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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人民检察院智慧园办案中心物业服务采购项目(重新采购)

  • 江苏
  • 状态:公告
所在地区江苏招标类型公告
请点击下载发布时间2020-12-23
南通市人民检察院智慧园办案中心物业服务采购项目(重新采购)

【信息发布时间:2020-12-23 】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南通市人民检察院智慧园办案中心物业服务采购项目(重新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月8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320601200654(CS257)

项目名称:南通市人民检察院智慧园办案中心物业服务采购项目(重新采购)

预算金额:72.8万元,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采购需求:详见附件1,请仔细研究。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23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地点: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自行

售价:免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月8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逾时,交易系统将拒绝接受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文档。

地点: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政务中心裙楼4楼远程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月8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政务中心裙楼4楼远程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保证金:免收

2、项目磋商活动模式: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磋商模式,操作办法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

3、项目演示、样品、答辩等(如有请描述):无

4、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项目需求、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磋商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磋商文件制作人或评审经办人提出;对在“电子交易平台”操作阶段的询问请向软件公司提出。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通市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王子飞

联系方式:13921670203

2.集中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

联系方式:见本项目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磋商文件制作人: 季先生(0513-59001955)

评审经办人:张先生(0513-59001963)

软件公司联系电话:0513-59001839

附件1:项目磋商文件

南通市人民检察院智慧园办案中心物业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文件(重新采购).doc ta http-equiv="Content-Type" content="text/html; charset=UTF-8"> 南通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火焰原子吸收光谱仪项目 ta content="User" name="author">

南通市人民检察院智慧园办案中心物业服务

采购项目(重新采购)

政府采购竞争性

磋商文件

Z320601200654(CS257)

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南通市政府采购中心)印制

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地址: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 邮政编码:226007

南通政府采购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zfcg.nantong.gov.cn

http://ggzyjy.nantong.gov.cn

目 录

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部分 磋商须知

第三部分 项目需求

第四部分 磋商程序和内容

第五部分 合同签订与验收付款

第六部分 质疑提出和处理

第七部分 响应文件组成

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南通市人民检察院智慧园办案中心物业服务采购项目(重新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月8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320601200654(CS257)

项目名称:南通市人民检察院智慧园办案中心物业服务采购项目(重新采购)

预算金额:72.8万元,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采购需求:详见附件1,请仔细研究。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23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地点: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自行

售价:免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月8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逾时,交易系统将拒绝接受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文档。

地点: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政务中心裙楼4楼远程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月8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政务中心裙楼4楼远程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保证金:免收

2、项目磋商活动模式: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磋商模式,操作办法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

3、项目演示、样品、答辩等(如有请描述):无

4、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项目需求、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磋商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磋商文件制作人或评审经办人提出;对在“电子交易平台”操作阶段的询问请向软件公司提出。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通市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王子飞

联系方式:13921670203

2.集中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

联系方式:见本项目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磋商文件制作人: 季先生(0513-59001955)

评审经办人:张先生(0513-59001963)

软件公司联系电话:0513-59001839

附件1:项目磋商文件

第二部分 磋商须知

一、本磋商文件由本中心解释。

1、供应商在网上磋商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如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应向采购人或本中心以书面形式提出,否则视同供应商理解并接受本磋商文件所有内容,并由此引起的损失自负。供应商不得在磋商结束后针对磋商文件所有内容提出质疑事项。

2、供应商应认真审阅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将被拒绝参与磋商。

二、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答疑

本中心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本中心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以网上公告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供应商由于对磋商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本中心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负。

本中心或采购单位可视情组织答疑会。

三、响应文件的编写、递交、上传

(一)响应文件的编写

供应商按“第七部分 响应文件组成”要求编写响应文件。

(二)响应文件的递交(仅现场磋商模式适用)

1、响应文件三部分内容(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须分别单独密封,并牢固装订成册,不得相互混淆,文件自编目录并连续标注页码,不得将内容拆开。报价文件不得出现于其他磋商文件中。

2、响应文件每一部分内容均须提供“一正、两副”纸质响应文件,并将正本、副本及图纸类等(如需提供图纸等其它资料的话)合并密封,统一装在一个密封袋或密封箱内(如有A3大小的图纸类,可单独密封)。

3、纸质响应文件须采用A4纸(图纸等除外),正本须打印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副本可复印,但须加盖单位印章。文件内容中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增删,如修补错漏处,须由响应文件签署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4、响应文件密封后应标明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边缝处加盖单位骑缝章或骑缝签字,并注明于磋商前不得启封。

5、递交时间:供应商须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供应商上传磋商文件,即视为已响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友情提醒:本中心将拒绝接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拒绝接收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如果供应商无故不到现场递交纸质磋商文件、解密已上传磋商文件或者故意迟到,影响开评标活动正常进行的,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的规定,将被列作一般失信行为。

(三)响应文件电子文档的上传

1、供应商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须自行将响应文件电子文档上传至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未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文档的,磋商小组将拒绝接收响应文件。

