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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山县集中办公区职工食堂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 山东
  • 状态:公告
所在地区山东招标类型公告
请点击下载发布时间2020-12-11
微山县集中办公区职工食堂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微山县集中办公区职工食堂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人: 微山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微山县微山湖大道与昭阳湖路交界处

联系方式:0537-8221001

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新哲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济宁市供销路34号301

联系方式:15376411865

二、采购项目名称:微山县集中办公区职工食堂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SDGP370826202002000274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一个包

标包

货物服务名称

数量

投标人资格要求

预算金额

(单位:万元)

A

微山县集中办公区职工食堂服务采购项目

2年

一、采购法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要求: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标人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信用山东”网站(http://credit.shandong.gov.cn/)。

投标人必须是经工商行政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行政许可部门登记成立的餐饮服务单位并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40万元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0年12月11日18时00分至2020年12月18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网上

3、方式: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的供应商必须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ccgp-shandong.gov.cn/”进行注册,否则无法完成政府采购系统中的“供应商确认”,导致无法参与报价评审,投标无效。

凡未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注册的供应商应先办理注册,注册程序详见供应商注册流程,登录注册网址:http://218.59.158.81:8888/login/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微山县分中心网站首页左侧用户登录-政府采购栏目。CA电子密钥的办理实行供应商自愿原则,注册咨询电话:0537-7817173,CA电子密钥咨询电话:7817175。已办理过注册供应商,使用注册的账号、密码,招标文件。

四、公告日期:2020年12月12日至2020年12月18日

五、投标文件上传: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上传投标文件,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1年1月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之前上传至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政府采购系统(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文档或截止时间后上传的电子文档将不予评审,投标无效。)

六、公开报价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1月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微山县分中心二楼第一开标会议室(微山县经济开发区泰康街与金源路交汇处,开发区管委会向南两个十字路口即到)

七、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联系人:裴主任 联系方式:0537-8221001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王森 联系方式:15376411865

八、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详见招标文件

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2、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

3、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4、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二O二O年十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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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文件类型 文件名称 可时间
1 微山县集中办公区域职工食堂项目.doc
2 济宁政府采购电子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docx
ta http-equiv="Content-Type" content="text/html; charset=gbk"> 项目说明 ta content="山东鲁正招标" name="author">

微山县集中办公区职工食堂服务采购项目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SDGP370826202002000274

采 购 人:微山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代理机构:山东新哲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第三部分 实质性条款

第四部分 公开开标、评标、中标

第五部分 项目说明及要求

第六部分 合同

第七部分 报价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 微山县集中办公区职工食堂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人: 微山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微山县微山湖大道与昭阳湖路交界处

联系方式:0537-8221001

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新哲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济宁市供销路34号301

联系方式:15376411865

二、采购项目名称:微山县集中办公区职工食堂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SDGP370826202002000274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一个包

标包

货物服务名称

数量

投标人资格要求

预算金额

(单位:万元)

A

微山县集中办公区职工食堂服务采购项目

2年

1、? 采购法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要求: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标人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信用山东”网站(http://credit.shandong.gov.cn/)。投标人必须是经工商行政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行政许可部门登记成立的餐饮服务单位并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40万元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0年12月11日 18时00分至2020年12月18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网上

3、方式: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的供应商必须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ccgp-shandong.gov.cn/”进行注册,否则无法完成政府采购系统中的“供应商确认”,导致无法参与报价评审,投标无效。

凡未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注册的供应商应先办理注册,注册程序详见供应商注册流程,登录注册网址:http://218.59.158.81:8888/login/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微山县分中心网站首页左侧用户登录-政府采购栏目。CA电子密钥的办理实行供应商自愿原则,注册咨询电话:0537-7817173,CA电子密钥咨询电话:7817175。已办理过注册供应商,使用注册的账号、密码,招标文件。

四、公告日期:2020年12月12日至2020年12月18日

五、投标文件上传: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上传投标文件,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1年1月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之前上传至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政府采购系统(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文档或截止时间后上传的电子文档将不予评审,投标无效。)

六、公开报价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1月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微山县分中心二楼第一开标会议室(微山县经济开发区泰康街与金源路交汇处,开发区管委会向南两个十字路口即到)

七、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联系人:裴主任 联系方式:0537-8221001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王森 联系方式:15376411865

八、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详见招标文件

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2、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

3、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4、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1

项目名称:微山县集中办公区职工食堂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SDGP370826202002000274

2

招标人:微山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微山县微山湖大道与昭阳湖路交界处

联系人:裴主任 联系电话:0537-8221001

代理机构:山东新哲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济宁市供销路34号301

联 系 人:王森    联系方式:15376411865

3

采购内容:微山县集中办公区职工食堂服务采购项目,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项目说明及要求)

4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5

投标有效期:公开开标后90个日历天

6

投标文件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7

投标文件上传: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1年1月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之前上传至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政府采购系统(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文档或截止时间后上传的电子文档将不予评审,投标无效。)

8

公开开标时间:2021年1月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微山县分中心二楼第一开标会议室(微山县经济开发区泰康街与金源路交汇处,开发区管委会向南两个十字路口即到)。

9

资金来源:县级财政资金

付款方式:1、付款方式为:签订合同进场之日起服务满3个月后下一个季度的第一个月的中旬,根据实际上岗人数及服务范围、内容,经甲方综合考核、评价符合要求后,支付所发生餐饮服务费。甲方每季度进行一次满意度调查,根据调查结果从季度服务费中留取人民币50000元,做为考核激励费用。

1)每季度综合满意度分值在70%以下(含70%),甲方将扣除考核费用50000元不再支付。

2)每季度综合满意度分值在70%-80%(含80%),甲方将扣除考核费用30000元不再支付。

3)每季度综合满意度分值在80%-90%(含90%),甲方将扣除考核费用15000元不再支付。

4)每季度综合满意度分值在90%以上,甲方将全额支付本季度留取的50000元考核费用。

2、因办公楼陆续入驻使用,实际上岗人员根据就餐人数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确定;办公楼完全入驻使用后,乙方按照投标文件配置上岗人员。

10

服务期限:二年。

11

服务地点:按照用户要求。

12

履约保证金:中标价的5%,中标单位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5日内向招标人足额交纳履约保证金,同时招标人向中标单位提供等额的支付担保。

