厨房设备网
手机版
首页 > 招投标 > 厨房设备

北京师范大学新乐群地下室冷库建设项目成交公告

  • 北京
  • 状态:公告
所在地区北京招标类型公告
请点击下载发布时间2020-12-22
北京师范大学新乐群地下室冷库建设项目成交公告 附件1供应商企业类型声明函.jpg附件2北京师范大学新乐群地下室冷库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11.25定稿.pdf

一、项目编号:ZYZB-2020-152(招标文件编号:ZYZB-2020-152)

二、项目名称:北京师范大学新乐群地下室冷库建设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北京金丽厨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金盏乡雷庄村村南

中标(成交)金额:37.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1 北京金丽厨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库板材料及结构;制冷系统;机组防雨棚 北京君涛旺盛制冷设备有限公司 / 1套;1套;1套 211800;105000;532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韩士富(组长)、王慧婕、周世松(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原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以成交金额为计算基数向成交供应商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555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师范大学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

联系方式:滕老师zfcg@bnu.edu.cn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花乡桥四合庄路2号院东旭国际中心C座11层1106室

联系方式:李倩、李静010-60624505-8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倩、李静

电 话: 010-60624505-805

北京师范大学新乐群地下室冷库建设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ZYZB-2020-152 采 购 人:北京师范大学 采购代理机构:中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二○年十一月 1 目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邀请书 ...................................................................................................... 2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 6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 11 第四章 项目需求书 ................................................................................................................ 25 第五章 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 ................................................................................................ 29 第六章 响应文件组成和格式 ................................................................................................ 31 第七章 合同一般条款 ............................................................................................................ 63 第八章 合同专用条款 ............................................................................................................ 67 第九章 合同格式 .................................................................................................................... 68 2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邀请书 项目概况 北京师范大学新乐群地下室冷库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市丰台区花乡桥四 合庄路 2号院东旭国际中心 C座 11层 1106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年 12月 8日 9 时 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YZB-2020-152 项目名称:北京师范大学新乐群地下室冷库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47.27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47.27万元 采购需求: 序 号 货物名称 单位 数量 是否为核 心产品 预算 金额 是否接受 进口货物 简要技术参 数或要求描 述 1 制冷机组(半封 闭风冷低温冷 凝机组 10HP) 台 2 是 47.27 万元 否 具体详见 技术需求。 2 制冷机组(半封 闭风冷中温冷 凝机组 5HP) 台 2 否 否 3 库门 扇 2 否 否 4 蒸发器(吊顶式 蒸发器 DD/100) 台 2 否 否 3 5 蒸发器(吊顶式 蒸发器 DL/25) 台 1 否 否 6 电控箱(10HP 物联网微电脑 数显控制器) 台 2 否 否 7 电控箱(5HP物 联网微电脑数 显控制器) 台 1 否 否 8 其他配套货物 及辅材 批 1 否 否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30日历天内供货并安装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近三年内(本项目磋商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 11月 26日至 2020年 12月 2日,每天上午 9:00至 11:30,下午 13: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花乡桥四合庄路 2号院东旭国际中心 C座 11层 1106室 方式:现场购买。持法人授权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加 盖公章)购买磋商文件。 4 售价:人民币 200元/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 12月 8日上午 9: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花乡桥四合庄路 2号院东旭国际中心 C座 11层 1106室第一会 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0年 12月 8日上午 9: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花乡桥四合庄路 2号院东旭国际中心 C座 11层 1106室第一会 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 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 戒毒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进口产品管理等。 2.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否。 3.最终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为同一时间,最终报价提交截止时间和开启时 间也为同一时间,由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现场确定。最终响应文件和最终报价提交、 开启地点同首次响应文件提交、开启地点。 4.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本项目的授权代表须参加磋商。 5.本公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 6.受格式所限,如本公告内容和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不一致,以竞争性磋商文件为准。 5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师范大学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 19号 联系方式:滕老师 zfcg@bnu.edu.cn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花乡桥四合庄路 2号院东旭国际中心 C座 11层 1106室 联系方式:李倩、李静 010-60624505-8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倩、李静 电 话: 010-60624505-805 6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本表关于本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竞争性磋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 以本表为准。 条款号 内 容 1.1 采购人:北京师范大学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 19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滕老师 zfcg@bnu.edu.cn 1.2 采购代理机构: 中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花乡桥四合庄路2号院东旭国际中心C座11层1106室 邮编:100023 联 系 人:李倩、李静 电 话:010-60624505-805 传 真:010-60624505 1.3 本项目采购预算资金:472700.00元,财政资金。 2.2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监狱、戒毒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采购:否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 志产品优先采购;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 发展;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戒毒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进口产品管理等。 2.3 依据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 办法的通知>的通知》以及《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的规定,因本项目未办理采购进口产品的申报手续,故供应商所投货物只能 为中国境内的产品。 2.4 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否 5.1 澄清截止日期: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 5日 7.1 语言:中文 7 8.1 资格证明文件: A、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是自然人的, 应提供其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注:①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供《民办非 企业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②所有提供的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B、法定代表人本人参与报价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 件;非法定代表人本人参与报价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及被委托 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格式); C、供应商提供本单位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须包 含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复印 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如供应商无法提供 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则须 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说明:1、银行资信证明是指供应商参加本次磋商截止日前一年内银行出具 的资信证明(成立一年内的公司可提交验资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 章),资信证明文件抬头应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空白抬头; 2、提供的银行资信证明必须是完整的(正反面),可以为复印件 (加 盖本单位公章),评审委员会保留审核原件的权利; 3、银行资信证明的开具银行明确规定复印无效的,须提交原件; 4、银行资信证明应能说明该供应商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业 信誉良好等; 5、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存款证明无效; D、①报价人逐月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一 年内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报价人逐年交纳 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须加盖报价人公章); ②报价人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近一年内连续三个月缴纳税收的缴纳 凭证复印件(须加盖报价人公章)。 