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江西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5-09-06 |
丰城市公安局厨房设备采购项目的(招标编号:JXHHZB-2015-011)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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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弘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丰城市公安局的委托,根据丰财采【2015】163号采购通知书要求,就其厨房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JXHHZB-2015-011 2、项目名称、数量、技术参数:
3、 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在丰城市必须有经工商注册的分公司,商行或维修点,且必须满半年及以上(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的原件) (2) 投标人必须有丰城售后服务的网点的税务登记证(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的原件)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特别提醒:投标人须提供有效、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原色公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备查,用于资格审查,原件验后退回。 5、评标方法和原则:(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6、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及售价:报名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到2015年9月9日止,上午8:00-12:00,下午14:3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拟投标人需到江西丰城市新城区紫云北道国贸四号楼对面江西弘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现金300元/份;售后不退。 7、投标保证金:500元,投标人须在报名截止日前从企业基本帐户以银行转帐方式向丰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足额缴纳,以实际到账为准 (汇款时应注明项目名称、拟投标供应商名称或投标人名称,且应与投标书一致)。 开户名称:丰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丰城市支行营业部 帐 号:14-0811 0104 0014 027 8、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5年9月14日 上午10:30整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丰城市第二行政服务中心九楼第三开标室 9、采购单位:丰城市公安局 10、招标代理机构:江西弘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殷先生 传真/电话:15679526517 联系地址:江西丰城市新城区紫云北道国贸四号楼对面 11、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 丰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cztbw.gov.cn/)。
江西弘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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