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县第五幼儿园教学基本设备采购需求公示
一、项目基本信息
发布时间:2020-12-22
1.1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93ZC2020A729 项目名称:金沙县第五幼儿园教学基本设备。 预算金额:273.5万元。 最高限价:273.5万元。 采购需求:幼儿床、幼儿桌椅、教学玩具、监控、广播、办公电脑、打印 机、厨房设备等教学基本设备。(详见招标文件附件6)。 供货期:签订合同之日起 15 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2.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或多证合一的 营业执照);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 年度会计师事务 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2020 年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 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书面承诺; D.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以来任意三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凭证; E.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F.供应商信用信息:对 “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对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且还在执行期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 询公司及法定代表人的内容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3项;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的 内容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页截图应体现查询网址、版 权信息等内容; 1.2.2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