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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碶派出所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宁波之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浙江
  • 状态:公告
所在地区浙江招标类型公告
请点击下载发布时间2020-12-10
宁波之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新碶派出所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0-12-10 宁波之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新碶派出所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0-12-10 浏览次数:11

一、项目编号: NBZX-20200224G-BL002

二、项目名称: 新碶派出所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最终报价(三年总报价):2189988(元) 宁波市北仑区和吉餐饮有限公司 北仑新碶街道凤凰城北区2幢106-108号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1.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2.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3.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食堂外包服务 食堂外包服务 外包管理。即:中标人提供专业的管理团队(主要包括项目主管、厨师队伍、面点师、服务人员等)进行管理,负责主副食的采购、加工供应。采购人配有蒸煮、烹饪、切配、拆洗、消毒等工作间,以及节能大灶、蒸饭车、冰箱、工作台等设备设施。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需求 3年,合同1年一签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需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董成威,祁晓光,周卓一,张箭宇,应红权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费率 中标金额(万元) 服务招标 100以下 1.5% 100-500 0.8% 500-1000 0.45% 1000-5000 0.25% 代理机构根据上表收费标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后下浮20%,按中标总金额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9616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专区。

2.其他事项: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公安局北仑分局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明州路777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周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6775636

质疑联系人:周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867756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之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海曙区高桥镇秀丰路755号三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李玉娇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208638

质疑联系人:徐斌

质疑联系方式:0574-87208639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北仑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地 址: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

传 真:/

联系人 :阮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9383756

2020年11月19日 2020年12月10日




附件信息:

  • 【招标文件】新碶派出所食堂外包服务-发售版.doc

    839.8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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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碶派出所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公 开 招 标 采 购 文 件

项目编号:NBZX-20200224G-BL002

采购单位:宁波市公安局北仑分局

代理机构:宁波之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20年11月


目 录

TOC \o "1-1" \h \u HYPERlink \l _Toc10701 第一章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1

HYPERlink \l _Toc32006 第二章 招标需求 6

HYPERlink \l _Toc3956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15

HYPERlink \l _Toc17163 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31

HYPERlink \l _Toc31248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37

HYPERlink \l _Toc26706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49


第一章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新碶派出所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2月09日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BZX-20200224G-BL002

项目名称:新碶派出所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2250000

最高限价(元):225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食堂外包服务

数量:3

预算金额(元):225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管理方式:外包管理。即:中标人提供专业的管理团队(主要包括项目主管、厨师队伍、面点师、服务人员等)进行管理,负责主副食的采购、加工供应。采购人配有蒸煮、烹饪、切配、拆洗、消毒等工作间,以及节能大灶、蒸饭车、冰箱、工作台等设备设施;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备注:本项目采购预算人民币75万元/年,3年共225万元。

合同履约期限:3年,合同1年一签,采购人根据中标人在上一阶段合同履约、考核情况及财政资金审批情况决定是否续签,最多可续签2次。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项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0年12月0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方式:免费获取在政采云后台“获取招标文件”,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将被拒绝。如未注册,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上进行供应商注册。附件里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点击政采云“获取招标文件”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没有点击“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的,不予受理。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2月09日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宁波市北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北仑行政大楼B座三楼招投标中心交易厅,具体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开标时间:2020年12月09日09:30

开标地点(网址):宁波市北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北仑行政大楼B座三楼招投标中心交易厅,具体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专区。