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E、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 8 明:供应商须提供此声明,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F、近三年内(本项目磋商截止期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查询结果记录 (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G、供应商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8.2 磋商文件数量:正本 1份,副本 3份,电子版 1份。 (电子文件规定存储载体为 USB存储设备。如磋商现场供应商提供的电子文 件无法正常打开,视为不响应本次磋商要求,其报价将被拒绝。) 电子文件规定格式为: (1) 文本文件采用 DOC、RTF、TXT、PDF格式; (2) 图像文件采用 JPEG、TIFF格式; (3) 影像文件采用 MPEG、AVI格式; 声音文件采用 WAV、MP3格式。 9.5 本项目不得转包和分包。 10.1 报价:人民币 11 磋商保证金:人民币 8000.00元整 递交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逾期未到账视为未提交磋商保证金(以 到账时间为准)。 磋商保证金形式:支票、保函、电汇、转账等非现金形式。 递交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花乡桥四合庄路 2号院东旭国际中心 C座 11层 1106 室 磋商保证金汇款账户: 开户行名称:中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北京华威支行 账号:671015888 在“转账用途”中标明“磋商保证金+ZYZB-2020-152” 注: 1、磋商保证金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的,响应无效。 9 2、磋商保证金应从公司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出。 12.1 响应文件有效期: 90日历日 13.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2020年12月8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磋商次序:按递交响应文件次序,供应商在收到磋商小组电话或传真等磋商 通知后,应在指定的时间内到达磋商地点。 磋商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花乡桥四合庄路 2号院东旭国际中心 C座 11层 1106 室第一会议室。 磋商内容:磋商小组针对供应商响应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内容进行磋商。 14.4.7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 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磋商文件中提交了《供应商企业类型声明函》,并 满足相关规定的供应商,其供应商的报价扣除 10%后参与评审。(如适用) 17 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交纳成交服务费。 (1)成交服务费的交纳方式: 在磋商时,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送交成交服务费承诺书。成交供应商 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成交服务费。 (2)成交服务费计算方式: 参照原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及发改价格 [2011]534号文,以成交金额为计算基数向成交供应商收取。 此项费用不应单独开列,无论供应商是否填报,都视为此费用已经包含 在磋商总价中。 成交服务费账户 开户行名称:中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户名:中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北京西大望路支行 账号:152 786 061 11.3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 10 20 所有政府采购项目的信用担保专业的担保公司 1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 100号光耀东方写字楼 9层 联系人:边志伟 手机:13810789199 联系电话:010-88822573 传真:010-68437040/68472315 电子邮箱:bianzw@guaranty.com.cn 北京市政府采购项目增加的信用担保公司 2北京首创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一号长安兴融中心四号楼三层 联系人: 杨阳 陈浩然 手机:13488752033 18910210850 联系电话:010-58528750/58528760 传真:010-58528757 电子邮箱:yangyang@scdb.com.cn; chenhaoran@scdb.com.cn 3北京中关村科技担保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乙 12号天作国际大厦 A座 28层 联系人:李玉春 手机:13910831169 联系电话:010-59705232 传真:59705606 电子邮箱:li_yuchu@126.com 11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一、说明 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资金来源 1.1 采购人:指依法进行本次采购招标活动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1.2 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采购代理机构。 1.3 本次采购资金来源为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 合格的供应商 “合格的供应商”系指收到磋商邀请、购买了《竞争性磋商文件》并向采购人递交 《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2.1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1 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1.2近三年内(本项目磋商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 网(www.ccgp.gov.cn)。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查询记录须以网站截图打印稿形 式保存于响应文件。 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间:不得早于磋商公告发布日期,递交截止期前,供应商应保证 所提供截图与递交截止时间查询结果一致。 12 如供应商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或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 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则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 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 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1.3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磋商。 2.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2.2 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供应商所提供产品为非中 小企业产品,其磋商将作为无效磋商被拒绝。 2.3如经财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购进口产品,将在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写明。但供应商 应保证所报产品已在中国关境内并已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未 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以进口产品参与报价的,其报价将被拒绝。 2.4 如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允许联合体磋商,对联合体规定如下: 2.4.1 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报价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报价。 2.4.2 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4.3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其 规定。(如适用) 2.4.4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 责任,并将共同报价协议连同磋商文件一并递交采购单位。 2.4.5 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 共同参加报价,共同投标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 共同报价协议合同总金额的比例。(如适用) 2.4.6 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报价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报价, 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报价。 2.4.7 联合体各方在同一磋商采购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报价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 报价的,相关报价均无效。 2.4.8 对联合体报价的其他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2.5 凡受托为采购本次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 13 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报价。 2.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 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7凡在法律或财务上不能独立合法经营,或在法律或财务上不能独立于本项目磋商采 购单位的任何机构,不得参加报价。 2.8供应商在项目采购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 品,一经发现,其供应商资格将被取消。 2.9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以他人名义报价、相互串通报价,供 应商递交的磋商文件中递交虚假资料或失实资料的,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 其报价将被拒绝并没收其报价保证金,并视情况依法追究责任。 