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内蒙古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5-09-03 |
[0]镇江移动物联网产业大厦及镇江移动第三机房楼建设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ZJS201412670 | 项目名称 | 镇江移动物联网产业大厦及镇江移动第三机房楼建设项目 |
标段编号 | ZJS201412670-01; | 标段名称 | 镇江移动物联网产业大厦及镇江移动第三机房楼建设项目监理;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15年9月3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15年9月10日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江苏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方式)
一、本招标项目 镇江移动物联网产业大厦项目和镇江移动第三机房楼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镇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镇发改服务发【2014】33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镇江分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 江苏省建信招投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监理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⑴、工程地点: 镇江市南徐新城商务B区檀山路东侧 ⑵、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34600平方米,其中镇江移动物联网产业大厦26600平方米、镇江移动第三机房楼8000平方米 ⑶、监理服务期: 30个月 ⑷、监理合同估算价: 271.04万元 四、本招标工程共分 一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施工图中桩基、基坑支护、土建、水电安装及装饰(不含二次装修)、材料、景观绿化及室外附属等建设全过程(及保修期)的监理工程。但不包括配电房设备及安装、第三机房楼机房专用设备安装工程、厨房设备、机械停车系统监理。 五、投标人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2、拟选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质等级: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房屋建筑 工程专业); 3、其他条件: ①、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②、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③、企业没有因诈骗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④、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⑤、业主有权拒绝既往工程中业绩、信誉不佳及有不良行为的投标人。 ⑥、拟选派的投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有在监工程 ⑦、投标时出具投标单位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可以向本单位住所地人民检察院或者招标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投标时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单位。 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凡参加本工程投标的外地投标企业,需在开标前到镇江市行政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办理外地企业进镇备案手续(联系电话:0511-88968067 88983031)。开标时投标人未提供外地企业进镇备案表原件或备案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与投标总监理工程师不一致的,招标人将拒收投标文件。 5、存在下列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①、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③、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④、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⑤、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⑥、与其所投的监理标段对应标段的施工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⑦、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以下要求,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上划出投标保证金_叁_万元至系统随机生成的虚拟子账号;(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联系电话:0511-85026056)。 账 号:下载招标文件后在业务查询的“获取子账户”模块中选定投标项目,“获取子商户号”。此随机生成的子商户号即保证金支付账号。 户 名: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镇江市京润支行 注:1. 投标保证金全部采取电汇的形式交纳,不再使用缴纳码。(缴纳流程见“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zjggzy.gov.cn/-办事指南”保证金缴纳流程)。企业的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与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诚信库的开户账号比对不符或者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2.重发公告或多次公告的项目,投标企业需按最新招标公告的要求重新缴纳投标保证金。 3.投标截止前,投标申请人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属于重大偏差,将被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应当作为无效标予以否决。 4.保证金退还:投标保证金本息同时退还。为提高各方工作效率,在规定时间内,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统一代为办理中标人和未中标人的保证金退还工作。如本项目招投标中遇质疑、投诉、复议等特殊情况,保证金退还按相关规定执行。 2、履约保证金 本工程中标人必须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提交中标合同金额的 10 %为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同时向中标人提供中标合同金额的 10% 为监理费支付担保。 七、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1、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的评标办法;本评标办法总分90分,其中投标报价(32分)、监理方案(20分)、项目监理机构(26分)、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3分)、类似工程业绩(7.5分,其中企业3分,总监4.5分)、奖项(1.5分); 2、评标细则: (一)投标报价(32分)(由招标人勾选一种) □ 方法一: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1-浮动幅度值); 投标报价分值计算方法: 参照2007年建设工程监理服务收费标准,本工程设定的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为_ _万元,监理费报价等于收费基准价得基本分22分,每上浮1%扣0.5分,扣完为止;每下降1%加0.5分,最多加10分,不足按插入法计算。 √ 方法二:依据镇政建[2015]141号文件的规定,监理费报价方法为:(以下两种方法由招标人任选其一): √ 监理费报价参照2007年建设工程监理服务收费标准,本工程设定的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为_271.04_万元,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基准价×80%,且不宜低于基准价×68%,否则不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 □ 监理费报价计算依据江苏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或监理招标文件约定的具体监理人员数量、监理服务时间、企业管理费用、企业利润、税金。 监理费报价=人员费用+企业管理费用+企业利润+税金。 