2.其他事项:2.1落实的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2.2供应商需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注册登记的,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如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2.3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2.3.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2.3.2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3.3投标文件制作:2.3.3.1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2.3.3.2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并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政府采购云平台。2.3.3.3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1份,按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制作的电子备份文件,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2.3.3.4本项目供应商仍应准备纸质投标文件。当电子开评标无法正常进行时,即转为线下评标。若在此种情况下,由于供应商未提交纸质投标文件而导致该供应商放弃投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4本招标公告附件中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登录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2.5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2.6供应商如提供备份投标文件的,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和纸质备份投标文件分别密封,递交至投标地点,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供应商仅提供备份投标文件(包括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或纸质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2.7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供应商可以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在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可使用备份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或使用纸质投标文件进行线下评标。2.8供应商可采用邮寄(含快递)方式或现场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2.8.1采用邮寄方式递交子备份投标文件和纸质备份投标文件的,请留足邮寄时间,递交时间以邮寄签收时间为准,拟在2020年12月8日17:00前(含)到件的邮寄地址为: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秀丰路755号三楼;拟在2020年12月8日17:00之后,2020年12月9日9:30之前到件的邮寄地址为:宁波市北仑区四明山路773号行政大楼B座三楼招投标中心交易厅,收件人:李玉娇;联系电话:0574-87208638;电子邮箱:2416765101@qq.com。投标人邮寄后请提供邮寄信息给代理机构,以便及时确认送达情况。邮寄延误送达或未密封的将予以拒收,代理机构无责确保文件及时接收,相关责任与后果全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子备份投标文件和纸质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代表需持绿色“甬行码(或健康码)”、佩戴口罩且体温测量正常后方可进入开标现场(以开标当日测量体温为准)递交投标文件,原则上每家投标单位可派一名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且参与现场开标活动的人员应严格遵守防疫规定,自觉遵守和服从交易现场管理,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将予以拒收。(提醒事项:疫情期间,投标人须考虑委派人员是否符合地方及交易现场防疫相关规定,如因不符合规定导致无法参与开标活动而产生的相关责任与后果全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8.2采用现场方式送达备份投标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所有供应商安排“甬行码”为绿色的相关人员(原则上不超过一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备份投标文件送至投标地点。投标文件递交时需同时递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并保证开标期间联系方式的畅通。2.9如本项目改为线下评标,供应商须在纸质备份投标文件(资格文件)中提供(1)指定作出澄清、说明或补正的电子邮箱、传真号码;(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微信号。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以下电子邮箱进行收发。电子邮箱:2416765101@qq.com。2.10投标人员须做好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措施,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接受防疫询问,并如实报告相关情况。2.11投标人员还需配合做好疫情防控“五个一律”:一律全面消毒、一律体温检测、一律承诺登记、一律按序办事、一律服从管理。2.12如投标截止时间前疫情解除,上述第2.8-2.11条内容废止。2.13肺炎防疫期间,请各供应商遵守宁波市北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2.14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zjpubservice.com/)”、“宁波市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北仑区分网(http://beilun.bidding.gov.cn/)”网站上公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波市公安局北仑分局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明州路777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周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6775636

质疑联系人:周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867756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波之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海曙区高桥镇秀丰路755号三楼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李玉娇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208638

质疑联系人:徐斌

质疑联系方式:0574-87208639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北仑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地址: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

传真:/

联系人:阮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9383756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第二章 招标需求

一、项目概况

1、食堂地点:宁波市公安局北仑分局新碶派出所

2、服务内容:食堂外包服务。

3、管理方式:外包管理。即:中标人提供专业的管理团队(主要包括项目主管、厨师队伍、面点师、服务人员等)进行管理,负责主副食的采购、加工供应。采购人配有蒸煮、烹饪、切配、拆洗、消毒等工作间,以及节能大灶、蒸饭车、冰箱、工作台等设备设施。

4、服务期限:3年,合同1年一签,采购人根据中标人在上一阶段合同履约、考核情况及财政资金审批情况决定是否续签,最多可续签2次。

5、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75万元/年,3年共225万元。

二、管理要求

1、食堂管理基本情况:

1.1、就餐人数估算:正常工作日:早餐130人、午餐200人、晚餐100人;双休日(节假日)就餐人数:早餐50人,午餐100人,晚餐60人;工作日早餐形式为自助餐,人数约130位,4元/人,早餐的品种提供不少于8种品类(详见附件1:菜单1);午餐、晚餐用餐形式以零售模式(按实计算),午餐人数约200位,晚餐人数约100人,提供海鲜、肉类、半荤、素菜、炖菜、冷菜等(详见附件2:菜单2);提供夜宵餐形式为自助餐(每周1-2次,价格另行商定),人数50-100位,夜宵品种:炒面、炒饭、带汤类主食、点心1道、下饭菜2道、蔬菜1道。

1.2、其他:采购人承担场地、水、电、绿化环境布置费、设备维修以及承担易耗、煤气费、烟道清洗等费用。中标人承担食堂所需的洗涤用品、清洁用具、劳保用品(含口罩)的费用。

2、综合管理:采购人负责督查食堂的饮食安全卫生、饭菜质量、售出数量、服务质量、环境卫生等相关事务,加强与中标人的联系和沟通,协调处理各种偶发事件,转达干部职工对外包经营服务质量的意见和要求;负责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检查和考核工作,设立一定数额考核奖;负责账务、资产管理和菜谱审批、监督卫生等工作,促进食堂内部和外部的团结协作,切实加强综合督查管理。