3. 报价费用 3.1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递交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供 应商须知资料表”中所述的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3.2 采购人不给予供应商任何补偿。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4. 竞争性磋商文件构成 4.1 要求提供的系统服务、磋商过程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均有说明。 竞争性磋商文件共九章,内容如下: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邀请书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第四章 项目需求书 第五章 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 第六章 磋商文件组成和格式 第七章 合同一般条款 第八章 合同专用条款 第九章 合同格式 14 4.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如供 应商未对磋商文件完全响应而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 5.1 任何要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 构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其在资料表中所述递交磋商文件截止期以前收到的 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通知所有 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答复中不注明问题的来源)。 6. 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 6.1 在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可 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修改。 6.2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并对其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 认回复。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7. 语言 7.1 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就有关竞争性磋商 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语言书写。供应商递 交的证明文件和印制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应附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中规定语言的翻译本,在解释时以翻译本为准。 8. 响应文件构成 8.1 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8.1.1报价部分 (1)报价函 (2)总报价表 (3)分项报价表 8.1.2商务部分 (1)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要求提供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资格证明文件的组成: A、《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是自然人的, 应提供其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15 注: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供《民办 非企业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所有提供的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B、法定代表人本人参与报价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 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本人参与报价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 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格式); C、提供本单位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须包含 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复 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如供应商无法提供 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则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说明:1、银行资信证明是指供应商参加本次磋商截止日前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 证明(成立一年内的公司可提交验资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资信证明文 件抬头应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空白抬头; 2、提供的银行资信证明必须是完整的(正反面),可以为复印件 (加盖本 单位公章),评审委员会保留审核原件的权利; 3、银行资信证明的开具银行明确规定复印无效的,须提交原件; 4、银行资信证明应能说明该供应商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业信誉良 好等; 5、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存款证明无效; D、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逐月交纳社会保障资金 的,须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近一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 账票据凭证复印件;供应商逐年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参加本次采购 活动上一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提供依法缴纳税收近一年内连续三个月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复印件须加 盖公章);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 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E、需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的声明(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F、近三年内(本项目磋商截止期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 16 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查询结 果记录(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G、磋商文件要求或供应商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本 单位公章)。 (2)业绩案例一览表 (3)商务条款偏离表 (4)供应商情况表 (5)与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的单位情况说明 (6)政府采购报价担保函格式或磋商保证金递交证明 (7)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格式 (8)《供应商企业类型声明函》(如适用) (9)《监狱、戒毒企业声明函》(如适用) (1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如适用) (11)成交服务费承诺书 8.1.3技术服务部分 (1)报价说明,货物主要技术数据和性能的详细描述; (2)详细的货物报价清单; (3)报价人推荐的供采购人选择的配套服务方案清单; (4)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的内容及具体措施; (5)技术偏离表。 8.2 响应文件数量: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8.2.1 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和电子版的内容应一致,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 准。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并对供应商有约束力的代 表在磋商文件上签字。被授权代表需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原件)”附在响应文件中。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响应文件签 字人用姓或首字母在旁边签字才有效。 8.2.2 每本响应文件的内容应装订成册,一律采用胶装方式装订并附有相关页码,每 本响应文件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没按照要求装订的响应文件无效) 8.2.3 所有响应文件必须装入密封的信封,并在封口上加盖供应商的公章。响应文件 17 的正本、副本和电子版应封装,并在信封或包装的封面上写明: 正本或副本或电子版; 项目单位名称; 磋商地点及时间;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及地址。 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8.2.4单独密封提交一份磋商保证金退还信息表。 9. 报价 9.1 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组成和格式填写所报货物的价格。 响应文件对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 价。 9.2 报价表中的所报总价应已包括供应商若最终成交,应缴纳的与所报货物和服务 相关的所有税费。 9.3 报价总价包括供应商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供应商估算错误或漏项 的风险均由供应商承担。 9.4 供应商按上述 9.1 款要求填写报价,但不限制采购人以其它方式签订合同的权 力。 9.5 供应商应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技术需求书中的所有项目进行应答和报价,不得分 拆只选择部分项目报价;供应商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将本项目分包或转包。 10. 报价币种 10.1响应文件、报价表中的报价一律用人民币填报。 11. 磋商保证金 11.1 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的要求交纳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磋商文 件的一部分。 11.2 磋商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免遭因供应商的原因而蒙受的损 失,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因供应商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本须知第 11.7 条的规定没收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11.3 磋商保证金可采用下列任何一种形式: 18 政府采购报价担保函(报价担保函应为北京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专业担 保机构出具)、电汇(采用电汇必须保证在竞争性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汇到 采购代理机构账户、支票。以采购代理机构银行通知确认到账为准;如至磋商文 件递交截止时间仍未得到采购代理机构的银行确认,将被视为供应商未提供保证 金)。 11.4 凡没有根据供应商须知第 11.1和 11.3条的规定随磋商文件递交磋商保证金的, 磋商小组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的有关规定视其为非响应性磋商文件并拒绝与其 磋商。 11.5 未能成交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后 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 11.6 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按规定签订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予以 退还。 