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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青岛市即墨区北安街道办事处北安演泉幼儿园内设配套中标公告

  • 山东
  • 状态:公告
所在地区山东招标类型公告
请点击下载发布时间2020-12-22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JMCG2020000627 二、项目名称:北安演泉幼儿园内设配套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标包【1】青岛广丰泰电子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标包【1】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通济街道办事处岙兰路世纪花苑商住楼B.900楼

中标(成交)金额:(可填写下浮率、折扣率或费率)标包【1】88.7706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标包【1】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名称:北安演泉幼儿园内设配套

品牌(如有):见附近

规格型号:见附近

数量:见附近

单价:见附近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标包【1】张瑞华、刘建平、张磊、陈学军、张心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计价格(2002)1980号文 1.35 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青岛市即墨区北安街道办事处

地 址:即墨区太和路68号

联系方式:0532-875010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青岛嘉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青岛市北区台柳路196和达新都汇3层

联系方式:856315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组织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具体工作人员姓名)李楠

电 话:85631586

十、附件

附件1 北安演泉幼儿园内设配套招标文件.pdf

附件2 清单.pdf

附件3 专家费.pdf

发布人:902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22日 18时01分09秒
即墨区政府采购 北安演泉幼儿园内设配套 货物类公开招标文件 招 标 人:青岛市即墨区北安街道办事处 代理机构:青岛嘉信招标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项目编号:JMCG2020000627 日 期:二〇二〇年十二月 1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3 第三章 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10 1.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目录..................................................................................................... 10 2.其他规定......................................................................................................................................11 第四章 采购需求................................................................................................................................. 12 1.项目说明......................................................................................................................................12 2.招标产品技术规格、要求和数量(包括附件、图纸等).....................................................12 3.商务条件......................................................................................................................................21 第五章 评标办法................................................................................................................................. 23 1.相关要求......................................................................................................................................23 2.评分标准......................................................................................................................................24 1.招标依据以及原则..................................................................................................................... 28 2.合格的投标人............................................................................................................................. 28 3.保密..............................................................................................................................................29 4.语言文字、计量单位、时间单位、投标有效期以及投标费用.............................................29 5.踏勘现场......................................................................................................................................29 6.询问..............................................................................................................................................30 7.偏离..............................................................................................................................................30 8.履约担保......................................................................................................................................30 9.采购代理服务费......................................................................................................................... 30 10.招标文件................................................................................................................................... 30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32 12.投标报价................................................................................................................................... 34 13.投标文件格式以及编制要求................................................................................................... 35 14.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35 15.投标文件的递交....................................................................................................................... 35 16.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36 17.质疑............................................................................................................................................36 18.投诉............................................................................................................................................37 19.其他需补充的内容................................................................................................................... 38 第七章 开标、评标、定标................................................................................................................. 38 1.开标程序......................................................................................................................................38 2.开标..............................................................................................................................................39 3.评标委员会................................................................................................................................. 40 2 4.评标程序......................................................................................................................................42 5.评标..............................................................................................................................................42 6.澄清有关问题............................................................................................................................. 44 7.定标..............................................................................................................................................45 8.中标公告以及中标通知书......................................................................................................... 46 9.投标无效......................................................................................................................................46 10.废标............................................................................................................................................47 11.特殊情况处置程序................................................................................................................... 47 12.违法违规情形........................................................................................................................... 48 13.违规处理................................................................................................................................... 49 第八章 纪律要求................................................................................................................................. 49 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49 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50 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50 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50 第九章 签订合同、合同主要条款..................................................................................................... 50 1.签订合同......................................................................................................................................50 2.追加合同金额............................................................................................................................. 51 3.货物质量与验收......................................................................................................................... 51 4.合同主要条款............................................................................................................................. 52 第十章 投标文件格式................................................................................................................................. 58 3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北安演泉幼儿园内设配套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国青岛政府采购网(http:/ /zfcg.qingdao.gov.cn)免费采购文件,并于 2020-12-22 14:00(北京时间)前 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MCG2020000627 项目名称:北安演泉幼儿园内设配套 预算金额与最高限价: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 896000 元,其中第一包 896000 元。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 896000 元,其中第一包 896000 元。 采购需求:北安演泉幼儿园内设配套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交货安装完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 gp.gov.cn)、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信用青岛(credit.qingdao.gov.cn) 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不良行为名单。 4.投标人请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在www.ccgp-qingdao.gov.cn注册并后进行网上 投标报名。未在网上报名或网上报名不成功的,无资格参加投标(或谈判)。 5.所投产品在第四章技术要求中带“▲”标注的必须为政府强制采购范围内的产品。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在中国青岛政府采购网(http://zfcg.qingdao.gov.c n)免费采购文件,代理机构不再发售纸质采购文件。潜在投标人请在报价截止时 间前登录青岛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qin gdao.gov.cn)进行注册并报名。供应 商未按规定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上报名或网上报名不成功的,响应无效;未按规定获取 4 的采购文件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供应商自负。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0-12-22 14: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青岛市台柳路 196 号和达新都汇 305 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青岛市即墨区北安街道办事处 地址:即墨区太和路 68 号 联系方式:0532-875088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青岛嘉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青岛市北区台柳路 196 号和达新都汇 3楼 联系方式:856315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楠 电话:85631586 5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 招标人 青岛市即墨区北安街道办事处 2 采购代理机构 青岛嘉信招标有限公司 3 项目名称 北安演泉幼儿园内设配套 4 分包情况 本项目共 1个包 5 资金来源以及资金构成 财政资金 6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7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之日起 90 个日历天。 8 踏勘现场 □√ 不组织,自行踏勘 □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地点: 9 履约保证金 □√ 不需要 □ 需要,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中标合同金额的 % (履约保证金须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 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10 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 □ 由招标人支付 □√ 由中标人支付,服务费金额 1.35 万元 1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 料 / 1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 件澄清或修改的时间 从更正公告发布时间开始 48 小时内 13 投标截止时间 2020 年 12 月 22 日 14 时 00 分 14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 方案 □√ 不允许 □ 允许。