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至合肥国家高速公路张店枢纽至滁河大桥(苏皖界)段扩建工程油坊服务区房建施工项目NHKJ-51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京至合肥国家高速公路张店枢纽至滁河大桥(苏皖界)段扩建工程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南京至合肥国家高速公路张店枢纽至滁河大桥(苏皖界)段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苏发改基础发[2017]2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车购税交通专项建设资金、南京市政府及项目所在区政府财政性资金及南京市政府多渠道筹措,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南京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委托,招标代理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现对南京至合肥国家高速公路张店枢纽至滁河大桥(苏皖界)段扩建工程油坊服务区房建施工项目NHKJ-51标段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
南京至合肥国家高速公路张店枢纽至滁河大桥(苏皖界)段扩建工程,起自南京市张店枢纽,接拟建改扩建的国道G312龙华互通立交至张店枢纽段,经星甸镇,止于滁河大桥(苏皖界),接拟扩建的南京至合肥高速公路周庄至陇西立交段,全长约18公里,现状为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路基宽度23米,设计车速100公里/小时。
本项目采用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采用沿既有公路两侧加宽为主、局部单侧拓宽的扩建方案,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42米。全线改扩建张店(枢纽)、侯庄和汤泉3处互通式立交,采用分址合建方式设置苏皖省界收费站1处,改造设置服务区1处,并同步改扩建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
油坊服务区投资估算约8200万元,用地面积为80040㎡,总建筑面积7963.54㎡。其中服务综合楼面积1191.4㎡;养护综合楼面积5385.74㎡;物资仓库面积326.4㎡;维修间面积260㎡;加油站面积320㎡;配电房泵房面积480㎡。
3.招标范围和计划工期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拟划分为一个标段,即:NHKJ-51标段。
NHKJ-51标段:油坊服务区内服务区综合楼、养护综合楼及附房(配电房泵房、机修间、物资仓库等)、加油站站房的土建工程、室内外装修、水电安装、钢结构大棚工程、厨房设备、污水处理、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站区广场道路施工、标志标线、服务区内高杆灯、服务区加油站工艺设备及管道、室外工程等工程施工和缺陷责任期维护工作。(具体工作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
计划工期安排
计划工期: 12 个月,预计开工日期2021年1月;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应具备的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为独立的法人,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国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2)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数据按照《江苏交通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规定进行评审,在信息系统中生成“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得低于60分。
(3)业绩要求:
2015年12月1日以来(以交工时间为准),投标人完成过单项合同额不小于5000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需含主体土建工程)施工项目。
(4)信誉要求:截至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AA级或A级(含暂定A级)。
(5)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及业绩:
a.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为壹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其他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2015年12月1日以来(以交工时间为准)担任过已完单项合同额不小于5000万元公共建筑工程(需含主体土建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
b.项目总工资格要求: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具有高级或以上职称,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其他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项目总工业绩要求:
2015年12月1日以来(以交工时间为准)担任过单项合同额不小于5000万元公共建筑工程(需含主体土建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
(6)专职安全员:2名,应持有省级或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或其他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核发的《 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4截至投标文件递交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即未进行资格预审的)形式,投标采用双信封形式。评标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招标文件已上传至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招标公告资料处。
6.招标文件获取
6.1对本次项目凡有意投标者,请前往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的新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下同)申请预约,并于2020年 12 月 11 日至2020年 12 月 17 日下午17时30分前完成申请预约程序,逾期将不予接受。
6.2投标人投标预约中若对系统操作有咨询事宜,可联系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客服电话:025-69012863)。
6.3 请已按上述程序预约成功的投标人于2020年 12 月 11 日至2020年 12 月 17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持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至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9号6栋A座6楼)处购买招标文件。
6.4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售价为人民币1000元,图纸售价为2000元,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如需进行现场考察,招标人可提供协助,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安全自负。
7.2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统一在投标会上送交。
送交投标文件的开始时间为:2020年 12 月 31 日 14 时 00 分;
送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 12 月 31 日 14 时 30 分。
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段内送交到投标会现场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期)三楼3110开标一室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 的指定地点。
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 /)、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jszbtb.com/#/newindex)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京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 招标代理: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心洲梅子洲路69号 地址:南京奥体大街69号新城科技园6栋A座6楼
邮编:210019 邮编:210029
联系人:尤工 电话:17712911226、025-87715119
传真:025-87715110
联系人:李慧、朱鹏
二0二0年十二月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