11.7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磋商保证金将被没收: (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2)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的; (3)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4)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缴纳成交服务费的; (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2. 响应文件有效期 12.1 响应文件有效期应自本须知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至日起,并在“供应商须知 资料表”中所述时期内保持有效。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将被予以拒绝。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3.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期 13.1 供应商应于“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递交 至“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指明的地址。 13.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五、磋商 14. 磋商小组 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的规定,结合本采购项目专业要求 19 组建磋商小组,对具备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磋商小组负责评 审工作,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审查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并作出评 价;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并负责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代 理机构协助磋商小组工作。 15. 磋商时间和顺序 15.1采购代理机构将按采购邀请中规定的日期和地点组织磋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15.2磋商小组将与进入磋商的供应商依照递交响应文件次序分别进行一对一磋商。磋 商轮次由竞争性磋商小组现场决定。供应商的磋商代表应按照磋商小组通知的时 间和地点参加磋商,为加快磋商进程,要求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代表已获得充分授 权。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须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明。 16.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 16.1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等进行 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响应资格。 16.2在磋商文件规定的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即磋商截止时间),通过“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 供应商信用记录,并将信用查询记录和证据通过网页截图的方式进行留存,随采 购文件一起存档。 17.对响应文件的符合性检查 17.1 符合性检查依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审查响应文件有效性、完 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以确定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 求。 17.2 符合性检查中,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若出现相互矛盾之处, 应以排列在先的原则为准优先处理。 (1)如果正本与副本或电子文档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2)如果文字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以文字为准修正数字。如果大小写金 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数字 1至 0的大写应为“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零”; (3)如果单价乘以数量不等于总价,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 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明细价格相加不等于汇总价格,以明 细价格为准。 20 17.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报价: (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报价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文件的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17.4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非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响应文件有效期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 (2)供应商在同一份响应文件中提供了选择方案或选择报价; (3)响应文件的最终报价超过本项目预算的; (4)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签署、盖章的; (5)未按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 (6)未按磋商文件提供制造厂家授权书的(只适用进口货物); (7)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8)存在 24.3条款情形之一的; (9)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10)不满足磋商文件中带“*”要求的; (11)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的方式进行报价; (12)交货期及付款方式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13)未对磋商文件内全部内容进行投标。 18.磋商 18.1磋商小组将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 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 响应文件将被拒绝,磋商小组将告知有关供应商。 18.2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将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 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18.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 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条款,该修改将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 将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1 18.4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 其响应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响 应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18.5若磋商小组对原磋商文件进了实质性修改,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 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18.6磋商小组根据项目情况可进行一轮或多轮磋商。每轮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 要求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价,并须由响应法定代表人或其 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最后报价以最后一轮磋商结束后的报价为准,最后报价是供 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9.详细评审 19.1 经磋商,供应商提交最后响应文件和报价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供应 商提交的最后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评分细则详见第五章评审方法 和评审标准。 19.2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对于非专门面 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10%的扣除;若供应商为联 合体,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 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2%-3%的价格扣除,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 体扣除价格百分比详见第五章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 19.3 磋商小组将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3名或以上成交 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 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方案优劣顺序推荐。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磋商情况和评 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 20.磋商过程要求 20.1 在磋商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将 导致响应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0.2 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 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 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 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20.3 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22 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 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21.采购项目终止 21.1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对采购项目予以终止: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数量不足,导致进 入实质性评审、打分阶段的供应商不足 3 家的,但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 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除外; (2)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1.2 项目终止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采购公告发布媒介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 原因。 六、成交 22. 