3、采购人将餐厅现有的设施、设备提供给中标人使用,设施、设备以双方确认的移交清单为准,中标人负责使用与管理,如因管理不善或非正常使用损毁的,须承担维修、赔偿责任。

4、合同期满后,中标人须将采购人提供的设施、设备按双方确认的移交清单悉数归还采购人,且须保证归还时各设施、设备运转正常,若有短缺或损坏严重的,须负责修复或赔偿。

5、在合同期间若需更换或添置厨房设备的,由中标人向采购人提出申请确定,合同期满后一并交还采购人。

6、中标人须爱护采购人提供的房产和设施设备,不得随意改变餐厅内部布局、改装设备。

7、中标人负责食堂的饮食安全卫生,提出合理可行的夜间食品安全管理方案。中标人在承包期内所用食品原料,不得采购、储藏、加工、销售变质食品。食堂服务承包单位是本单位食品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

8、中标人负责食堂的安全生产,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生产管理方案。食堂服务承包单位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

9、采购人严格执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如出现严重的食物中毒、违纪、因中标人管理不善造成的失火、失窃等重大责任事故、损害干部职工身体健康和影响声誉的现象,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中标人应支付采购人五万元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

10、中标人落实专人对餐厅、厨房、加工间以及活动室等配套场所进行环境卫生打扫。落实“五常法”的管理和评比制度。

11、中标人须按照《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垃圾的分类、清理,剩饭剩菜安排专人及时清理,不得再次出售。

12、中标人自行办理健康证,费用自理。自行按时发放所属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劳保用品和奖金等,并负责对工作人员进行遵纪守法和安全卫生教育,如发生意外伤残、伤亡事故,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和必要的经济补偿,中标人必须与所聘用的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保,并办理相关保险。

13、中标人必须负责所属人员的卫生教育,确保所属人员须持有效健康证、服务证,统一着装上岗。

14、中标人必须按月上报食堂经营的相关数据。

15、中标人须根据采购人规定时间按时为干部职工提供优质服务,不得提前或延迟开饭时间(特殊情况如开会、接待、会餐等要服从采购人指定的时间),坚持服务第一的宗旨,做到热情服务、文明待人、公平守法。

16、中标人在管理期内所聘工作人员须报采购人认可备案后方可上岗。如果所聘人员不符合采购人要求,必须在采购人提出30日内调整,否则,有权扣除相应费用,直至终止合同。

三、人员配置要求

要求食堂工作人员不少于11位,包括但不限于餐厅主管1位、厨师长1位、厨师3位、切配1位、面点师1位、面点帮手1位、洗杂3位。其中:

(1)餐厅主管:餐饮相关管理工作经验3年以上。仪表端庄、做事勤快、热情大方。

(2)厨师长:从事烹饪工作5年以上,精通浙江菜系,并能重点掌握其他各菜系的烹饪知识及操作过程,熟悉厨房各项设备的性能、使用及保养方法,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懂得成本核算、食品原料及食品营养知识;

(3)厨师:从事烹饪工作3年以上,精通浙江菜系,了解各种原料的性质和不同部位的用途及加工方法,并了解其他菜系的一般烹饪知识,能掌握制作各种菜点;

(4)面点师:从事面点工作1年以上;

(5)洗菜工:仪表端庄、身体健康、做事勤快、热情。

(6)餐厅服务人员:仪表端庄、做事勤快、热情大方,年龄控制在35周岁以下。

四、外包管理费用分项及测算要求

外包管理基本费用:包括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补贴(如高温补贴等)、奖金、各类社会保险(养老金、医疗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生育保险)、外包管理费、税金、服装费(含税)。

其他费用(含税):夜宵、包厢服务加班费及绩效监督奖(由采购人对中标人加班和优质管理服务情况实施考核,按2000元/月测算,每月按实核发)。

五、外包管理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1、服务费用按月支付,一年按12期支付,实行先服务再支付,中标人每月月底前向采购人提供付款发票,采购人在每月的10日之前向中标人支付上一个月的托管服务费。

2、拨付方式:每月考核得分90分及以上,评定为优秀,全额支付本月服务费用;

每月考核得分80分及以上,评定为良好,则支付本月服务费用的95%;

每月考核得分80分以下,评定为一般,则支付本月服务费用的80%;

每年累计两次考核得分80分以下的,采购人有权不予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中标人须提供采购人干部职工每月就餐IC卡消费费用的明细,在次月初经双方确认后,由中标人开具收据,采购人在收到收据后七个工作日内将金额汇入中标人账户。

