学子公寓十层(银川九中对面)

联系方式:张欣 0951-6150811、152095109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欣

电 话: 0951-6150811、15209510911

宁夏回族自治区文物考古研究所营业房公开招租项目 政府采购 公开招标文件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文物考古研究所营业房公开招租项目 采购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文物考古研究所 代理机构:宁夏汇程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 HCZB-2020-(采)- 44 2020 年 11 月 30 日 宁夏回族自治区文物考古研究所营业房公开招租项目 银川市金凤区贺兰山西路清水湾学子公寓十层(银川九中对面) 0951-6150811 - 1 -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4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付款方式...............................................................................................14 第四章 招租人需求.................................................................................................................16 第五章 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17 第六章 投标人资格要求.........................................................................................................19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20 一、投标函...............................................................................................................................21 二、开标一览表.......................................................................................................................21 三、法人授权书.......................................................................................................................21 四、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21 五、经营方案...........................................................................................................................21 六、其他说明...........................................................................................................................21 七、资信证明文件...................................................................................................................21 一、投 标 函.......................................................................................................................22 二、 开 标 一 览 表.............................................................................................................23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24 四、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25 五、经营方案...........................................................................................................................26 六、经营承诺...........................................................................................................................27 宁夏回族自治区文物考古研究所营业房公开招租项目 银川市金凤区贺兰山西路清水湾学子公寓十层(银川九中对面) 0951-6150811 - 2 - 七、资信证明文件要求...........................................................................................................28 八、其他资料...........................................................................................................................29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宁夏回族自治区文物考古研究所营业房公开招租项目招标公告 宁夏汇程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宁夏回族自治区文物考古研究所的委托,具体组织实施对宁夏回 族自治区文物考古研究所营业房公开招租项目的招标事宜,决定对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 标,欢迎具有资质能力的投标人参与报价,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文物考古研究所营业房公开招租项目 二、项目编号: HCZB-2020-(采)-44 三、采购内容及项目概况: 1、采购内容:营业房及停车位招租(具体规格详见招标文件); 2、项目概况: 房号 面积(㎡) 招租价 单位 经营范围 出租房位置 租赁期 1 20 2.5 万元/年 贺兰石、字画、文房四宝 新华街 2 年 2 25 3.00 万元/年 贺兰石 新华街 2 年 3 23 3.00 万元/年 土特产、养生保健 新华街 2 年 4 94 12.50 万元/年 贺兰石 新华街 2 年 5 27 3.50 万元/年 宁夏土特产 新华街 2 年 6 38 5.00 万元/年 文房四宝 新华街 2 年 7 56 6.30 万元/年 文房四宝 利民街 2 年 8 30 3.5 万元/年 文房四宝 利民街 2 年 9 119 8.50 万元/年 文房四宝 利民街 2 年 10 24 2.50 万元/年 贺兰石 利民街 2 年 宁夏回族自治区文物考古研究所营业房公开招租项目 银川市金凤区贺兰山西路清水湾学子公寓十层(银川九中对面) 0951-6150811 - 3 - 11 24 2.50 万元/年 书画用品 利民街 2 年 12 24 2.50 万元/年 文房四宝 利民街 2 年 13 24 2.50 万元/年 贺兰石 利民街 2 年 14 21 2.30 万元/年 文房四宝、篆刻 利民街 2 年 15 22 2.50 万元/年 贺兰石 利民街 2 年 16 24 2.80 万元/年 文房四宝 利民街 2 年 17 23 2.50 万元/年 文房四宝 利民街 2 年 18 23 2.50 万元/年 贺兰石 利民街 2 年 19 44 5.00 万元/年 贺兰石 利民街 2 年 20 27 3.00 万元/年 贺兰石、篆刻 利民街 2 年 21 21 2.50 万元/年 贺兰石 利民街 2 年 22 21 2.50 万元/年 贺兰石、字画、文房四宝 利民街 2 年 23 82 7.50 万元/年 贺兰石 利民街 2 年 24 48 5.00 万元/年 文房四宝 利群街 2 年 25 19 2.00 万元/年 文房四宝 利群街 2 年 26 19 2.00 万元/年 贺兰石、篆刻 利群街 2 年 27 16 1.70 万元/年 酒店服饰用品 利群街 2 年 28 45 5.0 万元/年 文房四宝 利群街 2 年 29 330 11.00 万元/年 酒店用品、厨房设备 利群街自建彩 钢房 2 年 注:中标单位签订 1 整年合同,缴纳 1 整年房屋租赁费(中标价),第二年续签合同,续缴第二年房屋 租赁费(中标价) 序号 车位数 招租价 单位 经营范围 车位位置 1 20 个 1.9 万元/年 停车位 利群街 注:中标单位签订 1 整年合同,缴纳 1 整年停车场租赁费(中标价),第二年续签合同,续缴第二年停 车场租赁费(中标价)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 300 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 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 宁夏回族自治区文物考古研究所营业房公开招租项目 银川市金凤区贺兰山西路清水湾学子公寓十层(银川九中对面) 0951-6150811 - 4 - 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4)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供应商如符合以上政策标准,应提供声明函,未提供者不予以认定(自 然人无须提供以上声明函)。