要求: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 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 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方案,招 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15 投标报价的范围 含税全包价。包括产品的设计、制作、包装、保险、 运输、装卸、安装、调试、培训、验收、保修等一 切费用(即交钥匙工程)。 6 16 投标报价的次数 本次投标报价为一次不得更改报价,投标人只有一 次报价的机会。投标报价(即开标报价)不得有选 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且不得高于采购预算。 若有最高限价,且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17 进口产品投标 □√ 不允许 □ 允许,产品名目清单: 18 样品 □ □√不需要 □ □需要,样品要求如下: 1.样品:招标文件中带“※”标注的货物为投标 人开标时应提供的样品; 2.样品的生产、安装、运输费、保全费等一切费 用由投标人自理。 3.送样截止时间: 2020 年 月 日 09 时 30 分。 4.送样送达地点: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到指定 地点的拒绝接收。 5.投标人应按照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摆放样品 并做好展示,样品不能有投标人的标识及品牌,样 品将进行统一编号。样品不能显示投标人名称的标 识及品牌,若有,应当有效遮挡。样品将进行统一 编号。 6.若需要现场演示的,投标人应提前做好演示准 备(自带演示的一切辅助设备),届时因投标人自 身原因未能演示的,后果自负。 7.宣布评标结果前,投标人不得将样品整理、装 箱或者撤离展示区;遇到特殊情况需要对样品进行 整理、装箱或者移动样品的,投标人必须书面提出 申请,采购代理机构同意后方可移动样品。评标委 员会已经确定投标人投标无效或者废标的,投标人 签字确认后可以进行样品整理、装箱或者撤离展示 区,但不得影响或者损害其他投标人的样品,否则 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宣布评标结果后,对于未中标人提供的样品, 应当及时退还或者经未中标人同意后自行处理;对 于中标人提供的样品,中标人与招标人、采购代理 机构共同清点、检查和密封样品,由中标人送至招 标人指定地点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 参考。 7 说明:投标人不按上述要求提交样品、不服从现 场工作管理的,样品评分项将被扣分或按“0”分处 理。 19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 不需要 20 投标文件编制装订 1.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须胶装成一册。 (纸张超过500张可以分上下册胶装) 2.封面设置。投标文件封面设置包括:投标文 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全称和投标文件 完成时间。投标人全称填写“×××公司”,并加 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文件内容。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 求编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不得加行、涂改、插字 或者删除。 4.投标文件正文用白色 A4 复印纸打印,并编制 目录,目录、内容标注连续页码,页码从目录编起, 标注于页面底部居中位置;产品说明书、产品彩页、 图纸、图片等非文本形式的内容,可以不标注页码, 应将这些材料放置在技术部分中,折叠成 A4 纸面大 小,左、下侧对齐,左侧胶装成册。 21 投标文件签署和盖章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 代表签字处,均须本人用黑色签字笔签署(包括姓 和名)并加盖单位公章,不得用签名章、签字章等 代替,也不得由他人代签。 2.被授权代表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人授 权委托书。 3.“投标函”、“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政府 采购诚信承诺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署。 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以及相关书面文件中的单 位盖章(包括印章、公章等)均指与投标人名称全 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 “专用章”、“合同章”、“财务章”、“业务章” 等)的印章。 22 投标文件份数及要求 投标文件应按包分别进行编制: 1.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肆份。正本和副本 的封面上应当清楚地标记“正本”或者“副本”字 样;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2.为方便唱标,请投标人另外准备一式两份《报 8 价一览表》单独密封,并在密封件封套上标明“报 价一览表”字样,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3.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 4.电子版投标文件壹套:内容与纸质投标文件正 本一致,格式:PDF格式;介质:“U”盘。 23 投标文件密封和标记 1.一个包三个密封件,分别是:报价一览表密 封件、投标文件密封件、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密封 件(包括电子版投标文件); 注:一个密封件确实无法密封的,可分开密封; 对于投多个包的投标人,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可 密封为一个密封件。 2.密封件封套上标明招标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以及包、投标人名称等,在所有封签处标注“请勿 在 2020 年 12 月 22 日 14 时 00 分之前启封”字样, 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 代表签字。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 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应 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出示并提交,不允许放在密封 件中。 24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地点 及要求 时间:2020 年 12 月 22 日 13 时 30 分起至 14 时 00 分止。 地点:青岛市台柳路 196 号和达新都汇 305 开标室。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 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应出示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被授 权代表参加投标的,应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 身份证原件以证明其出席。否则,代理机构对递交 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25 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0 年 12 月 22 日 14 时 00 分。 地点:青岛市台柳路 196 号和达新都汇 305 开标室。 26 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共5人,其中: 采购人代表1人,评审专家4人 27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最低评标价法 9 28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 定中标人 □√ 是,每包确定一个中标人,中标结果在青岛市政 府采购网公告,公告期限为 1个工作日。 □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29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除投标人需收回的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中的证明 材料原件(如营业执照、合同、相关资质证书等) 外,其他文件概不退还。 30 其他需补充的内容 30.1 定义 原件:最初产生的区别于复制件的原始文件或文件 的原本或公证处出具的文件复制件公证书。 书面形式:包括文字的打印或复印件、传真、信函、 电传、电报、电子邮件、青岛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 公告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30.2 分包和非主体、非关键性 工作 □√ 不允许 □ 允许,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文件载明的标的招标项 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 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 明。 30.3 核心产品 □属于单一产品采购项目 √属于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 属于非单一产品采购 项目,其中净水机为核心产品。 30.4 监督 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以及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即墨区 财政局依法实施的监督。 30.5 其他需补充的内容 无 10 第三章 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 1.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目录 序号 证明材料名称 提供形式 包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或组织 合法经营权的凭证(如营业执照、登记证书、 执业许可证等) □√原件 □复印件 2 2019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 具的资信证明(若是中小企业,可只提供财 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 的投标担保函) □原件 □√复印件 3 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原件 □√复印件 4 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 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原件 □复印件 5 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 □√原件 □复印件 6 所投产品在第四章技术要求中带“▲”标注 的必须为政府强制采购范围内的产品:同时 提供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 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 的公告(附认证机构名录)和市场监管总局 确定的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 期之内的节能(节水)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并标注所投产品两项证明材料。 □原件 □√复印件 备注: (1)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提交上述证明材料 1-6 项,未提交或提交不全的视为资 格性审查不合格; (2)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会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或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在开标签到时单独提交,供开标会现场 查验。 (3)要求提交的证明材料可以是复印件的,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4)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是指投标人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11 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内缴纳税收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是指 参加政府活动前一段时间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提供 网页版),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也需要提供缴纳税收的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 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 纳社会保障资金。 2.其他规定 2.1 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完整,字迹、印章要清晰。 2.2 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与投 标文件一并递交,逾期拒绝接收。 2.3 投标人需收回的证明材料(如合同书、营业执照副本、相关许可证等)待评审 完毕后退还。不需收回的证明材料原件(产品授权书等)和投标文件一起不予退还,需 收回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页数过多时,可以提供证明材料的主要条款页复印件)、其 他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应当装订于投标文件中。 2.4 营业执照等原件无法提供的,可提供由发证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公证处 出具的公证书原件。 12 第四章 采购需求 1.项目说明 1.1 本章内容是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制定的。 1.2 货物必须为合格产品,质量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 标准、规范,中标人供货时应当提供有关货物的合格证明材料等。 1.3 投标人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合格产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 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中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后,在其 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者材 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者故障负责。所投产品应提供详细的技术资料,应有检测 报告等详细资料。 1.4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产品。招标人确需招标采购进口产品的,应在招投标活动开 始前,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 号)文件规定办 理审核手续,通过财政部门审核后,方可招标采购进口产品,否则招标人不得招标采购 进口产品,投标人不得提供直接进口或者委托进口产品(包括已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 品)。 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进口产品时不得拒绝国产相同质量产品的制造商或 代理商参与投标。 2.招标产品技术规格、要求和数量(包括附件、图纸等) 类别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教室 多媒体教学一 体机 尺寸:≥65 英寸,采用 LED 背光,采用直下式背光 方案; 2.屏幕物理分辨率:≥3840*2160; 3.显示比例 16:9; 4.支持 20 点同时触控,支持 20 笔书写,触摸分 辨率:≥32767*32767; 5.整机外壳采用金属材质,抗撞抗划抗腐蚀; 6.表面无尖锐边缘或凸起,保证师生安全使用; 7.采用 3mm 厚度钢化防眩玻璃覆盖屏体。 台 6 ▲电脑 I3 处理器,内存≥4G,硬盘≥1t。 台 6 ▲3P 空调 3P 立式变频柜机; 台 12 13 电压/频率:220V/50Hz; 制冷剂:r32; 低温启动:支持低温启动; 噪音:内机噪音(dB(A)≤45dB,外机噪音(dB(A) ≤56dB; 循环风量(m3/h)≥1200m3/h; 能效等级:一级能效; 制热量(W)≥9000W;制冷量(W)≥7000w; 带断电记忆、内外机自动清洁、自动除霜、独立 除湿功能; 智能 APP 远程操控; 高温制冷:支持高温制冷; 冷暖类型:冷暖电辅变频; 空调整机质保不低于 6年。 钟表、墙饰、吊 饰等材料 材质:环保塑料制品+电子元件; 规格:直径 30CM; 材质:木制; 配置:区角牌底板 6个,4种吊饰每种 2个。 组 6 幼儿绘本图书 材质:硬面正版 规格:25*25CM 本 2000 泡沫地垫 材质:EVA 环保材料 规格:60*60*1CM 箱 12 衣帽柜 规格:120*30*120cm,采用 AA 级芬兰松板材, 厚度 1.7CM,背板采用 E0 级实木多层板内嵌式, 要求后背板安装时四周扣槽,背板内嵌,四角无 裸露,实木多层板采用环保木蜡油封边;柜体四 周全部圆弧倒角,保证安全,油漆采用三底两面, 油漆为环保油漆,无毒无害,表面光滑无毛刺。 套 15 卫生保健室 诊察桌、椅 诊察桌: 规格:1200*600*730mm 基材采用符合国家环保要求的三聚氢胺板,桌面 为防火板,桌子两侧一边设计为主机架,一边设 计为抽屉,中间为键盘架。 诊察椅: 凳面直径 33cm,46cm≤升降高度≤58cm 套 1 药品器材柜 尺寸:900*250/400*875/1750mm 材质:采用 0.8mm 优质冷轧钢板,采用优质五金 配件;表面处理:采用碱性助洗脱脂,酸洗除锈, 磷化后静电喷塑,颜色为灰白色。防护性好,附 着力强。 个 2 保健资料柜 规格:1800*850*390mm 材质:采用 0.8mm 优质冷轧钢板,采用优质五金配件; 表面处理:采用碱性助洗脱脂,酸洗除锈,磷化后静 电喷塑,颜色为灰白色。防护性好,附着力强。 个 3 身高体重测量 计 规格:88*30*27cm,身高测量范围 90-170cm,体 重测量范围 180KG。 台 1 14 灯光视力箱 规格:灯箱尺寸 93*28.5*6cm 屏幕尺寸 85*20.5cm 个 1 对数视力表 规格:42*62mm 张 1 身高座椅计 规格:身高量程 60~200cm 坐高量程 30~120cm 台 1 高压消毒锅 产品容积:18L 内胆规格:240*140 不锈钢防干烧,加厚不锈钢,超压自泄保护,微电脑 自动控制。1、灭菌器安全类型属类 B型设备,产品 具备良好的接地功能。2、灭菌器应为间隙性工作。3、 灭菌器盖上有安全阀、放气阀和双刻线压力表。①能 起到稳定压力、排放冷空气和指示器内压力的功能② 安全阀灵敏准确,压力表指示清晰,观察方便、性能 可靠③安全阀控制温度在 0.14mpa-0.165mpa4、本灭 菌器具有防干烧功能,当器具工作出现缺水时会停止 加热。 个 1 常用消毒液 规格:2.5L/瓶 个 2 常用医疗器械 材质:塑料 规格:27*17*16cm 套 2 带盖方盘 规格:24*16*5cm 个 2 敷料缸 产品尺寸:9*10mm,304 材质不锈钢带有钢印。 个 1 敷料 尺寸:10*8cm,每层纱布折叠 8层 袋 2 手电筒 尺寸:13*130mm 左右,双档,轻巧便携 LED 灯。 只 2 软皮尺 尺寸:1.1*150cm 条 1 外用急救药品 综合急救箱 规格:箱体尺寸 48*30*15cm,内含常用药。 套 2 带量食谱 16K 盘 1 体温计 材质:玻璃菱形水银体温计 支 10 科学发现室 动物图片、动物 标本、动物仿真 玩具 动物图片 3-5 种(不少于 30张)动物标本 3-5 种 (不少于 10 个)动物仿真玩具。高分子树脂,所 有标本采用动物实物,安全可靠,清晰度高,方 便观察。 套 5 植物 尺寸,23.8cm*23.8cm*0.9cm;双层高密度板, 环保性水漆,面板光滑,抓手无毛刺,用于展示 植物的生长及组成部分。 套 1 人类 人体模型器官可拆。 套 1 沙和水 优质安全塑胶,容积2.5-5升,采用全新PP材料, 抗腐蚀,耐高温 透明材质,尺寸:26.5*20*10cm。 套 1 空气和水 塑料杯 1个,尺寸 7.1(d)*5cm;塑料盖 1个, 尺寸 7.5(d)cm;塑料漏斗 1个,6.5(d)*4.5cm; 过滤式管 4个,3.1(d)*5.9cm;花岗岩石子 1 袋,材质:石质;瓷沙 1袋,材质:石质;活性 炭 1袋,材质:木质;石英砂 1袋,材质:石质; 小苏打 1袋;钾明矾 1袋;海绵 2块;滤纸 6张, 测量风叶 4个,尺寸:5.4*436cm,塑料;顶帽 1 套 1 15 个,尺寸:1*1.1cm,塑料;短杆 1个,尺寸: 0.9*4.1cm,塑料;风叶架 1个,尺寸:7.5*7.5cm, 塑料;风向标 1个,尺寸:6.5*1.5cm,塑料; 指南针 1个,尺寸:4.8*3.2cm,塑料;长杆 1 个,尺寸:1.2*9cm,塑料;收纳盒盒盖 1个, 尺寸:12.3(d)*1.1cm,塑料;收纳盒底座 1 个,尺寸:12.3(d)*6cm,塑料。 