4、中标人须提供采购人委托其代为采购的油、米等副食品的原始发票复印件;采购人在原始发票复印件后七个工作日内将金额汇入中标人账户。

5、其他:

(1)当遇到特殊情况需要餐厅员工晚上或周末加班的,如包厢服务等,加班费支付标准为每人/餐次/80元(含税)。夜宵因时间较晚、工作内容较多,所以支付标准为每人/餐次/100元(含税)。

(2)采购人午餐就餐人数预定180-220人,如若采购人午餐就餐人数超过220人,中标人确需增加工作人员的,由乙方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审核同意后,甲方给予乙方相应人员的增加费用。增加费用由甲乙双方另行约定,可以参照人均年托管费增加服务费。

(3)在项目服务期(3年)内,合同价不因市场因素进行调整。

(4)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宁波市最低工资、社会保险调整,则本合同服务期内的合同价不予调整。

六、考核办法:

1、考核小组

考核小组由采购人组织相关人员组成。

2、考核内容

考核小组每月检查1-2次,检查结果的平均得分为该月考核得分,考核标准详见附件《食堂管理考核细则》。

3、考核办法

采用倒扣分制,总分为100分,根据考核细则进行扣分,最低扣至0分。

附件3:《食堂管理考核细则》

七、其他要求:

1、中标人须承诺在中标后针对本项目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及《雇主责任险》。


附件1:菜单1

早餐

中点类

小笼包

南瓜饼

咸菜包

油条

生煎包

麻球

葱卷

黄金糕

蒸饺

肉包

糖糕

荞麦包

油条

刀切馒头

豆沙包

灰结头

发糕

葱油饼

酸菜包

米馒头

明档类

牛肉粉丝

馄饨

荷包蛋

紫菜汤

牛肉粉丝

青菜面结

荷包蛋

紫菜汤

咸菜肉丝面

馄饨

荷包蛋

紫菜汤

牛肉粉丝

蛋黄面

荷包蛋

紫菜汤

年糕

馄饨

荷包蛋

紫菜汤

粥类

白粥

排骨粥

小米粥

南瓜粥

白粥

养生粥

白粥

皮蛋瘦肉粥

小米粥

海鲜粥

热炒类

青菜蘑菇

芥菜炒肉丝

冬瓜烤虾皮

韭菜绿豆芽

包心菜

香无笋

小白菜

花菜肉片

咸菜毛豆角

海带丝葱油

饮料类

原味豆浆

咖啡

花生豆浆

果汁

牛奶

咖啡

原味豆浆

牛奶

牛奶

花生豆浆

下饭类

咸蛋

酱菜丝

咸烤虾

酱豆腐

龙头烤

洋尾笋

酱瓜

酸豆角

萝卜干

咸肉

酸泡菜

咸泥螺

咸蛋

什锦菜

咸泥螺

萝卜干

咸烤虾

泡菜

酱豆腐

洋尾笋

主食

炒面

梅干菜炒饭

炒年糕

什锦炒饭

炒米线

烤菜年糕

炒河粉

水饺

炒年糕

扬州炒饭

粗粮

杂粮

杂粮

杂粮

杂粮

杂粮

注:1、早餐标准4元/人。

2、菜单仅供参考,餐品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内容,中标人可自行添加、进行优化调整。


