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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静安区共康幼儿园2021年保育员营养员服务项目的成交公告

  • 上海
  • 状态:公告
所在地区上海招标类型公告
请点击下载发布时间2020-12-22

成交公告

由上海鹿悦实业有限公司组织的上海市静安区共康幼儿园2021年保育员营养员服务项目(项目编号:SHXM-00-20201206-0414,预算编号:05-20-61247000,项目总金额:1058400.00)的竞争性磋商方式的采购,于2020-12-08 09:00:00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发布采购信息,在上海市静安区共和新路4718弄10号楼A303室评审。

经评审委员会评审,并经采购人确认,本次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成交日期:2020-12-23

二、成交信息:
包为“上海市静安区共康幼儿园2021年保育员营养员服务项目”的成交供应商:上海瑞炳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成交供应商地址:上海市宝山区沪太路6397号1-2层A1413室,成交金额:1058200元

三、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服务单位需建立完善的幼儿园服务管理制度,专人负责,科学组织,高效运行;为招标单位提供幼儿园营养员与保育员外包服务。人员需求不少于:保育员10人,营养员4人.

四、评标委员会成员:

生晓娟,吕大名,姜建荣

五、其他

代理收费标准:

根据相关收费标准

代理收费金额:

0.84万元

如对评标结果有异议,请于本评标结果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上海鹿悦实业有限公司提出质疑。

感谢各供应商单位对本次采购活动的积极参与!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项目联系人:林敏康

电话:13764316423

备注:

本项目参加磋商的二家单位均通过资格性符合性检查。经专家组独立评审,一直结果:上海瑞炳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服务项目 整体方案、保障措施、服务承诺方案较为详尽、合理,内部管理、制度制定都较符合要求,人员配置较专业,有相关项目业绩5项,综合能力相对较强。经二次报价价格最低。上海圣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有相关胡服务项目方案、保障措施、服务承 诺,但比较简单,人员配置基本符合要求。有内部管理制度,无提供近三年相关项目业绩。 推荐上海瑞炳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为第一中标单位。

采购人:上海市静安区共康幼儿园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鹿悦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长临路200弄78号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共和新路4718弄10号A302室

邮编:200000

邮编:200443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人:林敏康

电话:18001970997

电话:13764316423

传真:18001970997

传真:56734328

附件信息:

  • 共康幼儿园磋商文件.pdf

1 政府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招 标 编 号:SHXM-00-20201206-0414 代理机构内部磋商编号:LUY20201208 招 标 人:上海市静安区共康幼儿园 磋商代理机构:上海鹿悦实业有限公司 二○二○年十二月 2 目 录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4 第一部分 .................................................................................................................................................................... 7 磋商公告 ................................................................................................................................................................ 7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 7 二、项目概况: .............................................................................................................................................. 7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 8 四、竞争性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及竞争性磋商会议时间: ................................................................ 9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 9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 10 七、其他事项 ................................................................................................................................................ 10 八、联系方式: ............................................................................................................................................ 10 第二部分 报价人须知 ........................................................................................................................................ 11 投标人须知 ......................................................................................................................................................... 11 一、合格的供应商 ....................................................................................................................................... 11 二、诚实信用 ................................................................................................................................................ 11 三、合格的服务 ............................................................................................................................................ 12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 ..................................................................................................................... 12 五、磋商响应文件的构成 ......................................................................................................................... 13 六、磋商程序 ................................................................................................................................................ 18 第三部分 项目需求 .............................................................................................................................................. 20 一、项目概况: ............................................................................................................................................ 20 二、幼儿园保育员与营养员服务内容及要求: ................................................................................ 20 三、管理要求 ................................................................................................................................................ 23 四、 报价须知 ........................................................................................................................................ 23 五、考核标准 ................................................................................................................................................ 23 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 .............................................................................................................................................. 25 第五部分 评审办法 ............................................................................................................................................ 33 1. 投标评审程序 ........................................................................................................................................... 33 2. 磋商要求 ...................................................................................................................................................... 33 3.评审总则 ....................................................................................................................................................... 34 3 4、评分细则 ....................................................................................................................................................... 35 第六部分 格式附件 .............................................................................................................................................. 39 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 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项目名称 上海市静安区共康幼儿园 2021年保育员营养员服务项目 2 编 号 磋商编号:SHXM-00-20201206-0414 (代理机构内部磋商编号:LUY20201208) 预算编号:05-20-61247000 3 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人民币 1058400元 (投标人的投标总价不得超过预算金额,超过预算金额的投标按无效 标处理。) 4 磋商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 定,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依法进行磋商采购。 5 招标方式 竞争性磋商 6 招标人 单位名称:上海市静安区共康幼儿园 地 址:上海市静安区长临路 200弄 78号 联 系 人:张老师 电 话:18001970997 7 磋商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上海鹿悦实业有限公司 地 址: 上海市静安区共和新路 4718弄 10号 A303 室 联 系 人:林敏康 电 话: 13764316423 传 真:56734328 邮 箱: 531384001@qq.com 8 磋商内容 上海市静安区共康幼儿园2021年保育员营养员服务项目 9 时间要求 服务期限:2021年 1月 1日-2021年 12月 31日 10 报价货币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报价采用人民币报价。 11 投标人资格要 求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 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磋商供应 商(以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三年内的信用记录为准); 5 (2)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 (4)投标方必须直接服务,不得转包、分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 标; (5)本次磋商需要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 书(CA认证证书)。 12 是否接受联合 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 公告发布媒体 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old.zfcg.sh.gov.cn) 14 竞争性磋商文 件 时间: 2020-12-08日起至 2020-12-15,每天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 午 1时至 4时,需提前电话预约,过时不候(北京时间,双休、节假 日除外)地点:上海市静安区共和新路 4718弄 10号 A303 室 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 15 磋商答疑会 时间、地点 时间:如有,另行书面通知 地点:上海市静安区共和新路 4718弄 10号 A303室 16 领取 补充竞争性磋 商文件 时间、地点 时间:另行安排(如有) 地点:上海市静安区共和新路 4718弄 10号 A303室 17 磋商有效期 磋商响应截止之日起 90 日历日 18 竞争性磋商响 应截止 时间、地点 时间:2020-12-18 09:00:00 地点:上海市静安区共和新路 4718弄 10号 A303室 19 竞争性磋商会 议 时间、地点 时间:2020-12-18 09:00:00 地点:上海市静安区共和新路 4718弄 10号 A303室 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持网上投标回 执 、投标时所使用的 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出席投标 仪式。 20 竞争性磋商响 应文件的组成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 投标书; 2)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 竞争性磋商响应一览表; 5) 报价明细表; 6) 偏离表; 6 7) 竞争性磋商响应货物/服务报告; 8) 资格证明文件; 9) 中小企业声明函; 投标人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21 竞争性磋商响 应文件格式 投标人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提供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填写 投标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竞争性磋商响 应一览表、投标报价明细表、偏离表、中小企业声明函等(详见附 件)。 