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阳县盘湾镇实验幼儿园厨房改建工程招标公告
射阳县盘湾镇实验幼儿园厨房改建
工程招标公告
为进一步加快我县教育发展步伐,经县教育局批准实施射阳县盘湾镇实验幼儿园厨房改建工程。根据《射阳县中小学校舍维修、零星土建及绿化工程管理办法》和《射阳县教育系统招投标工作管理实施办法》等规定组织该项工程公开招标,特发公告。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射阳县盘湾镇实验幼儿园内,具体情况可到现场勘察。
2、射阳县盘湾镇实验幼儿园厨房改建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施工方案、招标文件和学校的施工具体要求、按国家建筑安装施工及质量标准要求组织施工。
3、本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需及时清理外运,费用由乙方自理。
二、参加投标的主要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企业资质证书(建筑安装三级及三级以上的资质等级);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安全生产资格证书。
5、委托代理人应是本企业正式职工。
6、无法律、法规规定投标受限情形。
★投标申请人不得以虚假材料、证件参加本项工程的投标报名和投标。一经发现并被证实其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报行政管理部门查处,交纳的保证金没收。
教育系统实行工程招投标黑名单制度。对在报名和投标前提供虚假材料的、投标时串标的、一年内连续三次以上投废标的和已经发生严重质量问题、出现过安全事故或资金实力偏弱、延误工期偏长、拖欠农民工工资或者材料款的施工单位和委托代理人,1-3年内不得参加教育系统内部工程招标。
三、报名及投标须知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明标暗投,总报价最低价者为中标单位和中标价(含税金) 。
2、报名时间:2016年10月25日至10月31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6:30。
3、报名地点:射阳县盘湾镇实验幼儿园
4、联系人:王道玲 联系电话:18752259699
5、报名时缴纳投标保证金(现金):壹万元。投标结束后,中标者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工程完毕、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周内退还(不计息);未中标者,招标结束后,投标保证金现场退还。
6、报名须提供的材料:(原件及一套完整的加盖单位红印章的复印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具有企业资质证书(建筑安装三级及三级以上的资质等级);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安全生产资格证书;
(5)法人授权委托书;
(6)委托代理人应提供身份证、企业法人与委托代理人(报名者)所签订的原始劳动合同。
法人授权委托书和一套完整的加盖单位红印章“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在报名时递交初审,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拒绝。对投标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投标时还要再次递交原件,供上级监督部门核对复印件,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将被拒绝投标,投标单位自负其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同一资质只允许一家报名。
7、报名时与投标前都必须带全各种证件原件,供学校与上级监督部门对资格进行再次审查认定。
四、工程质量指标
1、工程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和国家建筑安装施工及质量标准要求。
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括施工所用的水、电等一切费用)。施工内容包含工程量清单、施工图中所有项目及学校施工详细说明的全部内容。施工单位必须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做好隔离围护工作,爱护学校财产,如损坏须赔偿,施工期间一切安全责任均由乙方负责,乙方必须保证施工进度。
3、质量标准:合格。
4、工 期:10天,完工并清运结束。
五、工程验收及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经学校验收合格,施工单位做出决算书,由学校报局基建站验收合格、审定后,由局审计科安排审计。在审核工程结算清单时,如审核价高于合同价按合同价结算,低于合同价按审核价结算。工程付款方式:5:3:2模式;即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并审计结束后,工程款分三次付清: 2016年底前付50%; 2017年底前付30%,剩余工程款2018年底前全部结清,支取工程款时必须用正式建筑发票。
六、工期及服务要求
1、工期必须在2016年11月20日前完成,每延迟一天罚中标价的5‰,第五天开始,每延迟一天罚中标价的10‰,依次类推。合同期提前不奖,质量一次验收达不到合格标准罚中标价的5‰。
2、预(决)算是工程承包的重要依据,因此中标者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否决和附加条件。
3、工程质量保修金为总报价的5%,保修期满后按比例结清。
4、公开开标后,中标单位如在三天内无能力施工,学校有权终止该标,并重新组织招标或挑选有能力的施工单位按中标价另行施工,投标保证金不退。
5、保修期限为五年,如出现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在接到招标单位通知后24小时内答复,72小时内免费修复。
6、中标单位不签订合同,给招标单位造成损失的,由中标单位承担,投标保证金不退,上缴财政账户。
七、其他事项
1、报名时领取招标文件、工作量清单、施工图纸等材料和现场踏勘及答疑。
2、对不中标者射阳县盘湾镇实验幼儿园不作任何解释。
3、未尽事宜通过中标者与射阳县盘湾镇实验幼儿园共同协商。
八、资格审查
本项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先审与后审方式对投标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查。
射阳县盘湾镇实验幼儿园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