附件2:菜单2

午餐、晚餐

4-7元

葱油白蟹

盐水白虾

红烧鱼

大排

葱烤河鲫鱼

红烧玉秃

爆盐马鲛鱼

咸菜鲳鱼

雪汁小黄鱼

红烧猪蹄

白斩鸡

干菜烤鸭

白斩鹅

爆盐蛏子

姜葱炒蟹

红烧仔排

肉末蒸蛋

盐水活皮虾

红烧鸡翅

红烧带鱼

3元

酸菜鱼

毛血旺

鱼香肉丝

干锅千叶豆腐

香无笋炒蛋

番茄炒蛋

大白菜炒酱肉

姜葱花蛤

荷兰豆香肠

肉末茄子

蒜苗肉丝

芹菜炒目鱼

香无笋炒火腿

茭白炒猪肝

干锅花菜

家常豆腐

山药炒木耳

洋葱炒蛋

丝瓜炒虾皮

韭菜炒肉丝

4-6元

鱼鲞拼盘

咸目鱼蒸蛋

剁椒鱼头

清蒸咸米鱼

剁椒虾潺

咸肉拼香肠

葱油烤鸦片鱼头

咸鱼蒸蛋

剁椒皮蛋

鱼鲞拼盘

4元

黄豆炖猪蹄

海带玉米炖排骨

芋艿排骨

乌鸡煲菌菇

酸菜豆腐炖猪脚

2元

青菜蘑菇

红烧冬瓜

包心菜虾皮

海带炒肉丝

鸡毛菜

咸菜梅豆

清炒好菜

油焖茄子

上汤娃娃菜

韭菜炒蛋

西葫芦炒虾皮

芹菜炒黄豆芽

鸡毛菜

葱油素鸡

葱油金针菇

麻辣豆腐

清炒五号菜

虎皮尖椒

生菜

火沫冬瓜条

下饭

菜类

酸豆角

咸烤虾

咸带鱼

蟹股

咸蛋

咸泥螺

龙头烤

川味木耳

榨菜丝

泡椒凤爪

洋尾笋

酱瓜

烤麸

泡菜

海蜇皮拌青瓜

酱萝卜

臭冬瓜

萝卜干

橄榄菜

咸白菜蘑菇

点心菜

刀切馒头

杂粮

肉包

白粥

发糕

圆子羹

白粥

白粥

咸菜包子

白粥

白粥

绿豆汤

玉米棒

红枣白木耳

杂粮

水果

水果

水果

水果

水果

水果

注:1、下饭菜、点心、水果、饭、汤免费提供

2、菜单仅供参考,餐品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内容,中标人可自行添加、进行优化调整。

附件3:食堂管理考核细则

项目

检查具体内容

评分标准

扣分

早、午、晚餐荤、素菜搭配合理,每餐菜品种不低于采购人要求。

未按比例执行,少一品种扣2分。

物品定位、定量存放,并对每件物品进行标识,摆放整齐。

无标识扣2分,物品凌乱扣1分/次。

食物中不得出现杂物,口感差等现象。

出现就餐人员意见扣1分/次。

隔夜饭菜须经高温加热后出售,有较高水平的亚硝酸盐食物不应二次加工出售。

未预热每次扣2分。出现质量问题本次考核得0分。

无严重浪费现象,就餐时间,保证餐品供应。

存在严重浪费现象,就餐时间,部分餐品供应不足,扣5-10分。

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率100%,上岗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口罩、手套,挂工号牌。

没戴工号、口罩、手套每人每次扣2分,健康证过期扣2分/人。

从业人员不直接用手接触食品(半成品、成品),出售食品时必须使用食品夹。

发现接触一次扣2分。

微笑服务,耐心解答就餐人员提出的异议,有问题及时反映管理部门解决,无与就餐人员发生争执的不文明行为。

发现一次扣5分,言辞不当发生冲突,造成不良影响的,考核成绩进行调整。

有新进员工培训及厨师、面点师培训每学期1次以上培训记录,

无培训记录每次扣1分

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加工存放及使用的容器是否存在交叉污染;生、熟食品分开;食物存放分类分架,无变质食品。

存在交叉污染的可能扣3分,未按规定分放扣2分,发现变质食品扣5分/次。

就餐场地每日清洁,墙面、桌面、地面无油腻,走路不滑,不沾脚。

出现地面滑,不清洁每次扣2分。

餐具表面干净,无油腻,切配工具及时清洗;消毒餐具及时放置保洁柜,台面操作前履行紫外线消毒30分钟。

餐具有水或其它杂物每次扣1分,无消毒作业扣2分/次。

防鼠、防蝇、通风设施、设备是否正常运转。

设备无效项扣2分/次。

建立食堂外围包干区域卫生值日表,每周清洁应不少于3次,并做好记录。

每周少一次扣2分/次。

管理机制健全,权责明确,有专职人员。

机制不全扣1分,无专职人员扣0.5分/次

台账资料完整(管理制度、管理措施、管理表格、小结、记录、奖惩)。

台账不规范,执行力度不强扣3分/次。

建立严格的安全规定,非食堂人员不能随意进入食堂的加工间、原料仓库。

无此项机制扣1分/次,发现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的扣0.5分/次。

加强设备设施管理,正确使用并确保正常运行。

非正常使用损坏扣1分/次。

合计

注:1、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本考核办法进行调整。

本考核表总分100分,采用倒扣制。


附件4:安全责任书

安 全 责 任 书

为贯彻国家《食品安全法》、《安全生产法》和《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精神,进一步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保障就餐人员和食堂工作人员生命财产和国家财产安全,为稳定和发展创造良好安全环境,特此签订安全责任书。