成交通知书 22.1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22.2 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23.成交服务费 23.1 详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23.2 成交服务费可采用现金、支票、电汇或银行汇票等形式。 24.在采购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 所有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3)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4.1磋商前采购人应当拒绝受理或在磋商时当场宣布为无效文件,不得进入磋商的无效 投标条件如下: 1) 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 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 24.2响应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文件处理: 1)应交未交或未按规定递交磋商保证金的; 2)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23 3)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4)磋商总价超出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 5)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供应商未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串通投标、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损害 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的; 7)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在合理时间内,供应商不确认按规定修正后报 价的; 8)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的报价,且不能在合理时间内提供证明其报 价合理性的书面说明的; 9)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①磋商有效期不足的; ②供应商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在过去三年中有重大的质量、信誉等问题; ③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④在未经财政部门批准采购进口产品前提下,供应商所投产品中含有进口产品的; ⑤为本次磋商标的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 ⑥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 材料的,或者被磋商小组认定为低于个别成本的,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 清、说明或者补正的; ⑦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按无效文件处理要求的。 25.询问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 构将在 3 个工作日内进行答复,如询问的内容涉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商业秘密的,不在答 复范围之内。 26.质疑 26.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磋商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 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具 体联系方式见投标邀请)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 疑期内一次性提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26.1.1 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按要求购买并收到采购文件之日; 26.1.2 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24 26.1.3 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6.2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按要 求购买采购文件的,可以按规定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 26.3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 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 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 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 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 26.4 供应商进行质疑时,应当书面提交质疑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及电子版一份(word 版)。 26.5 质疑函应采用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格式,应当采用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26.6 质疑供应商进行虚假、恶意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向财政主管部门进行汇报。 25 第四章 项目需求书 一、货物清单一览表: 1、冷冻库外形尺寸:6700*4500*2800 mm(-18℃) 序号 名 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1 制冷机组 半封闭风冷低温冷凝机组 10HP 台 2 2 库板 150mm厚双面 304不锈钢(0.8mm厚度)聚氨酯板 ㎡ 90 3 底板 150mm厚单面 304不锈钢(2mm厚度)聚氨酯一体防滑 板 ㎡ 31 4 库门 150mm厚双面 304不锈钢(1.5mm厚度)平开门 (1.2*1.95m)带可视窗 扇 1 5 蒸发器 吊顶式蒸发器 DD/100 台 2 6 电控箱 10HP物联网微电脑数显控制器 台 2 7 膨胀阀 TEX55 台 2 8 电磁阀 ZQDF-50BF 台 2 9 过滤器 GL41H-16 台 2 10 冷冻油 B5.2 瓶 2 11 制冷剂 R22a 瓶 2 12 管路系统 紫铜管、保温 Φ 6、Φ 10 、Φ 22、Φ 19、Φ 22 m 10 13 线路系统 (塑铜线)2.5mm?、1.5mm? 4mm? 项 1 14 四层货架 条式 304不锈钢(1.5mm厚)(1.2*0.6*1.8m) 台 13 15 铜弯头、直接 项 1 16 保温套、绑扎带 项 1 17 机组支架 项 1 18 排水系统 项 1 19 吊杆 项 1 20 焊条:铜焊条、电焊条 项 1 21 不锈钢穿线管φ 25 项 1 26 22 密封胶、玻璃胶(耐低温) 项 1 23 照明系统:防水防暴照明灯及控制开关 项 1 24 融霜水加热线(带阻燃) 项 1 25 换气扇装饰件 项 1 26 角铁 项 1 27 五金小件 项 1 2、冷藏库外形尺寸:5000*2400*2800mm(0℃) 序号 名 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1 制冷机组 半封闭风冷中温冷凝机组 5HP 台 2 2 库板 150mm厚双面 304不锈钢(0.8mm厚度)聚氨酯板 ㎡ 52 3 底板 150mm厚单面 304不锈钢(2mm厚度)聚氨酯一体防 滑板 ㎡ 12 4 库门 150mm厚双面 304不锈钢(1.5mm厚度)平开门 (1.2*1.95m)带可视窗 扇 1 5 蒸发器 吊顶式蒸发器 DL/25 台 1 6 电控箱 5HP物联网微电脑数显控制器 台 1 7 膨胀阀 TEX55 只 1 8 电磁阀 ZQDF-50BF 只 1 9 过滤器 GL41H-16 只 1 10 冷冻油 B5.2 瓶 1 11 制冷剂 R22a 瓶 1 12 管路系统 紫铜管、保温 Φ 6、Φ 10、Φ 22、Φ 19、Φ 22 套 1 13 线路系统 (塑铜线)2.5mm?、1.5mm? 4mm? 项 1 14 铜弯头、直接 项 1 15 保温套、绑扎带 项 1 16 机组支架 项 1 17 排水系统 项 1 18 吊杆 项 1 19 焊条:铜焊条、电焊条 项 1 20 不锈钢穿线管φ 25 项 1 21 密封胶、玻璃胶(耐低温) 项 1 22 照明系统:防水防暴照明灯及控制开关 项 1 23 融霜水加热线(带阻燃) 项 1 27 24 换气扇装饰件 项 1 25 角铁 项 1 26 五金小件 项 1 3、外机组不锈钢百页屋(外形尺寸:6000×3000×3000mm) 序号 名 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1 不锈钢方柱 管立柱 100*100 根 16 2 不锈钢百叶 窗 ㎡ 36 3 不锈钢门 2100*900 个 1 4 彩钢板 ㎡ 22 5 靠墙防水 项 1 6 工具设施费 项 1 7 旧房拆除人工费 项 1 8 玻璃胶 瓶 40 二、售后服务: 1.保修期:提供 2 年的免费保修,保修期自验收签字之日起计算。保修期满前 1 个 月内卖方应负责一次免费全面检查,并写出正式报告,如发现潜在问题,应负责排除。 保修期外,设备零配件损坏,卖方免费上门服务费维修,确经买方确认维修不好如需更 换,卖方以成本价或不高于设备成交折扣比例价格提供新零配件。 2.维修响应时间:在保修期内,自用户提出故障之日起,1小时内做出响应,提出解 决方案,24小时内派技术工程师上门维修,72小时内解决故障(特殊情况和不可抗拒因 素除外)。重大问题或其它无法迅速解决的问题应在一周内解决或提出明确解决方案。 否则卖方应提供相应的实验条件或按合同约定赔偿买方相应损失。同一部件在保修期内 若出现二次以上故障须整部件更换。 三、设备安装、调试和验收 1.如果有必要的安装准备条件,卖方应在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向买方提出详细的要 求或计划。卖方须到买方提供的现场免费安装、调试设备,进行操作试验,直至运行正 常。 2.验收标准:货物的性能应符合成交人应答文件中承诺的技术指标。货物按照磋商 文件、国家标准及合同的相关条款执行。 3.验收方法: 28 到货验收:交货时,成交人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关于本批所供货物的合格的检测 报告、质量合格证书等文件,由采购人与成交人共同验收。 最终验收:设备安装、调试结束后,由成交人负责并会同采购人及有关管理部门按 规定标准验收。最终验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人承担。 四、其他要求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 30日历天内供货并安装完毕。 2.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29 第五章 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 一、评审办法 1、竞争性磋商评审小组根据评分标准对照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内容进行评分。 2、计分方法:将各供应商的得分合计后取平均值,即为该单位的最终得分。 3、若得分有相同的,按最后磋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后磋商报价相同的, 按技术服务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4、采购人将确定排名第一的供应商候选人为成交人。排名第一的供应商候选人放弃成交、 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供应商候选人为成交人。排 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 的供应商候选人为成交人,以此类推。 5、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报价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报价 的,按一家报价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报价人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评审得 分相同的,按照最终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按照评审因素的 量化指标评审,其他同品牌报价人不作为成交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 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多家报价人提供的核 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以上规定处理。) 评分细则如下: 评分因素 评分项目 评分标准及说明 分值 报价部分 (30分) 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 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30%×100 注:报价得分保留 2位小数。 