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投标人须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税务登记证或具有社会统一信用代 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如经营范围中涉及特许经营的必须提供相应的经营许可证); 6、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主体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 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具体以开标前一天的查询信息为准;(个 体工商户需查询法人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投标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领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 年 11 月 30 日上午 8:30 至 2020 年 12 月 07 日下午 17:30(法 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宁夏汇程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贺兰山西路清水湾学 子公寓十层(银川九中对面))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 机构代码证或具有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信用中国”等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前来报 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2、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20 年 11 月 30 日上午 8:30 至 2020 年 12 月 07 日(节假日除外), 每天上午 08:30 至下午 17:30 时。 七、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0 年 12 月 21 日 14 时 00 分(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 文件恕不接受。 八、开标地点:银川市金凤区贺兰山西路清水湾学子公寓十层(银川九中对面) 九、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十、招 租 人: 宁夏回族自治区文物考古研究所 地 址:银川市 联 系 人:张润英 宁夏回族自治区文物考古研究所营业房公开招租项目 银川市金凤区贺兰山西路清水湾学子公寓十层(银川九中对面) 0951-6150811 - 5 - 联系电话:0951-5064776 十一、代理机构:宁夏汇程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贺兰山西路清水湾学子公寓十层(银川九中对面) 联 系 人:张欣 联系电话:0951-6150811、15209510911 宁夏回族自治区文物考古研究所营业房公开招租项目 银川市金凤区贺兰山西路清水湾学子公寓十层(银川九中对面) 0951-6150811 - 6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1 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文物考古研究所公开招租项目 招标文件编号:HCZB-2020-(采)-44 采购内容:营业房招租(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招租人需求) 2 招 租 人:宁夏回族自治区文物考古研究所 地 址:银川市 联 系 人:张润英 联系电话:0951-5064776 代理机构:宁夏汇程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贺兰山西路清水湾学子公寓十层(银川九中对面) 联 系 人:张欣 联系电话:0951-6150811、15209510911 3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地点: 请于 2020 年 11 月 30 日上午 8:30 至 2020 年 12 月 07 日下午 17:30 到宁夏汇程国际招标有 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贺兰山西路清水湾学子公寓十层(银川九中对面))领取文件。 4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叁仟元整(¥3000.00 元)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截止时间。 5 保证金的形式:转账或保函 开户名称:宁夏汇程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 账 号:16000140900027870 注:开标现场需将保证金缴纳凭证装入标书正副本中。 宁夏回族自治区文物考古研究所营业房公开招租项目 银川市金凤区贺兰山西路清水湾学子公寓十层(银川九中对面) 0951-6150811 - 7 - 6 投标货币:人民币; 付款方式:转账或电汇 7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后 60 天 8 答疑时间、地点:(根据项目需要选择) 9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地点: 时间:2020 年 12 月 21 日 14:00 时之前; 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地点:宁夏汇程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贺兰山西路清水湾学子公寓十层(银川九 中对面)) 10 开标时间:2020 年 12 月 21 日 14:00 时; 开标地点:宁夏汇程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贺兰山西路清水湾学子公寓十层(银 川九中对面)) 11 正本份数: 壹份 副本份数: 贰份 12 租赁时间:两年 一、总则 1、招标方式 1.1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公告中所述项目。 2、合格的投标人 2.1 满足招标公告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规定。 2.2 满足本文件实质性条款的规定。 3、适用法律 3.1 本次招标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 4、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采购方在 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宁夏回族自治区文物考古研究所营业房公开招租项目 银川市金凤区贺兰山西路清水湾学子公寓十层(银川九中对面) 0951-6150811 - 8 - 5、招标文件的约束力 5.1 投标人购买本招标文件并决定参加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和约束 。 二、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构成 6.1 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合同条款及格式 (4)项目需求 (5)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 (6)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 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否则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招标文件的澄清 7.1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截止期 10日前按招标公告中的通讯地 址,以书面形式通知招租人。