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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长航公安局南通分局南通派出所迁建工程

  • 江苏
  • 状态:公告
所在地区江苏招标类型公告
请点击下载发布时间2020-12-11
[0]长航公安局南通分局南通派出所迁建工程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A3206010318000543 项目名称 长航公安局南通分局南通派出所迁建工程
标段编号 A3206010318000543003001 标段名称 长航公安局南通分局南通派出所迁建工程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20年12月11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20年12月22日
工程类型 房屋建筑施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长航公安局南通分局南通派出所迁建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航公安局南通分局南通派出所迁建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南通市崇川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通市崇川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南通市崇川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红星路南侧、姚港路东侧、长江路高架北侧;

2.1.2建设规模:拟用地面积约6300平方米,新建办案大楼、训练场地、业务用房等,总建筑面积约6840平方米。

2.1.3合同估算价:约3900万元

2.1.4工期要求: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12月,竣工日期:2021年12月,具体开工日期以该工程的开工令为准。

2.1.5 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分为一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

施工图所示长航公安局南通分局南通派出所迁建工程,包括围墙、土方、土建、水电安装、装饰、暖通、消防、室外配套、绿化、智能化工程(含土建配管、配线、桥架,不含设备)、设备选购及安装等全部内容,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如下:

3.2.1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 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注:项目负责人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董事长、总经理。

3.2.3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必须提供:与投标企业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

自 2018年 12月 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 2019年 12 月 1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 2020年 9 月 1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自 2015年 12月 1 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3.4企业信用评价档案。投标人须持有南通市城乡建设局颁发的《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南通市建筑业企业(单项投标)信用管理手册》(以下合称为《信用手册》),且《信用手册》未处于在拟投标项目所在地暂停或停止使用状态。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注册建造师的,须将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及执业注册信息录入《信用手册》。

提醒:根据市城乡建设局《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2014年7日31日起建筑业企业原持有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将停止在南通市区招标平台使用,请市各建筑业企业及时登录南通市建筑市场监管平台,按照《办法》要求到市建设局驻行政审批窗口申领新证,并申请信用核查。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0 年12月 11 日至2020年 12 月 22 日 9 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nantong.gov.cn/TPBidder/)”;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0年 12 月 22 日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9.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通市崇川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南通市崇川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心

招标代理

机构:

南通新江海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江景国际八楼(南通市崇川区南通港村一组26号)

地 址:

南通市南大街兴胜大厦五楼

联系人:

丁先生

联系人:

柴九玲

电 话:

0513-85728081

电 话:

18012880304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1585059451@qq.com

2020年12月11 日

招标人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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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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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特殊公告 [0]

长航公安局南通分局南通派出所迁建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航公安局南通分局南通派出所迁建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南通市崇川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通市崇川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南通市崇川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红星路南侧、姚港路东侧、长江路高架北侧;

2.1.2建设规模:拟用地面积约6300平方米,新建办案大楼、训练场地、业务用房等,总建筑面积约6840平方米。

2.1.3合同估算价:约3900万元

2.1.4工期要求: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12月,竣工日期:2021年12月,具体开工日期以该工程的开工令为准。

2.1.5 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分为一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

施工图所示长航公安局南通分局南通派出所迁建工程,包括围墙、土方、土建、水电安装、装饰、暖通、消防、室外配套、绿化、智能化工程(含土建配管、配线、桥架,不含设备)、设备选购及安装等全部内容,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如下:

3.2.1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 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注:项目负责人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董事长、总经理。

3.2.3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必须提供:与投标企业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

自 2018年 12月 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 2019年 12 月 1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 2020年 9 月 1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自 2015年 12月 1 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3.4企业信用评价档案。投标人须持有南通市城乡建设局颁发的《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南通市建筑业企业(单项投标)信用管理手册》(以下合称为《信用手册》),且《信用手册》未处于在拟投标项目所在地暂停或停止使用状态。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注册建造师的,须将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及执业注册信息录入《信用手册》。

提醒:根据市城乡建设局《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2014年7日31日起建筑业企业原持有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将停止在南通市区招标平台使用,请市各建筑业企业及时登录南通市建筑市场监管平台,按照《办法》要求到市建设局驻行政审批窗口申领新证,并申请信用核查。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0 年12月 11 日至2020年 12 月 22 日 9 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nantong.gov.cn/TPBidder/)”;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0年 12 月 22 日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9.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通市崇川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南通市崇川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心

招标代理

机构:

南通新江海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江景国际八楼(南通市崇川区南通港村一组26号)

地 址:

南通市南大街兴胜大厦五楼

联系人:

丁先生

联系人:

柴九玲

电 话:

0513-85728081

电 话:

18012880304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1585059451@qq.com

