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江苏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20-12-14 |
常熟市永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常熟文旅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常熟市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发展有限公司代建)的委托,就其所需的常熟琴川月子中心综合体厨房设备实施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常熟琴川月子中心综合体厨房设备
项目编号:CSYT-X-2020224
二、项目简要说明:
1、本项目采购内容为:常熟琴川月子中心综合体所需的厨房设备一批,包括供货、运输及安装调试。
2、本项目采购预算:人民币100000.00元整。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报价。
四、询价有关信息:
请有意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于2020年12月14日至2020年12月17日每天8:30-11:00;13:30-16:30(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至常熟市联丰路56号顺益商业街1-301常熟市永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询价通知书,询价通知书售价:为2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购买询价通知书时需须提供以下报名材料:
(1)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如为经办人报名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五、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0年12月18日8:3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8日9:0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接收地点:常熟市永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响应文件接收人:蔡慧
六、报价有关信息:
报价公布时间:2020年12月18日9:00(北京时间)
报价公布地点:常熟市永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七、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代理机构:常熟市永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蔡慧
联系电话:0512-52843376
联系地址:常熟市联丰路56号顺益虞山商业街1幢301
邮政编码:215500
采购人:常熟文旅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常熟市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发展有限公司代建)
联系人:陈天宇
联系电话:0512-52986379
联系地址:常熟市草荡13号
监管部门:中共常熟文旅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纪委
监管电话:0512-52986361
常熟市永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4日
CSYT-X-2020224常熟琴川月子中心综合体厨房设备询价通知书.doc
询 价 通 知 书
项目名称:常熟琴川月子中心综合体厨房设备
项目编号:CSYT-X-2020224
常熟市永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4日
目 录
TOC \o "1-3" \h \z \u 第一章 报价邀请 2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专用条款 4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通用条款 6
一、总则 6
二、询价通知书的说明 6
三、询价响应文件的编制 7
四、询价响应文件的递交 8
五、报价公布与评审 9
六、授予合同 11
第四章 项目需求 12
第五章 合同格式 25
一、合同通用条款 25
二、合同专用条款 29
第六章 询价响应文件组成与格式 32
一、报价函 34
二、报价一览表 35
三、报价明细表 36
四、技术性能参数响应及偏离表 37
五、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承诺 38
六、商务条件响应及偏离表 39
七、资格证明文件 40
附件一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1
附件二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42
附件三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43
第一章 报价邀请
常熟市永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常熟文旅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常熟市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发展有限公司代建)的委托,就其所需的常熟琴川月子中心综合体厨房设备实施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常熟琴川月子中心综合体厨房设备
项目编号:CSYT-X-2020224
二、项目简要说明:
1、本项目采购内容为:常熟琴川月子中心综合体所需的厨房设备一批,包括供货、运输及安装调试。
2、本项目采购预算:人民币100000.00元整。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报价。
四、询价有关信息:
请有意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于2020年12月14日至2020年12月17日每天8:30-11:00;13:30-16:30(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至常熟市联丰路56号顺益商业街1-301常熟市永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询价通知书,询价通知书售价:为2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购买询价通知书时需须提供以下报名材料:
(1)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如为经办人报名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五、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0年12月18日13:3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8日14:0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接收地点:常熟市永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响应文件接收人:蔡慧
六、报价有关信息:
报价公布时间:2020年12月18日14:00(北京时间)
报价公布地点:常熟市永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七、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代理机构:常熟市永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蔡慧
联系电话:0512-52843376
联系地址:常熟市联丰路56号顺益虞山商业街1幢301
邮政编码:215500
采 购 人:常熟文旅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常熟市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发展有限公司代建)
联 系 人:陈天宇
联系电话:0512-52986379
联系地址:常熟市草荡13号
监管部门:中共常熟文旅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纪委
监管电话:0512-52986361
常熟市永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4日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专用条款
序号 | 条款名称 | 内 容 |
1 | 项目名称及编号 | 项目名称:常熟琴川月子中心综合体厨房设备 项目编号:CSYT-X-2020224 |
2 | 报价时间 | 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0年12月18日13:3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8日14:0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接收地点:常熟市永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响应文件接收人:蔡慧 联系电话:18962303970 报价公布时间:2020年12月18日14:00(北京时间) 报价公布地点:常熟市永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