1、食堂服务承包单位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2、食堂服务承包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党和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并按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进行监督与管理,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就餐人员及食堂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3、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制定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明确处置步骤和提升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并加强相应安全防范措施。

4、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严禁违章用火、用电、用气,严格对易燃、易爆及其它危险品的管理。

5、应按照有关规定配置足量、有效的消防灭火器材,并经常性的进行维护、保养,定期检测,保证有效。同时要加强对雇员的消防安全知识教育,教授正确的消防器材使用方法。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或存放在餐厅内,餐厅内严禁违章使用电器和液化气,禁止乱拉、乱接电线。

6、不得制售假冒伪劣食品,防止不合格食品进入餐厅,确保广大就餐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7、食堂服务承包单位应搞好餐厅内的卫生工作,做好防霉变、防腐烂工作,员工上岗之前必须取得健康证。

8、食堂服务承包单位应当按照甲方要求,做好各类台账。

9、食堂服务承包单位必须服甲方的监督、检查、管理,及时排查、整改安全隐患,确保就餐者的人身安全。

10、坚决杜绝人生伤害及饮食卫生安全事故(中毒、污染、传染)发生。如有事故发生,食堂服务承包单位须承担相关的民事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并追究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整改、停业整顿、终止合同等处罚。

11、本《安全责任书》与经营合同同时生效。

食堂服务承包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序号

内容、要求

1

项目名称:新碶派出所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2

采购内容:食堂外包服务

*3

投标报价及费用:

(1)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

(2)本项目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必须包括完成本项目服务所需的所有费用,应包含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补贴(如高温补贴、加班补贴等)、奖金、各类社会保险(养老金、医疗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生育保险)、外包管理费、税金、服装费(含税)、中标服务费以及供应商企业利润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及其他本项目可能发生的所有费用。

(3)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75万元/年;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4)其中人员基本工资根据甬政发〔2017〕80号文件,不得低于宁波市最低劳动工资(2010元/月),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5)投标人须为本项目人员缴纳各类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得低于最新颁布的缴费基数下限,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6)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7)中标服务费的收取标准:

费率

中标金额(万元)

服务招标

100以下

1.5%

100-500

0.8%

500-1000

0.45%

1000-5000

0.25%

中标代理机构根据上表收费标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后下浮20%,按中标总金额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

(8)中标人在中标公示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本招标代理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

(9)招标服务费只收现金、银行票汇款、电汇款。

*4

投标保证金:无

5

现场踏勘:本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勘踏,投标人可自行前往现场踏勘,费用自理。

6

澄清或者修改: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则不受15日的期限限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7

投标文件组成:

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供应商应准备以下投标文件:

(1)供应商于“政采云”上提供电子投标文件。

(2)以U盘或DVD光盘等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提供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数量1份 。

(3)备份纸质投标文件:报价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及商务技术文件正本各1份,副本各1份。

*8

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地点:按公开招标采购公告规定;

*9

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按公开招标采购公告规定;

10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详见第四章

11

评标结果公示:评标结束后,经采购单位确认,评标结果公示于招标公告发布网站。

12

投标保证金退还:本项目无投标保证金。

13

签订合同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

14

履约保证金:无。

15

采购资金来源:预算资金。

*16

投标文件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

17

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购监字【2009】28号)文件的规定,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期前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上成功注册,否则投标人将不能有效进入招标程序,由此产生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己负责

18

解释权:项目名称、公告标题等不影响对项目性质的认定;本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采购单位。构成本采购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采购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采购单位负责解释。


一、总 则

(一)适用范围

本采购文件适用于新碶派出所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定义

1.招标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代理机构(“招标人”)和采购单位。

2.“投标人”系指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或个人。

3.“服务”系指采购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食堂外包服务。

4.“项目”系指投标人按采购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5.“书面形式”系指“政采云”平台、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电报、在规定信息发布网站上发布公告等。

6.“*”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三)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四)投标委托

投标人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正本用原件,副本可用复印件,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五)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文件有相关规定除外)。

*(六)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转包与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未经采购单位同意,不得分包。

(八)特别说明:

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采购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采购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处理。

*2.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

*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4.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购单位,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九)询问、质疑和投诉

1.询问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

(2)采购代理机构在三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2.质疑

(1)提出质疑的期限

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采购文件公告期间或公告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2)提出质疑的要求

①以书面形式(加盖投标人公章)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以电话、传真或电邮形式提交的质疑属于无效质疑。质疑函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专区。

②质疑书内容应包括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确凿的证明材料、明确的请求、投标人名称及地址、授权代表姓名及其联系电话、传真、质疑时间。质疑书应当署名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③递交质疑书时需提供质疑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及事项)、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④投标人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不能作为质疑的证明材料。

