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安徽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5-09-16 |
凤台县13所中小学学生食堂厨具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补充通知(二次)
各潜在投标人:
项目名称:凤台县13所中小学学生食堂厨具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 皖D采购FT-2015-087
发布日期:2015年9月16日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现作如下修改:
1、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0万元(含1000万)以上酒店、食堂餐饮厨具成套设备的生产厂家或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万元(含100万)以上酒店、食堂餐饮厨具成套设备的经销商;
3、生产厂家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燃气灶具),燃气器具安装
维修许可证,燃气器具(省级)适配检测合格证;
4、所投产品具有相应产品认证证书、质量检验报告;
5、投标人需提供至少一个近三年来的类似业绩扫描件或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类似业绩是指单个合同额达到100万元以上的厨房设备采购及安装业绩)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三”个标段全部报名投标,但只能中一个标段;
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由此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感谢各投标人的理解,支持与配合。
招标人:凤台县教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方正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1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