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子王旗政府采购中心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四子王旗中队委托,采用询价,采购执勤及生活用设施。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执勤及生活用设施
批准文件编号:四财购准(2015)-X27号
采购文件编号:SZCG(2015)-X27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附件材料 |
1 |
执勤及生活用设备 |
1 |
详见附件 |
170000 |
|
2 |
专用设备 |
1 |
详见附件 |
130000 |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供应商,并具备以下特定条件(经年检合格有效证件):
第一包: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
2、供应商须在报名时交纳保证金3000元,供应商携带汇款凭证或现金存款单到四子王旗政府采购中心财务办公室,认定合格即可参与投标。未按要求交纳保证金按报名无效处理,保证金退还按采购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包: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包含所投产品的生产销售);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工业和商用电加热食品加工设备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及燃气灶具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2、供应商须在报名时交纳保证金2000元,供应商携带汇款凭证或现金存款单到四子王旗政府采购中心财务办公室,认定合格即可参与投标。未按要求交纳保证金按报名无效处理,保证金退还按采购相关规定执行。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5年08月31日至2015年09月07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2:30—5:30时到四子王旗政府采购中心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四子王旗政府采购中心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告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a、资格预审供应商合格名单如下:
第一包:
1、呼和浩特市回民区豪艺厨房设备用品经销部
2、玉泉区兴源达厨房设备酒店用品店
3、玉泉区铭鹏酒店用品经销部
第二包:
1、包头市建筑装饰有限责任公司
2、包头茂霖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3、包头市汇鑫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b、供应商在报名时需提交上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中所有资质文件的复印件一份加盖供应商公章交采购中心留存。
c、开标时提供法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
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0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15年09月08日 下午3:00
投标地点: 四子王旗政府采购中心
开标时间: 2015年09月08日 下午3:00
开标地点: 四子王旗政府采购中心
六、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四子王旗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
: |
四子王旗乌兰花镇新区
|
邮政编码
|
: |
011800
|
联系人
|
: |
宝达 那胜达来
|
联系电话
|
: |
0474-5200393
|
投标保证金账户 |
1. |
账户名称
|
: |
四子王旗政务服务中心
|
|
开 户 行
|
: |
中国工商银行四子王旗支行
|
|
账 号
|
: |
0611033509200038815
|
2. |
账户名称
|
: |
|
开 户 行
|
: |
|
账 号
|
: |
|
采购单位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四子王旗中队
|
地 址
|
: |
四子王旗乌兰花镇新区
|
邮政编码
|
: |
011800
|
联 系 人
|
: |
张鹏
|
联系电话
|
: |
15848669111
|
文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