22 竞争性磋商响 应文件份数 提供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纸质文件)并密封, 须与上传的电子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内容一致,如果上传的电子竞争 性磋商响应文件与纸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存在差异,以上传的电子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为准,纸质文件仅作备查使用。 23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24 如发生此列情 况之一,投标 人的竞争性磋 商响应文件将 被拒绝 1)未按规定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 2)投标人名称与报名时不一致的; 3)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平台上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 4)未按前附表要求提交保证金的。(如果有) 25 中标服务费 收取对象:中标供应商 磋商咨询服务费收取标准参照《磋商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 价格[2002]1980号)有关规定收取。 收款方式为银行转账,以实际到账日期为准。 银行及帐号: 公司名称:上海鹿悦实业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彭浦支行 , 账号:36830188000098131 26 其他 投标人在招投标系统电子平台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须按本磋商文件要 求进行签字、盖章,若不满足评标委员会在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时 将按本磋商文件第 15条中规定“投标文件未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签字、 盖章要求的”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7 第一部分 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鹿悦实业有限公司受上海市静安 区延长西路西部幼儿园的委托,对上海市静安区共康幼儿园 2021年保育员营养员服务 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 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 其他资质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承担 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期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的良好记录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未被“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cr/list)”列入不诚信单位和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 查询截图; (5)投标方必须直接服务,不得转包、分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次磋商需要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 认证证 书)。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市静安区共康幼儿园 2021年保育员营养员服务项目 8 2、磋商编号:SHXM-00-20201206-0414 (代理机构内部磋商编号:LUY20201208) 3、预算编号:05-20-61247000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名称:上海市静安区共康幼儿园 2021年保育员营养员服务项目 服务单位需建立完善的幼儿园服务管理制度,专人负责,科学组织,高效运行;为磋商 单位提供幼儿园保育员与保育员营养员外包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 件第三部分—项目需求) 5、服务期限:2021年 1 月 1日-2021年 12月 31日 6、交付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7、采购预算:1058400元(国库资金:1058400元;自筹资金:0元) 8、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次磋商执行扶持福利企业、支持中小 微企业、采购节能产品和鼓励环保产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20-12-08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0-12-15,登录“上海政 府采购网”(http://old.zfcg.sh.gov.cn)在网上磋商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如三证合一,请携带三证合一 的营业执照副本);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明确项目及编号授权给本单位在职 职工、法人签字或印章、被授权人签字、法人代表授权书加盖企业公章); 3) 被授权人身份证; 4) 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报名投标人应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 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请上传“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的查询 结果的截图。查询时间不早于本公告发布之日。 5) 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投标单位涉案结果的截图。(截图时间不得早于公告发布日期)。 注: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原件审阅后退回。 注:以上资料上传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须自 2020-12-08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0-12-15, 9 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old.zfcg.sh.gov.cn),在网上磋商系统中网上 报名,并在上述时间段内(上午 9:00-11:00、下午 13:00-16:00,双休日、 节假日除外,并请先电话确认)携带上述资质原件及复印件各 1套(原件验看, 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至上海市静安区共和新路 4718弄 10号 A303室上海鹿悦实 业有限公司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合格投标人,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竞争 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投标。本项目的标书费:500 元/本 (售后不退)。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 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竞争性磋商文 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竞争性磋商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 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 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竞争性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及竞争性磋商会议时间: 1、竞争性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0-12-18 09: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竞争 性磋商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竞争性磋商会议时间:2020-12-18 09:00:0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静安区共和新路 4718弄 10号 A303室。 2、磋商地点:上海市静安区共和新路 4718弄 10号 A303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 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投标。 3、投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持网上投标回执 、投标时所使 用的 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带 4G无线网卡)的笔记本电脑出席投标仪式。 10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 知》(沪财采[2014]27 号)的规定,本项目竞争性磋商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 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old.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 行。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 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培训平台”和“联系我 们”等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八、联系方式: 磋商人:上海市静安区共康幼儿园 磋商代理机构: 上海鹿悦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长临路 200弄 78号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共和新路 4718 弄 10号 A303室 邮编:200000 邮编:200443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人:林敏康 电话:18001970997 电话:13764316423 传真:18001970997 传真:021-56734328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531384001@qq.com 11 第二部分 报价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 一、合格的供应商 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 国”网站(www. creditchina. gov. 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 ccgp. gov. 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供应商。 1.2 磋商响应人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及企业认证必须为本人(或本法人、 本组织)所拥有。 1.3被省级或省级以上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处分,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且尚在禁止期内 的 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的磋商。 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的磋商。 1.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磋商。 二、诚实信用 采购方将在竞争性磋商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间后、磋商会议结束前,通过“信用中 国” 网站(www. creditchina. gov. 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 ccgp. gov. cn)查询相关 磋商响应人信用记录,并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別,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 creditchina. gov. 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 采购网(www. ccgp. gov. 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 动。