3 | 询价响应文件份数 | 响应文件一式四份,一份正本、三份副本。 |
4 | 报价 保证金 | (1)供应商须以人民币提交报价保证金,数额为壹仟伍佰元整。 报价保证金须以下列形式之一与响应文件同时提交: ①银行本票 ②银行汇票 ③银行电汇凭证(复印件) ④网上银行电子回单 常熟市永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不接受以现金或其他形式提交的报价保证金。 (2)常熟市永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账户名:常熟市永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常熟农行方塔支行 帐号:10520101040008432 |
5 | 履约 保证金 |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
6 | 成交 服务费 |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报价有关的一切费用;本次询价采购项目成交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在发成交通知书时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服务费壹仟伍佰元整。 |
7 | 注意事项 |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分包项目报价或未划分分包的同一询价项目报价,违反此规定的报价作无效报价处理。 |
序号 | 条款名称 | 内 容 |
8 | 供应商 资格要求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报价。 |
9 | 响应文件的构成 | 封面 目录 *1)报价函 *2)报价一览表 *3)报价明细表 *4)技术性能参数响应及偏离表 *5)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承诺 *6)商务条件响应及偏离表 7)资格证明文件(内容详见第六章《询价响应文件组成与格式》) 备注:其中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其报价无效且不允许在报价公布后补正。 |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通用条款
一、总则
1、适用范围及解释权
1.1 本询价通知书仅适用于本次报价邀请中所指定项目的询价采购活动。
1.2 本询价通知书的解释权属于常熟市永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
2、合格报价供应商的条件
2.1 合格的报价供应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详见《供应商须知专用条款》中供应商资格要求。
3、报价费用
3.1 报价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报价有关的一切费用。不论报价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3.2 本次询价项目成交服务费详见《供应商须知专用条款》,请供应商在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
4、询价通知书约束力
4.1 供应商一旦参加报价,即被认为接受了本询价通知书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
二、询价通知书的说明
1、询价通知书的构成
1.1 询价通知书由下列内容组成:
第一章 报价邀请;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专用条款;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通用条款;
第四章 项目需求;
第五章 合同格式;
第六章 询价响应文件组成与格式。
1.2 请仔细检查询价通知书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解决。
2、询价通知书的澄清
2.1 任何要求对询价通知书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三日前以书面形式(如信件、传真、电报等)将澄清要求送达采购代理机构。
2.2 采购代理机构对其认为不必要进行答复的澄清要求,可以不予答复;若采购代理机构决定给予答复,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答复中可包括所问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3、询价通知书的修改
3.1 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均可对询价通知书进行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询价通知书进行必要修改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
4、澄清、修改文件的效力
4.1 采购代理机构一旦对询价通知书作出了澄清、修改,即刻发生效力,有关答复、修改文件等应当作为询价通知书的组成部分,对所有询价通知书收受人均具有约束力。
三、询价响应文件的编制
1、响应文件构成
1.1 响应文件的构成:详见《供应商须知专用条款》。
2、响应文件编写说明
2.1 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询价通知书的全部内容。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询价通知书规定编制响应文件及提供全部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加“*”项目规定的内容),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询价通知书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将可能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绝。
2.2 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以及其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本项目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外国人签字、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必要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翻译文件。
2.3 除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2.4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应加盖与供应商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否则响应文件视为无效;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签字须为全名,否则响应文件视为无效。
2.5 供应商应按顺序将响应文件装订成册并制作封面(封面应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全称),由于响应文件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有关资料查找不到,是供应商的责任。
2.6 如无特别说明,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价单位。
2.7 供应商应对“项目需求”中所列的货物进行报价,不得拆分。
2.8 本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总价,代理机构不接受可选择的报价;任何可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2.9 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采购代理机构或询价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3、响应文件的份数
3.1 响应文件份数:详见《供应商须知专用条款》。
4、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
4.1 响应文件的正本须打印或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填写(相关证明文件可用复印件);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正本的相应位置加盖公章,并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
4.2 响应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如果副本与正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4.3除供应商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在该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