履约担保的形式:银行汇票、支票、银行保函

若中标单位不能按要求足额提交履约担保的,将视为放弃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应当予以赔偿,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合同期满后,投标人如无违约,履约保证金一次性无息全额退还;如有违约,招标人将视情节轻重,据实部分或全部扣减履约保证金。

13

本项目预算控制价为:340万元(大写:叁佰肆拾万元整)服务期限:二年。

14

本项目为资格后审,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以下资料(扫描件)同电子投标文件、报价清单一同上传至济宁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网站【http//218.59.158.81:8888/login/】:

1、营业执照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三证合一的,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

2、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如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无需出具授权委托书,但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4、财务状况报告(备注: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本单位的缴税证明,为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交税证明或银行出具的“银行电子缴税付款凭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是指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表》。(格式见附件)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注:采购文件中涉及到的需要提供的证件,包括: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关键岗位证书等,均可提供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电子证书打印件(打印件上注明查询网址)。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供应商必须按以上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信用山东”网站(http://credit.shandong.gov.cn/);

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递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招标代理机构统一查询并打印查询网页,存入项目档案资料;

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招标代理机构将查询结果进行汇总并移交至招标人,对存在上述情形的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

供应商未按本项要求的,招标人、代理机构资格审查按不合格处理。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不得进入评标程序,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15

投标单位必须对其响应文件中提供各种资料、说明的真实性负责。在评审过程中,如有发现投标单位有为谋取中标而提供虚假资料欺骗招标人和评委的行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定标后,招标人有可能对中标人响应文件中的承诺内容和证明材料进行核查,中标人应无条件配合招标人的核查工作,不得托词拒绝核查或隐瞒真实情况。若在中标后签订合同时,发现中标人是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等违法违规行为,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人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必须进行赔偿并负相关责任。

供应商提供虚假资质证书及材料谋取中标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经过工商行政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行政许可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6

招标代理机构将根据本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方面的专家等五人(含五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评选出中标候选人。

备注:招标人代表如参加项目评标(评审)活动,招标人代表应当获得单位法人代表书面授权,并不得担任评审委员会负责人。

备注

(1)中标供应商应当提供纸质投标(报价)文件以供备案、验收,一式五份。

(2)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一、定义

1、“招标人”系指微山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招标代理机构”系指山东新哲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供应商”系指参与投标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自然人。

4、“中标供应商”系指由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审确定的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取得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资格的供应商。

5、“监督部门”系指微山县财政局等单位。

二、合格供应商

符合以下条件的供应商即为合格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满足采购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合格的供应商才具有参与投标的资格。

三、适用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3、《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5、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

四、采购文件说明

1、适用范围: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次采购公告中所叙述的项目。

2、供应商对采购文件的内容应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采购文件的任何内容。

3、本采购文件由采购文件目录所列内容组成。

4、招标人对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

(1)采购文件的澄清: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出的澄清要求,应于 2020年12月23日16时00分前通知到招标代理机构。

(2)招标人对采购文件澄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制作的,更正公告须在采购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发布,不足15日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澄清、修改文件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该包组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本项目如有必要澄清和修改需要发布更正公告的,将在网站及时发布。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变更公告一旦发布即视为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五、投标文件的编写

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的要求准备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以使其投标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评标委员会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文件应按“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有关工期/供货期、投标有效期、质保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采购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一)投标语言与计量单位:

1、供应商和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就投标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函均使用中文。

2、除采购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二)投标文件组成: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1、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署、盖章的投标函(见附件)

2、投标报价表

(1)报价一览表;

(4)报价汇总表;

(3)分项报价表;

投标要求:

(1)本次投标报价为一次性报价;本次投标报价为完税后的价格;

(2)投标报价币种:人民币;

(3)供应商在投标时只能提供一个方案,且此方案只允许有一个投标报价;

(4)报价应包含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人工成本(工资、社保、劳保福利、服装、以及可能因政府即时颁布的最低工资标准及社会保险标准调整而增加的费用等);管理成本(办公用品、办公家具、办公设备、交通、通讯、培训、职工住宿等费用);清洁服务费用(一次性用品、低值易耗品及病虫害消杀、烟道清洗费等);厨具维修费(1000元及以下的厨具);燃气费;泔水处理费、垃圾清运费;节庆布置费;固定资产折旧费、管理费、利润、税金、公共责任险等全部费用。

报价特说明如下:本项目报价按峰值(约1000人)就餐人数进行编制;饭菜必须按成本价销售。

注: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工资不得低于2019年济宁市微山县最低人工工资标准。

(5)报价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一)报价文件中报价表(含报价一览表、报价汇总表、分项报价表)内容与报价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

(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6)供应商免费提供的项目,应先填写该项目的实际价格,并注明免费。此项不计入总投标报价。

第二部分 技术与其他部分

1、资格、资质证明文件:

(1)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署的报价函(见附件);

(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4)食品经营许可证及其他资质、资格证书等;

(5)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相关证明文件。

2、技术资料

1)食品安全组织管理;

2)食堂饭菜供餐管理;

3从业人员岗位职责;

4)厨师、面点师等主要工种的培训管理;

5)针对本项目的特点和难点分析;

6)安全应急预案;

7)智能结算;

3、与本项目相对应的其他资料:

(1)供应商同类业绩;

(2)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证明材料。

(3)合理化建议与优惠条件(注:供应商提供的优惠条件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列出,不包括投标报价优惠,供应商在询标过程中增加的优惠条款将不作为评审考虑因素);

(4)供应商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它内容。

供应商必须对所提供的服务相关的一切产权关系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法律纠纷以及费用。

六、投标有效期

1、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投标函的有效期比本须知规定的有效期短的,将被称为非响应投标,评标委员会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2、特殊情况下,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招标人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供应商可以书面形式拒绝或接受上述要求。

七、投标相关费用

1、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按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执行市场调节价。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为32000元(大写:人民币叁万贰仟元整)。

2、各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投标的有关费用。

第三部分 实质性条款

一、评标委员会将确定每一投标单位是否对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而没有重大偏离。

二、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对招标文件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一)招标文件第3页,招标公告:3、方式:

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的供应商必须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ccgp-shandong.gov.cn/”进行注册,否则无法完成政府采购系统中的“供应商确认”,导致无法参与报价评审,投标无效。

