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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管理第二中心老干部活动中心迁建工程厨房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 四川
  • 状态:变更
所在地区四川招标类型变更
请点击下载发布时间2015-09-06
采购项目名称 四川省泸州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管理第二中心老干部活动中心迁建工程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LZZFCGDX(2015)1022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行政区划 四川省泸州市
公告类型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 2015-09-07 09:00
采 购 人 四川省泸州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管理第二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四川德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包个数 1
各包描述  
供应商参加谈判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供应商;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二、供应商参加谈判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1)供应商申明的函原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法人直接参加谈判的,可不提供本项内容);(4)交纳保证金证明材料复印件;(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原件;(6)供应商须提供最近三个月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相关凭证(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2015年4月份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法提供的须提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原件);(7)2014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新成立的公司无法提供的,应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原件。(8)供应商符合本项目规定的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9)供应商须提供包含此项全部内容的承诺函原件:采购人可以对供应商提供的产品的质量进行检查或检测,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保证不低于采购人提供的技术参数质量要求,否则供应商无条件接受采购人提出的更换产品的要求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因此产生的费用,采购人不予调整此项设备的费用。
谈判文件发售方式 请登录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cg.luzhou.gov.cn),登录后在线购买谈判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谈判文件发售及供应商报名时间 2015-09-07 09:00到2015-09-14 10:40

备注

 
谈判文件售价 人民币100元(大写:壹佰元整),网上缴费,售后不退,报价主体资格不得转让。
谈判文件发售及供应商报名地点 请登录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cg.luzhou.gov.cn),登录后在线购买谈判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供应商报名方式 请登录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cg.luzhou.gov.cn),登录后在线购买谈判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起止时间 2015-09-15 10:40到2015-09-15 10:40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泸州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办公楼五楼开标会议室(泸州市酒城大道一段二号)。
供应商接受资格审查及参加谈判时间 2015-09-15 10:40
供应商接收资格审查及参加谈判地点 泸州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办公楼五楼开标会议室(泸州市酒城大道一段二号)。
备注
供应商交纳谈判保证金的金额和缴纳方式 供应商应在本谈判文件规定的购买谈判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网上缴纳的方式提交谈判保证金金额:¥28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仟捌元整);1.请登录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http://www.lzgpc.gov.cn),成为注册用户,通过供应商帐户以网银方式转款(注:转款户名必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不接受其他方式的缴款); 2.供应商可以通过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链接,自主选择任意一家银行转款提交保证金 ;3.供应商应将谈判保证金的转款凭证回单(复印件加盖公章)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交给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工作人员。响应文件中也须包含转款凭证回单(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兹证明缴纳了谈判保证金;4.根据《泸州市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办法》〔泸市财采(2015)15号文件〕规定,谈判保证金的退还按以下程序办理:4.1正常评审后未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解退: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后2个工作日内,向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书面提交填写完整无误的保证金退还申请。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收到代理机构书面提交的保证金退还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解退所有非成交供应商缴纳的谈判保证金;4.2采购失败后供应商的保证金解退:如本项目采购失败,采购代理机构于谈判当日书面通知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到保证金退还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本项目所有谈判保证金;4.3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解退: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2个工作日内,向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保证金退还申请,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到保证金退还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所缴投标保证金;5. 提交谈判保证金的截止时间: 2015年9月14日上午10:40(北京时间)。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址:泸州市江阳区江阳中路41号;联系人:殷老师;联系电话:0830—2277672。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址:泸州市江阳区酒城大道1段维多利亚小区18号楼2单元10层5号;联系人:戚女士、邓先生;联系电话/传真:0830-3706683。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联系人:戚女士、邓先生;联系电话/传真:0830-3706683。

备注

请登陆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lzgpc.gov.cn)下载文件。 1、本项目报名、保证金缴纳截止后,请在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lzgpc.gov.cn)的“项目开标前状态”栏目查看本项目是否达到开标条件,如未达到开标条件,采购代理机构将不组织开标。 2、本项目开标、评标的具体场地安排信息,请供应商及时在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lzgpc.gov.cn)的“评审场地安排”栏目查看。

文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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