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四川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20-12-11 |
系统发布时间:2020-12-11 16:54
质 疑 回 复 函
供应商:广安市诚信行酒店用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梁波
授权代表:宋栋兵,联系电话:13629047738
地址:广安市广安区万盛东巷38号40号42号
邮编:638000
采购人:泸州市龙马潭区教育和体育局(地址:泸州市龙马潭区长乐街三段2号2栋3层,联系方式:0830-2708222)
广安市诚信行酒店用品有限公司因认为“厨房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LZZFCGGZ(2020)3036)的采购结果使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向我单位递交了书面质疑,我单位于2020年12月7日收到该质疑后依法予以受理。
质疑事项1:(详见质疑书)本次评审报告评审得分。
质疑事项2:(详见质疑书)本次招标项目技术参数要求中第50页,58项φ400mm不锈钢盆要求提供样品……本公司对此次采购过程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提出质疑。
质疑事项3:(详见质疑书)本次评审报告结果所延伸的油烟净化一体机(核心产品)参数要求(1)履约能力评分,履约能力中一共有9项评分资质,每项2分……此情况已影响中标、成交结果。
质疑事项4:(详见质疑书)本次评审报告结果(1)综合实力评分。1、投标人或所投产品生产厂家具有油烟净化一体机智能油烟净化系统V1.0,提供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得5分……并只能是质疑事项3中获得了中国环境标志(II型)产品认证证书的7家公司。
我单位受理质疑后及时组织评审专家协助答复,现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1答复:你公司投标报价为558362元,享受小微企业10%扣除后的价格为502525.8元,本项目评标基准价为439700元,你公司价格得分即439700/502525.8*30=26.25(保留2位小数) 。故你公司所投产品价格已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给予10%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的评审。故此项质疑不成立。
质疑事项2答复:经专家核查,招标文件未对提供样品作实质性要求,也不属于废标项,不存在虚假响应,未提供样品的投标人均已做扣分处理。故此项质疑不成立。
质疑事项3答复: 经专家核查,参与投标的其他公司提供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有效期内的《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证明材料,均应给予该项得分,你公司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足以证明其提供虚假证明,故此项质疑不成立。
经专家核查,你公司提供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书、炊用燃气大锅灶生产厂家具有产品责任险两项履约能力应给予更正得分,更正后此履约能力总项应增加20分,总得分应为366.65分。但此更正不影响中标、成交结果。
质疑事项4答复:经专家核查,四川中邦特实业有限公司、重庆科宇厨房设备有限公司、重庆世达厨房设备制造厂投标文件中均按要求提供了油烟净化一体机CE欧盟安全认证证书证明材料,你公司提供的微信聊天记录不足以证明其提供虚假证书,故此项质疑不成立。
综上,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我单位对你公司质疑事项作出答复及合理更正,但更正后的得分并不影响中标、成交结果,故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质疑人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依法提起投诉。
感谢你司对本项目的关注。
泸州市龙马潭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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