人员费用计取标准: 总监理工程师25万元/年(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专业监理工程师17万元/年(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专业监理工程师12万元/年(江苏省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其他建设工程类国家注册人员); 监理员6万元/年。 (不足一年部分按各项月平均费用计取) 企业管理费用+企业利润=人员费用×(30%~60%)。 税金=(人员费用+企业管理费用+企业利润)×5.65%。 如投标人未按上述标准要求进行报价,视为未对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应作为无效标予以否决。 投标报价分值计算方法: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或者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 95%~100% 。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4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3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得分。 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做调整。 (二)监理方案(20分)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中确定的评审要点,对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进行评分,可参照以下内容设置评审要点: 1.质量控制方案;( 3 分) 2.进度控制方案;( 3 分) 3.投资控制方案;( 3 分) 4.安全控制方案:( 3 分) 5.合同及信息管理方案;( 3 分) 6.其它内容(如技术建议、组织协调方案、工作制度等)。( 3 分) 7. 总监答辩( 2 分) 说明: (1) 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分别明确监理方案各项评审要点的得分。除监理方案中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2) 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总监在评标环节陈述监理方案的主要内容或者现场回答评标委员会提出的问题(以书面为主),评分分值为2分。评标委员会拟定答辩题目时,应同时明确答案及得分点。 (3) 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得分应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三)项目监理机构(26分) 1. 总监理工程师(6分) (1)专业为土木工程、工民建或管理工程专业,得2分,其他专业得1分。(须在本单位注册,以上岗证为准,专业以注册证书注明的所学专业为准) (2)总监同时具有一级建造师加1分,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加1分,共2分。(以一级建造师、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为准) (3)自2011年1月1日以来总监承担过的项目获得过省级及以上示范监理项目表彰的得1分,市级(地级市)得0.5分。(提供监理合同及表彰文件原件,时间以表彰文件颁发日期为准) (4)自2011年1月1日以来总监获得过省级及以上优秀总监表彰的得1分,市级得0.5分。(提供获奖证书原件,时间以证书颁发日期为准) 2. 专业监理工程师(20分) (1)工民建专业1名,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得2分。(以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和毕业证书为准) (2)岩土(或地质)专业1名,具有省注册监理工程师及以上得2分。(以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和毕业证书为准) (3)给排水专业1名,具有省注册监理工程师及以上得2分。(以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和毕业证书为准) (4)电气专业1名,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得2分。(以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和毕业证书为准) (5)暖通专业1名,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得2分。(以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和毕业证书为准) (6)工程测量专业1名,具有省注册监理工程师及以上得2分。(以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和毕业证书为准) (7)材料专业1名,具有省注册监理工程师及以上得2分。(以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和毕业证书为准) (8)工程造价专业1名,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得2分。(以注册造价师证书为准) (9)自动化或智能化专业1名,具有省注册监理工程师及以上得2分。(以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和毕业证书为准) (10)安全监理人员1名,具有市级监理工程师安全培训合格证得1分。(以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培训合格证为准) (11)资料、合同信息管理人员,具有监理员上岗证,得1分。(以上岗证为准) 以上均证书材料需提供原件核查。 3. 外地进镇企业投标的监理组织机构人员须在外地监理企业驻镇管理机构备案人员一览表中才能得分,否则不得分。 (四)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3分) 检测工具为全站仪、水平仪、电子经纬仪、手持测距仪、混凝土回弹仪、超声波测厚仪等检测设备,每缺1件扣0.5分,无检测工具得0分(评标时需提供承诺书原件)。 (五)类似工程业绩(7.5分,其中企业3分,总监4.5分) 1、企业监理业绩:企业2011年1月1日监理过建筑面积3.5万平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住宅厂房除外)业绩,得3分。(以交易中心打印的中标通知书和监理合同原件为准) 2、总监业绩:总监2011年1月1日以来监理过3.5万平方米及以上,且地下室一层(以施工蓝图为准)的公共建筑工程(住宅、厂房除外)业绩的,得4.5分。(以交易中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及监理合同、施工蓝图原件为准,三项缺一不可) 说明: (1) 总监理工程师相关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项目,不得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业绩。 (2) 总监理工程师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的业绩属于变更后的总监理工程师,投标人应当提供经备案的总监理工程师变更证明。 (六)奖项(1.5分) 对监理企业自2011年1月1日以来承担的工程获得省辖市级市优、省优及以上奖项的给予加分,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除外。其中:省辖市级市优最高加1.2分,有效期二年;省优及以上最高加1.5分,有效期三年。加分时,仅对投标人所报符合要求获奖工程中的最高奖项计分,且只能计算一个获奖工程,不得重复累计。 说明:①本项以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中标通知书原件、监理合同原件、竣工验收证明原件,获奖证书(或文件)原件。②奖项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为准,计算日期以颁发日期为准,有效期自发证或者发文之日起算起,发证、发文时间不一致的,以发文的时间为准。 上述奖项以外的其他奖项不予加分。也不得以本地区工程奖项单独加分。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人使用CA证书登录 http://222.186.125.129/zjhynew ,网上缴纳招标文件购买费用人民币 300 元(售后不退),于 2015 年 9 月 3 日00:00至 2015 年9 月10日 24:00 期间持企业CA证书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得下载。(CA证书办理咨询:051188968012,网上招投标系统问题咨询:18052893535)。 九、本次招标公告日期从 2015 年 9 月 3 日 00:00起至 2015 年 9 月10 日24:00止。 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1 次发布公告 十、其他:1.本公告发布起止时间和招标文件发放(下载)起止时间一致。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十二、招标人及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地址: 镇江市正东路2号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西康路7号15楼 联系人: 赵工 联系人: 盛毅、陆艳 电话: 电话: 025-83247336 传真: 传真: 025-83247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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