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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殡仪墓地事务服务中心 天津市殡仪墓地事务服务中心采购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bjcgsfzb

  • 天津
  • 状态:公告
所在地区天津招标类型公告
请点击下载发布时间2020-12-14

天津市殡仪墓地事务服务中心 天津市殡仪墓地事务服务中心采购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bjcgsfzb-2020-02)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bjcgsfzb-2020-02 二、项目名称:天津市殡仪墓地事务服务中心采购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三、中标信息
包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办公电话 中标金额(万元)
第1包 家臣(天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天津,天津市,塘沽区,天津宝坻节能环保工业区海关大楼750室 91120224MA06T4239Q 18002011220 49.875434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号 服务
第1包 名称:天津市殡仪墓地事务服务中心采购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一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 华舒,颜秉昆,姬全胜,宋爱梅,陈志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费用收费金额(元):7481 2.代理费用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文件规定,本次项目向中标供应商收取服务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殡仪墓地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 天津市北辰区铁东路东侧(外环线内) 联系方式:022-269158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北京诚公管理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大寺王村别墅东区114栋1号电影艺术中心南侧 联系方式:1772008244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秦浩然 电 话:17720082442 十、附件 采购文件:墓地事务中心食堂外包服务招标文件终版.doc

北京诚公管理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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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殡仪墓地事务服务中心采购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bjcgsfzb-2020-02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诚公管理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目 录

TOC \o "1-3" \h \z \u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1

第二部分 招标项目要求 5

一、项目内容 5

二、技术要求 5

三、商务要求 5

四、招投标程序 6

五、评标方法及中标候选供应商的产生办法 7

六、其他注意事项 12

七、项目需求书 14

第三部分 投标须知 19

A 说明 19

B 招标文件说明 23

C 投标文件的编写 25

D 投标文件的递交 28

E 开标程序及评标方法 29

F 授予合同 34

第四部分 合同一般条款 36

第五部分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39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受天津市殡仪墓地事务服务中心委托,北京诚公管理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将以公开招标方式,就天津市殡仪墓地事务服务中心采购食堂外包服务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一)项目名称:天津市殡仪墓地事务服务中心采购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bjcgsfzb-2020-02

二、项目内容

采购食堂外包服务1项,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三、项目预算

本项目预算50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

2、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政府采购定向支持中小企业有关工作的通知》(津财采〔2019〕1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5、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17:00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注:中小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

五、投标人实质性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9年度财务报告或开标前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度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

4、投标人须提供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5、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须提供“真诚投标承诺书”;

7、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投标人代表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11月10日至2020年11月16日出售招标文件,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北京诚公管理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西青区大寺王村别墅东区114栋1号电影艺术中心南侧)。

3、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网上报名,供应商须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文件费汇款证明发送至bill_qinhaoran@163.com,注明项目及编号,并致电17720082442。招标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广安门支行;

账号:11001042200056069452-0014;

户名:北京诚公管理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4、招标文件的售价:售价500元。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1月30日上午8:30(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0年11月30日上午8:30(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北京诚公管理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西青区华苑技术产业园鑫茂天财酒店四楼第二会议室)。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秦浩然

2、联系方式:17720082442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殡仪墓地事务服务中心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北辰区铁东路东侧(外环线内)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冯欲晓,022-26915887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北京诚公管理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诚公管理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西青区大寺王村别墅东区114栋1号电影艺术中心南侧)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7720082442

4、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bill_qinhaoran@163.com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殡仪墓地事务服务中心和北京诚公管理咨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即自2020年11月10日起至2020年11月16日止。

十三、其他事项

本项目不交纳投标保证金;

2020年11月9日


第二部分 招标项目要求

本项目就天津市殡仪墓地事务服务中心采购食堂外包服务进行公开招标,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均可参加投标。本部分内容若与其他部分有不同之处,以本部分内容为准。

一、项目内容

采购食堂外包服务1项,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二、技术要求

(一)具体需求详见第二部分项目需求书。

(二)本项目不接受赠品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投标人亦不得以采购人要求实施前述馈赠、回扣等行为。

(三)投标人须提供本项目相关技术人员职称、认证资格及参与项目经历。

(四)投标人须承诺所提供的服务、人员、设备及耗材等均符合相关强制性规定。服务时采购人有权要求投标人出具所提供服务符合上述规定的证明文件。

三、商务要求

(一)报价要求

1、投标报价以人民币填列,须分别填报投标单价及投标总价,投标报价得分须以投标总价为准。

投标单价:①寝园食堂外包服务价格,

②憩园食堂外包服务价格。

投标总价:须为①+②的投标价格总和。

2、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天津市殡仪墓地事务服务中心采购食堂外包服务的服务人员工资、社会统筹保险费用、加班费、福利费用、税金、利润等在内的一切与服务有关的费用,投标人所报价格为服务期内任务完成的最终优惠价格。

