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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能建物产有限公司办公家具、耗材、厨具非招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 全国
  • 状态:公告
所在地区全国招标类型公告
请点击下载发布时间2015-09-11

内蒙古能建物产有限公司办公家具、耗材、厨具

非招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GXTC-CZ-1541035

1.采购条件

内蒙古能建物产有限公司委托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就本项目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应答文件。该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现资金已落实。

2.采购范围

货物供货及相关伴随服务 (含投标货物的制作、运输到指定现场、保险、现场临时保管、卸货、搬运就位、安装、调试、质保期内的维修、售后服务等)。

详细内容参见“采购明细表”。

1、交货时间:2015年9月30日前货物到达交货地并安装完毕。

2、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的地点。

注:详细技术指标见采购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要求参与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为相应货物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的能力。

3.1参与供应商及其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竞争性谈判采购单位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相应标包前期提供设计或咨询的;

3)为本(批)次竞争性谈判采购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

4)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货物谈判的;

5)被责令停业的;

6)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7)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3.2参与供应商须满足如下专用资格要求:

包1:需同时具有计算机软硬件、五金交电、办公用品、文化用品、日用百货经营范围,报名时需提供:

(1)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2)税务登记证正本、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3)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投标人自行在本单位住所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本单位的行贿犯罪记录,并在报名时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

 

包2:需具有家具经营范围,报名时需提供:

(1)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2)税务登记证正本、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3)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4)制造商需具有生产所供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和生产设备;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6)需提供制造生产企业ISO9001质量认证体系证书原件及加盖生产企业公章的复印件1份

(7)需提供制造生产企业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及加盖生产企业公章的复印件1份

(8)需提供制造生产企业CQC质量环保产品认证证书原件及加盖生产企业公章的复印件1份

(9)需提供制造生产企业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十环)原件及加盖生产企业公章的复印件1份

(10)需提供制造生产企业OHSM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及加盖生产企业公章的复印件1份

(11)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投标人自行在本单位住所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本单位的行贿犯罪记录,并在报名时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

 

包3:需具有家具经营范围,报名时需提供:

(1)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2)税务登记证正本、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3)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4)制造商需具有生产所供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和生产设备;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6)需提供制造生产企业ISO9001质量认证体系证书原件及加盖生产企业公章的复印件1份

(7)需提供制造生产企业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及加盖生产企业公章的复印件1份

(8)需提供制造生产企业CQC质量环保产品认证证书原件及加盖生产企业公章的复印件1份

(9)需提供制造生产企业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十环)原件及加盖生产企业公章的复印件1份

(10)需提供制造生产企业OHSM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及加盖生产企业公章的复印件1份

(11)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投标人自行在本单位住所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本单位的行贿犯罪记录,并在报名时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

 

包4:需具有厨具机械配件的销售经营范围,报名时需提供:

(1)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2)税务登记证正本、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3)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投标人自行在本单位住所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本单位的行贿犯罪记录,并在报名时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

3.3 各参与供应商均可就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的部分或全部标包进行参与响应。

3.4进行谈判的人员必须携带授权委托书,仅限被授权人本人进行谈判工作,非被授权人将不允许参加谈判。

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采购文件的获取

满足上述资格要求的投标人,2015年9月11日至9月15日17:00止,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在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15号绿地集团中央广场蓝海大厦A座6楼602室)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多汇不退。

供应商可现场或电汇购买采购文件。汇款底单、投标报名表发邮件至招标代理机构,经财务确认后,发送采购文件。购买采购文件时务必提供投标报名表(见附表1)及相应附件,若由于以上信息提供不完全或不真实,或因款项或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购买采购文件时请提交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并务必提供: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传真、邮编、移动电话、主营业务、资质等级等有效企业信息,若由于以上信息提供不完全或不真实导致我公司不能与贵方及时联系上,后果自负。

5、应答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及谈判地点:

5.1应答文件接收地点及谈判地点: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15号绿地集团中央广场蓝海大厦A座6楼602室。)

5.2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9月18日上午09:30。

6、本次采购采用资格后审。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采取网上公开方式,招标代理机构在“中国招标网”(www.bidchance.com)上发布采购公告,采购公告将明确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发售采购文件的日期和地点、应答、谈判等事宜。

8.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地    址: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15号绿地集团中央广场蓝海大厦A座6楼602室

邮    编: 010010

中国银行(只限于存入标书款和服务费)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呼和浩特市桥华支行

开户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账    号: 150810551149

收款人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招商银行(只限于存入投标保证金)

开户银行名称:招商银行呼和浩特新华东街支行

账 户  名 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账      号:471900165510588

售卖标书联系人:阮雅娟  电话: 0471-4676758

邮箱:gxzb_sp@163.com       

 

2015-9-11

 

 

 

投标报名表

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

 

所投包号

第               包

2015年度诚信金合格单

(若有则必填)

编号(                              )

投标人名称

(不接受分公司报名)

 

邮    编

 

投标人详细通讯地址

(投标人标书款发票/中标通知书按此地址邮寄)

 

联 系 人

 

手    机

 

固定电话/传真

 

E-mail (电子邮箱)

(务必填写准确)

 

开户行

 

开户行账号

 

报名资料附件

请务必本报名表发邮箱给采购代理机构至:gxzb_sp@163.com,若现场交标书款,请打印此表后,带此表到招标代理机构。

1.购买采购文件汇款单复印件(汇款单位应明确写明所购文件的采购编号和包号)。

2.年度诚信保证金证明文件(如有)

3. 由于公司业务扩大,为保证投标人及时领取发票,特制定发票领取时间:售标截止日起6个月内到接标现场或公司财务部领取,超过6个月未领取的厂家视为放弃领取发票,当年发票当年领取,日后不再给予领取发票,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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