凡未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注册的供应商应先办理注册,注册程序详见供应商注册流程,登录注册网址:http://218.59.158.81:8888/login/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微山县分中心网站首页左侧用户登录-政府采购栏目。CA电子密钥的办理实行供应商自愿原则,注册咨询电话:0537-7817173,CA电子密钥咨询电话:7817175。已办理过注册供应商,使用注册的账号、密码,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第4页,招标公告:五、投标文件上传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上传投标文件,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1年1月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之前上传至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政府采购系统(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文档或截止时间后上传的电子文档将不予评审,投标无效。)

招标文件第5页,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7项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上传投标文件,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1年1月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之前上传(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文档或截止时间后上传的电子文档将不予评审,投标无效)。

(三)招标文件第9页,第一部分第(5)条:

(5)报价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一)报价文件中报价表(含报价一览表、报价汇总表、分项报价表)内容与报价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

(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四)招标文件第10页,第二部分:六、投标有效期

1、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投标函的有效期比本须知规定的有效期短的,将被称为非响应投标,评标委员会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五)招标文件第15页,第二部分:

(2) 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对采购文件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评标委员会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a) 报价文件不完整;

b) 未按规定报价;

c) 报价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d) 报价文件载明的服务时间超过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

e) 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f)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六)招标文件第15页,第二部分:

(5) 评标委员会对各供应商的投标报价进行评审,对超出项目预算的投标报价或低于成本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评标委员会发现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它供应商投标报价的,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投标,评标委员会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七)招标文件第18页:

注: a、保证所有证件原件或加盖公章复印件的真实有效性,若出现造假行为,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并应接受招标人及监督部门作出的一切处罚决定;要求投标单位提供的各种有效证书及硬性得分部分证明须附在投标书中。

(八)招标文件第20页,第六部分:

(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中标的;
(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三)与招标人、其他供应商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四)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五)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招标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供应商有前款第(一)至(五)项情形之一的,中标、中标无效。

备注:未在此处集中列示的条款不作为本采购项目的实质性条款,不作为投标(报价)无效理由。


第四部分 公开开标、评标、中标

一、公开投标

1、时间:2021年1月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微山县分中心二楼第一开标会议室(微山县经济开发区泰康街与金源路交汇处,开发区管委会向南两个十字路口即到)。

3、唱标:由工作人员打印“投标报价一览表”,记录员将投标内容分项记录。

备注:系统设置的报价内容和电子投标文件有关内容应当一致,不一致的以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为准。

二、评标委员会

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本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方面的专家等五人(含五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评选出中标候选人。

备注:招标人代表如参加项目评标(评审)活动,招标人代表应当获得单位法人代表书面授权,并不得担任评审委员会负责人。

三、评审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组建评标委员会,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评标委员会应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负责主持评审会议;

(2)评审准备工作:评标委员会成员熟悉采购文件等相关文件资料,做出清标及评审工作安排;

(3)清标、初步评审(投标文件是否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是否存在无效投标的情形);

(4)详细评审;

(5)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6)评标委员会解散。

四、评标原则和评审办法

(一)评标原则

“公平、公正、诚实、信用”为本次采购评标的基本原则,评标委员会按照这一原则的要求,公正、平等地对待各供应商。同时,在评标过程中恪守以下原则:

1、客观性原则:评标委员会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的内容,对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认真评审;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仅依据投标文件本身,而不依靠投标文件以外的任何因素;

2、统一性原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统一的原则和方法,对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3、独立性原则:评审工作在评标委员会内部独立进行,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和影响,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出具的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4、保密性原则:评标委员会成员及有关工作人员将保守供应商的商业秘密;

5、综合性原则:评标委员会将综合分析评审供应商的各项指标,而不以单项指标的优劣评定中标供应商;

6、集体决定原则:中标供应商候选人由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审得分情况决定。

(二)评审办法

(1)评标委员会将确定每一供应商是否对采购文件的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而没有重大偏离。

(2) 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对采购文件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评标委员会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a) 报价文件不完整;

b) 未按规定报价;

c) 报价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d) 报价文件载明的服务时间超过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

e) 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f)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3) 评标委员会允许供应商修改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但是修改的内容不能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修改的内容以书面文件为准。

(4) 评标委员会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供应商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投标文件中的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5) 评标委员会对各供应商的投标报价进行评审,对超出项目预算的投标报价或低于成本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评标委员会发现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它供应商投标报价的,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投标,评标委员会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6)评标委员会通过上述评审,确定入围供应商名单,只有成为入围供应商,才能进入综合评审阶段。

2、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1)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2)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有权向供应商询问。供应商有义务以书面形式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澄清和说明,但澄清和说明的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澄清和说明的内容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定,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招标人应当确定第一名(综合评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评分办法

2评分标准

内容

项目

评分标准

报价部分

20 分

最终报价 20 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投标人投标总价等于基准价的,得20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100注:价格分保留小数2位,四舍五入。

商务部分

56分

经营业绩12分

(客观评审因素)

至 2017 年 1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具有的类似承接集体食堂服务管理的业绩,每个项目得2分,本项最高得12分。

注:

1、须提供合同原件的扫描件。

3、提供的合同若为物业合同,合同中必须含食堂服务管理的内容,且食堂服务管理需在合同中有明确的规定,未有或无法明确的,不得分。

企业信誉13分

(客观评审因素)

1、获得AAA级企业认证、AAA级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认证证书、AAA级诚信经营示范单位的每个得1分,共3分。

2、获得“中国绿色餐饮企业”荣誉的 得1分,其它不得分。

3.获得“清洁厨房”(省级政府行政部门颁发)荣誉的得3分,其它不得分。

4.获得“省级餐饮安全示范单位”(省级政府行政部门颁发)荣誉的得3分,其它不得分。

5.获得“食安山东”餐饮服务示范单位(省级政府行政部门颁发),荣誉的得3分,其他不得分。

注:须提供证件原件的扫描件。

项目人员13分

(客观评审因素)

1、项目经理具有餐饮职业经理人证书,得1分;本项最高得 1 分。

2.本项目人员中具有公共营养师,一个得 1 分,本项最高得 1 分。

3.具有中式烹调师一级证书的,每提供一人得 3 分;具有中式烹调师二级证书的,每提供一人得 2 分;具有中式烹调师三级证书的,每提供一人得 1 分;仅认可其中最高 3 个证书,本项最高得 9 分。