3、验收及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二)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一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三)服务地点

①天津寝园(天津市津南区南马集梨双路天津津南开发区)

②天津憩园(天津市北辰区铁东北路东侧500米)(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四)付款方式

每月据实结算,次月底前当月费用必须结算完毕。供应商需要先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除特殊情况外)对于结算过程中发生的发票错误或其他事项,投标人应按采购人要求重新开具发票或采取采购人认可的其他处理方式(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五)投标有效期

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60天。

(六)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七)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八)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整包进行投标,不得拆包分项投标。

2、本项目由采购人自行组织验收。

3、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4、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四、招投标程序

(一)购买招标文件

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发布后到北京诚公管理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西青区大寺王村别墅东区114栋1号电影艺术中心南侧)购买招标文件。

(二)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

按照规定的时间,投标人须到指定地点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三)参加人员及要求

1、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参加投标,随时准备对评标委员会的询问予以解答。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授权书原件,授权书上应标明投标人代表的有效联系方式,该方式从评审到合同履行结束有效。

2、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时,须携带身份证,以备查验,未按时提供的视为无效投标。

五、评标方法及中标候选供应商的产生办法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方法。

(一)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内容如下:

序号

项目内容

合格条件

1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9年度财务报告或开标前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复印件加盖公章

3

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度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

复印件加盖公章

4

投标人须提供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复印件加盖公章

5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原件加盖公章

6

真诚投标承诺书

原件加盖公章

7

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

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投标人若为投标人代表投标

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

8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须提供原件加盖公章;

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若供应商不能提供以上资格文件中任意一条按无效投标处理。

(二)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三)不能满足招标文件中任何一条实质性要求或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为无效的投标。

(四)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五)中标候选供应商产生办法: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即按技术因素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并列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六)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

第一部分 价格(10分)

分值

1

价格

(1)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无效,未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报价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

(2)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

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10分

第二部分 技术(90分)

分值

1

投标人实施能力

投标人自2017年至今已完成的与本项目内容相类似的成功案例。每提供一项案例3分,最高得12分。按照下述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1)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金额、买卖双方名称及盖章、合同清单;

(2)验收报告复印件;

(3)用户出具的成功履行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

(4)第(2)、(3)项可提供任意一项。须提供(1)项+(2)项或(1)项+(3)项才被视为有效业绩。

12分

2

投标人认证评价

投标人具备GB/T19001系列/IS0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GB/T28001系列/OHSAS18001/ISO45001系列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GB/T24001系列或ISO14001系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GB/T22000系列或ISO22000系列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具备1份证书得2分,最多8分。

注:证书信息可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www.cnca.gov.cn查询,如查询不到,则不予认可。

8分

3

拟投入厨师评价

供应商至少有两名从事本行业10年以上,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无犯罪记录的厨师,持有《职业资格证书(中式烹调师)》 ,同时提供其资格证复印件、有效健康证复印件、承诺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8分,其他:0分。

8分

4

拟投入面点师评价

供应商至少有两名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无犯罪记录的面点师,持有《职业资格证书(中式面点师)》 ,同时提供其资格证复印件、同时提供其有效健康证复印件、承诺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8分,其他:0分。

8分

5

人员配备评价

根据项目需求书中食堂服务人员、厨师、面点师的相关要求,组织机构设置合理,各专业管理人员、其他人员配备齐全:9分;

组织机构设置较为合理,各专业管理人员、其他人员配备较为齐全:6分;

组织机构设置基本满足,各专业管理人员、其他人员配备不齐全:3分;

其他:0分。

9分

6

服务方案评价

服务方案详实完整,针对性、可操作性强,完全满足采购需求:9分;

服务方案较为详实,针对性、可操作性较强,能满足采购需求:6分;

服务方案较为详实,针对性、可操作性较强,能满足采购需求:3分;

其他:0分;

9分

7

卫生维护方案评价

卫生维护方案非常详细、合理:9分;

卫生维护方案比较详细、合理:6分;

卫生维护方案基本详细、合理:3分;

其他:0分;

9分

8

食品安全防范措施评价

食品安全防范措施非常详细、合理,餐品留样管理方案非常完整:9分;

食品安全防范措施比较详细、合理,餐品留样管理方案比较完整:6分;

食品安全防范措施基本详细、合理,餐品留样管理方案基本完整:3分;

其他:0分;

9分

9

餐饮加工流程评价

餐饮加工流程合理、符合餐饮加工程序,且说明非常详细、完善的:9分;

餐饮加工流程比较合理、比较符合餐饮加工程序,且说明比较详细、完善的:6分;

餐饮加工流程基本合理、基本符合餐饮加工程序,且说明基本详细、完善的:3分;

其他:0分;