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 12 加 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 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三、合格的服务 3.1 磋商响应人提供的服务应当没有佼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合法权 利。 3.2磋商响应人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并且其质量完全符合国家 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均有标准的以高(严格)者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和企业标准的,按照迎常标准或者符合采购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 相关费用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磋商响成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 购方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淸 任何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邀请函规定的澄清提出截止时间前, 以书面形式(须加盖公章)通知磋商代理单位,采购方和磋商代理单位将以书面形式子 以答复 ,同时将书面答复发给每个获得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答复中包括所提问 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 4.1 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方可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淸问题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 行修改。 4.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将由磋商代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供应商应立即以 书面形式确认已收到修改文件。 4.3如果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磋商响应文件编制的,且澄清或修改文件发布时间 距 磋商截止时间不足 5天的,则相应延长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延长后的具体 截止时间以最后发布的澄淸或修改文件中的规定为准。 4.4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内容将构成竞争性磋商的一部分,对磋商响应人有约束力。 4.5 当后发的修改文件与原竞争性磋商文件或此前发出的修改文件之间存在不一致时, 应以后发的修改文件为准。 13 五、磋商响应文件的构成 1、磋商响应文件编写的磋商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按照磋商须知第 7、8条要求填写的报价函格式、报价一览表及明细报价; 项目服务方案及服务承诺、项目负责人及主要人员组成、近三年同类或类似项目业绩 等; 按照磋商须知第 11条要求出具的资格证明文件,证明磋商响应人是合格的,而且成交 后有能力履行合同; 按照磋商须知第 12条要求出具的证明文件,证明磋商响应人提供的服务是合格的服务, 且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 磋商响应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资料。 报价函 磋商响应人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所附的“报价函格式”完整填写报价函。 3、报价 3.1 投标报价应包括报价响应人为完成本项目文件中规定的工作内容和范围所发生的 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与磋商相关的所有成本、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劳务费、 人工费用、差旅费、设备投入费用、各种税费及与履行本项目有关的其他所有费用)。 磋商响应人对于因估算错误或漏项或市场价格波动等导致的不可归责于磋商人的风险 一律由投标人承担。磋商响应人填写的报价中如未加说明,则认为该报价已经按照本 条款要求包含上述全部费用。 3.2报价依据: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所耍求的服务内容、服务期限、工作范围和耍求;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明确的服务标准; 其他供应商认为应考虑的因素。 3.3磋商响应人应在投标分项报价单中详细列出服务的价格,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代表签署。分项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竞争性磋商文相关部分的格式填写,包括但不限 于所列分项。 3.4分项报价表的总报价应和报价--览表中的总报价相一致,也包括磋商响应人为完成 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且已包括与所报价项目相关的所有成本、费用及税费。 3.5磋商响应人所报的总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以 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将作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 14 予以拒绝。 3.6磋商响应人对每种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采购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 3.7 磋商响应人根据本须知 3.2 条规定将总报价分成几部分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 的格式填写“分项报价表”只是为了方便采购人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并不限制采 购人签订合同的权利。 4、货币: 本采购项下的磋商应以人民币报价。 资格证明文件 5.1 磋商响应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磋商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本项目合同 的文件,并作为其磋商响应文件的-部分。如果供应商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应分別 提交资格文件、联合体协议并注明主办方。 5.2磋商响应人应填写并提交竞争性磋商文件上所附的“资格证明文件”。 证明服务合格性的文件 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拟供的合同项下的服务的合格性以及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 文件,证明文件应作为其磋商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6、磋商保证金(无) 6.1磋商保证金为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 6.2本次磋商保证金额:详见前附表。 6.3磋商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磋商免受磋商响应人的不当行为而引起的风险。 6.4 磋商保证金币种与磋商报价币种相同,可以以下列任何一种方式提交:银行本票、 汇票、银行转账、银行支票等,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6.5未按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视为投标无效,投标人必须在网上投 标系统中录入缴纳保证金信息,并把必填项维护完成后,点击“提交”,由磋商代理机 构根据投标人录入信息对保证金到账情况进行最终确认,保证金到账后磋商代理机构 在网上投标系统进行确认后生效。 6.6 未成交的磋商响应人的磋商保证金,将在发出成交通知后 5 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 退还。 6.7 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合同签订且另行交纳磋商代理费后 5 个 工作日内,全部予以无息退还。 6.8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 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 15 除外。 6.9发生以下任何一种情况磋商保证金将被没收: ? 报价截止时间后磋商响应人在报价有效期内撤回磋商响应文件; ?如果成交供应商在报价有效期内没能做到:按本须知第 24 条规定签订合同;或按本 须知第 25条规定提供履约保证金。 7、报价有效期 7.1磋商响应文件应从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会之日起,以日历天计算的报价有效期 (90 天)内有效。 7.2 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有效期期满之前,采购方可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报价有效期。 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提交。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方的这种要求。同意延长 的供应商既不能被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磋商响应文件。 8、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签署、密封及规定 8.1完整的磋商响应文件应包括纸质磋商响应文件和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二部分。 8.2 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应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总管理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要求上传。 8.3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加密上传后,应及时查看签收情况,并打印签收回执。未签收 的响应文件视为投标(响应)未完成。 8.4磋商响应文件中凡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盖章之处,均应由磋商响应人的法定 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正式授权的代表签署和加盖公章。磋商响应人应写明全称。如果 是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署磋商响应文件,则必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出 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将其附在磋商响应文件中。磋商响应文件若有修改错漏 之处,须加盖磋商响应人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磋商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磋商响应人自负。 8.5纸质磋商响应文件需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凡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之处,均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正式授权的代表签署和加盖公章。授 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授权书”附在磋商响应文件中。 8.6纸质磋商响应文件需密封包装,应在封口上骑缝加盖供应商公章,并须在密闭袋正 面标明供应商名称、地址、项目名称以及 “20XX 年 X 月 X 日 XX:XX 之前(指竞争性磋 商文件中 载明的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准启封”字样(不符合本项规定的磋商 响应文件不予受理,并提交评标委员会按无效处理)。 8.7 除磋商响应人对错处作必要的修改外,磋商响应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 16 若有修改须由签署磋商响应文件的人进行签字。 8.8纸质磋商响应文件须装订成册,活页形式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8.9 磋商响应人递交的纸质磋商响应文件须与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上传的电子磋 商响应文件保持一致,如不一致的,以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为准。 9、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9.1 磋商响应人应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要求上传磋商响 应文件并提供纸质磋商响应文件。 9.2磋商响应人应充分考虑到网上投标会发生的故障和风险,对发生的任何故障和风险 造成磋商响应人响应内容不一致或利益受损或磋商失败,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贵任。 