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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中科倍特尔技术有限公司存货和机器设备闲置资产

  • 四川
  • 状态:公告
所在地区四川招标类型公告
请点击下载发布时间2020-12-10
四川中科倍特尔技术有限公司存货和机器设备闲置资产
标的名称: 四川中科倍特尔技术有限公司存货和机器设备闲置资产
项目编码: DSCQ2020ADC51040900 首次挂牌公告期: 10个工作日
首次挂牌起始日期: 2020-12-10 挂牌截止日期: 2020-12-23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标的基本信息
资产概况

一、根据四川天健华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川华衡[2020]68号),此次处置资产包括存货和机器设备:
1.存货包括原材料、产成品、在库低耗品及自制半成品等,账面余额3303.10万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813.54万元、账面值1489.57万元。
转让方中科倍特尔主要从事传感数控产品、特光产品、反光产品的制造生产,于2016年3月停产。原材料为相关产品生产所需原辅材料、元器件、电器材料、工具、管件、标件及油料等;产成品为传感数控产品、镧系玻璃、玻璃微珠、反光布、反光膜、胶水及反光服装、汽车标贴等;在库低耗品主要为包装材料、工业盐、葡萄酒等;自制半成品为生产过程中的玻璃微珠、反光膜、反光布等,主要存放在中科倍特库房及生产现场。
2.机器设备共948台(套),账面价值7168.03万元、账面净值2605.35万元、计提减值准备1420.32万元、账面值1185.02万元。主要包括印刷开槽模切机、磁控溅射镀膜机、涂布复合机、自动模切机、窑炉控制系统、成型炉、切纸机、压花机等。机器设备主要购置于2007年至2014年,安装于中科倍特尔的纸制品车间、反光布反光膜车间、玻璃微珠车间等处,其中567台(套)设备可以继续使用,381台(套)设备报废。

二、根据四川天健华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川华衡[2020]70号),此次处置资产包括存货和机器设备:
此次处置资产为半自动卧式打包机、半自动纸屑回收机、纸板粉碎机。机器设备主要购置于2009年至2013年,安装于中科倍特尔的纸品彩箱订箱组、纸品普箱印刷工序,机器设备状况良好、可以继续使用。


该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限时报价期为公告期,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公告截止日当日17:00。意向投资方在公告期内报名成功后即可参与报价。本项目加价幅度200元/次,延时报价不少于120秒。

看货联系人:但昊 电话:15308229626

看货地点:四川中科倍特尔技术有限公司


转让方承诺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其他事项

1.本网站项目信息同步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官网(www.swuee.com)展示;

2.本网站披露的与竞价相关的 最小加价幅度 、 保留价 等参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权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四川中科倍特尔技术有限公司
转让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122663005371W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在地区 四川 成都市
住所/注册地址 成都市双流西南航空港经济开发区空港一路二段281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万兵
注册资本 4000.000000 万人民币
所属行业 仪器仪表制造业
经营规模 小型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市级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1500709066998M
批准单位名称 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文件类型 批复
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 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对环球集团《关于四川中科倍特尔技术有限公司闲置存货、闲置设备公开转让及闲置设备、车辆报废处置的请示》的批复
批准日期 2020-02-12
批准文号 宜五集董[2020]1号
评估信息
标的企业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 评估机构(估值机构) 四川天健华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 2020-04-25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宜宾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省宜宾环球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20-09-16
标的对应评估价值(万元) 1665.192852
账面净值(万元) ——
备注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详见子资产公告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一、本次交易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专用账户结算,西南联交所在确认已收到应结算交易价款和转让方、受让方应付的服务费用并出具《交易鉴证书》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交易价款划转。
二、转、受双方于成交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设备转让产权交易合同》或《存货转让合同》。
三、受让方应于《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