(3)质疑答复

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3.投诉

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专区。

4.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不能作为质疑、投诉的证明材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三条,供应商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十)关于分公司投标

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移动、联通等行业外,分公司投标的,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及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荣誉等对分公司无效。

(十一)关于知识产权

1.投标人必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应由投标人承担。

2.投标报价应包含所有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

3.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涉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

二、采购文件

(一)采购文件的构成。本采购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1.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2.招标需求

3.投标人须知

4.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5.合同主要条款

6.投标文件格式

7.本项目采购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

(二)投标人的风险

投标人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三)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任何要求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应以书面或传真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要求澄清的问题应盖投标人公章和注明日期。采购人视情况再以书面或传真形式作出答复。

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用补充文件或书面更改通知的方式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并及时通知购买采购文件的各潜在投标人。这些补充文件或通知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有约束力。

3.为使潜在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依据采购文件的“更改通知”修改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向已购买采购文件的每一潜在投标人发出采购文件修改通知。若发出“更改通知”日距公告的投标截止期不足15天,采购代理机构在通知书中将明确是否推迟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若所有潜在投标人在第4条规定的回复中对不推迟投标截止和开标日期均明示同意,则按原定时间执行。

4.潜在投标人收到采购文件澄清或修改通知,或推迟截标和开标时间通知后,应在通知单回执上明示意见、盖上投标人单位公章,以书面形式回复采购代理机构。

5.没有提出异议且又参与了该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将被视为完全认同采购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重要提示:投标文件的形式和效力

1.投标文件分为电子投标文件以及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文件分为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和纸质备份投标文件。

2.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采购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

3.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制作的备份文件。

4.纸质备份投标文件按“投标文件的组成”编制。

5.投标文件的效力

投标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投标文件、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纸质备份投标文件。在下一顺位的投标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投标、响应文件未按时解密,供应商提供了备份投标、响应文件的,以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响应文件撤回。投标、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响应文件自动失效。

(一)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至少包含以下部分,提供格式的按照格式填写,未提供格式的由投标人自拟。

1.报价文件:

(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

(2)投标声明书(格式见附件);

(3)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4)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自拟);

(5)政府采购统计基础信息表(格式见附件);

(6)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7)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如有,格式自拟)。

2.资格证明文件:

(1)资格条件自查表(格式见附件);

(2)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投标人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注:已办理五证合一的投标人上述(2)、(3)条中的证件只需提供一本。

(4)供应商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5)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

(6)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如有)。

3.商务技术文件:

(1)符合性自查表(格式见附件);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格式见附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的代表若为非法定代表人的,必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商务响应表(格式见附件);

(5)技术响应表(格式见附件);

(6)拟派驻本项目管理负责人简历表(格式见附件);

(7)项目实施人员情况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8)投标人业绩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9)评分标准所需要的其他资料(格式自拟);

(10)采购文件要求的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时随带原件以备查验);

(11)投标人认为还需提供的资料(格式自拟)。

注:*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声明书、投标函、开标一览表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2、以上目录是编制投标文件的基本格式要求,各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进一步细化。

3、投标文件在提供对投标产品技术条款响应表的应答时,对采购文件有技术数值要求的参数,必须以投标货物的具体技术数值据实应答;对于采购文件无数值要求的参数的应答,必须作出明确、直接、无导致两种理解可能的应答。

(二)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方与招标方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

*2投标计量单位,采购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采购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采购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例如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

(三)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应按采购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

2.本项目投标报价要求详见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第3条

*3.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投标总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四)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单位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3.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无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

1.投标人应按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投标文件并标注页码,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政采云”平台,并提供纸质报价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及商务技术文件正本各1份,副本各1份;正副本分别装订成册,投标文件正副本的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以U盘或DVD光盘等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提供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数量1份。一旦发现正本与副本,以正本为准。

3.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投标文件正本除本《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的可提供复印件外均须提供原件。副本为正本的复印件。

4.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在规定位置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签署,投标人应写全称。

5.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七)投标文件的包装、递交、修改和撤回

1. 投标文件由报价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及电子投标文件(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组成:

*报价文件须单独密封封装,报价文件正本、副本可一并密封封装;

资格证明文件须单独密封封装,资格证明文件正本、副本可一并密封封装;

商务技术文件须单独密封封装,商务技术文件正本、副本可一并密封封装;