4、面点师具有一级面点师证书,一个得 1 分,本项最高 2 分。

(注:1-4 条上述人员须具备有效的相关资格证书,2020 年以来任意连续六个月缴纳养老保险证明的原件的扫描件或电子打印件的扫描件(打印件上注明查询网址),同一人只计取最高级别,同一人只计取一个资格证书。)

认证体系18分(客观评审因素)

1、获得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

2、获得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

3、获得IS022000食品安全体系认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

4、获得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

5、获得HACCP危害分析与关键点体系认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

6、获得餐厅餐饮服务认证(五星)并在有效期内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

注: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原件的扫描件。

技术部分

24分

管理服务方

案21分(主观评审因素)

根据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提供的食品安全组织管理;食堂饭菜供餐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职责;厨师、面点师等主要工种的培训管理;针对本项目的特点和难点分析、解决措施和质量保证措施;安全应急预案;智能结算等进行打分,每项符合要求得3分,最多得21分,在此基础上根据以上量化因素每出现一处相对弱势项减1分,扣完为止。

本招标项目及承诺以外的建议和优惠3分(主观评审因素)

针对本项目的特点、难点与解决措施分析探讨,提供合理化建议与优惠条件,经评标评标委员会认可,每有一条得 1 分,满分得 3 分。

政策加分项

政策

加分

节能环保产品加分

加分计算方法是:

投标报价部分加分=20×5%×(节能、环保产品价格在投标报价中所占比例)。

技术部分加分=24×5%×(节能、环保产品价格在投标报价中所占比例)。投标人在报价时必须对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单独分项报价,并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以及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由投标人在网上自行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二者缺一不可),否则评标委员会(采购小组)不予认定。

注:a、保证所有证件原件或加盖公章复印件的真实有效性,若出现造假行为,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并应接受招标人及监督部门作出的一切处罚决定;要求投标单位提供的各种有效证书及硬性得分部分证明须附在投标书中。

b、投标文件必须详细列明所投产品的详细参数。

c、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即以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满分为100分(节能环保产品加分除外)。得分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

d、招标文件征求过意见或参与论证的专家,不得再作为评审专家参与评标。

e、评标委员会(采购小组)及其成员不得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

备注:

(一)、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属小型或微型企业并以其自身产品和服务投标,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前提下,可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包括相互之间组成的联合体)产品的价格10%的扣除;大中型企业和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3%的价格扣除,否则不予扣除

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投标的,应符合以下条件:

(1)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扣除:

(1)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包括相互之间组成的联合体)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计算方法是:

最终价格=投标投标×90%,按照最终价格计算其价格分得分。

(2)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计算方法是:

最终价格=投标投标×98%,按照最终价格计算其价格分得分。

(二)、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的通知》(鲁财库〔2007〕32号)规定:对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审的,可给予节能环保产品分别给予5%~10%的价格扣除;对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在价格评标项中可给予环保、节能产品价格评标总分值的4%~8%的加分,在技术评标项中可给予环保、节能产品给予技术评标总分值的4%~8%的加分。本项目分别给予节能、环保产品5%的加分。

属于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优先采购的产品: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的规定执行。

注:报价单位在投标报价时必须对属于节能产品(非强制类)、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产品的单独分项报价,并应于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以及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

(三)、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 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劢中,监狱企业和戒毒企业规同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享受同小型、微型企业相同的价格扣除。

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四)、按照《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如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既是监狱企业,又属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折扣。

(五)、废标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招标人不能支付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招标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六)、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中标的;
(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三)与招标人、其他供应商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四)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五)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招标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供应商有前款第(一)至(五)项情形之一的,中标、中标无效。

(七)、中标通知书

中标供应商确定后,中标结果应当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公告内容应当包括招标项目名称、中标供应商名单、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招标采购单位的名称和电话等内容。在发布公告的同时,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向中标供应商签发《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八)、签订合同

1、《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招标人与中标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合同。

提示: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请及时将合同文本送县政府采中心(一份)、县财政局(一份)、代理公司(一份)。

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2 、采购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报价文件以及评审过程中的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九)、项目验收

招标人应当在供应商履行合同义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验收,参加项目评审的招标人代表应当回避;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聘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

(十)、解释权

本采购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书面解释为准。采购文件未做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此所做解释以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为依据。


第五部分 项目说明及要求

一、项目基本情况与要求

1、项目规模:

为切实保障县集中办公区(创达商务大厦)高效运转,根据工作需要,设置职工食堂1处。县集中办公区涵盖创达商务大厦、党校、质检楼等区域,预计单位达30余家,约1000人就餐,食堂内部设包间七间,经测算职工食堂配备工作人员30名。

2、供餐时间及品种要求

(1)提供工作日早、中、晚三餐,休息日、节假日就餐时段开放部分售餐档口。

(2)早餐菜品不得少于10种,面食花样不得少于12种,水果5种;午餐菜品不得少于25种,面食花样不得少于12种,水果6种;晚餐菜品不得少于15种,面食花样不得少于8种,水果5种;早、中、晚三餐免费提供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口味的汤粥。

二、委托管理要求

(一)餐厅采取委托管理运营模式:

1、招标人向中标方提供场地、食堂设施设备以及水、电、暖。

2招标人支付中标人人工费用(包含工资、保险、福利、教育培训、劳保等),同时支付中标方一定的管理费用、公众责任险、结算税金和管理利润等。

3、中标人报价应包含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人工成本(工资、社保、劳保福利、服装、以及可能因政府即时颁布的最低工资标准及社会保险标准调整而增加的费用等);管理成本(办公用品、办公家具、办公设备、交通、通讯、培训、职工住宿等费用);清洁服务费用(一次性用品、低值易耗品及病虫害消杀、烟道清洗费等);厨具维修费(1000元及以下的厨具);燃气费;泔水处理费、垃圾清运费;节庆布置费;固定资产折旧费、管理费、利润、税金、公共责任险等全部费用。

4、中标人负责食堂设施设备日常维修维护与零星配件更换。

(二)中标人须向招标人交纳一定的金额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后,中标人如无违约,履约保证金无息全额退还;如有违约,招标人将视情节轻重,据实部分或全部扣减履约保证金。

(三)饭菜必须按成本价销售,中标人根据招标人的授权和要求,对饭菜成本进行初步核算,报招标人审核批准,售卖价格由招标人确定,中标人配合投标人每月进行一次食堂成本核算。