声音 敲击棒敲击琴面,可发出不同清脆的音符,让幼 儿感知音乐的魅力。环保材质,色彩鲜明,含敲 击棒*2,琴面长 27cm。 套 1 电和磁 底板,1个,尺寸:19.4*14cm,材质:塑料;电 源,1个,尺寸:7.5*7.1*2cm,材质:塑料;风 扇,1个,尺寸:7.2*3*5.6cm,材质:塑料;扇 叶,1个,尺寸:8(d),材质:塑料;平衡开关, 1个,尺寸:7.2*5.7cm,材质:塑料;开关,1 个,尺寸:7*2cm,材质:塑料;LED 灯,3个, 尺寸:7*1.8cm,材质:塑料;4导线,1个,尺 寸:9.8*1.1cm,材质:塑料;3号导线,2个, 尺寸:6.9*1.1cm,材质:塑料;2号导线,3个, 尺寸:4*1.1cm,材质:塑料;光纤树,1个,尺 寸:14.7*1.1cm,材质:塑料;导光柱,1个, 尺寸:10*1cm,材质:塑料;光纤树安装底座, 1个,尺寸:2*1.4*2.2cm,材质:塑料。 套 1 运动和力 由不同的颜色的圆柱组成,可以让幼儿认识不同 的颜色,还可以让幼儿手指轻巧灵活,心志集中, 还培养了孩子的平衡能力、手眼协调能力。月亮 1个,尺寸:20*20*3.5cm;红色圆柱 3个;黄色 圆柱 3个;橙色圆柱 3个;蓝色圆柱 3个;绿色 圆柱 3个;紫色圆柱 3个。 套 1 光和影 优质 PVC 彩虹折叠式平面镜,单面镜面,用于探 究镜面成像和光的反射、折射等。闭合时尺寸: 13*6.9*2.5cm;打开后尺寸:48.4*7*0.8cm 套 1 字宙样貌(图 片) 高清印制,便于观察。 套 1 宇宙探索(图 片) 高清印制,便于观察。 套 1 太阳月亮与地 球(地球和地球 仪) 手拨转动,可全方位旋转。 套 1 四大发明 表面光滑。 套 1 交通工具(图片 和玩具) 高清印制,环保塑料。 套 1 通讯工具(玩 具) 优质安全塑胶。 套 1 室内操作台和 材料柜 材质:木塑板; 规格:75*75*110Cm; 可用于陈列展示科学教具用品,烘托科学实验探 套 1 16 索的氛围。 美工室 各种纸张,如: 素描纸、卡纸、 蜡光纸、瓦楞 纸、皱纹纸、包 装纸等 1.彩色卡纸 4K,每包 100 张,1包; 规格:38*52CM 2.皱纹纸 10 个色,每色 1包,每套 10 包,1套; 规格:50*100CM 3.素描纸 4K,每包 20张,1包; 规格:38*52CM 4.瓦楞纸 4K,每包 50张,1包; 规格:50*70CM 5.包装纸,每包 10 张,1包; 规格:58*58CM 6.金粉海绵纸 4K,50 张每包,1包;规格:38*52CM 套 10 裁剪、粘贴、固 定工具,如安全 剪刀、胶水、固 体胶棒、透明 胶、订书机等 1.儿童晨光花边剪刀, 规格:13.8*63CM 2.双面胶 规格:0.8*4500CM 3.白乳胶 10 瓶, 规格:60ML 4.晨光儿童安全剪刀 规格:165*65CM 5.得力固体胶 规格:21 克 6.透明胶带 规格:110*4.2*0.18CM 7.得力订书机 规格:123*56CM 套 30 雕塑材料,如黏 土、橡皮泥、模 具、钝刀等 1.太空泥,规格:500 克,3包/套; 2.陶泥,规格:200 克; 3.橡皮泥,规格:500 克,3包/套; 4.模具,规格:8件套; 5.泥塑工具 规格:10 件套。 套 30 绘画材料,如蜡 笔、油画棒、水 彩笔、毛笔、刷 子、水彩颜料、 丙烯颜料等 1.蜡笔,规格:24 色; 2.油画棒,规格:24色; 3.水彩笔,规格:24色; 4.毛笔,规格:大中小号; 5.刷子,规格:10CM1 个,5CM 一个,8CM1 个; 6.水彩颜料,规格:100ML,3 个/套; 7.丙烯颜料,规格:300ML,3 个/套。 套 30 防脏罩衣(大中 小号) 材质:防水尼龙纤维; 规格:适合 120CM 身高。 套 180 办公类 教师办公桌 材质:环保颗粒板 规格:120*60*75CM 台 30 教师办公椅 材质:金属制品 规格:50*50*85CM 把 30 17 接待室沙发茶 几等 1.沙发材质:环 PU+高密度珍珠棉; 规格:180*80*780CM; 配置:双人座 1个、单人座 2个。 2.茶几材质:实木; 规格:130*60*44CM。 套 2 会议室桌椅(按 40 人计) 座椅材质:金属制品; 规格:50*50*85CM ; 桌子材质:贴木皮喷漆; 规格:1160*240*76CM。 套 1 ▲3P 空调 1、3P 立式变频柜机; 2、电压/频率:220V/50Hz; 3、制冷剂:r32; 4、低温启动:支持低温启动; 5、噪音:内机噪音(dB(A)≤45dB,外机噪音 (dB(A)≤56dB; 6、循环风量(m3/h)≥1200m3/h; 7、能效等级:一级能效; 8、制热量(W)≥9000W;制冷量(W)≥7000w; 9、带断电记忆、内外机自动清洁、自动除霜、 独立除湿功能; 10、智能 APP 远程操控; 11、高温制冷:支持高温制冷; 12、冷暖类型:冷暖电辅变频; 13、空调整机质保不低于 6年。 台 10 会议室多媒体设备(计算机、投影仪、视频展台) ▲电脑 I3 处理器,内存≥4g,硬盘≥1t。 台 1 投影仪 3LCD 液晶技术投影机,0.59 英寸液晶面板,3100 流明亮度,1280*800 分辨率,16000:1 对比度, 普通模式下灯泡寿命约为 5000 小时,1.2 倍手动 变焦镜头、镜头投射比 1.48-1.78:1,HDMI、VGA 接口输入,白色,约 3.1 千克。 台 1 视频展台 500 万像素 220 倍放大/教育教学培训专用。 台 1 数码相机 有效像素:2020 万传感器:暂无数据显示屏尺寸: 3英寸显示屏像素:46.1万像素液晶屏连拍速度: 支持(约 2.5 张/秒(自动,P模式)。 台 3 ▲黑白打印机 A4 黑白激光多功能一体机,涵盖功能:打印/复 印/扫描。 台 4 ▲彩色打印机 打印、复印、扫描、连续供墨、经济实惠。 台 1 18 ▲针式打印机 类型:色带自动双面打印:不支持自动双面打印 幅面:A4 使用场景:小型商用,发票快递单技术 类型:针式打印连接方式:USB。 台 1 多功能室 音响设备 1.单 12 寸全频音响; 2.单元组合:LF 1×12"HF 1×44"; 高音 51芯,低音 75 芯 190 磁; 3.阻抗 8Ω,额定功率 350W,最大功率 1200W,灵 敏度 102dB,声压级 111dB peak,@1m.; 4.频率响应:47Hz~20KHz (±3dB); 5.辐射角度(1KHz)(H×V):90°× 60°; 6.颜色:黑色或其它; 7.净重:19kg; 8.尺寸(H*W*D):610×355×360mm; 9.箱体采用优质桦木板材,表面喷漆处理。 套 1 多媒体设备(计算机、投影仪、视频展台) ▲电脑 I3 处理器,内存≥4g,硬盘≥1t。 台 1 投影仪 3LCD 液晶技术投影机,0.59 英寸液晶面板,3100 流明亮度,1280*800 分辨率,16000:1 对比度, 普通模式下灯泡寿命约为 5000 小时,1.2 倍手动 变焦镜头、镜头投射比 1.48-1.78:1,HDMI、VGA 接口输入,白色,约 3.1 千克。 台 1 视频展台 500 万像素 220 倍放大/教育教学培训专用。 台 1 ▲5P 空调 1、5P 立式柜机; 2、电压/频率:220V/50Hz; 3、制冷剂:r410A; 4、噪音:内机噪音(dB(A)≤48dB,外机噪音 (dB(A)≤56dB; 5、电辅加热功率≥2000W; 6、循环风量(m3/h)≥2000m3/h; 7、能效等级:二级能效; 8、制热量(W)≥14000W;制冷量(W)≥12500W; 9、带断电记忆、内外机自动清洁、自动除霜、 独立除湿功能; 10、智能 APP 远程操控; 11、冷暖类型:冷暖电辅; 12、空调整机质保不低于 6年。 台 4 舞蹈室 扶手镜子、更衣 柜等 ABS 材质,上下左右随意组合,840mm*960mm 套 1 值班室 安保器械 包含盾牌、防刺背心、橡胶棍、钢叉防割手套、 手电、头盔等安保设备。 件 14 使用前全园 保洁卫生 项 1 19 户外玩具类 攀登架 材质:黄花梨木 规格:360*150*2000 双梯 4个,尺寸 180*35cm 长条木板 6个,尺寸 180*20*3.8cm 支架 6个,尺寸 70*50*80cm3 个,尺寸 70*50*120cm3 个。 架 2 荡船或荡桥 材质:黄花梨木 规格:280*130*80CM 采用优质木材料,进行压、刨、铣、冲等处理后,表 面进行防腐、防火、防蛀处 理,打磨光滑,表面喷 涂水性漆,不少于四遍。螺丝采用不锈钢 304#材质。 符合 GB6675.4-2014、GB18583-2008、GB18581-2009 标准,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 架 1 秋千 材质:黄花梨木 规格:350*100*200CM 采用优质实木材料,进行压、刨、铣、冲等处理后, 表面进行防腐、防火、防蛀处理,打磨光滑,表面喷 涂水性漆,不少于四遍。螺丝采用不锈钢 304#材质。 油漆符合 GB6675.4-2014、GB18583-2008、 GB18581-2009 标准,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 架 2 平衡木 材质:黄花梨木 规格:200*40*30CM 对 12 体操垫 1、规格:180×60×10cm 三折体操垫。 2、材质:牛津布+PE 珍珠棉。 3、展开尺寸 180×60×10cm,折叠尺寸 60×60 ×30cm,手拎把手方便携带,侧边安装拉链,方 便拆卸清理或更换,面料采用牛津布防水性好、 耐磨,内芯材质 PE 珍珠棉具有隔水防潮、韧性 强、环保等性能。 块 20 单人车 材质:金属制品 规格:98*35*45CM 辆 12 双人车 材质:金属制品 规格 120*58*71CM 辆 6 小推车 材质:金属制品 规格:98*35*45CM 辆 6 高跷 材质:环保塑料 规格:10*9CM 对 30 投篮架 材质:不锈钢; 规格:总高度 140CM; 不锈钢底部管径:3.2CM; 纵梁管径 2.5CM。 个 6 20 钻圈和拱形门 钻圈材质:环保塑料; 规格:60*60CM,每套 4个; 拱形门材质:环保塑料; 规格:70*60CM,每套 8个。 副 6 球(小皮球10个 /小班、篮球 15 个/班、羊角球 5 个/班) 皮球材质:环保橡胶; 规格:直径 20CM ; 篮球材质:环保 PU; 规格:5号; 羊角球材质:环保橡胶; 规格:直径 40CM。 个 180 长绳 材质:木制+尼龙纤维 规格:500CM 根 6 短绳 材质:环保塑料 规格:120CM 根 60 体操器械 (彩 旗、彩圈、彩棒 等) 体操圈材质:环保塑料规格:直径 60CM,体操棒 材质:环保塑料规格:40CM。 种 3 玩沙玩具 材质:环保塑料 配置:沙铲、沙桶、模具 套 12 玩水玩具 材质:环保塑料 规格:15*18CM 套 12 种植饲养工具 材质:环保塑料 套 6 室内玩具类中型积木 材质:木质,配置:136 件。 套 6 小型积木 木制,398 件 套 12 电教类 多功能室(包括灯光、舞台、电子屏幕、座椅等) 灯光 25°光束角度; 50,000 小时灯珠寿命,低功率消耗; 0-100%顺滑线性调光; 25 次/秒高速频闪效果,带脉冲频闪; -35℃~45℃工作温度; TO.8A 保险丝。 规格参数: 输入电压:AC90-260V 50/60Hz; 灯珠数量:SI-028R: 54*3W RGB+W; 控制信号:DMX512,主从机,声控或者自走程序; 控制通道:8 RGBW 个国际标准 DMX 通道。 套 1 21 舞台 材质舞台多层胶合板,镀锌钢铁,满焊 方管壁厚 1.5MM 高度 40CM。 套 1 电子屏幕 像素点间距 4.0MM,单元板尺寸 256*256*15mm。 单元板功率≤18w,LED 高密全彩屏专用驱动芯 片,高分辨率带来高清细腻的显示效果,无闪烁, 无颗粒感。视角可达 140°以上,多方位观看显 示效果始终如一。 套 1 座椅 材质钢制椅架,透气网布+PP 材质靠背 规格 50*40*80CM。 套 1 校园广播系统 采用先进高效功率放大电路,强劲的功率输出, 超强负责能力,设有 1音频输入,音量可独立调 节,电压输出为 110V/240V,定阻输出为 4-16Ω, 输出功率为 1200W,输出频响范围为 100~16KHz; 设备设有异常工作保护警告功能,当输入信号过 大、负载过重、温度过高、线路短路时,对应的 指示灯提示,有极高的可靠性。 3U标准机箱设 计,铝合金面板,美观实用。箱体尺寸 485*132*464mm,电源功耗为 2040W。 套 1 厨房设备及 净水机 双门发酵箱 材质:201 不锈钢; 托盘 304 不锈钢; 配置:26 盘; 规格:100*70*160CM。 个 1 食品留样保鲜 柜 材质:金属制品,箱体材质喷涂,层架材质喷涂; 配置:不带温度显示,温度 2-8℃; 规格:400*425*638CM。 个 1 ●净水机 1.功率:3KW; 2.电源:220V,50Hz; 3.龙头个数:2个 4.额定容量:10L; 尺寸:400*510*995 5.适用水压:0.05-0.6MPA,市政自来水; 6.采用紫铜发热管; 7. 过滤系统:5级 RO(200+3.2G)+紫外线杀菌 系统。 套 1 采购人允许偏离范围或者幅度:无 3.商务条件 ★3.1 交货期 签订合同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交货安装完毕。 3.2 交货地点 22 采购人指定地点。 3.3 付款方式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预付合同总价 30%的货款,安装验收合格 后,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至据实结算金额的 95%,剩余 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无质量 问题一次性无息付清。 3.4 验收 3.4.1 货物运抵现场后,采购人将对货物数量、质量、规格等进行检验。如发现货 物和规格或者两者都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不符,采购人有权限根据检验结果要 求中标人立即更换或者提出索赔要求。 3.4.2 货物由中标人进行安装,完毕后,采购人应对货物的数量、质量、规格、性 能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安装完毕 7日后,证明货物以及安装质量无任何问题,由 采购人组成的验收小组签署验收报告,作为付款凭据之一。 3.5 质量保证期 3.5.1 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 3年,国家主管部门或者行业标准对货物本身有 更高要求的,从其规定并在合同中约定,投标人亦可提报更长的质保期。 3.5.2 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 要求的材料等,中标人应立即免费维修或者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者部件,保证达到合同 规定的技术以及性能要求。如果中标人在收到通知后 5天内没有弥补缺陷,采购人可自 行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同时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进 行索赔的权利。 3.6 售后服务 3.6.1 中标人应提供及时周到的售后服务,应保证每季度至少一次上门回访、检修。 3.6.2 中标人在接采购人通知 1 小时做出响应,2小时内到达现场,24 小时内维修 完毕,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修好的要提供备品(机)备件。 3.6.3 中标人免费为采购人提供中文操作手册并培训操作人员,其中包括讲解产品 的结构以及原理、产品的使用以及维护保养,直至操作人员能够独立的操作使用。 注:上述要求以及标注中: 带“★”条款为实质性条款,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 带“▲”标注的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 带“※”标注的产品为投标人开标时需提供的样品,中标后投标人送至采购人指定 地点封存。投标人提交的样品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由投标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带“●”标注的产品为核心产品,系指在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采购人根据采购 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的产品。 23 第五章 评标办法 1.相关要求 1.1 当投标人未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支持资料时,其技术部分得 0分。 1.2 技术汇总得分的计算方法:评标委员会成员技术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1.3 当投标人所投设备功能与招标文件要求相同,但其表述不同时不扣分。 1.4“同类项目”是指投标人已经完成的与本次采购要求相同或者类同的货物,并 且签订合同一方必须是投标人,以相同或者类同部分的合同金额为准。 1.5 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准和采用固定价格采购的项目,其价格不列为评审因素。 1.6 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6.1 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 库〔2011〕181 号)规定,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投标的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 件并对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 1.6.2 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投标人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 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1.6.3 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 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1.7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1.8 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的货物中含有中型及以上企业的产品或者大中型企业提供 货物中含有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均不给予价格扣除。 1.9 评分得分非整数的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数四舍五入)。 1.10 监狱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国家优惠政策。监 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1.11 依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均视同小型、 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 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 24 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2.评分标准 2.1 评分因素以及分值: 评分因素 商务部分 技术部分 政策加分 总分 分值比重 50 分 50 分 5 105 分 2.2 商务部分 评分因素 分数 评分标准 投标报价 30 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或者最终价格)最低的投 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其它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或者最终价格)×30。 最终报价: 1、对于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服务),给予小型和微型企 业包括相互之间组成的联合体的产品 10% 的价格扣除,扣除后 的价格为最终报价 2、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 企业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微企业的协议合同 金额占比 30% 以上的,给予 3%的价格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最 终报价。 企业业绩 20 分 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至今已完成的同类项目,每份得 4分, 最多得 20 分。 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同类项 目完成时间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 节能、环保产 品加分 5分 产品具有市场监管总局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 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加分计算方法是: “节能、环保产品”优采加分:加分=5×[所投“节能、环保产 品”(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除外)中的产品价格在投标报价 中所占比例],总计最高加 5分。 若所投产品同时具有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和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 25 书的,则应当优先于只具有一种认证证书的进行优采加分,不 能重复加分。 开标时,须同时提供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附认证机构名 录)和市场监管总局确定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 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2.3 技术部分 评分因素 分数 评分标准 响应情况 6分 全部满足技术条款要求的得 3 分;实质性条款有 1 项不满 足的,为无效投标。 优于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每有 1 项加 0.5 分,最高加 1.5 分;对非实质性要求,每出现 1条正偏离,加 0.5 分,最高 加 1.5 分。以上两项最高加 3分。 