四、询价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1 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密封,封袋个数不限,密封袋表面应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2 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进行密封和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拒绝,并退回供应商。
2、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1 供应商必须在询价通知书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到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
2.2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通过修改询价通知书自行决定酌情延长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询价通知书收受人和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受制的截止时间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时间为准。
3、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3.1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其已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但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3.2 供应商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加盖公章并密封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封套上应标明“补充”或“修改”字样,并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同时加盖供应商公章。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3 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的要求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至询价通知书中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届满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否则其报价保证金将被没收。
4、报价保证金
4.1 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专用条款》规定提交报价保证金。对未按要求提交保证金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拒绝。
4.2 未成交供应商的报价保证金,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后五个工作日内以非现金方式退还给供应商,不计利息;成交供应商的报价保证金,在向采购代理机构备案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以非现金形式退还,不计利息。
4.3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供应商的报价保证金将被没收:
(1)在规定的报价公布时间后,供应商在报价有效期内撤回其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提供的有关资料、资格证明文件被确认为是不真实的;
(3)供应商获得成交后未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5、报价有效期
5.1 报价有效期为询价通知书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之日起六十(60)天。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5.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于原报价有效期届满之前,可向供应商提出延长报价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供应商可以拒绝接受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而放弃报价,采购代理机构接到供应商书面答复后,将在原报价有效期满后五天内无息退还其报价保证金。同意延长报价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询价通知书有关报价保证金没收和退还的规定在延长的报价有效期内继续有效,同时受报价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
五、报价公布与评审
1、报价公布
1.1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须知专用条款》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布报价。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携带居民身份证准时参加并签名报到。
1.2 报价公布时,首先由供应商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唱标。
1.3 唱标内容包括每份响应文件正本“报价一览表”中的主要内容,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
2、对响应文件的审查
2.1 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询价小组。询价小组独立开展工作,负责审查所有响应文件、对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并推荐成交供应商。
2.2 询价小组将首先对响应文件进行初审,响应文件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询价通知书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报价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报价资格。
符合性检查:依据询价通知书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询价通知书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询价通知书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实质性响应是指与询价通知书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报价货物的质量、数量、服务和交货期限等明显不能满足询价通知书的要求,或者在实质上与询价通知书不一致,并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询价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也不依据任何外部的证据。如果响应文件没有实质上响应询价通知书的要求,询价小组将予以拒绝并不允许供应商进行修改。
2.3 响应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予以拒绝:
(1)应交未交报价保证金的;
(2)未按询价通知书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3)不具备询价通知书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询价通知书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2.4 询价小组将对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进行进一步的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的错误或表述上的不一致,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分项报价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4)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5)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6)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2.5 询价小组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响应文件中的相关内容,调整后的内容应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内容,则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6 询价小组将允许供应商修正其响应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地方,但这些修正不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询价通知书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3、响应文件的澄清