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9.3在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供应商可以对在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 己提交的响成文件进行修改和撤回。有关事项根据电子采购平台规定的要求办理。 9.4在报价截止期之后,磋商响应人不得对其磋商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 9.5 在磋商须知规定的截止期至磋商须知第 14 条规定的报价有效期期满之间的这段时 间内,磋商响应人不得撤回其投标。 9.6迟交的磋商响应文件 按照邀请函规定,磋商代理单位将拒收并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 期后收到的任何磋商响应文件。 9.7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磋商将被拒绝: 没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磋商响应文件; 超出经营范围磋商的; 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 无法定代表身份证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磋商响应文件无企业承位公章、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或授权代表无法定代表人 有效委托书的; 报价有效期不足的; 不满足“项目需求”中主要参数和超出偏差范围的; 供应商在同一份磋商响应文件中,对同一报价项回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的;报价超出 竞争性磋商文件标明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采购方不能支付的; 磋商响应文件附有采购方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9.8评审原则(详见评标办法) 17 对所有磋商响应人的磋商响应文件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评标将采用综合评估法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 在评审时根据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部分评标办法,进行综合分析、比较,采用综合评 分法确定出成交供应商。 9.9采购项目废标 在评标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对采购项目予以废标: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数量不足,导致进 入实质性评分、打分阶段的供应商不足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数量的;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采购项目废标后,磋商小组应作出书面报告。 废标后,磋商代理应当将废标原因通知所有磋商响应人。 采购方授标时更改釆购服务数量的权利 采购方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项目需求”中规定的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但不得对单价 或其他的条款和条件做任何改变。 9.10成交通知书 采购人确认成交供应商后,磋商代理机构将在两个工作日内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发 布成交公告,公告期限为一个工作日。 成交公告发布后,磋商代理机构将及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通知成交。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供应商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成交公告同时也是对其他未成交供应商的未成交通知。 9.11签订合同 成交供应商须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操作程序要求与采购方签订合同。 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履约保证金 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十(10)天内,应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 约保证金。 9.12磋商代理费 成交供应商有义务在领取成交通知时向上海鹿悦实业有限公司支付磋商代理费,磋商 代理费收费标准根据《磋商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有关 规定范围内收取。 18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中标金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以下 1.5% 1.5% 1.0% 100-500 1.1% 0.8% 0.7% 采购代理费支付协议 采购代理费支付协议(格式) (注:无需编制装订进响应文件中,请单独打印两份,盖章后随纸质响应文件一并递 交) 甲方:上海鹿悦实业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项目名称 )的采购代理费由乙方支付,乙方依据□ 采购预算金额 ■成交金 额,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第1980号文) 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 〔2003〕857号的规定承担采购代理服务费,共计人民币 ***元整。 二、支付方式:收到成交通知书后一周内由乙方一次性付清。 六、磋商程序 1.磋商内容: 1)采购项目的报价(包括明细); 2)服务方案简要阐述; 3)服务承诺; 4)公司情况介绍; 5)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2. 磋商程序: 1)磋商小组由采购方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 3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 少于成 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 3)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屮 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它内容。实质 19 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方代表确认。 4)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 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5)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 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磋商响应人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由磋商响应人代表签字的,应 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6)磋商结束时,磋商小组应约要求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 20 第三部分 项目需求 上海市静安区共康幼儿园 2021年保育员保育员营养员服务需求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是为上海市静安区共康幼儿园提供营养员与保育员服务。相关幼儿园服务应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幼儿园工作规程》、 《上海市学前教育纲要》、《上海市学前教育课程指南》等相关文件提供满足采购要 求的保育员与营养员服务。 本次采购服务内容具体包括: 1、服务单位需建立完善的幼儿园服务管理网络,专人负责,科学组织,高效运行; 2、服务单位为招标单位提供幼儿园保育员与营养员外包服务; 3、幼儿园将于每月 20 日前,向服务单位提供保育员与营养员的用工需求量,同时 提供服务人员的考核打分,服务单位需及时做好沟通与工作安排; 4、服务单位所提供的服务人员需持证上岗,所提供的人员相关信息与所持证书准 确无误,并整理归档,报幼儿园备案,原件由服务单位保留; 5、服务单位所提供的保育员与营养员,不履行岗位职责,未达到工作要求考评不 合格,不得向区内其他院所提供就业岗位; 6、服务期限:2021 年 1月 1日-2021年 12月 31日为止 二、幼儿园保育员与营养员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用工要求: 投标单位需按照幼儿园实际需求提供保育员与营养员,所有提供的人员必须持 证上岗(健康证,上岗证)。其中 (1) 保育员用工要求:女,最高年龄不超过 58岁;人数不少于 10人,持有保育 员证,能胜任保育员工作要求; (2) 营养员用工要求:女,最高年龄不超过 60 岁,男,最高年龄不超过 65 岁。 数量不得少于 4 人,持有《中式烹调师》证,能胜任营养员的工作要求。 (二)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白天,每天工作 8小时(具体上下班时间根据幼儿园要求) (三)服务标准: 1. 保育员基本职责: a. 热爱本职工作,遵守交工执行规范,全心全意为幼儿园服务,持有《健康证》《保 育员证》等相关证书,身体健康。 21 b. 做好环境卫生保洁工作,妥善保管幼儿衣物和相关设备用具。 c. 与本班教师共同管理幼儿生活,并配合本班教师组织保教活动。 d. 熟悉本班幼儿的基本情况,初步掌握幼儿身心理保育的基础知识。 e. 积极参与班级家庭教育工作。 2. 保育员常规工作要求: 1) 生活管理: a. 做好餐前餐后的生活管理。掌握班级幼儿的进食量,对于个别特殊幼儿进行关心和 照顾。配合教师指导幼儿养成良好的进食习惯。 b. 为幼儿创设空气流通,温度适宜的午睡环境,准备与整理所需的床铺与被子,配合 教师指导幼儿养成良好的午睡习惯,做好幼儿起床后的帮助与指导工作(穿衣穿鞋 后再整理被子)。 c. 夏日每日用热水擦拭一次凉席,秋冬季节床套每月清洗一次,垫子被子每两周至少 晒一次。 d. 照顾幼儿排便,注意幼儿大小便,便溺后应及时处理,检查大小便后服装整理的情 况。 e. 户外活动时,配合教师做好场地,运动器具等准备工作,加强对幼儿的生活护理, 做好户外活动的“三位一体”工作。 2) 预防消毒: a. 做好预防性的消毒工作,发现传染病时,应在保健老师的指导下加强消毒工作。 b. 在幼儿用膳(点心)前二十分钟至半小时,消毒桌面,保持幼儿餐厅地面、桌面清 洁无油垢。 c. 在开饭(点心)前,保育员应用肥皂,流动水清洗双手,戴好工作帽,口罩。 d. 做好幼儿毛巾,杯子,茶壶,茶壶架、餐巾每天清洗,消毒。 e. 每天对幼儿的卧室、活动室进行日常消毒及紫外线消毒。 3) 辅助清洁: a. 保持活动室的环境整洁,保持天天打扫,做到无垃圾无团灰,窗口清洁明亮。 b. 坚持每天擦洗幼儿盥洗室,保持清洁无臭味,及时提供肥皂,草纸,擦手毛巾。 c. 做好所负责的专用活动室的清洁整理工作,定时打扫,确保环境整洁。 4) 其它工作 a. 严格执行园(所)安全,保健制度。 b. 及时处理好幼儿呕吐、大小便在身上的清洁工作,做到脏衣、脏裤洗清后让家长带 回。 c. 保证幼儿足够的饮水,温度适中。 d. 对易热,易碎、尖锐物品及热源物品要慎重安放。 e. 要善于观察及时发现幼儿情绪、身体等方面的异常情况、及时与班主任或保健教师 联系,并采取措施。 f. 协助教师准备保教活动的教玩具。 g. 发现传染病时应及时向院长及保健教师汇报。 h. 园所有重大活动或突击任务时能积极主动配合工作。 备注:保育员协助教师开展教学、体锻、游戏、午睡活动时,工作需求请参阅教师一日工作常 22 规,以上为保育员工作基本要求,一级园,示范园保育员工作参照分等定级验收标准执行。 3. 营养员服务要求与质量标准 1) 营养员基本职责 a. 热爱幼儿,热爱本职工作,全心全意为幼儿服务,品德良好,忠于职责,自觉遵守 幼儿园规章制度,并受过相关职业培训,持有《健康证》、《中式烹调师》等相关资 格、资质证书。 b. 熟悉掌握幼儿营养学的基本知识和必要的烹调技能;根据幼儿园的需求及教育上的 要求,提供符合幼儿生长发育需求的,色、香、伟、型俱佳的菜肴。提供病号菜,会 自制幼儿喜欢的菜肴和点心。主动了解幼儿进餐情况。 c. 根据幼儿不同的年龄特点,饮食心理特点,季节特点,制定膳食计划,合理安排幼 儿食谱,保证膳食的质量。 d. 严格执行选配、验收、保管制度、杜绝变质食品,防止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食品 每天留样(48 小时)。冰箱内保持清洁。不得放置个人物品。每天根据需求领用材 料,同时用后放回原处,做好台账。 e. 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幼儿园食品卫生制度。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做好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四不”、“三白”,入厕必须更衣。 f. 加强物品管理,做好厨房安全清洁工作,有防“四害”、“防火”措施。厨房设备、设 施专项专用并由专人保管 ,标记明显并由固定安放点。 g. 努力学习专业知识和技能,提高文化和专业水平,按时参加并完成规定的岗位培训。 4. 营养员常规的工作要求 1) 操作规范 严格按照食堂一条龙的规范操作,符合卫生管理要求,生熟严格分开。 2) 清洁消毒 a. 严格做好自我晨检,坚决做到不符合要求不上岗。上岗前换好干净的工作服,戴好 工作帽。做到三白:工作服白,工作帽白,口罩白。四勤:勤理发,勤换衣服,勤洗 澡,勤剪指甲。 b. 每周一次大扫除。擦熟食间,生食间、营养室的纱窗及玻璃窗,做到窗户明净,门 上无油污。每月一次室内外弾灰,擦日光灯,电扇等,定期对室内外进行打扫,保 持室内外无积灰。 c. 严格按照要求做好营养室和操作间的环境和设备消毒,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地面干 燥同时做好消毒记录。 3) 食品验收 a. 做好索证及每日登记,查验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配合保健老师做好台账。 b. 仔细核对食品品种,数量和质量,发现不妥,立即处理,及时调整。 c. 