30 技术部分 (50分) 对磋商文件采 购需求的响应 程度 (30分) 满足磋商文件第四章中全部技术指标得满分 30分; 指标项有实质性负偏离的,经评审委员会认定,每有一项不满足 扣 2分;本项扣完为止; 30 整体技术服务 方案、工作流 程及对磋商文 件的响应程度 (20分) 针对本项目情况及磋商文件要求,须从专业角度为采购人提供全 面、科学、合理可行、进度有保障的技术服务方案和建议。 1、技术方案及技术措施,完全满足本项目需要,方案合理全面 可行,得 4-7分,部分满足得 1-3分,不满足得 0分。 2、进度保证措施 ,完全满足本项目需要,方案合理全面可行, 得 4-6分,部分满足得 1-2分,不满足得 0分。 3、服务质量保障措施、验收方案完全满足本项目需要,方案合 理全面可行,得 4-7分,部分满足得 1-3分,不满足得 0分。 20 30 商务部分 (20分) 售后服务 (8分) 1、售后服务期限,售后服务响应时间、解决问题时间;有无独 立维修、维护能力,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 4分,部分满足得 2分, 不满足得 0分。 4 2、备品、备件供应:(2分) 1)提供备品、备件一览表且丰富充分得 2分; 2)提供备品、备件一览表且基本满足得 1分; 3)未提供备品备件得 0分。 注:备品、备件一览表格式自拟(如提供) 2 3、保修期外售后服务:(2分) 1)提供保修期外维修计划,且详细完善得 2分; 2)提供保修期外维修计划,但不完善得 1分; 3)不提供保修期外维修得 0分。 2 供应商项目业 绩 (10分) 供应商需提供 2017年 11月至今,同类设备业绩证明。(每提供 一个得 2分,最高得 10分) 注: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应包括:采购合同,合同应包含合同首 页、金额页、签字盖章页和体现上述设备的相关内容页。(复印 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0 节能环保 (2分) 1.投标产品中每有一项品目清单范围内属于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 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 0.5分,最多加 1分,否则不加分。 2.投标产品中每有一项品目清单范围内属于优先采购环境标志 产品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 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 0.5分,最多加 1分,否则不 加分。 注: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本单位公章;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 品的不加分。 2 合计 100 注: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和《关于促进残 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 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投标人企业类型声明函》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证明其满足相关 规定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扣除 10%后参与评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 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 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将不予认定。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1 第六章 响应文件组成和格式 一、报价部分 (1)报价函 (2)总报价表 (3)分项报价表 二、商务部分 (1)资格证明文件 (2)业绩一览表 (3)商务条款偏离表 (4)供应商情况表 (5)与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的单位情况说明 (6)政府采购报价担保函格式或磋商保证金递交证明 (7)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格式 (8)《供应商企业类型声明函》 (如适用) (9)《监狱、戒毒企业》(如适用) (1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如适用) (11)成交服务费承诺书 三、技术服务部分 (1) 报价说明,货物主要技术数据和性能的详细描述(格式自定); (2) 详细的货物报价清单(格式自定); (3) 报价人推荐的供采购人选择的配套服务方案清单(格式自定); (4) 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的内容及具体措施(格式自定); (5) 技术偏离表。 32 一、 报价部分 1、报价函 致:(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项目磋商采购货物及服务的磋商邀请(项目编号),签字代 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 份及副本 份,电子版一份: 1. 报价部分 1.1报价函 1.2总报价表 1.3分项报价表 2. 商务部分 2.1资格证明文件 2.2业绩一览表 2.3商务条款偏离表 …… 3. 技术服务部分 3.1报价说明,货物主要技术数据和性能的详细描述; 3.2详细的货物报价清单; 3.3报价人推荐的供采购人选择的配套服务方案清单; 3.4 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的内容及具体措施; 3.5技术偏离表; 4. 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和技术规范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 在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 所附报价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服务/货物报价总价为(注明币种,并 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报价总价)。 2. 供应商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 供应商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第(编号、补遗书)(如果有的话)。 33 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4. 本报价有效期为自磋商之日起 90 个日历日。 5. 我方承诺,与买方聘请的为此目的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 我方不是买方的附属机构。 6. 供应商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报价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 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 7. 与本报价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传真 电话 电子函件 供应商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 公章 日期 34 2、总报价表格式 供应商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报价总价 磋商保证金 (有/无) 交货期 交货地点 备注 小写: 大写: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_____________ 供应商盖章: 日期: 注: 1、报价货币为人民币; 2、报价总价应包括所有分项报价表总价和其它分项报价; 3、此表格经法人授权代表签字方有效。 35 3、分项报价表格式 供应商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数量 原产地和制 造商名称 单价 总价 是否属 于小型 和微型 企业产 品 是否属 于节能 产品 是否属于环境 标志产品 1. 2. 3. 4. 5. … 总计 总价:______元。 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金额合计______ 元; 属于节能产品的金额合计______元; 属于环境标志产品的金额合计______元。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_____________ 36 供应商盖章: 日期: 注:1.如果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2.上述各项的详细分项报价,应另页描述。 3.如出现分项报价表中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内容与“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内容 不一致或分项报价表中未表明是否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时,则在评审时视为非“小 型和微型企业产品”。 4.如分项报价表中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 证明材料,在评审时将不予认可。 5.报价总价应包括如果授予合同卖方将要缴纳的包括增值税在内的销售税和其它税。 6.报价总价应包括所有分项报价表总价和其他分项报价。 7.此表格经法人授权代表签字方有效。 37 二、 商务部分 1、资格证明文件及格式 1-1 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其 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注: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供《民办非企业登记证 书》副本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以上提供的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38 1-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采购代理机构) : 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我公司的(姓名)为我公司 本次项目的授权代表,代表我方办理本次磋商、签约等相关事宜,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 协议、合同并具有法律效力。授权代表联系方式 。 在我方未发出撤销授权委托书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委托书一直有效。授权人(代 表)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撤销而失效。 授权代表无权转让委托权。特此授权。 本授权委托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附法人代表身份证以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代表姓名: 性 别: 年 龄: 单 位: 部 门: 职 务: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39 1-3供应商需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0 1-4提供本单位 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须包括审计报告正文、 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投标人无法提供 2019年度审计报告,则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说明:1、银行资信证明是指供应商参加本次磋商截止日前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 证明(成立一年内的公司可提交验资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资 信证明文件抬头应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空白抬头; 2、提供的银行资信证明必须是完整的(正反面),可以为复印件 (加盖本 单位公章),评审委员会保留审核原件的权利; 3、银行资信证明的开具银行明确规定复印无效的,须提交原件; 4、银行资信证明应能说明该供应商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业信誉良 好等; 5、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存款证明无效。 