3.1 评审期间,为有助于对响应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询价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进行澄清。
3.2 接到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应派人按询价小组通知的时间和地点作出书面澄清,书面澄清的内容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但不得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3 接到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作出澄清,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响应文件的比较和评价
4.1 询价小组将严格按照询价通知书规定,对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比较和评价。
5、其他
5.1 报价公布后,直至向成交供应商授予合同时止,凡是与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响应文件有关的资料以及授予合同建议等,均不得向供应商及与评审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
5.2 在评审过程中,如果供应商试图向采购代理机构和参与评审的人员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绝。
5.3 评审结束后,不退还响应文件。
六、授予合同
1、成交原则
1.1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在符合上述要求的情况下,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最低报价,则通过抽签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2、成交通知书
2.1 评审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3、签订合同
3.1 采购合同由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询价通知书、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澄清内容、成交通知书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2 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规定签订合同,其成交资格将被取消,并没收其报价保证金。在此情况下,合同可以授予下一个成交候选人(以此类推)或重新组织采购。
3.3 合同一式六份,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及代建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履约保证金
4.1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第四章 项目需求
项目名称:常熟琴川月子中心综合体厨房设备
项目编号:CSYT-X-2020224
采 购 人:常熟文旅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常熟市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发展有限公司代建)
一、项目简要说明:
1、本项目采购内容为常熟琴川月子中心综合体所需的厨房设备一批,包括供货、运输及安装调试。供应商须对所有需求货物进行报价,不得漏报,否则作无效报价处理。
2、报价总价包括:货物及附件费、包装运输费、安装费、质量保证费、检测费、成交服务费、货物本身已支付或将支付的各种税费以及其他交付用户使用前所产生的所有费用。
3、供应商应对项目现场进行踏勘,但相关费用须自理。现场踏勘联系人:陈天宇,联系电话:0512-52986379。供应商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现场实际情况,采购人不负担因供应商对项目现场情况考虑不周而产生的其他任何费用。
4、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的30日历天内。
5、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付款方式:
(1)所有货物安装、验收完毕,通过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两个月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的80%;
(2)验收合格之日满一周年后的阴历年年底,货物无重大质量问题,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的10%;
(3)验收合格之日满二周年后的阴历年年底,货物无重大质量问题,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的10%。
7、本项目采购预算为?100000.00元(人民币壹拾万元整),报价总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否则将作无效报价处理。
二、货物清单及技术性能参数要求: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mm) | 单位 | 数量 | 技术参数要求 | 参考图片 |
一、切配区 | ||||||
1 | 三星盆水池 | 1800*700*800 | 台 | 1 | 主材为食品级SUS304不锈钢板,台面板、水斗采用1.0mm不锈钢板制作,(水斗模压而成,采用铝合金防臭沥水器),脚为不锈钢可调整脚。 | |
2 | 双层工作台 | 1500*700*800 | 台 | 1 | 主材为食品级SUS304不锈钢板,台面采用1.0mm不锈钢板制作,下衬16mm机制木工板,底层四周采用38*25*1.0㎜不锈钢方管连接,四根脚管采用φ38*1.2mm不锈钢管,脚用不锈钢可调整脚。 | |
3 | 油水分离池 | 700*400*350 | 只 | 1 | 本隔油池采用3格处理:1滤渣,2去油,3清水准备达标排放。 | |
4 | 挂墙冲地笼头 | JC-1150F | 套 | 1 | 主材采用喷涂粉末,配强簧合金。四个方位导向,配水枪,压力2KG。冲洗便捷易净。 | |
5 | 四门冰箱 | 1200*720*1900 | 台 | 1 | 材质:内外箱不锈钢板材铜管蒸发器.内放摆隔栏采用不锈钢管容量1.0m?电压/功率:220V/600W温度范围:0~-10 0~+10 制冷方式:直冷双控温。 | |
6 | 数显电热开水器连底座 | 100L | 台 | 1 | 304材料 外形尺寸:540*360*820mm;电压:380V;功率:9KW;出水量:100L/h。 | |
二、主厨房 | ||||||
1 | 双头电磁炒灶 | 1800*1100*800 | 台 | 1 | 主材为304不锈钢板,台面板采用1.5mm不锈钢拉丝板,其它采用1.0mm不锈钢拉丝板,(背高285mm、宽150mm),角架采用∠40*40角钢制作,附件采用节能型鼓风燃烧器、低噪音中压风机、防水型专用灶具开关、名牌专用阀门、炉脚φ57*4mm钢管,外套φ63mm不锈钢管,脚用可调整脚。 | |
2 | 灶用拚台 | 450*1100*800 | 台 | 1 | 主材为304不锈钢板,台面采用1.0mm不锈钢板制作,下衬16mm机制木工板,并配加强筋四根脚管采用φ38*1.2mm不锈钢管,脚用不锈钢可调整脚。 | |
3 | 六头电磁煲灶 | 1200*800*800 | 台 | 1 | 主材为304不锈钢拉丝板,面板采用1.0mm不锈钢拉丝板,其它采用1.0mm不锈钢拉丝板(背高345mm,宽50mm,),角架采用∠40*40角钢制作,采用节能型自然风炉头加热,,炉脚φ57*4mm钢管,脚用可调整脚。 | |
4 | 灶用水池 | 500*800*800 | 台 | 1 | 主材为SUS304,台面板、水斗采用1.0mm不锈钢板制作,水池带后背(后背高为150mm,宽为50mm);四根脚管为φ38*1.2mm不锈钢管,脚为不锈钢可调整脚。 | |
5 | 电气双门电蒸饭箱 | 双门24盘 | 台 | 1 | 箱体和搁条整体模压拉伸而成型;内胆、外壳、门体之间采用聚氨脂全发泡工艺,隔热保温效果佳,新型多气囊嵌入式硅胶门封,密闭牢靠,节能环保,独特设计的板扣式渐进门锁;配置优质合页元件,增强产品的牢固性;蒸饭盘采用模压盘S=0.8mm。 | |
6 | 双向移门调理台 | 1800*800*800 | 台 | 1 | 主材为SUS304不锈钢拉丝板,台面板采用1.5mm不锈钢板制作,配不锈钢加强筋,采用点焊机无痕点痕,移门采用0.8mm不锈钢板制作,采用上挂式导轨移门,侧板、中间隔板及底板采用0.8mm不锈钢板制作,配加强筋,脚用6"不锈钢柜台脚。 | |
7 | 双层工作台 | 1800*800*800 | 台 | 1 | 主材为SUS304不锈钢板,台面采用1.0mm不锈钢板制作,下衬16mm机制木工板,底层四周采用38*25*1.0㎜不锈钢方管连接,四根脚管采用φ38*1.2mm不锈钢管,脚用不锈钢可调整脚。 | |
8 | 单星盆水池 | 700*800*800 | 台 | 1 | 主材为SUS304,台面板、水斗采用1.0mm不锈钢板制作,水池带后背(后背高为150mm,宽为50mm);四根脚管为φ38*1.2mm不锈钢管,脚为不锈钢可调整脚。 | |