电子文本一份(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投标人应根据“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以U盘或DVD光盘形式存储,并单独密封递交。

包装封面上应注明报价文件(或资格证明文件或商务技术文件或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及“开标时启封”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 投标人应当在采购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签收保存,并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回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

3.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4.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或标记而造成投标文件被误投或提前拆封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5.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修改后重新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当按本采购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和密封。

(八)投标无效的情形

没有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投标人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可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可以是复印件、传真件等,原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修改或者补正投标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应在中标结果公告之前查核原件。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投标人修改、补正投标文件后,不影响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

1.资格评审:

(1)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采购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

2.在符合性审查和商务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

(2)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声明书或者填写项目不齐全的;

(3)投标代表人未能出具身份证明或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不符的;

(4)投标文件格式不规范、项目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的;

(5)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并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

(6)投标有效期、质保期等打*的商务条款不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

(7)带“*”的条款不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或者投标文件有采购方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8)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或者投标文件中经修正的内容字迹模糊难以辩认或者修改处未按规定签署、盖章的;

(9)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3.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或者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

(2)明显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规格型号、质量标准,或者与采购文件中标“*”的技术指标、主要功能项目发生实质性偏离的;

(3)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

(4)与其他参加本次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技术文件)的文字表述内容相同连续20行以上或者差错相同2处以上的;

(5)报价文件未单独密封封装的或资格证明文件或商务技术文件中出现报价(或单价)的。

4.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采购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

(2)报价超出最高限价,或者超出采购预算金额(自主创新产品除外),采购单位不能支付的;

(3)未采用投标文件要求的报价形式报价的;

(4)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或者开标价格与投标文件承诺的优惠(折扣)价格不一致的;

(5)评委会一致认为报价明显不合理的(不平衡报价);

(6)投标报价中出现重大缺项、漏项;

(7)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且不能在评标现场合理时间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说明其报价的合理性的。

5.被拒绝的投标文件为无效。

6.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将被视为无效或取消中标资格。

7.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

四、开标

(一)开标准备

投标人应当在采购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备份纸质投标文件分别密封送达投标地点,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参加开标会并签到,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记载投标文件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签收保存并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回执。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按时签到的,视同放弃开标监督权利、认可开标结果。

(二)电子招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

1.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起半个小时内。

2.评标委员会对资格和商务技术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3.在系统上公开资格和商务技术评审结果;

4.在系统上公开报价开标情况;

5.评标委员会对报价情况进行评审;

6.在系统上公布评审结果。

特别说明:政采云公司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

(三)开标大会程序:

1.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

2.主持人介绍参加开标会的人员名单;

3.主持人宣布评标期间的有关事项,告知应当回避的情形,提请有关人员回避;

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投标文件,宣布投标人名称、清点资格证明文件及商务技术文件正本、副本数量和采购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

5.商务技术评分结束后,由主持人公布无效投标的供应商名单、投标无效的原因及其他有效投标的评分结果;

6.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报价文件,宣布投标人名称、清点报价文件正本、副本数量,宣读《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人承诺的投标报价,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宣读的其他内容。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

7.采购代理机构做开标记录,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记录进行当场校核及勘误,并签字确认;同时由记录人、监督人当场签字确认。投标人代表未到场签字确认或者拒绝签字确认的,不影响评标过程;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8.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9.开标会议结束。

(四)特别说明

1.本项目原则上采用政采云电子招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但有下情形之一的,按以下情况处理:

(1)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采购组织机构开启所有投标人递交的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模块,以完成开标,电子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2)若因政采云平台原因无法读取或电子开评标无法正常进行,采购组织机构将开启所有投标人递交的纸质备份投标文件,以完成开标,电子投标文件及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3)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a.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b.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c.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d.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e.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

五、评标

(一)组建评标委员会

1.采购单位和采购机构根据采购项目的内容特点按照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

2.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遵循公平、公正、客观、科学的原则和规定的程序进行评标;评标的依据为采购文件和投标文件;评审人员应独立评标,不得带有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影响他人评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

3.评审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采购当事人也可以要求该评审专家回避:

(1)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3年内曾在参加该采购项目的投标人中任职(包括一般工作)或担任顾问,或与参加该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发生过法律纠纷;

(2)任职单位与采购人或参加该采购项目投标人存在行政隶属关系;

(3)曾经参加过该采购项目的进口产品或采购文件、采购需求、采购方式的论证和咨询服务工作;

(4)是参加该采购项目投标人的上级主管部门、控股或参股单位的工作人员,或与该投标人存在其他经济利益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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