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辽宁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5-09-24 |
庄河市公安局根据相关规定对庄河市公安局兴达派出所厨房设备用具采购项目自行采购,现将采购过程及采购结果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1、项目名称:庄河市公安局兴达派出所厨房设备用具采购
2、项目编号:庄公自-2015-015
3、采购预算:总额3.6万元,财政资金 3.6 万元,其他资金 0 万元
4、采购项目经办人:孙学平 联系电话:89725873
5、采购项目责任人:张忠厚 联系电话:89725878
6、供应商报价情况:
供应商名称 报价(万元) 联系电话
庄河市兴达街道东升厨具商店: 3.4424万元 13019439538
庄河市隆宇旧货市场云江家电厨具商场:3.1198万元 15241130758
庄河市兴达街道友好日杂商店: 3.5745万元 13889572938
7、成交供应商情况:庄河市隆宇旧货市场云江家电厨具商场 成交价:3.1198 万元
联系电话:15241130758
8、成交时间:2015年7月30日
9、合同签订时间:2015年7月31日
10、采购内容:庄河市公安局兴达派出所厨房设备用具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