9 | 脱排滤网烟罩 | 5000*1200*600 | ㎡ | 6 | 主材为SUS304不锈钢板,烟罩本体采用1.0mm不锈钢板制作,配0.8mm不锈钢沥油板及长方型防潮、防爆灯。 | |
10 | 不锈钢中压 双层低噪声风柜 | 10000风量 | 台 | 1 | | |
11 | 减震器 | 只 | 4 | 采用8#槽钢制作;配4个减震装置无震动、低噪音、防锈防腐; | ||
12 | 缺相保护器 | 套 | 1 | 主材为优质不锈钢板,采用厚度1.0mm不锈钢板制作,内配优质电器元件。 | ||
13 | 不锈钢低空排放油烟净化器 | 8000风量 LD-YJ-D-80A | 台 | 1 | 主体分两部份:上部为高压静电发生器,利用静电原理,无噪音、无二次污染,使用成本低;下部为本体,主材采用A3板制作。本体内用可拆式电极板。 | |
14 | 不锈钢管道弯头(含风喉) | 400*500 | 只 | 1 | 采用0.8㎜ 304不锈钢制作 管道压加强。 | |
15 | 不锈钢风管(含支架) | 400*500 | 米 | 1 | 主材为SUS304 不锈钢板,采用0.8mm不锈钢板制作,法兰采用3#*3#角钢制作。 | |
16 | 净化器和管道大变径接口 | 根据设备定制 | 只 | 2 | 主材为SUS304不锈钢板,采用0.8mm不锈钢板制作,法兰采用3#*3#不锈钢制作。用于风机和净化器、净化器和管道连接。 | |
灭蝇灯 | 37w | 盏 | 1 | 采用1.2-1.5mm厚度铝型材构成,铝材表面经电化处理,镀层10-15秒。光滑亮丽,可防油污和盐雾氧化;采用紫外光诱虫灯管作光源,诱捕率可靠。电网与机壳连接处采用耐高压陶瓷座柱绝缘,电网与机壳空间距离30mm以上。设有牢固的防触电保护网和底网。可防止徒手从电网底部接触到电网的装置。 | ||
三、售餐间 | ||||||
1 | 六格保温台 | 1500*700*800 | 台 | 1 | 采用304不锈钢板制作,面板厚度1.0mm.其它1.0mm配4只1/1份数盆,深度150mm.支管25*13不锈钢方管.配38可调脚。 | |
2 | 售菜工作台 | 800*700*800 | 台 | 2 | 主材为304不锈钢板,台面采用1.0mm不锈钢板制作,下衬16mm机制木工板,底层四周采用38*25*1.0㎜不锈钢方管连接,四根脚管采用φ38*1.2mm不锈钢管,脚用不锈钢可调整脚。 | |
3 | 单桶保温汤台 | 600*700*800 | 台 | 1 | 材料SUS304 1.0mm、配4"重型塑铁轮(4个万向). | |
4 | 单星盆水池 | 600*700*800 | 台 | 1 | 主材为SUS304不锈钢板,台面板、水斗采用1.2mm不锈钢板制作,,水池带后背(后背高为150mm,宽为50mm);四根脚管为φ38*1.2mm不锈钢管,脚为不锈钢可调整脚。 | |
5 | 留样冰箱 | 550*600*1400 | 台 | 1 | 运用先进的制冷工艺,环保,配置优质压缩机,采用双层中空钢化玻璃门和可调试搁物架,外观美观大方。双层中空玻璃门,优质喷涂板,内藏式冷凝器,分层可调试搁物架,配置灯箱,内置照明灯,门体配锁. | |
紫外线杀菌灯 | 40w | 盏 | 2 | 点亮后发出特殊的紫外线光波,杀菌灯管能发出大量的253.7nm紫外线,具有强烈的杀菌作用。 | ||
四、洗消间 | ||||||
1 | 污碟台 | 900*700*800 | 套 | 1 | 304不锈钢板,台面采用1.0mm不锈钢板制作,四根脚管采用φ50*1.2mm不锈钢管,脚用不锈钢可调整脚。 | |
干湿分离垃圾桶 | φ500 | 台 | 1 | 容量:50L;采用φ500*500*0.7mm不锈钢圆桶,内配不锈钢冲孔滤水桶,滤水桶配不锈钢拉手,操作方便。 | ||
2 | 三眼水池 | 1800*750*800 | 台 | 1 | 主材为SUS304不锈钢板,台面板、水斗采用1.2mm不锈钢板制作,,水池带后背(后背高为150mm,宽为50mm);四根脚管为φ38*1.2mm不锈钢管,脚为不锈钢可调整脚。 | |
3 | 油水分离池 | 700*400*350 | 只 | 1 | 本隔油池采用3格处理:1滤渣,2去油,3清水准备达标排放。 | |
4 | 洁碟工作台 | 800*750*800 | 台 | 1 | 主材为304不锈钢板,台面采用1.0mm不锈钢板制作,下衬16mm机制木工板,并配加强筋四根脚管采用φ38*1.2mm不锈钢管,脚用不锈钢可调整脚。 | |
5 | 热风光波消毒柜 | 600*650*1900 | 台 | 1 | 主材为S无指纹不锈钢板,内、外胆采用1.0mm不锈钢板制作,箱内设置独立风道,2只循环风机把干烧电热管发出的高温在箱体内以达到均匀,箱内配置不锈钢篮筐,使柜内热风充分循环,在餐具高温消毒的同时把餐具表面水份烘干,自动温控系统(0-130℃可调温度) | |
6 | 四门保洁柜 | 1200*500*1800 | 台 | 1 | 主材为SUS304不锈钢板,柜体0mm不锈钢板制作;底层四周采用38*25*1.0㎜不锈钢方管连接,四根脚管采用φ38*1.2mm不锈钢管,脚用不锈钢可调整脚。 | |
四层货架 | 1200*550*1800 | 台 | 2 | 主材为SUS304不锈钢拉丝板,层板采用实际厚度≥0.9mm不锈钢板制作,横向配宽度为60mm不锈钢加强筋1根,采用点焊机无痕点焊;脚管为φ38*实际厚度≥0.68mm不锈钢管,脚用不锈钢可调整脚。 | ||
刀具砧墩车 | 600*680*730 | 辆 | 1 | 门板采用实际厚度≥0.9mm不锈钢拉丝板制作,外框采用30*30*实际厚度≥0.68mm不锈钢方管制作,内框及支撑管采用25*25*实际厚度≥0.68mm不锈钢方管制作,刀架采用实际厚度≥1.08mm不锈钢板制作,冲140*8mm椭圆孔,方便刀具存放;下配φ100mm聚胺脂静音脚轮4只(2只定向轮,2只带刹万向轮)。可存放4把刀具及砧墩。 | ||
平板车 | 500*900*800 | 辆 | 1 | 主材为SUS304不锈钢板,车体面板采用实际厚度≥1.35mm不锈钢板,下衬16mm机制木工板,横向配不锈钢3#角铁加强筋5根、纵向配不锈钢3#角铁2根,配5寸重型脚轮4只,手柄采用φ32*实际厚度≥0.68mm不锈钢管焊接制作。 | ||
水龙头 | 立式单冷 | 只 | 12 | 水龙头采用优质59A精铜制造,无铅环保;全铜阀体、陶瓷阀芯,加厚密封皮圈;表面多层镀铬,抗腐蚀耐磨损;出水口安装有防飞溅起泡器,可过滤水中杂质,有效防止水花四溅,同时节水、环保。 |
注:1、货物款式仅供参考,供应商可在参考款式的基础上进行优化设计。
2、供应商成交后,应结合相关规格及配置制作要求进行定制(包括具体款式、详细组成尺寸等),并最终由用户确认,相关费用包含在报价总价中,供应商不得提出额外费用。
3、供应商所投货物技术参数应达到附件中的技术参数要求,若指出的有关设备和材料涉及品牌或品牌导向的,仅作参考,供应商在报价时可以选用替代品牌型号产品,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招标技术性能参数要求(如有偏离,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的有关表格中作出详细说明,因表述含糊导致的评标风险将由供应商承担。)。
4、属于强制节能产品的,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或相关截图等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按无效报价处理。
5、属于强制认证产品的,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3C认证证书,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三、报价要求:
1、供应商应对包含的所有需求货物进行投报,不得漏报,否则作无效报价处理。
2、供应商负责的承担事项:
①负责所有与厨房设备有关的墙身开孔,设备地台及土建等。
3、项目实施过程中由采购人承担的项目及费用:
①负责提供设备堆放场地。
②负责施工用水、电的接入点及安装所需水电费用。
③负责提供安装施工所需水电。
注:除上述所列由采购人承担的费用之外,其他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包含在报价总价中。
4、报价应以人民币报价,报价总价包括:货物及其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运输费、安装调试费(含风机吊装及脚手费)、保险费、成交服务费、技术支持与培训、抽检费、检测验收费、售后服务与维保及相关劳务支出等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供应商企业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四、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要求:
1、所有货物的免费质量保证期不少于3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供应商在常熟或周边地区应设有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及备件库,并提供联系地址和电话;接到报修电话后应及时作出响应,一般情况2小时内到达现场并解决问题,紧急情况1小时内响应。如设备维修时间较长,应提供备品给用户使用,直至设备修复完毕。
3、在免费质量保证期内,因货物制造原因出现的任何质量问题,供应商应负责更换或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免费质量保证期后,设备的维修只收取零配件成本费。
4、供应商负责对用户方的设备操作人员进行免费技术培训。
五、交货及验收:
1、成交供应商在供货前需提供食品级SUS304不锈钢板及食品级SUS304不锈钢管检测报告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查,否则采购人有权主张违约责任。
2、成交供应商供货达到项目现场后,采购人有权随机抽取若干货物送至常熟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进行检测,检测内容由采购人指定,相关检测费用由成交供应商在报价报价时充分考虑(包括破坏性检测方式导致的货物破损);如果上述随机抽取的任意一款货物检测不合格,采购人将视为所有货物验收不合格而退回所有货物,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由于货物随机抽检所导致的不足部分由成交供应商免费补足。