2020年12月11 日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相关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1 长航公安局南通分局南通派出所迁建工 程 招标文件 (工程量清单计价) 标段编号:A3206010318000543003001 招标人: 南通市崇川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南通市崇川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新江海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 2020 年 12月 11 日 2 工程招标文件备案表 编制人:柴九玲 日 期:2020 年 12 月 11 日 招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2020 年 12 月 11 日 南通市招标投标办公室(备案) 3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5 1. 招标条件 ..................................................................................................................................... 5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5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 5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 6 5. 投标截止时间 ............................................................................................................................. 6 6. 资格审查 ..................................................................................................................................... 7 7. 评标方法 ..................................................................................................................................... 7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 7 9. 联系方式 ..................................................................................................................................... 7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8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8 投标人须知 ............................................................................................................................................. 14 1 总则 ............................................................................................................................................. 16 2 招标文件 ..................................................................................................................................... 18 3 投标文件 ..................................................................................................................................... 26 4 投标 ............................................................................................................................................. 26 5 开标 ............................................................................................................................................. 27 6 评标 ............................................................................................................................................. 28 7 合同授予 ..................................................................................................................................... 28 8 纪律和监督 ................................................................................................................................. 29 9 解释权 .................................................................... 30 10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 30 第三章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 33 评标办法前附表 ............................................................................................................................. 33 1. 评标方法 .................................................................................................................................... 36 2. 评审标准 .................................................................................................................................... 36 3. 评标程序 .................................................................................................................................... 37 附件 A ...................................................................................................................................................... 40 附件 B ...................................................................................................................................................... 41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 42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 43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 46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 46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 89 1.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 ........................................................................................................ 89 2.投标报价编制要求............................................................................................................ 89 3.其他说明 ........................................................................................................................... 91 第六章 图 纸 ....................................................................................................................................... 93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 94 4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 103 第九章资格审查证明材料 ................................................................................................................... 124 5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长航公安局南通分局南通派出所迁建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航公安局南通分局南通派出所迁建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南通市崇川区行政审批 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通市崇川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南通市崇川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红星路南侧、姚港路东侧、长江路高架北侧; 2.1.2建设规模:拟用地面积约 6300平方米,新建办案大楼、训练场地、业务用房等,总建筑 面积约 6840平方米。 2.1.3合同估算价:约 3900万元 2.1.4工期要求:365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 12月,竣工日期:2021 年 12月,具体 开工日期以该工程的开工令为准。 2.1.5 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分为一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 施工图所示长航公安局南通分局南通派出所迁建工程,包括围墙、土方、土建、水电安装、装 饰、暖通、消防、室外配套、绿化、智能化工程(含土建配管、配线、桥架,不含设备)、设备选 购及安装等全部内容,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同时具备 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如下: 3.2.1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 格证(B 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 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 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 满 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 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 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 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6 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注:项目负责人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董事长、总经理。 3.2.3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必须提供:与投标企业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 □√自 2018年 12月 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 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 2019 年 12 月 1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 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 2020年 9 月 1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 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自 2015 年 12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 评价不合格的。 3.4 企业信用评价档案。投标人须持有南通市城乡建设局颁发的《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 手册》或《南通市建筑业企业(单项投标)信用管理手册》(以下合称为《信用手册》),且《信 用手册》未处于在拟投标项目所在地暂停或停止使用状态。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注册建造师 的,须将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及执业注册信息录入《信用手册》。 提醒:根据市城乡建设局《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管理办法〉 (试行)的通知》规定,2014 年 7 日 31 日起建筑业企业原持有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 册》将停止在南通市区招标平台使用,请市各建筑业企业及时登录南通市建筑市场监管平台,按照 《办法》要求到市建设局驻行政审批窗口申领新证,并申请信用核查。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6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0 年 12月 11 日至 2020年 12 月 22 日 9 时 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 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 台(http://ggzyjy.nantong.gov.cn/TPBidder/)”;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0年 12 月 22 日 9时 30分。 7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9.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通市崇川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 司、南通市崇川区政府投资项目 建设中心 招标代理 机构: 南通新江海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江景国际八楼(南通市崇川区南 通港村一组 26 号) 地 址: 南通市南大街兴胜大厦五楼 联系人: 丁先生 联系人: 柴九玲 电 话: 0513-85728081 电 话: 18012880304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1585059451@qq.com 2020年 12月 11 日 8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2 招标人 名称:南通市崇川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南通市崇川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心 地址:南通市海港新村 联系人:丁先生 电话:0513-85728081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南通新江海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通市南大街兴胜大厦五楼 联 系 人:柴九玲 联系电话:18012880304 邮箱:1585059451@qq.com 1.1.4 招标项目及标段 名称 长航公安局南通分局南通派出所迁建工程 1.1.5 建设地点 红星路南侧、姚港路东侧、长江路高架北侧 1.2.1 资金来源 自筹 1.2.2 出资比例 100%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2.4 工程款支付方式 见合同条款 12.4.1 1.3.1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分为一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 施工图所示长航公安局南通分局南通派出所迁建工程,包括围墙、土方、土建、 水电安装、装饰、暖通、消防、室外配套、绿化、智能化工程(含土建配管、配 线、桥架,不含设备)、设备选购及安装等全部内容,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 清单。 1.3.2 要求工期 365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0 年 12 月,竣工日期:2021 年 12 月。具体 开工日期以该工程的开工令为准。 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节点工期(如有):/ 1.3.3 质量要求 质量标准:合格。 1.4.1 投标人资格要求 见招标公告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 投标 见招标公告 1.9.1 踏勘现场 投标人自行踏勘。 9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0 分 包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建筑工程主体不允许分包,分包单位需要获得招标人的 认可 分包金额要求:/ 1.11 偏 离 不允许 2.1.1 (9) 构成招标文件的 其他材料 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答疑、澄清、通知、说明等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 招标文件的截止 时间 2020 年 12 月 14 日 17 时之前 2.2.2 招标文件澄清发 布时间 2020 年 12 月 18日 17 时之前 2.4 招标控制价 金额:38946912.27 元,其中暂列金额 300万元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 材料 商务标组成: □√投标函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计划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资格审查文件组成: □√资格审查申请书封面 □√诚信承诺书 □√项目经理简历表 □√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资格审查资料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资质 □√ 招标文件(含网上招投标平台系统)中要求填写的其他资料。 需从诚信库中获取的材料: □√企业营业执照 □√企业资质证书 □√企业信用手册 □√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 B 证 □√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企业的有效劳动合同 □√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 无需从诚信库中获取的材料: □√诚信承诺书 □√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 10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招标文件(含网上招投标平台系统)中要求填写的投标所需其他资料 3.3.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日后 45 日历天 3.2.3 合同价格形式 □√单价合同 □总价合同 3.4.1 投标保证金递交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账、电汇、网银,银行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函,不接受 现金、本票等形式。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70 万元 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到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帐 户。 账户名称: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南通分行 银行账号:投标人标书之后,在“业务管理-开标前-保证金账户获取(南通)” 功能下,找到具体标段,点击“生成子账户”按钮获取保证金子账户。 其他要求:各投标人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及时、足额汇入投标保证金, 以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的时刻作为有效保证金时限的依据,各投标人应当充分预 判因各种因素导致保证金到账的滞后情况,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3.4.3 投标保证金退还 投标保证金计算利息,退还投标保证金时,本金与利息一并划付至投标保证金付 款人基本账户。为提高效率,在规定时间内,由招标代理或招标人统一代为办理 中标人和未中标人的保证金退还工作。如本项目招标中遇质疑,投诉,复议等特 殊情况,保证金退还按相关规定执行。 3.5 是否允许递交备 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6.5 施工组织设计暗 标编制要求 □√不采用 □采用:施工组织设计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 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等。 3.6.6 其他编制要求 / 4.2.1 投标截止时间 2020 年 12 月 22 日 9 时 30 分 4.2.3 递交投标文件 地点 电子投标文件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 传。 5.1.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 5.1.2 参加开标会的投 标人代表 远程参加开标,无需亲临开标现场 11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5.2.1 开标程序 (1)宣布开标纪律; (2)宣布开标有关人员姓名; (3)公布投标人名称及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 (4)招标人远程解密其投标文件; (5)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解密并导入招标文件; (6)抽取评标办法及相关系数 (7)开标结束。 5.2.2 解密时间 解密截止时间:以鸿雁系统倒计时为 6.1.1 评标委员会的 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3 人或 3 人以上单数,其中业主评委 1名。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专家在政府组建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采用语音系统自动通 知。 6.3 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 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3 7.3.1 履约保证金 □√是,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或电汇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10%,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 前向招标人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 □否 8.5.1 异议提出的时间 (1)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 7 日前提出; (2)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 (3)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8.5.2 招投标监督管理 部门 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因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故招标人特别说明如下: 1、远程开标项目的时间均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 2、本项目招投标文件均用专用招投标工具软件编制,并通过网上招投标平台完成招投标过程。投标人投标 文件的编制和递交,应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如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将可能导致 废标,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投标人如对正确使用招投标专用工具软件有疑问的,请尽早和软件公司的服务人 员联系,他们会根据投标人要求,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技术支持。 3、投标人通过网上招投标平台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投标人须使用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生 成两个文件,一个是加密投标文件,用于上传到网上;另一个即为不加密 NJSTF 格式文件,刻录到空白光盘上 作为备用投标文件(仅在技术人员确认为非投标人原因导致远程解密失败时使用)。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 12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 V3.0 系统(以下简称:鸿雁 3.0 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 据需要使用鸿雁 3.0 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招标人提前进入鸿雁 3.0 系统,播放测试音频,各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 人代表提前进入鸿雁 3.0 系统(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jy.nantong.gov.cn/ 找到“网上开标”模块, 根据操作手册(请在办事指南中的“专区”中)进入相应标段的开标会议区)收听观看实时音视频交 互效果并及时在讨论组中反馈,未按时加入开标会议区并完成扫码登录操作的或未能在开标会议区内全程参与 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放弃对开评标全过程提疑的权利,投标人将无法看到解密指令、废标及澄清、唱标、 评审结果等实时情况,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招标人将在系统内公布投标人名单并核验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然后通过开 标会议区发出投标文件解密的指令,投标人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投标人远程解密方法见 附件 3),投标人解密截止时间以鸿雁系统倒计时为准。若遇系统问题,可根据情况适当延长解密时限。因投 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 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 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招标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 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友情提示:若投标人已领取副锁 (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 6、开评标全过程中,各投标人参与远程交互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应始终为同一个人,中途不得更换, 在废标、澄清、提疑、传送文件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投标人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投标人的 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投标人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抵赖推脱,投标人自行承担随意 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 7、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定的网络、 电源(不间断)、CA 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扫描仪、打印机、传真机、高清视 频监控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IE 浏览器(版本必须为 11 及 11 以上),江苏通用驱动 5.5 版本(可 到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http://ggzyjy.nantong.gov.cn/bszn/020005/1.html )。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 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 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8、评标办法及其系数的抽取时,现场数字高频变换,抽取结果随机,抽取人无法人为设定,但受网络带宽、 硬件设备等因素影响,远程投标人通过鸿雁 3.0 系统观看时,可能会感觉数字变化较慢或出现卡顿,此属正常 现象,若投标人需要调取开标现场视频影像资料的,可以在评标完成后 3 个工作日之内以书面方式提出,逾期 的概不受理现场视频调阅申请。 9、特别提醒:本项目招投标全流程均使用新的招投标系统操作和发布,操作和发布平台为南通市公共资源 交易平台,网址为 http://ggzyjy.nantong.gov.cn/。本工程提供二个品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由投标人自行选择 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国泰新点投标工具:请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办事指南中的“专区”中,投标人使用操作 遇到问题时,请及时向软件公司张建彬咨询,咨询联系方式为手机:17625213828,QQ:960616741 或座机: 0513-59001839。 广联达投标工具:请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办事指南中的“专区”中,投标人使用操作遇 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袁志旭咨询,咨询联系方式为手机:13405712121,QQ:76623819 或手机: 15996198366。 13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0、在开评标全过程中,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是默认的远程交互工具,在系统正常运行情况下,若投标人 在一定时限(如 10 分钟)内既没有在系统中响应远程交互,也无法通过电话、QQ 等与其取得联系,由投标人 自负后果。 11、为进一步强化提升服务质效,树立全国领先的不见面交易品牌,即日起就公共资源不见面交易工作开 始试行微信公众号服务,凡参与不见面交易的用户,均可通过微信公众号搜索并关注“公共资源不见面交易” 订阅号,公众号作为公共资源不见面交易工作的信息发布源,主要提供项目交易的技术支持和服务工作,适时 发布不见面交易有关的舆论宣传报道和理论研究成果,提供公共资源交易大数据分析报告,开展调查问卷和用 户评价,助力提升南通不见面交易工作再上新台阶。 订阅号名称“公共资源不见面交易” 14 投标人须知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及标段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4 本招标项目的工程款支付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标段的要求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格要求,见招标公告。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施工资质和施工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 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 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 的; 15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 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 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根据需要自行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现场条件 (1)施工现场拆迁及平整情况:以施工场地的现状为准。招标人提供的现状场地,中标人必须无条 件接受。各投标人根据踏勘现场的情况自行制定相应措施,所发生的费用由各投标人自行考虑,并列入 投标报价,工程结算时不作调整。 (2)施工用水、电:施工用水、用电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并列入投标报价,场内临时供水供电及施 工中所用的水、电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3)场内外道路:场内、外道路、施工便道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并列入投标报价,工程结算时不作 调整。 (4)其他:投标人应认真对现场环境进行踏勘,对施工现场情况和影响施工的因素以及困难条件进 行周密的勘察和研究,作出自己的判断结论和估价。中标后和签订合同时及施工过程中,投标人均不得 以不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增加工程造价的要求,施工时因场地问题引起的成本费用增加, 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结算时不予调整。 中标单位应独立、有效的做好该工程周边的有关群众工作,并充分考虑工程实施范围内外的施工单 位、个人和其他可能出现阻挠施工等不可预料突发的情况,若因此发生的机械台班停置费、二次机械进 退场费、人员窝工、处理周边群众纠纷等费用和损失等,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并列入投标报价,工程结 算时不作调整。 投标人务必自行认真踏勘现场条件,如若对现场施工条件有疑问,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前提出 16 (网上答疑具体操作详见《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响应方业务操作手册》),否则 视同认可。一旦中标不得对现场条件提出额外要求,不得要求增加费用。 1.10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1.11 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 和幅度。 1.12知识产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 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 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1.13同义词语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 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 人”进行理解。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2.1.1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图纸;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2.1.2 根据本章第 2.2 款和第 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 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内容前后相互矛盾时,以发布时间在后的文件为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人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 定的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交,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投标人不在澄清期限内提出,招标人有权不予答复。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给所有 17 投标人,但招标人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 2.2.3 澄清文件按本章第 2.2.2 款规定发出之时起,视为投标人已收到该澄清文件。投标人未及时 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阅招标文件的澄清,或未按照澄清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由此 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文件发布后,招标人确需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的,招标人将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 台”发给所有投标人。 2.3.2 修改文件按本章第 2.3.1 款规定发出之时起,视为投标人已收到该修改文件。投标人未及时 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阅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未按照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由此 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3.3 根据《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等有关 文件规定,招标文件中存在的遗漏、错误、含义不清,甚至多处表述不一致或者前后矛盾情况的,不属 于异议,属于疑问,疑问应当在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提出。 2.4 招标控制价 2.4.1 招标控制价,是招标人根据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计价依据和办法,以 及本招标文件和招标工程量清单,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编制的本次招标工程的最高投标限价。本工程招标 控制价金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控制价文件随本项目招标文件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同步发布。招标人确需对已发布的招标控制价进行修改的,将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给所有 投标人。 2.4.2 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 (1) 本工程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现有的设计变更、图纸审查意见及回复、招标答疑(如有)等 有关技术资料。 (2)《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GB 50854-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 价定额》2014 年、《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4 年版;《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 年版、 《关于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江苏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苏建价(2016)154 号、《省住房城 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增值税计价政策调整的通知》苏建函价苏建函价〔2018〕298 号、《省住房城乡建 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苏建函价〔2019〕178 号以及相应补充规定和现行省、 市有关规定; (3)人工工资按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的 通知》(苏建函价[2020]382 号)。材料价格执行《南通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20 年第 12期中的信息价 及市场价,该价格已考虑营改增的调整内容,材料按信息价中含税价格除税,征税方法采用一般计税法; (4)《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按质论价等费用计取方法的公告》2018年第 24号文; (5)本工程不可竞争费用项目及其费率见下表(按苏建(2016)154 号文,征税方式采用一般计税 法): 18 序 号 费用类别 费用名称 计费基数 基坑支 护(%) 大型 土石 方(%) 土建 (%) 装饰 (%) 安装 (%) 绿化 (%) 道路、围 墙、排水 (%) 1 规 费 社会保障费 A+B+C-D 1.3 1.3 3.2 2.4 2.4 3.3 2.0 2 住房公积金 A+B+C-D 0.24 0.24 0.53 0.42 0.42 0.55 0.34 3 现场安全 文明施工 措施费 基本费 A+ E-D 1.8 1.5 3.1 1.7 1.5 1.0 1.5 4 扬尘污染防 治增加费 A+ E-D 0.2 0.42 0.31 0.22 0.21 0.21 0.31 5 税 金 税 金 除税造价 9 9 9 9 9 9 9 注:1、A、计算基础: A 为分部分项工程费, B 为措施项目清单费,C其它项目费,D为除税工 程设备费,E 为单价措施项目费。 2、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费率为暂定,最终以南通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核定为准,否则在总价中 扣除。 3、其它有关费率:详见工程量清单。 2.4.3 招标控制价文件组成。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应当包括建设项目招标控制价表、单位工程 招标控制价表、工程量清单与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材料价格表等,本工程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文 件编制深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4.4招标控制价异议处理 投标人对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有异议时,应在招标控制价公布后 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 不答复或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时,投标人可按规定程序向工程所在地造价管理机构投诉。 投标人经复核认为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未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编制的,应在招标控制价公布后 5 日内向相关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投诉,具体要求详见通建工(2014)369号文件。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组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1.2 招标文件“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有规定格式要求的,投标人应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并按要求 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 3.1.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 包括本章第 3.1.1(1)中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编制投标报价。 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 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款的有关要求。 3.2.3 投标报价应包括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相应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资料的全部内容,以及 为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的附属工程、临时工程、材料、劳务及所需的全部费用。 19 招标文件后附的工程量清单标明的工程量是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 应结合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与图纸一起阅读理解。 3.2.4投标报价编制要求 (1)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投标人不得采用总价让利或以总价百分比让利等办法进行投标报价。 (2)除投标人自行补充的措施项目外,投标报价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 招标人提供的一致。 (3)工程量清单中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子目 的单价或价格之中。 (4)投标报价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和有关要求、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及拟定的施工方案或 施工组织设计,依据企业定额和市场价格信息,实行自主报价(已列入不可竞争的项目除外)。投标人 所报设备价、材料价如低于同期的省、市、县的造价信息或低于同期的市场价格信息,视为对发包人的 优惠。投标人标函中所报设备、材料其规格、尺寸、等级不得低于清单的要求。中标人应根据清单确定 的标准、等级、规格组织施工。 (5)套用本企业定额,无本企业定额可参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房 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4-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 《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4年、《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4 年版;《江苏省建设工 程费用定额》2014年版及江苏省、南通市现行的计价文件。 (6)参考标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临时设施费等所有按总价或系数计算的措施项目费、人工费 由投标人结合实际情况自行考虑)中标后承包人不得以标底或招标控制价中可能存在的不合理或错误作 为借口而要求签证或索赔。若结算时发现投标人有明显的不平衡报价(如:子目中个别材料、人工、机 械费低于市场询价的 80%),招标人可自行按有利招标人利益的调整,无须投标人确认。 (7)中标人应独立、有效地做好该工程周边的有关群众工作,并充分考虑工程实施范围内外的单位、 个人和其他可能出现阻挠施工的情况,对施工现场及周边发生的青苗费用,及可能发生的机械台班停置 费、二次机械进退场费、人员窝工、处理周边群众纠纷等费用和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并列入投标 报价,工程竣工结算时不作调整。 (8)本工程施工期间涉及排污、环保、市容、消防、治安、城市卫生、市政、居委会、派出所等相 关部门收取的费用,以及夜间文明施工、保护周边地下管线和架空线安全的费用等,投标人应综合考虑 在投标报价中,竣工结算时不再调整。需发包人配合的,发包人提供必要的配合。 (9)中标人须根据招标文件的工期要求拆除现场所有临时设施,包括所有的机械设备、硬化场地后 的场地拆除以及完工后塔吊基础拆除等建筑垃圾及剩余材料全部清运出现场,相关费用由各投标人在报 价时自行考虑到投标报价中,竣工结算时不作任何调整。清理标准应得到发包人认可,否则,如发生相 关费用则由招标人在工程结算价款中扣除。 (10)因施工场地狭小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各投标人自行考虑,所有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竣工 结算时一律不作调整。 (11)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招标人提供的暂估价、暂列金额等不可竞争费用不得调整,否则按无效 20 投标文件处理。 (12)报价书中的工程数量乘以综合单价必须等于合价,如有误差结算时以综合单价金额小的为计算 依据。 (13)投标文件格式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到表式齐全,否则评委会可视为该投标函未按招标文 件要求提供必要内容,属内容不全。 (14)施工单位不得拒绝完成建设单位在施工地点范围内变更或要求增加和减少的工程内容。 (15)若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擅自改变暂估价或暂列金额且评审时未被发现,报价低于暂估价或 暂列金额结算时统一先按招标文件明确暂估价或暂列金额扣除,报价高于暂估价或暂列金额时统一先按 报价扣除;若擅自改变招标文件及清单内容,且评标时未被发现的,实际施工时一律以招标文件及清单 内容执行,结算价格不予调整。 (16)本工程临空或防护设施部位,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须设置显目的警示标识,投标人需综合考虑 在投标报价中,结算一律不予调整。 (17)投标人根据施工场地现状,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涉及高压线防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并计 入投标报价,竣工结算时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此项费用。 (18)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中根据自身管理水平,材料采购及机械配备等因素,考虑实际可抵扣进 项税,合理确定增值税应纳税额进行自主报价。 (19)各投标人应自行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垃圾(含拆迁建筑垃圾)拆除清运费由投标单位自行计 入报价,实际施工中不再签证,结算时不再另行支付其费用。 (20)投标报价中应综合考虑施工过程中发生和产生的淤泥、泥浆、渣土等建筑垃圾运输、清理等 运出崇川区范围以外涉及的所有费用(含渣土证费用),涉及的所有费用由投标单位自行考虑并包含在 投标总价中,结算一律不再调整。施工过程中所有泥浆、渣土、淤泥等建筑垃圾必须运出崇川区范围以 外,否则,除须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罚外,发现一次,发包人将向承包人收取 1-10 万元/车的违约金,并须 重新清运出崇川区。清运前承包人必须向发包人指明堆放地点(该地点必须符合南通市崇川区建筑垃圾 (渣土)管理中心要求),南通市崇川区建筑垃圾(渣土)管理中心收取的建筑垃圾处置费由投标人考虑在报 价中。 (21) 图纸中注明的甲方自理、二次设计需由专业厂家制作生产,且已列入工程量清单由中标人负 责实施的项目,投标时应将该部分费用考虑在投标总价中(包含二次设计等相关费用)。 (22)下列项目由中标人负责,其费用由各投标人自行考虑,并作为措施费列入投标报价,工程结 算时不作调整: a.为招标人临时搭建(或租用)办公用房(不少于 100㎡),并安装办公与生活用水、电设施,其 搭建(或租房)及水电安装费用; b.施工现场外临时用道路、便道的修建费用; c.本工程渣土清运费用及办证费用; d.本工程所涉及的高压线防护费用; e.解决施工现场周边群众干扰的费用; 21 f.现场地下高压电缆沟安全保护费用; g.拆迁遗留建筑垃圾清运费用。 (23)招标人在所有单位工程提供的土方工程量清单中给出了各类土方的工程量,投标人应根据现 有的设计文件、勘察文件并结合施工方案和已明确的现场实际情况自行进行计算,若计算结果与清单提 供的土方量有出入,可将增减的那部分工程量列入土方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土方自行平衡调整 项”中(包括本项目施工需要涉及的所有挖、填、清淤、老路的破除、余方弃置、购土等),该费用一 次性包死(施工过程中图纸变更引起的标高调整除外)。 “基坑工程-土方”的工程量清单中“土方自 行平衡调整项”为本工程项目整体的土方平衡,承包人必须保证土方回填至设计的室外地坪标高。 (24)本工程施工排水由中标人在土建工程开工前自行解决,施工排水等接入市政总管道所需费用 由各投标人自行考虑,所有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竣工结算时一律不作调整。否则,如发生相关费用 则由发包人在工程结算价款中扣除。 (25)在施工过程中,如需井点降水等其他措施,各投标人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自行考虑,所有费用 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同时为完成合同要求内容而在小区红线范围内所需的井点降水费用由投标人报价时 自行考虑在措施费用中,结算时不做调整。 (26)基坑支护的护坡、深井降水、观测回灌井措施费用,如按招标图纸施工,该费用一次性包定, 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需认真考虑, 工程结算时招标人不再为此类项目另外支付费用。在实际施工过程 中,如不按图纸要求而任意减少深井降水数量,结算时工程量按实际设置的数量进行结算;如不按图纸 要求而任意增加深井降水数量,多出清单数量的深井数量不追加造价(招标人要求的变更除外)。 (28)投标报价中需考虑工地大门入口开设的手续及费用、临时施工道路的铺设、拆除外运等工程 施工所发生一切费用,竣工结算时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此项费用。 (29)根据市有关规定,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入口处必须设置冲洗平台,并在投标报价中自行考虑, 竣工结算时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此项费用。 (30)投标人中标后施工现场必须安装摄像头覆盖整个施工区域,该费用由投标单位自行考虑计入 报价,结算时一律不作调整,具体要求如下: 1)摄像头必须安装在工地出入口、施工作业面、材料加工区等关键位置,具体位置由承包人报经发 包人审核确认,确保达到全方位、全过程监控要求。 2)摄像头要求高分辨率、带红外线夜视,要求可 360度旋转的高速球型摄像头数量不能少于整体的 一半。 3)液晶显示屏、可实时监控。硬盘容量可存两个月。 4)每月将监控情况刻盘交发包方存档,内容前后须连贯。 (31)本工程采用商品砼和预拌砂浆使用厂拌成品。 (33)本工程主要材料推荐品牌(厂家)如下表,各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推荐的材料品牌(厂家) 或者不低于推荐品牌(厂家)档次及标准的其他品牌(厂家)进行投标报价,中标后必须按招标文件及 投标文件规定的材料生产厂家、产地、品牌之一报招标人项目部确认后进行采购,报招标人确认后方可 进场。若招标人发现中标人提供的品牌(厂家)在招标人推荐品牌(厂家)范围以外,且低于招标人推 22 荐品牌(厂家)等级及标准的,招标人可选择推荐品牌中任一品牌(厂家),中标人不得拒绝,且中标 人不得要求调整材料价格,结算价格不作调整。 主要材料推荐品牌(厂家)表 序号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品牌、材质要求等 1 成品烤漆实木复合木饰 面套装门 骨架及内部芯材选用杉木原木,密 实填充,无空隙;面层选用木皮烤 漆饰面。 选用盼盼、步阳、群升、春天、科派、金鼎龙、振通品 牌产品。门锁选用拉丝不锈钢系列,高度不小于 170mm; 合页选用顶固、雅洁、坚朗品牌不锈钢产品;门吸选用 雅洁 AW1765、顶固 3278、坚朗 DS101E 系列产品。 2 其他门五金 雅洁、顶固、坚朗 3 玻璃胶、结构胶 白云、之江、道康宁、硅宝 4 开关面板、插座 TCL-罗格朗(美驭系列)、西门子远景系列、梅兰日兰(欧 版系列) 5 灯具、光源 低装疏散指示灯,嵌装,面板为 4mm 钢化玻璃。 TCL 三雄极光、欧普、雷士 6 外墙涂料(高弹)、内墙 乳胶漆、真石漆 华润/多乐士/紫荆花/三棵树 华润/三棵树/紫荆花/多乐士 其中内墙涂料:华润T800 、多乐士优逸高遮盖、紫荆 花R11-00、三棵树SGI-100系列环保产品。 外墙高弹涂料:华润H68 、多乐士优逸高高级弹性外墙 漆、紫荆花R29-00、三棵树SGT205系列产品 腻子同品牌 真石漆:天然岩片调色 7 玻璃 台玻/安源/耀皮(中空玻璃为原厂成品) 8 铝型材 华建/栋梁/信元/海达 9 门窗五金配件 坚朗/立兴/合和 10 结构胶、耐候胶 白云/之江/道康宁/硅宝 11 化学锚栓 爱立德/强固/富帅 12 配电箱内部元器件 (浪涌保护器按规定选用备案产品) 上海华通(上海华通低压开关有限公司生产)/常开(常熟 开关制造有限公司生产)/上海人民电器(上海人民电器厂 生产)苏梅(梅兰日兰电器集团(苏州)有限公司生产) 13 PPR 水管、UPVC 排水管、 PVC 穿线管 三德、伟星、公元、保利 14 电线、电缆 宝胜、中超 、远东、江南 15 综合布线 一舟、德塔森特、普利驰 16 防水材料 上海睿睿、卓宝、月皇、上海豫弘 17 消防应急灯 应急灯须为成套产品,且确保通过消防验收。 18 泵类 上海熊猫/威乐/格兰富/ITT 19 水泥 华新/海螺/ 龙潭 23 20 钢材 宝钢/沙钢/永钢/中天 21 通风电机 不得选用优化电机 22 钢构件、桥架等 室外轻钢构建(不锈钢材质除外), 须成品热镀锌;连接件为热镀锌材 质(或 304 不锈钢)。室内消防管、 桥架及风管等吊架、配件以及所有 桥架均须热镀锌。 相关管道(水管、风管)、桥架如有抗震支架要求,须 选用抗震支架。 23 实木地板、实木复合地 板、强化地板 大自然、升达、菲林格尔 24 地胶 阿姆斯壮、洁福、LG、嘉宝、德嘉、保丽 25 细木工板、多层板、阻燃 板、成品免漆板 E0 级 兔宝宝、莫干山、福庆 26 纸面石膏板 可耐福、杰科、优时吉博罗、杰森 27 矿棉板 阿姆斯壮、龙牌、星牌、美露达 28 轻钢龙骨 镀锌,非压花式 可耐福、杰科、优时吉博罗、杰森 29 开关面板、插座 TCL-罗格朗(美驭系列)、西门子远景系列、梅兰日兰(欧 版系列) 30 灯具、光源(不含体育馆 专用灯) TCL 三雄极光、欧普、雷士 31 PPR 水管、UPVC 排水管、 PVC 穿线管 三德、伟星、公元、保利 32 电线、电缆 宝胜、中超 、远东、江南 33 防水材料 东方雨虹、卓宝、月皇、上海豫宏 34 吸音板 E1 级 丽声、金艺彩、五羊艺冠 35 消防应急灯 应急灯须为成套产品,且确保通过消防验收。 36 内墙瓷片、全抛釉砖、仿 古砖、聚晶微粉砖等 特地、欧美、箭牌、兴辉、冠珠、鹰牌、法恩莎、惠达、 新中源 37 洁具 吉事多、箭牌、和成、法恩莎 38 空调 美的、格力、将军富士通、日立 39 地漏 潜水艇、箭牌、科勒、法恩莎 40 热水器、小厨宝 美的、海尔、格力 41 塑料井 井座为 PPB(PP)材质,井筒为 HDPE (PE)材质 公元、天井、河马 42 太阳能 桑夏、海尔、太阳雨 洁具推荐品牌表及型号 序 号 项目名称 型号、规格 备注 吉事多 箭牌 和成 法恩莎 24 1 蹲便器 GP-1014 ALD505 C106AW FLD5616 含低水位冲水箱、带 S 弯、三角阀、 不锈钢编织软管等全套产品 2 座便器(无 障碍) GP-4215 AB1218 C4720T FB16139B 含三角阀、不锈钢编织软管、抓杆 等全套产品 3 小便器 GP-1068 含暗装感应器 AN608BH 含暗装感应器 AGY101A U4486B 含暗装感应器 AF3422B FN6653 含暗装感应器、进出水连接管件等 全套产品 4 台盆 GP-1843 含台应龙头等 AP406A 含台盆龙头等 L4011AW 含台盆龙头等 FP-4608 含台盆龙头等 含洗脸盆排水(大弹跳下水及不锈 钢横式存水弯去水)、台盆龙头、 三角阀、不锈钢金属波纹管等全套 产品 5 拖把池 GP-1004 含 DBS105 拖把 池龙头等 AM7702 含 A47127C 拖 把池龙头等 SF332TAW 含 LF618 拖把 池龙头等 FM-7815 含 FS503 拖把 池龙头等 含加长龙头,去水、立柱等 6 立柱盆 盆尺寸:约 570*490*210,立柱尺寸约 200*185*640MM,选用箭牌、吉事多、和成、 法恩莎品牌产品 含单把单冷龙头、去水等全套配件 (34)对未注明品牌要求的材料或设备,投标人在报价时考虑选用国产中档及以上,且符合国家标 准及以上(含防雷、消防、暖通、桥架、人防、供水、供电等部门)的合格产品进行报价,且结算时价 格不予调整。在实际施工中,发包人可以无条件要求施工单位更换不符合要求的产品,购进的材料设备 与提供的样品不一致时,由承包人无条件退货,如因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及各项指标的材料,由此引起 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结算时一律不作调整。本工程所使用的产品必须满足消防等专业部门认定的 标准及品牌,确保联动与匹配,且必须保证消防等各部门的专业验收。 (35)本项目的消防及人防材料、设备、器械必须及时送专业部门检测,确保一次性通过检测;消防工程 确保一次性通过消防部门的验收,人防工程必须一次性通过人防部门的验收。(消防、人防、防雷等工程的材料 和设备,根据要求如有须选用备案产品的,必须选用。) (37)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收集变更、签证及隐蔽项目关键部位的影像视频资料并进行保存以 供后期审计使用,在送审结算资料时光盘或 u 盘必须一并提交。所有签证资料必须附有详细影像彩色照 片,所摄照片必须有可参照性。如影像资料未能反映签证、掩蔽项目、清单或招标文件列明的工作内容, 则结算时该项内容不予认可。 (38)投标人中标后应根据国家、省、市、工程所在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规定缴纳有关费用,该费 用已包含在报价中,招标人不另行给付,费用缴纳的标准投标人可向有关部门查询。 (39)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需考虑本工程的特殊性,由于周边有住宅小区,施工过程中除连续浇筑 砼必须按照相关程序办理许可外,其他作业等严禁夜间 10点以后施工,相关费用考虑在报价中,结算一 律不予调整。 (40))本工程垂直运输费、脚手架费用等措施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报价,工程结算时不再调整。 (41)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按照《南通市区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 中的要求实施时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并计入投标报价,竣工结算时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此项费用。 (42)投标报价中绿化部分应包括苗木购买、种植、改善土质或换土、养护的所有费用。投标人在 踏勘现场后,充分考虑现场土质情况,费用自行考虑在报价中,在中标后不得因土质问题而影响苗木成 活率。一旦中标,施工期间的苗木价格无论怎么涨跌,双方均不调整。 (43)绿化工程养护等级:二级,养护期:2 年,及时清除杂草、施肥、防治虫害、修剪整枝等工 25 作,保持草坪覆盖率应基本达到 90%以上,草坪内杂草控制在 30%以内;生长和颜色正常,不枯黄;每年 修剪暖地型一次以上冷地型 6次以上;苗木成活率为 100%,做到苗木生长良好,无虫害,养护期内的养 护费投标人须综合考虑在报价中,结算时不作调整。 (44)本工程在养护期(二年)内维持、提高绿地景观质量和促进各种景观植物正常生长所发生的 各种管养费用,包括修剪、整枝、造型、治虫、除草、切边、保洁、抗旱、排涝、防冻、松土、施肥等, 其中施肥每年不少于 1次,绿地基肥采用有机肥。此部分费用投标人须综合考虑 在报价中,结算时不作 调整。 (45)中标人须在单体竣工前拆除现场所有临时设施,包括所有的机械设备、硬化场地后的场地拆 除以及完工后塔吊基础拆除等建筑垃圾及剩余材料全部清运出现场(好土回填至原室外标高,原室外标 高由中标单位进场后与监理单位、招标人共同测量后确认),相关费用(含渣土清运及办证费用)由各投 标人在报价时自行考虑到投标报价中,竣工结算时不作任何调整。清理标准须得到发包人认可,否则, 如发生相关费用则由发包人在工程结算价款中扣除。临时道路由承包人破除后外运,破除后不高于原来 的室外地坪标高,并经业主方和监理方认可。 (46)中标单位需提供后期涉及到的办公家具、厨房设备、智能化设备等采购项目的相关服务,费 用由各投标人综合考虑到投标报价中,不另行列项计算。 (47)非道路移动机械需满足环保要求,具体环保要求参照《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 (环大气[2018]179 号)和《关于印发江苏省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污防攻坚指 办〔2019〕40 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48)本项目后期涉及到的相关采购(包含且不限于厨房设备、办公家具、智能化等采购)配合费 用由各投标单位综合考虑到综合单价中,不单独列项,后期结算时,不予增加。 (49)如技术需求中出现只能是唯一品牌完全响应的参数要求,在技术功能完全满足的前提下,可 做适当偏离,但每个系统的总制冷、制热量不得负偏离(单机设备制冷、制热量,正偏离在 5%以内(含 5%)),如有必要使用替代产品,该产品品牌档次、技术及功能均须与原推荐品牌产品相当,并得到发 包人认可。 (50)其他未尽事宜在书面答疑中明确。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将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 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 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无效。 3.4.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退还方式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6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①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②中标人无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 ③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 ④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5 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 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 投标文件的编制 3.6.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自行增加,作为投标文件的组 成部分。 3.6.2 投标文件中涉及从企业诚信库中获取的材料见本章第 3.1.1项,投标人应在相应章节中建立 相应链接(点击后可自动进入企业诚信库查看相应原件彩色扫描件,并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对已 在投标文件中链接的企业诚信库材料进行更新的,投标文件须重新链接获取相应信息。 投标人有义务核查投标文件中相应链接,以及从企业诚信库中获取扫描件的有效性和真实性,如存 在扫描件无效、不清晰、不完整或链接无效等情形的,投标人应及时更新企业诚信库相关材料,并重新 链接获取相应信息。 未按本项要求从企业诚信库中获取的材料,在评标时该材料不予认可。 3.6.4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 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6.5施工组织设计暗标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6补充内容:投标文件编制的其它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 投标备份文件 3.7.1 投标备份文件是指投标人用专用工具编制的、与上传的投标文件一致的NJSTF格式不加密的电 子投标文件。 3.7.2 投标备份文件应当存储于光盘等移动存储介质中。 3.7.3 投标备份文件仅在技术人员确认为非投标人原因导致远程解密失败时使用。 4 投标 4.1 投标备份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投标人须使用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生成两个文件,一个是加密投标文件,用于上传到网上;另 一个即为不加密 NJSTF 格式文件,刻录到空白光盘上作为备用投标文件(仅在技术人员确认为非投标人 原因导致远程解密失败时使用)。中标单位在中标公示期后、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必须提供肆份纸质投标 文件(资格后审材料、商务标)及不加密 NJSTF 格式文件(光盘一份)以供招标办、招标人存档。