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广东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5-10-09 |
一号线广告灯箱问题整改项目(第二次)
公开比选公告
广州地铁运营事业总部一号线广告灯箱问题整改项目进行公开比选,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一、业主单位: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618号南丰汇环球展贸中心写字楼第11至14层
二、项目名称:广州地铁一号线广告灯箱问题整改项目项目
三、实施地点:广州地铁一号线 (除西朗站、坑口站、花地湾站、公园前站)站台轨行区
四、项目内容:
对广州地铁一号线 (除西朗站、坑口站、花地湾站、公园前站)站台轨行区广告灯箱进行加固。本次共加固灯箱718个。主要工作内容及工程量详见比选文件。
五、承包方式:总价包干
六、主要工程量
序号 |
车站 |
单位 |
数量 |
1 |
芳村站 |
个 |
55 |
2 |
黄沙站 |
个 |
59 |
3 |
长寿路站 |
个 |
60 |
4 |
陈家祠站 |
个 |
60 |
5 |
西门口站 |
个 |
60 |
6 |
农讲所站 |
个 |
60 |
7 |
烈士陵园站 |
个 |
60 |
8 |
东山口站 |
个 |
60 |
9 |
杨箕站 |
个 |
60 |
10 |
体育西路站 |
个 |
60 |
11 |
体育中心站 |
个 |
60 |
12 |
广州东站 |
个 |
64 |
全线合计 |
个 |
718 |
注:具体的工作量详见本项目的公开比选文件。业主所提供的工程数量等参数仅供参考,具体以现场勘测为准,响应单位要承担使用这些参数的所有风险。
七、本项目设置响应限价,以业主发出的书面通知为准。
八、响应人资格合格条件:
(一)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响应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二)响应人须具有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三)在本公告发布时,投标人未在以往广州地铁工程项目中因违约被本业主书面拒绝投标(期限内)。
(四)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 (响应人须提供书面承诺书)。
九、响应人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响应单位需提交以下资料:(正本1份,副本1份,若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请按下列次序将资料装订成册
(1)响应函(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或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2)响应授权书(如果不是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响应文件,则须提交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
(3)按本公告第八点“响应人资格合格条件”提示所需的资料。
十、报名及递交资料地点:广州市荔湾区花地大道南8号地铁运营总部西朗站厅3楼321室(一号线西朗地铁站出闸机后往左侧楼梯处上)。
十一、报名及递交资料时间:2015年10月13日~10月15日
上午9:30~11:30;下午:13:00~16:30
十二、发售比选文件时间业主另行通知。
十三、附件一 响应函格式
附件二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书格式
附件三:以往工程中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的名单表
联 系 人: 陈先生
联系电话:020- 83454083、138264734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