每出现 1 条负偏离,扣除基础分 2 分,出现 5 条及以上负 偏离的,响应情况项不得分。 产品环保性能 20 分 1、投标人所采用木器清漆环保性能优越,提供木器清漆的 检验报告带(CNAS 标识),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检测结果为 0,可溶性重金属含量(包含铅、铬、镉、汞)检测结果为 0, 苯、甲苯、乙苯和二甲苯的总量检测结果为 0,游离甲醛检测结 果为 0,乙二醇醚及其脂类含量总量检测结果为 0,同时满足上 述环保指标得10分,每有1项不满足或检测报告未体现扣4分, 扣完为止。 2、投标人所采用木塑板防阻燃性能优越,提供木塑板副省 级城市及以上检验院出具的检测报告,燃烧性能达到 B2 级,燃 烧增长速率指数小于 250W/s,60s 内焰尖高度小于 55mm,拉伸 断裂应力大于 12MPa,压缩强度大于 35MPa,同时满足上述指标 得 10 分,每有 1项不满足或检测报告未体现扣 4分,扣完为止。 产品可靠性 10 分 净水机制造商通过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通过 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通过 ISO45001 职业健康与安全管 理体系,每提供 1项得 1分,最高得 3分。 为保证产品质量,产品制造商提供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 品卫生许可批件,每提供 1项得 1分,最高得 2分。 26 所投产品制造商具有产品自主产权,每提供一份国家行政 部门颁发的发明专利证书得 1分,最多得 5分。 投标人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质量与性能 5分 对所投产品整体技术性能进行详细介绍,投标产品技术先 进成熟,优于招标文件要求,产品性能可靠稳定,专业功能强, 运行效率高,得 3 分;技术指标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技术 较成熟,性能可靠,基本能满足采购需求,得 1 分;未提供或 性能介绍粗劣则不得分。 对所投产品配置情况进行详细介绍,配置先进、合理,优 于招标文件要求,且方案描述详细,得 2分;配置基本满足采 购需求,得 1分;未提供或配置介绍粗劣则不得分。 技术措施 4分 结合本项目实际需求,制定供货组织方案(包含技术力量、 供货进度、质量保障机制、测试及验收方案)。内容详尽、完 善且有针对性,供货速度快,进度计划安排合理可行,技术力 量雄厚,有完善的质量保障机制,得 4 分;供货组织方案基本 可行,供货速度满足采购人需求,有可行的质量保障机制,得 3 分;供货组织方案表述不详细,内容不完善,得 1分。 售后 服务方案 5分 投标人提供售后服务方案全面、科学,产品维修、保养方 案完善,零配件供应充足,本地化服务能力强,故障响应时间 迅速,能及时到达现场,迅速回应采购方的要求,售后服务承 诺完善、可行,得 3 分;供应商提供售后服务方案基本合理, 零配件供应较充足,能提供本地化服务,故障响应时间较短, 能及时回应采购方要求,但维修保养方案及售后服务承诺需进 一步完善,得 2 分;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及维修保养方 案缺乏可行性,本地化服务能力差,故障响应时间较长,售后 服务承诺内容空洞,得 1分。 有详细的售后技术人员配置方案,人员配置合理,技术人 员经验丰富,得 2 分;人员配置基本满足需求的得 1 分。未提 供则不得分。(提供常驻地行政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复印件或 社保网站打印的社保证明,未提供或者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3.政策加分以及计算方法 3.1 说明: 3.1.1 投标人所提供的材料或者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一经查 实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提供 27 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进行处罚,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3.1.2 联合体投标的企业业绩等商务评分项,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各成员所占合同工 作量的比例,进行加权折算。 3.2 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给予价格扣除。 3.2.1.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包括 相互之间组成的联合体)产品一定幅度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2.2.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 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 30%以上的, 可给予联合体一定幅度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协议中约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 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 30%以上的,同样按以上规定给予价格扣除。 3.3 按照财政部等四部委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 行机制的通知》〔2019〕9 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 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 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的规定,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享受政府采购 优先政策: 3.3.1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的项目,在评审时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分别给予一定幅 度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2 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的项目,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分别给予一定幅度的加分(详 见评分标准)。 3.3.3 投标人必须提供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 录》、《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和所投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 品经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 件。 28 第六章 投标人须知 1.招标依据以及原则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1.4《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1.5《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 1.6《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 1.7 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 2.合格的投标人 2.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2 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且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以及其 控股公司或者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包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 同时投标; 2.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符合以下规定: 2.4.1 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 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4.2 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4.3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 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 2.4.4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 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4.5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招标人承 担连带责任; 2.4.6 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 合体投标,但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上述规定。 2.5 除招标人拟采购进口产品通过财政部门审核外,投标人不得提供直接进口或者 委托进口产品(包括已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 2.6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 29 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2.7 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不得在所代理的采购项目中投标或者代理投标,不 得为所代理的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提供投标咨询。 2.8 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可靠。 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即为合格投标人,具有参与公开招标的资格。 3.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当事人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 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4.语言文字、计量单位、时间单位、投标有效期以及投标费用 4.1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语言均使用简体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 有中文注释。如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使用另一种语言,应附有相应内容 的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4.2 计量单位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计量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所有报价一 律使用人民币,货币单位为“元”。 4.3 时间单位 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所使用的时间单位“天”、“日”均指日历天, 时、分均为北京时间。 4.4 投标有效期 4.4.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文件以及其补充、承诺等部 分均保持有效。 4.4.2 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或者 采购代理机构可在投标有效期内要求投标人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通知为准 并作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拒绝延长投标文件 有效期的,其投标失效;同意上述要求的,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 4.5 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 5.踏勘现场 30 5.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地点组织 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 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5.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 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不负责任。 5.3 投标人经过招标人允许,可以进入项目现场踏勘,但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 关责任和蒙受损失。除招标人原因外,投标人应对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 财产损失、损害以及其它任何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 6.询问 6.1 投标人对招标投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代 理机构应当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6.2 询问及答复既可以采取书面形式,也可以采取电话、面谈等口头方式。 7.偏离 招标人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非实质性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 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招标文件未规定的,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国家和行业标准及专业知 识进行认定。 8.履约担保 8.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照有关规定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 保要求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除另有规定外,履约担保金额不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 10%。 8.2 中标人未按照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的, 中标人应当予以赔偿。 9.采购代理服务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招标文件 10.1 招标文件的组成 10.1.1 招标文件是用以阐明所需货物以及服务、招标程序和合同格式的规范性文 件。招标文件主要由以下部分组成: 31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 (4)采购需求; (5)评标办法; (6)投标人须知; (7)开标、评标、定标; (8)纪律和监督; (9)签订合同、合同主要条款; (10)投标文件格式; (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10.1.2 根据本章第 10.2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和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 分。 10.1.3 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项目所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 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10.2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0.2.1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已 构成对招标文件实质性条款增减或者改动或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应当在规定的投标截 止时间 15 日前,报监管部门批准并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以书面形式 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修改 的内容已构成对招标文件实质性条款增减或者改动或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招标文件的时 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招标人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更正公告中 予以明确。 10.2.2 投标人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残缺、遗漏或者不清楚的,应在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书面文件提出,采用信函、 传真或者直接送达的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将电子版文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 至采购代理机构的电子信箱,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负。同时,投标人有义 务对招标文件的准确性进行复核,如发现有任何错误(打印的错误、逻辑的错误)或者 前后矛盾的,应在规定提交答疑的时间内提交给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否则,投标人 应无条件接受招标文件所有条款。 32 10.2.3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文件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方可作为招 标文件组成部分并具有法律效力,任何口头答复、通知无效。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公告为准。 10.2.4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或者不合理要求等需要澄清的,应在规 定时间内一次性全部提出。在规定时间未一次性提出或者对已澄清的条款再提异议者, 即视为同意和接受相关条款。 10.2.5 从更正公告发布时间开始,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从政 府采购网上或者从网上直接打印公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以及确认日期,采用信 函、传真或者直接送达的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否则,即视为同意和接受该公告内容。 10.3 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招标人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招标文 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3日前,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以书面 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11.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以及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准确 性以及完整性,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并做出实质性响应。 11.2 投标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以及电子版投标文件 组成: 11.3 商务部分 11.3.1 投标函; 11.3.2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1.3.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11.3.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11.3.5 投标报价: (1)报价一览表。是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汇总表,投标报价(即投标报价总计金额) 为各个分项报价金额之和。 (2)分项报价明细表。各分项报价小计名称应当与《报价一览表》中费用名称、 金额对应,投标人应当对分项报价明细表中各分项逐一报价,投标人认为《分项报价明 细表》有漏项的,可以增加分项报价。 33 (3)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材料。