招租人将在收到通知 3 日内对投标人澄清要求予以答复,并以答疑文 件的形式发给每个投标人。 8、招标文件的修改 8.1 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天前,招租人均可以以补充文件的方式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8.2 招租人有权按照法定的要求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 8.3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答疑文件发给每个投标人,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 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9、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9.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租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 使用简体中文。 9.2 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0、投标文件构成 宁夏回族自治区文物考古研究所营业房公开招租项目 银川市金凤区贺兰山西路清水湾学子公寓十层(银川九中对面) 0951-6150811 - 9 - 10.1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资信证明文件、分项报价表、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及投 标函、开标一览表等部分; 10.2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制投标文件资料目录。 11、证明投标人资格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1.1 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1.2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独立履行合同的文件。 11.3 投标人除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提供的货物以及服务的能力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财务、 技术方面的能力。 11.4 投标人应提交根据合同要求提供的证明产品质量合格以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11.5 证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手册、图纸、文字资料和数 据。 12、投标函和开标一览表 12.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投标函、开标一览表。 13、投标保证金 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形式进行缴纳投标保证金。 14、投标有效期 14.1 投标有效期为开标之日后六十(60)天。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 以拒绝。 15、投标文件份数和签署 15.1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投标文件必须采取胶印装订,招租人不接受活页形式的投 标文件。如果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5.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打印或复印,正本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 字。授权代表须将法定代表人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附在正本投标文件中。 15.3 除投标人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 必须由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6、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6.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分开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论投标人中标与否, 投标文件均不退回。 16.2 密封的投标文件应: 宁夏回族自治区文物考古研究所营业房公开招租项目 银川市金凤区贺兰山西路清水湾学子公寓十层(银川九中对面) 0951-6150811 - 10 - (1) 注明投标人名称,如因标注不清而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按招标公告中注明的地址送 达; (2) 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标书编号及“请勿在xxxx年xx月xx日xx时xx分(投标截 止时间)之前启封”的字样。 16.3 如果投标文件被宣布为“迟到”投标时,应原封退回。 16.4 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招租人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 投标文件,招租人将予以拒绝,作无效投标处理。 17、投标截止日期及开标时间 17.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20 年 12 月 21 日 13 时 30 分-2020 年 12 月 21 日 14 时 00 分。 17.2 开标时间: 2020 年 12 月 21 日 14 时 00 分。 17.3 招租人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有权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投 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 18、迟交的投标文件 18.1 招租人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19、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9.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 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租人,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 19.2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文件应按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并应在封套上加注“修 改”和“撤回”字样。修改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招租人。 19.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 19.4 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 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五、开标与评标 20、开标 20.1 招租人将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应委派携带有效证件的 代表准时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需签名以证明其出席。 20.2 开标仪式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招租人代表、监督人员、投标人代表以及有关工作人员 参加。 20.3 按照规定同意撤回的投标将不予开封。 宁夏回族自治区文物考古研究所营业房公开招租项目 银川市金凤区贺兰山西路清水湾学子公寓十层(银川九中对面) 0951-6150811 - 11 - 20.4 开标时请投标人代表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招标代理机构当众拆封宣读 每份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的各项内容,未列入开标一览表的内容一律不在开标时宣读。 