受让方资格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本次转让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名提交材料 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一、根据四川天健华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川华衡[2020]68号)特别事项说明:
1.评估师未对存货和机器设备在评估基准日的技术参数和性能做技术检测,评估师在假定企业提供的有关技术资料和运行记录是真实有效的前提下,通过现场调查做出判断。
2.此次评估未对待报废设备可回收废旧物资重量进行实际称重,重量的确定由委托人(中科倍特尔)相关人员依据设备生产厂商和设备参数手册、网上查询等进行申报,评估人员在此基础上进行必要核实,但鉴于技术手段,评估机构和资产评估师对委托人申报的可回收物资的材质、重量不做任何保证。若实际回收材质、重量与此次评估申报存在差异,报告使用人应根据差异情况对评估结论进行调整。
3.中科倍特尔停产约4年,评估范围内的锅炉、压力容器、电梯、叉车等特种设备未进行定期检验,假设设备在进过简单维修保养后可顺利通过质量监督检查部门的检验取得合格证书,评估未考虑该事项可能产生的费用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4.评估结论未扣除资产处置过程中需要承担的税费承担。
二、其它披露事项:
1.本次处置资产为四川中科倍特尔技术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存货和机器设备,四川天健华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川华衡[2020]68号)的评估明细表为参考,标的实物资产在现场以实际交割数量为准,不影响本次成交金额。
2.本次转让的标的不涉及抵押、担保、租赁,标的实物资产在现场以现状进行实际交割,不影响本次成交金额。挂牌价格为含税价,转让方向受让方提供13%的增值税发票。交付地点为四川中科倍特尔技术有限公司。
3.意向受让方若需前往标的现场查证标的物,请事前与转让方联系,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相关人员授权委托书”前往现场查证。意向受让方到现场查证标的物后,须与转让方现场签订《标的现场踏勘(查验)确认书》对标的物现状、范围等进行确认(盖章确认)。凭《标的现场踏勘(查验)确认书》方可到交易所报名参与受让。
看货联系人:但昊 电话:15308229626
4.本次转让挂牌价不含拆除费,意向受让方成功受让后,受让方须承担标的拆除、装卸、运输的责任及相关费用。
5.意向受让方报名前,须悉知转让方拟订的《存货转让合同》、《设备转让合同》并接受其中条款。在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向转让方指定账户交纳履约保证金(金额为标的成交价的10%),该保证金待完成拆除、搬迁、清场等施工作业且无安全事故、无争议后15个工作日内予以全额无息原渠道退还。
6.受让方将交易货款存入产权交易机构专用账户之日起按照《存货转让合同》、《设备转让合同》约定的时间内,负责将交易标的物(机器设备类)从转让方拆卸、运离,转让方负责完成现有相关技术资料的交接,交易标的物的拆卸、运输和重新安装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负责将交易标的物(存货类)从转让方运离,转让方负责完成现有相关数量的交接,交易标的物的运输、包装物和现场清理卫生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7.受让方进入转让方厂区区域无条件遵守转让方厂区相关规定。受让方在拆卸(运输)作业期间必须做好安全防范措施,佩戴好安全防护用具,转让设备的拆装、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损毁、灭失的风险,装卸运输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以及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并不限于拆除、建渣清运、倒场、环境保护费、清场、运输、人工、装卸等)和安全责任、消防责任、环保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全部责任,因施工对转让方造成的损失由受让方负担。
8.标的管道和设备、设施内可能存有相关危险化学品,受让方在对标的进行拆除、搬迁、运输过程中应当调查清楚后再行实施。
9拆除标的资产需政府相关行政部门审批的,受让方应按照政府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批准手续;拆除上述资产需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资格的,受让方需具备相应资质、资格或聘请具备相应资质、资格的公司依法拆迁。否则,由受让方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10.受让方拆卸标的物需要进行动火切割作业必须按转让方规定到宜宾环球集团安全管理部门办理相关安全备案手续后方可进场作业(包括但不限于:动火许可证,具备电焊、氧割作业操作证),否则造成的后果由受让方全部承担。
11.受让方进场准备、装运连续总工期依照签订生效的《存货转让合同》、《设备转让合同》约定,约定的标的交付期限届满后,转让方不对转让标的物负保管义务,转让标的物所可能涉及的损毁、灭失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12.本次转让资产存在的瑕疵和其他问题,请意向受让方慎重对待、认真调研,谨慎参与受让。各意向受让方在受让前应自行或聘请专家对标的及标的的相关资料进行全面勘察、鉴定,成交后,不论标的存在任何问题,均由受让方自行承受,转让方免责。
13.转让方不保证本次转让实物的质量、重量、规格、尺寸、完整及性能等,意向受让方在参与受让前必须充分了解转让标的的全部瑕疵,一旦成交,受让方不得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进行资产交接。受让方在拆除、吊装和运输标的物时,不得以任何理由损坏、破坏、搬离、拆卸除标的物以外的任何设施、设备(含房屋建筑物、构筑物等),如有损坏,将照价赔偿。拆除标的物由此产生的房屋、人身安全问题由受让方自行负责。
14.此次产权交易中涉及的税、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交易服务费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
15.其他事项详见产权交易合同等文件。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不参与
保证金详细 交纳金额(万元) 详见子资产公告
交纳截止时间 2020-12-23 16:00:00
交纳注意事项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不支持现金交纳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 中信银行成都分行
账号 7411010182600211211
保证事项