投标人认为需要对《报价一览表》、《分 项报价明细表》中有关报价进一步说明或者证明其报价的文件和材料等。 11.3.6 投标人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 11.3.7 资信以及商务响应表; 11.3.8 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 11.3.9 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11.3.10 联合投标协议书(若有); 11.3.11 联合投标授权委托书(若有); 11.3.12 中小企业声明函; 11.3.1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11.3.14 节能、环保等的资质证书或者文件(若有); 11.3.15 招标文件商务评标办法中要求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11.3.16 投标人认为应介绍或者提交的资料和文件。 11.4 技术部分 11.4.1 货物清单(包括产品彩页); 11.4.2 技术响应表; 11.4.3 选配件、专用耗材、售后服务优惠表(若有); 11.4.4 项目实施人员(主要从业人员以及其技术资格)一览表; 11.4.5 货物合格证明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资料: (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拟提供货物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有效技术(印 刷体)支持资料,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或代理商)公开 发布的印刷资料或者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与检 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不一致,以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 (2)证明货物和服务与招标文件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 主要包括内容: (2.1)技术方案; (2.2)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若是环保、节能产品须详细描述并 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并保证所供货物必须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合格产品; (2.3)保证货物在质保期内正常、连续使用所必须的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以 及其货源地与价格; 34 (2.4)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参数以及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与服务是否 做出了实质性响应,并按照招标文件中技术响应表和资信以及商务响应表如实填写具体 响应的参数以及要求。招标人只接受相同或者优于技术条款中所规定的技术要求以及制 造标准。 (2.5)当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以及货物备品备件的互换性标准与国家标准或者 行业标准等不一致时,应以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等为准。 (3)投标人在详细阐述货物的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说明时,应注意招标文件第四 章“采购需求”中的工艺、材料、货物标准和参照品牌以及文字说明,并无任何限制性, 投标人可选用替代标准、品牌或者文字叙述,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满足技术规格、参数 以及要求。 (4)如果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非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者技术方案 时,应书面征得其同意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后,方可使用。 (5)投标人必须对所提供货物和服务等知识产权方面的一切产权关系负全部责任, 由此而引起的法律纠纷以及费用投标人须全部承担。 11.4.6 招标文件技术评标办法中要求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11.4.7 投标人认为应介绍或者提交的资料和文件。 11.5 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及电子版投标文件 11.5.1 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需提交的资格、资信等 证明文件”的要求。 11.5.2 电子版投标文件内容为技术部分、商务部分要求的内容。 11.5.3 电子版投标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均不退回。 12.投标报价 12.1 投标报价的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投标人应对所投包中的货物进行报价,对每一包货物的报价必须全部报齐。 12.3 投标报价的次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4 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或者方法提供投标以外的任何附赠条款。 12.5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内容填写报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 表签署。 12.6 投标人须按照附件格式表中的各单项明细逐项填写,以方便评标委员会对各投 标文件进行比较。 35 12.7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 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 改单价; (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 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12.8 唱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只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报价进行唱标。 12.9 投标人的中标金额在合同执行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不 得出现任何包含价格调整的要求。 12.10 招标人不接受未经中国海关报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货物报价。 12.1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的,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13.投标文件格式以及编制要求 13.1 投标文件应按所投包分别进行编制。 13.2 投标文件编制装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投标文件签署和盖章: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 投标人可对供货现场以及其范围环境进行考察,以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 署实施合同所需的各项资料,投标人应承担现场考察的费用、责任和风险。 13.5 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应当如实在技术响应表和资信以及商务响应表中填写 响应情况。 13.6 投标文件份数及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投标文件的递交 15.1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15.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3 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投标人的投标 36 文件: 15.3.1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15.3.2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15.4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不论招标过程和结果如何,投标人的投标文 件均不退还。 16.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6.1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 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 文件的组成部分。 16.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照本招标文件有关规定进行编制、密封、 标记、盖章和递交,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修改投标文件”或者“撤回投 标”字样。 16.3 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不 得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其投标文件。 17.质疑 17.1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 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向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潜在投标人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依法对该文件提出质疑。 17.2 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 期限届满之日; (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三)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17.3 投标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本项目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17.4 质疑函内容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事实依据; 37 (五)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 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否则采购人或者采 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17.5 代理人提出质疑的,应当提交投标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 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投标人为自然人的, 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 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17.6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 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但答复不得 涉及商业秘密。 18.投诉 18.1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 94 号令)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定,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 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 作日内向同级监管部门提起投诉。投标人投诉按照采购人所属预算级次,由本级财政部 门处理。 18.2 投诉人提起投诉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 (二)投诉书内容符合本办法的规定; (三)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 (四)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 (五)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人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 项除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投标人共 同提出。 18.3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 购代理机构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投标人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 18.4 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38 (二)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三)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法律依据; (六)提起投诉的日期。 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 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18.5 代理人提出投诉的,应当提交投标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 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投标人为自然人的, 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 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18.6 投诉人在全国范围 12 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 行为记录名单。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 单,禁止其 1至 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一)捏造事实; (二)提供虚假材料; (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 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19.其他需补充的内容 其他需补充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七章 开标、评标、定标 1.开标程序 1.1 宣布开标纪律; 39 1.2 宣布主持人、唱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1.3 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及签到顺序; 1.4 投标人相互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并签字确认; 1.5 开启报价一览表及投标文件,按照签到顺序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等内容, 并记录在案; 1.6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 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1.7 开标结束。 2.开标 2.1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 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邀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参加, 参加开标会议的代表应签名报到。 递交投标文件时: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 本人身份证原件;被授权代表参加开标会议的,应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 件。否则,代理机构对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 封情况,签收保存,并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回执。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 的投标文件,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2.2 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互相检查各投标 人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招标人并请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投 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认为某个或者某些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密封不符合规定 的,应当面提出,采购代理机构现场记录,相关各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 签字确认无异议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开启符合密封规定的投标文件。 若相关各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有异议的,报现场监督人员 和评标委员会处理,在处理决定未作出之前有异议各方的投标文件均不得开启;处理决 定认为投标文件符合或者不符合规定的,各方均应签字确认,拒绝签字的不影响处理决 定的执行;处理决定认为投标文件不符合规定的,按照投标无效处理。处理决定公布后, 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开启符合密封规定的投标文件。 按照上述规定开启投标文件后,投标人再对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提出异议的,招标 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40 2.3 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唱标。 唱标人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并 不得拒绝任何符合要求的投标报价。投标人若有报价和优惠未被唱出,应在开标时及时 声明或者提出,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2.4 开标和唱标由采购代理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开标记录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 被授权代表、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签字确认,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存档备查。 2.5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相 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招标人、采购代理机 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 可开标结果。 2.6 投标人不足 3家的,不得开标。 3.评标委员会 3.1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招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有关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由 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评标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 5 人以上单数,其中招标人代表只限一人,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 数的三分之二。