(四)餐卡为指定的餐饮消费支付方式,不得收取就餐人员现金。

(五)中标人应严格执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关于餐饮服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要求,特别是做好色标管理制度、索证索票、留样制度等方面内容。

1、厨房选料保证加工精细,粗料细做,杜绝浪费;按照人员需求表进行配备,不得无故缺岗,人员配备如需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调整,需提前申请;各项服务制定具体量化指标,督导管理人员随时检查,力争服务水平维持在一个较高的层面上;确保餐厅、厨房的清洁卫生;及时了解客人意见反馈与餐厅食品咨询;规范食品库房的管理等,确保食品卫生及环境卫生保障。

2、原材料采购验收入库要求:主要食材证件齐全,并留存备查。由招标人负责验货,并办理入库手续。不合格货品立即退货,不得入库。

3、厨房的粗加工、切配按厨师长的要求对食品进行加工。由切配班长把当天须用的食品分配给切配的员工,按要求进行加工,如发现食品有变质情况,立刻汇报,了解此食品为何变质,然后汇报厨师长。一经发现有不洁、不保质的食品时,必须处理,杜绝发生更大的食品安全问题。

4、厨师、面点师严格按每日菜单进行烹饪食品。每天烹饪的每道菜,填写“品尝记录”,每一道菜由主烹人员签字。

5、后厨加工区域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相关部门法律法规标准要求。

6、餐厅、厨房的清洁安全卫生

(1)厨房内防蝇、防鼠措施和设施。

(2)连接餐厅的通道干净整洁,地面无积水和油腻,有隔音、隔气装置,设施完好有效。

(3)灶台和橱柜清洁完好,无破损,无油垢,无垃圾,橱柜内各种用具用品摆放有序,无私人用品。

(4)排烟罩清洁完好,罩面、滤油网以及里面的照明灯具均无油垢,有定期擦排烟罩和清洗滤油网的措施。

(5)调料缸干净整洁,各种调料充足,不变质,开餐工作结束时坚持加盖盖好。

(6)砧板清洁,无霉斑积垢,开餐工作结束时,要竖放或置于两面通风处。

(7)刀具清洁无锈迹,有安全的存放刀架,并实行个人保管制度。

(8)冰箱(冰柜、冷藏柜、保鲜柜)清洁完好,有定期的清理和除霜制度,表面无锈迹,无油垢,无破损;冰箱内干净,无积水,无异味,摆放整齐,严格做到鱼肉分开、荤素分开、生热分开、成品和半成品分开;无私人物品,并由专人管理。

(9)冷拼间、面点间坚持做到“三专”(专间、专人、专用具)、“三严”(严格检查进货、严格分开生熟食品、严格消毒各种用具)、“三不入”(未经洗净的生食品不准入内、非有关的人员不准入内、私人的物品不得带入),专间内备有“三水”(消毒水、洗涤水、清水),进入专间实行两次更衣。

(10)所有炊具、盛器、餐具清洁完好,无破损,无油垢。

(11)食品加工设备完好,无残留垃圾、碎屑,无油腻积垢。

(12)厨房的四壁、天花板干净整洁、无破损,地面、排水沟、无积水、无油垢、无积尘、无垃圾、无破损。

(13)厨房门窗清洁完好,无油垢、无积尘、无破损。

(14)脚踏式垃圾箱(桶)加盖盖好,四周无散积垃圾,及时清运。

(15)厨房内四害密度控制在标准要求内,有定期的除害打药措施。

7、意见反馈与餐厅食品咨询

(1)就餐人员反映的意见,由前厅主管记录在册,记录客人姓名、部门、联系方法、意见内容。解决后必须回复就餐人员。

(2)每季度对所有在餐厅用餐的客人进行食品、卫生、服务及其他方面的调查,然后收集、分析,指导餐厅工作。

8、食品卫生与环境卫生保障

(1)每月各职能部门对厨房进行联合检查。如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在下次的检查时,对整改单上的问题进行复查,如没改正须立即改正。

(2)在下班前,厨房的抹布及所有日用品必须要“消毒液”浸泡清洗。

(3)冷库每日清洁,每周大清扫,叠放食品要整齐,先列食品先用。

(4)食品库房由仓管负责,检查食品的保质期。厨师长每周对此仓库进行复检。

9、厨房需设置“食品安全管理员”

食品安全员每天对现场进行食品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记录,要求责任人整改并对责任人考核到位,同时跟踪整改效果。

10、餐厅班会制度

餐厅建立每日班会制度,由餐厅经理或项目经理主持召开,对每日餐厅工作进行点评和培训,形成记录。

每月由厨师长、主管对员工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厨师长必须培训员工,并形成“培训记录”,上交备案。

11、食品储藏管理要求

(1)领货控制

原料采购规格标准化,根据烹制各种菜肴的实际要求,制定各类原料的采购规格标准,由厨师长把好验货关,不合格的不允许进入厨房。

(2)严格控制领货数量

厨师长每日查看厨房各种原材料的储存情况,并根据当日用餐需要以及市场可供应情况,再下出库单。

(3)验收控制

1)对所有原料、物品都应计量称重后,如实登记;

2)核对交货量与订购量是否一致,交货量与发货单上数量是否一致;

3)检查原料质量是否符合规格标准要求;

4)检查价格是否与所询价格一致;

5)如发现数量、质量、价格有误差,应拒收或要求调换;

6)尽快妥善收藏处理各类已领取原料,并填写入库单。

(4)储藏控制

1)按不同原料分类,并采取相应的储藏方式;

2)一般原料与贵重原料要分别保管;

3)采购量要适当,防止长期储存、食品变质;

4)轮换食品存货,贯彻先进先出的原则,定期检查食品有效期和入库日期;

5)定期检查,干货仓库、冷藏室、冷库、冰箱等设备的温度、湿度的通风情况;

6)保持仓库的清洁、卫生,杜绝鼠害、虫害。

12、能源管理要求

中标人应建立严格的水、电、气等能源管理制度,合理使用不浪费,并接受招标人的随时监督。

13、传统节日增值服务要求

春节、中秋节、端午节等传统节日和一年两次美食节,中标人应根据招标人需要制定活动方案,经招标人审核后实施。

14、安全生产要求

(1)中标人必须按技术协议要求,规范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规定,切实做好食品原材料的验收、存放、制作和销售过程中的食品卫生安全及环境卫生与文明服务等工作。

