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辽宁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20-12-23 |
喀左县教育局“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
建设设备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第二次)
项目概况
(“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建设设备) 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喀左分中心)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1月15日9点(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ZZFCG—2020-185
项目名称:喀左县教育局“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建设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 244000 元
最高限价: 244000 元
采购需求:厨房设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20日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按照中小微企业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 年12月 24日至 2020年12月30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至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喀左分中心
方式:以电子版形式通过邮箱发放
售价:0元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1月15日9点 (北京时间)
地点: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喀左分中心九楼第二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1、 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所有资料扫描后制作成一个word文档发送至邮箱):1、营业执照副本2、法人身份证明3、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明;4、报名表(注明项目名称、包号、报名时间、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等信息,格式自拟)。在获取采购文件时间截止前发送至邮箱(邮箱地址:3224469609@qq.com
以收到符合要求的邮件时间为准)。我中心审核通过后将采购文件发送至供应商的邮箱,请供应商自行关注邮箱信息,逾期采购文件的后果自负。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 喀左县教育局
地址:喀左县大城子街道滨河南路
联系电话:13942159918
采购代理机构: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喀左分中心
地址:喀左县青年街71号
联系电话:0421-4885008
项目联系人:乌强
联系电话:13942159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