3、在安装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响应文件中承诺的生产供货及安装,采购人根据进度计划表对成交供应商进行抽查,若发现有与响应文件中承诺的进度计划、采用的产品材质、规格尺寸等明显不符合的,由此产生的相关风险及责任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4、项目安装调试完成后,采购人有权邀请各其他有关供应商、专家评委、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验收,验收内容包括货物的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性能功能等是否符合规定,包装是否完好,安装调试是否合格,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等是否齐全。验收标准:符合设备本身的规格、技术条件、相关国家标准、询价通知书的各项要求以及成交供应商承诺的其它指标。
第五章 合同格式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常熟市
甲方(采购人):
乙方(中标人):
代 建 方:
一、合同通用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包括代建方)乙双方按照CSYT-X-2020224号常熟琴川月子中心综合体厨房设备项目询价结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定义
除非另有特别解释或说明,本合同有关词语应按如下定义解释:
1、合同:甲(包括代建方)乙双方签署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协议、附件、附录和其他一切文件。
2、甲方:购买本合同下货物并接受相关服务的常熟文旅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常熟市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发展有限公司代建)。
3、乙方:提供本合同项下货物和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4、货物:根据合同规定乙方为完成本项目应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设备及备件、工具、手册、技术资料及其他材料。
5、服务:根据合同规定乙方承担的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合同货物的运输、保险、伴随服务(如安装、调试、测试、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培训等)、售后服务及其他所有应由乙方承担的类似义务。
6、合同总价: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格,包含了甲方购买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一切费用。
第二条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第三条 合同货物清单和合同总价: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第四条 权利保证
乙方保证对货物拥有完整的所有权,乙方须保证甲方在使用其提供的货物、服务或其任何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提出的关于侵犯其版权、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指控或诉讼,一旦出现此类情况,乙方应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责任。
乙方保证货物均具备适用法律法规要求的、出售货物所应具备的所有许可、证明及其它文件和资料;如甲方要求提供任何货物的销售许可、证明、证书或其它文件,乙方保证在甲方书面通知后的七日之内将其提供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第五条 质量保证
1、乙方保证货物完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有任何三无、假冒、伪劣或违禁、走私货物。本合同应为完整产品及功能的提供,乙方所提供货物的质量技术规格应与询价通知书规定及响应文件承诺的内容相一致;若技术规格中无相应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
2、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技术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货物验收后,乙方应对由于质量、卫生、设计、工艺或材料、运输安全等方面产生的各类缺陷承担全部责任。
3、乙方应按照询价通知书的有关规定提供合格产品。
第六条 包装要求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由于乙方对合同货物包装不善、标记不明、防护措施不当或在合同货物装箱前保管不良,致使合同货物遭到损坏或丢失,乙方应负责免费修理或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七条 交货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甲方交付货物,交付地点由甲方指定。
2、交付时间要求: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3、本项目交货方式为现场交货。乙方负责办理货物的运输、装卸和保险,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到货验收
1、货物全部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后,甲(包括代建方)乙双方应派员共同对货物当场开箱验收,如乙方不能按时到达现场又无电函通知的,甲方有权开箱检验。
2、乙方交付的货物应当完全符合本合同及招响应文件所规定的货物、数量和规格要求。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合同及招响应文件规定及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并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质量合格凭证、有效进口证明文件等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上述规定的资料和工具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乙方负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付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4、甲方有关货物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
第九条 伴随服务
1、乙方应提供下列伴随服务:
(1)货物的现场安装、调试和/或启动监督;
(2)就货物的安装、调试、启动及维护等对甲方人员进行免费培训。
第十条 最终验收
1、货物安装调试结束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对项目进行最终验收,验收合格的,由甲方签署验收单并加盖单位公章。
2、设备验收包括:数量、外观、质量、性能、质保单、包装和乙方承诺及甲方要求的其它指标。
3、所有货物均需通过绿色环保检测,检测合格才能通过验收。
4、如验收不合格或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现货物是不合格的,包括货物有明显的或潜在的缺陷、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运行效果达不到要求等,甲方有权提出书面异议,甲方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后,乙方应在甲方书面异议中限定的时间内根据甲方的要求进行调换或采取其他甲方同意的补救措施。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拆卸/搬运/运输/保管费用及责任等均由乙方承担。
5、验收标准应遵循国家相关标准、行业通行标准、厂方出厂标准、询价通知书要求和乙方响应文件的承诺、甲方要求等。根据询价通知书要求及有关规定由采购方到场,并按国家标准进行验收。
6、乙方交付验收时应先用书面、电传等方式通告甲方。
第十一条 售后服务
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规定以及询价通知书规定、响应文件承诺的内容提供售后服务。
第十二条 付款
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
2、本项目付款方式为: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应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0.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1天应向甲方支付逾期交付货物货款总额1%的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逾期交付货物货款总额的5%;一旦违约金总额累计达到逾期交付货物货款总额的5%,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但违约金不足补偿甲方实际损失及/或损害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及/或损害。