20.5 招标代理机构将指定专人负责做开标记录并存档备查,开标记录包括在开标时宣读的全 部内容。 20.6 投标人在报价时不允许采用选择性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21、评标委员会 21.1 开标后,将立即组织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进行评标。 21.2 评委会由行业专家、招租人代表共 3 人以上单数组成,人员构成须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 定,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三分之二。 21.3 评委会应以科学、公正的态度参加评审工作并推荐中标候选人。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 不受任何干扰,独立、负责地提出评审意见,并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 21.4 评委会将对投标人的商业、技术秘密予以保密。 22、评标过程的保密与公正 22.1 公开开标后,直至向中标的投标人授予合同时止,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 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 22.2 在评标过程中,如果投标人试图向招租人和参与评标的人员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 其投标被拒绝。 23、投标的澄清 23.1 评标期间,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委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 文件进行澄清,但并非对每个投标人都作澄清要求。 23.2 接到评委会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应派人按评委会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做出书面澄清,书面澄 清的内容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但投标的价格和实 质性的内容不得做任何更改。 23.3 接到评委会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4、对投标文件的初审 24.1 投标文件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保证金等 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 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宁夏回族自治区文物考古研究所营业房公开招租项目 银川市金凤区贺兰山西路清水湾学子公寓十层(银川九中对面) 0951-6150811 - 12 - 24.2 在详细评标之前,评委会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 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 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 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见证方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 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的认定需经过评委会三分二及以 上成员的认定。评委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24.3 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 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24.4 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进行进一步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 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 如果用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进行修 正; (2)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和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进行修正。只有在评委会认为单价有明 显的小数点错误时,才能以标出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4.5 评委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 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24.6 评委会将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 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相应的名次排列。 25、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 25.1 无效投标条款 (1) 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2)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3) 投标人在报价时采用选择性报价; (4) 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5) 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6) 其他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属无效投标的情形。 25.2 废标条款: (1) 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六、定标 26、确定中标单位 26.1 评委会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评分办法与评分标准进行打分。 宁夏回族自治区文物考古研究所营业房公开招租项目 银川市金凤区贺兰山西路清水湾学子公寓十层(银川九中对面) 0951-6150811 - 13 - 26.2 得分最多的投标人将被确定为中标人。 26.3 评审结束后,中标候选人名单将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一个工作日。 26.4 若有充分证据证明,中标候选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与评审专家、招租人、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 (3)向评审专家、招租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4)恶意竞争,投标总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 (5)不满足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但在评标过程中又未被评委会发现的; (6)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此情况下一经认定,报经采购办批准,招租人有权重新组织采购。 27、质疑处理 27.1 参加投标投标人认为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从采购结果公布 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招租人提出质疑。非书面形式、五个工作日之外提交以及匿名的 质疑将不予受理 。 27.2 质疑必须以参加投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投标文件中所确定的)送达的方式提 交,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含传真、电子邮件等)招租人有权不予受理。 27.3未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或在投标活动中本身权益未受到损害或从投标活动中受益的投标人所 提出的质疑也不予受理。 