2、上传响应文件的内容不清楚或不清晰的(含扫描件),造成无法评审磋商或部分影响评审磋商的,或者电子文件与正本文件不符,导致评审磋商差错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负。

3、响应文件须加盖单位电子签章。

四、报价准备

1、磋商结束后,供应商就所有内容进行最后报价,少报无效。

2、最后报价应包括本项目的全部费用 (含一切必须的辅助材料费用)及相关服务费等。

3、最后报价将作为磋商小组评定成交供应商的组成依据。

五、相关费用

1、供应商承担参与磋商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本中心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2、本中心不收取任何费用。

六、竞争性磋商程序简介

供应商先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磋商小组审查响应供应商资格,符合资格的供应商接受磋商小组的各轮磋商。磋商结束后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只有符合“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条件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者,为成交供应商。

七、相关提示

1、供应商投标操作路径,详情请查阅南通市政府采购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业务指南—政府采购”中《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引》。

2、如本项目采用不见面远程开标方式的,详情请查阅南通市政府采购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业务指南—政府采购”中《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操作指南》。

友情提醒:商务技术部分评审结束后进入最后报价环节,最后报价将作为评审价。系统发送最后报价填报通知后,所有的响应供应商须在15分钟内填写并提交最后报价,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作无效响应处理。

3、通知书发放条件和途径:成交结果公告公示期结束后,供应商可至本中心领取成交通知书。领取地址:政务中心裙楼4楼5号综合受理窗口,电话:59001958。

第三部分 项目需求

请供应商在网上报名前和制作响应文件时仔细研究项目需求说明。供应商不能简单照搬照抄采购单位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技术、商务要求,必须作实事求是的响应。如照搬照抄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技术、商务要求的,成交后供应商在同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和履约环节中不得提出异议,一切后果和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如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同采购单位提出的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技术、商务要求不同的,必须在《商务部分正负偏离表》和《技术部分正负偏离表》上明示,如不明示的视同完全响应。

一、有关要求说明

1、主要技术参数:为鼓励不同品牌的充分竞争,如某主要技术参数属于个别品牌专有,则该主要技术参数不具有限制性,供应商可对该参数进行适当调整,并说明调整的理由。

2、关于建议品牌:

项目中的建议品牌,只是建议所采购产品(设备)的档次。供应商可以选择建议品牌,也可以选择建议品牌以外的品牌,但所选品牌档次须等于或高于建议品牌档次。当三分之二评委认定,所选品牌档次低于建议品牌档次的,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3、优先采购: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是指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4、产品要求:产品必须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完全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应提供生产许可证;属于国家强制认证的产品,必须通过认证。

二、项目具体需求说明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南通市人民检察院办案中心总建筑面积11049平米,设讯问室11间、询问室7间、监视居住室9间、指挥室8个,干警休息室96个计152个床位,以及与之配套的执法执勤室、律师会见室、医务室、办公室、指挥中心、食堂等。拟聘请专业物业管理公司,以服务检察机关执法办案主中心,按照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总体要求,以高起点、一流的服务水平、科学的管理手段,对智慧园办案中心实施专业化的管理,切实为采购人提供一个舒适、整洁、安全、文明、快捷、方便的工作环境。

2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本次招标包括以下内容:保安、客房和会务服务、保洁、食堂服务、设备维修保养、电梯及消防设施巡查、记录、问题处置和采购单位交办的其它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保安服务

物业管理区域内保安秩序管理方案,其中须包含但不限于:外来车辆及外来人员管理登记;值班室、大门周边区域清洁;夜间巡查工作;监控室、消防安检;应急响应措施等。

1、 服务范围:

(1)大门门岗;

(2)消防、监控室机房;

(3)室外园林环境、停车场等区域。

2、 服务内容:

(1)对西门按值岗要求进行24小时警卫值岗、巡逻、巡更,做好安防设备的日常看护与管理;

(2)工作人员下班后关闭大门,对园区范围内水电、门窗等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夜班巡逻时段20:30——凌晨5:30,每小时巡逻一次(四周及楼宇门窗等),及时发现、报告和处置各种可疑情况,检查发现和防范有关管理漏洞,详细记录并报告处置;

(3)保安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做好值班、巡查、监控记录、来客登记等工作,自觉接受业主日常工作的指导和有关考核。

(4)保持值班室、大门环境整洁、有序、道路通畅;

(5)每天做好消监控室设备信号检查并做好记录,对可疑情况作跟踪监控及同步录像;

(6)工作期间遵守甲方有关规章制度;

(7)负责按时分发报纸、信件、邮件;

(8)完成业主交给的其它突击性任务。

3、人员要求:

(1)保安人员:男性,思想品德好,身体健康,容貌端正,工作认真负责,能吃苦耐劳,年龄在50周岁以下,经过相关培训,具备相关岗位证书,退伍军人优先。

(2)消防值班人员:男性,思想品德好,身体健康,容貌端正,工作认真负责,能吃苦耐劳,年龄在50周岁以下,具备消防值班室人员岗位证书,接受采购人培训,服从采购人管理,有能力胜任方可使用。