9分

10

应急预案评价

应急预案非常实用,经济,切实可行:9分;

应急预案较为实用,经济,可行性较强:6分;

应急预案基本实用,经济,可行性一般:3分;

其他:0分;

9分

合计

100分

(七)投标文件质量减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每项减2分,最多减10分

1、投标文件不完整,缺页、页码有误的;

2、投标文件无页码、无目录的;

3、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目录顺序和格式制作的;

4、投标文件装订有误的;

5、投标文件正本文件、副本文件内容不一致的;

6、如果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样品的,投标人所递交的样品与投标文件表述不符的;

7、投标文件内容无法辨认的,包括盖章不清楚、印刷不清楚、字迹模糊等情形的;

8、投标文件前后内容不一致的,包括开标一览表与开标分项一览表内容不一致、点对点应答表与技术资料内容不一致、对同一问题的前后表述不一致等情形的;

9、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评标委员会提出的问题的。

(八)出现以下任何情形取消投标资格

1、投标文件主要技术条款的指标需技术资料支持,经评标委员会判定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

2、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复制招标文件的技术条款相关部分内容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的或投标产品点对点应答均无具体内容的;

3、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

4、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装订、密封的;

5、投标文件技术条款中做虚假响应或与事实严重不符的;

6、围标或陪标的;

7、扰乱评标现场秩序,无理取闹,恶意诽谤的;

8、对于被行政处罚尚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内的供应商;

9、加“★”号条款应答为负偏离的;

10、截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未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tianjin.gov.cn)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的;

11、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无效投标的其他条款。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文件规定,本次项目向中标供应商收取服务费,收费标准如下:

中标金额

费率

100万以下

1.5%

100-500万

0.8%

500万-1000万

0.45%

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中标金额为680万元,则应缴服务费等于100×1.5%+(500-100)×0.8%+(680-500)×0.45%=5.51万元,其中中标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

(二) 更正公告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有约束力,更正公告一经发布,视同已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请投标人在投标前随时关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tianjin.gov.cn)。若有更正公告,请投标人将“更正公告回执”后加盖公章,送至北京诚公管理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西青区大寺王村别墅东区114栋1号电影艺术中心南侧)。至投标截止时间仍未收到“更正公告回执”的,视为已熟知更正公告内容,接受更正公告所表述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三)投标文件编制、组成及密封和标记

1、本项目须提交一正三副纸质投标文件及包含投标文件全部内容(office文档格式)的电子版光盘,分别包含资格文件、技术及商务文件和报价文件。

2、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格式参考第五部分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1)报价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附件1、附件2、附件3。
(2)资格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第一部分规定的所有资格文件。
(3)技术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附件11、附件13。

(4)承诺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附件9、10。

(5)其他补充文件,投标人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它内容。

3、投标文件正副本应分别胶装成册,并在封面注明正、副本。

4、供应商应将投标文件进行包封密封,电子光盘(应注明投标单位名称)夹于投标文件的正本中,在包封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5、供应商应在包封密封的信封上注明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并注明“于 正式开标之前(指投标邀请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及时间)不准启封”的字样,同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

6、供应商应在包封密封的信封上注明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邮编、联系电话、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等内容。

(四)其他

1、评标开始以后,不接受投标人及与投标人有关的任何一方递交的材料(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供的除外)。

2、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对所提供的产品进行点对点应答,并逐一做出具体响应。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提交的“点对点应答表”响应情况进行审查。

3、未及时提交合同或未按时交纳服务费的投标人,将被取消参加此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

4、某品牌代理商因授权或资质等问题在招标过程中发生争执,影响评标秩序,取消该品牌所有代理商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5、投标人有选择出席或不出席答疑会和踏勘现场的权利,有在会上提出各项涉及招标文件内容问题的权利;未在答疑会和踏勘现场召开之时到达现场视为知悉答疑会举行并自愿缺席;投标人必须自行承担缺席答疑会和踏勘现场可能产生的风险。

七、项目需求书

(一)项目背景

1、按劳动法和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正常情况下,劳动者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加班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需安排加班的,中标供应商应配合并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2、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国家和我市关于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机关有关安全生产的制度规定进行安全作业。

3、按天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及上级文件规定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4、所有在园服务人员要着装整齐,注意形象,不准修剪怪异发型,头发不能染黑色、棕色以外的颜色,不得配带奇形异状手饰、头饰、装饰,不得纹身、浓妆艳抹。工作时间表和人员基本信息(包括姓名、年龄、照片、所有要求的资格证等信息)需在采购人单位内部公共场所进行公示,登记上墙;证件复印件需在中心办公室留存备案。