若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交货逾期超过10日,将视为严重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而不承担任何责任,本合同自甲方书面通知乙方之日起自动终止,同时乙方应在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10日内向甲方支付本合同货款总额的30%,作为违约金。
3、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相应地交付替代货物或者降低本合同总计买卖金额,或者要求乙方采取其他有效的整改措施,或者采取退货等其他合理举措,前述措施无法弥补甲方损失及/或损害的,甲方还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亦有权停止支付本合同总计买卖金额的余额以及应付予乙方的其他任何款项;甲方亦有权要求乙方在接到甲方口头或书面通知后的7个工作日之内立即退还已收取的本合同总计买卖金额的全部或者部分,且有权直接以乙方已交付的本合同所列货物抵扣相应金额的乙方应当承担的本合同项下违约金、或有关的损害赔偿金以及其他各类费用。甲方所采取的上述举措,可以立即书面或者口头告知乙方,而无需提前作任何通知或者催告;上述举措不影响甲方在中国法律认可的期间之内要求乙方承担各类违约责任以及损害赔偿责任的权利:
1)乙方未能在甲方书面异议中限定的时间内根据甲方的要求进行调换或采取其他甲方同意的补救措施;
2)交付的货物因交付或验收(如适用)以前的原因而产生毁损/灭失/变质/泄漏/数量或重量短缺/质量不良/不安全等物质上的缺陷;
3)交付的货物存在为他人设定担保/交易限制/权属争议/不符合中国各地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等法律上的缺陷;
4)交付的货物本身存在缺陷,已经或者可能给任何国家的消费者/使用者/其他第三人造成生命/身体/财产等方面的损害或者被任何国家的法律、法规所限制或禁止的,已经或者可能被中国政府部门等进行查处或者制裁。
5)交付的货物已经或者可能侵犯甲方以及其他第三人的专利权/商标权/专有技术/互联网络域名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以及其他权利;
6)乙方未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时提供诸如增值税发票之类的财务文件以及其他必要的文件;
7)出现乙方或者乙方的财产被诉讼保全/被拍卖/被强制执行/被有权机关等查处或者整改/主动或者被动地进行清算或者整顿的情形,以及甲方有充分理由认为乙方履行本合同存在重大困难的情形。
乙方承诺:对本条约定表示充分接受且不持异议。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战争、动乱、瘟疫、严重火灾、洪水、地震、风暴或其他自然灾害等。
2、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义务,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原因及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等及时通知另一方。同时,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义务尽可能及时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因未尽本义务而造成的相关损失由其承担。
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义务而使另一方蒙受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4、合同各方应根据不可抗力对本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确定是否终止本合同或是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十五条 合同的变更、中止
本合同一经签订,合同双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中止合同,除非合同的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十六条 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因下列原因而终止:
(1)本合同正常履行完毕;
(2)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
(3)任何一方行使解除权解除本合同;
(4)合同的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除上述情形外,甲(包括代建方)乙双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
第十七条 合同的转让
除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将其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部分或全部转让给第三方。
第十八条 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第十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
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甲(包括代建方)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进行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则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应在甲(包括代建方)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三份,以简体中文书写,甲方、乙方、代建方各执一份。
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二、合同专用条款
第一条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下列文件是组成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部分:(1)常熟市永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CSYT-X-2020224号询价通知书;(2)乙方提交的响应文件;(3)乙方所作的相关书面澄清;(4)成交通知书;(5)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必要文件。
第二条 合同货物清单和合同总价
1、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货物:
货物名称及规格:
货物数量:
2、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
第三条 交付时间
1、交付时间为所有货物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安装完毕并交付甲方进行最终验收的日期。
2、本合同的交付时间为:甲方指定日期(需提前通知乙方)。
第四条 付款方式
(1)所有货物安装、验收完毕,通过甲方验收合格后两个月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80%;
(2)验收合格之日满一周年后的阴历年年底,货物无重大质量问题,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0%;
(3)验收合格之日满二周年后的阴历年年底,货物无重大质量问题,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0%。
(4)以上每次付款前,乙方均应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同等金额的合法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方名称为常熟文旅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纳税人识别号为91320581MA1UUE8N73)。否则,采购人有权顺延付款时间,且不承担任何违约及/或赔偿责任。
根据《常熟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文件精神规定,该项目由常熟文旅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常熟市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发展有限公司代建,常熟市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发展有限公司负责整个项目的工程管理及工程款的支付。乙方按甲方批准支付的合同价款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方名称为常熟文旅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常熟市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发展有限公司(代建方)向合同约定的乙方公司账户支付合同价款。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同等金额的合法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甲方有权顺延付款时间。
