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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邗江区杨寿学校食堂厨具等设备及安装第二次询价采购公告

  • 江苏
  • 状态:公告
所在地区江苏招标类型公告
请点击下载发布时间2015-09-22
编号:2015-091—1
扬州市邗江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受扬州市邗江区杨寿学校的委托,就其所需的食堂厨具等设备及安装进行第二次询价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 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技术能力。
同时具备:
1、投标人须是厨房设备生产厂家(不接受授权经销商投标);
2、投标产品须有灶具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燃气灶具、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
3、投标人须有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
4、投标人须在扬州市具有售后服务机构(注:投标人须提供售后服务机构人员的名单及社保缴纳证明,三个月以上缴纳记录),扬州租赁合同或房产证明等材料,厂家在扬州本地的视同在扬州有服务机构。
5、提供一份18万元(含18万元)以上厨房设备安装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 投标人须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提供材料)。
以上需要提供的证件是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上述材料未提供的,作废标处理。
二、报价要求:
1、报价具体事项:请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2、报价含设备-运输-保险-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税金等费用。
3、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人指定的交货地点负责安装、调试合格后,交采购人使用。
4、报价:大写¥
小写¥
三、采购预算:18.8万元。
四、供货期及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后10内必须安装调试到位,中标单位中标后必须交壹万元(银行汇票)作为履约保证金,产品验收合格后凭验收手续到邗江区政府采购中心办理退款(不计利息)。
五、评标方式:满足招标要求条件下,最低价中标。
六、付款方式:
产品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款的95%,余款5%作为质保金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
四、采购物品种类、数量、技术参数:
见附件
1、请将标书密封盖章注明所投项目以及本项目负责联系人、联系电话,于2015年9月25日上午11:00前送至邗江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扬州市兴城西路185号)。
2、 邗江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联系人:杨扣虎 0514-87862089
3、本项目采购单位联系人:徐主任 13115185083
4、本次招标不得提供假冒伪劣产品,否则将按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处罚,请供应商关注。


扬州市邗江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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