5、无犯罪记录,持卫生防疫部门或医疗机构颁发的健康证上岗。

(二)技术要求

序号

技术要求

需求条款

1

职工用餐标准及餐饮需求

职工食堂早餐餐品制作要求:主食包括烧饼、大饼、馒头、花卷、饽饽、面点等;副食至少包括:六种自制小菜、茶鸡蛋或煎鸡蛋、果子;汤类至少包括云吞、老豆腐、豆浆、锅巴菜、八宝粥、玉米粥、西红柿面汤、疙瘩汤等;按照采购人要求自制拉面等小吃。

每餐主食不低于2种,稀食2种(自主加工)。

职工午餐餐品制作要求:

一荤、两素菜;主食至少包括米饭、馒头、饽饽、花卷、包子、饺子、面条、面点等,不限量,可以任意食用;按照采购人要求自制拉面等。

每餐主食不低于2种、稀食2种(自主加工)、水果1种(或者酸奶)。

口味要求:主副食平衡,营养平衡,杂粮与细粮平衡,荤素平衡,冷热平衡;注重色、香、味、形;饭菜品种、花样、风味、烹调方法多样化,体现特色;低盐少油,口感好,有食欲。

(三)服务人员要求

1、现场配备项目厨师长:憩园1人、寝园1人

岗位要求:年龄35岁以上、55岁以下,无犯罪记录,持卫生防疫部门或医疗机构颁发的健康证上岗。从事本行业10年以上,具有中级厨师等级证书。精通团膳菜品制作,能够合理控制成本、善对于营养膳食有所了解。可胜任食堂管理岗位工作,具有较强的沟通、组织、协调、管理能力。为提供多样性菜品和口味,承包商需根据采购人要求对厨师每季度进行一次轮换。所有人员需持有健康证。承包商应保证所有人员按时到岗,确保出勤率,不得自行减少出勤人数。

面点师:憩园1人,寝园1人。厨杂工:憩园1人,寝园1人。岗位要求:年龄25—55岁,性别不限,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持卫生防疫部门或医疗机构颁发的健康证上岗,其中面点师持有《职业资格证书(中式面点师)》 ,同时提供其资格证复印件。

(四)质量要求

★1、采购人有权对承包方的服务和饭菜质量进行实时监督。承包方需为采购人购买赔偿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费用由承包方承担,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食堂食品制作需符合《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3、承包方负责餐厅、操作间、厕所及楼道的保洁工作,做好环境卫生工作,严防食物中毒。如发生安全卫生事故或相关部门检查不合格,承包方承担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食堂区域由承包方负责打扫,保证操作间、洗菜间、用餐地点及楼道等地方每次餐后清扫干净,保证地面清洁,确保食堂墙壁、门窗、洗碗池、餐桌椅、案板用具等无油污、无废纸果壳、无灰尘、无卫生死角,保证操作环境要保持卫生整洁. 达标,保证加工食品过程中安全健康。厨房地面和墙壁水管要保持干净卫生无油污,下水通道保持畅通。灶头和抽烟罩要经常打扫,保持干净明亮,调料的容器要干净,排放整齐。炒完菜后,须把工作台上下的脏物冲刷干净。厨房的各种机械用具,要保持无锈渍,无油污,经常擦洗案板。厨房须保持各种原料的清洁卫生,不准无关人员进入,以免发生食品污染,刀与砧板都必须进行消毒处理。库房保持空气流畅,地面干净,物品摆放整齐,无关人员不得入内。餐厅的门口、下水道等的卫生须由专人负责。餐厅的垃圾要有专一的地点存放,每餐要清倒并打扫干净。餐厅要做到消灭四害,杜绝蚊蝇横飞的现象出现。

(五)其他要求

所有人员必须着装上岗,上岗前要用肥皂洗手,上岗后对厨具、案板、工作台、灶上、灶下、地板进行一次严格的清整。

加强原料的卫生检查。凡腐败、变质、有毒、有害、发霉、虫蛀原料,一律不准加工使用。

肉类原料解冻不宜采用自来水冲淋,更不能用温水浸泡,要自然解冻,肉类原料加工后,应尽快烹调使用,暂时不用的或一时用不完的要放入冰箱冷藏。

肉类、水产品、蔬菜要分类清洗和加工,不准放入同一个池内。肉类、水产类清洗后要无鳞、无鳃、无内脏;鲜蛋使用前要用水逐个清洗;蔬菜必须按一拣二洗三切顺序操作,做到无泥沙、无杂草,肉类、水产品等易腐品不准落地存放。

菜肴制作要按照规定程序操作,不准偷工减料,要充分加热,防止外熟里生,隔顿、隔夜或外购食品要烧后使用。

冷菜生产要做到当时使用,当时制作,用多少加工多少,改刀后隔顿、隔夜的冷菜不准再次使用,冷菜的切配过程中要注意刀、案板、工作台、菜墩、抹布和手的消毒,装盘的冷菜不准重叠存放。