(2)中标人在食品原材料验收方面严格按照食品卫生管理部门要求,对包装食品查看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对农副产品和蔬菜的采购要问清货物来源、查看货物质量、观察是否新鲜、变质等,保证进货质量。

(3)原材料应按食品类别分类、分架存放,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和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材料,做好通风换气、夏季降温、防暑、防虫等卫生防范工作。食品存放场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对于半成品或当日没有销售完的食品,应据类别分别存放,防止食品腐败变质。

(4)在食品制作和销售过程中,食品原料加工存放,要符合生熟分开、荤素分开。所有的墩、案、冰箱、保鲜台等有生熟明显标志。

(5)炊事机械、电器要有专人负责管理,负责管理人员要对所负责的机械等设备进行熟知熟用。重点做好电器失火防范工作,按工作范围把电源、电线、气源检查工作负责到人,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6)中标人应保持就餐环境和餐具的清洁卫生。餐厅内外每餐打扫卫生一次,餐具使用前严把清洗、消毒工作,做到餐具每餐消毒。服务人员必须先办理健康证再上岗,在岗人员每年到政府指定卫生机构作一次健康检查,确保工作人员身体健康,无传染疾病。工作时间统一着装,文明服务,服务人员服装整洁,餐具清洁卫生。

(7)中标人管理期限内要经常教育从业人员,搞好服务场所卫生和个人卫生,并划分卫生责任区,做到地面干净无积水,设备、厨具无污渍、见本色,不发生随意丢弃剩余饭菜(泔水)等现象。

(8)如果发生食物中毒事故,中标人应承担一切责任,严重者将追究刑事责任。

(9)食品制作和食品出售场所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防止投毒事件发生。餐厅设立外来人员登记台账,如需进入,登记在册。

15、设备操作管理要求

(1)建立餐饮服务加工经营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洁、消毒制度,各岗位相关人员按照要求进行清洁。用于食品加工的设备及工具使用后应洗净,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还应进行消毒。采用化学消毒的设施及工具消毒后要彻底清洗。清洗消毒时应注意防止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

(2)中标人应建立餐饮服务加工经营场所及设施设备维修保养制度,并按照规定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陈列等设施、设备,定期清洗、校验保温设施及冷藏、冷冻设施,以使其保持良好的运行状况。

(3)食品设备、工具和容器与食品要避免食品碎屑、污垢等的聚积。设备的摆放位置应便于操作、清洁、维护和减少交叉污染。

16、餐饮食品品种与质量标准

(1)要配餐合理,营养均衡,花色品种齐全。

(2)根据季节变换,及时增加和更换菜肴品种,口味及档次搭配合理,达到色、香、味、形俱佳。

(3)面点制作搭配合理,原料新鲜,发面制品不酸、不黄、大小均匀、量足。

(4)米饭不软、不硬、不夹生;炸、烤、烙食品外形美观,火候均匀;菜肴刀工整齐,做工精细,用料合理。

17、服务人员标准

(1)仪容仪表:服务人员按规定穿戴工作衣帽、口罩(售饭时间),穿戴规范、整洁,左胸佩戴服务标志;实行站立服务,姿势端正。

(2)语言:语调温和亲切,音量适中,讲普通话,语言文明礼貌,使用礼貌用语。

(3)态度:态度诚恳,彬彬有礼,主动询问就餐人员需求,工作出现差错及时纠正并当面向就餐人员道歉,虚心接受批评,解释问题有礼有节。

(4)纪律:严格遵守职业道德,班前不饮酒,不吃异味食品,不擅自离岗,工作时间不闲聊,不玩手机等电子产品。

(5)接受投诉:管理人员接受投诉时,态度谦和,语言文明,解释细致,对投诉问题及时记录并限期答复;禁止发生正面冲突、激化矛盾,引发突发事件。

18、餐厅服务标准

(1)餐前适时整理、摆放好窗口工具及饭台、餐桌、餐椅,餐前5分钟将饭菜摆放到位,餐中根据就餐需要及时补充。

(2)饭菜明码标价,窗口服务操作熟练,处理得当;就餐秩序井然,无插队,无拥挤。

(3)餐厅服务人员站立姿势端正,微笑服务,语言文明礼貌;诚恳征求意见,虚心接受批评,餐饮经理经常走访就餐者,听取意见,改进工作。

19、个人卫生

(1)员工须接受卫生培训,保持个人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2)员工须持健康证方可上岗,并定期接受体检。

(3)保持良好的操作习惯,不对着食品咳嗽、打喷嚏及其它不卫生动作,不用烹制工具直接尝味;

(4)员工有感冒等疾病时须休假,以免造成食物感染。

20、厨房卫生

(1)厨房卫生保洁实行岗位责任制,所有炊具每天在工作后进行严格消毒,消毒后加盖保管,定位摆放,防止再污染。

(2)环境卫生做到墙角无蛛网,墙面无污迹,地面无积水。

(3)下水道每日进行清洁,彻底清除菜渣等杂物,保证排水畅通及清除异味。

(4)采取有效措施,清除卫生死角,添设防蝇设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21、餐厅卫生

(1)用餐后擦拭桌椅,保持干净无灰尘、无油污。

(2)地面无垃圾杂物、无积水,干净、清爽。

(3)定期清洗门窗、墙壁、灯管,清洗台面、地面,做到餐厅内无蚊蝇、老鼠、蟑螂等。

(4)定期清洁与维护通风、排污设备,使用运转正常。

(5)专人负责回收餐具,剩饭剩菜及时运走,餐厅无异味。

22、餐具卫生

(1)用过的餐具必须清洗、消毒,餐具内外干净干燥,无油迹、无洗洁剂残留,每餐消毒后必须做好消毒记录。

(2)用餐前餐具集中整齐摆放,保持清洁,用洁净白布盖好,防止蝇叮。

(3)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标识明显,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23、食品安全

(1)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实行“四不”制度,采购员不买腐烂变质的原料,保管员不收腐烂变质的原料,加工人员(厨师)不使用腐烂变质的原料,服务员不卖腐烂变质食品。

(2)成品(食物)存放实行生与熟、成品与半成品、食品与杂物(药品)、食品与天然冰“四隔离”。

(3)熟肉制作销售做到“五专”:即专人、专室、专工具、专消毒、专冷藏。

(4)食品原料、添加剂、容器、工具、包装材料、运输工具等实行分类存放,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5)工艺流程符合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24、垃圾处理