(3)保安队长需有丰富的保安队伍管理经验,有迅速处理各类治安事件和突发事件的能力,有诚实守信敬业服务的优秀品质和沟通协调能力。

(二)客房及会务服务

包括茶水服务、桌椅调整搬运及其设施器材的调整等会务保障工作。

1、入园及住宿管理

(1)根据采购人要求,对所有入园人员进行登记造册,要求登记信息全面、真实、连续;

(2)根据采购人要求,对住宿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办理住宿、退房手续等;

2、会务服务。

(1)根据采购人通知要求,做好各项会务准备工作,包括场地布置、会场设施检查和准备、会务服务准备等;

(2)根据会务需要,做好茶水服务、保障服务等服务工作;

(3)会议结束后,做好会场清洁和设备关闭工作。

3、客房服务

(1)做好日常客房保洁工作和维护工作;

(2)根采购人通知要求做好客房使用准备,包括客房用品检查和设施检查;

(3)退房后,对客房进行清理保洁,更新客房用品;

(4)领取和保管客房消耗品,建立完善的出入库登记和领用登记;

(5)做好其他客房服务工作。

(三)保洁服务

提供环境卫生管理方案,其中须包含但不限于:室外卫生清洁、公共区域卫生保洁、垃圾的集中、清运以及垃圾容器的清洁卫生等;

1、服务范围:

包括讯问室、询问室、监视居住室、指挥室、干警休息室以及与之配套的执法执勤室、律师会见室、医务室、办公室、指挥中心等卫生保洁,各类大小活动室的清洁卫生,茶水间、卫生间的清洁卫生,物业区域场地、道路、停车库(场、棚)卫生保洁。室内公共区域内楼道地面、楼梯、电梯的每日清扫、除尘;公共区域除尘;玻璃幕墙及石材墙面清洁;室外包括道路地面、绿地、门窗、宣传栏等每日清洁;消毒灭害;垃圾收集及垃圾桶的清理;室外楼梯、不锈钢扶手清洗,保持整洁干净的环境。

2、服务要求:

(1)道路干净整洁,保证地面无杂物、无烟头纸屑。垃圾清扫及时,日产日清,流动清扫,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保洁作用任务且保洁率达到100%;

(2)垃圾桶一日至少一清洗一倾倒,确保垃圾箱干净无污渍;垃圾全部用大垃圾桶运至东门外,摆放整齐,合上桶盖;

(3)讯问室、询问室、监视居住室、指挥室、干警休息室等地面随时保持干净、光亮,没有烟蒂、纸屑等杂物,没有积水、污渍和尘土;大厅等墙面四周及阴角做到无水迹、无蜘蛛网;镜子及金属部分应保持干净,无浮尘、手印、水迹、锈斑;玻璃幕墙无明显污渍,无灰尘;绿植花盆里无烟头等杂物;洗手间整洁无异味无杂物,便池、水池下水道要通畅,及时提供卫生纸、擦手纸和洗手液;同时保证楼宇周边区域的环境卫生;

(4)2米及以下玻璃幕墙及石材墙面,每星期清洁一次,2米及以上每月清洁一次;雨污水管、窨井每季度清理疏通一次,做到内壁无粘附物、井底无沉淀物;高空幕墙每季度清洁一次,化粪池每年清洁一次;(费用另算)
(5)园内所有标识牌、宣传展架、牌要求保持清洁;
(6)不得乱到垃圾,乱堆乱放情况必须及时清理;
(7)根据季节需要灭鼠、灭蟑螂三次,无明显蚊蝇滋生、鼠迹;(费用另算)
(8)清扫工具必需放置工具间或指定位置,不得暴露于人前;
(9)工作期间接受采购人的领导和监督,遵守采购人管理制度,并完成采购人交办的一些临时性工作。

3、保洁耗材及其它说明
(1)保洁必备的工具,如室外垃圾车(箱)以及与之配套的垃圾袋、室内各楼层卫生间纸篓、各种垃圾桶由采购人提供;
(2)洗手间的洗手液、手纸、卫生球、擦手纸等耗材由物业公司按办公人数标准配备,按要求摆放到位,由采购人提供;
(3)室内保洁所需之设备、工具和各种清洁剂均由采购人负责。

(四)设备维护

提供水电维修及电梯、消防安全管理方案,其中须不包含但不限于如:水电维修中包括自来水、污水管道、房顶、化粪池、窨井(沟)、排水沟、集水井等保证通畅,无堵塞外溢现象(费用另算);各分电表箱、配电箱、配电柜及每层管线分线盒、总配电箱的的日常维护与测试;公共使用的照明电器的管理与应急措施;消防、电梯设备巡查、报告及合理处置方式。

1、服务范围:

(1)负责无维保单位的水、电、木、小五金类维修服务。

(2)负责有维保单位的设备巡查、记录、报告、处置。维修保养工作范围,包括办公大楼的电梯、中央空调、低压配电房设备、消防系统(水泵房、消防喷淋、气体灭火、集中报警)、安防系统(监控、张力围栏、梯控、电磁锁、道闸、巡更等)、弱电机房设施设备、会议室音响影音系统、设施设备。

2、服务要求

(1)公共雨污水管道、房顶保证畅通无堵,疏通每年不少于二次(费用另算);
(2)保证水管、水龙头的正常使用,无滴漏现象;
(3)各分电表箱、配电箱、配电柜及每层管线分线盒:无积尘,接头无松动现象;每季清洁一次,主要用电线路的绝缘状况,每半年测试一次,绝缘良好;
(4)总配电箱:每年保养,无积尘,接头无松动现象;
(5)公共使用的照明、指示灯具线路、开关要保证完好;路灯、楼道灯、各房间内的照明灯,亮度率不低于98%;
(6)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人员每周一次对消防水泵房及相关增压、稳压、贮水、防排烟、泡沫灭火、喷淋、及报警主机设备进行巡视检查,做好相关记录,设备发生异常应及时报告并进行处置。按《消防水设备维修保养周期表》要求,每半年对消防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作试泵,按制定的日、周、月度各层次巡检计划编制消防设备台帐。
(7)电梯系统:对电梯实施有效管理,每日对包括电梯机房在内的所有电梯的主要部位巡视一次,并将电梯运行情况(时间、状态)记录于《电梯运行日记》,发现故障或故障隐患及时联系维保单位进行处置;
(8)空调系统:每周对设备进行巡视检查,包括定期巡视及特殊巡视。定期清除电器柜内灰尘,检查器元件无烧损,接触是否良好。电机运行震动是否正常,有无超温过流现象;
(9)安防系统:保证电子围栏、车库道闸、电子门锁、梯控系统等安全防范设施的正常使用及日常功能测试;
(10)保持玻璃门窗配件完好,门、窗开闭灵活并无异常声响;路面平整,井盖无缺损、无丢失,不影响车辆和行人通行;
(11)物业公司及时按月上报维修材料计划,便于库存管理;
(12)协助甲方做好网络、电话等弱电小维修;
(13)完成甲方领导交办的各类临时任务。

3、设备维修服务的工具及耗材管理

(1)甲方承担承担管理中用到的各项维修工具;

(2)维修材料由甲方提供,日常高耗用材如灯泡、灯管、门锁、水龙头等物资由物业公司按程序办理领用手续,对人为造成的损坏,物业公司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3)每月及时同甲方库房负责人沟通常用配件库存情况,便于及时补货。
(4)物业公司及时按月上报维修材料用款计划,便于资金筹集和管理。

(五)食堂服务

1、按采购人要求提供办案中心食堂工作餐、公务接待用餐服务,无特殊情况每周工作5天。干警入住时,需要有值班厨师。节假日加班工作餐及公务接待用餐为不定时、临时通知,次数和标准以通知为准。餐饮服务人员工资、奖金及社会福利等所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2、服务方式:工作餐实行助餐、套餐或桌餐形式,根据采购人通知标准和就餐形式安排。菜单由供应商根据就餐标准拟定,交采购人现场管理人员确定。

3、食材采购:所用食材、调味品由服务供应商自行采购。所有食材应是市场优等品,不得采购不新鲜、不卫生的劣质品。采购人有权对食材、调味品的进货渠道、新鲜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和验收;

4、餐饮费结算:餐饮费用每月结算(次月10日前),并开具正规发票。供应商须如实建立采购台账,就餐台账等采购人要求的各项餐饮台账资料。

5、出入库管理:采购人采购的食堂消耗品物资交由供应商管理的,供应商应登记造册,建立详细出入库台账备查。

6、食堂用水、用电、用气及运行维修费用及食堂用具由采购人提供。

7、食堂运营服务要求

(1)供应商应满足采购人对工作用餐需求,确保营养搭配合理,菜式选择丰富。要注重经济实惠,具有一定特色,并能根据时令和采购人书面建议及时调节菜品,开具配菜单,提供给采购人审核后由成交供应商采购。

(2)服务期内,全员在岗在位,即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如收到接待通知时必须到岗完成餐饮服务任务。所有人员需持有餐饮业健康证、厨师证亮证操作,并公示于餐厅内。

(3)服务人员如需请假必须在征得采购人同意的前提下,由餐饮服务供应商及时替补人员。

(4)成交供应商所有人员在岗时须统一着厨师装,简洁卫生、规范操作,热情周到,优质服务,保持良好的卫生状况和精神面貌。

8、食堂运营管理要求

(1)烹饪要求: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保证食品无毒、无害、无霉变,禁止使用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无检验合格证明的食品及原材料,坚决杜绝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食品加工、储存、陈列的各种防护措施、设备及其运送食品的工具应该定期维护。冷藏、冷冻及保温设施应当定期清洗、除臭。生、熟食品进行分类加工、分类存放,保证菜肴内无泥沙、无杂物、黄叶及腐烂变质物等。

