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天津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5-09-16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津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建设事业部办公楼装修工程,项目业主为天津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100%,招标人为天津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天津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建设事业部办公楼装修工程位于天津市和平区,建筑面积约2166平米(其中办公楼1731平米,厨房435平米)。包括办公楼及厨房内部精装修(包括内部装修装饰、通风空调、电气、消防、家具、监控、网络、厨房设备等)。具体范围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中标人完成施工图纸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本工程只设一个合同段。
2.2本次招标范围为:
本次招标为办公楼及厨房内部精装修(包括内部装修装饰、通风空调、电气、消防、家具、监控、网络、厨房设备等)施工。
2.3计划施工工期:2015年10月10日~2015年10月30日,共计:2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1项单体工程建筑面积不小于1500平方米装饰装修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如在评标期间发现按废标处理。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3.4投标人每标段提交1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指定时间前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的帐户,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9月16日至2015年9月22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携带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打印件或彩色复印件(正反面)及购买人本人身份证前往天津市河北区海河东路望海大厦1号楼4门302室购买招标文件。上述所有证件均应为有效证件,无论任何原因正在办理中的证件或证明均不作为有效证件。
4.2招标文件(含图纸)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组织;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组织。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0月8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天津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华苑产业区梓苑路5号视频会议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平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华苑产业区梓苑路5号地 址:天津市河北区海河东路望海大厦1号楼4门302室
邮 编:300384邮 编:300143
电 话:022-83288266
传 真:022-83288266
联 系 人:姜林
201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