第五条 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提交方式:乙方须以人民币提交履约保证金给甲方,数额为合同价的10%。
第六条 产品保修及售后服务
1、从乙方将货物送至甲方指定地址后应负责免费安装调试。
2、货物免费保修 年,自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3、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小时内维修完毕使货物恢复正常使用或根据甲方要求免费更换新货物。
三、售后服务
售后服务地址: 。
姓名: 联系方式:
4、免费保修期内,乙方免收甲方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零部件费用、人工费、交通费、住宿费等。
5、若在免费保修期内,乙方拒绝维修或迟延维修的,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维修,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6、免费保修期满后,若甲方要求乙方提供维修的,甲方承担维修所需更换零部件/配件费用,乙方同意按成本价收费。
按照询价通知书和乙方在投标书中承诺的服务执行。
第七条 争议解决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买卖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则可向买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买卖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六份,以中文书写,甲方、乙方、代建方各执二份。
3、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授权)代表: 法定(授权)代表:
日期: 日期:
代建方(盖章)
法定(授权)代表:
日期:
第六章 询价响应文件组成与格式
封面:
询 价 响 应 文 件
项目名称:常熟琴川月子中心综合体厨房设备
项目编号:CSYT-X-2020224
供 应 商:
日 期:2020年 月 日
目 录
七、资格证明文件
一、报价函
致:常熟市永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的常熟琴川月子中心综合体厨房设备项目询价通知书, (供应商全称) 递交下述响应文件:
一、报价函;二、报价一览表;三、报价明细表;四、技术性能参数响应及偏离表;五、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承诺;六、商务条件响应及偏离表;七、资格证明文件。
据此函,我方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询价通知书,包括其有效补充文件等,我们同意放弃对此有不明或误解的权利。
(2)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贵方所保留的一切权利。
(3)我方同意按询价通知书规定提供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资料及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资料,并保证已提供和将提供的资料是真实的。
(4)我方同意报价有效期为自响应文件提交之日起六十(60)天。
(5)如果我方有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报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的事项发生,我方同意报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6)一旦我方获得成交,我们将根据法律法规和询价通知书的规定,严格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
(7)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二、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 常熟琴川月子中心综合体厨房设备 |
项目编号 | CSYT-X-2020224 |
报价总价(元) | 小写: ¥ 大写: 人民币 |
注:“报价总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三、报价明细表
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规格及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分类总价(元) | 备注 |
…… | ||||||
合计总价(元) | ? |
注:1、供应商应根据本项目所配备货物的情况,据实、详细填写上述表格。
2、表中“合计总价”应与“报价一览表”中的“报价总价”相一致。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四、技术性能参数响应及偏离表
序号 | 需求货物技术性能参数 | 报价货物技术性能参数 | 有无偏离 | 偏离内容及原因 |
1 | ||||
2 | ||||
3 | ||||
…… | ||||
注:1、供应商应根据本项目“第四章 项目需求”中“二、货物清单及技术性能参数要求”据实、详细填写上述表格,因未标明或表述含糊导致的评标风险将由供应商承担。
2、若无偏离,在“有无偏离”栏中填写“无”;若有偏离在“有无偏离”栏中填写“有”并在“偏离内容及原因”栏中作出说明。因未标明或表述含糊导致的评审风险将由供应商承担。
3、表格不够可另接。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五、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承诺
供应商提供的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承诺主要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报价货物免费质量保证时间及质保内容的说明。
2、售后服务机构情况说明(包括地点、联系方式、人员数量等)。
3、报价货物出现问题时的处理情况说明(包括响应时间、方式及费用收取情况等)。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六、商务条件响应及偏离表
合同条款 | 有无偏离 | 偏离内容及原因 |
第一条 定义 | ||
第二条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 ||
第四条 权利保证 | ||
第五条 质量保证 | ||
第六条 包装要求 | ||
第七条 交货 | ||
第八条 到货验收 | ||
第九条 伴随服务 | ||
第十条 最终验收 | ||
第十一条 售后服务 | ||
第十二条 付款 | ||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 ||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 ||
第十五条 合同的变更、中止 | ||
第十六条 合同的终止 | ||
第十七条 合同的转让 | ||
第十八条 履约保证金 | ||
第十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 | ||
第二十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
注:1、供应商应据实、详细填写上述表格。
2、若无偏离,在“有无偏离”栏中填写“无”;若有偏离,在“有无偏离”栏中填写“有”,并在“偏离内容及原因”栏中作出说明。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七、资格证明文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签署响应文件的不需提供,格式见附件一)
注:附授权代表居民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符合询价通知书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最新的纳税及社保缴纳证明扫描件)。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见附件二)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三)
*所投产品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业和商业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有效期内)(扫描件)
*所投消毒类产品的生产企业具有有效期内的消毒产品(消毒类)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扫描件)
报价货物的彩色样本、样图等图片资料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其中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其报价无效且不允许在报价公布后补正。
附件一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常熟市永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注册于 (供应商地址) 的 (供应商全称) 的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