及时清理餐饮垃圾,做到日产日清,按规定线路运送,并按指定地点存放,对餐饮垃圾的处理,要符合《济宁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

25、采购的食品及原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省市有关食品安全标准和规定,禁止采购下列食品及原材料:

(1)有毒有害腐烂变质腐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原材料。

(2)无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的肉类食品及原材料。

(3)超过保质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4)无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及原材料。

采购验收食品和原材料须向厂商索证(许可证、检测化验报告、产品合格证、商标、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购货发票、市场摊点证)验证,畜禽肉食类产品要索取检疫合格证,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做好台账。米面油肉调料等大宗物资要统一定点采购,定点单位各项证件齐全,符合规范。中标人与定点供应商签订意向性协议书,协议书内容载明供应商保证退货换货及承担食品质量卫生责任等条款,保证食品质量和安全。

26、餐厅卫生安全、就餐环境必须达到省、市卫生主管部门和委托方制定的标准。规范经营,委托方有权监督,并定时检查。卫生检疫、工作人员体检、伤亡等费用均由中标人自理,因管理不善造成食物中毒的,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

三、其他要求

1、服务内容及要求有书面要求的按照要求执行,中标人应根据餐厅管理要求和标准提报餐厅管理方案,并提报优于管理要求和标准的方案。

2、中标人要制定必要的规章制度,将内部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岗位职责、服务标准等张贴或悬挂于适当位置。

3、中标人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设立服务电话,对招标人和就餐人员有关需求、投诉等各类信息进行收集和反馈,并及时处理,有回访制度和记录。

4、投标人须至少提供以下投标管理方案:

1)餐厅服务方案;

2)食品安全及卫生保障措施;

3)安全运营管理方案;

4)服务质量管理方案;

5)餐饮质量保证措施;

6)仓库管理方案;

7)食材采购检测方案;

8)设施设备与餐具管理方案;

9) 对甲方提出的餐厅管理意见和建议以及投诉处理解决方案;

10)应急预案;

11)服务人员配置情况;

12)优惠及增值服务情况。

5、须积极配合招标人完成餐厅运营管理系统工作。

6、须积极配合招标人完成节庆、有关会议用餐的场所布置等服务保障工作。

7、中标人必须直接经营,不得私自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更不能利用招标人资产搞不法经营。一经发现,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承包资格,并给予经济处罚或诉诸法律。

8、人员配置说明:人员根据需要自行配置,女员工平均年龄不超过45岁,男员工平均年龄不超过50岁,包间服务人员平均年龄不超过35岁,所有用工人员一律提供无刑事犯罪证明,有健康合格证,无精神病没有参加任何邪教组织方可上岗。

第六部分 政府采购合同书

(参考)

甲方(招标人):

乙方(中标人):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公正、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同意按照以下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1、餐饮管理基本情况

项目规模:就餐人数约1000人

为切实保障县集中办公区(创达商务大厦)高效运转,根据工作需要,设置职工食堂1处。县集中办公区涵盖创达商务大厦、党校、质检楼等区域,预计单位达30余家,约1000人就餐,食堂内部设包间七间,经测算职工食堂配备工作人员30名。

二、餐饮服务管理事项

(1)提供工作日早、中、晚三餐,休息日、节假日就餐时段开放部分售餐档口。

(2)早餐菜品不得少于10种,面食花样不得少于12种,水果5种;午餐菜品不得少于25种,面食花样不得少于12种,水果6种;晚餐菜品不得少于15种,面食花样不得少于8种,水果5种;早、中、晚三餐免费提供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口味的汤粥。

三、服务费用及付款方式

委托管理2年服务费用:人民币 元,大写: 。

注:委托管理服务费用:人工成本(工资、社保、劳保福利、服装、以及可能因政府即时颁布的最低工资标准及社会保险标准调整而增加的费用等);管理成本(办公用品、办公家具、办公设备、交通、通讯、培训、职工住宿等费用);清洁服务费用(一次性用品、低值易耗品及病虫害消杀、烟道清洗费等);厨具维修费(1000元及以下的厨具);燃气费;泔水处理费、垃圾清运费;节庆布置费;固定资产折旧费、管理费、利润、税金、公共责任险等全部费用。

1、委托管理期限为2年,自 年 月 日 起—— 年 月 日 止。

2、付款方式为:签订合同进场之日起服务满3个月后下一个季度的第一个月的中旬,根据实际上岗人数及服务范围、内容,经甲方综合考核、评价符合要求后,支付所发生餐饮服务费。甲方每季度进行一次满意度调查,根据调查结果从季度服务费中留取人民币50000元,做为考核激励费用。

每次付款前,乙方向甲方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因办公楼陆续入驻使用,实际上岗人员根据就餐人数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确定;办公楼完全入驻使用后,乙方按照投标文件配置上岗人员。

四、双方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厨房、就餐区所需的大型厨房设备及餐桌椅。

2、甲方按合同规定监督乙方依法管理和服务,履行合同,做好指导和协调工作。有权要求乙方对违反服务承诺的事项进行限期整改;有权要求乙方采纳甲方提出的合理要求;有权对乙方不称职的人员提出撤换的建议;有权按双方认可的考核标准对乙方管理及服务进行考核和奖惩。

3、甲方应协助乙方维持食堂治安秩序,并加强员工的教育。

4、甲方要求乙方饭菜必须按成本价销售,售卖价格由甲方审核确定,甲方每月进行一次食堂成本核算。

5、甲方负责指定食材供货商和品牌,控制进货渠道,每天检查验收食材入库、出库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对供货商进行更换。

6、甲方对进菜渠道、配菜、营养搭配、饭菜质量、服务水平及卫生状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并对其财务状况、服务质量、环境卫生、饭菜价格的管理状况进行定期核算、随时监督和提出改善意见,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时整改。

7、甲方每季度进行一次餐饮服务满意度调查,根据调查考核情况,对发现的问题乙方要进行有效整改,并将整改结果报甲方审核确认。

8、如果甲方发现乙方所提供的餐饮服务质量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标准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对甲方提出的餐饮服务质量问题,若乙方在合理的时间内仍不能改进的,甲方有权利对乙方进行考核,并延付相应部分的餐饮服务费用直至解除合同,而不承担任何责任。