41 1-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税收记录; 供应商逐月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近一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缴纳 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供应商逐年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参加本 次采购活动上一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 账票据凭证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42 1-6供应商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近一年内连续三个月缴纳税收的缴纳凭证复印件,缴纳税 收的缴纳凭证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43 1-7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原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44 1-8近三年内(本项目磋商截止期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 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查询结果记录(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45 1-9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46 1-10供应商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47 2、业绩案例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用户名称 合同金额 用户联系人 用户联系电话 备注 注:(须提供评分表格所需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评委保留对上述资料原件审 核的权力。) 48 3、商务条款偏离表 供应商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竞争性磋商文 件内容条目号 竞争性磋商 文件要求 磋商文件响应 偏离 偏离说明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_____________ 供应商盖章: 日期: 注: 1、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任何偏离应列明“正偏离”或“负偏离”,并标明“其 他无偏离”。 2、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无偏离应标明“无偏离”。 3、此表格经法人授权代表签字方有效。 49 4、供应商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公章) 填表日期: 单位 名称 电 话 主管 部门 企业 负责 人 职 务 地 址 传 真 经济 类型 授权 代表 职 务 一、单 位简 历及 机构 单 位 优 势 及 特 长 二、单 位概 况 职 工 总 数 人 上 一 年 主 要 经 济 指 标 指 标 名称 计 算 单 位 实际完成 总 产 值 万 元 实 现 利润 万 元 固 定 资 产 原 值 万元 净 值 万元 资 金 性 质 生 产 性 万 元 非 生 产性 万 元 50 5、与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的单位情况说明 51 6、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报价担保函格式或磋商保证金递交证明 编号: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鉴于 (以下简称“供应商”)拟参加编号为 的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投标,根据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参加报价时应 向你方交纳报价保证金,且可以报价担保函的形式交纳报价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 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报价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中选后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二)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即本 项目的报价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的保证期间为: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 个月止。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 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发生 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 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 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 52 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应按照你方的要求代供应商向你方支付报价保证金。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 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贵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贵方支付款项(支付 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 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五、免责条款 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报价保证 金义务时,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2.因你方原因致使供应商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 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 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 讼管辖地法院为 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 年 月 日 53 7、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履约担保函格式(本项目本条不适用) 编号: (采购人): 鉴于你方与 (以下简称供应商)于 年 月 日签定编号 为 的《 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且依据该合同的约定,供 应商应在 年 月 日前向你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 履约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磋商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招标机构人同 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2.主合同约定的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 (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 (2) 。 (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 %数额为 元(大写 ),币种为 。(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供应商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完工期 限届满后 日内。 如果供应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由我方在保证 金额内向你方支付上述款项。 54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 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帐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违约 事实的证明材料。 如果你方与供应商因货物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 部门出具 的质量检测报告,或经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调解书,本保证人即按照检 测结果或裁决书、调解书决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 2. 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 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 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 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货物\工程\服务全部验收合格的, 自验收合格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 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 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4.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 责任,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与供应商修改合同履行期限,我方 保证期间仍依修改前的履行期限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五、免责条款 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应 缴纳的保证金义务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55 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 讼管辖地法院为 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 年 月 日 56 8、《供应商企业类型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大型、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 司为______(请填写:大型、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按投标形式选择填写): (1)□本公司为直接供应商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 (2)□本公司为代理商,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 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后附制造商供应商企业 类型声明函) (3)□本公司为联合体一方,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 务。我公司提供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为 。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57 制造商供应商企业类型声明函(如适用) 本公司作为______单位的______ 项目的设备制造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根据《政 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及《工业和信息化 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 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作出如下声明: 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 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58 9、《监狱、戒毒企业声明函》(如适用) 59 10、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格式)(如适用)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 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 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 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60 11、成交服务费承诺书 致:中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们在贵公司组织的 项目磋商中若获成交(磋商文件编 号: ),我们保证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磋商文件的规定,以支票、 电汇或现金,向贵公司一次性支付应该交纳的成交服务费用。