(2)根据食品卫生法,坚持做好食品48小时留样制度,每份不少于100克,杜绝食物中毒。就餐期间食堂内部事务统一由食堂管理员进行协调。如有饭菜不足情况,要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供应。每餐饭菜必须在就餐前10分钟准备好。加工后的饭菜根据季节要注意保温及卫生。严禁供应腐烂变质的食品,保持菜肴的新鲜和卫生。

(3)保持食堂内部、用餐区域环境卫生的全面清洁。对剩余饭菜进行及时处理,对厨房、餐厅进行打扫、冲洗,经常清理食堂内外水池、下水道,确保畅通。每天清理灶台及炊事用品污垢,保持干净整洁。餐后应组织分工,对餐桌、厨具、餐具进行清洗和消毒,并分类放在固定位置,达到卫生标准要求。

(4)做好消除蚊、蝇、蟑、鼠害的工作。冰柜定期清理、除霜、消除异味、生熟物品分开存放,符合卫生要求。

(5)安全要求:每餐操作结束后及时关闭燃气、电源、水源,并做好记录。发现设施设备、炉灶炉具故障及时报修,确保正常操作运行。

(6)由餐饮服务供应商负责提供食堂用餐标语、制度标识。对餐厅各项管理制度及服务标准公示,并张贴在餐厅明显位置,接受采购人的考核。

(7)服务人员主动做好清理工作。接受防疫、卫检部门的检查、考核,做到食品卫生合格率达100%。

(8)餐饮服务供应商负责每日泔水等各类食堂仓储垃圾的回收和处理,如发生回收处理及运输等纠纷,采购方不承担任何负责。

(9)服务期内若有新的垃圾分类标准,成交供应商服务人员须严格按最新标准执行。

(10)服务期内,成交供商要按照食品安全卫生管理要求和采购人管理要求建立健全相关台账资料。

9、食材管理要求

(1)采购人全程监督成交供应商所有食材及调料等供应采购。供应商购买的食材须是市场上的优等品,并接受食堂管理人员的品质检验。国家规定需有检验检疫证书的食材及原料,供应商及进货渠道必须有相关检验检疫证书,并做好索证、进货记录。采购人两次以上发现供货商提供的食材不符合卫生等要求、价格过高于周围市场价等情况,可取消供货商供货资格,要求供应商改变采购途径。采购人有权不定期对食堂采购账目进行检查。

(2)冬季有保温措施,严禁经营过期、霉变、变质、三无食品。

(3)严禁将未卖完的剩菜隔顿供应(采购人许可的除外)。

(4)成交供应商需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定期、不定期对食堂进行食品安全巡查抽检。

(5)如因政策要求,采购人需改变食材采购及配送方式,成交供应须无条件接受。

(六)其他物业服务相关需求

1、提供给排水、供电设备管理方案,其中须包含但不限于:建立设备管理、安全管理制度;保证管辖区域内所有设备在办公室时段有效运行;有专业人员对设备进行保养、维护及日常运行的巡检处置与记录等。
2、物业维修应急措施方案,其中须包含但不限于:对物业突发事件(包括发生台风、暴雨等灾害性天气及其他突发事件)时的应急预案及相应的措施

3、绿化管理与维护。对办案中心大院内绿化(约500平方米)进行常规管理和养护,对大院卫生进行打扫和保洁。

2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办案中心的物业管理以《江苏省物业管理等级标准》《南通市物业管理行业标准》为执行标准,按照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总体要求,以高起点、一流的服务水平、科学的管理手段,对办公大楼实施专业化的管理,切实为业主提供一个舒适、整洁、安全、文明、快捷、方便的工作环境。

管理服务应达到的各项指标:
1、 杜绝火灾责任事故,杜绝盗窃及刑事案件;
2、 环境卫生、清洁率达99%;
3、 智能化系统运行正常率100%;
4、 零修、报修及时率100%,返修率小于1%;
5、 服务有效投诉少于1%,处理率100%;
6、 满意率98%以上。

7、餐饮服务满意率80%以上

2采购标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1、 物业岗位需求

序号

岗位

人员配置及在岗需求(为最低人员配置)

人数

1

物业主管(项目负责人)

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具有全国物业管理经理岗位证书;具有三年以上类似项目物业管理经验。责任心强,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以及沟通协调能力。男性年龄不超过50岁,女性年龄不超过45岁。

1人

2

门岗保安

消防监控机房

男性,责任心强,貌端正,工作认真负责,能吃苦耐劳,年龄在50周岁以下,经过相关培训,具备相关岗位证书,退伍军人优先。,其中2名具有消防控制室操作职业资格证书,24小时值岗。

3人

3

客房及会务服务

要求女性,年龄在50周岁以内,思想品德好、身体健康(上岗时需提供体检证明)、容貌端庄,无残疾。

2人

4

保洁服务人员

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年龄不超过55岁。

2人

6

水电工

具有3年以上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持低压特种作业操作证及电工中级以上技能等级证书,能够处理水电设备简单维修和报修,能够保证夜间值班。熟练操作电脑,对强弱电维修有相应的工作经验,工作认真负责并定期接受培训;男性,年龄不超过55岁。