评审专家对本单位的采购项目只能作为招标人代表参与评标,招标人可 以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评审专家的规定情形除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由 本机构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 3.2 评审专家的抽取 3.2.1 采用随机抽取方式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设立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抽取评 审专家。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指定评审专家或干预评审专家的抽取工作。 3.2.2 参加评审专家抽取的有关人员对被抽取的专家的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等内 容负有保密的义务。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必须严格保密。 3.3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 应当回避,已经进入的必须更换。 3.4 评标委员会负责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比较、评定,并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 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招标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3.5 评标委员会具有依据招标文件进行独立评标的权力,且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 扰。评标委员会成员必须独立、负责地提出评审意见,并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 对评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 41 报告应当注明不同意见。评审委员会成员拒绝评审或者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并且又不 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 3.6 评标委员会的职责: 3.6.1 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3.6.2 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做出澄清或者说明; 3.6.3 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3.6.4 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招标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3.6.5 向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3.7 评标委员会的义务: 3.7.1 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3.7.2 提出真实、可靠的评审意见; 3.7.3 严格遵守评标纪律,不得向外界泄露评标情况; 3.7.4 发现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者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应及时 向监督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 3.7.5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对评标意见承担个人责 任; 3.7.6 编写评标报告; 3.7.7 配合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质疑; 3.7.8 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招标人、投标人的商业秘密保密; 3.7.9 配合监管部门处理投诉; 3.8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3.8.1 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3.8.2 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8.3 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 3.8.4 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系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到行 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 3.8.5 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3.9 评标中因评标委员会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组成 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评 标委员会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 无法及时补足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停止评标活动,封 42 存所有投标文件和开标、评标资料,依法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原评标委员会 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 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 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4.评标程序 4.1 宣布评标纪律以及回避提示; 4.2 组织推荐评标委员会组长; 4.3 资格性审查; 4.4 符合性审查; 4.5 技术和商务评审; 4.6 澄清有关问题; 4.7 比较与评价; 4.8 确定中标人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4.9 编写评标报告; 4.10 宣布评标结果。 5.评标 5.1 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标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 5.1.1 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招标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 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财政部门报告; 5.1.2 宣布评标纪律; 5.1.3 公布投标人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 5.1.4 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招标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 5.1.5 在评标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标活动不受外界干扰; 5.1.6 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招标文件; 5.1.7 维护评标秩序,监督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 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招标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 5.1.8 核对评标结果,有以下情形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复核或者书面说明理由,评 标委员会拒绝的,应予记录并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 5.1.8.1 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5.1.8.2 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43 5.1.8.3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5.1.8.4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5.1.9 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费,不 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 5.1.10 处理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事项。 招标人可以在评标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 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说明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5.2 资格性审查 5.2.1 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 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5.2.2 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及信用青岛 (credit.qingdao.gov.cn)(外地企业无法界定)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时要将查 询网页、内容进行截图或拍照,以作证据留存,截图或拍照内容要完整清晰,应包括网 站网址、查询内容、电脑截屏时间。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 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 人,应当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其投标无效;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 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 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 录,其投标无效。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5.2.3 在资格性审查时,对属于不合格投标人,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必须提出 不合格的事实依据并出具不合格说明,由投标人签字确认。投标人拒绝签字确认的不影 响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做出的不合格判定。合格投标人不足 3家的,不得评标。 5.3 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 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在符合性审查时,对属于不合格投标人或者投标无效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必须提 出不合格或者投标无效的事实依据,并出具不合格或者投标无效说明,投标人签字确认。 投标人签字确认后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投标人拒绝签字确认的不影响评标委员会 44 做出的不合格或无效投标裁定。 5.4 技术和商务评审 5.4.1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人所投货物和服务的规格、质量、 数量以及服务等技术要求和参数,进行技术部分的评审,并记录实质性响应、技术偏离 等事项。 5.4.2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人业绩、政策性加分、价格扣除等 事项,进行商务部分评审,并记录相关事项。 5.4.3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技术部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各自独立打分,按照招标文 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逐项打分,对客观评分项的评分应当一致,对需要借助专业知识 评判的主观评分项应当严格按照评分标准公正评分。 5.4.4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商务部分由评标委员会审核认定评分结果,交各投标人 签字确认。 5.4.5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 系指招标人确定的核心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 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招标人或者招标人委托评标 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 5.4.6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系 指招标人确定的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 评审得分相同的,由招标人或者招标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投 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5.4.7 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 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 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 织采购活动 6.澄清有关问题 6.1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 内容,评标委员会应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 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采取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 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6.2 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因素。未响 45 应实质性条款的,评标委员会有权确定其投标无效,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撤销或者澄 清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6.3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 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 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 投标处理。 7.定标 7.1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或直接确定中标人。 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候选人的,中标候选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人应当自 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 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招标人或者招标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 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7.3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 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 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 选人。 7.4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 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 中标候选人。 7.5 对于可以投多个包,但只能中标 1 个包且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项目,若 2 个及 2 个以上包的综合得分排名均第一的,由投标人自行选择其中 1个包中标;该投标人不再 参与其他包的综合得分排名,剩余包其他投标人的综合得分排名依次递进,按新的排名 和前述规定确定中标人,以此类推。 根据前项规定,导致各包参与综合得分排名的投标人不足 3家时,评委会认为不足 以构成竞争的有权对该包予以废标。 7.6 按照有关规定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报经 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后,可顺延排序第二的投标人中标;或者报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后,做 废标处理,由招标人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7.7 以入围方式确定多个中标人的,入围中标人数量应当根据招标需要并在招标活 动开始前确定,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确定各投标人排列顺序,依 46 照顺序确定入围中标人。 7.8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 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 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7.9 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 (一)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 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 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 告本级财政部门。 7.10 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 8.中标公告以及中标通知书 8.1 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 知书,并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 1个工作日),招标文件随中 标结果同时公告;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8.2 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按照规定发布中标公告或者发布中标公告后不签发中 标通知书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给中标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8.3 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都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 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9.