食品制作使用添加剂要按国家规定标准严格配兑,食品制作后要放入食品橱内,做到防尘、防蝇、防鼠。

厨师在菜肴生产环节中要精打细算,注意节约,不准浪费,严禁用油或其它食品原料助火。

不准用抹布抹擦碗边、盘边,滴在盘、碗边的汤汁必须用餐巾纸或消毒布抹擦。加工用具做到,刀不锈、面板、菜墩不霉、加工台面、抹布干净,无油污,炒锅勤使勤刷。

工作结束后调料加盖。灶上、灶下、地板、墙壁、水池、厨具盛器要冲洗干净。绞肉机等机械设备用后要拆开冲洗。

承包商负责职工食堂内的整体安全防范及消防安全防范工作,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

承包商需严格遵守食品安全、食品卫生等方面的国家规范和行业要求。

承包商根据职工食堂内部岗位设置,提供各岗位操作制度。

承包商根据职工食堂内部使用设备,提供各种设备安全操作规范。

食堂原材料的采购、保管及账务管理由采购方负责。

16、承包商负责职工食堂区域环境卫生。

(六)费用分割

1、承包商收取食堂管理费用应包括但不限于:服务人员工资、社会统筹保险费用、加班费、福利费用、税金、利润等。

2、食堂工作人员服装、易耗品(如帽子、手套、口罩等)、餐巾纸等由承包商提供,食堂人员食宿由承包商负责,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费用。

3、燃气、水、电、厨房设施、设备费用及相关设施设备等维修费用由采购人承担。采购人负责提供食堂承包正常经营的一切厨房设备(包括餐具、餐桌、餐椅、炊具、餐盘、冷藏、保鲜设备等)。

(七)用餐时间

1、食堂营业时间:早餐7:30-8:00,午餐11:30-13:00,如遇特殊情况,采购人可根据需要调整用餐时间,上述工作时间承包商必须保证有足够的员工在岗。

2、天津市殡仪墓地事务服务中心全年无假日,食堂工作人员可以实行倒休制。

3、清明节期间3月18日-4月18日:早上6:00开饭、中午11:30开饭。

说明:本招标文件中,带“★”标记的内容为实质性条款,投标人对标“★”内容不得有任何偏离,否则做无效处理。


第三部分 投标须知

A 说明

1. 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招标文件中所述项目的服务采购。

2. 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本次招标活动的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机构,即“北京诚公管理咨询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统称“招标采购单位”。

2.2 “投标人”系指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2.3 “招标文件”系指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发出的采购文件。

2.4 “投标文件”系指投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的投标文件。

2.5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为完成采购项目所需承担的全部义务。

3. 解释权

3.1 本次公开招标的最终解释权归为采购代理机构,即“北京诚公管理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采购代理机构解释为准。

3.2 本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此解释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 合格的投标人

4.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有关规定,有能力提供招标采购服务的供应商。

4.2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3 关于联合体参与投标

《投标邀请函》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的:

(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采购。

(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投标邀请函》规定的特定条件。

(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并在投标文件内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主体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4)投标报名时,应以联合体协议中确定的主体方名义报名。

(5)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业绩等有关内容根据共同投标协议约定的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责任,确定一方认定;评审标准无明确或难以明确对应哪一方的内容按主体方认定。

(7)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各方均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小型、微型企业作为联合体一方参与采购活动,且《共同投标协议书》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应附《中小企业声明函》。

(8)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4 关于关联供应商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5 关于分公司投标

分公司作为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应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法人企业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法人企业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法人企业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4.6 关于提供前期服务的供应商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7 关于中小微企业参与投标

中小微企业参与投标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投标人,通过投标提供服务。中小微企业参与投标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8 符合《投标邀请函》中关于投标人实质性资格要求及实质性资信要求的规定。

5. 合格的服务

5.1 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应当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合法权利。

5.2 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且其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

6. 信息发布

本项目需要公开的有关信息,包括公开招标公告、更正公告、中标公告、终止公告等与招标活动有关的通知,招标采购单位均将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tianjin.gov.cn)”公开发布。投标人在参与本采购项目招投标活动期间,请及时关注上述媒体。因没有及时关注而未能如期获取相关信息,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7. 询问与质疑

7.1 投标人对招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询问。询问可以采取电话、当面或书面等形式。对投标人的询问,招标采购单位将依法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

7.2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一次性向采购人和北京诚公管理咨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质疑无效。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7.3 质疑书按照《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津财采[2010]14号)的要求和格式提出,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源,以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7.4 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招标采购单位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天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处依法处理。

7.5 招标采购单位将于受理供应商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

7.6 对供应商询问或质疑的答复将导致招标文件变更或者影响招标活动继续进行的,招标采购单位将在原公开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

8. 投标费用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公开招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9. 其他