纸质 投标文件应使用 CA 系统打印,且必须保证与评标时的电子标书完全一致。 27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 具体操作详见“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 台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操作手册”和“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项目响应方业务操作手 册”。 4.2.2 远程开标前,投标人务必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http://ggzyjy.nantong.gov.cn/TPBidder/)投标文件上传模块中使用模拟解密功能,验证本机远程 自助解密环境。投标人必须使用能正确解密投标文件的“CA 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远程解密,因投标 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招 标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 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友情提示:若投标人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 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 4.2.3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4 逾期上传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4.2.5 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数字证书认证 并加密,未按要求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在本章第 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地点和投标人参会代表 5.1.1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 5.1.2 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的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按要求派相关人员参加开标的,其 投标将被拒绝。 5.2 开标程序 5.2.1开标程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2.2 每个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可现场 使用 CA证书解密,也可在线解密),解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将在开标会议上当众进行数据导入。 5.3 特殊情况处理 5.3.1 因“江苏省网上开评标系统”故障,开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时,招标人将使用“投标备份文 件”继续进行开标活动。 “江苏省网上开评标系统”故障是指非投标人原因造成所有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均无法解密的情形。 部分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不适用该条款。 5.3.2 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解密的,该投标将被拒绝。 5.3.2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 28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 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 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4 评标结果公示 6.4.1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 日内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发布评标结果公 示,公示期不少于 3日。 6.4.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自收到异议 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人拒不答复的,投标人可按照本章第 8.5条的规定 程序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7 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 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中标通知及中标结果公告 评标结果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投诉的,招标人应在 5日内按规定的格式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 通知书。同时,按规定的格式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出中标结果公告,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 的投标人。 7.3 履约保证金 7.3.1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 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 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 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3.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 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29 7.4 签订合同 7.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期内以及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15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 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 的项目的中标人,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 7.4.2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或者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人的授权直接确定的中标人)放弃中标, 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 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次确定其 他中标候选人与招标人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招标人明显不利的,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 7.4.3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 正。同时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 纪律和监督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 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 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 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 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 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 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 异议与投诉 8.5.1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提出。招标 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 示期间提出。 8.5.2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 30 道之日起十日内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明确的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 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第 8.5.1项规定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9 解释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 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 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 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 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 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10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本项目开标时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 程解密、评标办法与系数抽取、文件传输、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 为保证本项目远程开标会议顺利进行,特做如下提醒: (1)本项目通过网上系统递交投标文件,各投标人务必在开标日之前仔细确认投标文件已成功递 交到系统内(以往项目中,经常发生投标人多次撤回修改投标文件,而却忽略最终递交的步骤),若因 投标人原因导致递交失败,开标当日不得使用备用光盘进行补救,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 开标前,请使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http://ggzyjy.nantong.gov.cn/TPBidder/)投标文件上传模块中的模拟解密功能,如能正常解密, 说明本机满足远程自助解密要求。 3、投标人进入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后,紧接着就把解密锁插入电脑上做好解密准备,在主持人的 指令发出之后到解密截止时间之前有充足的解密时间(正常情况下,每个投标人解密自己投标文件时间 不到一分钟),如果投标人网络或电脑出现问题,可能会影响解密时间(若因投标人自身若因投标人自 身的的网络及软硬件问题导致在解密截止时间仍然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会被打回,不能参与后续评标), 请投标人务必确保电脑、操作系统、浏览器等满足远程开标的使用、具备高速畅通的网络,并确保 CA 锁 不出故障。 请各投标人提前购买配置好相关设备,并提前做好设备调试,以保证远程开标时与开标主场交互顺 畅,开标开始时将滚动播放解说词(附件 1),以对设备进行测试。本项目资格审查条件中的“远程参 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2,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会员端操作手册各投标人自行在南通市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专区自行,3。请各投标人仔细阅读附件中的各项内容,确保能顺 利参加本次项目的开标会议和交互全过程。 31 附件 1 远程开标会议标前解说词(用于设备测试) 尊敬的投标人: 欢迎您参加本次项目的开标会议,本项目采用远程投标方式进行,为切实保障您的权益,保证开标 会议顺利完成,建议您按照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选择稳定、流畅的网络环境,配备功能齐备的软、硬件 设施。在开标会议进行过程中,遵守招标人的指令,响应有关的操作要求: (1)选择相对密闭、安静的环境参与远程开标。由于投标人交互期间的交织影响,要求投标人选 择空间较为紧凑的密闭环境进行投标。 (2)遵守指令、不擅离职守。开标评标过程中,招标人与投标人随时需要实时交流,如现场管理 端在 10分钟内无法与客户端建立起联系(无人应答或不作响应等),即视为投标人放弃交互权利,可由 招标人自行决定处置方式(招标人可以不再通过其他方式与您建立联系),您必须接受包括终止投标资 格在内的任何处理结果。 (3)确保设施、设备工况良好。投标人应当提前检查电力供应、网络环境和远程开标会议有关设 施、设备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因您自身设施、设备故障导致无法完成投标或者不能进行现场实时交互的, 均由您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4)诚实、守信参加开标会议。除了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诚实、守信参与投标活动以外,远程参 加开标会议需要您更加注重投标的独立性和公正性,您的不当动作和失范行为将被全程保留并可能成为 不良记录的依据。 在开评标会议进行过程中,您可以在法律、法规框架允许的范围内就有关评审过程中的事项向管理 人员提出咨询或疑问,也可以按照《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 实施办法》(苏建规字(2016)4 号)规定,提出书面异议(加盖企业印鉴后通过网络传输扫描件), 符合受理条件的,项目管理人员将依法依规进行答复和处理。 希望我们能够共同携手努力完成此次开、评标会议。 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说明:投标人进群并通过身份审核后,将能收听到该解说词,解说词将以单曲循环的方式反复播放, 并且在招标文件中全文公布该解说词内容,提醒潜在投标人进行设备检测,以确保开标过程中不发生技 术故障。如有反馈无法接收解说词的,排查后属于管理端原因的,招标人可以通知有关技术人员及时处 理。 32 附件 2(列入投标文件其它材料中并签字盖章) 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 致: (招标人)、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方郑重承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参加本次远程开标会议,是我方真实意 思的表达。 一、不出借、买卖、伪造、涂改企业和从业人员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资格业绩、印章以及其他 相关资信证明文件,严禁其他企业或个人以我公司的名义投标。 二、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程序。不隐瞒真实情况,不弄虚作假,不骗取投标 和中标资格。 三、坚决抵制和杜绝串标、围标、哄抬报价、贿赂、回扣等违法投标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四、依法经营,公平竞争,不采取违法、违规或不正当手段损害、侵犯同行企业的正当权益。 五、遵守指令、不擅离职守。开标评标过程中,我方将坚持全程参加开评标会议,积极响应招标人 的指令和操作要求,不擅离职守,始终保持通讯顺畅,因我方原因导致 10分钟内无法与管理端建立起联 系的,即视为放弃交互的权利,我方认可招标人任意处置决定,接受包括终止投标资格在内的任何处理 结果。 六、确保设施、设备工况良好。我方将负责提前检查电力供应、网络环境和远程开标会议有关设施、 设备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因我方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或者不能进行现场实时交互的,均由我方自行承 担一切后果。 七、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或相关人员行贿,以牟取中标。 八、我方将在法律、法规框架允许的范围内就有关评审过程中的事项向管理人员提出咨询或疑问, 如需要提出现场异议的,将严格按照《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 理实施办法》(苏建规字(2016)4号)规定,以书面方式提出(加盖企业印鉴后通过网络传输扫描件)。 不在招投标活动中虚假投诉。 我方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接受取消招投标资格、将不良行为记录记入档案、没收投标保 证金等有关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承 诺 单 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授权委托人(签名): 年 月 日 33 第三章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 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评标办法与系 数抽取、文件传输、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具体内容和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入围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评标入围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期望值:招标人期望值=招标控制价 * % 2.1.2 评标入围方法 和数量 1.评标入围方法: □√直接确定: □√方法一;□方法二;□方法三; □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方法二;□方法三; 2.评标入围方法具体细则见附件 A。其中: 方法二中 R取值为: ; 方法三中 R取值为: ,平均值以上 家、平均值以下 家; 初步评审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2.1 形式评审标 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2.2.2 资格评审标 准 企业营业执照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 法人营业执照 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 本) 企业资质类别等 级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 以上资质 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副 本) 企业安全生产许 可证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 全生产许可证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副本) 投标人须持有南通市城乡建设局 颁发的《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 《南通市建筑企业信用 管理手册》或《南通市建 34 企业信用手册 理手册》或《南通市建筑业企业(单 项投标)信用管理手册》(以下合 称为《信用手册》),且《信用手 册》未处于在拟投标项目所在地暂 停或停止使用状态。并且拟派的项 目负责人的身份及执业注册信息 录入《信用手册》 筑业企业(单项投标)信 用管理手册》 拟派项目负责人 资质等级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 造师,具备安全生产资格,并取得 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且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 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 注册建造师证书、项目负 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证) 拟派项目负责人 为投标企业正式 人员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 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1) 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 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2) 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 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投标企业与拟派项目负责 人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 同书。 拟派项目负责人 无在建工程 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 工程的。 ②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 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 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者,因 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 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项 目负责人解锁手续。 ③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 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 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 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 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 人执业范围之内。 (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 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提供资料:①诚信承诺书 (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九 章)或②原合同工期已满 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 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 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 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项 目负责人解锁手续证明。 企业履约情况 (诚信承诺书) 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 约引起的合同争议纠纷及仲裁和 诉讼记录 诚信承诺书(格式见招标 文件第九章)。 投标人远程参与 开标会议诚信承 诺书 经投标人签字盖章的远程参与开 标会议诚信承诺书 经投标人签字盖章的远程 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 (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九 章)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2.2.3 响应性评审 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项规定 工期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项 规定 35 工程质量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项 规定 投标有效期 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3.3.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项规定; 已标价工程量清 单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2项规定 ①投标报价不低 于工程成本或者不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或者招标 人设置的投标限价的;②未改变“招标工程量清单”给出的 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的;③ 未改变招标文件规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及甲供材料价格; ④未改变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的 其他要求: 无评标办法第(3.3.6)条所列情形 详细评审 条款号 条款内容 2.3.1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以投标报价为评审因素 投标报价: 100 分 □√以投标报价和信用评价为评审因素: 投标报价:94分;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6分。 2.3.2 评标基准价 计算方法 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直接确定:□方法五; □√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方法二;□方法三;□方法四;□方法五; 2、评标基准值计算具体细则见本章附件B,参数设置如下: 方法一:K值取值范围: 95%、96%、97%、98%,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二:K1值取值范围:95%、96%、97%、98%,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Q1值取值范围:65%、70%、75%、80%、85% ,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K2取值为: 90% ; 方法四:□K取值为: ; □K值取值范围: ,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五:K值取值范围: ,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Δ 值取值范围: ,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3、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36 □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 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 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2.3.3(1) 投标报价得 分计算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 94 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 1%扣 0.6 分 ,每高 1%扣 0.9 分;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2.3.3(2) 投标人市场 信用评价评 分标准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得分=企业信用得分(以评标系统中获取数据)×6%(计算 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注意事项:“评标办法中所需投标人提供的可在诚信库备案的证明材料(具体材料详见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中的“需从诚信库中获取的材料”)一律从经南通市备案的企业诚信库导入投标文件中的相 应模块作为评审依据,否则在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不予认可, 无需在诚信库备案的证明材料, 投标 人可将其清晰扫描并直接上传于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中, 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扫描件模糊所产生的一 切后果。 尚未在南通市办理企业诚信库备案的投标人应在编制投标文件之前尽快办理”。 开标时特别说明: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 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评标办法 与系数抽取、文件传输、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具体内容和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2款规 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 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2. 评审标准 2.1 评标入围 2.1.1投标文件存在评标办法前附表评标入围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2.1.2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超过 30家时,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载明的评标入 围方法和数量,确定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 2.2 初步评审标准 2.2.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7 2.2.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3 详细评审 2.3.1 评审因素及分值构成: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以投标报价为唯一评审因素的,本章中关于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的条款不适用。 2.3.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3.3 评分标准 (1)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评标准备 3.1.1 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3.1.2 评标委员会成员首先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 3.1.3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评标委员会负责人应组 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3.2 评标入围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 2.1 条规定的方法确定进入初步评审的投标人名单。 3.3 初步评审 3.3.1形式性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 2.2.1款列出的评审标准,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 3.3.2资格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 2.2.2款列出的评审标准,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 3.3.3响应性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 2.2.3款列出的评审标准,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 3.3.4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 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 明显错误、四舍五入原因的除外; 3.3.5澄清、说明或补正 在初步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就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 澄清、说明或补正按照本章第 3.5款的规定进行。 38 3.3.6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 (3)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 的; (4)投标函加盖企业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 的委托书(原件)的; (5)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者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 (6)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本工程不适用); (7)除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外,项目负责人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本工程不适 用); (8)组成联合体投标未提供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在同一招标项目中,联合体成员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本工程不接 受联合体投标); (10)联合体成员与资格预审确定的结果不一致的(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投标报价低于工程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或者招标人设置的投标限价的; (12)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 除外; (13)投标文件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及甲供材料价格不一致的; (14)投标文件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明确列出的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不 一致的; (15)投标文件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 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不一致的; (16)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17)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 (18)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 (19)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的; (20)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和支 付办法的; (2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电子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未能解密且按照招标文件明确的投标文 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补救不成功的; (2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制作过程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 (23)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24)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存在明显技术方案错误、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本 39 工程不适用)。 (25)投标文件关键内容模糊、无法辨认。 (26)需从诚信库中获取的材料未在诚信库备案的。 3.4详细评审 3.4.1按本章第 2.3.2 规定的方法确定评标基准价。 3.4.2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3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得分。 3.4.3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5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5.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 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5.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 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5.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 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5.4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 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有可能影响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 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 其投标。 3.6 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应遵照以下原则: 3.6.1评标委员会按照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推荐 1-3名中标候选人。 3.6.2 如果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的规定作无效标处理后,有效投标不足三个,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是 否具有竞争性进行判断:有竞争性的,按有效投标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缺乏竞争 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全部投标。 3.6.3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 40 附件 A 评标入围方法 □√方法一:抽签入围。 本项目采用投标单位过多时随机抽取部分投标单位入围并进行资格条件评审,具体如下: ①投标单位少于 30家(含 30家)的,全部入围并全部进入资格审查评审。 ②投标单位超过 30家的,则由招标人代表在开标(解密)前随机抽取确定入围的 30家进入资格审 查,如参与资格评审的单位中,部分单位资格审查未通过,则招标人不再另行抽取替补。 ③未参与资格审查的投标单位,其招标文件相关费用不予退还。 41 附件 B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特别说明: 本工程设两种评标办法,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现场随机抽取其中一种评审方法作为本次的商务标 评审办法。 有效报价是指投标总价低于总价招标控制价,高于或等于的,作废标处理。无效报价、被宣布为废 标的投标报价均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 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最高和 最低 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取算术平均值;若 4≤有效投标文件≤6家时, 去掉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4 家时,则次低报价 作为评标价 A)。 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 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 (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 20%(四舍五入取整)后取算术平均值;若 4≤有效投标文 件≤6家时,去掉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4 家时, 则次低报价作为评标价 A),招标控制价为 B,则: 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 Q2=1-Q1, Q1取值范围为 65%、70%、75%、80%、85%;K1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 K2 的 取值为 90%;Q1、K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现场抽取确定。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 98分,与评标基准价相比较,每上浮 1%扣 0.9分,每下 浮 1%扣 0.6分。(不足 1%的,采用插入法,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注: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方法一和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 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42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GF—2017—0201) 住 房 城 乡 建 设 部 国 家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总 局 制定 43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 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长航公安局南通分局南通派出所迁建工程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 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长航公安局南通分局南通派出所迁建工程 2.工程地点:红星路南侧、姚港路东侧、长江路高架北侧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4.资金来源:自筹 5.工程内容: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所有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 1)。 6.工程承包范围:同工程内容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0 年 月? 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0 年 月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 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签发的书面开工通知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 (? 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 (? 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 ?。 44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 。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 (2)投标函及其附录;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招标文件 (9)投标文件 (10)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 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 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 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 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符合要求的履约保证金,且双方签字、盖章后 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45 本合同一式 捌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肆 份,承包人执 肆 份。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地 址: ??????? 地 址:???? ?? ? 邮政编码: ????? ?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46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此部分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GF-2017-0201)中《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1合同 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 。 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2.4监理人: 名 称: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1.1.2.5 设计人: 名 称: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1.1.3 工程和设备 1.1.3.7 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 / 。 1.1.3.9 永久占地包括: 。 1.1.3.10 临时占地包括: 。 1.3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 47 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七部委第 12 号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建设部第 89号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七部委第30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 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江苏省工程建设管理条例》、《江苏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1.4 标准和规范 1.4.1 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发的有关标准、规范及省、市有关规 定。 1.4.2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 /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 。 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 。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本合同协议书及承诺书;(2)中标通知书;(3)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4) 本合同专用条款;(5) 本合同通用条款;(6)投标书及其附件;(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资料;(8) 图纸;(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 图纸的提供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开工前 3天;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4套;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复制,不得向承包人以外的人员泄漏有关图 纸内容。 1.6.4 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承包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 3 日内必须提交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 报发包人审批,施工组织设计经发包人认可后方可开工。施工组织设计将作为工程款支付的参考依据之一。 每周四向监理和发包人提供下一周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及本周施工进度报表;总进度计划在开工前 3 天 提供。具体计划及时间要求根据工程需要补充明确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视发包人需求;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书面形式;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收到文件后 7天内 。 1.6.5 现场图纸准备 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发包人、监理人及有关人员使用。 48 1.7 联络 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 3 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 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7.2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1.10 交通运输 1.10.1 出入现场的权利 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 / 。 1.10.3 场内交通 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 / 。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 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 承包人 承担。 1.11 知识产权 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 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按通用条款执行。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 。 1.11.2 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按通用条款执行 。 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 。 1.11.4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已包含在 本合同价内 。 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按本合同条款中第 12.1相应条款执行。 2. 发包人 2.2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49 姓 名: ; 身份证号: ; 职 务: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代表发包人行使本合同约定的发包人的权力和监理人需要取 得发包人批准的权力。 2.4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2.4.1 提供施工现场 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已施工现场的现状为准 。 2.4.2 提供施工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发包人于开工前办理好施工所需证件、批件(承 包人自身资质证件除外)。 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 。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 / 。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 / 。 3. 承包人 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5)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承包人提供监理工程师审查通过的完整的竣工图和竣工结算 及其他资料。A. 施工中没有设计变更,施工后由承包人在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上加盖竣工图章,提 交发包人;B. 施工中只有零星的少量设计变更,承包人在施工图变更位置注明,并连同经发包人同意 的变更签证,竣工后由承包人加盖竣工图章交给发包人;C.施工中对原设计中变更较多,原施工图难于 作为竣工图,应由承包人组织重新绘制竣工图,并承担相应费用。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 肆套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 由承包人承担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28天内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承包人提供的竣工图必须与实际相符合,否则由此对发包人所造 成的所有损失由承包人承担。竣工时,承包人根据发包人的要求在竣工图标出各类管线的实际走向和定 50 位。 (6)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①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无。 ②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总进度计划在开工前 3天提供。具体计划及时间要求根据 工程需要补充明确。 ③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 栏设施、安全防护等,并负责安全保卫。所需费用均包含在合同价中。 ④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根据发包人要求免费提供。 ⑤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 场地交通、施工噪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 包人。所需费用均包含在合同价中。 ⑥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已完工程未交付给发包人之前,承包人负责已完成工 程的保护工作,所需费用包含在合同价内。 ⑦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 承担:保护措施由承包人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报发包人和现场监理审核批准后执行。 ⑧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承包人必须按文明工地要求,做好场地清理及相关工作。施工现场的 材料堆放要整齐,机械停放有序,做到工完料清;遵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清洁卫生要求; 定期地将所有建筑垃圾从施工场地清除,并运出场外;交工前,将所有剩余的建筑材料运走或运至指定 地点堆放,将所有施工机械和设备从施工场地运走。上述费用包含在合同价中。未能达到上述要求发包 人有权视情节严重扣除承包人履约保证金的 5%。若承包人现场施工作业面、办公区满足不了文明施工要 求,发包人有权安排其它单位或个人打扫, 具体发生的费用从进度款中按实际费用的 2倍扣除。 ⑨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A.现场施工条件和情况由承包人自行勘察,机械设备布置和防 护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并承担费用。B.在施工过程中不得破坏施工场地周围的自然景观和环境。C.如果在 现场工作的过程中,发现电线、水管管道,或者其他公共设施,承包人应立即停止工作,并及时报告发 包人或专门机构。承包人根据有关指示,负责修理那些已被破坏的公共设施,并恢复原状,费用由责任 方承担。D.临时停水、停电、二次搬运、成品保护等所需措施费用和工期承包人在投标报价中已充分考 虑,并已考虑了各种可能因素影响施工所增加的费用,因此,发生上述情况,发包人不另行增加费用。 E.对于施工过程中承包人不得因承包方前期手续而索赔或消极施工,需积极配合,保证工程按计划进行, 否则按违约处理。F.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因承包人的原因出现质量问题、安全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受到 报纸、电视等媒体的曝光或被政府有关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给本工程的社会形象带来负面影响,每次由 51 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 2万元违约金,从承包人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⑩承包人在竣工验收合格后七天内拆除现场所有临时设施,包括所有的机械设备、材料、建筑垃圾 全部清运出现场,清理标准应征得发包人认可。否则发包人有权安排其它单位进行清理,并按具体发生 的费用 2倍及以上从进度款中扣除,并且承包人按 5000 元/天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3.2 项目经理 3.2.1 项目经理: 姓 名: ; 身份证号: ;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负责现场工程管理、协调关系、听从发包人和监理的指挥。 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 在本工程施工期内月出勤率必须达 26 天以上,每天 不少于 8小时,按照招标人要求每天不少于 4次拍照考勤。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 / 。 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发包人将不定期进行考核检查,检查时,发现 建造师不在现场发包人有权收取承包人 2000元/人·天的违约金。如缺勤次数过多,且施工质量、进度 等不能满足要求,招标人有权将承包人清出施工现场,已完工程量不予结算。 3.2.3 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派驻现场的建造师班子应与投标文件一致,工程施工 期间承包人报名及投标书中明确的项目部主要成员,必须保证施工全过程在本项目工地工作,项目组的 任何成员变动,均须得到招标人书面认可,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报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备案。建造 师本人每天在工地不得少于 8 小时(施工期间),有事必须向发包人书面请假,发包人书面同意后方 可离开工地。如发现建造师违反上述规定,每发现一次罚款 2000 元。项目经理考勤超过 5 次不到岗或 发包人认为项目经理不具备现场履职能力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项目经理,更换人员需经发包 人适岗考察通过后方可更换,同时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 3万元违约金,并追究由此给发包人带来的一切 损失。 52 承包人未经发(或经过)发包人同意更换项目经理,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 3万元违约金,同时发包 人有权对拟更换的项目经理进行适岗考察,通过适岗考察后方可更换。 3.2.4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承包人常驻项目经理经发包人和监理 方考核不合格者,承包方一周内必须无条件更换,同时须支付相应金额的违约金(更换项目建造师 3万 元/次)。 3.3 承包人人员 3.3.1 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 开工前 3天 。 3.3.3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承包人常驻项目部组成人员经发 包人和监理方考核不合格者,承包方一周内必须无条件更换,同时须支付相应金额的违约金(更换五大 员 5000元/次/人)。 3.3.4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 发包人书面认可后方可离 开 。 3.3.5 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派驻现场的投标书中明确的项目部主要成员 在工程施工期间,必须保证施工全过程在本项目工地工作,项目组的任何成员变动,均须得到招标人书 面认可,同时须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更换五大员 5000 元/次/人)。项目部组成人员必须坚守岗位, 不得兼职本工程以外的工作,在本工程施工期内月出勤率必须达 26 天以上,每天不少于 8 小时,按照 招标人要求每天不少于 4 次拍照考勤,离开施工现场必须向发包人请假。施工管理人员考勤超过 5 次不 到岗或发包人认为施工管理人员不具备现场履职能力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施工管理人员,更 换人员需经发包人适岗考察通过后方可更换,同时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 5000 元违约金,并追究由此给 发包人带来的一切损失。 承包人未经发(或经过)发包人同意更换施工管理人员,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 5000 元违约金,同 时发包人有权对拟更换的施工管理人员进行适岗考察,通过适岗考察后方可更换。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发现施工管理人不在现场发包人有权收取 承包人 1000元/人·天的违约金。如缺勤次数过多,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无条件更换施工管理人员。 3.5 分包 3.5.1 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本工程不得分包 。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 / 。 3.5.2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 / 。 53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 。 3.5.4 分包合同价款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 / 。 3.6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 设备、人员进场至验收交付使用 前由承包人负责保修,无其它特殊要求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 3.7 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提供 。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银行转账,中标人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内交齐履约保 证金后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签订合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且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投标人提 供的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价的 10%,其中:工期占履约保证金额的 20%,工期履约保证金待工程按合同 规定的工期内完成并经验收合格且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后,无息返还;质量占履约保证金额的 40%,在 施工期间,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的严重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除根据质量问题或事故的严重程度扣除部 分或全部质量履约保证金外,还需承担全部责任及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同时承包人必须在发包人要求 的期限内整改到位达到验收标准,否则已完成合格工作量在结算时按 60%计算。质量履约保证金待工程 竣工验收,且完成约定的验收标准后,无息返还;安全文明施工占履约保证金额的 20%,承包人在施工 期间未发生安全事故,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无息返还,凡在施工期间,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的事故, 除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或等级扣除部分或全部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外,还需承担全部责任及由此引起的 一切费用,发包人不承担任何责任;竣工资料占履约保证金额的 10%,若未达到招标文件要求,该保证 金不予退还;项目部人员到岗占履约保证金额的 10%,施工期间经发包人考核未达到要求的,应按合同 约定予以处罚,并扣除部分或全部项目部人员到岗保证金,同时项目部人员不能到岗罚款仍按其他约定 条款执行。 4. 监理人 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 见监理合同 。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 对工程质量、进度、投资三大控制,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信息管 理、组织协调施工现场和各方关系 ,以及《委托监理合同》内发包人委托的职权,详见监理合同 。 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 见监理合同 。 4.2 监理人员 54 总监理工程师: 姓 名: ; 职 务: ;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 。 4.4 商定或确定 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 / ; 5. 工程质量 5.1 质量要求 5.1.1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5.2质量保证措施 5.2.2 承包人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工程技术要求及有关工程施工规范、规格和标准施工,并无 条件的接受发包人委托的监理单位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管理。无论监理工程师是否进行并通过了各项 检验,均不解除承包人对自己承包的工程的质量所负的责任。 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书中约定的质量标准的,没收全部的质量保证金作为违 约金 。 5.3 隐蔽工程检查 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 共同检查前 48小时书面通知监理人。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 /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 小时。 6.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6.1安全文明施工 6.1.1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 (1)承包人须对本合同范围内所有施工范围和施工人员负全部安全施工责任。承包人应严格按《建 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地有关管理规定,采取安全措施组织施工。若发 55 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承包方承担。 (2)承包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承包人在工地现场必须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员。如发 包人检查到承包人人员不到位的,则发包人有权按 1000 元/人·次计取违约金,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3)工程施工前和施工中,承包人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技术进行交底; 承 包人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现场周边及主要通道的安全防护措施及其它有关 法规要求的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必须经本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报发包人代表和现场监理批 准后实施。 工程施工前,承包人应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要求,制定安全施工标准及要求,负责向施 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的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工程施工前,承包人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 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经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后方可使用。