1人

6

食堂服务人员

(1)主厨1人:男性, 55周岁以下,中级及以上厨师职业资格证书,负责饭菜的烹饪,既能负责工作餐,又能负责临时公务接待用餐。

(2)副厨1人:55周岁以下,中级及以上厨师职业资格证书,能熟练掌握各项烹饪技能。

(3)勤杂工2人:55周岁以下,负责食材清洗、准备,保持厨房设备及环境清洁及设备清洁,餐具清洗及消毒,饭菜的准备及分装等相关餐饮后勤工作。

4人

合计

13人

注:以上人员配备为最低要求,投标人未按要求配置的将按无效投标处理。在服务实施过程中,成交供应商可根据服务进展情况增加人员,但不另行增加费用。

2、人员及场地说明
(1)根据招标单位需求合理配备各类服务人员,其中物管主管需有一定物业管理工作经验者担任,应保证所录用人员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刑事违法或处分犯罪记录;
(2)所有相关人员的配备如需获得相关主管部门认证的,均需配证并持证上岗,且根据不同岗位统一着装;
(3)成交人必须在合同签订前提供本项目派驻现场的专职物业主管缴纳的在职社保证明;
(4)成交人必须在合同签订前提供所有涉及到保安、消防、保洁、客房、会务、维修、设备管理、食堂服务人员等各相应物业服务人员的资质证明材料,如:有效职称证明、技工证、上岗证等相关从业资格证明文件的原件,供采购人审核。如果成交人在合同签订前不能提供,则采购人有权废除预成交人的中标资格。所有人员必须专职为采购人服务,不得兼职,合同签订后,各相应物业服务的工程技术人员如需要更换,须及时上报采购人,经采购人同意认可后才能更换;
(5)为提高物业管理水平,所有物业人员除接受供应商对服务人员的培训外,还需要接受采购人对服务人员的集中培训;
(6)采购人将对前期进场主要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进行考核,如在培训、熟悉环境过程中发现其不能胜任的,采购人可要求更换,直至胜任为止;
(7)采购人提供物业办公室、保安值班室,根据需要在适合的楼层配备洁具堆放间,物业人员住宿、交通自理,如需办公用品(如电脑、文件柜等自身使用的办公用品)由供应商自行解决。

2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1、签订合同日期:本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本项目的服务合同,服务起始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中标人进场服务为准。
2、本次招标服务时间:本项目服务期一年;服务期满后,采购人可根据相关规定和实际情况视情而定是否续签。续签不超过两年。
3、 服务地点:南通市人民检察院办案中心(开发区)和兴路95号。

2采购标的验收标准

以此次物业招标各项服务需求为验收标准。

管理服务应达到的各项指标:
1、杜绝火灾责任事故,杜绝盗窃及刑事案件;
2、环境卫生、清洁率达99%;
3、零修、报修及时率100%,返修率小于1%;
4、服务有效投诉少于1%,处理率100%;
5、满意率98%以上。

6、餐饮服务满意率80%以上

2采购标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1、合同总价为成交供应商最终报价。报价中应包含所有物业工作人员的日常工资、五项保险、工作服服装费、人员加班费等费用,也包含成交供应商的管理费用、必须缴纳的税收、合理利润及其他不可预见费用等所有费用。合同期内,如果国家(南通市)最低工资标准、社保缴费基数调整,合同价不予调整,续签合同时按相关文件执行。如在办案期间或重要检务活动期间,需要在晚上和节假日期间连续加班三天以上的(不含三天),采购人给予当班人员适当补助,具体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在服务实施过程中,成交供应商可根据服务进展情况增加人员,以满足本项目工作的要求,但服务费不再另行增加。

2、投标供应商的总报价不得低于各岗位最低人数乘以现行南通市最低工资标准+最低缴费基数乘以五项保险单位承担的系数+成交供应商合理税收,报价不符合以上要求的作无效标处理。

3、成交供应商不得发生拖欠员工工资的问题,及时支付员工工资,若员工投诉经查实的,可先从服务费用中扣除发放给员工,造成不良影响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一切责任成交供应商自负。

4、本项目投标人独立承担用人风险,自行制订防范用人风险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购买意外伤害险等措施降低用人风险。投标人自行建立风险管理调控机制,对意外伤害或工伤等风险充分预估,报价时自行考虑,一旦出现上述问题,采购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赔偿责任。

2付款条件

符合招标要求的服务条件、内容与质量要求的按季度支付服务费,付款均不计利息,款项由采购人按相关财务支付规定办理支付手续。


第四部分 评审程序和内容

一、本中心组织磋商活动

1、成立竞争性磋商小组。竞争性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本中心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

超过公开磋商限额额标准的项目,竞争性磋商小组应当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

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专家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