注:产权交易当事人没有约定保证金处置方法的,按照《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 相关规定执行。

处置办法

一、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交纳的保证金原则上应首先冲抵其应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依据公告要求或合同等其他相关规定,转为交易价款或其他款项。其他意向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投资方无正当理由拒不签署交易合同,且逾期时间超过一个月的;

2、交易合同生效后,投资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且逾期时间超过一个月的;
3、意向投资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挂牌申请人或本所损失的;
4、意向投资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5、意向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6、意向投资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7、意向投资方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8、意向投资方被确认为投资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9、意向投资方被确认为投资方后一个月内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交易合同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投资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本所有权以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总额为限,并在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投资方和挂牌申请人应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挂牌申请人的指定账户。

披露附件
名称 操作
评估报告 预览
资产明细表 预览
设备转让合同 预览
存货转让合同 预览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向受让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有合格意向受让方 动态报价
在挂资产明细
编号 资产名称 挂牌价格 挂牌期满时间
GR2020SC1002627 四川中科倍特尔技术有限公司存货和机器设备闲置资产-标的1:标牌闲置设备 12.2839万元 2020-12-23
GR2020SC1002626 四川中科倍特尔技术有限公司存货和机器设备闲置资产-标的2:纸制品闲置设备 247.6202万元 2020-12-23
GR2020SC1002619 四川中科倍特尔技术有限公司存货和机器设备闲置资产-标的3:反光布闲置设备 57.8457万元 2020-12-23
GR2020SC1002623 四川中科倍特尔技术有限公司存货和机器设备闲置资产-标的4:反光膜闲置设备 258.135万元 2020-12-23
GR2020SC1002614 四川中科倍特尔技术有限公司存货和机器设备闲置资产-标的5:特种光学闲置设备 82.6308万元 2020-12-23
GR2020SC1002624 四川中科倍特尔技术有限公司存货和机器设备闲置资产-标的6:检测闲置设备 39.3766万元 2020-12-23
GR2020SC1002613 四川中科倍特尔技术有限公司存货和机器设备闲置资产-标的7:电脑、空调 4.3431万元 2020-12-23
GR2020SC1002628 四川中科倍特尔技术有限公司存货和机器设备闲置资产-标的8:厨房设备 7.3527万元 2020-12-23
GR2020SC1002609 四川中科倍特尔技术有限公司存货和机器设备闲置资产-标的9:锅炉、储气罐 46.1623万元 2020-12-23
GR2020SC1002616 四川中科倍特尔技术有限公司存货和机器设备闲置资产-标的10:叉车 10.3639万元 2020-12-23
GR2020SC1002617 四川中科倍特尔技术有限公司存货和机器设备闲置资产-标的11:其他闲置设备 132.2515万元 2020-12-23
GR2020SC1002611 四川中科倍特尔技术有限公司存货和机器设备闲置资产-标的12:报废设备 91.9556万元 2020-12-23
GR2020SC1002605 四川中科倍特尔技术有限公司存货和机器设备闲置资产-标的13:传感数控原材料 4.236081万元 2020-12-23
GR2020SC1002610 四川中科倍特尔技术有限公司存货和机器设备闲置资产-标的14:传感数控成品 11.02955万元 2020-12-23
GR2020SC1002607 四川中科倍特尔技术有限公司存货和机器设备闲置资产-标的15:特光原材料 18.067235万元 2020-12-23
GR2020SC1002618 四川中科倍特尔技术有限公司存货和机器设备闲置资产-标的16:特光成品 545.905596万元 2020-12-23
GR2020SC1002625 四川中科倍特尔技术有限公司存货和机器设备闲置资产-标的17:反光原材料 4.462773万元 2020-12-23
GR2020SC1002622 四川中科倍特尔技术有限公司存货和机器设备闲置资产-标的18:反光布成品 22.86102万元 2020-12-23
GR2020SC1002621 四川中科倍特尔技术有限公司存货和机器设备闲置资产-标的19:反光布在制品 2.040786万元 2020-12-23
GR2020SC1002606 四川中科倍特尔技术有限公司存货和机器设备闲置资产-标的20:反光膜成品 30.582435万元 2020-12-23
GR2020SC1002612 四川中科倍特尔技术有限公司存货和机器设备闲置资产-标的21:反光膜在制品及胶水 19.514666万元 2020-12-23
GR2020SC1002615 四川中科倍特尔技术有限公司存货和机器设备闲置资产-标的22:反光制品-标牌原材料及成品 3.246105万元 2020-12-23
GR2020SC1002620 四川中科倍特尔技术有限公司存货和机器设备闲置资产-标的23:反光制品-制衣原材料及成品 5.650694万元 2020-12-23
GR2020SC1002608 四川中科倍特尔技术有限公司存货和机器设备闲置资产-标的24:综合类 7.274611万元 2020-12-23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项目咨询联系人: 唐经理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028-85335708
项目报名联系人: 周经理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028-86123311
交易须知