27.4 招租人将在收到投标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 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27.5 投标人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 招租人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投标人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28、中标通知书 28.l 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招租人将向中标投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8.2 中标投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立即以书面形式回复招租人,确认中标通知书已收到。 28.3 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招租人和中标投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 书发出后,招租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投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七、授予合同 29、签订合同 宁夏回族自治区文物考古研究所营业房公开招租项目 银川市金凤区贺兰山西路清水湾学子公寓十层(银川九中对面) 0951-6150811 - 14 - 29.l 中标人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一个月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与招租人签订政府采购合 同,且不得迟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否则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由此给招租人造成 损失的,中标人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9.2 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招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29.3 签订合同后,中标人不得将房屋进行转租,不得经营规定范围以外的经营。未经招租人同 意,中标人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招租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招租人损 失的,中标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宁夏回族自治区文物考古研究所营业房公开招租项目 银川市金凤区贺兰山西路清水湾学子公寓十层(银川九中对面) 0951-6150811 - 15 -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付款方式 合同条款另行约定。 宁夏回族自治区文物考古研究所营业房公开招租项目 银川市金凤区贺兰山西路清水湾学子公寓十层(银川九中对面) 0951-6150811 - 16 - 第四章 招租人需求 房号 面积(㎡) 招租价 单位 经营范围 出租房位置 1 20 2.5 万元/年 贺兰石、字画、文房四宝 新华街 2 25 3.00 万元/年 贺兰石 新华街 3 23 3.00 万元/年 土特产、养生保健 新华街 4 94 12.50 万元/年 贺兰石 新华街 5 27 3.50 万元/年 宁夏土特产 新华街 6 38 5.00 万元/年 文房四宝 新华街 7 56 6.30 万元/年 文房四宝 利民街 8 30 3.5 万元/年 文房四宝 利民街 9 119 8.50 万元/年 文房四宝 利民街 10 24 2.50 万元/年 贺兰石 利民街 11 24 2.50 万元/年 书画用品 利民街 12 24 2.50 万元/年 文房四宝 利民街 13 24 2.50 万元/年 贺兰石 利民街 14 21 2.30 万元/年 文房四宝、篆刻 利民街 15 22 2.50 万元/年 贺兰石 利民街 16 24 2.80 万元/年 文房四宝 利民街 17 23 2.50 万元/年 文房四宝 利民街 18 23 2.50 万元/年 贺兰石 利民街 19 44 5.00 万元/年 贺兰石 利民街 20 27 3.00 万元/年 贺兰石、篆刻 利民街 21 21 2.50 万元/年 贺兰石 利民街 22 21 2.50 万元/年 贺兰石、字画、文房四宝 利民街 23 82 7.50 万元/年 贺兰石 利民街 24 48 5.00 万元/年 文房四宝 利群街 25 19 2.00 万元/年 文房四宝 利群街 26 19 2.00 万元/年 贺兰石、篆刻 利群街 27 16 1.70 万元/年 酒店服饰用品 利群街 28 45 5.0 万元/年 文房四宝 利群街 宁夏回族自治区文物考古研究所营业房公开招租项目 银川市金凤区贺兰山西路清水湾学子公寓十层(银川九中对面) 0951-6150811 - 17 - 29 330 11.00 万元/年 酒店用品、厨房设备 利群街自建彩钢房 注:投标人中标后所经营的范围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经营,否则招租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序号 车位数 招租 价 单位 经营范围 车位位置 1 20 个 1.9 万元/年 停车位 利群街 宁夏回族自治区文物考古研究所营业房公开招租项目 银川市金凤区贺兰山西路清水湾学子公寓十层(银川九中对面) 0951-6150811 - 18 - 第五章 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 一、评标方法与定标原则 评标小组在评标时,依据投标报价和各项商务、技术条件响应对投标人进行综合 评价。 评分因素及分值 评分因素 分值 投标报价 40 分 商务条款相应情况 10 分 经营方案 20 分 经营范围承诺书 25 分 投标人资质 5 分 二、评标标准 评分标准 序号 评审项目 标准分 评分标准 1 投标报价 40 分 投标人完全响应招租底价得 20 分,如投标人报价超出招租 底价,每超出 5 元/㎡加 1 分,最多加 20 分。如投标人投标报价 低于招租底价,视为无效投标。(注:投标单位超出底价部分的 报价只能以 5 元/㎡整数倍递增。) 2 商务响应情况 10 分 不能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商务条款要求的作为无效投标处 理。满足招标文件商务条款的得 10 分。 4 经营方案 20 分 投标人对经营过程做出相应方案,方案完善、具体,并且有 利于招租人,经营优秀的得 14-20 分,良好的得 7-13 分,一般 的得 0-6 分。 5 经营承诺 25 分 投标人如中标后针对经营范围做出相应承诺,承诺具体的得 15-25 分,良好的得 5-10 分,一般的得 0-5 分,没有承诺不得 分。 6 投标人资质 5 分 承租方提供工商登记证或与其所投标经营范围相关的证明资料, 资料完整得 5 分,不完整不得分。 宁夏回族自治区文物考古研究所营业房公开招租项目 银川市金凤区贺兰山西路清水湾学子公寓十层(银川九中对面) 0951-6150811 - 19 - 备注:评标要求: 1、投标文件装订部分:对于投标文件,正本单独用一个牢固的封套密封,所有副本 用另一个单独的封套密封,并且在每个封套上分别显著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每册采 用胶装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密封的意思是投 标人对包封的封口封缝牢固粘接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鉴或授权委托人印鉴。 如果密封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并加写标志,其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2、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部分:开标时先对投标文件进行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只对具备投标资格和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对不符合标书要求 的投标人应当由投标人签字确认。审查内容主要包括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税务 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信用中国查询结果等与此项目相关的其他文件。 