本《投标须知》的条款如与《投标邀请函》、《招标项目要求》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的,以《投标邀请函》、《招标项目要求》中规定的内容为准。

B 招标文件说明

10. 招标文件的构成

10.1 招标文件包括投标人资格条件、投标邀请、采购方式、采购预算、采购需求、政府采购政策要求、招投标程序、评标方法、评标标准、价格构成或者报价要求、投标文件编制要求、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投标邀请函;

(2)招标项目要求;

(3)投标须知;

(4)合同一般条款;

(5)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6)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更正公告内容(如有)。

10.2 招标文件以中文编印。

10.3 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10.4 《招标项目要求》中实质性条款(商务要求和加注“★”号)的应答不得出现负偏离,发生负偏离即做无效标处理。

10.5 招标文件中涉及的参照品牌、型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其他替代品牌或型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优于或相当于招标要求。

10.6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每一项产品只允许一种产品投标,每一项产品的采购数量不允许变更。

11.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1.1 投标截止前,招标采购单位可能对招标文件进行补充或修改,招标采购单位将会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以更正公告形式发布。

11.2 更正公告一经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发布,视同已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请参与项目的供应商及时关注更正公告,由此导致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11.3 更正公告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有约束力,当招标文件与更正公告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12. 答疑会和踏勘现场

12.1 招标采购单位召开答疑会的,所有投标人应按《投标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答疑会。投标人如不参加,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12.2 招标采购单位组织踏勘现场的,所有投标人按《投标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踏勘现场活动。投标人如不参加,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12.3 招标采购单位在答疑会或踏勘现场中口头介绍的情况,除经“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外,不构成对招标文件的修改,不作为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

C 投标文件的编写

13. 要求

13.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竞争可能被拒绝,投标人须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

13.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要求和投标文件格式编制投标文件,保证其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3.3 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招标采购单位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招标采购单位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14. 招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

14.1 投标文件及投标人和招标采购单位就招投标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全部辅助材料及证明材料均应有中文文本,并以中文文本为准。外文资料必须提供中文译文,并保证与原文内容一致,否则投标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其投标。

14.2 除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投标文件的组成

15.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完整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或“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其余未提供格式的内容由投标人自行设计编写。

15.2 投标文件必须采用国际标准A4纸型打印,书式装订,装订牢固,不易散开,不掉页。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顺序装订成册、编制目录并标明页码,以便评标。由于不按要求编制或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15.3 投标人可对本招标文件“招标项目要求”所列的所有服务进行投标,也可只对其中一包或几包的服务投标;若无特殊说明,每一包的内容不得分项投标,采购人原则上按照整包确定中标供应商。

15.4 投标文件应分包制作并编制页码,且与投标文件目录相对应。

15.5 每包须提交投标文件,分别包括一份正本投标文件、三份副本投标文件,同时随投标文件正本提供包含投标文件全部内容(office文档格式)的电子版光盘一份。

15.6 投标文件应按照第二部分招标项目要求编制、组成及密封和标记。

16. 投标报价

16.1 报价书、报价一览表等各表中的报价,若无特殊说明应采用人民币填报。

16.2 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应填写为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一切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

16.3 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附表填写所提供服务的单价和总价。除特殊要求外,供应商对同一种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招标采购单位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性的报价。

16.4 供应商所填写的单价和总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供应商在计算报价时可考虑一定的风险系数。

17. 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涉及本须知中“4. 合格的投标人”相关要求的,按其要求执行;

(2)投标人对有能力履行响应文件中合同条款和技术要求规定的由卖方履行的保养、修理、供应备件和其他技术服务和义务所做出的书面承诺;

(3)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需技术的证明材料。

18. 投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18.1 供应商须提交证明其拟供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投标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8.2 上述技术响应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或数据,其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人力、物力等资源的投入以及服务内容、方式、手段、措施、质量保证及建议等。

19. 投标保证金

19.1 若招标文件第二部分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在开标之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保证金。

19.2 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免受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

投标保证金应用人民币,并采取下列任何一种方式提交:

(1)银行支票;

(2)电汇;

19.3 供应商如以空头支票支付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9.4 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将被视为未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其投标将被拒绝。

19.5 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供应商可在中标公告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因供应商的原因,未能及时退回投标保证金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关损失。

19.6 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可在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因供应商的原因,未能及时退回投标保证金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有关损失。

20. 投标有效期

20.1 投标有效期为开标之日起60天。投标书中规定的有效期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20.2 特殊情况下,招标采购单位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向供应商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但不被没收保证金。对于同意该要求的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但将要求其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21.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21.1 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应按给定的格式如实编写,未尽事宜可自行补充。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格式不符合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

21.2 供应商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准备投标文件,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如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21.3 除投标人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中不得行间插字、涂抹或增删。若有修改须由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D 投标文件的递交