总则

第一条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 本所 )依据挂牌申请人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

本所披露的项目相关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本所对任何人的承诺。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以本所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本所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条 意向方(报名人)参与交易的,应当遵守本所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三条 意向方报名前应认真阅读项目公告,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风险提示书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风险、项目情况、瑕疵披露、相关权利义务等。

第四条 本所官网(www.swuee.com)及第四产权(www.dscq.com)为本所指定的网上交易地址,意向方可通过上述网站链接注册参与在线交易。

关于网上报名的说明

第五条 意向方参与交易,需通过本所官网及第四产权平台进行注册、提交报名申请。

第六条本所已按照挂牌申请人的要求对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了披露,但该行为不能视为本所对标的物作出的品质保证,本所对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第七条 意向方报名应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八条 意向方应在公告要求的有效报名时间段内按照本所或第四产权平台的提示提交报名材料,并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本所指定账户为准)。意向方须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并按照提示正确填写识别码。若因意向方未填写识别码或识别码填报错误造成其无法及时参与交易的,由意向方自行承担责任。

非本人账户划转保证金的,意向方应当提供本所认可的代付相关证明材料。

第九条若2个及以上的意向方组成联合体报名参与交易的,须注意以下事项:

(一)符合公告的相关要求。

(二)联合体各方应签署书面联合协议【参考性文本 】,并在报名时通过报名系统提交。

1、联合协议应当载明联合体各方的主体身份、联合投资行为的代理人、投资后的权利分配、义务承担等内容。

2、联合体以代理人的名义,在交易平台完成注册、报名、竞价。

3、代理人应当使用本人账户通过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不得由第三方代付。

第十条 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参与交易的,该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 的相关规定。

第十一条 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应在本所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本所将不予受理。

第十二条 公告期限截止后,已完成报名手续的意向方不得单方撤回报名。

第十四条 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外文文本、少数民族语言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中文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所。意向方对其翻译的中文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关于通知事项的说明

第十五条本所将同时按以下方式向意向方发送有关事项通知:

(一)通过本所或第四产权平台向意向方的网上注册账户发送系统通知;

(二)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手机短信。

网站信息或手机短信一旦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方已经收到。请意向方保持手机通讯通畅,并及时登录系统查看通知消息。

关于网上竞价的说明

第十六条 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应按照项目公告或竞价公告的要求参与网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络竞价操作规则》 的相关规定。

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

第十七条 意向方交易未成功的,本所将在交易成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

第十六条 本须知所称交易成功是指:

(一)公告期限届满后,若仅征集到1家合格意向方的,即视为交易成功;