投标无效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9.1 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9.2 对“★”条款未做出实质性响应或者发生负偏离的; 9.3 应提供而未提供带“▲”标注的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 9.4 对于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发生偏离的; 9.5 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报价、没有分项报价、拒绝报价、有多个报价(招标文件 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选择性报价、附有条件的报价或者拒绝修正报价的; 47 9.6 投标文件正副本未区分或者内容严重不一致的; 9.7 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9.8 投标超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的; 9.9 评标委员会 2/3 及以上成员认定投标方案技术含量低、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9.10 评标委员会判定投标人涂改证明材料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和承诺的; 9.11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签署、盖章、装订的; 9.12 招标文件第三章第 1条规定投标人必须提交的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未提交、 提交不齐全或者复印件未装订于投标文件中的; 9.13 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可以为复印件的,复印件未加盖单位公章的; 9.154 投标文件含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9.15 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对投标无效的认定,必须经评标委员会集体做出决定并出具投标无效的事实依据, 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拒绝签字的,不影响评标委员会做出的 决定。 10.废标 10.1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0.1.1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 3 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 审查的投标人不足 3家的; 10.1.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10.1.3 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10.1.4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10.1.5 法律、法规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废标情形。 10.2 废标后,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11.特殊情况处置程序 11.1 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更换 11.1.1 评标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内容、方 法、标准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出现评审专家临时缺席、回避等情形导致评审现场专家数 量不符合法定标准的,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要按照有关程序及时补抽专家,继续组 织评审。如无法及时补齐专家,则要立即停止评审工作,封存招标文件和所有投标文件, 择期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48 11.1.2 退出评标委员会的成员,其已完成的评审行为无效。由招标人向监督人员提 出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意见并获准后,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产生方式 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标。 11.2 记名投票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生分歧或者评审结论有异议需表决的,按照少数服从 多数的原则,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11.3 延期开标 因特殊情况需要推迟开标时间的,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必须提前报监督部门审 批,经批准后按规定提前告知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否则必须按时开标。 12.违法违规情形 12.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2.1.1 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2.1.2 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12.1.3 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12.1.4 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12.1.5 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12.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评标委员会应当出具违法违规 认定意见并作投标无效处理: 12.2.1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12.2.2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12.2.3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12.2.4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12.2.5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12.2.6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12.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12.3.1 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12.3.2 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12.3.3 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12.3.4 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12.3.5 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12.3.6 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9 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 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13.违规处理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即墨区 政府采购活动: 13.1 提供虚假投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13.2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13.3 与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13.4 向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13.5 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招标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13.6 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13.7 一年内累计三次以上投诉均查无实据,并带有明显故意行为的; 13.8 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的; 13.9 不按照规定程序以及正常途径质疑、投诉,采用匿名信、匿名电话、发短信息 等手段,威胁、恫吓、辱骂、恶意中伤其他相关当事人的; 13.10 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章 纪律要求 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应当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要求,建立健全本单位政府采购内部控 制制度,在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和实施计划、确定采购需求、组织采购活动、履约验收、 答复询问质疑、配合投诉处理及监督检查等重点环节加强内部控制管理。 50 招标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 品、服务。 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 不得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投标人; (二)接受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法律规定允许澄清或 说明的情形除外; (三)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招标人的倾向性意见; (四)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 (五)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 (六)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 (七)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前款第一至五项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 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 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 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确定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 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第九章 签订合同、合同主要条款 1.签订合同 1.1 招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工作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 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 实质性修改。 51 1.2 签订的合同原则以本章第 4 条的规定为基础,并根据评标、答疑情况进行修改 补充,但该款并不限制招标人以其他方式签订合同的权利。招标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 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 协议。 1.3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书面承诺和中标通知书均作为经济合同的一部分,且具 有法律效力。中标人应严格履行经济合同所规定的各项义务和责任,否则将依法处理。 1.4 有关法规或者招标文件明确不允许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中标人不得分包履行 合同,否则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招标文件明确允许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按照招标文 件相关规定执行。 当中标人放弃中标结果或者因被质疑、投诉,经查属实或者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 合同的,招标人可从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重新确定中标人,但应符合相关规定; 否则招标人应重新组织招标。 1.5 招标人应当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将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财政 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 2.追加合同金额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招标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 他条款的前提下并且在签订合同后 1 年内,经招标人报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可以与中 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 10%, 否则招标人应重新组织招标。 采购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 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 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责任。 3.货物质量与验收 3.1 招标文件中的货物按照国标、部标、行业标准或者双方技术协议或者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书面承诺的技术要求制造。货到后,由招标人组织验收小组对货物进行验收 (以《项目验收报告单》为准)。如对货物质量有争议,招标人可委托国家认定的相关 部门对货物进行质量检验,并以质检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为准,并由责任方承担全部责 任。 3.2 货物制造完毕经出厂检验合格后方能发货,并提供货物合格证书。 52 3.3 货物的表面涂漆颜色:由招标人和中标投标人商定。 3.4 货物包装按照国标、部标以及有关标准执行。 4.合同主要条款 合同编号: 签 订 地: 甲方(招标人): 住所地: 乙方(中标人): 住 所 地: 乙方于 20 年 月 日参加了 (采购代理机构) 组织的“ (项目名称及项目 编号) ”政府采购活动,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乙方为 (包及包名称) 中标人,按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 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政府采购合同。 第一条 货物条款 乙方向甲方提供以下货物 货物名称 品牌、规格型号(技术参数) 单价 数量 小 计 合 计 注:如上述表格不适用相关货物的,具体品牌、数量、规格型号(技术参数)及质 保期等可用附件形式列明,作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 第二条 合同总金额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 ) 此价格为合同执行不变价,不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变化,该价款包括了货物及与之配 套的设计、制造、正版软件、检验、包装、运输、保险、税费以及安装、组织验收、培 训、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提供等)、质保期服务等全部价款,除此之外,甲 53 方不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 第三条 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1.货物原产地: 2.货物的质量要求: …… 3.货物的技术标准: …… 第四条 交货 1.交货日期: 2.交货地点: …… 第五条 包装、装运及运输 1.乙方负责包装、装运和运输,由于不适当的包装、装运和运输造成货物有任何损 坏均由乙方负责。 2.包装费、运费及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金额内。 …… 第六条 货款支付 1.货物运到交货地点,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合格后由甲方负责办理货款支付手续。 2.属国库集中支付资金,甲方应按照双方约定的付款期限,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报 送资金支付申请,同级财政部门对支付申请审核无误后,将货款直接支付至乙方账户。 3.付款方式 可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也可以采用分期付款方式,具体由甲乙双方协商约定。采 用一次性付款方式的,应约定支付的时间;采用分期付款方式的,应约定首付、分期支 付的时间、条件及支付资金的比例;甲方根据采购货物的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预留质保金。 首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总金额的 30%,验收合格后付至 %,质保金的比例原则 上不得超过 10%。 …… 第七条 履约保证金 1.乙方须向甲方交纳人民币(大写) (¥ ) 作为本合同的履约 54 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 失。 3.履约保证金在货物交付验收合格 月无质量问题后,填写《即墨区政府采购项 目验收单》和资金往来收款收据交监督部门审核后 20 个工作日内退还。 …… 第八条 售后服务及承诺 1.乙方有完善的服务体系,有能力提供持续的、本地化售后服务。 2.乙方负责系统安装和调试以及操作人员培训,并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使操作人 员能独立进行管理、操作、维护和故障处理等工作,做好相关记录及技术文档收集整理, 待验收合格后移交给甲方。 3.供货及服务范围:乙方负责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免费培训、售后服务。 …… 第九条 验收 1.货物运抵现场后,招标人将对货物数量、质量、规格等进行检验。如发现货物和 规格或者两者都与合同不符,招标人有权限根据检验结果要求中标人立即更换或者提出 索赔要求。 2.开箱检查设备外观,如有损伤或质量缺陷,乙方应及时更换。 3.依据合同设备清单,对设备品牌、规格型号(技术参数)、数量、质保书等必备 附件进行检查。 4.货物由中标人进行安装,完毕后,招标人应对货物的数量、质量、规格、性能等 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安装调试完毕 日内,证明货物以及安装质量无任何问题, 甲乙双方共同确认设备正常运行后,由招标人组成的验收小组签署验收报告,作为付款 凭据之一。 …… 第十条 知识产权 1.乙方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者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 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如发生此类纠纷,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如 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全额赔偿。 2.乙方为执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或者其他相关资料、软件等由甲方永久免费 55 使用。 …… 第十一条 甲方责任 1.及时办理付款手续。 2.负责提供工作场地,协助乙方办理有关事宜。 3.对合同条款及所知悉的乙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 第十二条 乙方责任 1.保证所供货物均为投标文件承诺的货物,符合相关质量检测标准,具有该产品的 出厂标准或国家鉴定证书,保证其全部部件为全新的未使用的且符合相关质量要求。 2.保证货物的售后服务,严格依据投标文件及相关承诺,对货物及系统进行保修、 维护等服务。 3.保证其所供货物不存在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行为,否则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 承担。 ……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任意一方无故终止合同的,违约方应当按照合同总金额的 20%向守约方 支付违约金。 2.乙方逾期交付货物时,每逾 1 日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 0.5‰的滞纳金。逾 期交货超过 30 日的,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如甲方决定终止履行合同的, 乙方应按照第 1款的规定赔偿甲方违约金。 3.乙方所供货物品牌、规格型号、质量等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甲方有权拒收,以 及甲方收货后,发现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不能使用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同时,乙方向 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 20%的违约金,如果违约金不足以支付甲方所受损失的,甲方有权 要求其赔偿。 