宁夏回族自治区文物考古研究所营业房公开招租项目 银川市金凤区贺兰山西路清水湾学子公寓十层(银川九中对面) 0951-6150811 - 20 - 第六章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2、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有效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税务登记证或具 有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如经营范围中涉及特许经营的必须提供相应的 经营许可证)(原件) 3、信用中国查询记录 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注:以上证件标注原件的开标现场必须携带原件,若缺少一件不得参与采购活动。复印 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且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按废标处理。 宁夏回族自治区文物考古研究所营业房公开招租项目 银川市金凤区贺兰山西路清水湾学子公寓十层(银川九中对面) 0951-6150811 - 21 -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投 标 文 件 项 目 名 称: 招 标 编 号: 投标人名称 : (盖章) 日 期 : 宁夏回族自治区文物考古研究所营业房公开招租项目 银川市金凤区贺兰山西路清水湾学子公寓十层(银川九中对面) 0951-6150811 - 22 - 投标主要文件目录 一、投标函 二、开标一览表 三、法人授权书 四、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 五、经营方案 六、其他说明 七、资信证明文件 宁夏回族自治区文物考古研究所营业房公开招租项目 银川市金凤区贺兰山西路清水湾学子公寓十层(银川九中对面) 0951-6150811 - 23 - 一、投 标 函 致 (招租人): 根据贵方的 号招标文件, 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 (姓名和职 务)代表我方 (投标人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据此函, (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我方愿意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承租营业房,总投标价为人民币 (大写), (小写)。 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的有效期定的开标日起的有效期(60 天)遵守本 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2.我方承诺参加投标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提交投标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正本、副本。 4.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5.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投标人开户行: 账 户: 投标人授权代表姓名(签字): 投标人名称(公章): 宁夏回族自治区文物考古研究所营业房公开招租项目 银川市金凤区贺兰山西路清水湾学子公寓十层(银川九中对面) 0951-6150811 - 24 - 日 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二、 开 标 一 览 表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房号 租赁时间 经营范围 单价 (万元/年) 总投标报价 (万元) 备 注 总投标报价(大写): 注:1、此价格不含物业管理费用。 2、此价格不含水、电、网络、市容等费用。 宁夏回族自治区文物考古研究所营业房公开招租项目 银川市金凤区贺兰山西路清水湾学子公寓十层(银川九中对面) 0951-6150811 - 25 -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职 务)授权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我方就 号项目投标活 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投标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 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职 务: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宁夏回族自治区文物考古研究所营业房公开招租项目 银川市金凤区贺兰山西路清水湾学子公寓十层(银川九中对面) 0951-6150811 - 26 - 四、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项目名称: 房 号 经营范围 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文件响应 偏离 情况技术参数 数 量 技术参数 数 量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宁夏回族自治区文物考古研究所营业房公开招租项目 银川市金凤区贺兰山西路清水湾学子公寓十层(银川九中对面) 0951-6150811 - 27 - 五、经营方案 (此部分由投标人自行填写) 宁夏回族自治区文物考古研究所营业房公开招租项目 银川市金凤区贺兰山西路清水湾学子公寓十层(银川九中对面) 0951-6150811 - 28 - 六、经营承诺 (此部分由投标人自行填写) 宁夏回族自治区文物考古研究所营业房公开招租项目 银川市金凤区贺兰山西路清水湾学子公寓十层(银川九中对面) 0951-6150811 - 29 - 七、资信证明文件要求 1、实质性资格证明文件目录 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 3、税务登记证; 4、组织机构代码证; 5、信用中国查询结果; 6、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宁夏回族自治区文物考古研究所营业房公开招租项目 银川市金凤区贺兰山西路清水湾学子公寓十层(银川九中对面) 0951-6150811 - 30 - 八、其他资料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招标方式 2、合格的投标人 3、适用法律 4、投标费用 5、招标文件的约束力 二、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构成 7、招标文件的澄清 8、招标文件的修改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9、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0、投标文件构成 11、证明投标人资格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6、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7、投标截止日期及开标时间 18、迟交的投标文件 19、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五、开标与评标 20、开标 21、评标委员会 22、评标过程的保密与公正 23、投标的澄清 24、对投标文件的初审 25、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 六、定标 26、确定中标单位 27、质疑处理 28、中标通知书 七、授予合同 29、签订合同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付款方式 第四章招租人需求 注:投标人中标后所经营的范围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经营,否则招租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第五章 ?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 一、评标方法与定标原则 评标小组在评标时,依据投标报价和各项商务、技术条件响应对投标人进行综合评价。 评分因素及分值 二、评标标准 评分标准 第六章 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 标 函 二、 开 标 一 览 表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四、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 五、经营方案 (此部分由投标人自行填写) 六、经营承诺 (此部分由投标人自行填写) 七、资信证明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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