做好食材与原材料的验视和检查,确保食品安全,一旦发现存在污染及不合格食材, 必须将不合格食品放在推货区域的退货框内。并做好记录,并通知送货单位,重新 送货,同时应通知校方及时备案。 4) 食品加工 a. 按幼儿年龄及特点与卫生操作要求,平衡膳食,健康科学烹饪,做到色,香,味俱 佳。 23 b. 兼顾米面,干湿、荤素、粗细、咸甜、深色与浅色蔬菜等搭配,每周自制点心四次。 5) 验发备餐 a. 发出去的食品要保持适宜温度,按季节做到冬暖夏温。 b. 按班级实际出勤人数,根据规定的时间分发餐具、饭菜、点心或水果,做到不多余, 不浪费。 c. 做好食品留样及记录工作。 三、管理要求 (一)投标单位应具有规范的内部管理体制,应指派专人负责对服务单位进行日常 管理,进行巡视检查对保育员与营养员进行考评。 (二)投标单位应主动,虚心听取幼儿园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改正服务中可能存在 的不足,在服务范围内应经量满足幼儿园的需要。 (三)投标单位应具备风险防范意识,在合理范围内购买相关险种,并针对可能发 生的紧急事件与突发事故制定出完备的应对措施预案。 (四)派驻到幼儿园的保育员与营养员应以本市户籍为主,本事户籍比例应达到 50%以上。 (五)投标单位应为保育员与营养员配发统一的工作服装,并及时更新。 (六)中标供应商有义务配合幼儿园做好各岗位上原有的保育员与营养员的吸纳 和合同转接工作,且一旦吸纳,其工资及收入水平不得低于原工作岗位。 (七)在幼儿园期间,密切注意幼儿身体状况及人生安全,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八)不迟到不早退,有病有事必须先向所在公司请假,待批准后才视为请假,并 由公司及时安排人员到岗顶班,不得影响幼儿园的正常运转。 (九)遵守幼儿园的规章制度及岗位职责,服从各幼儿园的管理。 四、 报价须知 (一)本项目服务费已包含服务人员的福利、社保费用、管理费用,综合意外险、 公共责任险、服装费、各类培训费及因各种原因产生的补偿金等,投标供应 商在综合考虑工资标准调整等因素的基础上报价。 (二)保育员与营养员因病受到人身意外伤害,以及因故中止劳动合同,所涉及到 的所有法律问题及赔偿金,由中标单位承担与处理。 五、考核标准 (一)由幼儿园制定日常的考核标准,对保育员与营养员的日常工作进行抽查并考 评。 (二)在服务过程中,如发现服务机构存在问题,经幼儿园指出后应及时进行整改。 24 (三)中标单位所派遣的人员,在变更替换前需向幼儿园提出,由幼儿园同意后才 可以更换服务人员,幼儿园如要更换服务人员,需提出正当的理由,并事先 与中标单位沟通。 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 (参考) 注:本合同仅为合同的参考文本,若与项目需求书内容有冲突,以项目 需求书为准,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修订。 25 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 合同条款 合同编号: 合同各方: 甲方: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乙方: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本合 同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1.乙方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提供以下服务: 1.1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其来源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服务的内容、要求、服务质量 等详见合同附件。 2. 合同价格、服务地点和服务期限 2.1合同价格 本合同价格为 元整。 26 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 何费用。 2.2服务地点: 。 2.3服务期限 本服务的服务期限: 。 3.质量标准和要求 3.1 乙方所提供的服务的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制造厂家企业标准确 定,上述标准不一致的,以严格的标准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 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 3.2 乙方所交付的 服务还应符合国家和上海市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 定。 4.权利瑕疵担保 4.1 乙方保证对其交付的服务享有合法的权利。 4.2 乙方保证在服务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 权、留置权等。 4.3 乙方保证其所交付的服务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4.4 如甲方使用该服务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验收 5.1 服务根据合同的规定完成后,甲方应及时进行根据合同的规定进行服务验收。 乙方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甲方递交验收通知书,甲方在收到验收通知书后的 10个工作 日内,确定具体日期,由双方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完成服务验收。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 检测机构进行验收,对此乙方应当配合。 5.2如果属于乙方原因致使系统未能通过验收,乙方应当排除故障,并自行承担相关 费用,同时进行试运行,直至服务完全符合验收标准。 5.3 如果属于甲方原因致使系统未能通过验收,甲方应在合理时间内排除故障,再 次进行验收。如果属于故障之外的原因,除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外,甲方不愿或未 27 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验收,则由乙方单方面进行验收,并将验收报告提交甲方,即 视为验收通过。 5.4甲方根据合同的规定对服务验收合格后,甲方收取发票并签署验收意见。 6.保密 6.1如果甲方或乙方提供的内容属于保密的,应签订保密协议,甲乙双方均有保密义 务。 7.付款 7.1 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单位:元)。 7.2 本合同款项按照以下方式支付。 7.2.1付款内容(分期付款): 。 7.2.2付款条件: 。 (1)本合同付款按照上述付款内容和付款次序分期付款。 8.甲方(甲方)的权利义务 8.1、甲方有权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享受 服务,对没有达到合同规定的服务 质量或标准的服务事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加急提供服务,直至符合 要求为止。 8.2如果乙方无法完成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或者服务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服务质量 或标准的,造成 的无法正常运行,甲方有权邀请第三方提供服务,其支付的 服务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果乙方不支付,甲方有权在支付乙方合同款项时扣除其相等 的金额。 8.3由于乙方服务质量或延误服务的原因,使甲方有关 或设备损坏造成经济损 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经济赔偿。 8.4甲方在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内有义务为乙方创造服务工作便利,并提供适合的工 作环境,协助乙方完成服务工作。 8.5当 或设备发生故障时,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有关发生故障的相关信 28 息,以便乙方及时分析故障原因,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排除故障,恢复正常运行。 8.6如果甲方因工作需要对原有 进行调整,应有义务并通过有效的方式及时 通知乙方涉及合同服务范围调整的,应与乙方协商解决。 9.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9.1乙方根据合同的服务内容和要求及时提供相应的服务,如果甲方在合同服务范围 外增加或扩大服务内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其相应的费用。 9.2乙方为了更好地进行服务,满足甲方对服务质量的要求,有权利要求甲方提供合 适的工作环境和便利。在进行故障处理紧急服务时,可以要求甲方进行合作配合。 9.3如果由于甲方的责任而造成服务延误或不能达到服务质量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 任。 9.4由于因甲方工作人员人为操作失误、或供电等环境不符合合同设备正常工作要 求、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设备损毁,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9.5乙方保证在服务中,未经甲方许可不得使用含有可以自动终止或妨碍系统运作的 软件和硬件,否则,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9.6乙方在履行服务时,发现 存在潜在缺陷或故障时,有义务及时与甲方联 系,共同落实防范措施,保证 正常运行。 9.7如果乙方确实需要第三方合作才能完成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的,应事 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并由乙方承担第三方提供服务的费用。 9.8乙方保证在服务中提供更换的部件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如果或证实服务是有 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 10 条 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 10.补救措施和索赔 10.1 甲方有权根据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书面提出索赔。 10.2 在服务期限内,如果乙方对提供服务的缺陷负有责任而甲方提出书面索赔的, 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根据服务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买卖双方商定降低服务的价 格。 (2)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整改通知后七天内,根据合同的规定负责采用符合规定 29 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在服务中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 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 (3)如果在甲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后十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 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 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的合同款项中扣除索赔金 额,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11.履约延误 11.1 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供服务。 11.2 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服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1.3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 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 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期提供服务。 12.误期赔偿 12.1除合同第 13条规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甲方可以 应付的合同款项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 (天)赔偿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一(0.1%)计收,直至提供服务为止。 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 七天按一周计算。)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考虑终止合同。 12.2除合同第 13条规定外,如果甲方没有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支付合同款项,滞纳 金按未支付服务费用每日百分之零点一(0.1%)计收,滞纳金上限不超过合同总价的 5%。 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 七天按一周计算。)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考虑终止合同。 13.不可抗力 13.1 如果合同各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不应 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 30 13.2 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 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 台风、地震、国家政策的重大变化,以及双方商定的其他事件。 