2、竞争性磋商小组的职责:

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

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涉的,应当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

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3、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的义务:

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独立进行评审,对个人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参与评审报告的起草;配合采购人、招标人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二、供应商参加磋商活动。

远程不见面模式:响应供应商在各自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磋商会。

现场模式:响应供应商授权人须持有效身份证参加磋商会。

三、评审程序、内容

1、磋商小组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4、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是2家。

5、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6、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本中心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保证金。

磋商时间由磋商小组掌握。

四、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一)审查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响应程度

1、要求的保证金是否已提供;

2、网上是否上传响应文件,上传的文件是否与纸质的一致;

3、供应商资格是否符合;

4、响应文件是否完整;

5、响应文件是否恰当地签署;

6、是否作出实质性响应(是否有实质性响应,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外部证据);

7、是否有计算错误。

(二)误差纠正

1、如果单价汇总金额与总价金额有出入,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2、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

3、正本与副本有矛盾的,以正本为准;

4、若文件大写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以大写表示的数据为准。

(三)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响应处理 ;

1、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2、未完整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文档的,或上传的文件打不开的;

3、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4、响应报价超出预算的;

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四)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失败

1、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可以是2家);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除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五、评审标准

商务技术部分评审结束后,再开启最后报价计算分值。总分值为100分,加分和减分因素除外。

(一)商务技术分:85分

供应商得分为磋商小组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分,分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以下所设分值均为各条评分最大得分值,请评委根据各条评分内容在0~所设分值之间酌情打分。

序号

评分点名称

分值

评审标准

1

企业综合实力

23

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1.1

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

5

获得地市级及以上房管部门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复印件加盖公章),AAAAA级得5分,AAAA级得4分,AAA级得3分,AA级得2分,A级得1分;该项最高5分;

1.2

管理体系

6

投标人通过质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三证都在有效期内得6分,缺1项以上的不得分(复印件加盖公章)

1.3

荣誉

9

1.4.1投标人所服务非住宅类项目获得省级及以上物业行政主管部门授予的优秀(示范)物业服务项目称号的每个得2分,最高的6分;投标人所服务非住宅类项目获得地市级及以上物业行政主管部门授予的优秀(示范)物业服务项目称号的每个得1分,最高得3分。同一项目不重复计分,本项最高分6分。1.4.2投标人获得“全国政府采购50强物业管理服务商”荣誉得3分。

1.4

质量服务信誉证书

3

投标人具有315全国征信系统诚信企业认证的AAA级质量服务信誉证书,得3分;

2

服务经验

18

服务经验

2.1

物业服务

10

投标人提供正在履约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物业服务业绩。每提供1份正在履约的成功案例得2分,该项最高得10分;[提供完整合同复印件、相对应的部分发票复印件及相对应的客户评价(须加盖客户公章)合同、发票及客户评价缺少一项该业绩不得分。]注:1、同一个客户只计算一次得分;2、非正在履约的案例不得分;3、发票开具时间须在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前才能计算得分。

2.2

餐饮服务

8

投标人正在履约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物业服务业绩内包含餐饮服务内容的有一个得2分,最多得8分。[提供完整合同复印件,若合同中不能提现餐饮服务内容,需提供客户证明材料(须加盖客户公章)]

3

物业管理服务方案

27

物业管理服务方案

3.1

安保服务方案

5

安保服务方案:评委横向对比后在1-5分内评定,该项最高5分;

3.2

保洁服务方案

5

保洁服务方案:评委横向对比后在1-5分内评定,该项最高5分;

3.3

会务服务方案

3

会务服务方案:评委横向对比后在1-3分内评定,该项最高3分;

3.4

设施设备管理方案

4

设施设备管理方案:评委横向对比后在1-4分内评定,该项最高4分;

3.5

食堂服务方案

5

食堂服务方案:评委横向对比后在1-5分内评定,该项最高5分;

3.6

先进、科技化管理能力

5

投标人具有先进的科技化管理手段,具有物业公司业务管理系统“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得5分

4

物业的组织、管理

17

物业的组织、管理

4.1

物业管理整体设想及策划

3

物业管理整体设想及策划:评委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物业服务特点,总体评价其物业管理服务理念、服务定位、目标和管理模式,评委横向对比后在1-3分内评定,最优得3分;

4.2

人员的配备

4

人员的配备:满足招标文件最低人员配置需求的得1分,不满足招标文件最低人员配置要求的,技术分不得分。增加一名食堂核算会计的得1分,增加2名保安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

4.3

培训与管理方案

3

培训、人员管理、方案,评委横向对比后在1-3分内评定,该项最高3分;

4.4

服务考核措施

3

服务考核措施:评委横向对比后在1-3分内评定,该项最高3分;

4.5

应急服务预案

4

应急服务预案:评委横向对比后在1-4分内评定,该项最高4分;

(二)价格分:15分

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

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六、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

1、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10%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

(3)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

2、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

(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5、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与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6、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联合体享受6%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7、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对有失信行为的供应商将根据信用评价结果按规定予以扣分或价格加成。