9、甲方有权审核乙方本项目的财务状况,发现问题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相关证件(复印件)。乙方负责食堂的管理和服务,具体包括人事、菜肴的搭配与制作、就餐环境卫生、服务等。

2、乙方应当保证就餐的时间,不能影响甲方正常的工作和作息时间。

3、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环境卫生的标准,合法管理合法服务,严格餐具、炊具、食堂设备、就餐环境的消毒卫生规程,严格食材的出入库管理,确保食品安全;严禁供应腐烂变质的食品,保持菜的新鲜和卫生。乙方对原材料采购、加工、用餐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因食品安全引发的问题承担全部责任。

4、乙方必须按时、按质、按量供应各餐,保证餐饭足量、优质,品种多样、科学搭配及饭菜价格合理;每天在食堂内公布当日所购食材的价格和数量。

5、乙方每周提前向甲方报本周菜谱,供甲方审核;要求午餐供应一周内菜品重复率不得超过30%。

6、乙方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和法规规定,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现场工作人员必须体检合格具有健康证,厨师具有厨师证,营养师具有营养师证,体检等费用由乙方负责。

7、所有在食堂工作人员均属于乙方员工,如发生用工纠纷,由乙方自行解决或承担责任。乙方严格要求厨房员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厨房纪律及甲方单位纪律。未经甲方允许,不得随意进入工作要地。

8、乙方必须严格遵守《消防法》及其它防火规定,自行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并无条件接受社会和甲方的监督和检查,在管理服务期间发生的由乙方造成的消防安全责任及损失乙方承担,并依照相关法律追究责任。

9、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对食堂的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并做好防盗工作,若因乙方责任事故造成房屋或屋内设施损毁、灭失的、物品被盗,乙方应照价赔偿或予以修复。

10、管理服务期间,不得以任何形式对食堂的各类资产进行出售、抵押、担保、转移或拍卖;同时,在管理服务期间,乙方有责任保证上述全部资产的完整、安全并处于良好状态。管理服务期间,资产经鉴定确属无法使用的,由乙方报告给甲方按规定处置。

11、乙方的现场所有工作人员需着装统一、规范、整洁,工作人员服装由乙方统一提供。

12、乙方以双方交接时的食堂实际情况进行管理。

13、乙方根据甲方的授权和要求,对饭菜成本进行初步核算,报甲方审核批准。

14、乙方根据甲方授权,每天严格检查食材出入库,并接受甲方监督。

15、乙方应认真听取甲方的意见和建议,并针对问题及时改正。

16、餐卡为指定的餐饮消费支付方式,乙方不得收取就餐人员的现金。餐卡充值的沉淀资金是广大干部职工的吃饭钱,也是餐厅管理运营的流动资金,由甲方直接管理或委托乙方管理,制定监管措施,确保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安全。

17、乙方保证就餐时间,保证甲方加班员工用餐事宜。

18、乙方应有健全的防鼠、防疫、防蝇、防尘等措施,餐饮器具定期清理,消除异味,生熟食品分开存放。

五、售后服务

乙方应按招标文件、响应文件及乙方在谈判过程中做出的书面说明或承诺提供及时、快速、优质的售后服务。

六、考核办法

甲方将按季度为时间周期,对食堂进行就餐者满意度调查,并将依据满意度调查结果,对乙方进行考核,具体实施比例如下:

甲方从每季度服务费中留取人民币50000元,做为季度考核激励费用。

1、每季度综合满意度分值在70%以下(含70%),甲方将扣除考核费用50000元不再支付。

2、每季度综合满意度分值在70%-80%(含80%),甲方将扣除考核费用30000元不再支付。

3、每季度综合满意度分值在80%-90%(含90%),甲方将扣除考核费用15000元不再支付。

4、每季度综合满意度分值在90%以上,甲方将全额支付本季度留取的50000元考核费用。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为附条件生效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同时须满足以下条件时合同生效。

“一票否决”制。本年度经营中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年度综合考核得分低于60分的实行一票否决,甲方有权终止餐饮服务合同。

八、特殊条款

(一)乙方项目经理和重要岗位管理人员必须常驻项目现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更换。上述人员请假应提前将请假证明报甲方备查,甲方采取不定期查岗的方式确认乙方人员在岗情况,并有权对无故脱岗的情况作出处罚。甲方每季度对乙方项目经理和重要岗位管理人员的工作表现和业务能力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作为被评估人是否留任的依据。

(二)乙方必须加强管理,如有因管理不善或违规操作而导致出现设备、设施丢失和损坏的,由乙方赔偿相关损失;造成事故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关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

(三)甲方不对乙方因与用户发生未经甲方认可的经济往来或其它服务造成的纠纷、损失承担任何责任,并有权追究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四)乙方应及时将员工聘用合同报甲方备案。甲方对个别岗位及服务人员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有权提出调整岗位或要求乙方辞退,乙方应予配合。

(五)乙方不得拖欠或无故扣减员工工资,工资不得低于济宁市城区最低人工工资标准,如甲方接到投诉,经核实认定后,有权给予处罚。

九、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或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并按照合同扣除履约保证金。

2、乙方迟延履行合同、不完全履行合同或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除扣除度履约保证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3、协议期内出现人损及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4、乙方不得转包、分包,不得改变用途,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照的标准承担违约责任。

5、乙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和法规规定导致产品不符合要求,每发现一次,扣当年履约保证金。需要承担责任的,依照相关法律追究责任。

6、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济宁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 其他

(一)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在合同之前,甲乙双方签署的合同或协议内容与本合同不一致之处,以本合同为准。

(三)合同到期甲、乙双方均未提出新的意向,合同自然终止。合作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停止协议,否则应负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如一方因故需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另行通知。

(四)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五)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十份,正本两份,甲乙各执一份,副本八份,甲方五份,乙方三份,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 通知与送达

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挂号邮寄、图文传真、专递或者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而另一方也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包括电子邮箱地址)。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法人或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法人或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微山县政府采购

项目评审授权委托书

本单位现授权本单位 (身份证号: )为单位代理人,作为本单位参加政府采购项目(项目名称: 编号: )评审的招标人代表。授权代理人在项目评审过程中的一切活动(含签署文件与处理相关事务等),我单位均予以认可。

本授权自盖章之日起生效

采购单位: (单位法人代表书面授权并盖章)

年 月 日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招标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一)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二)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三)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四)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五)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第七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招标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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