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浙江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20-12-23 |
一、项目编号: 浙金嘉采[2020]001号
二、项目名称: 海盐县沈荡镇人民政府幼儿园厨房设备及直饮水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最终报价:640000(元) | 浙江徐氏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 浙江省平湖市林埭镇天吉路113号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1.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数量 | 单价(元) | 规格型号 |
1 | 海盐县沈荡镇人民政府幼儿园厨房设备及直饮水 | 沈荡镇齐家幼儿园迁建工程厨房设备及直饮水采购项目 | / | 1 | 640000 | / |
2.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3.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燕平,沈东,陆彬彬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收费标准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计以及协商决定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4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专区。
2.其他事项: 嘉兴市广厨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苏州磊宇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不能证明其最终报价合理性,磋商小组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盐县沈荡镇人民政府
地 址:海盐县沈荡镇镇中南路201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陆彬彬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3-86723360
质疑联系人:奕陈超
质疑联系方式:198573501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盐县武原街道创业路1号联创大厦西幢17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苏宋凯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3-86186797
质疑联系人:张丹
质疑联系方式:0573-86186797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海盐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海盐县武原街道新桥北路168号
传 真:/
联系人 :张科
监督投诉电话:0573-86122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