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 方可上岗作业。 (4)未能达到上述(1)-(3)条要求,发包人有权视情节严重扣除承包人履约保证金的 5%~10%。 (5)建立安全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工地班前活动制度、文明施工检查制度。满足 江苏省、南通市等安监部门安全文明生产的要求,做好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 人身防护用品。 (6)本工程设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凡在施工期间,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的事故,除根据事故的 严重程度或等级扣除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外,还需承担全部责任及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发包人不承担 任何责任。 6.1.4 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施工期间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做好成品保护工作;发包人另行发 包的工程每项工程完成后,经发包方、承包方、分包方三方验收合格后,交承包人负责总包管理。 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 开工前三天提供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 6.1.5 文明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承包人必须按照文明工地标准和要求做好场地清理及相关工作。施 工现场的材料堆放要整齐,机械停放有序,做到工完料清;遵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清洁卫 生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定期地将所有建筑垃圾从施工场地清除,并 运出场外;交工前,将所有剩余的建筑材料运走或运至指定地点堆放,将所有施工机械和设备从施工场 地运走。上述费用包含在合同价中。未能达到上述要求发包人有权视情节严重扣除承包人履约保证金的 5%。若承包人现场施工作业面、办公区、生活区内清洁卫生满足不了文明施工要求,发包人有权安排其 56 它单位或个人打扫,按具体发生的费用 2倍及以上从进度款中扣除。承包人必须服从发包人现场的统一 管理和协调,做到文明施工。施工现场要设立标语、标牌,做到文明施工,树立企业形象,主动接受社 会监督和有关部门的管理 。 6.1.6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 / 。 6.1.9安全生产责任 承包人应严格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采取安全措施、组织施工,承包人须 对本合同范围内所有施工范围和施工人员负全部安全施工责任。承包人应严格按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地有 关管理规定,采取安全措施组织施工。若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承包方承担。 承包人对因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高压管线和地下管线等,应当采取专项 措施(专项措施方案需得到发包人确认)。承包人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施工现 场采取措施,防止或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对人和环境的危害和污 染。 承包人必须建立完善的消防管理制度,并有专人负责现场的消防管理,施工现场须配备足够的消防 器材,满足消防要求。承包人应当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 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 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设置明显标志。 7. 工期和进度 7.1 施工组织设计 7.1.1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承包人在开工前必须提交详细的施工组 织设计,报发包人及总监审批,施工组织设计经发包人及监理认可后方可开工。施工组织设计将作为工程 款支付的参考依据之一 。 7.1.2 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 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 开工前3天 。 承包人编制的进度计划中应明确各分部完成的具体时间,关键线路,劳动力动态变化图等。发包人 或监理每天记录施工人数,实际施工人数小于计划人数时,承包人按所缺人数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500 元/人·天。 实际进度滞后计划进度时,承包人在接到监理通知单后,必须落实纠偏调整措施并认真实施,否则 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2000元/次。 实际进度严重滞后进度计划明显不满足工期要求时,则工期保证金不予退还。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后 3天内 。 57 7.2 施工进度计划 7.2.2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施工组织设计(施 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后 3日内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视为已确认。 7.3 开工 7.3.1 开工准备 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 合同签订后 3天内 。 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 。 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 。 7.3.2开工通知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 90 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 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 7.4 测量放线 7.4.1 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以书面 形式交给承包人,并于开工前进行现场交验 。 7.5 工期延误 7.5.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 双方在确定竣工日期、施工工期及各控制点工期时, 已充分考虑可能出现的各种形式的暴雨、台风、高温天气、停水、停电、节假日、扰民和民扰、市政影 响等不利因素及发包人分包工程的影响,因此施工过程中,除下列规定的情况外,不管发生任何情况, 均不顺延工期。 A.发包人原因未在开工前提供施工场地,提供图纸的;B.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延 期开工、停建、缓建、暂停施工(不含勒令停工)C.因发包人原因提出的一次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量增 加超过合同总价的 8%以上的;D.由市级以上有关部门正式发布和认定的自然灾害。 上述情况发生后,承包人需就延误的内容,向发包人提交书面报告,办理延期手续,经发包人批准 后方可顺延工期,否则工期不予顺延。 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因承包人原因延误工期,在规定的工期前未能完成,则除履约保证金的 30%不予退还外,工期每推 迟一天,提交 10000元违约金给发包人,工期推迟超过 7天,按每推迟一天,提交 50000元违约金给发 包人;超过 15天,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清退出场,所完成的合格工程量按 60%计算。其他按通用条款 58 中约定的内容执行。 7.6 不利物质条件 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 双方在确定竣工日期、施工工期及各控制点工期时,已充 分考虑可能出现的各种形式的雨雪、冰雹、台风、高温天气、低温天气、停水、停电、节假日、扰民和 民扰、市政影响等不利因素及发包人分包工程的影响,因此施工过程中除本合同 7.5.1规定的情况外, 不管发生任何情况,均不顺延工期。为体现承包人的合作诚意,承包人同意因发包人原因的工期顺延, 承包人自愿放弃索赔的权利。 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 ; 7.9 提前竣工的奖励 7.9.2提前竣工的奖励: / 。 8. 材料与设备 8.1发包人供应材料与工程设备 承包人应编制材料供应计划。合同生效后一般材料承包人应提前 15天向发包人按实提交所需材料品 种、数量、型号、规格、质量等级,如有误差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按结算审计的甲供材料数量乘以招标时规定的暂定价扣除工程款, 承包人超领部分,按发包人采购最高价结算,发包人在竣工决算时扣回;承包人领用不足部分,按发包 人采购综合平均价结算,发包人在竣工决算时对承包人予以增补。 8.2承包人供应材料与工程设备 (1)承包人采购的材料:承包人须按发包人要求建立材料台账,供发包人检查,材料台账中必须注 明并包含下列内容: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或等级、厂家、进场数量、出厂合格证、编号、进场日期、使 用部位、施工单位验收人、检测情况、监理见证人、发包人代表等。承包人在材料使用前,应有向监理 报验、提供材料台账的程序,并见证抽样送检。不合格的材料不得使用,发包人或监理抽查发现使用的 材料无报验手续及材料台账(或材料台账不符合要求的)或不合格,可指令停工,要求返工剥离。所发 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2)承包人供应的材料和设备,必须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出厂证明、合格证、质保书、化验检测 报告等,并负责对国家(或地方)规范、强制性条文规定的材料性能到发包人指定的检测机构进行施工 前或施工后的检测,同时对材料数量、规格、质量由发包人现场工程师和监理人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施 工现场使用。检验试验费包含本工程所有按规定应进行建筑材料、构配件等试样的制作、封样、送检和 其它为保证工程质量进行的材料检验试验工作和一切费用。由发包人指定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59 如检测合格的,由发包人支付所有检测费用;如检测不合格的,由承包人支付不合格部分的检测费用。 (3)发包人在招标时推荐品牌和厂家的材料,承包人在实际采购前,必须由发包人和监理认质认生 产厂家后方可采购。代用材料时,须经发包人认可。未经发包人认可,擅自组织材料及设备进场、使用 的,每发现一次,向发包人缴纳 10000元/次的违约金。 (4)发包人和监理人有权对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设备进行抽检,对不符合设计要求及验收规范的材 料和设备,有权终止使用,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5)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对材料的决定或认可并不解除承包人应负的质量、工期的责任,也不免除 承包人对材料应负的责任。承包人采购的材料与设计或规范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监理工程师要求的 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6)招标时暂定价和认质认价材料发包人保留甲供或另行发包权利。 (7)承包人对专业分包单位采购的材料,承包人应该对各种材料、器材、设备按规范进行检查,拒 绝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器材、设备用于工程。无论何种原因,承包人在工程中使用不合格材料,除更换 合格材料外,质量保证金不予退还,另向发包人支付 10000元/次的违约金。 (8)承包人应对所有进场材料按有关规定进行严格把关,如因材料出现的质量和安全事故由承包人 负全责,并赔偿相应损失。设计图纸没有规定的或图纸规定与清单不符的以清单为准,且经发包人和监 理方事先认可。 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 / 。 8.6 样品 8.6.1 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 。 8.8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8.8.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 由承包人承担 。 9. 试验与检验 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 9.1.2 试验设备 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 按有关规定执行 。 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 按有关规定执行 。 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 按有关规定执行 。 60 9.4 现场工艺试验 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 / 。 10. 变更 10.1变更的范围 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 按通用条款约定 。 监理单位、承包人、设计单位根据工程需要提出工程变更,需由发包人技术组组织审核其必要性、 技术性、可行性、经济性等。设计单位出具变更通知单或变更图纸应经发包人审核同意签字盖章后,方 可按工程变更实施。 承包人不得随意更改设计,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如承包人擅自变更,发包人有权对其进行处罚,视情节严重每次处以 1万~5万元的处罚。 10.3变更程序 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 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监理工程师签证,业主批准后方 可进行 10.4 变更估价。 10.4 变更估价 10.4.1 变更估价原则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按本合同条款中第 12.1相应条款执行 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 。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 。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 / 。 10.7 暂估价 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 11:《暂估价一览表》。 10.7.1 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 种方式确定。 10.7.2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 种方式确定。 第 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 工程招标时暂估价材料竣工结算办法: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擅自改变暂估价或暂列金额且评审时 61 未被发现,报价低于暂估价或暂列金额结算时统一按招标文件明确暂估价或暂列金额扣除,报价高于暂 估价或暂列金额时统一按报价扣除。 10.8 暂列金额 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暂列金额使用权归发包人,支付工程款时从合同价中扣除, 结算时从合同价中扣除。 11. 价格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 详见本合同专用条款12.1条 。 12.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12.1 合同价格形式 1、单价合同。 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除下述风险范围内容可调整外,其余不可调整。 (1)法律法规变化; (2)工程变更; (3)项目特征描述不符; (4)工程量清单缺项; (5)工程量偏差; (6)发包人要求的承包范围以外的增加工程量及现场签证; (7)不可抗力; (8)误期赔偿; (9)施工索赔; (10)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变化; (11)发承包双方约定的其他调整事项。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承包人在投标报价时已经充分考虑,竣工结算时不作任何调整。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范围及方法: (1)本工程以投标截止日前 28 天为基准,其后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影响工程 造价,按照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规定及合同的约定调整合同价 格。 (2)工程量计量时,若发现工程量清单中出现的漏项或缺项部分按实结算,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发 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应予计量且实际完成并验收合格的工程量和项目确定,完成发包人要求的合同以 62 外的零星工作或发生非承包人责任事件的工程量按现场签证确定。 (3)当招标工程量清单出现错误或者工程变更等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量清单偏差需要对综合单价应 进行调整的,按照以下的计价办法结算: A、当工程因变更、签证或清单工程量错误等原因导致实际工程量变化时,该项目的单价应按下列方 式调整: 当 Q1>1.15Q0 时: S=1.15Q0×P0+(Q1-1.15Q0)×P1 当 0.85Q0≤Q1≤1.15Q0 时: S=Q1×P0 当 Q1<0.85Q0: S=Q1×P1+0.85Q0×(P0- P1) S-调整后的某一分部分项工程费结算价 Q1-最终完成的工程量 Q0-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量 P1-按照最终完成工程量重新调整后的综合单价(即一般情况下按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计价×(1-承 包人报价浮动率)[报价浮动率 c=(1-中标价/招标控制价)×100%,中标价、招标控制价须扣除暂估 价、暂列金额及相应的规费税金]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并应报发包人确认后调整。) P0-承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填报的综合单价。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应采用该项目的单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 适用但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 C、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应由承包人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 量规则和按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计价×(1-承包人报价浮动率)[一般情况下报价浮动率 c=(1-中标价/ 招标控制价)×100%,中标价、招标控制价须扣除暂估价、暂列金额及相应的规费税金]提出变更工程项 目的单价,并应报发包人确认后调整。 D、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且南通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发布的 信息价格缺价的,应由承包人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量规则和计价办法和通过市场调查等取得有合法依 据的市场价格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并应报发包人确认后调整。 (4)因工程变更造成施工方案变更,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时,措施项目费应按下列原则调整:单 价措施项目变更原则同分部分项工程;总价措施项目中以费率报价的,费率不变;总价项目中以费用报 价的,按投标时口径折算成费率调整;原措施费中没有的措施项目,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措施费变更要 求,经发包人确认后调整。 (5)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材料价格调整的约定,按通建价[2016]22号文《关于建筑业实施营改增 后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材料价格风险控制及价差调整计算方法的通知》执行。 63 (6)人工费调整按通建价[2015]10号文《关于发布南通市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动态管理实施 细则的通知》执行。 (7)新型冠状肺炎疫情影响期间,各投标单位应增强风险意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本合同中对 人工、材料价格等有明确约定的按合同条款执行,若后续因疫情产生特殊事项的,可结合《南通市住房 和城乡建设局印发〈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及工程价款调整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通住建市[2020]78号)予以处理。 2、总价合同。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 。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 。 3、其他价格方式: / 。 12.2 预付款 12.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承包人交纳履约保证金且施工合同签订,并进场开工一周后支付合同价 10%作为工程款 。 预付款支付期限: 进场开工后一周内 。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 。 12.2.2 预付款担保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 / 。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 / 。 12.3 计量 12.3.1 计量原则 工程量计算规则:《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 量计算规范》(GB 50854-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江苏省建 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4 年、《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4 年版、《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 额》2014年版以及相应的补充规定和省市颁布的有关工程造价文件。 12.3.2 计量周期 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 / 。 12.3.3 单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 。 64 12.3.4 总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 。 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 12.3.4 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 计量: / 。 12.3.6 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 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 / 。 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 12.4.1 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 / 。 12.4.2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 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 承包人交纳履约保证金且施工合同签订,项目部人员组成并进场开工一周后,付合同价(扣除专业 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及其相应的规费税金,下同)的 10%;主体结构封顶付合同价的 15%; 二次结构 浇筑完成付合同价的 5%;内装工程空调、电梯进场、吊顶龙骨、室内地面找平、室外管道、外脚手落架 完成付合同价的 10%,室内装修地砖、墙砖、涂料、绿化地形、道路基层完成付合同价的 10%,所有工 程完工并通过验收付合同价的 5%;提交完整的竣工审计材料并送审计单位接收后付合同价的 5%;余款 待审计结束后除扣留工程总价(审计后)的 3%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外按审计价付清。每次支付前,必须 出具本地税务部门开出的相应金额发票。质量保修金待保修期满无质量问题后无息返还。 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为竣工验收备案完成后退还。 12.4.3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 (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 (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 12.4.4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 / 。 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 / 。 (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 / 。 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 / 。 12.4.6 支付分解表的编制 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 。 65 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 。 13. 验收和工程试车 13.1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 /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 小时。 13.2 竣工验收 13.2.2竣工验收程序 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 按通用条款执行 。 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按通用条款执行。 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 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 / 。 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 。 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 。 13.3 工程试车 13.3.1 试车程序 工程试车内容: / 。 (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 / 承担; (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 / 承担。 13.3.3 投料试车 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 / 。 13.6 竣工退场 13.6.1 竣工退场 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 承包人须在工程竣工验收后 7天内拆除现场所有临时设施。包括所 有的建筑垃圾及剩余材料全部清运出现场的费用。清理标准应得到发包人认可,否则,如发生相关费用 则由发包人按实际发生费用的 2倍及以上在工程结算价款中扣除。环卫等部门预收保证金由承包人负责 清退。 竣工日期以验收合格当日的竣工验收报告日期为准,工程竣工验收后(发包人批准的除外),承包 人的管理、施工人员,材料、设备必须在十天内全部退出现场;建筑、生活垃圾应随时清理出现场,确 保场地清洁。人员全部撤离现场后仍然有配合监理和审计工作的义务,并能及时处理现场事务。 66 14. 竣工结算 14.1 竣工付款申请 承包人在工程竣工后一个月内提供经监理工程师审查通过的四套完整的竣工图和竣工结算及其他资 料,承包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必须满足工程备案要求,否则按每迟一日向发包人支付 5000元/天的违约金, 同时发包人可拒绝递交审计或延期审计,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承包人承担。A 施工中没有设计变更, 施工后由承包人在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上加盖竣工图章,提交发包人;B施工中对原设计中变更较多, 原施工图难于作为竣工图,应由承包人组织重新绘制竣工图,并承担相应费用。并经发包人确认后审计。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28天内,承包人应向发包人递交完整的符合审计要求的结算资料,若承包人原因不 能提交结算资料的,发包人有权拒绝或延期审计并拒付工程款。 14.2 竣工结算审核 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 / 。 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 / 。 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 / 。 14.4 最终结清 14.4.1 最终结清申请单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 / 。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 / 。 14.4.2 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 (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 / 。 (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 / 。 15. 缺陷责任期与保修 15.2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 / 。 15.3 质量保修金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 扣留 。 15.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修金的方式 质量保修金采用以下第 (2) 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 (2) 3%的工程总价(审计后); 67 (3)其他方式: 。 15.3.2 质量保修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 种方式: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 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修金; (3)其他扣留方式: / 。 关于质量保修金的补充约定: 待保修期满无质量问题后无息返还 。 15.4保修 15.4.1 保修责任 工程保修期为: 见工程质量保修书 。 15.4.3 修复通知 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 收到通知后 24小时内 。 16. 违约 16.1 发包人违约 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 。 16.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 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 双方另行协商 。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 双方另行协商 。 (3)发包人违反第 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 的违约责任: 双方另行协商 。 (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 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 双方另行协商 。 (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 双方另行协商 。 (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 双 方另行协商 。 (7)其他: / 。 68 16.1.3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 / 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 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16.2 承包人违约 16.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1、施工单位出现严重安全、质量事故,或在建设单位规定的整改期限 内达不到整改要求或明显无法按期完工的,建设单位有权要求施工单位退场,并按验收合格的工程量的 60%款项结算。 2、监理、承包人对所有进场材料的质量共同把关,承包人必须根据有关规定要求由具备相应专业 资质的试验单位对材料、设备进行必要的试验、检验,如发现质量问题时,应及时退货。如承包人不按 规定送检或明知有问题而不予处理,继续施工,由此引起返工而造成的材料、人工、机械、工期损失等 一切费用全部由承包人承担。监理根据需要可在事前、事中、事后进行抽检,不论在哪个阶段查出问题, 所造成的损失均由承包人负责。 3、派驻现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与投标文件一致,工程施工期间承包人报名及投标书中明确的项目 部主要成员,必须保证施工全过程在本项目工地工作,项目组的任何成员变动,均须得到招标人书面认 可,同时须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更换项目建造师 3 万元/次,更换其他五大员 5000 元/次/人)。项目 建造师及项目部组成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兼职本工程以外的工作,在本工程施工期内月出勤率必须 达 26 天以上,每天不少于 8 小时,按照招标人要求每天不少于 4 次拍照考勤,离开施工现场必须向发 包人请假。发包人将不定期进行考核检查,检查时,发现项目建造师不在现场发包人有权收取承包人 2000 元/人·天的违约金,发现施工管理人不在现场发包人有权收取承包人 1000 元/人·天的违约金。如缺 勤次数过多,且施工质量、进度等不能满足要求,招标人有权将承包人清出施工现场,已完工程量不予 结算,承包人常驻项目经理及项目部组成人员经发包人和监理方考核不合格者,承包方一周内必须无条 件更换,同时须支付相应金额的违约金。 