13.3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 知对方。合同各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措施履行不受 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 合同的协议。 15.争端的解决 15.1 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 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十天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请调 解。 15.2 调解不成则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根据其仲裁规则和程序进行仲裁。 15.3 如仲裁事项不影响合同其它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 分外,本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16.违约终止合同 16.1 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在下列情 况下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部分或全部服 务。 (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 16.2 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 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之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17.破产终止合同 17.1 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 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31 18.合同转让和分包 18.1 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整体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19.合同生效 19.1 本合同在合同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9.2 本合同一式 捌份,甲乙双方各执肆份。一份送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 20. 合同附件 20. 1 本合同附件包括: 磋商(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 20. 2 本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0. 3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若合同文件之间有矛盾,则以最新的文件 为准。 21.合同修改 21.1 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之外,本合同条 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签约各方: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地点: 32 第五部分 评标办法 33 第五部分 评审办法 综合本项目的特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保护竞争,维护采购工作公开、 公平、公正原则,特制定本评审办法,作为选定本次采购成交人的依据。 1. 投标评审程序 1.1 成立投标评审小组; 1.1.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采购货物/服务的特点,依法组建评审小组,其 成员由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的代表组成,其中外聘专家人数不少于评审 小组总人数的 2/3。评审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 1.1.2 评审小组履行下列职责: (1) 按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确定的有关规定对各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及详细评审; (2) 审查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要求,作出书面评价; (3) 要求报价人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 (4) 向采购人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 1.2 根据采购项目实际情况以及报价人的响应文件制定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竞争性 磋商响应文件应当明确投标程序、投标内容、合同草案的条款以及评定成交的标准等 事项; 1.3 本项目不唱标,直接磋商。磋商前,报价人如系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则须交验法定 代表人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如系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则必须交验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及本 人身份证。 2. 磋商要求 2.1 磋商顺序按报价人递交响应文件由评审小组组长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 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old.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随机 抽取。 2.2 评审小组所有成员与报价人逐个进行投标。投标内容包括:要求提供的商务文 34 件、技术文件等(如为多次报价时还包括竞标报价)。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有实质性变 动的,投标评审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投标的报价人。 2.3 评审小组与报价人进行投标的内容,报价人除当场答复外,还应对投标中所涉 及的澄清、达成的修改或报价资料等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交至评审小组。否 则以上资料视为无效报价。 2.4 投标的结果以书面为准,应答文件必须由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盖章)或盖公章,经报价人和评审小组确认后,替代响应文件中相应的内容,并 构成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一部分和选择成交的依据。如成交,则作为合同的组成部 分。 3.评审总则 3.1 本项目的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 100分,其中技术标权数 90%,商务标权数 为 10%。 3.2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在满足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要求的前提下,对每个有效报 价人的响应文件分别进行综合评分并汇总。综合得分(技术标得分+商务标得分)最高 者为第一名,依次类推确定得分排名顺序,推荐排名第一的报价人为成交候选人。若出 现二家报价人并列最高分,则确定报价较低者为成交候选人,若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 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若出现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或不能 按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规定签订合同等原因取消成交资格,则按排名顺序依次确定排 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3.3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数量不足的。 3.4 评审小组将根据投标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评定成交报价人。 35 4、评分细则 一、商务评分(分值 10分)(小数点保留两位) 序号 评审因素 分值 评分说明 1 投标报价 10 1、根据财政部财库[2007]2 号文件规定,综合评分法 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 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基准价,其价格 分为满分 10分。 2、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计算公式如下: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 ×100; 注:1、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 业〔2011〕300号)》文的相关规定认定。 2、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评审价格。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按“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 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技术评分(分值 90分)(最小打分单位 0.5分) 评分内容 基 础 分 评分标准 评定 分 服务 技术 部分 ( 90 分) 服务项目 整体方案 及保障措 施等相应 服务承诺 20分 1.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相关本项目服务方案思路、针对 性,管理设想、服务定位、日常管理服务措施等相应服 务承诺、应急预案、合理化建议及设想等服务打分。综 合评价能够满足或者优于需求的为好,得(20-14 分) 2.能基本满足需求但有所欠缺的为较好,得(13-9分) 3.不能够满足需求或者欠缺、遗漏较多的为一般,得(8- 1分); 如投标方此项未做说明得 0分。 36 方案设计 20分 1.根据投标单位提供的针对校方要求的服务设计方案 情况进行评分,综合评价能够满足或者优于需求的为 好,得(20-14分) 2.能够基本满足需求但有所欠缺的为较好,得(13-9 分)3.不能满足需求或者欠缺、透漏较多一般,得(8- 1分); 如投标方此项未做说明得 0分。 内部管理 制度及管 理水平 20分 1.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管理机构设置、工作流程、各类规 章制度及管理机构实际操作性、可行性、针对性,针对 保育以及营养服务所做的规划情况,检查验收方案等情 况进行打分。综合评价能够满足或者优于需求的为好, 得(20-14分) 2.能够基本满足需求但有所欠缺的为较好,得(13-9 分)3.不能满足需求或者欠缺、遗漏较多一般,得(8- 1分); 如投标方此项未做说明得 0分。 人员配备 和管理 20分 1.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各类人员配置齐全、科学、人 员紊质高;重要岗位、专业人员在合规、体检合格基础 上持证上岗;职业资格证书持有情况;人员考核有标准、 有措施、奖罚淘汰机制;上岗仪表、行为,标准统一、 规范等情况进行打分。综合评价能够满足或者优于需求 的为好,得(20-14分) 2.能够基本满足需求但有所欠缺的为较好,得(13-9 分)3.不能满足需求或者欠缺、遗漏较多一般,得(8- 1分); 如投标方此项未做说明得 0分。 合同履行 能力 5分 根据投标单位做过的类似项目案例。提供近三年案例的 合同复印件,复印件要求主要内容字体和印章清晰(部 分保密内容可进行隐藏处理),如提供复印件不能达到 37 清晰要求,则评标时将不予采纳。每提供一份得 1分, 最多得 5分。 企业综合 实力及投 标响应度 5分 1.根据投标单位综合服务能力、相关荣誉及投标响应度 等进行综合评价。综合评价较全面体现为好,得(5分) 2.有所体现但不全面为较好,得(4-3分) 3.有提供但不符为一般,得(2-1分); 未提供得(0分)。 注:以上各项评分内容,如投标单位未提供相对应内容,评标委员会不受最低评分标准 限制,可予以零分计算。 三、 总分计算 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每一份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进行独立评分,然后取算术平均 值(保留小数点两位)。计算每个投标人的实际得分(投标报价得分+技术部分得分), 并按得分高低排出名次。 38 第六部分 格式附件 39 第六部分 格式附件 附件 1 投标书(格式) 致 (磋商人) : 根据贵方为 采购项目(磋商编号: )的投标邀请,签字 代表________________(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__ 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全权代表宣布如下: (1)我方针对本次项目的投标总价为 (注明币种,并用文字和 数字表示的投标总价)。 (2)我方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我方已详细研究了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文 件(如果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我们已完全理解并接受竞争性磋商文件的 各项规定和要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 (4)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之日起 90 个日历日。 (5)我方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元整。 (6)如果在规定的投标时间后,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投标保证金将被贵 方没收。 (7)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 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8)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 投标人全权代表姓名、职务(印刷体)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 日期:__年__月__日 全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40 附件 2 供应商书面声明 (格式) 致: (磋商人)__________ 我公司承诺已自查。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话动中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 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 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日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 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特此声明。 投标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41 附件 3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致: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 人/负责人。为 项目名称 (磋商编号: )项目签 署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合同洽谈、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投标人名称: (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 1. 本证明书投标人必须提供。此处所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须与投标人的“营 业执照”上的内容一致。 粘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2 附件 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 本授权书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的 (姓名) 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项目名称 (磋商编 号: )的磋商活动。代理人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 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特此委托。 代理人: 性别: 年龄: 单位: 部门: 职务: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注: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参加投标和签署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不须提供 该委托书。 2.此处所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须与投标人“营业执照”上的内容一致。 3.所指代理人即为投标代表人。 粘贴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3 附件 5 竞争性磋商响应(格式) 投标人名称: 磋商编号: 货币单位:元(人民币) 项目名称 投标总价 (包括所有采购内容) 小写 大写 服务期 注:以上报价包含本项目产生的所有费用,投标报价精确到整数。 注:1、以上报价包含本项目产生的所有费用,投标报价精确到整数。 2、上述投标总价应为投标人认为完成本项目所需全部费用。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44 附件 6 报价明细表 (可以根据投标供应商的实际情况进行更改) 投标人名称: 项目编号: 货币单位:元(人民币) 序号 服务内容 报价(元) 1 2 3 4 5 6 投标总价(大写): 注:1、该表中包含投标人认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各项费用须列出明细清 单。如果不提供详细单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竞争性磋商文件。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45 附件 7 服务内容、技术参数偏离表 投标人名称:____ 项目编号: 序号 名称 采购要求 投标响应 偏离 说明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46 附件 8 投标货物/服务报告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投标货物/服务报告 1. 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 2. 针对本项目特点、难点的分析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和合理化建议。 3. 针对本项目服务承诺服务及保障措施。 4. 具备近三年相关类似业绩或成功案例,能提供相关类似项目成功案例合同复印件文 本。 5. 近期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6.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7.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 www.creditchina.gov.cn ) 或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http://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的截图。查询时间不早于本公告发布之 日。 9. 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技术性资料以及投标人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 事项。 47 附件 8-1 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及主要管理人员一览表(格式) 序号 岗位 姓名 性别 年龄 学历 职称 备注 1 项目负责人 主要工作履历: 2 …… 主要工作履历 注:项目负责人一旦确定,成交后原则上不再变更,若变更,须征得采购人同意。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48 附件 8-2 技术人员配置表 序号 姓名 学历 技术职称 专业(职 称)证书及 编号 本项目中担 任职务 类似项目 经验 1 2 3 … 注:须附上述人员专业证书复印件。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49 附件 8-3 近三年承接的与本项目类似项目一览表格式 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序号 项目名称 委托单位 委托时间 项目服务 时间 合同金额 备注 1 2 3 4 …… 注:投标人应提供类似项目的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或用户验收报告或用户评 价等证明材料)。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50 附件 9 资格证明文件 目 录 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2.营业执照(加盖单位印章); 3.税务登记证(加盖单位印章); 4. 组织机构代码证(加盖单位印章); 5. 财务状况报告,近期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加盖公章); 6.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7.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公 章); 8.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10.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的截图。查询时间不早于本公告发布之 日。 11. 根据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技术要求还需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须 知 1、投标单位应提交相关证明文件,以及提供其他有关资料。 2、投标单位提供的资格文件将由买方使用,并据此进行评价和判断,确定投标单位的资格 和履约能力。 51 3、投标单位提交的文件将给予保密,但不退还。 52 附件 9-1 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致: (磋商人) 关 于 贵 方 年 月 日 项目的投标邀请,本签字人愿意参加投标,并证明提交的下列文件和说明是准确 和真实的。 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2.营业执照(加盖单位印章); 3.税务登记证(加盖单位印章); 4. 组织机构代码证(加盖单位印章); 5.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加盖公章); 6.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7.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 盖公章); 8.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9.投标单位简介(包括投标单位规模、人员结构、技术水平、获奖情况(如 有)等); 10.评标委员会或磋商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 11.本签字人确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关于资格的一切说明都是真实的、准确 的。 投标人名称(盖章): 投标人地址: 本资格声明函授权代表(签字): 传真: 邮编: 53 附件 9-2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致: (磋商人) 我公司承诺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 法记录,遵守国家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 特此声明。 (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 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 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54 附件 10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 [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 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 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 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 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55 附件 11 保证金退还信息表(格式) 投标人全称: 保证金的递交 已递交的保证金形式: (电汇/汇票) 已递交的保证金金额: 保证金的退还 开户行: 户名: 账号: 保证金退还联系人: 联系电话 注: 1、投标人可将递交保证金的银行汇款凭证作为本页附件。 2、投标人应准确填写保证金的退还账号、联系人等相关信息,以便磋商代理机 构及时退还保证金。 56 附件 12 中标服务费承诺书(格式) 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我们在贵公司组织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磋商中投标(项目编号: _______________),如获中标,我们保证按照磋商文件规定,以支票、电汇、 现金或经贵公司认可的其他支付方式,向贵公司缴交中标服务费。 我方如违反上述承诺,所提交的上述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我方,我方 对此无异议。 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 _ 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 ___ 投标人盖章:______________ ______ 地 址:________ _ 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 __ _ 日 期:___________ _ 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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