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评分项 |
权重 |
1 |
价格 |
≥20 |
2 |
技术部分 |
约35 |
|
序号 |
评分因素 |
权重 |
评分方式 |
评分准则 |
1 |
实施方案(工作措施、工作方法、工作手段、工作流程) |
约10 |
专家打分 |
考察内容:由采购单位填写. 根据招标文件的需求和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分档评分:评价为优得80%-100%分数;评价为良得60%-80%分数;评价为中得30%-60%分数;评价为差不得分。评价为“中”或“差”的,专家需说明情况。 |
2 |
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 |
约5 |
专家打分 |
考察内容:由采购单位填写. 根据招标文件的需求和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分档评分:评价为优得80%-100%分数;评价为良得60%-80%分数;评价为中得30%-60%分数;评价为差不得分。评价为“中”或“差”的,专家需说明情况。 |
3 |
质量(完成时间、安全、环保)保障措施及方案 |
约10 |
专家打分 |
考察内容:由采购单位填写. 根据招标文件的需求和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分档评分:评价为优得80%-100%分数;评价为良得60%-80%分数;评价为中得30%-60%分数;评价为差不得分。评价为“中”或“差”的,专家需说明情况。 |
4 |
项目完成(服务期满)后的服务承诺 |
约5 |
专家打分 |
考察内容:由采购单位填写. 根据招标文件的需求和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分档评分:评价为优得80%-100%分数;评价为良得60%-80%分数;评价为中得30%-60%分数;评价为差不得分。评价为“中”或“差”的,专家需说明情况。 |
5 |
违约承诺 |
约5 |
专家打分 |
考察内容:由采购单位填写. 根据招标文件的需求和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分档评分:评价为优得80%-100%分数;评价为良得60%-80%分数;评价为中得30%-60%分数;评价为差不得分。评价为“中”或“差”的,专家需说明情况。 |
3 |
综合实力部分 |
约30 |
|
序号 |
评分因素 |
权重 |
评分方式 |
评分准则 |
1 |
投标人资格情况及通过相关认证情况 |
≤4 |
专家打分 |
设置与项目相关的资格(认证)要求,一般采取客观化评分。 |
2 |
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
≤5 |
专家打分 |
考察内容:项目负责人专业、学历、职称、特长、项目经验等内容。 提供聘用合同和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原件备查。未提供聘用合同扫描件的,不得分。按照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分档评分:评价为优得80%-100%分数;评价为良得60%-80%分数;评价为中得30%-60%分数;评价为差不得分。评价为“中”或“差”的,专家需说明情况。 |
3 |
拟安排的项目团队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情况 |
≤10 |
专家打分 |
团队成员总人数要求至少??人,未达到人数要求的,不得分。 考察内容:团队成员的专业、学历、职称、特长、项目经验等内容。 提供聘用合同和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原件备查。未提供聘用合同扫描件的,不得分。 按照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分档评分:评价为优得80%-100%分数;评价为良得60%-80%分数;评价为中得30%-60%分数;评价为差不得分。评价为“中”或“差”的,专家需说明情况。 |
4 |
投标人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创新、设计)情况 |
≤2 |
专家打分 |
考察投标人在项目相关领域自主知识产权情况,一般采取客观化评分。 |
5 |
项目拟使用的车辆(场地、工具、机器)情况 |
≤8 |
专家打分 |
考察拟使用的车辆(场地、工具、机器)情况(自有、租赁均可),要求提供发票(行驶证)等作为证明资料,一般采取客观化评分。 不得以自有或租赁区别对待。 |
6 |
项目拟选用产品的成熟度及可靠性 |
≤5 |
专家打分 |
考察拟使用的产品(软件)情况,要求提供证书(如《软件产品登记证书》)等作为证明资料,一般采取客观化评分。 |
7 |
环保执行情况 |
≤2 |
专家打分 |
要求投标人就是否受过环保主管部门行政处罚作为得分依据;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承诺作为依据;若隐瞒情况虚假应标将被废标并报主管部门处理。采取客观化评分;受过行政处罚不得分。 |
8 |
服务网点 |
≤3 |
专家打分 |
深圳企业或非深圳企业,但在深圳市有合法注册的分公司或办事处等机构的,得满分(须在投标文件中就设立的机构类型进行说明,并提供机构营业执照扫描件,原件备查);否则不得分。 |
5 |
报价合理性部分 |
≤5 |
|
序号 |
评分因素 |
权重 |
评分方式 |
评分准则 |
1 |
报价合理性 |
≤5 |
专家打分 |
考察内容:对照招标文件关于详细分项报价的要求,结合本项目完成(服务)期限要求和人员要求,考察投标人"详细分项报价"的科学性及合理性。横向比较,分档评分:评价为优得80%-100%分数;评价为良得60%-80%分数;评价为中得30%-60%分数;评价为差不得分。评价为差不得分。评价为“中”或“差”的,专家需说明情况。 |
6 |
现场演示(讲标、答辩)部分 |
≤5 |
|
序号 |
评分因素 |
权重 |
评分方式 |
评分准则 |
1 |
现场演示(讲标、答辩)情况 |
≤5 |
专家打分 |
可以根据现场演示(讲标、答辩)情况分项进行横向比较,分档评分:评价为优得80%-100%分数,评价为良得60%-80%分数,评价为中得30%-60%分数,评价为差不得分;也可以设定客观条件,分项进行客观打分。未进行现场演示(讲标、答辩)情况,本项不得分。 |
4 |
诚信情况 |
7 |
|
序号 |
评分因素 |
权重 |
评分方式 |
评分准则 |
1 |
诚信评价 |
5 |
专家打分 |
根据《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加强招投标评审环节诚信管理的通知》(深财购[2013]27号)的要求,投标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诚信相关问题的,本项不得分,未出现相关诚信问题的得满分。以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库中的处罚记录为准。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由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向评委会提供相关信息。 |
2 |
履约评价情况 |
2 |
专家打分 |
根据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项目履约情况现场抽检结果,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以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关于给予供应商履约评价差的函》的落款日期为准),供应商履约评价出现评价为“差”的,本项不得分。未评价为“差”的,得满分。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由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向评委会提供相关信息。 |