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费用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 16.2.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 按通用条款执行。 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 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 另行协商 。 17. 不可抗力 17.1 不可抗力的确认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由市级以上有关部门正 69 式发布和认定的自然灾害。 17.4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 60 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 18. 保险 18.1 工程保险 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 承包人投保内容: 从事危险作业职工的意外伤害险、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的生命财产险、施工机 械设备的财产险、第三人人员的生命财产险、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的财产险。 18.3 其他保险 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 / 。 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是 。 18.7 通知义务 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 按通用条款执行 。 20. 争议解决 20.3 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同意 。 20.3.1 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 按通用条款执行 。 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 按通用条款执行 。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按通用条款执行 。 其他事项的约定: / 。 20.3.2 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 按通用条款执行 。 20.4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2) 种方式解决: (1)向 /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工程所在地 人民法院起诉。 20.5补充条款 1.文明施工措施费,结算时按南通市造价管理处核定为准。 70 2.施工过程中的排污、环保、市容、城建城管、消防、治安、人口管理等办理相关手续以及对临近 居民、行人的影响等,由承包人负责协调处理,并承担相关的费用。 3.施工过程中,因承包人施工原因,而造成煤气、自来水管道、雨污分流管等受到破坏的,除承包 商须按规定修复外,发包人可对承包人处以500元/次处罚。如承包人发生上述情况而拒交罚金的,发包 人有权从工程款中或履约担保金中双倍扣除。 4.本工程的施工须严格按国家规范要求,承包人必须严格按照发包人要求的日期进场施工。由于承 包人原因引起的工程投资增加由承包人负责,由于供货等承包人原因影响工期进度安排的,所产生的一 切后果由承包人承担。施工过程中因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而发生的罚款等费用由责任人自负。 5.承包人按图施工,如需变动,承包人需书面提出经发包人签字确认之后,方可改动;如发现承包 人未经发包人同意私自更改材料或设备的,承包人应无条件及时更换,若因此影响工程进度,工期不予 顺延,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应足额赔偿,同时质量保证金不予退还。 6.施工单位工程竣工后清理现场,做到工完料清,否则发生相关费用则由发包人在工程结算价款中 扣除。 7. 承包人应如实报送工程竣工结算,如经审核后,核减额超过送审数的 5%(不含 5%)以外的审 计核减收缴,超过部分审计费由承包人按核减额的 6%承担。 8.如果工程中标后,因承包人自身的原因,未能兑现其投标时承诺条件或工程质量较差,或其工期 进度严重脱节,经发包人同意后有权终止合同,并且已完成的有效工程量只按60%计算结算或者由发包 人安排其他施工单位进行施工,所发生费用直接按实际费用的2倍或以上金额从承包人合同价款中扣除, 同时发包人视情节严重有权扣除部分或全部工期保证金。 9.本工程清单应与施工图、招标文件、技术要求、技术规范等相结合起来阅读,除设计变更外,发 包人在清单中未列明或项目特征描述不全,但承包人为满足招标人和设计图纸的要求而必须完成的工 作,应计入工程量清单相应子目中,包含在合同价中,工程竣工结算时发包人不为此类项目另外支付费 用。 10.作为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投标报价时已考虑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风险因素,在整个工 程施工过程中,若发生对周边相关构筑物、设施等损坏的,承包人必须负责更换或修复,直至得到发包 人的认可,期间涉及的所有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该项费用,结算时一律不作调整。 11.若承包人擅自改变暂估价或暂列金额且评审时未被发现,报价低于暂估价或暂列金额结算时统 一先按招标文件明确暂估价或暂列金额扣除,报价高于暂估价或暂列金额时统一先按报价扣除;若承包 人擅自改变招标文件及清单内容,且评标时未被发现的,实际施工时一律以招标文件及清单内容执行, 结算价格不予调整。 71 12. 承包人中标后应根据国家、省、市、工程所在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规定缴纳有关费用,该费用 已包含在报价中,发包人不另行给付,费用缴纳的标准投标人可向有关部门查询。 13. 参考标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人工费由承包人结合实际情况自行考虑),承包人不得以标 底或招标控制价中可能存在的不合理或错误作为借口而要求签证或索赔。若结算时发现承包人有明显的 不平衡报价(如:子目中个别材料、人工、机械费低于市场询价的 80%),发包人可自行按有利发包人 利益的调整,无须承包人确认。 14. 赶工费、按质论价费、二次搬运费、特殊条件下施工增加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 加费、临时设施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等总价措施项目费由各投标人自行报价,结算时一律不作调 整。如有已完工程及设备损坏,应按照不低于原设计标准恢复,费用列入报价。 15.承包人已认真踏勘过施工现场,考虑因各种困难因素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并已包含在合同价中, 承包人不得以此为由提出额外增加费用的要求。临时供电接通费由承包人承担。 16. 承包人工地踏勘已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报 价的情况,任何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及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17.对未推荐品牌的材料,承包人在报价时考虑使用国产中档及以上且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格产品价格 报价。在实际施工中,发包人可以无条件要求承包人更换不符合要求的产品,需提供样品经发包人确认, 购进的材料设备与确认的样品不一致的,由承包人无条件退货,如因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及各项指标的 材料,由此引起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结算时一律不作调整。 18. 本工程施工涉及临时围挡、便道措施项目费已由承包人自行考虑,并计入报价,该费用一次性 包定,结算时一律不作调整。 19. 承包人施工过程中若使用学校设施, 须征得学校及发包人同意,并承担相应费用。 20. 工程施工期间涉及环保、消防、城市卫生、市政、居委会、派出所等相关部门收取的费用,以 及夜间文明施工、保护周边地下管线和架空线的安全的费用等,承包人均已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竣 工结算时一律不作调整。 21.承包人必须保护现有房屋、道路、结构物等成品,如有损坏,应按照不低于原设计标准恢复,费 用自理。 22.承包人在施工中应注意与相邻近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关系,采取合理的措施,避免产生不利影 响,相关措施费用已自行考虑并列入措施清单,一次性包死,若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建筑物(构筑物)出 现位移、裂缝等情况,由承包人负责赔偿,相关费用已自行估算并列入措施项目清单,一次性包死。 23.本工程垂直运输及安装脚手架已由承包人自行考虑,并计入报价,结算时一律不做调整。 24.参考标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临时设施费等所有按总价或系数计算的措施项目费、人工费由 投标人结合实际情况自行考虑)中标后承包人不得以标底或招标控制价中可能存在的不合理或错误作为 72 借口而要求签证或索赔。若结算时发现承包人有明显的不平衡报价(如:子目中个别材料、人工、机械 费低于市场询价的 80%),发包人可自行按有利发包人利益的调整,无须承包人确认。 25.承包人应独立、有效地做好该工程周边的有关群众工作,并充分考虑工程实施范围内外的单位、 个人和其他可能出现阻挠施工的情况,对施工现场及周边发生的青苗费用,及可能发生的机械台班停置 费、二次机械进退场费、人员窝工、处理周边群众纠纷等费用和损失,已由承包人自行考虑,并列入投 标报价,工程竣工结算时不作调整。 26.本工程施工期间涉及排污、环保、市容、消防、治安、城市卫生、市政、居委会、派出所等相关 部门收取的费用,以及夜间文明施工、保护周边地下管线和架空线安全的费用等,投标人应综合考虑在 投标报价中,竣工结算时不再调整。需发包人配合的,发包人提供必要的配合。 27.承包人须根据招标文件的工期要求拆除现场所有临时设施,包括所有的机械设备、硬化场地后的 场地拆除以及完工后塔吊基础拆除等建筑垃圾及剩余材料全部清运出现场,相关费用承包人已在投标时 自行考虑到投标报价中,竣工结算时不作任何调整。清理标准应得到发包人认可,否则,如发生相关费 用则由发包人在工程结算价款中扣除。 28.因施工场地狭小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已由承包人自行考虑,所有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竣工结算 时一律不作调整。 29.报价书中的工程数量乘以综合单价必须等于合价,如有误差结算时以综合单价金额小的为计算依 据。 30.施工单位不得拒绝完成建设单位在施工地点范围内变更或要求增加和减少的工程内容。 31.若承包人在投标报价时擅自改变暂估价或暂列金额且评审时未被发现,报价低于暂估价或暂列金 额结算时统一先按招标文件明确暂估价或暂列金额扣除,报价高于暂估价或暂列金额时统一先按报价扣 除;若擅自改变招标文件及清单内容,且评标时未被发现的,实际施工时一律以招标文件及清单内容执 行,结算价格不予调整。 32.本工程临空或防护设施部位,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须设置显目的警示标识,承包人已在投标时综合 考虑在投标报价中,结算一律不予调整。 33.承包人在投标时已根据施工场地现状,充分考虑涉及高压线防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并计入投标 报价,竣工结算时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此项费用。 34.承包人应在投标报价时已根据自身管理水平,材料采购及机械配备等因素,考虑实际可抵扣进项 税,合理确定增值税应纳税额进行自主报价。 35.承包人在投标报价时已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自行考虑垃圾(含拆迁建筑垃圾)拆除清运费,并计 入报价,实际施工中不再签证,结算时不再另行支付其费用。 73 投标报价中已综合考虑施工过程中发生和产生的淤泥、泥浆、渣土等建筑垃圾运输、清理等运出崇 川区范围以外涉及的所有费用(含渣土证费用),结算一律不再调整。施工过程中所有泥浆、渣土、淤 泥等建筑垃圾必须运出崇川区范围以外,否则,除须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罚外,发现一次,发包人将向承 包人收取 1-10 万元/车的违约金,并须重新清运出崇川区。清运前承包人必须向发包人指明堆放地点(该地 点必须符合南通市崇川区建筑垃圾(渣土)管理中心要求),南通市崇川区建筑垃圾(渣土)管理中心收取的 建筑垃圾处置费已由承包人考虑在报价中,结算时不再另行支付其费用。 38. 图纸中注明的甲方自理、二次设计需由专业厂家制作生产,且已列入工程量清单由承包人负责 实施的项目,承包人在投标时已将该部分费用考虑在投标总价中(包含二次设计等相关费用),工程结 算时不作调整。 39.下列项目由承包人负责,其费用由承包人自行考虑,并作为措施费列入投标报价,工程结算时不 作调整: a.为发包人临时搭建(或租用)办公用房(不少于 100 ㎡),并安装办公与生活用水、电设施,其 搭建(或租房)及水电安装费用; b.施工现场外临时用道路、便道的修建费用; c.本工程渣土清运费用及办证费用; d.本工程所涉及的高压线防护费用; e.解决施工现场周边群众干扰的费用; f.现场地下高压电缆沟安全保护费用; g.拆迁遗留建筑垃圾清运费用。 39.本工程施工排水由承包人在土建工程开工前自行解决,施工排水等接入市政总管道所需费用承包 人已在投标时自行考虑,所有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竣工结算时一律不作调整。否则,如发生相关 费用则由发包人在工程结算价款中扣除。 40.在施工过程中,如需井点降水等其他措施,承包人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自行考虑,所有费用包含在 投标报价中,同时为完成合同要求内容而在小区红线范围内所需的井点降水费用已由承包人报价时自行 考虑在措施费用中,结算时不做调整。 41. 基坑支护的护坡、深井降水、观测回灌井措施费用,如按招标图纸施工,该费用一次性包定, 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需认真考虑, 工程结算时招标人不再为此类项目另外支付费用。在实际施工过程 中,如不按图纸要求而任意减少深井降水数量,结算时工程量按实际设置的数量进行结算;如不按图纸 要求而任意增加深井降水数量,多出清单数量的深井数量不追加造价(招标人要求的变更除外)。 43.承包人在投标报价中已考虑工地大门入口开设的手续及费用、临时施工道路的铺设、拆除外运等 74 工程施工所发生一切费用,竣工结算时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此项费用。 44.根据市有关规定,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入口处必须设置冲洗平台,并已在投标报价中考虑该费用, 竣工结算时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此项费用。 45.承包人中标后施工现场必须安装摄像头覆盖整个施工区域,该费用已由承包人自行考虑并已计入 报价,结算时一律不作调整,具体要求如下: 1)摄像头必须安装在工地出入口、施工作业面、材料加工区等关键位置,具体位置由承包人报经 发包人审核确认,确保达到全方位、全过程监控要求。 2)摄像头要求高分辨率、带红外线夜视,要求可 360 度旋转的高速球型摄像头数量不能少于整体 的一半。 3)液晶显示屏、可实时监控。硬盘容量可存两个月。 4)每月将监控情况刻盘交发包方存档,内容前后须连贯。 46.本工程采用商品砼和预拌砂浆使用厂拌成品。 47.对未注明品牌要求的材料或设备,承包人已在报价时考虑选用国产中档及以上,且符合国家标准 及以上(含防雷、消防、暖通、桥架、人防、供水、供电等部门)的合格产品,且结算时价格不予调整。 在实际施工中,发包人可以无条件要求施工单位更换不符合要求的产品,购进的材料设备与提供的样品 不一致时,由承包人无条件退货,如因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及各项指标的材料,由此引起的相关费用由 承包人承担,结算时一律不作调整。本工程所使用的产品必须满足消防等专业部门认定的标准及品牌, 确保联动与匹配,且必须保证消防等各部门的专业验收。 48.本项目的消防及人防材料、设备、器械必须及时送专业部门检测,确保一次性通过检测;消防工 程确保一次性通过消防部门的验收,人防工程必须一次性通过人防部门的验收。(消防、人防、防雷等 工程的材料和设备,根据要求如有须选用备案产品的,必须选用。) 49.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收集变更、签证及隐蔽项目关键部位的影像视频资料并进行保存以供后 期审计使用,在送审结算资料时光盘或 u 盘必须一并提交。所有签证资料必须附有详细影像彩色照片, 所摄照片必须有可参照性。如影像资料未能反映签证、掩蔽项目、清单或招标文件列明的工作内容,则 结算时该项内容不予认可。 50.承包人应根据国家、省、市、工程所在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规定缴纳有关费用,该费用已包含在 报价中,发包人不另行给付,费用缴纳的标准投标人可向有关部门查询。 51.承包人已在投标报价时需考虑本工程的特殊性,由于周边有住宅小区,施工过程中除连续浇筑砼 必须按照相关程序办理许可外,其他作业等严禁夜间 10 点以后施工,相关费用已考虑在报价中,结算 一律不予调整。 75 52. 本工程垂直运输费、脚手架费用等措施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报价,工程结算时不再调整。 53.发包人在所有单位工程提供的土方工程量清单中给出了各类土方的工程量,承包人已在投标时根 据现有的设计文件、勘察文件并结合施工方案和已明确的现场实际情况自行进行计算,若计算结果与清 单提供的土方量有出入,可将增减的那部分工程量列入土方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土方自行平衡 调整项”中(包括本项目施工需要涉及的所有挖、填、清淤、老路的破除、余方弃置、购土等),该费 用一次性包死(施工过程中图纸变更引起的标高调整除外)。 “基坑工程-土方”的工程量清单中“土 方自行平衡调整项”为本工程项目整体的土方平衡,承包人必须保证土方回填至设计的室外地坪标高。 54.绿化工程养护等级:二级,养护期:2 年,及时清除杂草、施肥、防治虫害、修剪整枝等工作, 保持草坪覆盖率应基本达到 90%以上,草坪内杂草控制在 30%以内;生长和颜色正常,不枯黄;每年修 剪暖地型一次以上冷地型 6 次以上;苗木成活率为 100%,做到苗木生长良好,无虫害,养护期内的养 护费投标人须综合考虑在报价中,结算时不作调整。 57.承包人在投标报价时已充分考虑按照《南通市区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中的 要求实施时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并计入投标报价,竣工结算时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此项费用。 58. 承包人已认真踏勘过施工现场,考虑因各种困难因素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并已包含在合同价中, 承包人不得以此为由提出额外增加费用的要求。临时供电接通费由承包人承担。水、电费按审定价的 6? 在财务结算时扣除,或者根据实际用电、用水与物业或供电、供水单位交付相关费用并提供相关证明。 59. 如技术需求中出现只能是唯一品牌完全响应的参数要求,在技术功能完全满足的前提下,可做 适当偏离,但每个系统的总制冷、制热量不得负偏离(单机设备制冷、制热量,正偏离在 5%以内(含 5%)), 如有必要使用替代产品,该产品品牌档次、技术及功能均须与原推荐品牌产品相当,并得到发包人认可。 60.招标文件约定的内容均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76 协议书附件: 附件 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专用合同条款附件: 附件 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本合同不适用) 附件 3:工程质量保修书 附件 4: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 附件 5: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 附件 6: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附件 7:农民工工资保证协议 附件 8:安全生产协议书 附件 9:园林绿化工程养护协议 77 附件 1: 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单位工程名 称 建设 规模 建筑面积 (㎡) 结构 形式 层数 生产 能力 设备安装 内容 合同价 (元) 开工 日期 竣工 日期 78 附件 2: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序号 材料、设备品 种 规格 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元) 质量 等级 供应 时间 送达 地点 备注 79 附件 3: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 承包人: 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 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长航公安局南通分局南通派出所迁建工程签 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 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门窗工程施工合同所包含的所有内容,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 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在保修期内所发生的因施工质量问题而产生的质量事故 进行赔偿、维修。 二、质量保修期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 5 年; 3.装修工程为 2 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 2 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 2 个采暖期、供冷期;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 2 年; 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竣工验收合格后二年内免费维修保养。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质量保修责任 3.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 7 天内派人保修。 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3.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 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 80 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3.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4.保修费用 4.1.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5.其他 5.1.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5.1.1 本工程双方约定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工程质量保修金额为工程审定价的 3% 。 5.1.2 质量保修金额的返还:工程质量保修期满无质量问题后返还。 5.1.3 质量保修金额不计利息。 5.1.4 承包人实施工程质量保修时须遵守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 5.1.5 因承包人未能及时履行保修责任引起发包人的一切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若同 一部位发生同样的质量问题,将支付 5000 元违约金。 5.1.6 报修 8 小时内应派员检查,7 天内维修完毕,若因质量问题维修费用由承包人承 担;若非质量问题所产生的费用依据投标报价由建设单位承担。 5.2.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 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81 附件 4: 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 文件名称 套数 费用(元) 质量 移交时间 责任人 82 附件 5: 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 序号 机械或设备 名称 规格 型号 数量 产地 制造 年份 额定功率 (kW) 生产 能力 备注 83 附件 6: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名 称 姓名 职务 职称 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 一、总部人员 项目主管 其他人员 二、现场人员 项目负责人 项目副经理 技术负责人 质量管理 安全管理 施工管理 其他人员 注: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须按合同相关规定进行考勤,如有违反,按合同相关规 定予以处罚。 84 附件 7 农民工工资保证协议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为维护市场秩序和农民工合法权益,提高社会诚信度,我企业郑重承诺: 一、严格按照《建筑法》、《劳动合同法》、《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工程 建设活动,做到: (一)不将工程劳务违法分包、转包给无资质的“ 包工头” 等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 人, 按规定与录用的每位农民工签订《建筑企业劳动用工合同》, 明确工资支付方式、标准和结 算时间等。 (二)将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直接支付给农民工本人,不发放到“ 包工头” 等不具备用工主 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 二、认真履行企业在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中的责任和义务,做到: (一)对总承包工程发生的农民工工资承担全部的支付责任,对项目分包企业的农民工工资支付 承担监管责任,对分包工程发生的农民工工资负有直接支付责任,对其拖欠工资且拒不支付的,由 我单位先行垫付; (二)坚持诚信原则,不为任何单位组织或个人开具虚假清欠证明,否则承担全部责任。 三、 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江苏省工程建 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等部、省要求, 建立健全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应急预案, 接受 发包人和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积极贯彻落实清欠工作。凡我单位承接的工程项目发生因拖欠农 民工工资引发集体上访或群体性事件的,我单位承担全部责任,启动清欠应急预案,无条件同意发 包人或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动用我单位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未支付工程进度款、履约保证金先行 垫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并接受相应处罚。 承诺人: (公章) 时间: 年 月 日 85 附件 8: 安全生产协议书 (发包人与承包人)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为在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特 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具体如下: 一、甲方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需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 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协调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 4.组织对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网络、汇总重要危险源、监督乙 方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 二、乙方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 的有关安全要求,接受甲方和监理工程师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 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 和遵守本条款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网络。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 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 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工程的安全生产负责人,对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 项目经理是工程的安全生产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专职安全员和安全员是工程现场的安 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具体负责。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施工合同约定,配备安全员 (其中专职安全员不少于 1 人),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 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乙方在任何时侯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人员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 违规或妨碍治安的行为。 5.乙方必须具有省部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按受安全 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程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 操作,对于从事机动车驾驶、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焊接等特殊工程的人员须持证上岗。 86 施工现场如发现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 6.加强施工中交通运输安全管理,各种运输机械等需划定运输路线行驶。 7.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有效封闭、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 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8.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 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9.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应具备有效的安检合格证明,并经安全员签字同意后 方可使用,施工期间应定期检查,保证其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 使用。 10.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 11.建立主要危险源备案制度,要明确潜在隐患、防范措施和落实责任人。 12.乙方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 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及 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三、违约责任 如因甲方或乙方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报请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和加盖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 验收后失效。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日 期: 年 月 日 87 附件 9 园林绿化工程养护协议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为保证对 种植的绿化苗木在一年内进行正常维护,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 订园林绿化工程维护协议。乙方在工程完工并通过验收合格后一年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 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的维护责任。 一、甲方职责 1.按照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方式、金额和时间支付工程款。 2.工程维护期间,甲方委托本工程的施工监理单位采取每月检查与随机抽查、巡 查相结合的检查方式对维护质量进行检查。 3.如乙方维护不到位,监理单位应书面通知乙方及时派人维护。 4.如乙方接到书面通知的 24小时内仍不派人维护,甲方可直接委托其他人维护, 所需的一切费用从乙方应得的费用中扣除并按实支付给直接委托的维护人。 二、乙方职责 1.在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 12个月内派人维护。 2.乙方应根据养护规范及时进行维护。 3.重要节、假日或政府重大活动期间,乙方应加强维护管理,保证合同工程范围 内工程的维护工作到位,满足各项活动要求。 4.乙方应按有关养护要求建立维护台帐,参加监理单位进行的月检查活动,对月 检查情况予以确认,并对存在的问题按要求进行整改。 5.发生紧急抢修事故(如大风刮倒树木影响交通等),乙方接到事故通知后,应 在 3小时内到达事故现场抢修;如在 3小时内不能到达事故现场进行抢修,甲方可直接 委托他人抢修,所需一切费用从乙方应得的费用中扣除,并按实支付给直接委托的抢修 单位。 6.如乙方维护不到位,并在接到监理单位书面通知的 24小时内仍不派人进行维护, 则应按实支付相关费用给甲方直接委托的维护人,并扣合同价的 1%。 三、其它 乙方若维护工作不到位,受到建设主管部门、政府及新闻媒体批评曝光的,甲方将 对乙方的不良行为进行登记,并报上级有关部门备案。 本合同双方约定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88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89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1.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 1.1本工程量清单是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其 9 本计算规范(以下简称“计价规范”)、地方规定以及招标文件中包括的图纸等编制。 