4.在质保期内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小时内到达现场 解决,否则甲方有权另请单位解决,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从质保金中 扣除相关费用,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5.甲乙双方违背其他合同条款,违约方赔偿对方损失。 ……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56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不能履行或 不能完全履行的情况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 者终止履行合同的,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 第十五条 保密 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知悉甲方的工作秘密(包括相关业务信息),不得透露或以其 他方式提供给合同双方以外的其他方(包括乙方内部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人员),乙方 的保密责任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终止。 乙方违反本合同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按照本合同总金额的 10%支付违约金。 …… 第十六条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合同签订 地法院提起诉讼。 …… 第十七条 合同生效及其它 1.除招标文件规定且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者全部转让、分包履行 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2.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以最后 一方签字日期为合同生效日期。 3.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二份,乙方、财政局、即墨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 …… 第十八条 本合同附件 1.中标通知书; 2.政府采购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 3.乙方投标文件; 4.中标人在评标过程中做出的有关澄清、说明、承诺或者补正文件(材料); …… 57 甲 方: 乙 方: 单位名称(公章):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58 第十章 投标文件格式 59 【正(副)本】 投标文件 包:第 包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单位全称(盖公章): 二〇 年 月 日 60 商务部分 61 商务部分目录 1、投标函(见附件1); 2、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见附件2);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见附件3);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4); 5、报价一览表(见附件5); 6、分项报价明细表(见附件 6); 7、营业执照、资格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见第三章须提供材料); 8、投标人情况介绍(主要产品、技术力量、生产规模、经营业绩等); 9、投标人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见附件7); 10、类似成功案例业绩证明(投标人同类项目中标通知书、合同、验收报告复印件) 11、资信以及商务响应表(见附件8); 12、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见附件9); 13、联合投标协议书(若有)(见附件10); 14、联合投标授权委托书(若有)(见附件11); 15、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12); 1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13); 17、节能、环保等的资质证书或者文件(若有); 18、招标文件商务评标办法中要求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19、招标文件其它规定或者投标人认为应介绍或者提交的资料、文件和说明。 62 附件1: 投标函 (采购代理机构): (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 。 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招标项目 名称)(编号为 )的投标,为此,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 下: 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同意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 2、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3、若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4、我方不是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招标人聘请的为此 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以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 5、投标文件自开标日起有效期为90日历日。 6.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者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 投标人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 期: 63 附件 2: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一、我方在参加(项目名称)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被公开披露或查处的违法违 规行为有:,但在经营活动中: 1、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 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内容:①供应商 、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②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③项目负责人 、 身份证号码 )。 若以上声明不实,我方自愿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投 标 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备注:投标人没有被公开披露或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的,注明“无”即可。 64 附件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 (公章) 年 月 日 65 附件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采购代理机构) : 我 (姓名) 系 (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我公司的 (姓名、 职务或者职称)为我公司本次 项目的授权代表,代表我方办理本次投标、 签约等相关事宜,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合同并具有法律效力。 在我方未发出撤销授权委托书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委托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 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代表无权转让委托权。特此授权。 本授权委托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附法人代表身份证以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被授权代表姓名: 性 别: 年 龄: 单 位: 部 门: 职 务: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66 附件5: 报价一览表 投标包:第 包 包名称: 序号 产品名称 含税总报价 1 总计 小写: 大写: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67 附件 6: 分项报价明细表 投标包:第包 包名称: 序 号 产品名称 品牌 产地 规格型号 单位及数量 单价(元) 1 2 3 合计价格 小写: 大写: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68 附件7: 投标人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 投标包:第 包 包名称: 招标采 购单位 名称 设备或项目 名称 采购 数量 单价 合同 金额 (万元) 附件页码 中标通知 书 合同 验收 报告 招标采 购单位 联系人 及电话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69 附件8: 资信以及商务响应表 投标包:第 包 包名称: 项目 招标文件要求 是否 响应 投标人的承诺或者说明 售后服务保 障要求 备品备件以 及耗材等要 求 质保期 交货时间以 及地点 付款条件 …… 政策性加分 条件 质量管理、企 业信用要求 能力或者业 绩要求 ……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70 附件9: 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 (招标人) , (采购代理机构) : 我公司 (投标人名称)已详细阅读了 项目(项目编 号: )招标文件,自愿参加本次投标,现就有关事项做出郑重承诺如下: 一、诚信投标,材料真实。我公司保证所提供的全部材料、投标内容均真实、合法、 有效,保证不出借或者借用其他企业资质,不以他人名义投标,不弄虚作假; 二、遵纪守法,公平竞争。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哄抬价格,不排挤其他投标 人,不损害招标人的合法权益;不向评标委员会、招标人提供利益以牟取中标。 三、若中标后,将按照规定及时与招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不与招标人订立有悖 于采购结果的合同或协议;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不降低合同约定的产品质量和服务, 不擅自变更、中止、终止合同,或者拒绝履行合同义务; 若有违反以上承诺内容的行为,我公司自愿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媒 体通报、1-3年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等处罚;如已中标的,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 全部法律责任;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71 附件10: 联合投标协议书 甲方: 乙方: (如果有的话,可按照甲、乙、丙、丁…序列增加) 联合体各方经协商,就响应 组织实施的编号为 号的招标 活动联合进行投标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联合体各方一致决定,以 为主办人进行投标,并按照招标文件的 规定分别提交资格文件。 二、在本次投标过程中,主办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根据招标文件规定以 及投标内容对招标人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以及响应等对联合体各方均有 约束力。如果中标并签订合同,则联合体各方将共同履行对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所 负有的全部义务,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三、联合体各方保证对主办人为响应本次招标而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提供全部质量保 证以及售后服务支持。 四、本次联合投标中,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 甲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 乙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 五、有关本次联合投标的其他事宜: 六、本协议提交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后,联合体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实 质内容进行修改或者撤销。 七、本协议共 份,联合体各方各持一份,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甲方单位: (公章) 乙方单位: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72 附件11: 联合投标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根据 与 签订的《联合投标协议书》 的内容,主办人 的法定代表人 现授权 为联合投标代 理人,代理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 的一切事务, 联合投标各方均予以认可并遵守。 特此委托。 授权人(签字): 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联合体甲方单位: (公章) 联合体乙方单位: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73 附件12: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 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 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 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 企业。 2.本公司参加 (招标人) 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 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 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公章): 日 期: 74 附件 1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 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 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75 技术部分 76 技术部分目录 1、项目总体架构以及技术解决方案; 2、货物清单(见附件14); 3、原厂出厂配置表以及原厂中文使用说明书; 4、技术响应表(见附件15)以及产品彩页等图片介绍资料; 5、选配件、专用耗材、售后服务优惠表(若有)(见附件16); 6、项目实施人员(主要从业人员以及其技术资格)一览表(若有)(见附件17); 7、保证供货周期的组织方案以及人力资源安排; 8、投标人在青岛市的售后服务维修机构数量以及分布情况; 9、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售后服务的内容和措施; 10、招标文件技术评标办法中要求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11、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77 附件14: 货物清单 投标包:第 包 包名称: 序号 设备名称 品牌 产地 规格 型号 性能以及指标 1 2 3 4 5 6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78 附件15: 技术响应表 投标包:第 包 包名称: 序号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响应 偏离情况 1 2 3 4 5 6 注: 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设备的性能指标、对照招标文件技术指标要求,如实逐条一一对 应填写响应情况,如有未响应技术指标,评标委员会有权视其为负偏离; 2、请投标人在“偏离情况”一栏详细描述存在正偏离或负偏离技术指标,并标明偏离 情况; 3、招标文件技术指标未做要求的,不视为正偏离。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79 附件16: 选配件、专用耗材、售后服务优惠表(若有) 投标包:第 包 包名称: 序号 优惠内容 适用机型 单价 备 注 1 2 3 4 5 6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80 附件17: 项目实施人员(主要从业人员以及其技术资格)一览表 投标包:第 包 包名称: 姓 名 职务 专业技 术资格 证书 编号 参加本单位工 作时间 劳动合 同编号 注: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投标单位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制表填写。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81 附件18: 投标文件包装袋密封件正面和封口格式 投标文件包装袋密封件正面格式 收件人: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第 包 投标文件 部分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邮政编码: 20 年 月 日 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文件封口格式 请勿在20 年 月 日 时之前启封 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 82 附件19: 即墨区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单 采购人 合 同 号 合同金额 元 中标人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财政拨款 单位自筹 其它 付款方式 本次应付金额 元 验收意见: 负责人: (采购人盖章) 年 月 日 验收意见: 负责人: (中标人盖章) 年 月 日 验收小组成员签名(须 为三人及以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三章 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 1.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目录 2.其他规定 第四章 采购需求 1.项目说明 2.招标产品技术规格、要求和数量(包括附件、图纸等) 3.商务条件 第五章 评标办法 1.相关要求 2.评分标准 第六章 投标人须知 1.招标依据以及原则 2.合格的投标人 3.保密 4.语言文字、计量单位、时间单位、投标有效期以及投标费用 5.踏勘现场 6.询问 7.偏离 8.履约担保 9.采购代理服务费 10.招标文件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12.投标报价 13.投标文件格式以及编制要求 14.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5.投标文件的递交 16.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6.3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其投 17.质疑 18.投诉 19.其他需补充的内容 第七章 开标、评标、定标 1.开标程序 2.开标 3.评标委员会 4.评标程序 5.评标 5.4.7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 6.澄清有关问题 6.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 7.定标 7.10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 8.中标公告以及中标通知书 9.投标无效 10.废标 11.特殊情况处置程序 12.违法违规情形 13.违规处理 第八章 纪律要求 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第九章 签订合同、合同主要条款 1.签订合同 2.追加合同金额 3.货物质量与验收 4.合同主要条款 第十章 投标文件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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