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江苏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5-09-02 |
苏州市沧浪实验小学校东校区(代建:苏州历史文化名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厨房设备及其安装服务项目的招标公告
江苏金港建设项目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受苏州市沧浪实验小学校东校区(代建:苏州历史文化名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其单位采购的厨房设备及其安装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JSJG2015-GS-G-003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名称:厨房设备及其安装服务项目
2、招标范围及技术指标:具体采购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完成安装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内设备全部到场并且完成安装调试,采购方将根据项目现场的进度情况,具体制定最终完工日期。
4、交货安装地点:在苏州市区内,由采购方指定最终交货地点。
三、本次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大写):壹佰肆拾肆万捌仟壹佰肆拾贰元整
人民币(小写):¥1448142.00 元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
4.1合格投标人的一般条件:
4.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
4.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2合格投标人的特殊条件:
4.2.1登记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4.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2.3投标人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燃气灶具)、卫生生产许可证(消毒类)、工业和商业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生产许可证;
4.2.4投标人具有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证书(非苏州市注册的投标人须按规定向项目所在地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备案);
4.2.5投标单位至少提供2名维修人员具有的燃气管理部门颁发的《职业技能岗位证书》并提供所在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及劳动合同复印件;
4.2.6投标人须在苏州市具有售后服务机构或在苏州市委托设立售后服务机构,售后服务企业须具有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证书;(注:投标人须提供售后服务机构的人员名单及社保缴纳证明、场所、资质证书等证明材料);
4.2.7投标人代表须为投标单位在职员工(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证明);
4.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2.9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
注:报名时请各投标单位提供以下相关材料的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为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2、投标的合法有效证件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投标人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所具有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燃气灶具)、卫生生产许可证(消毒类)及工业和商业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生产许可证并需加盖产品厂家公章(如有疑问,则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网站查询获取的信息为准(网址:http://www.aqsiq.gov.cn))。如投标单位为代理商的,需提供投标产品厂家"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燃气灶具) (原件备查)"、"卫生生产许可证(消毒类)(原件备查)"、"工业和商业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生产许可证(原件备查)"并附投标产品厂家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及产品授权委托书原件(产品授权委托书包括:燃气灶具产品、消毒类产品、工业和商业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产品)。
4、投标单位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证书复印件;
5、投标单位至少提供2名维修人员具有的燃气管理部门颁发的《职业技能岗位证书》并提供所在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及劳动合同复印件;
6、投标单位须在苏州市具有售后服务机构或在苏州市委托设立售后服务机构,售后服务企业须具有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证书;(注:投标单位须提供售后服务机构的人员名单及社保缴纳证明、场所、资质证书等证明材料);
7、公司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0、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注: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报名。请各投标单位将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红章)后装订成册,封面注明投标单位名称、标号、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等信息。报名资料如有伪造或虚报,由其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五、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出售时间:自招标公告上网之时起发售招标文件至2015年9月14日止,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
出售地点:苏州市金门路688号东建大厦五楼
出售方式:现场或邮寄出售,售出后概不退回(以邮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供应商须经招标代理公司确认报名合格后汇款,否则报名费用不予以退还;因邮寄而导致报名资料的原件、复印件等相关文件的遗失等责任与招标采购单位无关,由报名单位自行承担。)
售 价:每套300元,如需邮寄,另加50元特快专递费。
收 款 人:江苏金港建设项目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
汇款银行及帐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西园路支行(账号:465058432707)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5年9月25日上午9:00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5年9月25日上午9:30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苏州市三香路389号政务服务中心东区二楼)
投标文件接收人:苏州市苏城公证处
七、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5年9月 25 日上午9:30整
开标地点: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苏州市三香路389号政务服务中心东区二楼)
八、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招标代理机构:
名 称:江苏金港建设项目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金门路688号东建大厦五楼
电 话:(0512)67772803 66626889
传 真:(0512)66620889
邮政编码:215000
联 系 人:李璟璟
2、采购人:
名 称:苏州市沧浪实验小学校东校区
(代建:苏州历史文化名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葛敏华
电 话:13771988158
九、其他应说明事项:
本公告同时在《苏州城市商报》、中国招标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苏州市姑苏区财政局监督电话:(0512)68728409。
江苏金港建设项目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