收费标准依据国家按原计 价格[2002]1980号文、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有关规定 向成交人收取成交服务费用。 特此承诺 承诺方法定名称: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承诺方授权代表签字: (承诺方盖章) 承诺日期: 61 三、 技术服务部分 1、报价说明,货物主要技术数据和性能的详细描述(格式自定); 2、详细的货物报价清单(格式自定); 3、报价人推荐的供采购人选择的配套服务方案清单(格式自定); 4、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的内容及具体措施(格式自定); 62 5、技术偏离表 供应商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竞争性磋商文 件内容条目号 竞争性磋商 文件要求 磋商文件响应 偏离 偏离说明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_____________ 供应商盖章: 日期: 注: 1、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任何偏离应列明“正偏离”或“负偏离”,并标明“其他无偏离”。 2、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无偏离应标明“无偏离”。 3、此表格经法人授权代表签字方有效。 63 第七章 合同一般条款 1. 定义 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 “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 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1.2 “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卖方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付给卖方的价格。 1.3 “服务”系指根据合同约定合同约定卖方承担与设计方案有关的辅助服务。 1.4 “买方”系指采购人或购买服务的单位。 1.5 “卖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货物及相关服务的供应商,即成交供应商。 2.技术规范 2.1 提交设计及实施方案的技术规范应与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 有)及其投标文件的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买方接受的话)相一致。若技术规范中无 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 3. 付款条件 3.1 付款条件见“合同专用条款”。 4. 违约赔偿 4.1 详见合同约定。 5. 不可抗力 5.1 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 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 5.2 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 发生后 14 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另一方。 64 5.3 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 双方应通过协商在 28 日内达成进一步 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 6. 税费 6.1 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 7. 仲裁 7.1 买卖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 端。如果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申请北京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7.2 仲裁裁决应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当事人一方在规 定时间内不履行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7.3 仲裁费除仲裁机构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 7.4 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合同条款外,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8. 违约解除合同 8.1 在卖方违约的情况下,买方经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后,可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 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同时保留向卖方追诉的权利。 8.1.1 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买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全部或部分服务的; 8.1.2 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主要义务的; 8.1.3 买方认为卖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的。 8.1.3.1“腐败行为”和“欺诈行为”定义如下: 8.1.3.1.1“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买方在合同签 定、履行过程中的行为。 8.1.3.1.2“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合同签定、履行过程中,以谎报事实的方法,损害买 方的利益的行为。 8.2 在买方根据上述规定,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之后,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以采购 监督管理部门同意的方式,推迟与未提供服务,卖方应承担买方购买类似服务而产生的 65 额外支出。部分解除合同的,卖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解除的部分。 9. 破产终止合同 9.1 如果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买方经报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后,可在任何时候 以书面通知卖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卖方补偿。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 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10. 转让和分包 10.1 采购合同不能转让。 10.2 经买方和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事先书面同意,卖方可以将合同项下非主体、非关键性 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分包 不能解除卖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11. 合同修改 11.1 买方和卖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但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 除外。如必须对合同条款进行改动时,由双方当事人提出书面的合同修改意见,并经采 购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后签署。 12. 保修 12.1 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场地、设备和设施拥有使用权,乙方对属于甲方的资产负有规范 使用、妥善保管、自行维修、防止流失和使其保值的责任,对因管理、使用不当造成甲 方经济损失的,乙方要承担责任并做出相应的赔偿;乙方无权将经营场地擅自出租或转 租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13. 通知 13.1 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而另一方也应以书面形式 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 66 14. 计量单位 14.1 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5. 适用法律 15.1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16. 合同生效和其它 16.1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内容的确定应以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为基础,不得违背其实质 性内容。合同将在双方签字盖章后开始生效。 16.2 本合同一式 陆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买方执贰 份,卖方执 贰 份,采购代理 机构执 贰 份。 67 第八章 合同专用条款 合同专用条款是合同一般条款的补充和修改。如果两者之间有抵触,应以专用条款 为准。合同专用条款的序号将与合同一般条款序号相对应。 1、定义 1.5买方:本合同买方系指:北京师范大学 1.6卖方:本合同卖方系指:成交人 1.7现场:本合同项下的服务实施地点位于:用户指定地点 交付时间:按合同约定 9.1、付款条件:按合同约定 4、质保金条款:见按合同约定。 68 第九章 合同格式 69 合同编号: 政府采购合同 项目名称: 货物名称: 买 方: 卖 方: 签署日期: 70 合 同 书 (买方)在北京师范大学新乐群地下室冷库建设项目(项目 名称)中所需 (货物名称)经中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以 ZYZB-2020-152 号磋商文件在国内竞争性磋商招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定 (卖方)为中标人。买、卖双方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1、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应该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 充。为便于解释,组成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支配地位的次序如下: a. 本合同书 b. 成交通知书 c. 协议 d. 报价文件 (含澄清文件) e. 磋商文件 (含磋商文件补充通知) 2、货物和数量 本合同货物: 数量: 3、合同总价 本合同总价为 元人民币。 分项价格:_____________ 4、付款方式 本合同的付款方式为: 设备安装完成后,采购方向成交方支付合同金额 90%的项目款。待质保期满后, 采购方向成交方一次性支付余款。 71 5、本合同货物的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 30 日历天内供货并安装完毕。 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6、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全权代表签署、加盖单位印章生效。 买 方: 卖 方: 名 称:(印章) 名 称:(印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72 附件:磋商保证金退还信息表(单独密封提交) 磋商保证金退还信息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付款人名称: 付款账号: 付款人开户行: 付款人银行行号: 付款金额(元): 交纳方式:支票□ 网上转账□ 投标担保函□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版权所有:厨联科技 (c)2008-2022 CFSBCN All Rights Reserved

客户服务邮箱:350319542@cfsbcn.com 邮编:610000 蜀ICP备14006818号-4 联系电话:13880215230

成都地址:成都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天府新谷10号楼17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