七、变更为其他方式采购的情形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时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及磋商中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规定可以2家的情形除外),除采购任务取消外,磋商人报告市财政局,视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磋商文件中对供应商资质、技术等要求,将作为其他方式采购的基本要求和依据。原已经参加磋商并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根据自愿原则,参加其他方式采购。

八、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终止,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除外)。

九、成交通知

成交结果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南通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的,各自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成交通知书》是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五部分 合同签订与验收付款

合同格式在南通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专区-竞争性磋商资料”。

一、成交供应商和采购单位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十五日内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方可履约,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成交人自行承担。纸质合同一式二份,采购人、供应商各一份;另外根据通财购【2018】8号文要求采购人须对政府采购合同进行网上备案。所签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单位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采购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二、采购人按合同约定积极配合成交供应商履约,成交供应商履约到位后,请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提出验收申请,采购人接到申请后原则上在5个工作日内及时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必要时邀请采购中心、质检等部门共同参与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验收合格的原则上5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款项。

三、采购人故意推迟项目验收时间的,与成交供应商串通或要求成交供应商通过减少货物数量或降低服务标准的,在履行合同中采取更改配置、调换物品等手段的,要求成交供应商出具虚假发票或任意更改销售发票的,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成交供应商出现违约情形,应当及时纠正或补偿;造成损失的,按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发现有假冒、伪劣、走私产品、商业贿赂等违法情形的,应由采购人移交工商、质监、公安等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处。

五、不响应付款方式的,视同响应文件无效处理。

符合招标要求的服务条件、内容与质量要求的按季度支付服务费。款项由采购人按相关财务支付规定办理支付手续。不得故意拖延支付时间。

第六部分 质疑提出和处理

一、质疑的提出

(一)质疑人的身份要求

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二)质疑提出的格式要求

1.质疑必须按《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提交,质疑实行实名制,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质疑函,中心有权不予受理。

2.质疑函应包括:

(1)质疑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及明确的请求;

(3)质疑的事实依据和必要的法律依据;

(4)提起质疑的日期;

(5)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

(6)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人为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均须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签字和盖章的为无效质疑,中心将不予受理。质疑人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向中心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3.质疑函需遵循的原则:

提出质疑时,必须坚持“谁主张,谁举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能臆测。属于须由法定部门调查、侦查或先行作出相关认定的事项,质疑人应当依法申请具有法定职权的部门查清、认定,并将相关结果提供给招标人。招标人不具有法定调查、认定权限。

(三)质疑提出的时效要求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中心或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成交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按照招标公告第八项要求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中心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2.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二、《质疑函》的受理和答复

1. 中心收到质疑函后,将对质疑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疑函内容、格式不符合规定,中心将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

2. 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拒不补正或者在法定期限内未重新提交质疑函的,为无效质疑,中心将不予受理。

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质疑应当采用书面方式并依法送达,质疑供应商或其委托代理人拒绝签收的视为已经送达。

三、质疑处理

1. 质疑成立的处理

(1)对于内容、格式符合规定的质疑函,中心在收到磋商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2)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对采购过程、成交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质疑答复导致成交、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2.质疑不成立的处理

若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未对成交、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3.虚假质疑的处理

(1)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中心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2)在江苏省范围内一年累计三次以上质疑,均查无实据的供应商将按失信行为记入该注册供应商诚信档案中。

(3)中心政策法规科受理质疑和答复相关咨询,联系电话:0513-59001162。

第七部分 响应文件组成

(南通市政府采购网 “办事指南-专区-竞争性磋商资料”中可以有关资料。仅为制作磋商文件提供方便)

响应文件由资格审查证明材料、价格响应文件、商务技术响应文件三部分组成。

一、资格审查证明材料(不能出现报价、商务技术标)

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磋商代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随身备查);

4、请按竞争性磋商公告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其它需要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

二、商务技术响应文件(不能出现报价)

1、磋商供应商情况一览表

2、商务部分正负偏离表

3、技术部分正负偏离表

填制正负偏离表,完全响应的,请以空白表列示。不完全响应的,必须在偏离表中列示;列示不全的,视同故意隐瞒。

4、响应方案、货物(服务)清单。具有项目、数量、品牌、型号、配置性能等

5、为方便评委评审,请供应商按评审办法中所涉及的事项顺序进行编制,可以补充相关材料。

6、评审办法中未涉及的事项,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三、价格响应文件

1、磋商报价总表;

2、磋商报价明细表。

3、如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价格标资料中没有对应的接口上传的资料可以在本部分的其他材料的接口中上传。

分项报价明细表(货物类)

投标人(盖章):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品牌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备注

1

2

3

4

合计

分项报价明细表(服务类)

投标人(盖章):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

备注

1

2

3

4

合计

注:投标人必须详细报出采购清单中各个子项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价。且本表各分项报价合计应当与投标报价总表报价合计相等。请各供应商务必按照以上要求填报,否则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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