22.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2.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分别版式胶装装订成册,并进行包封密封,电子光盘(应注明投标单位名称)夹于投标文件的正本中,在包封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22.2 投标人应在密封的信封上注明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并在每一密封的信封上注明“于 正式开标之前(指投标邀请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及时间)不准启封”的字样,同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

22.3 投标人应在密封的信封上注明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邮编、联系电话、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等内容。

22.4 如投标文件由专人送交,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22.1-22.3中的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按投标注明的时间和地址送至采购代理机构。

22.5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和标记的、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并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

22.6 电报、电话、传真及其它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22.7 每个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一经响应,无论响应结果如何,其投标文件恕不退还。

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3.1 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地址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应不迟于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截止时间。

23.2 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日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

24. 迟交的投标文件

按本须知第23条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25.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5.1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采购代理机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收到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

25.2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应按本须知第21条和第22条的规定进行编制、签署、密封、注上标记和递送,并注明“修改投标文件”或“撤回投标”字样。

E 开标程序及评标方法

26. 投标文件的开启和资格审查

26.1 招标采购单位在投标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开标仪式,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随时准备对评委的询问予以解答。

26.2 开标仪式上,招标采购单位将组织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

26.3 按规定,同意撤回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开封并原封退回。

26.4 招标采购单位按规定做开标记录,存档备查。

26.5 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6.6 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合格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评标。

27. 评标委员会

27.1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采购预算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或技术复杂或社会影响较大的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应当为7人以上单数。

27.2 评标委员会负责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进行审查、询问、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可向投标人进行询问。开标期间,投标人代表必须在场准备接受询问,对提出的问题进行澄清,并作出书面答复。

27.3 评标委员会负责完成全部评标过程,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经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的书面评标委员会意见。

27.4 对投标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

27.4.1 符合性检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7.4.2 澄清有关问题。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7.4.3 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综合评分。

27.4.4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

27.4.5 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报告。

评标过程

28.1 开标后,直到授予中标单位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响应以及评标的有关资料以及响应建议等,采购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它无关的人员透露。

28.2 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如试图向采购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响应可能被拒绝。

28.3 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28.4 未实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回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响应性的投标。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1)若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未提供或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或投标保函的有效期短于投标有效期的;

(2)资格证明文件(第二部分中规定须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未实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

(3)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的签字,或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盖章的;

(4)投标有效期短于招标文件要求的;

(5)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6)不能满足招标文件中任何一条实质性要求或加注“★”号条款出现负偏离或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或投标内容不符合相关强制性规定的;

(7)报价超出采购预算或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报价低于成本的;

(8)围标或陪标的;

(9)扰乱评标现场秩序,无理取闹,恶意诽谤的;

(10)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包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项目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11)除《招标项目要求》中说明并允许外,投标的每一个货物、服务的单项报价以及采购项目的投标总价存在多个报价或选择性报价的;

(12)除《招标项目要求》中说明并允许外,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每一项产品(服务)不是唯一产品(服务)投标的或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的每一项产品(服务)的采购数量不一致的;

(13)其他法定投标无效的情形。

28.5 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的报价文件进行审核,如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改错误的原则如下: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报价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招标采购单位将按上述修改错误的方法调整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改后的报价,其投标将被拒绝。

28.6 评标委员会将按上述修改错误的方法调整响应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29. 评标原则和评标方法

29.1 评标原则

招标文件是评标的依据,评标工作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

(2)执行“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维护采购人和投标人的合法、正当的权益。

(3)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评标,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4)评标按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进行评议,重点考虑投标人的投标价格、服务期限、业绩、以及配备的人员等因素。

29.2 评标方法

采用下列评标方法:

(1)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标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2)评标委员会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政策功能评价,如涉及以下内容,具体标准为:

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项目,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规定,凡符合要求的有效投标人,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

序号

情形

价格扣除比例

计算公式

1

非联合体供应商

(供应商须为小型、微型企业)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扣除6%

评标价=总投标报价×(1-6%)

2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扣除6%

(不再享受序号3的价格折扣)

3

联合体一方为小型、微型企业且小型、微型企业协议合同金额占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

对联合体总金额扣除2%

评标价=总投标报价×(1-2%)

注:1. 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评审,中标金额以实际最终报价为准。

2.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指投标人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中标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标报告。

30. 保密及其他注意事项

30.1 评标是采购工作的重要环节,评标工作在评标委员会内独立进行。评标委员会将遵照评标原则,公正、平等地对待所有投标人。

30.2 在开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成员询问评标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

30.3 为保证评标的公正性,在开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投标人代表私下交换意见。在招标工作结束后,凡与招标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也不应将招标情况扩散出评标委员会成员之外。