1.2本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 求及图纸等章节内容一起阅读和理解。 1.3本工程量清单仅是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合同约定确定。合同价格的确 定以及价款支付应遵循合同条款(包括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本章的 有关约定。 1.4本条第 1.1款中约定的计量和计价规则适用于合同履约过程中工程量计量与价款支付、工程 变更、索赔和工程结算。 1.5本条与本章第 2条和第 3 条的说明内容是构成合同文件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组成部分。 2.投标报价编制要求 2.1投标报价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计价要求,并按照下列依据自主报价,但不得低于成本。 (1) 本招标文件; (2)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13) 及其 9本计算规范; (3) 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办法; (4) 企业定额,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 (5) 招标文件、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其补充通知、答疑纪要; (6) 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 (7) 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拟定的投标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8) 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 (9) 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10) 其他的相关资料。 2.2招标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中列明的所有需要填写单价和合价的项目,均应填写且只允许有一 个报价。未填写单价和合价的项目,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其他项目的单价和 合价之中。 2.3工程量清单中标价的单价或金额,应包括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管理费和 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所谓“一定范围内的风险”是指合同约定的风险。 2.4 “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投标总价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 税金组成,并且“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投标总价应当与构成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分部分项工程费、 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的合计金额一致。 2.5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中的单价项目按下列要求报价: 2.5.1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中的单价项目,应根据招标文件和招标工程量清单确定综合单 90 价。 2.5.2如果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涉及“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中列出的材料 和工程设备,将该类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暂估单价计入对应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 2.5.3如果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涉及“发包人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中列出的材料和 工程设备,则该类材料和工程设备供应至现场指定位置的采购供应价(含材料保管费)应计入对应 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 2.5.4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所列各项目的综合单价组成中,各项 目的人工、材料和机械台班消耗量、管理费费率、利润费率由投标人按照其自身情况做充分的、竞 争性考虑。 2.5.5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并构成合同文件的“承包人供应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 中所列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价格是指此类材料和工程设备到达施工现场指定堆放地点的落地价格, 即包括采购、包装、运输、装卸、堆放、现场保管等全部费用。“承包人供应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 一览表”中所列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价格应与构成综合单价相应材料或工程设备的价格一致。投标文 件中的“发包人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中的甲供材料的名称、规格、单价、交货方式、交货 地点等必须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一致。 2.6措施项目中的总价项目按下列要求报价: 2.6.1 总价措施项目中,以费率计算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自主报价;其他总价措施项 目,按项计取,综合单价按实际或可能发生的费用进行计算。 2.6.2 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应按国家、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价, 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2.6.3 招标人提供的措施项目清单,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充分、全面地阅读和理解招标文件的 相关内容和约定,包括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的相关约定,详实了解工程场地及其周围环境, 充分考虑招标工程特点及拟定的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投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与施工组织设计 增补总价措施项目,但不应更改招标人已列措施项目。 2.6.4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中所填写的报价金额,应全面涵盖招标文件约定的投 标人中标后施工、竣工、交付本工程并维修其任何缺陷所需要履行的责任和义务的全部费用。 2.7其他项目清单费应按下列规定报价: 2.7.1 暂列金额按“暂列金额明细表”中列出的金额报价,此处的暂列金额是招标人在招标 文件中统一给定的,并不包括本章第 2.8.3项的计日工金额。 2.7.2 暂估价分为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和专业工程暂估价两类。其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暂估单价按本节第 2.5.2项的报价原则进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之综合单价,不在其他项目清单中 汇总;专业工程暂估价直接按“专业工程暂估价及结算价表”中列出的金额和本节第 3.3.3项的报 价原则计入其他项目清单报价。 2.7.3 计日工按“计日工表”中列出的项目和估算数量,自主确定综合单价并计算计日工金 91 额。。 2.7.4 总承包服务费根据招标文件中列出的内容和要求,按“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所列格 式自主报价。 2.8 规费和税金应按“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所列项目并根据国家、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 门的有关规定列项和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2.9 除招标文件有强制性规定以及不可竞争部分以外,投标报价由投标人自主确定,但不得低 于成本。 2.10 工程量清单计价所涉及的生产资源(包括各类人工、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临时设 施、临时用水、临时用电等)的投标价格,应根据自身的信息渠道和采购渠道,分析其市场价格水 平并判断其整个施工周期内的变化趋势,体现投标人自身的管理水平、技术水平和综合实力。 2.11 管理费应由投标人在保证不低于其成本的基础上做竞争性考虑;利润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情 况和综合实力做竞争性考虑。 2.12 投标报价中应考虑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承担的风险范围以及相关的费用。 2.13 投标总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为实施、完成招标工程并修 补缺陷以及履行招标文件中约定的风险范围内的所有责任和义务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3.其他说明 3.1词语和定义 3.1.1 同义词语 本章中使用的词语“招标人”和“投标人”分别与合同条款中定义的“发包人”和“承包人” 同义。 3.2工程量差异调整 3.2.1 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列项、特征描述、工作内容以及“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 清单与计价表”中附带的工程量都不应理解为是对承包(招标)范围以及合同工作内容的唯一的、最 终的或全部的定义。 3.2.2 投标人可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复核。这种复核包括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 清单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的准确性以及可能存在的任何书 写、打印错误进行检查和复核,也包括对“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中每个工 作项目的工程量进行重新计算和校核。如果投标人经过检查和复核以后认为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 单存在差异,则投标人按第二章 2.4款规定的程序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3.2.4 如果招标人在检查投标人根据上文第 3.2.2 项提交的工程量差异问题后认为没有必要 对工程量清单进行补充和(或)修改,或者招标人根据上文第 3.2.2项对工程量清单进行了补充和(或) 修改,但投标人认为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依然存在差异,则此类差异不再提交招标人答疑和修正, 而是直接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包括招标人可能的补充和(或)修改)进行投标报价。投标人在 按照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时,除按照本节 2.7.3项要求对招标人提供的措施项目清单项目增补外, 92 不得改变(包括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以及工程量的任何修改、 增加或减少)招标人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和其他项目清单。即使按照图纸和招标范围的约定 并不存在的项目,只要在招标人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已经列明,投标人都需要对其报价, 并纳入投标总价的计算。 3.3暂列金额和暂估价 3.3.1 “暂列金额明细表”中所列暂列金额(不包括计日工金额)中已经包含与其对应的管理 费、利润。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将此类暂列金额直接纳入其他项目清单的投标价格中。 3.3.3 专业工程暂估价及结算价表中所列的专业工程暂估价已经包含与其对应的管理费、利 润,但不含规费和税金。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将此类暂估价直接纳入其他项目清单的投标价 格中。 3.4其他补充说明 / 。 93 第六章 图 纸 请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antong.gov.cn/)。 94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一、本工程采用的计价规范 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13) ; 2、《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854-2013); 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856-2013); 4、《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4); 5、《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4年版; 6、《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版: 7、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 8、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办法。 9、现行有关文件规定。 二、本工程采用的技术规范 本工程应按以下规范与标准执行(包括并不限于)。当标准互相矛盾时,以最新和最 严格的为准。 1、《建筑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1 2、《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93 3、《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 4、《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94 5、《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02 6、《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96 7、《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97 8、《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JGJ104-97 9、《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1 10、《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GB50300-2001 11、《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12、《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3-2002 13、《多孔砖砌体结构技术规范》JGJ137-2001 1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15、《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范》JGJ3-2002 16、《屋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7-2002 17、《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02 18、《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 95 19、《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20、《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21、《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43-2002 22、《建筑电气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2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92 24、《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10-2002 25、《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T50312-2000 26、《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2001 27、《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 28、《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2001 2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30、《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146-88 31、《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 32、《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33、《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50328-2001 34、《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 35、《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2001) 36、江苏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DGJ32/J103-2010) 37、国家、地方、行业现行的建设工程强制性条文、其他规范和标准 38、国家、地方、行业现行的有关材料、设备的规范和标准 当标准互相矛盾时,以最新和最严格的为准。 三、技术参数 (一)电动伸缩门 每条电动门含电机一台,门排长度按现场,高度约 1.76 米,金刚系列。 要求: 1、门体:外框:60*35*1.0mm 优质高强度专用工业铝合金材料,外嵌高亮度 8K 不锈钢 SUS304 镜面板(厚 0.6mm)方形插条。 2、交叉杆:45*32*1.0mm 优质高强度专用工业铝合金材料(材料加大的)通体交叉。 3、机头(门排)上部宽度约 475mm,门排主框防碰块间宽度约 55mm,门排主框间距(完全 拉开后,相邻主框间距)约 300mm,机头两主框外侧边缘距离约 372mm,门排下部最大宽度约 615mm,门排主框宽度约 35mm。 4、伸缩门门(机)头采用 7mm 加厚铁板、电机功率为 200W-370W,选用品牌电机(百胜牌或 品质不低于以上品牌的电机,配置电子缓冲启动、热磁敏保护),门头设固定显示屏(正面"欢迎光 96 临"、反面"一路平安"),轨道采用有轨(选用 8KG 重型轨道,或其他优化方案,须经发包人确认)。 轮子采用高强耐磨橡胶轮。线路采用最先进的 PCB 板布线工艺,开关设固定开关配无线遥控控制开 关;配置红外线感应防撞;配防爬报警功能。主控制器使用日本欧姆龙 PLC 主控器、飞利浦芯片(或 其他相当品质的主控器和芯片)、遥控手柄四只。门头、门体材料均采用铝型材材质;耐酸雨、耐 腐蚀、抗紫外线、不生锈。 5、选用品牌:红门、九竹、荣高品牌产品,中标单位须提交方案经招标人确认后方可加工制 作。 (二)电梯要求 一、本次发包范围的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为“交钥匙”工程,合作范围为:电梯设备采购、安 装调试、运输和保险、检测和取得运行合格证及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等。 二、投标项目的具体要求: (一) 电梯规格尺寸: 施工 楼号 电梯数量 规 格 机房 楼房层高 (建筑高度) 电梯井道 内净尺寸 (宽度*进深) (mm) 顶层 高度 (mm) 底坑 深度 (mm) 客梯 2台 5层/5站 载重:1000kg 速度:1.0m/s 有 一层 4.2m、二~四层 3.9m、五 层 4.5m 1600*1450 3800 1500 客梯 1台 4层/4站 载重:1000kg 速度:1.0m/s 有 一层 4.2m、二~四层 3.9m 1600*1450 3800 1500 注:共计 1 台。表中井道、基坑、门洞、层高等相关数据仅做参考,最终以投标单位报价前自行对照施工图 并现场踏勘所获尺寸为准。 1、所有发包范围内的电梯在具备电梯所有基本功能的前提下,还需具备如下功能: 序号 功能 说明 1 关门按钮 电梯关门按钮在电梯门完全打开时起作用 2 开门按钮 当电梯在门区域内按下开门按钮,电梯门会打开 3 带应急照明的报警按钮 在紧急情况下按动警铃按钮,主层站井道里的警铃会鸣叫 4 带有灯光及蜂鸣器的超载装置 当轿厢超载时,蜂鸣器会响 5 轿厢灯及风扇自动节能功能 当电梯在数分钟内无人召唤,轿厢灯及风扇会自动关闭 6 双击按钮取消错误内呼 如果在轿厢内按错了按钮,可通过快速双击此按钮来取消. 7 应急轿内照明 如果电梯突然停电,安装在轿厢内的应急灯会被自动打开 8 自动门 电梯门在门区自动开关,开门距≥900mm 9 外呼再开门 当电梯没有完全关闭时,厅门外呼按钮被按动,电梯门会重开. 10 门闩故障时重复开门 电梯控制系统会检测电梯门是否完全关闭,如果没有完全关闭或门 锁有故障时,电梯门会自动打开再关闭 11 主层站开门等待时间可调节 通过特殊设备把主层站的开门时间进行调整,调整范围是 0-63秒。 12 门机(速度及力矩)可调 门机配有控制器,通过此控制器,可以调整门机的运行速度及力矩, 以适应不同形式的电梯门,使电梯门工作于最佳状态. 97 13 光幕保护系统 电梯轿门上装有光幕装置,当电梯门自动关闭过程中,光幕保护系统 如检测到障碍物,电梯门会自动打开,以防夹人(光幕特点)≥128 束。 14 光栅区有异物自动再开门 如轿门在关闭过程中扫描到有异物,电梯门会自动打开。 15 每层均有层位显示及方向箭头 显示电梯运行方向及电梯位置。 16 五方通话(轿厢/检修盒/底坑/轿顶 /监控室,不含机房至监控室线缆) 轿厢、检修盒、底坑、轿顶、监控室的五方内部对讲系统. 17 火警紧急返回 当电梯得到火警信号,电梯不响应所有内呼和外呼,并立即自动返回 指定楼层,开门停梯. 18 基站返回 当没有内外呼时,轿厢会在最后停层站等待一定的时间后自动返回 基站. 19 满载直驶 当轿厢处于满载时,不再响应厅门外呼. 20 断相及反相保护 三相电源当任何一相断开及三相电源相序与出厂规定不符时,相序 继电器动作,断开安全电路,电梯不能运行。 21 梯门未开则自动开往下一站 当需平层的厅门经多次试开门时未能实现时,电梯会自动开往下一 站. 22 故障时最近自动平层(非电源及安 全回路故障) 当电梯出现一般性故障时,电梯会自动向最近的层站停靠,开门放 人,然后终止服务. 23 防捣乱功能“不超过最多内呼” 例如轿厢最大重量可载 15人,那在轿厢内你不可能激发超过 15个轿 厢内呼. 24 防捣乱功能“空载时取消剩余内呼” 如果轿厢空载没人,那轿厢剩余的内呼不能多于 3 个,否则会自动被 取消. 25 防捣乱功能“最后停层取消内呼” 当电梯运行到上下终端时,会取消所有的轿内呼叫指令. 26 防捣乱功能“反向召唤自动消除” 当电梯已选定运行方向时,所有与此方向相反的轿内呼叫指令会自 动消除. 27 控制柜内预留远程监控接口 28 运行次数及运行时间功能准备 29 曳引机温度监控、过热保护 30 曳引机空转保护功能 31 启动补偿功能 32 电动松闸功能 33 手动复位限速器功能 34 应急救援过速保护 35 开门再平层功能(TH>60m) 36 整合紧急呼叫功能 37 视频接口与电缆 提供视频接口与电缆,实现轿厢摄像头和监控系统连接,支持与楼 层指示器视频叠加。制作在随行电缆中。(带网口) 38 型号接口装置(BA) 输出电梯运行状态和日志记录 39 称重启动 根据轿厢内负载调整启动力矩,电梯启动平稳。 40 轿厢内数字位置与方向 轿厢内显示位置、消防、满员、超载信息 41 轿厢顶电源提供 提供 220V/5A 电源带开关插座 42 轿厢监控预留视频电缆功能 43 井道照明 44 轿厢保护 多层板硬质全面保护 45 底坑爬梯 46 智能刷卡控制系统 含读卡器、接口、预留线 98 47 人脸识别系统 预留安装位置及接口 2、技术规格表(1) 序号 功能或技术条件 参数要求 备注 1 规格、载重量、有无机房、停 站数、速度、楼层高度、井道 尺寸、顶层高度、底坑深度等 详见电梯基本参数表 详见土建施工图,生产前要求投标 方必须现场踏勘后进行核定。 2 操作方式 单台电梯单控 电梯外呼按钮使用无底盒外呼。 3 驱动主机 永磁同步无齿曳引机 4 控制方式 VVVF控制 5 门系统 VVVF控制 6 开门方式 中分 7 机房噪音 国标≤80dB,要求高于国标要求 8 轿内噪音 国标≤55dB,要求高于国标要求 9 开关门噪音 国标≤65dB,要求高于国标要求 10 平层精度 符合国标要求 11 起制动加、减速度 符合国标要求 12 振动加速度 符合国标要求 3、技术规格表(2) 序号 功能或技术 条件 参数要求 备注 1 轿厢内装潢 1、轿顶:有足够亮度的照明。隐藏式轴流风扇, 装修后净高不低于 2.4 米;投标方根据使用提供 不少于 2 种的中高端轿顶配置方案,合同签订时 确定 2、轿壁:发纹不锈钢不低于 304材质标准,壁厚 ≥1.2 mm;无障碍电梯后中壁为镜面不锈钢,后 壁不锈钢扶手 3、轿门:发纹不锈钢不低于 304材质标准, 壁厚 大于等于 1.2 mm; 4、轿箱内扶手:轿箱内设三面残疾人用发纹不锈 钢不低于 304材质标准矩形扶手; 5、地板:2.0厚同质透心 PVC地板; 品牌:阿姆斯壮、德嘉、吉福 6、地坎:硬质铝合金; 7、轿厢操作盘:面板为发纹不锈钢,功能包括楼 层指示、对讲机功能(可以与机房和管理室通话)、 文字信息屏(超载显示等)、带盲文触摸点微触 式按钮(选层按钮、开关门按钮、紧急呼叫按钮)、 轿厢内操作盘(内部有照明、风扇开关、司机运 转开关、专用运转开关等); 无障碍电梯设残疾人副操作盘与主 操作盘需同时显示。 99 2 厅站设计 1、厅门及门套:所有楼层厅门、门套(小门套) 全部采用发纹不锈钢不低于 304 材质标准厚度≥ 1.5mm。 2、楼层显示器、按钮一体型:发纹不锈钢材质面 板,高亮度 LED 数码显示器(方向显示、楼层显 示),带盲文触摸点微触式按钮(候梯厅呼厅按 钮);无障碍电梯设语音报站 无障碍电梯设语音报站 所有投标报价电梯必须符合以上的参数要求,同时不得有负偏离。 如中标人最终交付的电梯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约定的各项技术性能指标,则中标人应负责免费修 复或更换。若经修复或更换仍不能弥补缺陷,则招标方将视缺陷程度对中标人作出经济处罚,且招 标方有权从应付给中标人的合同款项中直接扣除处罚金额。对于不影响正常使用的非功能性缺陷, 每存在或增加一项将扣除合同价格的百分之二(2%);对于影响正常使用的功能性缺陷,招标方可 以要求无条件退货,中标人对招标方由此产生的损失负责。 4、其他要求: 1)投标人所投电梯的所有部件均应采用合格部件(应在投标文件中列明主要部件的原产地、制 造厂及规格型号)。 2)投标人应保证所有设备运行良好,对包括发包方在内的有关各方的其它设备和服务没有造成 干扰,还应保证设备在性能和技术上和大楼内各种通讯设备与电梯信号之间的电磁波干扰应符合电 磁兼容性标准。 3)井道内配设轿厢摄像头随行线缆(含随行网线)。 4)消防电梯的电缆及随行线缆要求为阻燃。 5)所有控制和监控面板应设有电源、报警及故障显示,并设显示灯测试按钮,方便检视相关状 态。 6)电梯在任何条件下应维持应急照明和安全。 7)安全保护装置须提供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上行超速保护装置、门锁装置等安全装置的 型号、相符的试验证书。 8)安全功能配置按国家现行安全标准配置。 9)必须提供参加报价电梯的型号相对应的型式试验报告。 10)所投电梯商标均为 “上海三菱、迅达、通力、日立、蒂森克虏伯”。 11)所有电梯的轿厢尺寸必须是规范规定的最大尺寸。 12)投标人所提供的操纵盘、按钮、厅外召唤盒、轿内及厅外数字楼层显示器、方向灯、到站 钟、门框、吊顶、地板等乘梯人可见部件必须有相应的型号(或编号)、彩色图片。 13)电梯外呼按钮必须使用无底盒外呼。 (三)电梯设备安装与维保要求: 1、本工程基本维保要求:质保期至少为 2年。电梯的整机的质量保修期应为通过当地质量技术 监督部门验收合格、取得电梯安全检验合格证后 15 日起计算,时间为 24 个月,在此质量保修期内 100 发生的任何故障,中标单位均应负责免费修复。 2、电梯的主要部件质量保修期不少于三年。电梯的主要部件应至少包括:曳引系统;电控装置; 门机系统。 3、质量保修期间每月至少一次巡检,包括对整个设备系统的检查、调校、保养、清洁,并提供 维修所需的零配件,服务全面细致,体系完整。其他服务内容包括:免费保修服务、一梯一档记录、 提醒服务、年检服务等,在每次维护性保养和维修工作开始前应设置必要的围护设施及安全警告标 志,保养、维修工作结束后,及时清除现场的所有剩余材料、垃圾及临时设施,恢复现场的整洁、 通畅。 4、应提供货物从质量保修期结束后所需的完整的备件、易损件和特种工具清单,包括备件、易 损件和特种工具的货源及价合理价格(不计入投标总价),并承诺在质量保修期结束后以不高于上 述价格向使用方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和特种工具 5、项目质保期内必须为驻点服务。 6、当设备发生突发紧急故障时,中标人专业维修单位须在接报后派出维修人员于 15 分钟内赶 到现场实施排险救援。 7、当设备发生故障后,中标人专业维修单位须在第一次接到报修电话后派出维修人员于 1小时 内到达现场进行抢修,一般故障应在 4小时内修复,重大故障的修复时间不得超过 24小时(上述修 理时间应视具体故障情况而定)。 8、保修期内负责与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联络和协调,保证及时取得电梯的年度安全检验 合格证明。 9、为业主免费培训人员并列出详细培训计划方案(包括培训人数、培训方式、培训地点、培训 教师、培训内容及培训效果)。培训的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电梯的基本构造及工作原理;电梯的 调试、测试、校准及接口技术;电梯的正常操作和使用方法;电梯的故障判断及维修方法;电梯的 日常维护和保养方法。 三、中标单位的电梯进场前应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报发包人确认: 1、制造商、授权代理商(如有)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2、每种梯型综合单价报价明细表 3、投标货物进口件明细表 4、备品备件和特种工具报价表 5、电梯主要部件报价表 6、电梯设备配置明细表 7、其他需补充资料 四、报价要求 1、各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到这一期间的人工工资调整、材料价格涨跌等一切风险和所 有费用。投标人的投标单价即为合同单价,不作任何调整。 101 2、(1)投标价格应包括设备含税到场价、安装调试费、其他费用。 (2)投标人应根据产品的技术状况将该备件价格计入投标总价。在质保期内投标人均无需为 维护维修保养所需的专用工具和备品备件另行支付费用。随机标准备件的价格应包含在设备价 中; (3)所有伴随服务的费用【含材料、人工、机械、损耗、运输、配合设计、检测(取得运行 合格证所需费用)、试验、调试、保险、成品保护、水电费、税费、风险、垃圾清运、人员培训、 质量保证期内维保等所有费用】; (4)为完成本项目达到投标人要求的其他费用。 6、投标货物综合单价应包括所有费用,至少含:设备的成本、利润、关税、增值税、技术措 施费、机械进出场费、市场材料价格风险费、政策性调整风险费等所有费用;设备主机及标准附 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费用;货物的国内运输费、国际运输费及运至投标人指定地点的运输 费(含场内水平与垂直运输费)、保险费指电梯交付使用前的一切保险费用;设备的安装(含安装 检测费、验收检测费)、调试、检测(包括检验部门的代码费和监督检验费)、电梯提前使用(领 合格证前)每月费用、吊装费、电梯安装脚手架搭拆及使用(脚手由安装方自行解决)、产品交至 物业公司前的成品保护费用(包括轿箱内壁及地板用多层板保护)、技术服务、技术培训、货物保 管仓储费(电梯在出厂前,由卖方保管期间的保管费用)、南通境内二次搬运费(指货到安装工地 后,在安装工地内,将货物从堆放场地搬运至安装区域的费用)、场地租赁费(指电梯在出厂前, 由卖方保管期间的所产生的场地租赁费)等费用,还应包含保修期内电梯易耗品更换费(指保修期 内更换部件产生的部件费、人工费等一切费用)、电梯井道照明材料及人工费、电控柜与电源柜连 接管线及施工费、井道内五方通话及监控线材料费和施工费、免保后第一次定期检测费(指厂家维 保为保证电梯通过政府监检而做的全面检修、检测的费用)、安装调试用的水电费;投标单位报价 应依据现场实际情况,包含安装使用中必要的孔洞开孔修补(指由于中标人原因引起的有关费用, 正常孔洞开孔修补由土建中标单位负责)及预埋件安装等。在安装、调试、验收过程中,如发现有 漏项、缺件,中标人应无条件、无偿补发,由此所发生的费用,视为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并且 不因此而影响交付投标人使用的时间。在安装过程中如需增加土建工程及其他工程内容的,由投 标人自行考虑,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7、技术规范要求的费用应包括在投标报价中。若有新的标准、规范、条例等,则必须按最新 标准、规范、条例执行,且不得以此为理由增加合同价款。 8、投标人应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 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的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四、本工程对施工工艺的特殊要求 1、施工期间要注意周边环境,尽量避免或减少对周围居民生活的影响。 2、冬、雨季施工要采取相应的保证措施。 102 3、工程的主要部位和特殊要求由建设、设计、监理三方讨论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施工单 位实施。 4、其余见设计院设计说明。 103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封面 正本/副本 (项目名称) 投 标 书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104 一、投 标 函 (招标人名称): (一)根据已收到的 (工程名称)工程的招标文件,我方经仔细研究招标 文件全部内容并对现场进行踏勘后,愿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文件的规定, 并愿以人民币 (大写)(¥ 元(小写))的总价,按招标文件的要求 承包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 (二)我方保证在收到贵单位发出的书面开工令后立即开工,并保证在工期 日历天内竣 工并移交整个工程及相关资料。 (三)我方保证本工程质量达到 。 (四)我方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 元)的投标保证金已按招标文件的 要求提交。 (五)如果我方中标,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贵方签订 合同,并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数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和中标差额保证金。 (六)贵单位的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投标人(盖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105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单位名称: 投标人单位地址: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日 期: 106 三、授权委托书 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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