(二)公告期限届满后,若征集到2家及以上合格意向方的,本所按照公告和交易规则的要求,确认其中1家意向方符合签约条件的,即视为交易成功;

(三)公告要求的其他应当视为交易成功的情形。

第十八条 本所按照《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退还或处置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

第十九条 交易成功后,本所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二十条 本须知的最终解释权归本所。

风险提示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风险提示书


特别提示:本风险提示书不能取代投资者本人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投资者参与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固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尊敬的投资者:

您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 西南联交所 )参与交易时,可能会存在因交易、投资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本风险提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做出交易决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仔细阅读并确保自己理解本风险提示书的全部内容,了解交易规则、项目公告、交易须知、申请人承诺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对本风险提示书有不理解的地方请及时咨询西南联交所相关人员。

投资者可能面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经济和市场风险

因经济、市场环境变化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值波动,甚至导致西南联交所无法继续为投资者提供交易服务,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二、信息披露风险

西南联交所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系西南联交所根据转让方(融资方或项目方)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发布,西南联交所仅对披露信息内容进行齐全性和合规性审核,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名称、图片、描述与交易标的实际相符,西南联交所也不对交易标的做任何担保。投资者在决定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对交易标的进行充分全面了解。对明示按交易标的现状进行交易的,投资者应当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自行勘察交易标的实物。投资者提交交易申请、参与竞买的,即表明认可交易标的现状。投资者应自行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

三、交易风险

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面对以下风险,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1.保证金不予退还风险。投资者未按照交易规则及项目公告等规定参与交易或履行相关义务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可能不予退还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投资者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认真阅读《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及项目公告等关于保证金处置的内容。

2.中止、终结交易风险。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易标的权属纠纷、法院判决、行政行为、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网络竞价系统软硬件故障或网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情形,西南联交所可以做出中止、终结交易的决定,投资者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详见《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业务通用规则》第八章。

3.互联网操作风险。通过互联网参与交易,投资者可能存在交易账户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不当、投资者终端软硬件与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不兼容、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终端软硬件或网络故障造成交易失败、失误等互联网操作风险。

4.优先购买权行权风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应详细阅读项目公告关于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约定,并遵守《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否则可能会承担行权方式不当引致的责任或风险。投资者存在因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行权而不能成为最终投资人的风险。

四、其他风险

1.因战争、自然灾害、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运营服务商网络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交易标的损毁灭失或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异常甚至瘫痪,导致交易终结的,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

2.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交付、税费等一切费用、纷争等,均由交易双方依据交易合同、项目公告及西南联交所交易规则,自行承担和处理,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投资者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西南联交所敬告各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心理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理性参与交易,树立正确投资理念,确保资金安全。本风险提示书并不能揭示参与西南联交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全部风险及情形,投资者务必对此有清醒认识,审慎做出各项交易决策。

投资有风险,交易须谨慎!


联合投资协议 为参与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交易的 “ 项目”(以下简称“交易标 的”),各方经友好协商组成联合体,并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 联合申请投资交易标的,并承诺符合 项目公告对联合体成员的资格要求。 二、联合体各方委托由 作为联合体代理人,以 其名义进行网上注册,并以该账户进行网上报名和参 与网上竞价。保证金全额由代理人代表联合体支付。 三、若联合体成功投资,联合体各方共同拥有投资标的所 有权,或按以下方式分配投资标的所有权: 1. 享有 的所有权; 享有 的所有权; 享有 的所有权。 2.交易成功后,联合体各方委托由代理人代表联合体 签署交易合同,代表联合体全额支付剩余交易价款。 四、成功投资后,由代理人代表联合体向交易所支付交易 服务费。 五、联合体成功投资后,若联合体任意一方未按本协议约 定履行交易合同义务的,联合体其他任意一方均应向 转让方承担连带责任。 六、本协议经联合体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联合投资方:(名称/姓名、盖章或捺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非自然人填写): 证件号码(自然人填写): 联合投资方:(名称/姓名、盖章或捺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非自然人填写): 证件号码(自然人填写): 联合投资方:(名称/姓名、盖章或捺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非自然人填写): 证件号码(自然人填写): 附:各联合投资方主体资格材料(原件扫描件):包括但 不限于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自然 人身份证等。 协议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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