F 授予合同

31. 中标供应商的产生

31.1 采购人可以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

31.2 采购人也可以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招标文件的要求确认中标供应商。

32. 中标通知

中标公告发布同时,招标采购单位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33. 签订合同

33.1 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3.2 招标文件、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且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34. 履约保证金

34.1 若《招标项目要求》规定须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合同签订前,中标供应商须按照规定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至货到并最终验收合格之日。

34.2 中标供应商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采购人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

35. 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36. 合同分包

36.1 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供应商不得分包合同。

36.2 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中标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37. 纠纷解决

如合同出现纠纷,供、需双方协商不成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四部分 合同一般条款

项目编号:bjcgsfzb-2020-02

一、合同一般条款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 年 月 日北京诚公管理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开标地点:天津市西青区大寺王村别墅东区114栋1号电影艺术中心南侧)关于天津市殡仪墓地事务服务中心采购食堂外包服务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的招标结果和招标文件的要求,并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本服务合同:

本合同一般条款仅作为确立法律关系框架作用,具体合同的权利义务等内容以甲乙双方签订的专业合同为准,该合同作为本服务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附件合同没有而合同一般条款有的且涉及服务性质的内容,以合同一般条款内容为准。

一、项目内容:

合同总价款:¥ 元

大写:人民币

二、 服务要求及对服务负责条件:见附件。

三、 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必须具有合法手续及相关文件。

四、 服务时间:

服务地点:

五、 款项支付方式:

验收工作由甲方负责对服务进行验收。

违约责任:

1、出现下列情况责任方应承担合同总值30%的违约金:

①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的;

②乙方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

③乙方不能提供服务的。

2、出现下列情况,责任方承担每日5‰的违约金:

①甲方逾期支付款项的;

②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

争议解决方式

因服务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依据国家标准,由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指定的技术单位进行质量鉴定,该鉴定结论是终局的,甲乙双方应当接受,质量鉴定期间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服务质量责任方承担。

有关涉及本合同乙方向北京诚公管理咨询股份有限公司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澄清资料和服务承诺均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对乙方具有约束力。

本合同一式 陆 份,甲方 叁 份,乙方 贰 份,北京诚公管理咨询股份有限公司留存 壹 份,均具同等效力,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行号:

开户银行帐号: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行号:

开户银行帐号: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二、合同特殊条款

合同特殊条款是合同一般条款的补充和修改。如果两者之间有抵触,应以特殊条款为准。

合同特殊条款由中标单位和甲方根据服务项目的具体情况协商拟订。


第五部分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投 标 文 件

(正本或副本)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所投包号:

投标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或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文件总目录

(需投标人自行编制)


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页码检索

(需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中除涉及价格的评分项外的每个评分项逐项列明页码)


附件1

投标书

致:北京诚公管理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为 项目的投标邀请(项目编号: ),签字代表 (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

1.报价文件

2.资格文件

3.技术文件

4.承诺文件

5.其他补充文件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所附投标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提供和交付的服务投标总价为:

第一包,¥ 元(人民币),大写 。

我公司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我公司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更正公告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所有附件。我们认为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更正公告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所有附件)公平公正,无倾向性和排他性,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我公司的投标有效期为开标之日起60天。

我公司同意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的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并声明响应投标文件及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有效。由于我公司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我公司保证所投产品来自合法的供货渠道,若中标,则有义务向采购人提供其需要的有效书面证明材料。如果提供非法渠道的商品,视为欺诈,并承担相关责任。

我公司承诺完全符合《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并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在整个招标过程中,我公司若有违规行为,我公司完全接受招标采购单位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给予处罚。

我公司承诺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各项条件。

我公司若中标,本承诺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0.如违反上述承诺,我公司投标无效且接受相关部门依法作出的处罚,并承担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等相关媒体予以公布的任何风险和责任。

11.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人代表签字:

附件2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单位:元

包号

服务名称

数量

投标总价

备注

投标人名称(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开标分项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单位:元

项号

服务名称

总价

数量

备注

1

1项

其中

分项名称

价格

数量

备注

人员费用

配送费用

管理费、税费

……

……

……

注:1. 本表第一行填写本项目投标总价,须与附件2中投标总价保持一致。

2. 下面应填写分项价格及分项名称(分项名称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减、修改),分项价格汇总应等于总价。

投标人名称(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4供应商实质性资格证明文件

注:相关证明材料应附在此页后面。


附件5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我____________(姓名)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_______________(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作为投标人代表以我方的名义参加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投标文件澄清、签约等一切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投标人代表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

本授权书至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始终有效。

投标人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投标人代表身份证正面

投标人代表身份证背面

附件6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兹证明,__________(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在我公司任___________职务,系我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现进行 项目(项目编号: )的投标、开标、投标文件澄清、签约等一切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特此证明。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背面


附件7

真诚投标承诺书

北京诚公管理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本投标人愿意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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